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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範文8篇

勞動合同範文8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8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勞動合同範文8篇

勞動合同 篇1

季樺 同志與我單位訂立的勞動合同,按下列第 七 款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

一、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

二、 符合《勞動法》第二十五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三、 符合《勞動法》第二十六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四、 用人單位瀕臨破產經人民法院宣告法定整頓期間,確需裁減人員,解除勞動合同。

五、 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達到當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解除勞動合同。

六、 符合《勞動法》第三十二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七、 經勞動合同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八、 勞動合同當事人喪失主體資格,終止勞動合同。

職工本人(簽名): 用人單位(印章):

20xx年 2 月 19 日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企業):

乙方(企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並共同遵半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期限自___XXXX____年____月起,至201___XXXX____年____月止。

二、工作崗位:

塔吊司機

三、工作要求及崗位職責:

1、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服從分配;嚴格遵守職業道德,熱愛並安心本職工作,有較強的敬業精神(做到優質服務,安全服務)。

2、乙方應按崗位職責和規範要求,按質按量完成本崗位要求的工作任務以及臨時指派的生產任務(做到不遲到,不早退,隨叫隨到)。

3、認真鑽研業務、技術,熟練掌握本崗位工作內容及要求;業務能力和實際操作技能,能夠達到相應崗位的等級水平(做到檢查、保養好機械並按要求填寫記錄)。

四、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1、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試用期間按公司有關規定給乙方購買工傷險並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崗位操作規程和公司的有關安全生產製度及其他管理制度

五、工資報酬待遇

1、甲方對乙方實行承包塔機崗位工資辦法,每台塔機工作十小時操作工按每月6000元發放。

2、甲方委託項目部解決食宿或按600元月伙食補助。每月1____日以現金形式向乙方支付上月薪酬。

六、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協議終止:

1、本協議期滿的;

2、雙方應解除本協議書協商一致的;

3、嚴重違反工作(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七、甲、乙雙方違約責任

1、依據本協議

第二項四做到發放整月工資,每月根據項目部反映情況一項做不到按1000元賠償。

2、依據本協議內容不得單方違約,違約者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

3、合同期內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按排、調遣等工作並遵守公司制度。

4、合同中未約定的內容以公司的制度為準。

八、爭議: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審定。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身份證號:

電話:

___XXXX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3

聘用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類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年齡:_____

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障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在公平自願、協商一致的前提下,雙方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達成以下協議:

一、勞動合同期限及工作時間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來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其中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為見習期/試用期,試用期為_______個月,可視乙方適應工作能力酌情增減。

2.勞動合同期滿前_______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4.工作時間:乙方每天工作時間為______時______分至______時______分。

5.乙方每星期休息______天,每週具體休息時間由甲乙雙方提前商定。

二、工作地址和崗位

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店(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擔任___________工作。

三、薪資待遇

1.乙方上崗後,試用期的待遇為工作業績扣除成本後的_____%提成,一個月後待遇為工作業績扣除成本後的_____%提成,推銷產品、套餐、會員卡等服務項目按公司規定給予提成。

2.甲方按照每月_____元的生活費用標準,每月從乙方工資中扣除;同時,合同期滿甲方一次性獎勵給乙方_____元生活補貼。

3.甲方於每月______日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當月工資給乙方,乙方銀行賬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義務和權利

1、凡簽約達三年及以上者,甲方根據市場情況不定期的安排乙方外出培訓,培訓費由乙方墊付,合同期滿後指定業績達到 元以上時,甲方一次性報銷乙方的培訓費;

2、若乙方嚴重違犯甲方規章制度或造成甲方較大經濟損失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的,甲方可以追究乙方責任,含經濟補償和法律責任,同時,可以無償解除本合同。

五、乙方義務和權利

1、應自覺遵守甲方一切規章制度,認真做好本職工作,爭取為甲方的聲譽做出應有的貢獻,享受甲方一切福利待遇;

2、保守商業機密,並保證在職期間不與甲方以外的任何單位保持或建立勞動關係;

3、不欺詐顧客,服務熱情、周到,對顧客造成傷害和不良影響的,自行承擔責任與後果;

4、合同期滿不願續簽,乙方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否則視為同意續約。

六、 勞動合同變更解除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

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解除勞動合同:

(1) 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 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3) 乙方因其它不得已的特殊情況下需要辭職,需在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4) 在試用期內的。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依據國定的本市的有關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雙方約定的事項,承擔一定的經濟補償。

八、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提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4

怎樣簽訂勞動合同?

編號:__________

注:為便於規範管理,建議用工單位為所有員工的勞動合同訂立統一編號。《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因此,建議用工單位將勞動合同書編號與職工名冊編號保持一致

甲 方:__________(用工方) 乙 方:__________(勞動者)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注:簽定日期是重要的,用工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面臨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的懲罰。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除面臨雙倍工資懲罰外,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第十四條、第八十二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

注: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分支機構,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可以作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受用人單位委託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而註冊地與經營地址(本合同履行地)則關係到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和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等事項——以依勞動合同履行地為原則,若註冊地標準高且雙方有約定按註冊地標準執行,則從其約定。

依據:《條例》第四條、第十四條 第二條 乙方性別__________户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 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在本市居住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户口所在地 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街道(鄉鎮)

注:用工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職工名冊的內容應當包括勞動者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號碼、户籍地址及現住址、聯繫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時間、勞動合同期限等

若未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勞動行政部門有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處XX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同時,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這也是用人單位為數不多的權利之一。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七條,《條例》第八條、第三十三條。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本合同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終止。

注: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大部分勞動合同如本合同所示,為固定期限合同。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

聯繫方式:

乙方姓名:

現居住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採取下列第___________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部門),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

(二)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

1、 甲方實行每日工作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_小時的標準工作時間制度。

2、 甲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者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的,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3、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每日延長1小時時間;遇到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可以每日延長3小時工作時間,但是每月不得延長36小時。

4、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加班的,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安排乙方加班。

5、 符合《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休息休假

1、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節日、休息日、探親、帶薪年休假和婚、喪假。

2、乙方符合享受國家規定其他節日的,從其規定。

3、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的,應當安排乙方補休。

4、乙方符合國家有關孕期、產期、哺乳期的休息休假、符合享受生育假期,或者符合享受特別假期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資制。

1、甲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分配方式,於每月_____日前足額支付乙方工資。

2、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乙方在試用期內的月工資為_________元。

(二)甲方在法定節日安排乙方工作,或者延長工時的,按照國家規定支付相應的工資報酬;國生產經營需要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不能安排乙方補休的,按照國家規定支付相應的工資報酬。

(三)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期間,或者享受生育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生育保險和計劃生育規定執行。

(四)乙方在因工負傷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標準和支付辦法,按照國家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五)乙方在醫療期內的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病假工資規定執行。

(六)甲、乙雙方執行甲方依據國家規定製定的津貼、補貼標準和支付辦法。

(七)甲、乙雙方執行省人民政府頒佈的最低工資標準規定。

五、社會保險與福利

1、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基本養老、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規定的比例標準,按時足額履行各自承擔的基本養老、醫療費用和失業保險費用的繳納義務。

2、甲方按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工傷、生育保險規定,按時足額履行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的繳納義務。

3、乙方繳納的基本養老、醫療費用和失業保險費用,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乙雙方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

(二)甲方應當履行的義務:

1、應當依據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規定,對乙方進行教育和培訓,完善勞動安全衞生規章制度和預防事故傷害、職業危害的措施,保障乙方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為乙方提供勞動保護用品。

3、按照國家規定對從事有職業危害工作的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4、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

5、安排乙方從事特種作業操作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為乙方辦理特種作業操作證。

(三)乙方應當履行的義務:

1、在工作過程中,應當遵守勞動安全操作規程、預防事故傷害和職業危害等措施。

2、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和勞動工具。

(四)乙方是女職工或者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產,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的特殊勞動保護規定執行。

(五)四方有權對乙方違規操作、不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行為提出批評和處罰。

(六)乙方有權拒絕四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以及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合同變更

1、甲、乙雙方經過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的內容。

2、訂立合同時的法律依據發生變化或者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應當經雙方協商變更合同內容。

(二)合同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單方解除合同:

(1)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解除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或者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通知期間內,應當遵守甲方正常的工作秩序和規章制度。逾期視為甲方同意,合同隨即解除。

(2)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隨時、即時解除合同的,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3、甲方單方解除合同:

(1)應當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三條規定通知工會。

(2)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隨時解除合同的。

(3)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期滿後辦理解除合同手續;也可以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三)合同終止

1、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之一情形的,立即終止。

2、合同期限屆滿時,乙方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合同終止期限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條件期限屆滿為止。

3、乙方在合同期間內患有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合同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八、其它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即發生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內容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一致的,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為準;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協議法》甲乙雙方通過認真討論共同協商。平等自願原則一致同意達成以下聘用條款,共同遵守。

一、 聘用勞動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聘用勞動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二、聘用勞動年限(即xx年月日止。

三、具體職務: 。

四、勞動報酬: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月工資上不封頂,下不保底,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權職內容和規章制度,班班有記錄,件件有着落。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檢查監督乙方完成的各項工作任務,生產任務,依照法律法規保障乙方的 合法權益。

2.不得無故解除乙方協議。

3.按工作需要提供安全舒適辦公場所及食宿。

4.如乙方不按時按量完成甲方所提出的合理安排和建議,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此協議。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合作社全盤生產、協調工作。

2.負責建立管理制度與工作程序,組織檢查考核。

3.對生產所需人員提出配備方案。

4.對下屬部門的任免提出建議。

5.主持召開生產調度會議,記錄會議紀要。組織和指揮生產技術、質量、設備安全、現場管理工作。協調解決生產與技術問題;

6.組織對生產成本進行分析。

7.負責合作社的質量管理工作,定期組織召開質量工作例會。

9.管理、檢查、考核各部門主管的各項工作計劃執行情況。(月報)

10.保障合作社安全文明生產。加強民族團結。

11.堅守職業道德,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乙方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後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塗改無效。

八、續約

本次續訂勞動協議期限類型為 期限協議,續訂協

議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訂協議於 年 月 日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7

鑑於您在合同履行期間,自____年__月__工作日,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公司經慎重考慮,現決定與您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您的最後工作日為____年__月__日,請您按照公司的程序在當日辦理好工作交接手續。

您的工資將發至 年 月 日,公司已結算您的薪金,請您至公司領取。

如有任何問題,請與人力資源部聯繫,人力資源部將隨時為您提供指引和幫助20xx曠工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範本默認。

感謝您在公司工作期間所付出的努力,祝您在今後的工作中大展宏圖!

____________公司

_____年___月__日

曠工解除勞動合同通告

勞動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簽定日期:年月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表人:

註冊地址:

乙方:

文化程度:性別:居民身份證號碼:

出生日期:年月日

家庭地址:

郵政編碼:聯繫電話:

户口所在地:省(市)區街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北京市勞動合同的相關政策、法規、規章,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於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其中試用期月,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義務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

第三條: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並履行以下義務:

(一)遵守國家及北京市法律法規;

(二)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終止同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

(三)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四)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牟取經濟利益;不得泄露甲方任何有關管理、技術性或商業情報,如:甲方的管理制度(規定)、會計數據、薪金福利數據、經營開發信息、客户資料、檔案資料及來源等;

(五)在受聘甲方期間不得從事第二職業。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但因工作及職責需要,對部分職位實行不定時工時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制。乙方的職位實行工時制。

第五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須遵守國家及甲方的有關規定。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八條: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根據甲方薪酬制度,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標準不低於北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其中乙方在試用(見習)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費用。

第十一條: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按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五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與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六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時、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甲方與乙方經協商就勞動合同解除以書面形式達成一致的.,本合同終止。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而無需賠償或補償: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或在聘用過程中被證明提供重大不實聲明及文件;

(二)嚴重違反本合同或公司頒佈的規章制度、行為準則;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榮譽及利益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

(四)違反國家及北京市法律法規,被依法拘留或追究刑事責任;

(五)接受與甲方業務相關聯的公司或個人、以任何形式給予的利益或好處;

(六)泄露甲方商業機密及任何有關管理、技術性或商業情報;(七)在受聘甲方期間從事第二職業。

第二十條: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變更合同達成協議。

第二十一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終止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終止本合同: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二)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復員、專業退伍軍人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五)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三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至少提前30日(特殊職務要求提前6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辦理有關交接工作。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有一方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即自然終止。

第二十六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退休、離休、退職或者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七條: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八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法和解除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賠償金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二)甲方支付乙方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九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二)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一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與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二條: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滿半年而不滿一年的按一年,不滿半年的按半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乙方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應承擔經濟責任:

(一)乙方違反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二)違約金:

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繳納標準=上年度本人月工資總額的20%*合同未滿的累計月份。

(三)招收費用的賠償:

由甲方出資招收的人員,在合同期限尚未屆滿而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向甲方繳納錄用費;

費用標準為,以甲方出資的費用為基數,自乙方報到之日起,按在甲方工作每滿一年減交20%計算。

(四)培訓費用的賠償:

乙方在甲方參加學歷教育、外派、脱產學習等培訓的人員,在合同期限尚未屆滿而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向甲方繳納培訓費。

繳納標準以甲方出資的費用為基數,自培訓結束之日起,按在到甲方工作每滿一年減交20%計算;

甲乙雙方簽訂培訓協議的,按培訓協議中規定的賠償標準計算。

(五)經濟損失賠償費

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到其他單位工作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勞動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追究乙方責任。

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機密並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按損失數額如數賠償。

乙方因個人原因,損壞甲方設備、儀器、儀表及工具的,需交納經濟損失賠償費。

因乙方個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並掌握商業機密的人員,三年內不能從事其原性質的工作。如違反規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應依法追究經濟賠償責任。

九、合同爭議處理及合同附件

第三十四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三十五條:甲方有關管理制度及規定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甲方有權修改有關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的管理制度的修訂須經總經理辦公會或職工代表大會通過生效。

十、其他

第三十六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北京市的相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標籤: 範文 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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