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谷 >

職場範例 >試用期 >

試用期合同【錦集15篇】

試用期合同【錦集15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試用期合同,歡迎閲讀與收藏。

試用期合同【錦集15篇】

試用期合同1

公司只簽訂試用期合同是否違法

我國法律規定試用期是包含在勞動合同裏面的,那要是公司只簽訂試用期合同是否違法,勞動者遇到這樣的情況該怎麼辦。

一、單位只簽訂試用期合同違法嗎

簽訂試用合同是違背《勞動法》的行為。

依據《勞動法》第十六條第2款劃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勞動法》第二十一條劃定:“勞動合同可以商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根據上述劃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就應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勞動關係的一種表現形式,所以也應當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同意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者開始工作之時就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對於新上崗的勞動者,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商定試用期也可以不商定試用期。假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商定試用期,試用期應在勞動合同中商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簽訂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很重要,假如發生勞動爭議,在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時,有利於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的正當權益。

目前,有些用人單位利用勞動者對勞動合同的`不瞭解,將試用期與勞動合同分隔開來,這種做法是錯誤的,是違背《勞動法》的。

二、勞動合同應當由誰簽訂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因此,勞動合同只能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一方必須是作為法人或者個體經濟組織的用人單位,另一方由必須是作為自然人有勞動者個人。兩個用人單位不能簽訂勞動合同,兩個勞動者之間也不能簽訂勞動合同。

很多勞動者因為缺乏對法律的瞭解,在公司只簽訂試用期合同的時候也不知道是否違法,該怎麼處理。

試用期合同2

試用期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商確定的一段期限,用以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互相瞭解的。因為在試用期勞動者的工作技能和正式員工有差距,因此試用期的工資會比正式員工的低,所以在實踐中有些用人單位只是和勞動者簽訂試用期合同,接下來將詳細介紹有關只是與勞動者簽訂試用期合同是不是違法的的問題。

只籤試用合同不籤勞動合同是違法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9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者開始工作之時就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對於新上崗的勞動者,用人單位與其可以約定試用期,也可以不約定試用期。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應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將試用期與勞動合同分隔開來,是違法的。

《勞動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在試用期內,假如員工或用人單位想辭職或解聘員工時,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是不一樣的。主要表現在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則需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間存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情況,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至於見習期與試用期的區別在於,見習期是對應屆畢業生進行業務適應及考核的一種制度,不屬於勞動合同制度的概念,而是屬於人事制度下的做法。根據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招收應屆畢業生後,原則上都要安排見習,期限為一年。見習期滿如果合格,則對該職工辦理轉正手續,為其評定專業職稱,聘任相應職務,確定工作崗位。勞動部在1996年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時也以覆函的形式規定“大中專、技校畢業生新分配到用人單位工作的,仍應按原規定執行為期一年的見習制度,見習期內可以約定不超過半年的試用期。”從性質上看,見習期也是一種試用期。

以試用期為由不籤勞動合同的做法是不合法的。由於找工作比較困難,很多企業,特別是一些私營企業,利用勞動者的勞動法律知識欠缺,常用“試用期”來蒙人,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以達到隨時解聘員工和在發生勞動爭議時使員工手無“憑據”的目的。

試用期合同3

勞動合同試用期一般是多長時間

勞動合同當中是有試用期規定的,所以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是不用簽訂一份試用期合同的。對於很多人來講,他們都不知道勞動合同當中試用期規定的是多久。針對這個問題,小編將在下文中做詳細介紹。

根據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勞動合同法》第19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不同,試用期的長短也不同;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用工過程中,濫用試用期侵犯勞動者權益的現象比較普遍,包括什麼樣的勞動崗位需要約定試用期,約定多長的試用期,以什麼作為參照設定試用期等,實踐中比較混亂。用人單位通常不管是什麼性質、多長期限的工作崗位,也不管有沒有必要約定試用期,一律約定試用期,只要期限不超過勞動法規定的六個月即可,用足法律規定的上限。有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籤一年期限的勞動合同,其中半年為試用期;有的生產經營季節性強的用人單位甚至將試用期與勞動合同期限合二為一,一般長,試用期到了,勞動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約定試用期,換一個崗位約定一次試用期。

(一)限定能夠約定試用期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最短期限,並且在勞動法規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的基礎上,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將試用期細化。具體規定是:

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個月以上的,可以約定試用期。也就是説,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能夠約定試用期的最低起點是一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這是針對用人單位不分情況,一律將試用期約定為六個月,勞動合同法的具體措施。

需要説明的是,勞動合同期限長短不是約定試用期的唯一參照。

實踐中,很多工作本來不需要試用期過長,勞動者就能勝任,裝卸工、建築工地小工、力工等沒有什麼技術含量,三天就行。但有些用人單位動輒規定試用期為三五個月,甚至半年,惡意用足法定試用期限上限,這加重了勞動關係的不平等性,增加了勞動者的職業不確定性和經濟負擔。這就提醒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特別是勞動者一方在約定試用期時將技術含量的.因素考慮進去。對用人單位來説,在合理時間內依然不能判斷勞動者是否能勝任,就應當承擔因此而帶來的風險。

(二)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這就涉及到對勞動合同中試用期性質的理解,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對新招收的職工進行思想品德、勞動態度、實際工作能力、身體情況等進行進一步考察的時間期限。在錄用勞動者時的試用期內這些情況已經基本搞清楚了。

(三)為遏制用人單位短期用工現象,不能所有勞動合同都可約定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在徵求意見過程中,相當多的意見建議將可約定試用期的勞動合同的期限修改為一年以上。

(四)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或者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相同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法律規定試用期的期限是與勞動合同的期限掛鈎的,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更多試用期方面的法律知識,你可以到網站進行詳細瞭解。

試用期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性別: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國籍: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性質為勞務合同。

第一條 工作內容

1。1 乙方同意在被聘用期間,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企業應用事業部從事______________產品銷售工作。

1。2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規定的標準完成工作。

第二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本協議期限為________年。

第三條 勞動時間

3。1 乙方在被聘用期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即在保證完成甲方安排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休息時間由乙方自行安排。

3。2 乙方必須盡職盡責完成甲方規定的勞動內容,並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3。3 乙方不能以甲方的`名義開展任何與完成約定的工作任務無關的業務、活動或者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否則一切後果乙方自己負責,同時甲方保留追究其法律及經濟責任的權利。

第四條 勞動紀律

4。1 乙方在聘用期間,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

4。2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及各項規章制度的,甲方可視情節輕重,給予調職、降薪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第五條 兼職勞動報酬

5。1 甲方將在每月________日前以人民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上月的税前勞動報酬,乙方應繳納的所得税在每次發放報酬前由甲方代扣。

5。2 甲方不承擔乙方任何勞保福利待遇,並且不負責承擔乙方的任何醫療保險費用。

第六條 保密義務

協議期內,乙方須在甲方許可之範圍內使用甲方商業信息;協議期內以及協議終止後,乙方必須為甲方之一切商業信息保守祕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泄漏、給予或轉讓。

如果乙方違反上述義務,給甲方造成任何損失,乙方自願承擔最終的賠償責任。

第七條 合同的終止

以下情形發生時,本合同可以終止:

7。1 合同期限屆滿;

7。2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如不能達到甲方的工作要求,甲方將給予警告;如果在一次警告後仍然不能達到甲方的工作要求的,甲方提前30日告知乙方,本合同即可提前終止。

7。3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甲方可以單方終止合同。

7。4 對於非因7。1、7。2和7。3的原因,合同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且違約方在非違約方書面通知後15日內仍未予改正的,非違約方可以書面通知的形式終止本合同。

本合同的提前終止不影響已經產生的權利義務關係。

第八條 其他

8。1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糾紛,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2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必要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方可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經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並具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8。3 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試用期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甲方乙方為試用員工,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試用,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試用合同期限

試用期為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

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工作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________________元

(含養老、醫療、住房)試用期滿後,並經考核合格,可根據平等協商的原則,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a、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

b、 在試用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c、試用期間,乙方由於個人原因所發生的疾病以及傷殘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的義務

a、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b、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公司規章制度的和培訓;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a、享有國家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b、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c、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一個月甲方,雙方協商終止試用合同;

2、乙方的義務

a、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b、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行為規範的義務;

c、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a、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b、乙方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a、試用期滿, 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b、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c、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原則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試用期合同6

用人單位(甲方)名稱:

法人代表:

地址:

勞動者(乙方)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電話號碼:

根據國家《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按照甲方關於公司新進各類人員均需要試用的精神,在雙方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基礎上,制定本試用期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為試用期勞動合同,雙方約定的試用期為( )個月,

既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的聘用崗位為:( )

在試用期內,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三、乙方在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月,此為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全部福利待遇。每月工資自乙方上班之日起次月( 4 )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順延發放。

四、乙方報到時,應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身份證原件,學歷證原件(學位證),職稱證原件,暫住證原件以及其他相關證件和證明。甲方將複印留底、歸檔。

五、在試用期內,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行為規範,維護甲方的聲譽、利益。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公開、使用或者幫助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

六、乙方如在報到後主動提出辭職,需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工作時間不滿一個月當月工資按1000元/月發放。超過一個月的,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天數計算

七、在試用期內,如甲方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資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並予以解僱,工資發放標準參照第六條。

八、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嚴重失職,給甲方經濟利益或社會聲譽造成損害的,或因乙方泄露甲方的商業機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並予以解僱。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經濟追償,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九、在試用期內,甲方將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公司規章制度、業務技能的培訓。

十、在試用期內,甲方將向乙方提供工作用手提電腦及工作用移動硬盤等辦公用品。如被乙方損壞或丟失,乙方須照價賠償。

十一、試用期滿前一週,乙方提出書面轉正申請,甲方對其做出工作表現評估,合格者成為公司正式員工並辦理轉正手續,甲方將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轉正後,乙方享受正式員工待遇,並繳納社會保險。評估不合格者將予以解僱。

十二、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並願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十四、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日期: 日期:

試用期合同7

甲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用工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一年。即自____年___月_日至____年__月_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崗位工作,履行職責,完成任務。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方為乙方提供生產所需的勞動保護用品。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工作報酬

按雙方商定的計件工資標準定時發放,不再享受福利待遇及費用。

五、工作紀律

1.乙方服從甲方的生產按排,完成生產任務,保證產品質量。

2.特殊情況不能上班時需事先請假。

3.愛護公共財產,保管好自己的.工用具,發生丟失要給予賠償。

4.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攜帶公司任何物品出崗。

六、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如有違反甲方工作紀律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對甲方的工作安排、工資待遇或其它種.種原因如有不滿,同樣有權解除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

七、注意,乙方如違反操作規程所出現的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事故責任。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年__月_日

乙方(簽章):___

____年__月_日

試用期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 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 商議一致 合法公平 老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 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其 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三)乙方應在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崗。

注:[勞動合同法]調整了 [勞動法]關於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內容。取消了 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呈現而終止。也就是説,勞動合同當事人不 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 ,該約定也無效。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 於:[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係的建立日為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為準),勞動者簽訂合同後一直不 到崗,企業不 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後面約定本合同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商議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對於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願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 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 再寫入合同。原因在 於:調整工作崗位屬於變更合同行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採納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涉嫌剝奪勞動者的合同商議變更權,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 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歇息休假。

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時制。

(一)實行不 定時工作制,工作時間和歇息休假由甲乙雙方商議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注:加班加點工資標準應按國家相關規定明示於合同 中。)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注:工作時間和歇息休假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 關勞動安全 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 關法律 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 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 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注:勞動保護 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五條勞動酬勞。

(一)乙方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_____元/月,乙方在 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_種工資形式:

1 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_____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 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 關制度為準。

3 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日。若乙方提供了 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酬勞不 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本合同應註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核確定。“甲方指定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合同所在 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當月工資在 下月_____號前發放。

(四)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注:加薪情況應明示與合同 中。)

第六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 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 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 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 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 獲得醫療救治 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 勞動合同期內患病 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 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 解除 終止 續訂

(一)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甲 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 不 傷害國家 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商議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 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商議一致的。

3.由於不 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 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 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 試用期間,被證明不 符合錄用條件的。

注: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傷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 改正的。

5.以欺詐 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 違反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修訂。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

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 能從事原工作也不 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 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 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 乙雙方商議不 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 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酬勞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3.甲方不 能提供乙方合理崗位和培訓機會的。

4.甲方不 能為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擬訂,無變化。

八 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 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 權了 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 限於勞動者的學歷 履歷 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有意漏報 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 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 同等效力。但假如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 任何衝突或不 一致之處,則以附件 中的內容為準。

(5)本合同履行過程 中,若甲方變更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投資人等事項,不 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 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乙方在 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 專利 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 得在 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 競爭衝突的業務。

(8)乙方對在 合同期間得到的有 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 信息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 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為有 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 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 約束力。

十 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 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 規定的,由雙方商議解決。雙方商議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商議不 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 本合同一式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或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試用期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試用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定及制度,並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發放。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試用期勞動合同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公司的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10日左右發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個月時,按月工資比例摺合實際工作天數計算。若工資發放日恰逢週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七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八、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並予以解僱,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九、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並予以解僱。乙方應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全額的'賠償責任。

十、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一、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並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將予以解僱。

十二、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並願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起生效。

十四、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日期:

日期:

試用期合同10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説明理由。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第七十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

第八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試用期合同11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管理規定及制度,並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甲方按月發放。加班工資按 /小時計算。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30日前發放,若工資發放日恰逢週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工廠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週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厂部按制度論處。

八、乙方如在報到後的.第一月內提出辭職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費用共 後,按實際數額發放報酬。

九、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並予以解僱,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或計件工資總額),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十、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管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並予以解僱。乙方應對造成的結果予以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一、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二、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並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考核不合格者, 將予以解僱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見公司用工制度)。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十三、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並願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於 年 月 日起生效。

十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 乙方: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員工試用期合同

甲方:十堰傑德利工貿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0~3個月,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約定以下條款,以其共同遵守。

1、乙方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規定及制度;

2、乙方的職務或工種為:______________,試用期工資______________元整;

3、乙方受聘於甲方期間,應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履行職責;

4、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報酬;

5、乙方在試用期內,依請假事因計算當月應發工資;

6、乙方在試用期內,除應付工資外,適當享受本公司的其它福利待遇;

7、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第30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恰逢週日或假日,甲方可提前或推後發放;

8、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週通知甲方,若未在一週內提出解除合同甲方可拒絕支付其試用期所有報酬;

9、甲方如認為乙方工作成績欠佳,在試用期打架鬥毆,尋釁滋事,無故曠工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解僱並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10、乙方在工作區域及宿舍應遵守甲方管理規定,若出現在甲方工作區域及宿舍以外範圍的觸犯國家法律和個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的情況,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1、乙方試用期滿經過考核,合格者將在第四個月內與甲方簽定正式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將延長試用期或予以解僱;

12、乙方存在非法佔有甲方財產或不服從管理造成設備損壞或其它損失由乙方照價賠償,甲方有權追究其經濟責任;

13、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獲悉甲方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並願意遵守各項事宜,

14、乙方在試用期內有3——7日的觀察期,若觀察期內不合格,甲方有權辭退乙方並不支付乙方在觀察期內的工資。

1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即時生效。

甲方:十堰傑德利工貿有限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試用期合同12

勞動者遇到用人單位簽訂單獨試用期合同的情形不用擔心,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用人單位不能以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勞動合同。並且,該試用期滿後,就視為雙方已經履行完畢了一份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連續兩次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需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對勞動者應該是有利的。

試用期合同13

在勞動合同中,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設定的目標是考驗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適格性。

摘要:本文通過對我國現行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對相關法律解釋的解讀,分析了勞動合同試用期的立法現狀及存在的問題,並對試用期內勞動者權利保護問題提出了相應的完善對策。

關鍵詞:勞動合同;勞動關係;試用期;勞動者權益

一、我國勞動合同試用期的立法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我國勞動合同試用期的立法現狀

其一、試用期的最低工資標準。我國對試用期工資規定雖有比較詳細的規定但並不具體,存在許多不足之處。“或者”二字説明工資標準既可以適用前者也可以適用後者,而後者的標準是用人單位決定的,如果適用後者勢必會侵害勞動者的權益。

其二、試用期的合同解除權。當勞動者一方有過錯的情形下,用人單位才能行使解除權,而出現除此之外的情況下不得行使。其中包括不符合錄用條件、違反公司規章、失職造成損害等情形,且用人單位應當向對方説明理由。

(二)我國勞動合同試用期存在的問題

1.試用期的期限約定不合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中對六個月的最長期限都沒有予以改變,與很多國家相比較,六個月的期間仍然過長。因此,在實踐中,為了可以少付工資,減少成本等情況,有的用人單位對員工一律選擇約定六個月試用期,但是,事實上並非所有的工作都需要六個月的考察期,千篇一律的考察期讓用人單位擁有侵犯勞動者權利的合法理由。

2.試用期內工資待遇不合法“試用”二字容易讓人產生誤解,人們經常把試用期的勞動者誤認為是非正式工。既然是非正式工,那麼在職位方面、工資待遇方面顯然是與正式工存在差別的。而用人單位恰恰借用了人們的誤解,認為對試用期的勞動者少發工資甚至不發工資是合法的,而此時勞動者也很難意識到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更別提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權利了。

二、我國勞動合同試用期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一)現行勞動法律制度不夠完善

1.對試用期的工資標準規定對勞動者不利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規定,其中,“或者”二字説明既可以適用前者也可以適用後者。這種形勢下,當用人單位適用工資標準不得低於本單位約定的工資的80%時,用人單位處於絕對的優勢地位,用人單位通常可以通過降低工資的手段來侵犯勞動者的依法取得工資權,這顯然對勞動者是不利的。

2.缺乏“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標準我國法律對用人單位享有單方解除權的規定過於寬泛,缺乏“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具體標準,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通常處於不平等地位,在標準沒有明確的情況下,這時候的標準一般都是由作為強勢主體的一方決定的,單位完全可以用任何藉口説明勞動者是不符合錄用條件的,這樣一來,對於勞動者而言是不公平的。

(二)勞動者自身的原因

1.勞動者法律水平不高,對法律不瞭解許多法律例如《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不僅具有專門性,而且會隨着時代、地域的改變而發生法律條文的變動,具有時效性和地域性。基於法律條文的這些特點,勞動者並不能很好掌握法律相關知識,更不用説以此作為維權武器來保護自己的權利了。

2.勞動者用法律手段進行維權的意識不強在勞動關係中,用人單位享有資本要素,勞動者享有勞動要素,兩者的法律地位是不平等的.。並且,勞動者處於從屬與用人單位的地位,大多是小老百姓,性格樸實善良,在試用期內遇到勞動者爭議問題時,他們大多數會採取和平手段,抱着不想把事情搞大、息事寧人的心態與用人單位協商和討論,而不是採取法律手段等公力救濟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三、完善我國勞動合同試用期的對策

(一)完善勞動法律法規

1.明確試用期的工資標準法條中對工資標準的規定,用詞不夠精確,會讓人產生誤解。筆者認為可以將法條中的“或者”改為“和”,再根據《勞動合同法》的具體規定,工資標準只有同時滿足這三個條件,試用期工資標準才是合法的,這樣一來,用人單位一方就不能隨意確定工資多少,而必須依據法律規定來確定,保障了勞動者合理的報酬權。

2.完善試用期勞動合同解除的法律規定為了更好地規制法律適用的問題,筆者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做,第一、事先對“錄用條件”的標準予以公佈,並將“錄用條件”改為“工作崗位條件”,與勞動者達成書面協議,使得勞動者能有法所循。第二、用人單位要以書面形式向對方説明解除理由。第三、時限性。用人單位應該在試用期內向對方提出解除,試用期過後提出的無效。

(二)規範用人單位的行為

1.用人單位應建立勞動關係考核體系勞動關係考核體系是在用人單位內部形成的,根據單位自身的具體情況,確定考核勞動者工作的標準,從而規範用人單位行為,防止其隨意侵權的制度。它規定了雙方的權利義務內容以及違反規定的後果與救濟途徑。勞動者應事先與用人單位簽訂了考核協議,且協議中的各項約定都具有法律效力。

2.企業應提高自身對法律法規的瞭解勞動法律法規具有專門性、時效性和地域性,不僅要求勞動者對其有了解,也需要企業適應社會發展要求對其有進一步的瞭解。企業為了防止違法侵權行為發生,同樣離不開對法律的準確把握,這樣才能更好避免自己因為不懂法而違法。

[參考文獻]

[1]曹真.試用期勞動者權益保護淺析[J].現代商業,20xx(3).

[2]丁海防.論“試用期”條款的理解和適用[J].安徽工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xx(4).

試用期合同14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年_月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種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在定期考核中發現乙方未能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勞動義務而依法予以終止外,其他終止條件為:______________。

3、合同期限至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其完成的標誌事件是______________。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的勞動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個月內為試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鑑證時還需交鑑證機構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或部門):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4小時的工作制度。並保證每週乙方至少不間斷休息24小時。

(二)甲方可以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長工作時間不受第(三)項規定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共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必須連續生產、運輸或者營業的;

4、必須利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

5、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的;

6、為完成國家下達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的。

四、休假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甲方按照政府有關企業職工工資,特別是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制定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形式和工資標準。

2、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元/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定為_____元/月。甲方可按企業工資制度調整乙方工資。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時和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不低於國家(含省、市)規定的標準發給加班工資。其中:

(1)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加班工資,如加班時間在22時至次日6時期間的,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2)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3)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資。但乙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工作時間應以一定週期綜合計算,屬加班時間部分,應按加班工資計發。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的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按本條第(一)項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按不低於本市規定的失業救濟標準發給乙方生活費。

(五)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以及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女職工勞動保護假期間,甲方按不低於本合同確定的乙方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六)如甲方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低於本市最低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均應予補發,並應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六、保險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基金,同時甲方應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基金情況。

(二)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女工五期(經期、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勞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的勞保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社會工傷保險規定執行;醫療終結,經市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屬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費等按不低於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救濟費、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直系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勞動保險公司或甲方分別計發。

(六)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乙方按國家規定享受的休假、勞動保險、醫療等待遇不變。

(七)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七、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週歲至未滿18週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廣東省勞動安全衞生條例>,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後上崗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衞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和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及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職工守則>等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如甲方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乙方死亡;乙方被批准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關閉,宣告破產;本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屆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如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達到殘廢標準一至四級的,應同時按規定辦理退休或退職手續。

停工醫療期計算,按甲方制定的不低於<廣州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標準執行。勞動合同期雖未滿,但甲方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以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確需按有關規定裁減人員的;其他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在試用期內;

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甲方不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繳納退休養老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金的;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甲方故意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如乙方依據上款第2項至第6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均可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七)乙方非依據本合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免除乙方應依約承擔的責任。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或醫療終結後經市、縣級醫務勞動鑑定委員確認屬大部份喪失勞動能力的;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仍住院治療的;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方經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規定期限內的;符合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

(九)除試用期內或職工被違紀辭退、除名、開除及本合同另有其他特別規定等情況外,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提前時間不足者,按相距的實際天數,以乙方當月工資收入的日平均數額計算補償給對方。

(十)甲方應按規定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辦理填發<職工勞動手冊>、轉移檔案等有關手續,為乙方辦理待業登記、領取失業救濟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賃、出售給乙方居住的房屋,雙方應簽訂住房合同。甲乙雙方因各種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時,有關住房問題按住房合同規定辦理。

(十二)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

(十三)乙方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條件,甲方應按規定為其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本市有關規定管理。

(十四)甲方在合同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按<廣州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屬試用期內或因乙方被作違紀辭退、除名、開除導致勞動合同解除的,甲方不發給補償金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試用期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_______個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_______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定及制度,並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發放。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工廠考勤制度執行。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工廠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____日左右發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個月時,按月工資比例摺合實際工作天數計算。若工資發放日恰逢週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工廠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七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工廠制度,由工廠按制度論處。

八、乙方如在報到後工作時間不滿一月主動提出辭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被甲方解僱,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等費用後,按照_______元/月的標準發放報酬。

九、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並予以解僱,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或計件工資總額),依據工廠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十、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並予以解僱。乙方應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全額的賠償責任。

十一、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二、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並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工廠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並且繳納養老保險。考核不合格者,工廠根據實際情況將予以解僱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工廠應予以辭退處理。

十三、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並願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起生效。

十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標籤: 試用期 錦集 合同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xuewengu.com/flzc/shiyongqi/gqqen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