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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保險論文15篇

財產保險論文15篇

在平時的學習、工作中,許多人都寫過論文吧,通過論文寫作可以培養我們獨立思考和創新的能力。還是對論文一籌莫展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財產保險論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財產保險論文15篇

財產保險論文1

一、保險公司當前的競爭環境分析

(一)市場競爭日益激烈

財產保險業務在我國起步較晚,在之後的發展過程中又一直被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所壟斷,這種壟斷局面直到1986年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牧業保險公司成立之後才打破。保險行業經過長期的發展,陸續成立許多保險公司,其中較為出名的就是中國太保公司和中國平安保險公司。隨着保險公司的逐漸增多,保險市場的格局也逐漸從完全壟斷型模式轉向寡頭壟斷性模式,因此,保險市場的競爭也日益激烈。

(二)中小財產保險公司競爭壓力大

我國的保險市場在初期形成過程中就存在一定的問題,導致以人保為首的保險公司在市場競爭中擁有異常明顯的優勢,太保和平安也同樣如此,這三家保險公司所佔的市場份額遠遠超過了其他財產保險公司。通過相關的調查,衡量比較下來,大型保險公司雖然在競爭優勢上朝着逐漸下降的趨勢發展,但是其擁有的優勢仍然十分明顯,這種明顯的競爭優勢將會持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這種現狀是由於大型保險公司起步較早,發展歷史比較久,長期的發展也逐漸提高了其知名度,對社會各界的影響都比較大,加上他們所擁有的產品在種類上十分齊全,同時,不管是銷售人員還是服務人員數量都非常之多,並且網點佈局十分廣泛,接近客户的住所,為客户帶來很多的便利條件。另外,大型的保險公司所包含的業務領域更為廣泛,能夠為客户提供較為全面的保險業務,客户可以在同一家保險公司購買各種不同需求的保險產品,不需要再跑到其他家保險公司進行諮詢。加上大型保險公司這些優勢所花費的成本也比較低廉,是剛進入保險市場的一些中小型保險公司難以模仿複製的。因此,對中小型保險公司來説,不僅難以開拓市場,而且需要承受較高的營運成本,導致他們面臨較大市場競爭壓力。

二、財產保險公司財產保險業務的經營策略

(一)密切關注國家宏觀經濟環境,選擇合適的時機開展財產保險業務

從本質上來説,財產保險業務不僅是一項保險業務,而且更是一項投資理財業務。大部分的客户在購買財產保險時,主要是想利用閒置的金錢去獲得更多額外的投資收益。歸根究底,保險公司開展財產保險業務其實就是從客户手中籌集一部分資金,用來投資到相關國家項目中,等到項目結束收回投資本金和收益時,支付給客户更高的投資收益,相當於一項成本較高的負債。保險公司通過這種途徑能夠增加自身的盈利能力,同時又能提高公司的實力。然而,保險公司的投資與國家的宏觀經濟環境和資本市場的成熟情況息息相關,因此,保險公司應該時刻關注我國的宏觀經濟狀況,抓住好機遇進行投資,提高自身的投資收益。

(二)合理選擇市場發展策略,因地制宜選擇發展模式

根據經濟不同的發達程度選擇不同的保險發展模式,對於財產保險來説,至關重要的是選取好適合的發展策略,對於不同地區的經濟狀況的不同因地制宜選擇發展模式。比如,在經濟相對來説發達的地區,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也比較高,人們擁有的閒置金錢也隨着增多,因此,這些地區的居民對財產投資的需求也較強,所以,保險公司在該地區應該積極加大對理財型產品銷售的力度。另外,對於經濟不發達的地區,保險公司應該考慮到當地居民的人均收入,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出符合當地居民經濟能力接受範圍內的保險產品,滿足客户的相關需求,推動該地區的經濟發展。

(三)根據公司的戰略,選擇合適的財產保險產品

在我國目前的保險市場上,財產型保險主要分為兩大類型,一是固定利率型,二是浮動利率型,這兩種不同類型的保險產品也存在不同的差別。固定利率型產品是指同時兼具高風險和高收益的產品,很大程度上與市場經濟的好壞直接掛鈎,當處於良好的資本市場時,在收益確定的情況下,能夠獲取超額的利潤;一旦資本市場較差,而利息承諾是固定的,導致保險公司陷入嚴重的債務危機。而浮動利率型產品的收入來源主要是靠收取管理費,客户自行承擔相應的風險和收益,保險公司僅是收取穩定的管理費用,對於市場的變動所帶來的隨機風險是不需要保險公司來承擔的。

三、結語

綜上所述,保險公司在開展財產保險業務時,不僅獲得很大的投資收益,而且也會面臨許多的問題和挑戰。加上現在保險市場環境的多變,以及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保險公司務必認清保險市場的現狀,及時瞭解國家宏觀經濟的狀況,為財產保險業務開拓更多的經營策略與渠道,同時聯繫自身的實際發展狀況,促進我國保險行業的長遠發展。

財產保險論文2

【摘要】發展非車險業務有利於優化業務結構,實現穩健經營,有利於提高公司的經營效益;有利於發揮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有利於提升保險服務水平和企業形象。

【關鍵詞】財產保險 非車險業務 經營策略

隨着我國保險市場主體的不斷增多,市場競爭日益加劇,大力發展效益較好的非車險業務,提高其在總體業務中的佔比,正越來越引起財產保險公司的高度關注與重視。針對機動車輛保險在財產險市場上市場佔比最大、各家公司爭奪最為激烈、賠付率一直居高不下、其利潤貢獻度與其保費佔比嚴重不匹配的狀況,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浙江分公司)積極調整業務結構,通過發展非車險業務,調整車險業務在整個財產險總體業務中的比例;主動細分市場,降低車險業務中高風險、低效益業務品種比例,提高優質業務、效益好客户佔比。可見,加快發展非車險業務、提高非車險業務在整個財產險總體業務中的比重,將是今後公司業務發展的一項戰略性舉措。

一、發展非車險業務的戰略意義

1.有利於優化業務結構,實現穩健經營。通過大力發展非車險業務,提高非車險業務在總體業務中的佔比,才能實現公司的穩健經營,才能分散經營風險,實現可持續發展。

2.有利於提高公司的經營效益。作為商業保險公司,追求利潤的最大化是保險資本的必然要求。要實現利潤最大化,提升公司的經營效益,就要在做大保險業務規模的同時降低經營成本。在實現利潤目標要求之內的、相對優化的狀態,以實現利潤最大化的經營目標。一方面通過優化車險業務自身結構、注重承保質量和強化理賠管理等措施來降低車險賠付率,另一方面積極發展賠付率低的非車險業務,實現更大的規模效益。

3.有利於拓展保險領域和發揮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隨着社會經濟發展、科技進步和人們風險意識的提高,保險作為一種經濟保障制度,在保障經濟、促進改革、穩定社會、造福人民方面發揮了重要功能。

隨着保險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日益凸顯,保險已逐漸滲透到社會經濟生活的各個領域,現代保險在社會經濟生活領域中發揮功能的不斷延伸,保險具有保障、資金融通、社會管理等三大功能也得到了空前的發揮。只有通過加快發展非車險業務,才能進一步拓展保險領域,發揮好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

4.有利於提升保險服務水平和企業形象。保險服務必須適應市場需求,而市場永遠是變化的。隨着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人們逐漸將保險作為生產(生活)必要消費和家庭理財的重要方式來看待。因此,豐富保險品種,擴大服務領域顯得非常重要和迫切。根據生產、流通、消費領域的不同特點,針對企業、居民、社會羣眾的不同需求,開發推廣新險種,以開發促進服務領域的延伸和服務水平的提升。

通過險種的不斷創新,使得其他公司難以模仿,逐步形成自己的個性品牌,提高企業的知名度,通過服務領域的不斷擴大來加強與社會各界的廣泛合作,擴大企業的社會影響,才能贏得更多的保户和更大的市場,更好地促進業務發展。

二、發展非車險業務的策略選擇

1.樹立發展非車險業務信心,提高公司效益的經營理念。良好的經營效益是公司不斷髮展壯大的基石,也是在市場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的根本。保險公司的經營效益主要來源於承保利潤和投資收入兩個方面。通過大力發展非車險業務,確保承保利潤的完成。理念是行動的先導,先進的理念帶來生機與活力,落後或陳舊的理念導致公司的沉寂與衰退。只有認識到了效益性險種的發展對公司整體經營目標的重要性,才能從思想意識上樹立發展非車險就是增加公司效益的理念,才會堅定發展非車險業務的信心。

2.完善考核機制,增強發展非車險業務的動力與壓力。加大考核力度,落實目標責任制是保證非車險業務發展的重要手段。一是改革考核辦法。將以往考核以總保費和利潤指標為主,改變為不僅要考核總保費和利潤指標,而且要考核分險種指標,同時還要考核車險業務和非車險業務在總體業務中的佔比。二是明確責任。應設置專門的非車險業務營銷機構,負責對本轄區非車險業務發展的指導與管理,業務量較大的基層展業單位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也應設置專門的機構,並指定一名領導專門負責該業務的拓展與管理工作。通過簽訂目標責任狀形式,層層落實非車險業務發展目標,落實責任人,將非車險業務的發展與經營責任結合起來。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形成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對不能按期完成考核指標的追究經營單位領導及有關人員責任。三是實施獎懲。將非車險業務的發展狀況與工資獎金髮放掛起鈎來,與全公司的福利待遇掛起鈎來。通過獎勤罰懶、獎優罰劣來推動非車險業務的發展,確保這一目標的實現。

3.採取靈活的營銷策略,確保非車險業務持續快速增長。傳統單一的營銷手段已經不適應目前市場的發展變化,要適應以客户為中心,以市場為導向的新形勢,必須不斷創新營銷手段,細分市場,採用多元化銷售方式。在市場細化的基礎上,區分不同客户羣,針對不同客户,採取不同營銷策略,以期達到最佳效果。第一,採取直接上門展業和依靠行政推動相結合的方式,拓寬新型保險業務的發展渠道。一方面,對於風險意識較強,經濟狀況較好的單位,可採取直接上門的展業方式,根據企業的經營情況和特點,為化解其經營風險而設計投保建議書,送交法人代表供其決策參考;另一方面,對於羣體業務和政策性業務,可依靠行政推動的方式。從維護公共利益,消費者利益以及社會安定等不同要求出發,通過行政推動促進相關險種的發展。第二,發揮兼業代理、專職代理和個人代理人的作用。通過完善的代理網絡來推動各類非車險業務的快速發展。

4.建立和完善業務培訓體系,提高員工的業務素質。非車險業務發展滯後的一個原因就是部分展業人員對非車險條款的不熟悉、不瞭解,想做業務而又苦於不懂業務知識。要克服這種情況,提高非車險業務規模,就必須建立和完善業務培訓體系,對廣大展業人員進行系統的、有針對性的培訓,使大家充分了解條款知識,提高展業能力,調動業務人員發展非車險業務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5.實行傾斜政策,加大對發展非車險業務的政策支持力度。經濟槓桿是市場經濟形式下配置資源的最有效方式。用規模效益、費用政策來提高展業人員發展非車險的積極性,不失為一個可以儘快湊效的辦法。在合理的範圍內對手續費和營業費用進行適當的調劑,適當加大對非車險業務的傾斜力度,降低車險的費用,體現出效益原則,以此來引導、刺激廣大展業人員發展非車險的積極性,提高非車險業務發展規模。

三、公司財產保險經營中非車險業務的發展

1.理清思路,抓住重點,把握方向,調整結構。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成立於1994年,浙江分公司機構設置完備,管理經驗豐富,一直以穩健的經營、規範的管理和良好的聲譽贏得了社會各界的認可,具有優秀的服務品牌和市場口碑。公司秉承“誠信天下,穩健經營,追求卓越”的企業核心價值觀和“以人為本”的企業文化理念,積極改革創新,堅持穩健發展,完善全面管理,吸引和培養了一大批專業素質高、敬業精神強的保險人才。隨着公司業務的增長,大力發展車險業務。為改善經營現狀,通過對前期整體經營情況的分析,我們充分認識到了大力發展非車險業務是實現公司扭虧增盈的重要途徑。制定詳細的非車險發展計劃,由總經理帶頭開發非車險渠道,相關負責人與其分管渠道進行對接,一對一的開展工作,對渠道進行拓展和維護,全面調整優化險種結構。

2.重視人才,加強管理,悉心培養一支團結穩定的展業隊伍。一方面,制定定時召開早會及定期召開周例會的規定。加強各部門間的交流與合作,還為各部門工作的開展創造了良好的氛圍,也建立了一支團結協作、勇於創新、懂管理、善經營的管理隊伍。另一方面,公司業務的發展僅依靠代理人是不夠的,一旦銷售政策變化或銷售費用跟不上,個人代理人就會流失。為此,浙江分公司堅持在為非車險業務崗位選拔和引進人才時,對外招收專業對口的大學生,內部堅持開展非車險業務知識和技能的培訓,以老帶新,以相互交流的方法培養新人,並通過實戰提高展業團隊的協作和競爭力。為確保團隊的穩定性,浙江分公司還為業務團隊正式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併為其辦理醫療、養老等手續,有效解決了員工的後顧之憂。

3.創新思維,開拓渠道,逐步建立自身非車險銷售模式,全面推進非車險業務加速發展。浙江分公司十分注重加強渠道建設,拓展非車險業務銷售網絡。動員一切可以動員的力量,廣泛挖掘渠道,要求各業務部門對已有的業務渠道密切關注,加強維護,並進一步挖掘現有渠道潛力。同時,廣泛建立新的非車險業務渠道,特別是銀行渠道,因為銀行是所有民營企業和私有財產的儲存地和中轉地,通過銀行做財產保險不僅可以先行於他人一步,還能更廣闊的瞭解市場信息和市場動態,從而更有利於調整自我結構,持續佔據有利位置。浙江分公司另一個主要的非車險渠道業務是醫療責任保險,醫療責任險主要經過風險評估,選定一些醫院作為主攻突破口進行重點突破。公司在業務拓展的同時也加強對風險的評估,做到防範於未然。而面對一些優質業務,主要依託一些重點項目的信息資料,從而進一步拓展了意外險業務。

在拓展非車險業務中,浙江分公司還集中優勢力量爭取一些大項目。集中力量,積極公關,並精心製作投標書,通過大量細緻的工作和不懈的努力,排除各種阻礙,最後中標。與此同時,浙江分公司狠抓優質中小型非車險業務,加大承保量,為浙江分公司整體非車險業務的發展做出了貢獻。

四、加強溝通,增強服務。

不斷擴大非車險保費規模在拓展非車險業務的同時,浙江分公司注重為客户提供多項優質服務,並加大對業務發展的支持力度。通過大力發展非車險,強化管理,拓寬渠道,浙江分公司公司不斷成長,走上了一條良性發展的道路。

此外,為了不斷鞏固老客户,培養老客户對公司的忠誠度,適當借鑑車險業務發展中續保時的無賠款優待政策,使老客户從心理上得到平衡(因為非車險業務中的大多數險種均屬效益性險種,賠付率很低的,連續幾年投保都沒有賠案發生,客户會覺得不平衡,因此投保的積極性會大大降低),這樣一來,既維護了老客户,又降低了業務人員的續保難度,對非車險業務發展必定會有較好的促進作用。

實踐證明,公司的經營思路是正確的。渠道開發是浙江分公司非車險做大的主要途徑,通過公司業務、渠道業務、代理人銷售相結合的營銷模式,浙江分公司的非車險業務取得了驕人的成績。也讓浙江分公司險種結構得到不斷優化,賠付率不斷降低,效益節節攀升。

財產保險論文3

一、我國財產保險產品品牌現狀分析

(一)缺乏品牌意識

目前,國內大財產保險公司體現自身優勢及特色的名優險種少,各家公司無法形成功能性強、保險保障全面、技術水平領先、產品服務和體驗獨具魅力的產品品牌,品牌優勢尚不明顯,品牌的認可度有待提高。

(二)產品和服務宣傳不全面

保險宣傳是社會公眾認知保險產品和服務的重要途徑。當前財產險公司在產品品牌宣傳中注意力主要集中於公司形象和強勢產品的宣傳,而較少介紹內涵豐富、發展前景廣闊的責任險產品,投入到宣傳的資源侷限在媒體視聽廣告,而未能通過各種服務和體驗進行立體式宣傳。公眾對保險產品和服務的認知不夠,缺乏對產品體系和售後服務的全面瞭解,影響了產品推廣。由此可見,財產保險公司產品、銷售、服務和體驗方式等相對滯後,已不能滿足社會化大生產日益增長的保障和服務需求,因此,必須加速產品外延和延伸服務體驗的開發與推廣,形成財產保險公司的核心競爭力。

二、構建財產保險品牌優勢的戰略選擇

加強責任險產品創新中國的財產保險公司要在競爭中取勝,關鍵還是在於產品、服務和體驗的創新。責任險產品創新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必要條件。責任險新產品的開發應具有預見性、前瞻性,要結合社會發展趨勢和潛在需求,開發經營效益好、品牌作用強的產品。隨着經濟市場的高速發展,法律法規不斷出台,個人或企業在社會化生產中,面臨的各種責任風險越來越多,財產險公司開辦責任保險也呈現迅速發展的趨勢。除傳統的公眾、產品責任、僱主和職業責任險外,應加大金融市場、證券市場和網絡金融中的責任保障供給,加大小微企業金融產品信用責任風險領域的新險種的開發力度,放寬保單對保險責任、擴展責任的限制,讓更多的客户從中得到充分的利益保障。

三、加強責任險產品創新、構建財產保險品牌優勢的路徑

(一)以責任險產品為依託,為投保責任險相關險種特定客户的需求

定製相關的客户服務活動,變價格競爭為服務領先。努力改變目前與其他市場主體的低端競爭狀況,走出價格戰,將重點轉向培育和打造財產險獨一無二的保障與服務,真正做到“人無我有、人有我優、人優我強”。可以嘗試用三至五年左右的時間,探索和初步建立起責任險保障、服務與體驗文化,增強客户對購買責任險產品的後續服務,比為保障而保險更有價值的認識。以高品質服務贏得客户,通過服務體驗加大產品後繼承保成本,提高准入門檻,進而增強責任險產品承保公司的不可替代性,實現以服務“壟斷”市場,從而提高財產險公司整體效益。

(二)搭建責任險業務平台,發揮多重服務的功效

充分利用大型財產險公司網絡優勢,嘗試在各省主要城市或地區建立較為完善的責任險服務平台,服務於所轄範圍及系統內異地出險的責任險理賠,同時還可以為其他險種(如車險異地人傷賠案、意外險賠案)的理賠提供及時優質的法律、醫療等專業服務。重點突出對客户所需服務的反應迅速、高效和到位的優勢,努力使多種在發展中遇到瓶頸的險種重新煥發生機(如醫療責任險、旅行社責任險曾因服務不到位而增長乏力)。以僱主責任險為例:通過加強對僱主責任險跨省區異地業務聯保的領導,提高僱主責任險業務保障服務的創新能力,促使廣東、江蘇、浙江、上海、深圳等勞務用工吸納量大、勞動力密集的沿海省份分公司與四川、湖南、重慶、貴州、河南等勞務用工輸出量大的內陸及西部省份分公司的密切合作。協商好包括展業告知、承保出單、保費分成、賠案處理、法律援助、賠款清算在內的各自應做的工作內容。同時,加快財產險公司僱主責任險業務程序操作的信息電子化的進程,加大設備投入,增加設備功能,業務主管部門要適時開發出既便於現場查勘、賠款理算、單證清分、紙質打印與存檔,又誠信可靠、可供評審的賠案電子單證及報表,以利於打包傳輸並供核賠審批及事後審計。

(三)建立跨專業的服務合作,提高服務水平,降低公司成本

提高各類險種業務對整個責任險業務的貢獻度,如集中某類訴訟案件或專業服務外包給一至兩家專業機構,使之成為財產險公司龐大服務體系的穩定合作伙伴,簽訂合作協議,明確服務質量,協商統包服務價格。這既可以降低人力資源支出、攤薄單次服務成本,又可以彌補人員知識結構和專業水平上的不足,培育客户對專業服務的信賴程度。專業服務可涵蓋財產鑑定、法律、醫療、財務等多種行業,解決如醫療責任險、公眾責任、職業責任險、僱主責任險、產品責任、小微企業金融信用險等的理賠專業問題和法律訴訟問題,較為全面地提高服務效率和水平,間接提升公司經濟效益。仍以僱主責任險為例:各地市分公司、支公司、營銷服務部必須對其長期聘請的律師、公估等顧問機構或個人的服務工作進行量化細分,在每年結算、支付受聘費用時,要對其工作量進行考核,對未能達到所約定的工作量時,要求其將剩餘的工作量化時間,轉向為投保僱主責任險的客户提供服務,如幫助僱主對其僱用員工進行《勞動法》、《工會法》、《民事損害賠償》等法律常識教育,講解勞動保險與商業保險知識、傳授企業安全生產、風險防範等安全操作規程。

(四)加強對產品責任險的後續服務

當企業發生不論是否屬保險責任的產品責任事故時,都應協助投保企業做好善後處理工作,特別是與居民生活相關的家用電器生產廠商,應發揮公司產品技術、法律專業的優勢,協調好技術監督局、質檢所、廠商與產品用户的關係,安撫好事故受害人。經過一系列服務和體驗舉措的落實,實現服務制勝,較大幅度地提升客户忠誠度,為今後提高產品費率、增加公司效益打下堅實基礎。

四、加強責任險產品創新、構建財產保險品牌優勢的對策建議

(一)因地制宜,加大產品推廣力度

為搞活經營,加大產品推廣力度,可採用以下方法:一是努力爭取財務政策,尋求費用支持,加大對責任險產品推出市場的前期投入。增設技術改造基金賬户,在各年度結算時按淨保費的一定比例提取少量數額的資金留作產品的前期投入。二是建立一套全面系統、合理的會計核算辦法,準確核實責任險業務的內涵效益和外延績效。三是引入責任險產品推介及自主選擇與激勵機制。一方面,總公司可針對新開發或已開發出的新產品組織產品推介會,邀請各分公司參加,也可在上開闢專欄,定期公佈新產品目錄。另一方面,賦予各分公司自主選擇符合本地區本公司發展特點、自認為較有效益潛力的險種進行推廣,並給予分公司發展該新險種的合理的推廣期,在推廣期之後仍認為該新險種效益前景較好的,與總公司簽訂該險種發展合同,合同中約定宣傳等有關費用政策,以及對該險種經營效益的獎懲政策,實現分公司對自己選擇的新險種經營效益自負盈虧。

(二)構建清晰的產品體系,打造責任險知名品牌

將現有責任保險產品依據保障範圍進行持續的歸類整理,形成清晰的產品體系,並按不同系列創立不同的知名產品品牌,提高市場營銷和客户認知的便捷程度。具體做法是根據我國國情,選擇既吉祥如意,又能被國人所接受或喜愛的“形象標識”作為責任險系列化產品的形象“代言人”。力爭以一系列強有力的產品品牌支撐起財產險公司的大品牌,樹立財產險產品豐富多樣的品牌形象。

(三)將新型責任險產品跟蹤調研製度化,及時提升產品適應性

將新產品跟蹤調研製度化,可以促進產品開發和營銷部門更深層次的溝通,由產品開發部門開發出新產品,由營銷部門進行產品的市場適應性跟蹤調研,並形成調研報告交產品開發部門,開發部門據此對產品進行適當修改。此舉既可保證產品適應性調研結果的獨立、客觀,又可提高營銷部門的展業積極性,提高新產品推廣的效率和效果,還可考核選擇銷售此項產品的公司的銷售計劃是否切實可行。

(四)充分發揮橋樑作用,實現保户與財產險公司的雙贏

利用龐大的多險種客户資源,充分發揮財產險公司的橋樑作用,實現不同險種保户相互間提供服務,從而提高產品的附加值。如,承保部分醫療機構的醫療責任保險時,可建議該機構為其他險種保户提供較為優惠的醫療服務,充當保户間的橋樑,將此優惠作為附加服務提供給投保其他險種的保户,這一方面增加了醫療機構的服務接受者來源,另一方面也提升了對其他險種保户的服務範圍,更為公司穩定了多險種的保户資源,實現共贏。此外,職業責任險、產品責任險等險種的優質保户均可為其他險種保户提供更為優惠的服務,增加客户來源。又如增加公司服務熱線的功能,可將其改造為除電銷和出險報案之外,還可作為投保企業產品或介紹服務的查詢平台。

財產保險論文4

摘 要: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對保險標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認的利益,是保險合同有效的必要條件。保險利益制度是保險制度的核心內容,對維持保險秩序具有重要的意義。本文首先闡述了財產保險合同中保險利益的立法意義以及保險利益的產生方式,同時對財產保險合同中保險利益原則的適用問題進行了説明,最後提出了適用於財產合同中保險利益的完善策略。

關鍵詞:財產保險合同;保險利益;問題;完善策略

一、財產保險合同中保險利益的立法意義

(一)投保人應當具有保險利益的法律規定,有助於防止投保人以他人財產進行投保的行為。確定保險利益原則,就限定了投保人僅可以自己的財產及其利益進行投保,有效地保護了社會經濟生活秩序。

(二)對保險利益存在的要求,有利於防範道德危險的誘發。雖然保險法規定,以欺詐方式騙取保險賠償的,保險人可以拒賠。正是保險利益的存在,確定了保險人給付的範圍,使得投保人實施的這種自害行為所能獲取的賠償與其所喪失的利益相等,從而有效地遏制了這種行為。

(三)對保險利益存在的要求,有助於限制保險責任範圍。通過確定保險利益的範圍,可以確定保險金額,這樣當保險事故發生後,即可以有利於避免因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不及時救助而導致的損失擴大,又可以做到保險賠償有依據,使保險合同真正發揮其保障作用。

二、 財產保險合同中保險利益原則適用問題

(一)財產保險合同中保險利益界定 在財產保險合同中, 保險利益界定不明確,當前保險法沒有具體闡述財產保險中的保險利益定義。 通常情況下, 財產合同保險中保險利益判斷標準主要可以從三個方面來闡述: 第一, 從形式上來講, 保險利益主要體現的是利害關係; 第二, 從經濟學角度出發, 保險利益表現的是一種經濟利益; 第三, 從法律角度來看, 保險利益屬於合法利益。

(二)財產保險合同中保險利益轉移 在財產保險法中, 若投保人對保險標的沒有保險利益, 那麼保險合同將會失效。 因此, 在簽訂保險合同時, 投保人以及被保險人必須要確保保險利益, 當發生保險事故時, 有助於依據保險利益原則得到相應的賠償。 但在實際司法實踐過程, 即使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沒有訂立相關的保險合同, 保險利益不明確, 但當保險事故發生時, 雙方卻享有保險利益。 按照相關的保險利益原則規定, 財產保險利益能夠進行轉讓, 但是對轉讓時間卻沒有相應的標準規範, 因此導致發生糾紛的概率高。

三 、財產保險合同中保險利益原則適用完善策略

(一)重新界定財產保險利益定義 首先要界定保險利益的性質, 明確人身保險的保險利益與財產保險的保險利益, 從而具體分析被保險人或者投保者對保險標的所具有的法律利益關係。對於保險利益範圍而言, 在確定的過程中, 主要的依據有四個: 一是標的物, 二是被保險人, 三是賠償項目, 四是投保人。 在保險合同上, 投保人以及被保險人首先要確認投保財產保險利益, 説明保險利益的合法性。其次, 要掌握保險利益種類以及範圍, 主要體現在七個方面:第一, 財產法律享有者; 第二, 保管者所保管財產; 第三, 佔有者所佔財產; 第四, 股東財產;第五, 合同產生利益; 第六, 經營者對經營事業所期待的利益; 七是財產保險標的其他相關利益。

(二)完善保險人的保險利益告知義務規定 在保險法中, 保險利益原則佔據着十分重要的地位。 在保險合訂立過程中, 對於保險人的保險利益而言, 首先要規定告知義務。 當保險事故發生時, 保險人基於履行告知義務的基礎上可以承擔賠償責任。 在一定程度上, 完善保險人的保險利益。

(三)強化財產保險利益轉移規定 首先, 要明確保險轉讓定義。 在我國保險法中規定, 只有在完成物權佔有轉移下才能進行標的物轉讓。 在具體標的物轉移過程中, 要以實體利益為核心標準, 明確轉讓定義。 其次, 保險利益轉移手續繁複, 隨着保險標的的轉移, 保險利益也會發生轉移, 為了確保保險人利益, 要及時告知保險人保險利益轉移狀況。 再者, 要掌握保險標的轉讓時間。 標的物在轉移前, 標的物所有人承擔風險。 而標的物發生轉移時, 風險也將會發生轉移, 買受人承擔風險, 因此要明確保險標的轉讓時間。

四 結語

保險利益制度是保險制度的核心內容,對於維持保險秩序具有重要的意義,我國現行的財產合同中的保險利益制度,或多或少會有寫不足之處,需要在今後的實踐和摸索中逐步完善以更好地保證投保人和保險人的正當利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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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張曉一.新《保險法》中關於保險標的轉讓問題的研討[J].中國保險.20xx(07).

財產保險論文5

確立財產保險收益人地位

本人認為應當允許財產保險中受益人制度的存在,理由如下:

(一)從現實生活中受益人的現狀而言

從我國《保險法》對受益人的定義來看並不能得出財產保險中不能有受益人的存在的結論,法律沒有明確指出在財產保險中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可以指定受益人,其原因可能是長期以來立法者只注重從現實生活中最為常見的財產損失保險和責任保險來觀察。在這兩種保險事故發生時,通常直接造成被保險人財產損失或承擔向不特定第三者賠償的責任。此時,由被保險人直接行使保險金請求權沒有什麼不妥。

隨着生活條件的不斷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出現了許多新型的保險業務,如保證保險業務。當事人往往會指定銀行為受益人,此時金融機構(銀行)與保險公司會達成如下協議:即當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公司向金融機構(銀行)給付保險金之後,金融機構(銀行)將會把借款合同項下的債權轉讓給保險公司。

在此我們應當知道當事人訂立保證保險合同,其目的在於使債權人即銀行在借款人甲沒按約履行義務時,從而實現貸款收回的目的,而不在於恢復借款人的還款能力。當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公司將保險金直接給付給債權人(銀行)而非被保險人,這是實現當事人訂立保證保險合同之目的最方便且有效的方法。相反,如果不允許指定受益人的話,此時財產保險中只能由被保險人即借款人行使保險金請求權。借款人是在資金不足的情況下到銀行借款,在得到保險金後,可能處於道德缺失或其他現實問題並不將保險金償還銀行。此時,保險公司雖然履行了保證保險責任給付了保險金,但是銀行訂立保證保險的目的並未實現,這樣也就失去了訂立保證保險合同的作用。

(二)從受益人的保險金請求權的性質而言

保險金的請求權是一種財產權,是在保險標的受到損害時,請求保險公司給付保險金的權利,這筆保險金無論是補償性的還是給付性的,他都是一項財產權,可以轉讓和繼承。[3]並且《保險法》遵循損失補償原則,該原則的目的在於使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時,能夠從保險人處獲得保險金,從而儘快恢復生產和生活。保險金是在保險事故發生事故之後,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從保險公司領取。保險金的領取如同繼承法上的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的財產一樣,只有在特定情況下即:發生保險事故或被繼承人死亡時,才會產生保險金的領取或財產的繼承。因此可以説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對保險金的領取如同繼續人繼續被繼續人的財產一樣,是一種期待利益而非既得利益,允許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之前按自己真實意思指定受益人,將更符合意思自治原則,也更符合實際需要。

(三)從保險法的最大誠信原則而言

《保險法》遵循最大誠信原則,該原則的根源是民法的誠實信用原則,保險合同的雙方當事人都必須遵循,否則會引發一系列的道德風險。在人身保險中對受益人的指定,受益人受領保險金的條件都規定了嚴格的條件,當達到一定條件發生道德風險時都可能使得受益人的受益權喪失或被剝奪。在財產保險中被保險人對保險金的受領同人身保險中受益人對保險金的受領一樣同屬期待權,屬於私權,保險公司對受益人的給付其實也是對被保險人的給付。

對財產保險中受益人存在問題的概括總結

前面我們提到過兩種截然相反的觀點,持否定態度的人主要是從以下兩個主要方面來考慮的:一方面他們認為按照現行有效的《保險法》明確規定,指出人身保險中才有受益人的存在。另一方面是他們認為,在人身保險中當被保險人死亡時,必須有受益人的存在,以便解決保險金的受領問題,這也是江朝國先生的受益人產生的原始動因。

受益人在財產保險中存在與否,能否存在它只是一個制度層面的問題,在現實生活中財產保險中受益人是活生生的存在的。並且在人身保險中允許受益人的存在,這為財產保險中受益人的存在提供了現實可能性。我們可以吸收人身保險中對受益人的指定以及保險事故發生後受益人與被保險人死亡時間不同引發的保險金受領問題的法律規定,這樣更符合現實需要,同時也可以防止道德風險的發生。

財產保險論文6

保險業如何提高各級分支機構經營效益,以提高公司整體經營效益,從而實現公司價值最大化,關係到公司的生存和發展,也是保險公司財產管理所面臨的最大課題。在新時期下,面對激烈競爭的市場及我國加入WTO的巨大壓力,我國財產保險公司必須完成從保費規模增長型向管理效益增長型的轉變。本文通過研究和改進財險的業績評價體系,並將其運用於分支機構,進而最終達到提升公司價值的思路和方法,對於中國財產保險公司來説具有極大的現實意義。

1我國財產保險市場的現狀與財務管理目標

1.1我國財產保險市場的現狀

截止到20xx年12月,全國共有財產保險公司45家,其中外資公司15家。從各財產保險公司市場佔有率來看,中資保險公司仍然佔據絕對優勢,20xx年中資財產保險公司市場份額為97.56%,其中市場份額居於領先地位的有太保財險、平安財險公司。雖然中資保險公司市場份額較大,但是與外資公司相比,固定資本所佔比例較高,資產流動性偏低,償付能力準備不夠充足,資產利用率不高。利潤主要來源於主營業務收入,即承保利潤,與外資公司比較中資公司盈利能力較弱。

1.2我國財產保險公司的管理目標

中國財產保險公司財產目標經歷了從產值最大化、利潤最大化、股東財富最大化到企業價值最大化的演變過程。產值最大化是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作為現代保險公司來説,追求價值最大化已經成為明確的管理目標。價值最大化的理論含義是:一是價值體現為未來預期收益的現值,而不是簡單的資產的帳面價值;二是未來預期收益體現為現金流量,而不是簡單的會計利潤,現金流是可以折現的;三是未來預期現金流具有不同程度的風險,隨着經濟和競爭的全球化,風險、複雜性和不確定性構成了現代及以後的商業經營環境,也使企業的未來收益具有不同程度的風險;四是資本具有成本,資本的基本回報要求使資本成為最昂貴的一種資金來源。把價值最大化作為目標是很具重要意義的,首先它考慮到了資金的時間價值和投資風險;其次它反映了對企業資本保值增值的要求,克服了管理上的片面性和短期行為,追求長期利益最大化;再次能夠優化資源配置方向,使資源向着回報高、效率高、風險低、創造最大價值的區域、產品和客户傾斜。

2EVA評價分析方法的內涵

2.1EVA評價分析方法的概念

經濟增加值EVA是英文EconomicValueAdded的縮寫,其公認的標準定義是指公司税後經營利潤扣除債務和股權成本後的利潤餘額。它的核心思想是一個公司只有在其資本收益超過為獲得該收益所投入資本的全部成本時,才能為股東帶來價值。如果EVA值為負,那麼公司就是在耗費自己的資產;如果差額為零,説明企業的利潤僅能滿足債權人和投資者預期獲得的收益。EVA管理是市場價值實現的一個方式,它又是把與市場價值相連的激勵機制得以實現的一個方式,市場價值的管理、薪酬激勵機制的設計、預算管理、戰略規劃基於經濟增加值的管理來實現。EVA把股東、管理者、員工的意志和行為最大限度地統一起來,創造了管理上的奇蹟,成為創造財富的基礎。基於這種認識,EVA不僅是一種有效的公司業績度量指標,同時還是企業進行決策與戰略評估,以及資金運用和出售定價的基本理念。EVA評價分析方法實質可歸納為4個“M”,即評價指標(Measurement)、管理體系(Management)、激勵制度(Motivation)和理念體系(Mindset)。

2.2EVA與保險公司財務管理目標的關係

根據概念上分析,EVA的主要特徵表現在:一是在計量上完整覆蓋了包括資本成本在內的各項成本要素,這是它與傳統的利潤、資產收益率、現金流等評價指標的本質區別,從根本上體現了股東利益,詮釋了企業創造財富的真正內涵。二是剔除了公認會計准則功能性的,偏離股東利益因素的影響,從內部管理角度,對財產收支和資本項目進行合理調整,設計出符合實現股東利益最大化的績效評價和激勵機制。三是為企業經營管理確立了長遠、清晰、唯一的目標,而且是反映絕對數額越大越好的指標。儘管EVA本身是期間的流量指標,但長期滾動的EVA則反映了企業長期價值的增長,企業價值的增長=市場增加值(MVA)在數量上等於企業未來年度EVA的折現值的總和,EVA和MVA具有本質的一致性,和對企業市場表現同樣的解釋力。要實現價值最大化,每年產生的經濟增加值就要更多,或者説經濟增加值的變化會帶來企業價值的變化,實際上,這兩個指標一個是存量,一個是增量。

3基於EVA評價分析方法的財產保險公司財產管理的措施

3.1發揮EVA的資源配置機制

EVA約束觀念的建立本身是一個很大的轉變和進步。現在國內很多保險公司,還沒有把EVA的理論應用到實際中去,在承保的時候隨意降低費率,抬高手續費,賠付時放寬標準,以賠促保,其最後的結果就是嚴重影響公司的長期價值創造。

如果不控制成本和風險,市場再大也不會創造價值甚至會毀滅價值。經濟資本的約束是不是影響了市場份額,如果錯誤地理解了這個機制,就有可能影響市場份額,因為本來能夠盈利的業務通過錯誤算帳誤導了經營決策。事實上,保險最重要的市場是價值市場,只有那些能夠創造價值的市場才是應該努力爭取的市場,並不是簡單的保費規模。經濟資本總量的要求,使得經濟資本與賬面資本保持一致,其次,也體現了不同的風險,這就必然會造成有的業務係數高,有的業務係數低。實際經營中應努力使得相關資產組合的風險係數最低,而不要簡單的追求單一產品的風險係數最低。因為開展的業務是相互聯繫的,片面開展單一品種肯定不能達到公司價值最大化。

3.2運用EVA衡量各個業務單元的真實業績

將EVA指標分配到各業務單元,以指標完成情況作為投入多少的依據。這樣將企業資金真正投入到創造“創值”的機構和業務,並以此控制投入規模,提高資本配置效率,並同時注重到規模擴大與提高效益的結合。以一定的EVA指標要求分支機構,如不能達到,則不能開設該新機構。同時,對於長期經營不善的機構,可予以撤、並。為確保新設機構質量,可制定人均EVA指標,要求定期報告。對於業務單元,致力於結構調整,大力發展有效益的、邊際利潤率高的創值業務,堅決退出無利潤區,將價值創造建立在每一張保單上;將扶持優秀業務和淘汰劣質業務結合起來,大力推出有效益的險種。業務結構調整的同時,公司要加快新產品的研製步伐,積極開發內含價值高的新產品,以代替那些內含價值較低、效益較差的產品,逐漸形成一方面有着人性化設計、符合客户需求,另一方面又有較高的邊際效益、有利於公司的長遠發展的產品體系。

3.3選擇合理的EVA分析考核方法

保險公司在實踐中需要單獨對部門進行業績評估,這樣可以強化部門經理最大化其直接可控的業務價值的能力,但是使用公司整體的績效指標來確定部門管理人員的報酬,不能充分調動部門經理積極性,會產生靠其他部門績效“搭便車”的動機,因此對公司部門進行考核就顯得非常重要。對公司部門進行考核時,可以採取“EVA中心法”和“EVA驅動因素法”兩種方式。“EVA中心”是指組織內部可以對自身創造的EVA進行度量和管理的業務單位。一般而言,作為一個EVA中心,必須具有對自己的收入、成本和費用較為完全的自主權。“EVA驅動因素”是指經營過程中影響EVA結果並且易於與公司內部部門或個人掛起鈎來的各種指標。相對於國內大部分保險公司來講,基於目前採用的組織架構形式,在部門考核中採用“EVA驅動因素法”為適當。“EVA驅動因素法”的關鍵在於確定EVA驅動因素。EVA驅動因素可以分為直接驅動因素

和間接驅動因素。前者指與EVA指標存在直接數量關係的因素,後者指間接影響EVA的因素。EVA驅動因素還可以分為財產驅動因素和非財產驅動因素前者由各類會計數據組合而成,後者構成中不包含會計數據。一般而言,直接驅動因素大部分都屬財產驅動因素。

3.4建立基於EVA的薪酬激勵計劃

基於EVA的薪酬激勵計劃是將紅利支付與紅利報酬分割開,在紅利銀行制度下,將以EVA為基礎的管理者紅利計入其紅利銀行帳户中,該賬户在該期間的期初餘額包括以前期間的紅利報酬超過以前期間紅利支付的餘額。本期支付的紅利則基於更新後的紅利賬户餘額。具體運用時再以一個不變的比例支付紅利獎金,如紅利賬户餘額的三分之一。如果公司經營業績始終良好,紅利銀行的餘額會越來越多;如果紅利賬户的餘額為負,則當期沒有獎金支付,同時借記該賬户;而如果管理人員離開公司,就會失去這筆獎金,本期的餘額將被轉存到下一期。這一制度下既允許了公司基於單一區間的高額報告業績,獎勵給管理者高額紅利,同時獎金不封頂。但是如果以後的事實表明業績的虛假的,更多的紅利獎勵將在被支付之前被終止。紅利銀行制度通過基於後續期間的報告業績來修正紅利支付,削減了管理者從事短期行為的動機,同時它也給具有高業績的誠實的管理者提供了極大的獎勵。管理者知道,增進自己利益的惟一方式就是為股東創造更多的財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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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敏管理評價體系的優勢與不足[J].經濟與管理,20xx,(19):50

財產保險論文7

1 財產保險合同能否存在受益人根據目前我國保險法規定只有在人身保險合同有明確規定了受益人,而有關財產保險中的受益人並沒有明確條文規定。筆者認為,財產保險與人身保險的受益人在法律實務中具有不同的含義。人身保險中的受益人主要是根據投保代替被保險人領取保險金,財產保險合同的受益人是根據其合同約定順位提領保險金 。

人身保險中設定了受益人是為了被保險人出現人身事故後,避免無謂的親屬之爭等,可以明確受益人並使其能及時領取保險金。可以説人身保險會考慮到應對可能出現投保人死亡的情形下約定第三人的領取保險金的受益權。然而中國目前保險法未有條文明確財產合同受益人條款但隨着保險業在經濟發展活動扮演角色逐漸重要。受益人的運用也被引用到財產保險中,更是在財產保險中出現了受益人條款。特別是在實務中房貸險、車貸險等多種保險合同中保險受益人多有出現。為了解決這個法律和實務中的矛盾,學者們對財產保險合同中是否可以存在受益人主要持肯定和否定兩種態度。肯定説認為保險合同同樣應適用私法的意思自治原則,被保險人能夠指定他人為受益人。

國內否定説的持有者居多,認為財產保險的目的在於填平損失,指定受益人在保險事故中並沒有直接的損失,因而只有被保險人才是唯一的受益人。筆者認為,受益人在財產保險合同中是可以存在的。受益人通過被保險人的指定的同意,表明其對於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即財產保險受益人的範圍侷限在與保險標的有利害關係。這樣不僅尊重了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意思自治的權利,同時又能夠實現保險法損失補償的目的,因此受益人的設置在此應被視為有效。

2 受益人在財產保險合同中的法律效力

保險合同的第一受益人,是隨着社會經濟市場發展需求下廣泛出現在保險合同中,用以保障第三人利益。本文從財產保險合同能否存在受益人入手,對財產保險合同中受益人的效力和受益人條款效力進行分析,以期對以後研究者提供一些幫助。摘 要有關設立財產保險合同的第一受益人的法律地位大致存在兩種説法:“債權轉移説”與“第三人利益合同説”。

2.1 “債權轉移説”

“債權轉移説”是指財產保險合同的受益人作為財產保險合同的第三人,基於被保險人將其保險金的請求權轉移於第三人,而享有保險金請求權。如果根據“債權轉移説”意思,是投保人將其保險金獲取的請求權轉讓第三人,自己就喪失了保險金提領請求權。這樣的話如果投保人在某些情況下發生財產事故時沒能通知第三人,容易造成在第三人不及時或不知情等情況下,無法實現保險目的。

2.2 “第三人利益合同説”

“第三人利益合同説”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是為第三人的利益而在簽訂財產保險合同時指定第三人為受益人,該第三人可到保險人領取保險。筆者認為,此説法相對合理,但仍然有不足之處。對“第三人利益合同説”存在分歧是第三人是否享有直接向保險人行使保險金的請求權有不同的觀點,形成狹義的第三人利益合同與廣義的第三人利益合同。廣義的第三人利益合同認為投保人與保險人訂立財產保險合同,約定了第三人的受益權,但對第三人是否可以直接對保險人行使保險金請求權並未明確。廣義第三人合同大多會變成要經投保指令保險人給付非真正的第三人利益合同。狹義的第三人利益合同為真正的第三人利益合同,在投保人與保險人簽訂合同中明確規定了第三人可以直接、獨立地向保險人行使保險金請求權。但這樣就破壞了合同的相對原則。所以財產合同中第一受益人應是廣義還是狹義的第三人對保險金受益權行使就存在較大差異。筆者認為,由於實務中財產保險約定受益人的理由比較複雜,不同類型的財產保險合同中的受益人應分別考慮。對於最常見的普通的財產保險,設置受益人的目的在於當標的物有毀損、滅失時,可以借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債務,保證受益人的債權不會因此受損。對於此類受益人條款,法院應尊重當事人設定受益人的真實意思加以確定,將之視為附期限的部分債權讓與。即發生有可能損毀受益人債權的情況時,被保險人對保險人的保險給付請求權以標的物發生毀損、滅損時債務人對受益人所負債務金額為限發生轉移。明確在財產保險受益人的地位,有利於此類糾紛的解決。

3 保險合同中受益人條款的有效性受益人條款在實踐財產保險合同有大量的存在。

由於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各地裁判類似的案件還存在不同認識。本文就幾種常見的財產保險合同中受益人條款的效力簡要分析。一是在房貸險中的受益人條款,現實生活中,此類條款的購房者可能迫於銀行的指示而將銀行設為第一受益人。購房者只有義務沒有權利,而銀行則可以獲得保障。此類條款中的受益人應為購房者自願設立時才應認定為有效,對於可能受銀行的限制而被迫將銀行設為受益人,侵害了投保人的自主選擇權的,應當予以否認這類條款的效力。二是機動車責任險種的受益人條款,由於實踐中的掛靠等現象的存在,實際車主和登記車主可能存在不是同一人的情形,而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實際車主最終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因此常指定實際車主為受益人。

但保險公司卻以無財產保險受益人為理由,在理賠的環節拒絕進行賠償。筆者認為應承認此條款的效力,達到投保的目的,也符合當事人訂立保險時的意願。財產保險合同中的受益人條款源於當事人的約定是保險合同的一般性條款,因此只要不違反保險法的強制性規定,在一定範圍內的受益人應允許其存在。受益人條款的有效與否不僅要考慮設立的受益人是否符合保險法基本原理,同時也要遵守合同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符合誠實信用、公平正義的民法原則。

財產保險論文8

1. 財產保險公司的理財險和傳統財產險的不同

1.1 繳費的本質不同。傳統財產保險業務是要求客户根據保險費率繳納一定數額的保險金;而理財險業務要求客户繳納的是保障金,這意味着客户投資於公司的同時又獲得保險保障。

1.2資金成本不同。理財險業務較傳統財產保險業務有一定的優勢,因為理財險業務收取保障基金後, 不僅在保險到期後被保險人能夠那會本金還能得到一定的收益回報。

1.3 公司承擔的風險不同。相對於理財險業務相對於傳統保險來説,一方面要承擔賠付的責任,另一方面還要承擔社會經濟變化所帶來的風險。

2. 發展理財險業務的重要性

2.1 擴大理財險業務的發展, 有利於快速增加財產保險公司的規模。眾所周知,理財險業務就是收取一定數量的保障金,由此可見,財產保險公司的資產的增加主要就是依靠理財險,由此可見理財險對於保險公司資產的增加有決定性的作用。

2.2從我國理財險業務的拓展,可以看出, 大部分是固定利率的產品, 實質上就是保險公司負債籌資,客户負責拿出資產投險。

2.3理財險業務的發展, 不僅有利於保險的普及和更有利於保險的發展。財產保險公司經營的理財險業務首先是一種投資理財業務,同時也是一種保險業務, 通過使投資與保險相結合, 能讓客户在取得理財收益的同時, 享受保險公司提供的相關保障人們願意投資的決定性因素。

3. 財產保險公司發展理財險業務面臨的問題

3.1 人員技能能否滿足理財險經營管理需要。對於人員的要求應該與時俱進,滿足當今社會的需要,滿足客户的需要,滿足公司發展的要求。

3.2 傳統資產負債管理模式將不能滿足理財險經營的需要。傳統財產保險公司負債期限短、流動性強。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應在原有的基礎上改變公司資產和負債的性質,並且還應該改變公司的管理模式,使之更加適應現代發展的要求。

3.3 現今,財產保險公司的經營受國家宏觀經濟和資本理財險的影響。開展理財險業務以後, 應該密切關注國家宏觀經濟環境和資本理財險的發展, 根據他們的變化及時作出調整,更快的制定出相應的投資對策, 減少對公司自身的影響。

3.4 理財險業務的發展, 增加了財產保險公司的經營風險。為了適應發展不得不改變的策略保障了客户的利益的同時為自身增加了風險。

4. 財產保險公司理財險業務的經營策略

4.1 應關注國家宏觀經濟的實時環境, 找準合適的時機開展業務。應以擴大公司的資產規模、提高公司的利潤、增強公司的實力為目的。

4.2 合理選擇發展的`策略,既然這是一個需要投資的產品就應該合理的選擇對應的人羣,選擇對應的人羣可以幫助我們少走彎路,並在探索中確定適合的發展道路,保證公司的發展。

4.3 根據公司的戰略, 選擇合適的理財險產品。根據不同的公司都有不同的保險產品,能力不同,選擇的產品不同,還是需要根據自身實力制定保證公司發展的同時又滿足消費者需求的保險產品。

4.4 要處理好理財險業務和傳統財產險業務的發展重點問題。保險公司在開展業務時應考慮好是否滿足公司發展的要求,一切的基礎都建立在盈利的基礎上,結合自身發展解決問題。

5. 重視理財險業務發展對公司的影響,針對性地提出提高自身管理能力的措施

5.1 加強理財險銷售人員的培訓。正是由於此項業務既包含投資又包含保險,公司需要培養出一批熟悉風險投資,而且懂的管理理財險的員工,他們需要懂得如何與顧客交流此項投資有需要有靈敏的反應能力解決顧客的問題,避免因誤會而喪失的資源。

5.2 加強理財險銷售渠道管理。銷售渠道主要是銀行,還需要一系列的後續保障工作,需要保證後續服務與前台銷售相銜接、擴大和加深保險業務,不僅要提高管理還要提高後勤保障工作。還應當以對自己負責對別人負責的態度管理下屬,管理每一項業務,保持員工的積極性,就需要定期獎勵業務優秀的員工激發員工的鬥志,增加他們的信心,從而提高業績。

5.3拓寬投資範圍, 提高投資收益。現今,大部分保險業務並不能給公司帶來巨大的收益,這需要拓寬投資範圍增加投資業務的種類。不僅應該增強各方面的聯繫的能力更應該努力做好與各個競爭對手之間的聯繫,掌握他們的優秀的方法或者是他們正在改革的方向應當緊跟時代的潮流,抓住人們的對於風險投資的看法。

5.4 加強資產負債管理。我國保險行業仍處於較低的發展階段,加強對公司的資產負債管理, 並且加以合理的公司投資資產的配置, 是提高公司資產的盈利能力, 加強資產流動是公司近期發展的需要, 也是以保證客户的利益的重要措施。

5.5 積極的開展理財險業務。隨着保監會加大對償付能力的監管力度, 要求所有的保險公司都必須保證償付能力都要達到一定的標準水平,這就使得各個理財公司必須積極主動的開展各種創新性的理財險業務。

我國保險行業的發展仍有較大的上升空間,為了促進公司資產的盈利,我國財產保險公司不僅要積極開展資產負債管理,還應該充分合理配置公司的資產資源, 既要保證資產流動性, 又要把客户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保險公司在開展業務時應考慮好是否滿足公司發展的要求,一切的基礎都建立在盈利的基礎上,結合自身發展解決問題。

財產保險論文9

摘要:財務預算管理可以反映公司在未來一定時間內的財務狀況和經濟效益,本文分析了保險公司財務預算管理的特點,針對其目前存在的一些問題提出了幾點對策,以促進企業的經濟發展。

關鍵詞:財產保險公司;財務預算;管理

財務預算管理是一種與企業整體戰略方針相符合的現代企業管理模式,是企業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包括了對企業財務預算的一系列環節的管理和控制。財務預算管理是對企業財務方面的活動預算和管理,財產保險公司的財務預算管理具有與其他企業不同的特點,因此在執行預算管理時所採取的措施也與其他企業有所不同,由於目前財產保險公司的財務預算管理還存在一些問題,所以要不斷完善財產預算管理工作還需要從各方面努力。

一、財產保險公司財務預算管理的特點

財務預算是反映企業在未來的一定時期內預期的財務狀況、經營效益、現金收支等的預算,通過對財務預算的管理來合理配置企業資源,併為企業的經營決策提供支持,以實現企業的經濟效益最大化。財產保險公司的財務預算主要包括企業財務資源的合理分配、市場和管理方面的費用預算、根據企業目標制定經營指標等。由於保險行業的特點致使財產保險公司的財務預算管理也具有不同於其他企業的特點。首先是財產保險公司的經營成本具有很大的風險性、滯後性和不確定性,這就使得財產保險公司的財務預算管理工作變得十分複雜和特殊。

其次,財產保險公司的收入和支出的確認情況與其他行業所遵循的配比原則並不相符,保險公司的費用支出,如當期的税金、保險保障基金、業務管理費用、手續費等,都是計入會計當期成本中的,這些費用是以保費收入時間為確認時間,其核算方式是以保單獲取成本。第三是財產保險公司的責任準備金計提,由於會計期間與保單責任的差異決定了責任準備金計提需要精算師進行精算估計,而精算師的精算會帶有一定的主觀性,對財務預算的結果會產生一定的影響。

二、財產保險公司財務預算管理的現狀

由於財產保險公司財務預算的種種特點,加上市場經濟環境的瞬息萬變,導致目前的財產保險公司在財務預算管理工作方面還存在很多問題。

第一是財務預算的管理制度問題。我國的財產保險公司一般都具有十分繁雜的層級結構,和分佈廣泛的各種分支機構,而且很多保險公司內部都未設置專門的預算管理部門,或是部門職能不夠明確。沒有一套規範的管理制度自然無法順利開展財務預算管理工作,也就不能對公司的經營和投資等活動進行有效的預測和控制。公司各部門之間由於缺乏預算管理制度的規範,常常會只顧本部門的利益儘量多地爭取預算資金,財務預算管理無法發揮應有的作用。

第二點是財務預算考核指標問題,保險行業並沒有統一的預算考核指標,所以各保險公司的預算體系和考核指標都不相同,具有各自的側重點。比如説有的保險公司的預算考核指標僅以會計利潤為標準,有的公司則會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制定考核指標。這樣就會影響同行業之間的比較和競爭,也會影響保險公司對本公司的業績進行正確評估,無法為保險公司改善經營管理提供依據,而且還會影響到保險行業的主管部門監管工作。第三點是財務預算管理的執行問題。有部分保險公司雖然設置了專門的財務預算部門,編制了預算方案,但是缺乏對預算的執行和控制過程的重視,空有預算方案而缺乏執行力度,根本無法發揮預算的作用。

三、加強財務預算管理的必要性

(一)企業職能部門的協調要求

財產保險公司的傳統管理模式一般是按照部門職能來劃分管理模塊,這樣的管理方式下各部門的管理之間因職責不同而引起衝突無法得到很好的解決,企業的預算也無法落到實處。所以加強保險公司的財務預算管理有利於協調企業內部各職能部門,為企業的發展提供保障。

(二)各職能部門的發展要求

因為保險公司的預算是綜合考慮各職能部門之間的平衡而制定出來的,所以每個職能部門的預算目標都符合公司的預算總目標要求,而公司總的預算目標自然是要以各職能部門達成各自的預算目標為基礎。因此加強對財務預算的管理可以説是將企業各職能部門的目標進行了量化,能夠使其在公司的整體目標引導下安排好本部門的活動,為公司的整體發展提供支持。

(三)企業內部控制的要求

由於企業的經營會受到外部環境、政策和企業發展階段等因素的影響,即使在財務預算執行過程中,實際的預算實施情況必定會與預算方案有一定的偏差。在這種時候預算就要作為對照標準,讓企業的經營決策者分析預算執行情況出現的偏差,以便根據預算指標及時調整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

(四)企業績效考核的要求

公司的績效考核是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的重要制度,在制定績效考核指標時,企業預算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是企業的整體目標分解成一層層的戰略目標的量化性指標,最終讓每一個員工承擔本崗位的職責。預算指標可以引導績效考核指標的確定,並且具有標準性,根據預算執行情況來考評工作績效,可以更加客觀準確地反映員工的工作情況和對企業的貢獻。

四、財產保險公司加強財務預算管理的措施

(一)健全財務預算管理體系

財產保險公司的財務預算是一項複雜的系統性工作,不能完全交由財務部門處理。在公司設置有專門預算管理體系的前提下,還可以設置專門的財務預算委員會。該委員會的成員應該由公司的主要經營者和負責人領導,由各部門的負責人組成,遵循權威性和全面代表性原則,將各部門的信息統一整合起來,增加預算的科學性,使預算具有可操作性。在各部門信息共享的條件下審批和編制預算方案,並監控預算實施情況,根據執行情況對預算進行實時調整,對公司發展的經營活動規劃實施全過程的預算管理。比如説及時發現公司經營情況和預算的偏差,並分析其原因,根據原因調整預算方案;或者解決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各職能部門之間的衝突和矛盾等。

(二)分解和細化財務預算指標

首先是以應分盡分為原則,公司的全面預算必須要分解為各職能部門預算或各經營機構預算,使各個預算執行單位都能明確本單位的工作目標;公司的年度預算要分解為季度預算,這樣有利於各預算執行單位將其作為組織本單位經營活動的依據,最終實現年度預算目標。其次是以責任到人為原則,各個預算執行單位對預算指標進行分解,按照責任中心制執行預算。例如業務管理部門是以保費收入、保險種類、賠付率、手續費率為關鍵指標,在年度預算時,制定出各區域、各機構、各險種和各時期的不同執行標準。行政部門是以資產、行政費用和辦公場所為關鍵指標,根據公司的年度總資產和總的行政費用來制定執行標準。人力資源部門是以職工總薪資和職工總人數為關鍵指標,根據公司年度預算的職工人數和薪資來制定合理配置的原則。

(三)完善財務預算的差異分析和考核

保險公司要重視對財務預算執行中出現的偏差分析,因為關於農業科研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風險防控探析◎文/楊進分析出預算控制中出現的預算差異可以找出公司經營和管理的不足,再將分析結果反饋給相關部門,尋求解決的方法,以便在以後的工作中加以改進。定期對預算結果進行考核和評價,將財務預算的項目列出考評表,可以直觀地反映出預算的成效,也能作為預算執行單位和執行者的考核依據,有利於落實財務預算的責任制,讓相關責任體瞭解預算執行結果並及時改進,也能給下期的預算編制提供參考。

五、結語

財產保險公司的財務預算具有多樣性、動態性和不確定性等特點,還存在預算管理、考核等各方面的問題,因此保險公司要完善財務預算的管理體系、分析制度和考核體系、規範預算編制的流程、提高財會人員的專業素質,有效加強財務預算管理,保證公司實現利潤最大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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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林瀚。關於保險企業財務預算管理的現狀及改進措施[J]。時代金融(中旬),20xx(02)。

財產保險論文10

摘要:財產保險公司是保險行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的健康發展直接關係到整個行業的發展。近幾年來,我國保險業快速發展,保險行業的思想政治工作也在實踐中摸索。但是,財產保險公司的思想政治工作跟不上整個保險行業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發展緩慢,與當代的保險行發展嚴重脱節。財產保險公司各種矛盾湧現,從業人員思想波動大,各種外來思想衝擊大,使財產保險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在實效性上存在很多不適應。所以,必須從觀念、內容、體制、方法和隊伍建設方面切實加強財產保險從業人員的思想政治教育,建設一個有效的基層保險從業人員的思想政治教育體系。

關鍵詞:財產保險;思想教育工作

1關於加強財產保險從業人員的思想政治教育

財產保險公司政治思想工作存在弱化、淡化、軟化問題,特別是基層公司,普遍存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弱化、制度空談導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淡化、流於形式導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軟化這三大問題。基層公司為完成全年考核任務,一味低頭抓業績,單獨強調利潤,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放在腦後,甚至置之度外,從而導致員工8小時後的自由主義、功利主義、享樂主義。思想認識不到位,直接導致對制度執行上的不到位,使制度成為一紙空文,結果缺少約束力、監督力、執行力。大多數財產保險公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注重形式而不注重內容,不在真學、真懂、真用上下功夫。工作手段上,喜歡搞“面子工程”,做表面文章。財產保險公司,思想政治工作機制建設不健全。一些新公司開業經營以後僅僅搭設了黨組或黨委班子的組織框架,而分支機構思想政治工作職責不明確,尚未建立起一套科學的體制、機制、制度,思想政治工作渠道不暢通。企業重大決策基本上是總經理説了算,黨組或黨委成為行政的“附屬”機構,往往很難起到應有的戰鬥堡壘作用。抓好政治思想教育,迫在眉睫!財產保險公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對象十分複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針對性不強。財產保險公司除了擁有一定數量的內勤職工隊伍外,還擁有數量眾多的外勤隊伍,人員結構較為複雜,而目前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往往泛泛而談,缺乏針對性,不能分層級,分崗位有效的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業務的快速發展忽略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存在着嚴重的道德隱患,財產保險又是道德風險極高的保險類型,對整個保險行業形象的影響十分巨大。多數公司在成立之初,凝聚人心做事業依靠感情和利益前引後推,而未有效地從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職業道德培養、建立規章制度等方面去加強團隊意識。雖然已經經營多年,但有些基層公司還處於“無組織”狀況,工作無序、無章可循或有章不循的現象十分嚴重,基層公司內部形成小團體,人際關係十分複雜,不團結、不和諧的隱患普遍存在。財產保險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的內容廣泛,而工作方法卻相對簡單。財產保險公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內容的豐富發展是新形勢的必然要求,也行業發展的必然要求。因此財產保險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開展方式、方法與企業的發展要一致。而實際的情況是由於各種複雜原因,有的財產險公司墨守成規,缺乏鋭意進取的意識和勇於開拓創新的實幹精神,熱衷於做“秀”。有的管理者還是以評判的方式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沒有樹立“領導就是服務”的觀念,存在着循規蹈矩的保守思想。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責任意識不到位。與發展速度相比,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明顯滯後。有的領導錯誤地認為,經濟手段靈,行政手段硬,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效果不佳。在實際工作中,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形式單一載體少,並且習慣於按“老套路”辦事,缺乏新思路、新載體、新方法、新手段,不能及時回答和解釋羣眾關注的熱點、難點。這些都成為員工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產生厭倦和牴觸情緒的重要原因。

2關於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幾點思考

要消除當前財產保險公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各類盲區和環節的空白點,不斷探索財產保險公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途徑、新方法,新制度,就必須堅決貫徹“從羣眾中來,到羣眾中去”的方針,始終立足於發動和依靠廣大內部員工。要建立和創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運作機制,其中包括創新領導機制,創新運行機制,創新反饋機制。一創新領導機制是要加強基層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領導的核心平台,推行思想政治工作責任制,嚴格落實“一崗兩責”,嚴格執行雙管齊下的領導分工負責制;二創新運行機制是要配齊配強基層保險公司兼職政工人員,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做到銷售一線中去,把解決員工思想問題同為廣大員工辦實事結合起來,及時分析和掌握基層公司隊伍在改革發展過程中的各種思想動態,及時發現問題,力爭在第一時間及時提出解決的具體辦法和補救措施;三是要創新反饋聯動機制,建立一支“大政工”的羣體網絡,有效形成黨、政、工、齊抓共管的新的管理機制,確保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目標任務與行政管理、業務經營任務同佈置、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從而建立一個以領導班子負全責、以專兼職人員為骨幹、以部門管理人員為主力、以營銷主管為基礎、廣大黨員團員積極參與、覆蓋全員和經營全過程的思想政治工作網絡和工作機制,不斷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反饋實效性。要改變財產保險公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態度。一是變“雷聲型”為“實效型”。財產保險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如果只依靠行政手段,搞業務外活動、開大會、作長報告,往往是“雷聲大雨點小”,收不到預期效果。二是變“被動型”為“自主型”。加強廣大員工的內部管理,提高一線員工待遇,加強省市縣公司的監管督查力度,避免前線員工享受不到上一級公司的政策,所有的待遇都停留在電腦的報表上。完善業務技能的培訓機制,特別是新入司工作人員的業務技能專項培訓,公司規章制度,行業法令法規專項培訓,定期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專項課程建議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結合半年業務評優工作。創建激勵機制,採取有效方法激勵人們的行為動機,創造有利於積極思想產生的有力條件。思想是行為動機的源泉,財產保險公司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要激發人的工作動能,就必須深入瞭解和研究人們在工作中的實際要求,對於正當的要求,要儘量創造條件予以滿足,鼓勵工作人員誠信經營創新發展。要創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評估體系,完善財產保險公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開展渠道。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軟指標、軟任務,增強可行性、科學性,就必須建立科學的評估體系,調動併發揮思想政治工作者的主觀能動性。一是要充分利用職代會這一載體,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評估。通過各級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開展當代保險形勢教育、保險職業道德教育、公司員工專業素質教育、公司員工規章制度教育、依法合規經營教育等,考核評比,真實反映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實際效果。二是要充分利用司務公開這一有效載體,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工作中,將廣大員工普遍關心和敏感的崗位競聘、競賽獎金等實行透明操作。這不僅有利於消除廣大員工的疑慮,更有利於增強廣大員工對領導幹部和集體的認可度。三是要充分開展企業多種多樣的文化活動,多渠道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通過在廣大員工中廣泛開展專業知識競賽、球類比賽、各種文藝演出等形式,切實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融入到業餘文化生活中,不但能夠豐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內涵,而且能夠鞏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實際效果。要引導公司員工用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世界觀和方法論,實事求是地、辯證地分析實際問題和解決實際問題,從而正確地反映客觀事物的本質和規律,保證正確的科學的思想的產生。財產保險公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就要積極探索和實踐具有豐富教育形式,明確思想教育內容,突出思想教育實際效果的思想教育模式,以適應當代保險行業的特點和崗位要求。要正確樹立“用道德約束自己的行為,用制度守護自己的崗位職責”的風險管理理念。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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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張晶,郭小兵.我國壽險營銷制度方向的選擇分析[J].山西財經大學學報.20xx(S2):51.

財產保險論文11

一、費用分攤問題的提出

構建多維盈利分析模型,需要我們將各項成本費用科目、指標合理的在時間、機構、產品、客户、渠道等維度中進行科學合理的歸集和分配,由此引出了費用分攤問題。費用分攤問題起源於交強險的單獨核算,為出具交強險年度報告,需要將費用合理區分專屬費用和共同費用並進行精確分配和歸屬。20xx年8月29日,為了規範保險公司費用分攤,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和公司財務管理水平,保監會制定了《保險公司費用分攤指引》,對保險公司的費用分攤進行了科學指導、合理定義。《保險公司費用分攤指引》指出:保險公司所指的費用是指保險公司在日常經營活動中發生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出,包括賠款支出、分保賠款支出、各類給付、退保金、準備金提轉差、佣金、手續費、分保費用支出、營業税金及附加、營業費用、提取保險保障基金等等;費用分攤的意義,基於產品定價、成本費用控制、分支機構考核和經營管理的需要,從某種意義上來説,還伴隨着管理方式的改變,比如,各大保險公司集中管理後出現的運營中心、後援中心的成本分攤問題。《分攤指引》同時指出:本指引是保險公司費用分攤程序和標準的最低要求。保險公司可以在遵循本指引基本原則的前提下,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開發更為科學、準確、合理的費用分攤方法,也可以開發作業成本法等更為先進的成本核算和管理模式,但要向中國保監會申請驗收合格後方可實施。目前,各保險公司向保監會上報的費用分攤管理辦法,絕大多數都是嚴格按照《分攤指引》管理要求,採用規範的費用分類、分攤流程和分攤標準,差別也大多隻在於業務部門的界定、分攤標準的調整,很少有保險公司在作業成本法等更為先進的管理會計管理辦法上有所突破。從目前實施的情況來看,缺乏分渠道、分機構的費用分攤流程,分險種、分業務類別的成本分攤不夠精細,成本分攤數據不夠準確,不能充分滿足目前精細化的管理需要,費用分攤管理辦法需要注入新的內容,成本費用需要進行更進一步的細分。

二、架構多維盈利分析模型的關鍵在於對費用進行合理分攤

1.費用分攤

觀察我們的利潤表,已賺保費的各個項目、綜合賠款的各個項目、綜合費用的各個項目、營業税金及附加、手續費及佣金支出、攤回分保費用都是可以分到機構、產品、渠道的。無法直接分到機構、產品、渠道的有:

(1)投資收益;

(2)公允價值變動收益;

(3)匯兑損益;

(4)其他業務收入;

(5)業務及管理費;

(6)其他業務成本;(7)資產減值損失;等等在一般的保險公司經營活動中,匯兑損益、其他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支出、資產減值損失科目發生金額較小,對總體損益影響不大。因此,關鍵是在對投資收益、業務及管理費進行分攤時,根據作業流程拓展業務部門的範圍,增加分渠道、分機構進行分攤的流程,調整分攤的標準、因子,以更準確的體現分攤的結果,滿足分機構、分渠道、分險種、分業務類別的精細化管理需要,為更好的管理決策提供支持。

2.費用分析

為此,在研究《保險公司費用分攤指引》的基礎上,我們提出以下幾條辦法,以期能對費用分攤管理辦法進行改進:

(1)增加費用核算管理的維度,包括險種險類險別、業務來源(渠道)、車型、客户、成本中心、基金中心、收支項目、承諾項目、內部訂單號、機構歸屬、境內境外、專屬費用標識等核算維度;另外,強化核算精細化管理要求,通過這些措施,增加專屬費用的佔比,減少共同費用的佔比;

(2)對費用進行科學合理細分,根據費用屬性合理選擇費用分攤標準和分攤流程。比如:原來費用區分為三類,人力成本、資產折舊和其他費用,現在我們可將費用細分,劃分為固定費用、變動費用,或者管理費用、銷售費用,或者固定費用、變動費用和運營費用。每一項成本費用可根據分類依據再具體細分,細化歸屬後根據費用屬性合理匹配較為合適的分攤標準和分攤流程;

(3)在原有分險種、分業務類別的分攤流程基礎上,增加分機構、分渠道的費用分攤流程。多維盈利分析的要旨,就在於細分市場,細分市場不僅僅需要分險種分業務類別進行區分,還需要分機構、分渠道、分客户進行區分,不僅僅是單個進行區分,也可以是對其任意組合進行的區分。

(4)在共同費用的分攤上,採用作業成本法,對每一類費用根據成本動因科學合理歸屬費用。財產保險公司的發展,往往是根據成本動因比如渠道或者產品調整部門,費用分攤也應該遵循這一原則來進行分配。根據成本動因,或者新增成本中心,調整費用分攤流程;或者調整分攤標準和分攤因子,使得分攤結果相對更加準確。

三、結語

綜上來看,為加強財產保險公司的管理決策水平和盈利能力,需要進行市場細分,而市場細分,需要我們進行多維盈利分析,架構多維盈利分析模型的關鍵在於對費用進行合理分攤。因此,科學合理的費用分攤對財產保險公司的經營管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財產保險論文12

一、對接企業崗位標準構建課程內容改革

高職層次的學生就業一般以中小城市為主,高職院校的畢業生就業一般以高校所在地及臨近地區為主,因此,針對高職層次的《財產保險》進行課程改革,必須對省級以下的保險公司運營機制進行研究,區別分支保險公司和總公司的在運行機制、運營部門及運營崗位的不同設計課程內容改革。因此,《財產保險》課程如果要和財產保險保險公司的運營對接,那麼必須在授課內容上進行調整,有針對性地講解基層財產保險公司業務,將營銷、承保、理賠、客服等保險業務流程有效融進各類險種知識,將具體的業務操作標準準確融進基礎理論講解。

二、對接校企實訓基地構建課程實施改革

對教學內容進行改革的目的是更好地實施教學,傳統的學科體系教學方式已經不適用於現代職業教育,為了培養適應市場需求、企業需求的人才,職業院校必須將課堂對接崗位、學校對接企業。學校採用與企業合作建立校內實訓基地的方式達到對接目的,學校透過實訓基地瞭解企業職業標準,企業通過實訓基地傳達工作要求。

1.項目教學確定教學目標

目前,高職院校的畢業生由於缺乏實踐技能,進入企業後往往需要進行銜接崗位的再培訓,浪費時間及各項資源。各類職業院校都在研究如何將企業的上崗培訓與校內課程進行有效對接,其中大家廣為推薦的一個方法就是實行項目化教學。項目化教學要想實現預期目標,必須結合課程特點、培養目標及企業標準制定。高職院校的《財產保險》課程對接的是地方財產保險公司基層崗位,如果要實行項目化教學,該課程就可以結合課程教學標準及校內實訓基地的規模分為兩類項目:一是根據財產保險公司運營流程設置展業、核保、理賠、客户服務等項目單元;二是根據業務險種設置企業財產保險、家財產險、機動車輛保險、責任險、信用保證險、工程保險等項目模塊。兩類項目充分考慮了理論知識與實踐能力的綜合運用,符合職業教育的人才培養目標。

2.實踐教學提升教學內容

教學目標的完成必須依靠強而有效的實施,培養技能型人才不能僅僅侷限於課堂教學,必須加強學生動腦、動嘴、動手能力的綜合運用。如何有效利用校內實訓基地,還原企業工作流程,將理論教學和實踐教學有效融合是教學中的要點。學校可以根據《財產保險》教學特點,與財產保險公司共建校內實訓基地,按照保險公司業務流程設置場所,安裝企業標準軟件,使學生實際參與財產保險公司展業、承保、理賠等實際工作內容。讓學生在教與學、聽與做中有效將所吸收的理論知識轉化為實踐動手能力,通過仿真的工作環境進一步深化實踐教學內容。

3.頂崗實訓強化教學效果

目前部分學校金融保險專業與保險公司合作開辦校內保險服務網點,利用網點優勢對外可以服務師生等保險人羣,對內可以提供兼職就業崗位參與保險公司真實運營,實現校內頂崗實訓。這類服務網點可以以機動車輛保險業務為主,意外傷害保險為輔,利用學校資源,真實開展保險業務。保險公司通過網點提高知名度,擴大業務量,學校通過網點提供實訓機會、強化教學效果,是一種共贏的教學新模式。

三、對接職業能力要求構建課程評價改革

對內容進行調整,對實施進行改革,最終需要恰當的評價手段才能體現效果。現有的評價體系手段過於單一、標準過於統一,不能有效體現學生的專業技能及綜合素質的培養。《財產保險》學課程改革必須重新制定評價方式,課程改革的目的是對接職業標準,那麼評價改革的目標就可以是對接職業能力要求。

1.加大平時成績

傳統的專業考核以理論教學為主,容易忽略學生的平時表現,學生的平時表現將直接影響學生進入企業後的工作素養。對接職業能力的評價必須將考核內容與平時表現相結合,加大學生平時成績的比重,《財產保險》課程可以利用實訓模擬、頂崗實習等環節,通過日常表現、技能展示、軟件操作等方面,確認學生能力、水平及素質,考核中平時成績可以佔到總成績的50%以上。

2.增加自評互評

企業員工不是獨立的,工作既是競爭又是合作,畢業生的職業能力不僅包括掌握專業技能,而且包括掌握分工合作。分組實施項目化教學,同一項目組學生可以充分觀摩其他人的操作過程,有效吸收各類經驗、反省自身。教學完成時,教師可以要求學生採用自評、互評的方式給出成績,提高學生的參與感。自評、互評的成績具有一定的參考性,可以納入平時成績,使平時成績考核的點更多、面更全。

3.插入競賽成績

目前高職院校技能比賽已經進入常規化,各院校每年甚至每個學期都舉行技能比賽。技能比賽的目的是提高學生掌握技能的水平,因此可以將技能比賽與課程學習相結合,完善課程考核制度。在《財產保險》課程所在學期,技能比賽引入財產保險公司承保、理賠部門所需的技能項目,以財產保險公司的技能要求為標準,核定學生技能掌握水平,將技能比賽的成績最終反饋到課程成績、綜合成績。實現以競賽帶動學習,以技能學習促進競賽成績。

4.適當引入企業導師評價

為提高畢業生競爭力,實現資源共享,職業院校各專業都積極與相關企業開展各項合作。學校通過合作瞭解企業需要,培養針對性人才,企業可以利用合作在提高知名度的同時為企業儲備人才。《財產保險》課程可以聘請財產保險企業員工作為企業導師對校內教學項目給予指導,企業導師在期末結束時從企業的角度、從用人的角度,按照企業用人標準評價學生,使校內的評價體系更加完善,有效對接職業能力及崗位需要。

四、結語

本文針對高職金融保險專業《財產保險》課程,在課程內容、實施方式、評價體系等方面提出改革建議的目的,就是為了進一步推進金融保險專業的整體教學改革,實現對接職業標準的課程教學模式,最終培養出符合市場需要的高素質技能型人才。

財產保險論文13

管理風險,也可稱為行為風險。這是由於經營管理不善,或法人及個別員工的故意和非故意行為所至,如承保理賠的盲目性和隨意性,資金運用的無序性,員工素質的差異性等。這些錯誤承保、理賠、資金的亂投亂貸,“三產”的隨意開辦與投入,給公司帶來的巨大風險不容視。

當務之急是按照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的要求,夯實風降管理與控制的基礎,充分發揮產險公司在人員、技術上的管理優勢。為此,必須選準控制點,採取經常性的防範措施,堅持有約束力的規章制度,加強風險的防範與控制,並着重抓好以下幾方面的實質性工作:

1.增強全員風險管理意識。由於我國保險業恢復時間較短,隊伍素質參差不齊,對財產保險業經營的風險與管理認識也不盡一致。有些幹部員工認為:保險公司就是經營風險的,還講什麼風險控制與防範,確實多此一舉。也有的認為:風險防範是政府及有關部門的事,保險財產遭到損失,保險公司賠款,理所當然。這些不正確的認識反映了保險幹部和員工在風險意識上的差異。因此,加強對幹部員工的風險意識、防範手段的培養,求得認識上的統一,達到主動控制、共同防範、共同治理災害的目的,對促進產險公司的更快發展,顯得尤為重要。

2.全面提高承保、理賠質量。繼續強化理賠等各環節的責任控制和管理監督,是風險防範的重要環節。必須嚴格執行關於承保、理賠權限的規定,認真履行財產保險的實務手續,析杜絕不顧及風險程度,不驗標的的盲目承保,要堅持風險評估,特別是要搞好高風險的評估,切實做到承保想防範。在理賠環節上要按規定嚴格把好理賠關,該賠的不能惜賠,不該賠的不能濫賠,真正做到合理賠付。對上級規定的核保核賠制度,要採取實際措施,加以落實,不能搞形式主義,必須搞好各環節的配合與協調,為風險控制與管理奠定堅實的基礎。

3.加強對財務、資金、非保險實體的管理在財務管理方面,要繼續改革和完善各項財務管理辦法,切實發揮財務監督和管理的作用。嚴格財務管理制度和辦事程序,以防大案要案的發生。在資金管理方面,要堅決貫徹執行資金運用和資金管理的規定,及時保證上劃資金到位,不得變相搞投資貸款,不得以任何藉口搞各種形式的擔保。在非保險經濟實體的管理方面,要繼續進行清理整頓,不許以任何理由向非保險經濟實體投入保險資金,對長期虧損的經濟實體要堅決撤銷。控制內部的自身風險,免除經營管理中的後患將是一項長期而複雜的任務。

4.建立健全風險管理機構與制度。提高全員的風險管理意識是必要的,但沒有專門機構和行之有效的規章制度也是不行的。向防災要效益是產險公司在多年經營中一直遵循的基本原則。然而,真正把防災防損工作重視起來,擺正位置,設立機構,健全制度,與市場的發展和適應形勢的需要還有相當的距離。因此,要搞好風險管理,一要在省和地市級公司設立專門管理監督機構,在縣級公司設置專門崗位,做到層層有專人抓、專人管;二要形成保險公司、社會有關部門和保户“三位一體”的聯防體系,走出保險防災社會化的新路子,運用隱患跟蹤、事故分析、信息反饋、防災宣傳、實踐宣傳等科學管理手段,把被動的賠付變為主動的防範,切實把風險管理工作落在實處。

5.強化內部監督制約機制的作用。要強化紀檢、監察、稽核審計工作,加大內控和案件查處的力度。要發揮稽核審計部門在業務、財務方面的審計力度,把好第一關,防範違規違紀案件的發生;要加大紀檢、監察部門的查處力度,對違紀違法等各種案件要及時查處,以遏制大案要案的再發生。同時,還必須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注重研究和把握新形勢下發案的特點和規律,切實加強“三防一保”工作,採取積極措施,確保產險公司的財產和資金安全,防範和控制產險公司內部和外部的風險,以保證產險公司穩健經營。

財產保險論文14

一、財產保險公司經營績效評價體系現狀

近年來,財產保險業的發展蒸蒸日上。以陝西省為例,20xx年省內24家財產保險公司原保費收入總計達到1,600,037.96萬元,同比增長率為16.73%。但是,不能只看保費收入而評價公司,應該用經營績效評價體系來判斷公司經營水平。目前,財產保險公司經營績效評價體系存在一些問題。具體如下:

(一)非財務指標較少。

有些財產保險公司仍然對非財務指標不重視,認為只需財務指標就可以得出經營績效,這一理解是片面的。經營績效是一個公司的整體能力體現。它既需要財務方面的能力體現,也需要非財務方面的反映。非財務方面可以用非財務指標説明。非財務指標包含很多方面,本文關注的是產品開發與組織管理能力和市場能力的指標。產品開發和組織管理都需要人才,人才是公司發展的動力和推手,人才的儲備和培養對於財產保險公司來説是至關重要的。這關係到公司未來的發展和命運。同時,人才也是公司產品開發與組織管理的中堅力量,所以公司人才儲備方面的指標應受到重視。另一方面,市場能力是經營能力的核心,它很大程度上説明着公司目前的實力和影響着公司未來的發展。市場能力包含有市場開拓與市場保持及產品線長度等方面能力,它們應得到關注。

(二)反映業務質量指標較少。

隨着市場競爭的加劇,各個財產保險公司都急切地想擴大市場規模,贏得更多保費,使得市場份額進一步提升。有的保險公司將財務資源與保費規模相掛鈎,導致小機構為了獲取更多的費用資源,不斷盲目地擴大保費規模,而忽視業務質量,致使賠付成本逐步攀升,公司盈利逐漸減少。如果長期下去,看似公司保費節節攀升,但忽略了賠付成本,實則是處於下降的。所以,應該重視反映業務質量的指標。

(三)與費用相聯繫的指標較少。

目前,各財產保險公司普遍存在的一個問題是費用高。縱觀這些費用,有的費用是用在了業務發展上,例如日常展業費等。而有的費用卻和業務的開展不相關,例如大量的激勵費、耗材費等。這些費用沒有直接用到創造價值的業務上,沒有對公司的經營績效的提升做貢獻,不利於公司的經營和長期的發展。控制費用是目前財產保險公司都急需解決的事,因此與費用相聯繫的指標應受到重視。

二、財產保險公司經營績效評價體系設計原則

構建財產保險公司經營績效評價體系時,必須遵循一定的原則。它既是標杆,也是目標。本文在構建財產保險公司經營績效評價體系時,指標較多。所以這些指標必須遵循一定的設計原則。這些原則能更好地促進經營績效的評價。主要包含以下五項原則:

(一)科學性原則。

科學性原則是指在構建評價體系時,應該保證指標的選取過程是具有科學性的,是符合經營績效相關理論的。首先,要大量閲讀文獻。需參考相關文獻,以文獻為基礎;其次,要結合財產保險公司的實際情況,考慮到財產保險公司的發展,做到有的放矢;最後,體系中所選取的指標,必須要既能很好地反映經營績效,又符合科學性原則,而不能與經營績效脱離了關係。

(二)關鍵性原則。

關鍵性原則要求選取的指標應該是評價體系中的關鍵性指標。即最能準確客觀地體現財產保險公司的經營績效。指標有很多,沒有辦法做到面面俱到,不能把每一個指標都選取,只能選擇最能夠代表財產保險公司經營績效的指標。必須要在工作量和選取的指標具有代表性、客觀性方面仔細權衡,使得選取的指標既能客觀反映公司的經營績效,又具有可操作性。

(三)兼顧財務和非財務指標原則。

以前,財產保險公司在評價經營績效時,都只注重財務指標。財務指標可以反映出公司的財務經營情況,但卻不能體現公司其他方面的情況。這樣經營績效評價就不客觀。所以,需要增加非財務指標來反映經營績效。非財務指標評價也涉及到公司很多方面要素。它一般體現的是公司的儲備力量及長期能力,所以也應在財險公司經營績效評價中起着舉足輕重的作用。只有把財務指標和非財務指標相結合,才能更加全面、客觀反映公司的經營績效,為各方信息需求者提供準確的決策依據。

(四)層次性原則。

一個完整的財產保險公司經營績效評價體系含有多個指標。這些指標不是平行的,它們歸屬於不同的層次。同時,它們對經營績效的影響程度也有差異。所以,我們需要選擇合適的方法進行權重分配,確定好權重後,可以先進行每一層次的評價,然後做出總評價。這樣,結合各個方面對經營績效的影響程度,使得評價的經營績效更貼近公司實際情況,更加真實。

(五)可操作性原則。

設計財產保險公司經營績效評價體系時,可能會有較多指標。這些指標有的可以通過計算來衡量,有的指標則不能進行衡量和相互比較。所以,應該選擇有準確數據來源、可以通過計算進行評價、並且評價結果能夠分析比較的指標。同時應使得各指標的計分方法和度量標準保持一致,可以進行對比,增加評價指標體系的可操作性。評價體系的構建最後要求用體系評價出結果,並且可以對結果進行分析對比。所以,可操作性的指標才可能被納入經營績效評價體系中。

三、構建財產保險公司經營績效評價體系的標準

本文在構建財產保險公司經營績效評價體系時,選取指標的標準和依據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一)財務指標的評價。

財務指標的評價依然是經營績效評價的重點,應繼續加強財務方面的評價。財務指標的評價相對來説已非常成熟。本文選取了盈利能力、償付能力、營運能力、發展能力四個財務方面的指標評價,力求通過以上四方面財務評價,更客觀地反映出財險公司的財務能力。

(二)非財務指標的評價。

在對財險公司進行財務評價的同時,不能忽略對其非財務指標的評價。只有把兩者結合起來,經營績效評價體系才是完整的、全面的。非財務指標一般反映的是公司的長期能力以及潛在能力。它是説明公司核心競爭力的關鍵因素。本文構建的非財務指標評價主要是兩方面:人才方面和市場方面。人才在公司間的競爭中起的作用越來越重要,人才是公司不斷前進的重要推動力量。市場方面指標評價可説明財險公司所佔的市場份額和所處的市場地位等。在評價財產保險公司經營績效時,不能只關注現階段的指標評價,也應重視公司未來發展能力的指標評價。經營績效評價反映的應是公司綜合能力。所以,兼顧財務指標和非財務指標的評價,既可以體現出財險公司目前的能力,又可以反映公司未來發展能力。這樣,經營績效的評價結果才會是更加真實、客觀、全面的。

(三)財務指標和非財務指標的可操作性。

一般而言,財務指標評價都是可量化的,計算出來的結果是可以進行比較的。但是,有的非財務指標則不能量化。它更多受到主觀因素的影響,這樣得出的結果可能準確性較差,而且也不方便於對比。所以,應選擇具有可靠數據來源、能通過計算得到量化的結果、結果可比較的指標。

四、構建財產保險公司經營績效評價體系

保險業是一種特殊行業,它通過同時增加保費收入和控制賠付的風險來獲得利潤。另外,財產保險公司經營績效評價體系目前存在非財務指標較少、反映業務質量指標較少、與費用相聯繫的指標較少等問題。同時,構建經營績效評價體系時,必須遵循上文分析的五項設計原則和三項構建標準。本文在閲讀並參考了相關文獻的基礎上,基於現狀、設計原則、構建標準的分析,構建了財產保險公司經營績效評價體系。該體系共有三級指標。首先,一級指標是財產保險公司經營績效評價;其次,有九個二級指標:盈利能力、償付能力、營運能力、發展能力、產品開發能力、組織管理能力、市場保持能力、市場開拓能力、財產保險種類健全程度;最後,有十六個可以量化、比較、分析的三級指標。

五、結語

完善的經營績效評價體系可以引導公司改善經營情況,提高經營水平。為了增強財產保險公司的競爭力,應加強經營績效評價體系的運用。並且公司內外部信息相關者都需要參考經營績效評價結果。本文通過分析財產保險公司經營績效評價體系現狀、設計經營績效評價體系的五項原則、構建經營績效評價體系的三項標準,構建了財產保險公司經營績效評價體系。該體系克服了以往較少關注非財務評價指標的缺陷,增加了人才方面和市場方面等非財務指標的評價。這樣,使得評價體系更全面、準確地反映出財產保險公司的經營績效水平。

財產保險論文15

摘要]目前營口市中小企業財產保險參保率較低,企業管理者風險保障意識薄弱,中小企業經營中面臨更多的不確定性風險。中小企業在參保財產保險中存在參保率低、擴散潛力大、存在多選現象、行業普遍不參保等問題,其原因主要包括中小企業繳費負擔較重、財產保險繳費方式不合理、企業參加財產保險的監管、激勵機制不健全等,並針對以上問題提出相關對策建議。

一、營口市中小企業財產保險參保現狀

(一)被調查企業和職工基本情況

由於營口市擁有營口港作為依託,又是第四批被國家納入經濟自由貿易實驗區的城市,享受國家相關優惠政策,很多中小企業發展迅速,其中大部分為創新型商業中小企業。這類中小企業與大型企業相比有着很多優勢,比如在研發新產品、開發新技術、創新工藝、適應市場變革等方面優勢突出,而且其創新型產品能夠在短時間內投放市場,並獲得相應的利潤。然而與外資企業和大型企業相比,中小型企業經濟實力相對薄弱,管理體制不夠完善,經營風險較大,生存週期較短。這些中小企業的創辦人往往都是從大型企業分離出來的科技型人才,僱傭的職工往往是初級就業者,在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很容易產生管理矛盾,這將導致企業人員不穩定、流動率過大等問題,從而為企業可持續發展帶來隱患。

(二)對財產保險政策瞭解情況

財產保險是20世紀80年代初才恢復國內業務經營的,隨着我國經濟快速發展逐漸被人們所熟知,而所謂的企業財產保險是指以投保人存放在固定地點的財產和物資作為保險標的的一種保險,保險標的的存放地點相對固定且處於相對靜止狀態。目前我國中小企業配置財產保險產品作為風險保障手段尚處於摸索階段,與美國、英國等發達國家相比滯後很多。相關部門缺少對中小企業進行風險防範的宣傳和指導。導致大眾認知程度不高,使得財產保險投保意識沒有被及時普及。

(三)企業參加財產保險情況

截至20xx年初,營口市擁有59748家企業,29家保險公司,其中財產保險公司15家,人壽保險公司14家。商業保險參保率達56%,然而財產保險參保率卻達到10%。雖然目前中小企業已經成為營口市的重要經濟支柱,但大多中小企業資金實力不足,缺乏購買企業財產保險的能力,而且大部分中小企業管理者都是依靠“經驗主義”管理企業,過分高估企業自保能力,低估不確定風險因素及可能造成的影響,導致企業參加財產保險的比率過低,而且中小企業內部缺少熟知風險管理技術的專業人士,以至於中小企業對財產保險重視度不高,也成為參保企業數量少的原因。

二、營口市中小企業參保財產保險存在的問題

(一)中小企業參保率不高,擴散潛力較大

中小企業在風險管理方面能力不足,通常無法通過建立保障基金來與不確定風險因素進行對抗,而此時財產保險作為一種可以規避風險的工具為企業帶來了保障。隨着營口市成為遼寧自由貿易實驗區的一員,大量外資企業進入營口市場,截至20xx年11月,營口市擁有68847家企業,總體參保率不足10%,具體分攤到中小企業會更少。儘管企業財產保險在營口市場內擁有着如此之大的需求量,但實際參保企業數量很低,這使得財產保險在國民經濟和社會安定等方面有着巨大的發展空間和擴散潛力。

(二)企業財產保險存在多選擇現象

財產保險作為商業保險公司眾多商業保險中的一種,至今還有很多不成熟的地方。由於營口市內的中小企業數量眾多,涉及多個行業,商業保險公司現行產品已無法滿足中小企業多元化的要求,不同的行業、不同的規模、不同的貿易環境都有着不同的潛在風險,市場上商業保險公司眾多,為了更好地規避風險,中小企業往往選擇多個商業保險公司,導致企業財產保險存在多選現象。

(三)行業普遍不參保問題突出

大部分中小企業從事批發零售業和服務業,這些中小企業往往在人員規模、資產規模和經營規模上都相對較小,而且都是以賺錢為目的,對於財產保險觀念淡薄,更有甚者連財產保險這種保險方式都不知道,更不要説其價格和功能了,並且行業內部缺乏統一管理,購買財產保險在行業內部沒有形成強制性,相關管理部門缺乏對財產保險的宣傳和指導,沒有政府政策的扶持,這些保險產品很難充當社會管理工具,企業往往為了追求利潤最大化,將資金投入到有政府支持的項目中,這樣使得很多行業普遍不會參加財產保險。

三、制約營口市中小企業參保的原因

(一)中小企業繳費負擔較重

1.存在經濟下行壓力大量外資企業湧入營口市場,導致當地市場經濟競爭激烈。近幾年來國家整體經濟形勢不容樂觀,雖然營口市擁有營口港和自由貿易區作為經濟支柱,但經濟下行壓力下,營口經濟也受到了很大影響。再加上部分利潤被外資企業分走,導致當地中小企業利潤變低,在這種激烈的競爭壞境下,中小企業的負擔變得更重,很多中小企業都遊走於破產的邊緣。2.繳費壓力大經濟和市場形勢不容樂觀,又受到外資企業雙重衝擊,很多中小企業毛利潤降低,從而企業整體利潤降低,而其他成本費用不變,如人工成本、企業税費等,導致中小企業可利用資金減少、負擔加重,從而沒有能力去購買企業財產保險。

(二)財產保險繳費方式不合理

1.繳費方式單一目前大多數保險公司所提供的企業財產保險無法滿足中小企業多元化的需求,導致供求關係不平衡,財產保險營銷方式過於死板,缺乏針對性和靈活性,而且很多企業管理者原本就對企業財產保險存在偏見,而保險公司又對中小企業參保條件要求嚴格,導致企業財產保險售成率一直很低,再加上得不到銷售人員的重視,最終使得企業財產保險在商業保險公司不能變成主營業務,周而復始形成惡性循環,最後使得企業財產保險種類和繳費方式單一,不能滿足現如今企業多元化的需求。2.缺少法律規範企業財產保險是由商業保險公司銷售的,不是國家強制購買的保險,所以缺乏相關的法律規範。與社會保險相比,企業財產保險還沒被大眾所熟知。雖然營口市十分重視中小企業的發展,但由於政府對中小企業參加商業保險的扶持和監管不到位,導致很多中小企業管理者對企業財產保險缺乏相關的關注和認識,從而導致參保率過低。

(三)企業參加財產保險的監管、激勵機制不健全

很多中小企業管理者風險意識不強,並且存在僥倖心理,為了節省人工成本,企業內部往往不會設置相關的監管部門,並且缺乏專業人士管控調節,再加上外部監督力度不夠,很多中小企業為了實現當期利潤最大化,儘可能地壓縮成本,他們往往選擇不足額的投保方式,從而增加了企業人為的風險,難以轉嫁出去。中小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普遍存在賬套不健全、管理不規範、經營模式不完整、風險意識薄弱、理賠成本高等問題。再加上缺少外部機構的鼓勵和宣傳,導致很多商業保險公司不願意為中小企業提供服務。同樣對於中小企業而言,原本就對企業財產保險的作用和種類功能缺乏認識,再加上缺少鼓勵政策,導致企業在盈利不佳時就會減少相關成本支出,這就很容易壓縮保險成本。

四、提升營口市中小企業參保率的對策建議

(一)實施指定區域財產保險

“擴大工程”營口市可以利用財政税收工具來保護中小企業的利益,對參加財產保險的中小企業給予税收優惠,利用營口港和自由貿易區的優勢,對於有發展潛力的進出口中小企業,在投保上給予更多的減免優惠政策,通過加大減税力度,扶持當地中小企業,使其能夠迅速成長起來,這樣才能形成良好的市場環境。對於參加企業財產保險的中小企業,可以對其出口業務給予相應優惠政策;營口市政府可以利用自由貿易區這一優勢,聘請海外人才對中小企業進行技術管理等方面的指導,在學習先進技術的同時又可以節省中小企業人工費用。減輕企業費用負擔從而鼓勵中小企業進行財產參保,將不確定性風險轉嫁,從而實現從小企業到大企業的成功轉型。

(二)提高企業財產保險繳費能力

相關部門應組織中小企業管理人員進行培訓,讓其瞭解財產保險可以在企業遇到不可預測的風險時提供一份保障,企業可以通過較低的資本投入,將企業遇到保險範圍內的風險進行轉嫁,從而提升企業繳納財產保險的積極性。商業保險公司也可以通過加大財產保險的靈活性,針對不同中小企業需求制定專屬的財產保險產品,並通過政府相關政策扶持,給予參保企業不同程度的優惠與擴展服務,降低投保成本,使參保的中小企業在得到實惠的同時也提高其財產保險的繳費能力。

(三)強化保險服務

近年來我國通過試點方式對財產保險進行了推動,營口市可以借鑑其他試點城市的經驗,給予商業保險公司和中小企業一些政策扶持,通過出台鼓勵供求雙方參保非強制購買性政策來推動企業財產保險的發展。既可以針對一些特定的行業、參保對象、保險種類等給予相應的優惠政策,也可以鼓勵商業保險公司對財產保險進行宣傳和促銷並給予一定的財政補貼。還可以對購買指定保險的中小企業進行一定的保險補貼。利用相關政策來鼓勵保險市場的發展,不僅降低了供求雙方的交易成本,激發了市場間的良性競爭,而且使商業保險公司降低了業務展開成本,提升了利潤空間,從而可以更有動力提高宣傳力度,使得中小企業管理者真正意識到財產保險是一種可以規避風險的理想選擇,從而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

(四)規範參保行為

中小企業應設置內部審查機構,對企業內部管理進行規範,健全財務和資產賬務體系,規範企業參保行為。而商業保險公司可以通過拓展中小企業財產保險業務,從而研究這些中小企業存在的經營風險,收集各行業的相關數據,建立中小企業風險數據,對於有不法經營行為的中小企業建立“黑名單”,從而規範參保行為。隨着市場經濟的不斷髮展,中小企業已經成為重要的經濟載體,越來越多的中小企業將面臨優勝劣汰的市場選擇,如何提升中小企業的生存能力並將潛在未知風險進行轉嫁,對於中小企業管理者來説是個值得思考的問題。中小企業管理者應不斷學習吸取經驗,開闊眼界,認識到企業財產保險的重要性。商業保險公司也應充分了解市場需求,為中小企業量身定製適合的保險產品,從而實現真正意義上的雙贏。營口市應利用好營口港和自由貿易實驗區的優勢,為參保企業和商業保險公司提供便利條件,促進中小企業可持續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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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賀哲 單位:遼寧對外經貿學院

標籤: 財產保險 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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