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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茂名2014養老保險單元繳納比例下調

廣東茂名2014養老保險單元繳納比例下調

為全面深化我市人社規模改良使命,深入開展羣眾蹊徑實踐勾當,辦理社會存眷的熱門難點題目,經報省人社廳贊成並報市人民當局核准,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日前出台《關於調解茂名市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單元繳費比例的關照》(茂人社〔2014〕104號),將從2014年9月1日起,全市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單元繳費比例同一由18%下調為15%。

廣東茂名2014養老保險單元繳納比例下調

這項政策的實施,是繼本年6月全面實施城鄉住民大病醫保“一站式” 結算處過後又一項惠民的重放蕩措,將大大減輕我市企業的.養老保險繳費承擔壓力,使我市企業與周邊地域的繳費差距將大幅鐫汰,從而營造公正競爭的情形。

市人社局關照要求,單元繳費比例下調後,各地要憑證市級統籌的有關劃定,切實採納有用法子,進一步核實繳費基數,定時足額徵繳,並落實當局責任,確調養老保險報酬定時足額發放。因費率調解導致各區、縣級市企業養老保險基金出入發生的缺口,由各區、縣級市當局通過加大擴面徵繳力度、調解財務支出佈局等方法辦理。

單元繳費比例下調後,各地要憑證市當局下達的擴面徵繳方針使命,加大擴面徵繳力度,健全擴面徵繳方針責任制,明晰責任,全面落實地税全責徵收,實現基金當期出入均衡。年末時憑證各地完成擴面徵繳使命的環境公道分派養老保險調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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