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2年度養老保險個人帳户利息記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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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參保單位、參保人:
根據廣東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關於做好2012年度全省養老保險個人賬户利息記息有關問題的`通知》(粵社保函[2012]281號)的規定,現將我市2012年度養老保險個人賬户利息記息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養老保險個人賬户計息期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2012年度養老保險個人賬户記賬綜合利率為3.24%。
二、我市2012年度養老保險個人賬户利息於2013年1月15日前計入個人賬户。
特此通知。
附件:
關於做好2012年度全省養老保險個人賬户利息記息有關問題的通知(粵社保函〔2012〕281號)
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201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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