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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衞生管理制度【優】

職業衞生管理制度【優】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職業衞生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職業衞生管理制度【優】

職業衞生管理制度1

1、單位各級領導和崗位職工必須熟悉本崗位職業衞生管理與職業病防治職責,掌握本崗位及管理範圍內職業病危害情況、治理情況和預防措施.

2、單位要督促和安排職業衞生管理人員參加職業衞生專業知識與法律法規的教育培訓工作.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學習,或參加學習講座,以提高職業衞生管理人員的業務水平和管理水平.

3、單位要對全體職工進行職業病防治的.法規教育和基礎知識培訓與考核.要組織職工認真學習國家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單位有關職業衞生管理制度、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以及職業衞生防護設備設施和防護用品的使用,並做好培訓記錄.

4、生產崗位管理和作業人員必須掌握並能正確使用、維護職業衞生防護設施和個體職業衞生防護用品,掌握生產現場中毒自救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開展相應的演練活動.

5、從事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職工必須接受上崗前職業衞生和職業病防治法規教育、崗位勞動保護知識教育及防護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訓,經考試合格合方可上崗操作.

6、單位要做好生產檢維修前的職業衞生教育與培訓,結合檢維修過程中會產生的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可能發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點掌握自我防護要點和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情況下的緊急處理措施.

7、做好各類職業衞生教育培訓的檔案管理工作.

職業衞生管理制度2

(1)職業衞生評價科管理制度

①嚴格按照職業病防治法及相關法規、規章和標準及醫院的質量管理體系相關要求,公正、科學、嚴謹、優質地開展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工作;

②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工作相關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工作的組織和協調;

③做好建設項目記錄材料及技術資料的收集、整理彙總和歸檔管理,以及客户資料的保密工作;

④開展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新方法、新技術的研究和應用,不斷提高評價技術服務水平;

⑤指導區(縣)級職業衞生技術機構開展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工作;

⑥負責全市職業衞生技術服務機構職業病危害評價技術人員的培訓;

⑦指導工礦企業開展職業病危害防護工作,提供職業病危害防護諮詢服務;

⑧合理制定本科室人員培訓計劃,並組織落實。

⑨完成本院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務。

(2)職業衞生環境監測科管理制度

①貫徹執行職業病防治相關法律法規和職業衞生技術標準。

②嚴格執行本院職業衞生技術服務質量管理體系,按《質量管理手冊》、程序文件和作業指導書要求開展職業衞生環境監測及其與質量管理體系運行相關聯的活動。

③負責客户委託的工作場所或室內空氣有害因素的現場採樣、現場監測與評價。

④按職業病報告相關要求及時上報監測結果。

⑤合理制定本科室人員培訓計劃,並組織落實。

⑥負責本市區(縣)職業衞生技術服務機構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與評價的技術指導和培訓工作。

⑦負責各類運行中儀器設備動態檔案管理。

(3)職業衞生實驗檢測科管理制度

①貫徹執行職業病防治相關法律法規和職業衞生檢測技術標準。

②嚴格執行本院職業衞生檢測質量管理體系,按《質量管理手冊》及相關的'程序文件和作業指導書的要求開展職業衞生實驗檢測工作及其與質量管理體系運行相關聯的活動。

③負責客户委託的資質認定項目範圍內的實驗室檢測工作。

④合理制定本科室人員培訓計劃,並組織落實。

⑤負責本市區(縣)職業衞生技術服務機構職業病危害因素實驗檢測與評價的技術指導和培訓工作。

⑥負責各類運行中儀器設備動態檔案管理。

(4)放射衞生防護評價檢測室管理制度

①貫徹執行職業病防治相關法律法規和放射衞生相關防護、評價和檢測標準。

②負責開展射線裝置(醫用X射線診斷設備和工業X、γ射線探傷裝置)工作場所的防護檢測,特別對醫用X射線診斷設備進行性能檢測與評價,指導放射工作單位做好放射工作場所的防護檢測工作。

③負責非密封源α、β放射性表面污染的放射防護工作。

④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放射事故的應急監測等現場調查處理工作。

⑤負責各類運行中儀器設備動態檔案管理。

職業衞生管理制度3

為了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我廠職工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1、各部門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履行各自職責,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好公司的職業衞生管理台帳及有關檔案,並妥善保存.

2、依法履行向本部門勞動者職業病危害告知義務.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勞動者,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並以標誌、公告等形式提高職工對職業病危害的防範意識.

3、依法執行建設項目“三同時”審查制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的預評價、審查認可、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驗收認可等程序.

4、配備必要的`防護設施、防護用品等,落實各項防護措施,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定期、不定期組織各部門職業病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領導處理.

6、依法組織對勞動者的職業衞生教育與培訓.

7、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檔案,並妥善保存.

職業衞生管理制度4

為了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我公司職工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改善生產作業環境,搞好職業衞生工作,經職業衞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制定本職業衞生管理制度:

一、各部門、各車間在公司總經理、職業衞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履行各自職責,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衞生管理檔案及有關檔案,並妥善保存。

二、嚴格執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的規定。

三、依法履行向職工職業病危害告知義務。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職工,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並以標誌、公告等形式提高職工對職業病危害的防範意識。 四、依法執行建設項目“三同時”審查制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的預評價、審查認可、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驗收認可等程序。

五、對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逐步採取技術改造、配備必要的防護設施、防護用品等,落實各項防護措施,積極改善勞動條件。向職工提供符合職業病防治要求的職業衞生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組織對各部門、各車間職業病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領導小組處理,落實部門按期解決。

七、依法組織對職工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發現有與從事的職業有關的健康損害的職工,及時調離原崗位,並妥善安置。依法組織本單位職業病患者的診療。

八、依法組織對職工的職業衞生教育與培訓。

九、組織開展對本單位各作業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檔案,並妥善保存。

十、定期委託有資質的職業衞生技術服務機構對作業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檢測與評價,檢測與評價結果及時向衞生行政部門報告,並向職工公佈。

十一、建立應急救援預案,成立應急救援分隊,落實職責,以利急需,嚴格執行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制度。

職業衞生管理制度5

1、目的與依據

1.1為了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預防、控制和消除潛在的職業危害因素,加強管理,改善工作環境,降低危害,保護職工身體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本標準引用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有限公司《職業衞生管理標準》和《職業病防治管理標準》等有關規章制度,結合××熱電廠的實際生產特點編寫的。

2、定義和術語

2.1職業衞生:是製為控制和消除勞動過程中和勞動環境中有毒有害物質對職工健康的危害而採取的防範措施,其目的在於預防職業病和職業傷害的發生。

2.2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高温、噪聲、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3職業病危害:是指對從事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導致職業病的各種危害。其主要因素包括:職業活動中存在的各種化學、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2.4職業禁忌:是指勞動者從事特定職業或者接觸特定職業病危害因素時,比一般職業人羣更易於遭受職業病危害和罹患職業病或者導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從事作業過程中誘發可以導致對他人生命健康構成危險的疾病的個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狀態。

2.5職業健康監護:主要包括職業健康檢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等內容。

3、職業健康監護

3.1.綜合辦公室要積極聯繫集團公司後勤部門(衞生)組織接觸有毒、有害因素的職工進行上崗、在崗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體檢與職業病防治,並建立、健全職業衞生檔案和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

3.2.職業健康檢查必須到省級衞生行政部門批准從事職業健康檢查的醫療衞生機構。

3.3職業健康檢查應當根據職工所接觸的職業危害因素類別,填寫相應的《職業健康檢查表》。

3.4電廠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人員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人員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

3.5電廠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

3.6發現職業禁忌或者有與從事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職工,應立即上報集團公司,及時調離原工作崗位,並妥善安置。經健康檢查需要複查和醫學觀察的職工,應當按照體檢機構要求的.時間,安排其複查或醫學觀察。

3.7發現職業病患者,應按照集團公司有關制度認真執行。

3.8電廠應及時將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如實告知職工,並按有關規定妥善保存職業健康監護檔案。職工如果查閲或複印本人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時,電廠應如實、無償提供,並辦理相關手續。

4、職業病危害因素控制

4.1生產性粉塵的控制措施:

4.1.1加強生產作業中的通風,有通風、吸塵等設備設施場所,工作中必須將其全部投入。

4.1.2運行人員加強通風、吸塵等設備設施的定期檢查和試驗,發現缺陷要立即上報,生產設備處要及時進行處理。

4.1.3電廠要及時聯繫集團公司購置相應的防塵用具並下發,工作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佩帶防塵用品。

4.2工業毒物的控制措施:

4.2.1工作中使用的毒物(如酸、鹼、氨)要採用密閉化、自動化。

4.2.2有毒物的生產場所要有通風設備、洗盥設施及防毒用品等。

4.2.3加強通風設備、洗盥設施及防毒用品的檢查,發現缺陷要立即上報,生產設備處要及時進行處理。禁止介質為毒物的設備帶病運行。

4.3噪聲的控制措施:

4.3.1對產生噪聲的設備要加防噪設施,並經常檢查,保證完好。

4.3.2對接觸噪聲的職工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如耳塞、耳罩等,並監督使用。

4.4防暑降温措施:

4.4.1對產生各種熱的設備加裝隔熱材料,運行人員要定期進行檢查,發現缺陷,要立即上報,生產設備處要及時進行處理。

4.4.2對產生熱的場所要加強通風,並要保證通風設備的完好。

4.4.3在高温高壓的場所工作時,工作人員要佩帶防燙用品。

4.4.4根據集團公司的安排及時發放防暑降温用品。

5、監測

5.1每年夏季,電廠安全監察要聯繫有資質的監測單位對電廠的職業危害因素進行檢測,並將檢測結果告知職工。

5.2對檢測的超標項,電廠應採取相應的措施或上報集團公司整改。

6、檢查與考核

6.1工作人員未按操作規程要求檢查、使用職業防護用品或設備的,電廠將按照情節嚴重程度考核20~100元。

6.2沒有及時處理職業衞生防護設備、設施的處室或人員,電廠將按照情節嚴重嚴重考核50~100元。

6.3電廠安全生產委員會有權對任何違反職業衞生和職業病防治制度的行為進行考核。

7、附則

7.1本制度由××安全生產委員會制定,並負責解釋。如果與上級規定衝突,以上級規定為準。

7.2本制度由綜合辦公室、生產設備處進行監督檢查落實。

7.3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7.4本制度編寫人:××

職業衞生管理制度6

1、目的

為加強公司職業健康管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職工身體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廠、部室和子公司。

3、引用文件

3.1《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3.2《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管理辦法》

3.3gbz158—XXXX年《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

3.4《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

3.5《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

3.6《工傷保險條例》

4、術語和定義

4.1職業病危害:對從事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導致職業病的各種危害。

4.2職業病: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4.3職業禁忌:勞動者從事特定職業或者接觸特定職業病危害因素時,比一般人羣更易於遭受職業病危害和罹患職業病或者導致原有自身疾病加重,或者在從事作業過程中誘發可能導致對本人生命健康構成危險的疾病的個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狀態。

5、職責

5.1公司總經理審批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

5.2財務部負責提供必要的職業衞生經費,保障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正常開展。

5.2公司安環部組織並實施全公司的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負責職業衞生檔案和職工健康監護檔案的管理工作。

5.3公司工會負責女職工健康檢查的組織和實施以及監督職業病防治工作。

5.4人力資源部負責新進廠職工健康檢查的組織和實施以及對職業病、職業禁忌人員的用工管理。

5.5安環部負責對特殊作業人員健康活動情況進行監督。負責各單位崗位粉塵和放射線的檢測。

5.6安環部和勞資部共同制定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

5.7安環部負責制定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8各單位負責本單位職業健康工作的安排、佈置和協調工作。

6、管理內容及要求

6.1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

6.1.1相關單位按《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確認職業病危害項目,填寫《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表》,並報安環部。

6.1.2安環部對相關單位上報的職業病危害項目審核、彙總,按《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管理辦法》向政府主管部門申報。

6.1.3建設項目應在試運行開始後2個月內向安環部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

6.1.4因技術、工藝、材料、停產等變更導致原申報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相關內容發生改變的,所在單位/部門應在變更後20日內向安環部申報變更內容。

6.2職業健康檢查

6.2.1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由職工所在單位填寫並執行《從事有害作業人員體檢記錄表》,檢查項目按《職業健康檢查項目及週期》執行。職業健康檢查由所在單位組織安排,由工人醫院具體實施,不能檢查的項目由工人醫院委託有職業健康檢查資質的醫療機構具體實施。

6.2.2工人醫院每年對在職職工進行一次健康普查。

6.2.3針對女工的健康檢查由工會組織,每年進行一次婦科檢查。

6.2.4有毒有害氣體、毒物、強腐蝕物質、刺激物質、射線泄漏和高温等對職工健康造成急性危害時,應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6.2.5檢查結果由有資質的衞生部門體檢完後及時書面告之相關單位,由相關單位告之本人。在體檢中發現的疑似職業病患者,由工人醫院通知其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

6.2.6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及患職業病和疑似職業病人員複查由工人醫院制定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6.2.7對需要複查和醫學觀察的.職工,所在單位應當按照檢查機構要求的時間安排其複查和醫學觀察。

6.2.8《從事有害作業人員體檢記錄表》由安環部保管。

6.3職業病診斷和職業病患者權利保障

6.3.1在職工體檢中發現職業病或職業禁忌症患者,工人醫院要及時通知所在單位,所在單位必須將其調離禁忌工作崗位。並按《工傷保險條例》、《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定期複查,落實職業病待遇。

6.3.2職業病人員調離或在職死亡,所在單位應及時書面通知安環部。

6.4塵毒監測

6.4.1監測點的確定各單位上報需檢測粉塵、高温、噪聲、毒物、放射線的崗位,由安監部確定。

6.4.2監測的實施

安環部負責每年組織對崗位粉塵濃度監測一次。

每年7、8、9月份,安環部組織對各單位高温監測點進行一次監測。

安環部每年對各單位噪聲監測點進行一次噪聲監測。

安環部每年對各檢測點的毒物進行一次監測。

放射線的監測按《放射防護工作管理制度》執行。

安環部不能監測的項目,委託有監測資質的單位檢測。

6.5塵毒治理

6.5.1每年12月25日以前,安環部根據本年度的塵毒監測結果,制定下一年度的塵毒

治理計劃和實施方案報主管領導審批後,相關單位按要求進行落實。安環部督促檢查,未完成者按《安全生產獎懲和責任追究制度》考核。

6.5.2個人防護

在塵毒崗位的工作人員必須佩戴相應的個人防護用品。

各單位在每年的高温季節前應向高温崗位職工提供防暑降温飲料、藥品等防護用品。

7、發放

本制度發放至公司領導、各廠、部室和子公司。

職業衞生管理制度7

1.1.1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職業衞生、職業病防治的'法規、規範和規定,做好職業衞生和職業病防治工作;彙總和審查各項技術措施、計劃,並且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1.1.2 參加對生產性建設工程項目工業衞生“三同時”監督工作;

1.1.3 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好員工職業健康檢查,並建立健康檢查檔案;

1.1.4 對有毒有害作業場所員工的勞動保護、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提出配備計劃;

1.1.5 負責對員工進行職防教育、現場自救互救教育和考核;

1.1.6 組織制訂職業病衞生防範的相關制度和職業安全衞生操作規程,對這些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1.7 負責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參加事故調查處理;

1.1.8 負責建立企業職業衞生管理台帳和檔案,負責登錄、存檔、申報等工作;

職業衞生管理制度8

1.目的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使公司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及崗位員工在各自工作範圍內,切實履行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確保企業安全生產,保障員工人身安全與健康。

2.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沾化分公司所有單位及人員。

3.管理要求

4.組織機構為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工作,成立分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小組,下設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環保綜合管理部。

4.1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小組:

組長:分公司總經理、

成員:分公司副總經理、生產部部長、生產部各專業管理人員、安全環保綜合管理部部長、安全環保綜合管理部各專業管理人員、職工代表等。

4.2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公室:

主任:安全環保綜合管理部部長

副主任:安全環保綜合管理部副部長

成員:安全環保綜合管理部安全管理人員

5.考核範圍、形式及時間安排

5.1考核範圍沾化分公司所屬各單位。

5.2考核形式採取現場檢查與查管理台帳、查檔案、查資料及抽考相結合的形式。

5.3時間安排實行每月考核一次,年終統算。

6.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項目與考核標準:

6.1安全基礎管理考核:

序號考核標準責任單位考核標準對中層管理人員及安全管理人員考核標準

6.1.1車間、部門、工段、班組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及員工與班組簽訂安全生產承諾書沒有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的單位罰款1000元,沒有簽訂安全生產承諾書的班組罰款500元。主任(書記)罰款200元,副主任罰款160元,工段長罰款100元,班長罰款80元

6.1.2按規定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資金交納不到位罰款1000元主任(書記)罰款200元,副主任160元,安全員100元。

6.1.3按時出台年度安全生產目標、指標計劃沒有每項罰款安環部1000元,沒有執行安全生產目標指標、計劃的.車間,每項罰款100元安環部長50元,副部長40元,主任(書記)80元,副主任64元

6.1.4分公司組織的各類安全專業檢查、節日檢查、季度綜合檢查,車間(部門)不按規定時間要求組織檢查。每項罰款1000元主任(書記)200元,副主任160元,安全員60元

6.1.5事故隱患整改沒有按時、按要求整改完成的每項罰款500元,隱患整改項目一時不能整改,又沒有控制和防範措施或措施不落實的罰款5000元主任(書記)200元,副主任160元,安全員60元

6.1.6沒有按照分公司組織的各項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的單位每缺一項次活動罰款400元主任(書記)罰款100元,副主任80元,安全員30元

6.1.7按時參加每月的安全例會領導幹部遲到罰款100元,缺會120元,安全員遲到罰款40元,缺會50元

6.1.8按時參加各種學習培訓、會議缺一人次扣單位100元,遲到一人次扣單位50元缺一人次扣主任50元,副主任40元,安全員10元

6.1.9化工安全管理制度、職責、操作、檢修規程齊全①職責、制度規程缺一項扣200元,

②條款不明,無可操作性一項扣50元①扣主任(書記)80元/項,副主任64元/項,安全員20元/項②扣主任(書記)50元/項,副主任40元/項,安全員10元/項

6.1.10安全管理台帳齊全,記錄填寫準確規範①不齊全、空缺每項扣50元

②記錄填寫不規範、不準確扣50元/項①扣主任50元/項,副主任40元/項,安全員10元/項②扣主任30元/項,副主任24元/項,安全員10元/項

6.1.11新工人入廠、工種調換、復工、民工、協議工安全教育率,100%,年度安全教育考試率>98%,安全業務考試合格率100%①三大教育缺1項扣1000元,年度考試率<98%扣1000元。②安全業務考試不及格扣50元/人

職業衞生管理制度9

為了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我廠職工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改善生產作業環境,搞好職業衞生工作,經職業衞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制定本職業衞生管理制度:

一、各部門、各車間在廠長、職業衞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履行各自職責,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衞生管理台帳及有關檔案,並妥善保存.

二、嚴格執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的規定.

三、依法履行向勞動者職業病危害告知義務.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勞動者,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並以標誌、公告等形式提高職工對職業病危害的防範意識.

四、依法執行建設項目“三同時”審查制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的預評價,審查,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驗收等程序.

五、對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逐步採取技術改造、配備必要的防護設施、防護用品等,落實各項防護措施,積極改善勞動條件.向勞動者提供符合職業病防治要求的職業衞生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組織對各部門、各車間職業病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領導小組處理,落實部門按期解決.

七、依法組織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應急的職業健康檢查,發現有與從事的職業有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及時調離原崗位,並妥善安置.依法組織本單位職業病患者的診療.

八、依法組織對勞動者的職業衞生教育與培訓.

九、組織開展對本單位各作業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檔案,並妥善保存.

十、定期委託有資質的職業衞生技術服務機構對作業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檢測與評價,檢測與評價結果及時向衞生行政部門報告,並想勞動者公佈.

十一、建立應急救援預案,成立應急救援分隊,落實職責,以利急需,嚴格執行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制度.

職業衞生管理制度10

為了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我廠職工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改善生產作業環境,搞好職業衞生工作,經職業衞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制定本職業衞生管理制度:

一、各部門、各車間在總經理、職業衞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履行各自職責,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衞生管理台帳及有關檔案,並妥善保存。

二、嚴格執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的規定。

三、依法履行向勞動者職業病危害告知義務。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勞動者,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並以標誌、公告等形式提高職工對職業病危害的防範意識。

四、依法執行建設項目“三同時”審查制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的預評價、審查認可、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驗收認可等程序。

五、對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逐步採取技術改造、配備必要的.防護設施、防護用品等,落實各項防護措施,積極改善勞動條件。向勞動者提供符合職業病防治要求的職業衞生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組織對各部門、各車間職業病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領導小組處理,落實部門按期解決。

七、依法組織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發現有與從事的職業有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及時調離原崗位,並妥善安置。依法組織本單位職業病患者的診療。

八、依法組織對勞動者的職業衞生教育與培訓。

九、組織開展對本單位各作業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檔案,並妥善保存。

十、定期委託有資質的職業衞生技術服務機構對作業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檢測與評價,檢測與評價結果及時向衞生行政部門報告,並向勞動者公佈。

十一、建立應急救援預案,成立應急救援分隊,落實職責,以利急需,嚴格執行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制度。

職業衞生管理制度11

1. 企業各級領導要重視預防職業危害,立足於以人為本,造福於人類,搞好對職工危害治理及防護工作。

2. 加強對職工的宣傳教育,使員工瞭解本崗位的職業危害因素的'危害,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3. 衞生技術措施要符合國家法規及產業政策。

(1) 改革工藝:用無毒代替有毒、低毒代替高毒、機械拖拉操作代替人工操作。

(2) 排風排毒:有塵毒的場所,應有通風裝置,排除塵毒,對高温輻射的場所,做好隔熱、通風降温。

(3) 合理佈局:有毒作業與沒毒作業分開,危害大的毒物要有隔離設施和防範措施。

(4) 設備完好:要防止發生跑、冒、滴、漏污染作業場所。

4. 要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單位要按國家標準為員工配備各類防護、保護用品,員工在作業場所按要求佩帶,防止毒物通過呼吸、皮膚侵入人體。

5. 對接觸塵毒、高温、輻射、噪聲等危害作業的員工,每年進行體檢,發現職業病者立即調離有害作業崗位,及早治療。

6. 對有塵毒等危害作業場所,按國家規定,定期職業衞生檢測,如達不到國家標準,應進行技術改造或檢修,達不到標準,不得進行生產。

7. 制訂應急救援預案,在有害物質大量泄漏時,應採取自我防護和搶救措施。

編制接觸塵毒員工健康檔案台帳,加強監控,防止職業危害發生。

職業衞生管理制度12

總則

一、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加強對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職業病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實保障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健康與安全,根據《職業病防治法》、《工作場所職業衞生監督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從組織上、制度上落實“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使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各生產部門和員工明確職業病危害防治的責任,做到層層有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做好職業病危害防治,促進生產可持續發展。

三、本制度規定從企業領導到各部門在職業病危害防治的職責範圍,凡本單位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責任。

四、為保證本制度的有效執行,今後凡有行政體制變動,均以本制度規定的職責範圍,對照落實相應的職能部門和責任人。

各部門和人員的職責

一、主要負責人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有關職業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落實各級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確保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健康與安全。

2、設臵與企業規模相適應的職業衞生管理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的

職業衞生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

3、每年向員工代表大會報告企業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規劃和落實情況,主動聽取員工對本企業職業衞生工作的意見,並責成有關部門及時處理和解決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和意見。

4、每季召開一次職業衞生管理領導小組會議,聽取工作彙報,研究和制訂職業病危害防治計劃與方案。

5、組織建立、健全本單位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6、督促、檢查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及時消除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保障企業職業病危害防治的投入,並有效的實施。

7、組織建立並實施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和預案。

8、及時、如實報告職業病危害事故。

9、依法承擔本企業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的領導責任。

二、分管職業衞生的負責人職責

在企業主要負責人的'領導下,根據國家有關職業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在企業中具體組織實施各項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具體職責:

1、組織制定職業病危害防治計劃與方案,完善和修訂職業衞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根據各部門分工,明確各部門、各崗位人員職責並組織具體實施,督促並保證職業病危害防治經費的落實和專款專用。

2、組織對企業員工進行職業衞生法規、職業健康知識培訓與宣傳教育,普及職業病危害防治知識。對在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貢獻的進行表揚、獎勵,對違章者、不履行職責者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罰。

3、定期組織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巡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研究,制訂整改措施,落實部門按期解決,及時消除職業病危害事故的隱患。

4、定期組織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組人員會議,聽取各部門、車間、員工關於職業衞生有關情況的彙報,及時採取措施。

5、如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要科學應對及妥善處理,及時報告,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和處理,對有關責任人予以嚴肅處理。

6、依法承擔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直接責任。

三、技術部門的職責

1、編制企業生產工藝、技術改進方案,規劃安全技術、勞動保護、職業病危害防治措施等,改善員工勞動條件,促進文明生產。

2、編制生產過程的技術文件、技術規程,製作和提供生產過程中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來源、產生部位等技術資料。

3、對生產設施、防護設施進行維護保養,檢修,確保安全運行。

4、對本企業的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負技術責任。

四、職業衞生管理部門職責

1、在企業職業病防治領導小組領導下,推動企業開展職業衞生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

2、組織開展對企業員工進行職業衞生培訓教育,總結推廣職業衞生管理先進經驗。

3、組織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並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4、認真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監測。

5、協助有關部門制定崗位工作制度、操作規程,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6、定期組織現場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不安全隱患,有權責令改正,重大隱患書面報告領導小組。

五、專(兼)職的職業衞生管理人員職責

1、認真履行企業職業衞生管理部門職業衞生管理相關職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等法規標準、規章制度。彙總和審查各項技術措施、計劃,並且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2、組織參與對員工開展職業衞生培訓教育,檢查督促員工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3、組織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監測,登記、上報、建檔。

4、協助有關部門制訂職業衞生管理制度、職業安全健康操作規程,對這些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定期組織參與現場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不安全情況,有權責令改正,或立即報告領導小組研究處理。

6、參與職業病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

7、負責建立企業職業衞生管理台帳和檔案,負責登錄、存檔、申報等工作。

六、車間負責人職責

在分管負責人的領導下工作,具體職責:

1、把企業職業病危害防治制度的措施貫徹到每個具體環節。

2、組織對本車間員工的職業衞生培訓、教育、發放個人防護用品。

3、督促員工嚴格按操作規程生產,確保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嚴加阻止違章、冒險作業。

4、定期組織本車間範圍的檢查,對車間的設備、防護設施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報領導小組,採取措施。

5、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迅速上報,並及時組織搶救。

6、對本車間的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負全部責任。

七、職業病危害崗位防治職責

1 、參加職業病危害防治培訓教育和活動、學習職業病危害防治技術知識,遵守各項職業病危害防治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發現隱患及時報告。

2、正確使用、保管各種勞保用品、器具和防護設施。

3、不違章作業,並勸阻或制止他人違章作業行為,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並及時向企業負責人彙報。

4、當工作場所有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的危險時,應向監督管理人員報告,並停止作業,直到危險消除。

職業衞生管理制度13

電池有限公司職業衞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1、目的和範圍

為了強化勞動保護用品在員工工作時的保護作用及維護員工利益,和職業衞生管理及操作規程.

2、職責

2.1製造部為歸口管理部門;

2.2各車間及相關環節為配合部門.

3、職業衞生管理措施及方法

3.1在冊員工應每兩年發放兩套冬裝和兩套夏裝工作服;

3.2工作服發放規定:5月1日後發夏裝,10月1日後發冬裝.

3.3每月1日按工序的需求發放勞保用品時,員工應簽字,確定領用時間及數量.

3.4具體各工種發放勞保用品標準見附表.

3.5套板、卡盒、配板、入槽、取盒、燒焊工序每年發放布圍裙兩根,圍裙佩帶

時間為每年10月至次年4月.

3.6操作規程:

3.6.1生產員工在生產車間,從事工作時必須佩帶勞保用品,在飲用食物時需先洗手,每天更換口罩、手套,車間內部檢查時,第一次檢查到未佩帶勞保用品的`、或未更換清潔的口罩、手套,指出糾正,給予批評,並上牆通報,第二次檢查到未佩帶者,給予考核5元/次並上牆通報.

3.6.2公司組織檢查時,發現有員工未按規定佩帶勞保用品,按5元/人計算對車間負責人進行考核.

職業衞生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軋鋼事業部職業衞生管理和職業病防治工作,預防和減少職業病的發生,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集團公司《職業衞生管理辦法》制定。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於軋鋼事業部下屬各車間。

第四條、職業衞生是指職工的健康在職業活動過程中免受有害因素侵害為目的,包括勞動環境對勞動者健康的影響以及防止職業性危害的對策。軋鋼事業部常見的職業危害有噪聲、粉塵、高温、及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

第五條、個人防護用品是指為使職工在職業活動過程中免遭或減輕事故和職業危害因素的傷害而提供的個人保護用品。

第六條、職業病防護設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或者強度,預防和減少職業病危害因素對勞動者健康的損害或者影響,保護勞動者健康的設備、設施、裝置、構(建)築物等的總稱。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七條、分廠廠長是分廠職業病防治的第一負責人,對分廠的職業病防治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應當履行以下職業病防治職責:

(一)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標準和公司職業衞生規章制度,細化、建立分廠的職業衞生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建立健全分廠的職業病防治管理網絡,落實各級人員職業病防治責任制。

(三)組織並參加分廠職業病防治檢查,對檢查發現的隱患,及時安排落實解決,不能解決的要按規定及時上報,並提出相應的防範措施,監督各條線、班組定期開展專項檢查,落實整改。

(四)組織制訂職業病防治培訓計劃,開展員工職業病防治教育工作。

(五)完善分廠的應急救援預案,有計劃、組織的開展應急預案的培訓和演練,並做好應急救援裝備、物資、器材的配置及儲備工作。

(六)組織職業病防治事故後的人員搶救,保護現場,採取應急措施避免事故擴大並立即上報。召開事故分析會,及時整改隱患,實施職業病防治事故責任追究制,按規定處理事故責任人。

第八條、安全主管是分廠職業病防治專業管理負責人,負責協助分廠負責人開展職業病防治管理工作,應當履行以下職業病防治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接受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推動分廠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二)定期開展職業病防治檢查,督促各條線班組開展職業病防治事故隱患治理工作,登記問題,並報告分廠負責人,督促有關人員進行整改。

(三)為員工提供符合職業病防治要求的職業衞生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並做好發放記錄。

(四)教育、督促班組員工學習和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提高職工職業病防治意識,正確使用生產設備、工具、安全防護器材及個體防護用品。

(五)建立分廠的職業病防治管理台帳,上報有關職業病防治信息資料;完善分廠的職業衞生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六)完善分廠職業衞生檔案和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七)完善分廠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八)協助安全環保部對職業病防治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

第九條、設備主管、工藝主管、動力自動化主管、生產班長是分廠職業病防治管理負責人,負責協助分廠負責人開展職業病防治管理工作,應當履行以下職業病防治職責:

(一)負責對分廠的職業病防護、設施運行及維護檢修及台賬更新等。

(二)組織分廠學習應用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嚴禁使用或者淘汰職業病危害嚴重的技術、工藝、設備、材料,積極採用有效的職業病防治技術、工藝、設備、材料。

第十條、員工是職業病防治管理的直接參與者,負責共同維護分廠的職業病防治環境,應當履行以下職業病防治職責:

(一)在作業過程中,嚴格遵守分廠的職業健康規章制度,按照作業指導書和操作規程進行作業,服從管理,正確佩帶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二)接受職業病防治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職業病防治知識,提高職業病防治技能,增強事故防禦和應急處理能力。

(三)瞭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等事故應急措施,排查、彙報本崗位的隱患,參與辨識危險源,對分廠的職業病防治工作提出建議;

(四)接受崗位職業危害因素告知,並簽訂職業病危害告知書。

(五)接受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和現場職業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告知。

(六)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停止作業或在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撤離作業場所。

第三章、職業病危害警示與告知

第十一條、各分廠應與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職工簽訂崗位職業病危害告知書,將工作過程中的職業病危害種類、危害程度及其後果、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和員工應履行的義務告知。因職業病危害因素變更時,應重新簽訂崗位職業病危害告知書。

第十二條、各分廠應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佈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結果。

第十三條、各分廠在存在或者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作業崗位、設備、設施的醒目位置,按照《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GBZ158)的規定設置圖形、警示線、警示語句等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説明。

第十四條、各分廠配合組織員工參加公司組織的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體檢發現職業禁忌症和疑似職業病,應告知職工本人並妥善處理,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告知記錄應留檔備查。

職業衞生管理制度3

1、新員工上崗時必須進行體檢,只有在體檢合格後才能就業、上崗。不得安排有禁忌症的人員從事危險、有害作業。

2、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3、生產、經營場所設置警示標誌,以加強職工安全生產意識。

4、存在有毒﹑有害物質場所設置通風,排毒,淨化系統,使作業場所環境塵毒濃度達到衞生標準。

5、營運車輛要配有急救箱和相應的個人防護用品。

6、正確穿戴個人勞動防護用品,並保管好,維護好,正確使用。駕駛車輛期間嚴禁穿短衣,短褲,裙子,高跟鞋,拖鞋和赤膊等。

7、加強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使得員工對危險有害物質有防範意識;制定安全操作規程,並配備專(兼)職安全員負責日常檢查,監督安全工作。

8、為維護女員工的合法權益,減少和解決女員工在作業過程中因生理特點造成的特殊困難,必須對女員工實行特殊保護措施。

職業衞生管理制度15

一、各部門在職業衞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履行各自職責,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衞生管理台帳及有關檔案,並妥善保存。

二、嚴格執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的規定。

三、依法履行向勞動者職業病危害告知義務。職業衞生管理制度。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勞動者,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並以標誌、公告等形式提高職工對職業病危害的.防範意識。

四、依法執行建設項目“三同時”審查制度,按照的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的預評價、審查認可、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驗收認可等程序。

五、對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逐步採取技術改造、配備必要的防護設施、防護用品等,落實各項防護措施,積極改善勞動條件。向勞動者提供符合職業病防治要求的職業衞生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組織對各部門職業病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領導小組處理,落實部門按期解決。

七、依法組織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發現有與從事的職業有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及時調離原崗位,並妥善安置。職業衞生管理制度。依法組織本單位職業病患者的診療。

八、依法組織對勞動者的職業衞生教育與培訓。

九、組織開展對本單位各作業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檔案,並妥善保存。

十、定期委託有資質的職業衞生技術服務機構對作業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檢測與評價,檢測與評價結果及時向衞生行政部門報告,並向勞動者公佈。

十一、建立應急救援預案,成立應急救援分隊,落實職責,以利急需,嚴格執行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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