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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自願放棄社保協議推薦

員工自願放棄社保協議推薦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協議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想寫協議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員工自願放棄社保協議推薦,歡迎大家分享。

員工自願放棄社保協議推薦

員工自願放棄社保協議推薦1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系甲方員工,甲方已認真講解並告知乙方辦理社會保險(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的重要性,但乙方以自己屬於外地户口、方便靈活就業等為由不願意參加統一的基本社會養老保險。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由於乙方申請自願不在甲方參加基本社會保險,甲方將每月另行支付人民幣__(大寫:)元(參照本地社保繳納基數確定)作為基本社會保險福利放發給乙方,該費用不屬於乙方的任何工資收入。

二、乙方領到甲方支付的基本社會保險福利補助後,應將其用於自行購買社會保險,甲方不再承擔乙方基本社會保險相關的經濟、法律責任和義務。

如乙方因自己原因未自行購買社會保險所產生的各項糾紛(包括但不限於民事)與甲方無關。

三、本協議是基於乙方申請而簽訂,今後凡因履行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經濟、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四、如相關勞動行政部門等要求甲方應當為乙方辦理基本社會保險的繳納等,則產生的社會保險費用等應當從乙方所獲得的基本社會保險福利費用中抵扣,乙方應當返還甲方已經發放的基本社會保險福利費用。

五、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員工自願放棄社保協議推薦2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甲方於 年 月 日到乙方處工作,獲知乙方將統一為其在北京市朝陽區社保中心購買社會保險,並按照規定由雙方分別繳納參保費用,甲方應負擔的費用乙方按照規定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甲方在充分了解到社保的相關規定,清楚其在社保上的權利義務以及不購買社保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後,仍然決定不由乙方為其統一購買社會保險。

原因:本人不願意在本地區購買社會保險。

在此情況下,根據甲方提出的申請,雙方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經甲方申請,乙方同意不強制為乙方在社保機構統一辦理社會保險。而由甲方自行決定或以個人名義在户籍所在地參加社保,或在户籍所在地參加農村新型養老保險和合作醫療保險或其他保險。

二、在工作期間,如有需要,甲方可以重新書面申請乙方為其辦理社保參保手續。乙方接到申請後,按北京市朝陽區社保機構的規定,從社保機構同意受理甲方的參保的當月起統一為甲方購買社保,並按規定從甲方工資中代扣代繳應當由甲方負擔的參保費用。

三、甲方無論是在工作期間還是離職後,如要求乙方為其補辦在乙方工作期間未辦理社保的期間的社保,並按照其工作期間的工資標準支付應當由其繳納的社保費用,在補辦社會保險中社保機構按照規定要求繳納的滯納金及由於此事帶來的一切相關費用全部由甲方負擔。對按照規定能夠補辦的社保項目,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要求後,按照規定為甲方補辦社保。甲方不按要求支付相關費用的,乙方有權拒絕補辦直至其完全履行止。對因不能補辦社保項目所導致的利益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四、由於養老保險是社保項目中的基礎險,如未購買養老保險則無法購買社保其他險種。在甲方申請不辦理統一購買社保期間,甲方同意放棄辦理統一購買社保可獲得的'個人利益。

五、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員工自願放棄社保協議推薦3

甲方:

乙方:

為規範企業和職工雙方的行為,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就繳納社會保險相關問題提出下述解決辦法

乙方於 年 月 日在甲方處工作,甲方通知乙方,甲方將統一為其購買社會保險,並按照規定由雙方分別繳納參保費用,乙方應負擔的費用由甲方按照規定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乙方在充分了解到社保的相關規定,清楚其在社保上的權利義務以及不購買社保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後,乙方自行要求無需甲方為其繳納社會保險,或因乙方在原單位繳納過保險且沒有進行停繳或在原户籍所在地參加農村新型養老保險和合作醫療保險等因素,乙方自願決定不由甲方為其統一繳納社會保險。

在此情況下,根據乙方書面申請,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 經乙方申請,甲方同意不強制為乙方在錦州市淩河區社保中心統一辦理社會保險。而由乙方自行決定或以個人名義在户籍所在地參加社保,或在户籍所在地參加農村新型養老保險和合作醫療保險或其他保險。因此造成的法律責任與經濟損失(包括相關部門對甲方的處罰)一律由乙方承擔。

二、 乙方無論是在工作期間還是離職後,如需要甲方為其補辦在甲方工作期間未辦理社保期間的社保,經書面提出後,甲方可在規定允許的範圍內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全部社保費用及社保機構按照規定要求繳納的滯納金全部由乙方承擔,如未支付前述相關費用,甲方有權拒絕補辦直至其完全履行止,對因不能補辦社保項目所導致的利益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 在因乙方申請沒有統一購買社保期間,對因未購買社保而導致乙方未享受到社保待遇的後果與責任完全由乙方承擔,對因發生工傷或非工傷而造成的如在購買社保後應當由社保機構負擔的利益損失部分,由乙方自行全部負擔。

四、 乙方不得以未購買社保為由解除與甲方的勞動合同或要求經濟補償。

五、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六、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員工自願放棄社保協議推薦4

甲方:

乙方:

乙方 年 月 日到甲方處工作,當日甲方通知乙方,甲方將統一為其在朝陽社保中心購買社會保險,並按照規定由雙方分別繳納參保費用,乙方應負擔的費用由甲方按照規定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乙方在充分了解到社保的相關規定,清楚其在社保上的權利義務以及不購買社保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後,仍然決定不由甲方為其統一購買社會保險。

原因:在此情況下,根據乙方申請,雙方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經乙方申請,甲方同意不強制為乙方在社保機構統一辦理社會保險,而由乙方自行決定或以個人名義在户籍所在地參加社保,或在户籍所在地參加農村新型養老保險和合作醫療保險或其他保險。

二、在工作期間,如有需要,乙方可以重新書面申請甲方為其辦理社保參保手續。

甲方接到申請後,按照朝陽區社保機構的規定,從社保機構同意受理乙方的參保的當月起統一為乙方購買社保,並從社保機構受理乙方的參保當月起,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應當由乙方負擔的參保費用。

三、乙方無論是在工作期間還是離職後,如要求甲方為其補辦在甲方工作期間未辦理社保的期間的社保,甲方有權拒絕補辦。

四、雙方均認識到,由於養老保險是社保項目中的基礎險,如未購買養老保險則無法購買其他險種。在因乙方申請沒有統一購買社保期間,對因發生工傷或非工傷而造成的如在購買社保後應當由社保機構負擔的利益損失部分,由乙方自行全部負擔。

五、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員工自願放棄社保協議推薦5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系甲方員工,經乙方自願申請不願意在甲方參加統一的基本社會保險。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由於乙方申請自願不在甲方參加基本社會保險,甲方將每月 另行支付 人民幣)元作為乙方基本社會保險福利補助,每 月與乙方的工資一同發放。

二、乙方領到甲方支付的基本社會保險福利補助後,乙方應將該費用用於自行購買社會 保險,甲方不再承擔為乙方參加統一的基本社會保險相關的經濟、法律責任和義 務。

三、本協議簽訂後,如乙方需重新要求甲方為其辦理基本社會保險事宜,從乙方遞交購 買基本社會保險申請次月起,甲方再為其辦理基本社會保險。同時本協議第一條將 自動作廢;另外,乙方提出申請之前由此造成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本協議是基於乙方申請而簽訂,今後凡因履行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經濟、法律責任(包 括行政部門對甲方的處罰)均由乙方承擔。

四、本協議一式貳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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