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谷 >

行業範例 >服務業 >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範文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範文

在學習、工作或是生活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勢態,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應急預案。那麼問題來了,應急預案應該怎麼寫?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範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範文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

為及時有效控制和處理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事故,規範應急處置程序,岳陽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預案,結合工作實際,制定了《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明確了六個方面主要內容:

一、確定適用範圍。將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事故定義為:在餐飲服務環節發生的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於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預案》適用於岳陽縣行政區域內突然發生的、羣體性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二、明確應急工作原則。確定總體原則為:依法規範、預防為主、屬地管理。食品安全事故由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應急處置.

三、強化組織領導。成立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陳曉軍;副組長:許燦武、劉勝波、李小葉;組員:李俊、毛偉;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劉勝波。

四、加強預警與報告。要求加強常監管,建立舉報制度,舉報投訴電話:0730-7638315,認真做好應急準備、預防、接報及相關處置工作。

五、事故應急處置程序。即:病人調查;現場調查;現場控制;調查工作完成後,根據調查情況撰寫初步調查報告;根據調查處置工作需要,及時向相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通報事故情況,提請追溯調查處理;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根據事態的發展,適時調整應急處理措施,消除安全隱患,防止事態擴大;食品安全事故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已消除,未出現新的事故患者且原有患者病情穩定24小時以上,由領導小組組織召開情況分析會,經評價確認無危害和風險或根據縣政府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要求,宣佈終止應急響應;事故處置完結,完成事故調查報告;經局領導小組審核同意,信息及時通報或發佈有關應急處置信息。

六、落實責任追究。規定對經調查取證認定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餐飲服務提供者,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罰;對在事故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餐飲經營服務食品安全事故的運行機制,有效預防餐飲食品安全突發事故,積極應對、高效組織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控制並最大限度地減少餐飲食品安全突發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羣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及《楊淩示範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有關規定,結合示範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及啟動條件

1.3.1本預案所指食品安全事故系餐飲服務環節發生的食物中毒事故。是指食用被生物性、化學性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的食品或含有毒有害物質的食品後出現的急性、亞急性疾病。

1.3.2本預案適用於在楊淩示範區行政區範圍內餐飲服務環節(含學校和單位食堂、農家樂、農村自辦酒席等,但不含食品攤販)發生的羣體性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身體健康損害的食物中毒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1.3.3凡在本行政區域內餐飲服務環節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即啟動本預案。

1.4食品安全事故的分級

1.4.1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受污染食品流入2個以上省份或國(境)外(含港澳台地區),造成特別嚴重健康損害後果的;或經評估認為事故危害特別嚴重的;

(2)國務院認定的其他Ⅰ級食品安全事故。

1.4.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受污染食品流入2個以上設區市,造成或經評估認為可能造成對社會公眾健康產生嚴重損害的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

(2)發現在我國首次出現的新的污染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造成嚴重健康損害後果,並有擴散趨勢的;

(3)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數在100人以上並出現死亡病例;或出現10人以上死亡的;

(4)省級以上政府認定的其他Ⅱ級食品安全事故。

1.4.3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食品安全事故:

(1)受污染食品流入2個以上縣,已造成嚴重健康損害後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數在100人以上;或出現死亡病例的;

(3)市級以上政府認定的其他Ⅲ級食品安全事故。

1.4.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存在健康損害的污染食品,已造成嚴重健康損害後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數在99人以下,且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3)縣級以上政府認定的.其他Ⅳ級食品安全事故。

1.5工作原則

按照以人為本,減少危害;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科學評估,依法處置;居安思危,預防為主的原則。在示範區統一領導下,全局統一組織,科室既分工負責又聯合行動;堅持羣防羣控,加強日常監測,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對食品安全事故要快速反應,果斷處置並做好善後處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2、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2.1應急處置指揮機構

成立局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局長

副組長:副局長

成員:各科(室)、所、隊負責人。

2.2應急工作機構主要職責

組織全區餐飲業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對局內資源進行總體協調和保障;負責向示範區管委會和省局報告有關食品安全事故及採取相關措施的處理情況的重要信息;控制事故現場,對事故現場檢查,應急監督檢驗,分析事故原因並採取緊急應對措施;落實示範區管委會和省局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決定事項和領導批示要求;掌握全區餐飲業食品安全形勢,針對隱患制定有效對策。

根據事故處置需要,下設信息發佈、組織指揮、現場處置、物資供應、檢測協作等5個工作組:

2.3工作組職責

2.3.1信息發佈組:

由局辦公室牽頭負責。

其職責是:彙總信息,向示範區黨工委、管委會和省局報告有關情況,準確下達領導小組決定;發佈應急預案啟動信息;把握食品安全事故宣傳工作的正確導向,協調、溝通新聞媒體,綜合發佈食品安全信息。

2.3.2組織指揮組:

由食品安全科牽頭負責。

其職責是: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健全應急處置工作機制,組織應急演練;貫徹落實局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的各項部署,組織、指揮、協調全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承辦、督辦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事項,檢查、督促局各科、所、隊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協調解決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必要時採取有關控制措施。向局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報告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2.3.3現場處置組:

由食品藥品稽查支隊牽頭負責。

其職責是:深入事故發生現場組織開展調查和現場取證工作。監督救援措施的落實,提出事故防範意見。責令發生或疑似發生食物中毒的單位或個人立即停止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督促發生或疑似發生食物中毒的單位或個人及時安排好病人救治;依法實施行政監督、行政處罰;及時移送相關案件,涉嫌構成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門查處。

2.3.4物資供應組:

由局辦公室牽頭負責。

其職責是:做好必要的技術、裝備、車輛準備和相關設施設備的儲備,使其處於良好狀態,隨時可正常使用;組織應急處置物資的供應和運輸,安排好搶險救災人員的食宿,確保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

2.3.5檢測協作組:

由食品藥品檢驗所牽頭負責。

其職責是:負責被監管單位食品安全事故的現場快速檢測調查和取證工作,對造成或可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原輔料及其成品依法採取控制措施;配合衞生行政部門完成食物中毒事故調查處理的相關工作。

  3、監測、預警和報告

3.1監測

在餐飲行業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監測、報告網絡體系,及時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勢,對食品安全問題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解決。設立舉報電話(12331)。加強對監測工作的管理和監督,保證監測質量。

3.2預警

3.2.1加強日常監督。加強對餐飲經營服務制度是否健全、食品原料採購索證索票制度是否落實、餐具飲具清洗消毒以及食品儲藏、設施設備、集體食堂等重點環節、重點品種、重點場所的食品報告系統建設,保障系統的有效運行。

3.2.2建立通報制度。通報範圍:對公眾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損害的食品安全事故;涉及人數較多的羣體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現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通報方式: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後,應當在1小時內向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示範區食安辦電話:87xxxxxx)和衞生部門(楊陵區衞生局電話:870xxxx61)通報,並報告示範區管委會(電話:8xxxxxx00)、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電話:6xxxxxxxxx)。

3.2.3建立舉報制度。對任何單位和個人舉報食品安全事故和隱患,以及工作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按規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監管職責的行為,應當及時組織進行調查處理。

3.2.4應急準備和預防。及時對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進行分析,按照本預案的程序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措施。

3.3報告

3.3.1報告程序

食品安全科為局內責任報告科室,局辦公室為對外信息報告(通報)科室。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後,事故單位或現場有關人員應當30分鐘內報告我局,我局按規定向示範區管委會和省局報告。

食品安全科要主動監測,按規定報告。其他科室及工作人員要密切關注食品安全突發事故,一經發現,立即報告,不得瞞報、遲報。

3.3.2報告時限要求

在獲悉食品安全事故後1小時內作出初次報告;根據事故處理的進程或者上級的要求隨時作出階段報告。當發生30人以上食物中毒或在必要時,必須2小時內向省食品安全辦報告。在事故處理結束後10日內按規定作出總結報告。

(1)初次報告。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傷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繫人員及聯繫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如有可能應當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

(2)階段報告。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

(3)總結報告。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鑑定結論,對事故處置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防範和處置建議。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分級情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響應分為四級:Ⅰ級由國家響應;Ⅱ級由省級響應;Ⅲ級由示範區本級響應;Ⅳ級由縣區級政府響應。當發生30人以上食物中毒或在必要時,啟動Ⅳ級響應進行處理。

食源性疾病中涉及傳染病疫情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國家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和《陝西省〈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實施辦法》等的相關規定,通報衞生部門開展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

4.2應急響應

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後,應在示範區管委會、示範區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的領導和組織協調下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省級相關部門對我區應急救援工作給予指導、監督和有關方面的支持。

4.2.1前期處置

獲取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後,在報告信息的同時,要在第一時間到達餐飲單位事故現場。

(1)分析事故性質,初步判斷是否屬於餐飲經營行為導致的食品安全事故;

(2)分析事故危害性,初步分析已經發生的危害或可能發生的危害;

(3)分析事故原因;

(4)採取初步措施,例如:控制事故食品及區域、標記污染範圍等。

4.2.2應急處置

(1)控制現場,對已經營的涉嫌食品實施封存、扣押等措施,嚴防流入市場;

(2)確定危害程度,根據專家和技術機構對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的分析,與相關部門及專業技術隊伍密切配合,確定危害程度;

(3)及時抽樣檢驗,對相關食品協助進行抽樣檢驗,掌握第一手資料;

(4)協助相關部門開展工作,如中毒人員的醫療救治等;

(5)及時移送相關案件。

4.2.3信息通報

在處置食品安全事件時,發生食品質量安全問題涉及其他地區、執法部門的,應立即按規定程序通報相關地區和執法部門。

4.2.4對外信息發佈

全區因餐飲經營環節而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由示範區應急機構負責對外發布信息。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發佈相關信息。

4.2.5響應終結

食品安全事故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解除後,應急處置終結。由局組織召開情況分析會,對事故處置情況進行分析論證,經評價確認無危害和風險後,報管委會批准,終止應急響應。

4.2.6獎懲

對在食品安全事故處置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科室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遲報、謊報、瞞報事故重要信息的,有玩忽職守、臨陣脱逃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及防範處置不力造成事態擴大的,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5、應急保障

5.1人員保障

局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相關科室人員、專家參加餐飲經營環節食品安全事件處置工作。

5.2信息保障

局所有涉及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工作的人員要確保聯絡方式暢通,保障食品安全事故相關信息收集、處理、分析、發佈和傳遞等工作。對媒體發佈的信息,要嚴格實行“信息歸口、統一發布”的原則,由示範區應急機構統一向社會發布。

5.3裝備和技術保障

要發揮監督技術、裝備優勢,聯繫組織、維護好相關設備,以備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之需。

當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受委託檢驗機構應當立即採集樣品按國家規定標準要求實施檢驗,為食品安全事故性質界定提供科學依據。

5.4教育培訓

要不斷加強對廣大消費者,特別是餐飲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其風險和安全責任意識,正確引導消費。

  6、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3

第一條為及時處理和控制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羣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如皋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所稱食品安全事故,是指發生在餐飲服務(下同)的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於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食物中毒,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或者含有毒有害物質的食品後出現的急性、亞急性疾病。

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進入人體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

第三條食品安全事故分為三級: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級)

1、事故影響範圍涉及轄區內2個以上村居,給消費者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或有死亡病例報告的;

3、如皋市人民政府認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較大食品安全事故(二級)

1、事故影響範圍涉及2個村居以內,給消費者飲食安全造成較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30—100(不含)人,無死亡病例報告的。

(三)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三級)

1、事故影響範圍涉及1個村居,給消費者飲食安全造成一定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30(不含)人以下,無死亡病例報告的。

第四條食品安全事故由鎮社會事業服務中心牽頭或會同、配合有關部門、村(居)處理。

第五條鎮政府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鎮長任組長、鎮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綜合、技術指導、後勤保障三個工作組。

(一)綜合組:陸蔭同志兼任組長,由辦公室人員和餐飲監管人員組成。主要職責是,組織、協調和實施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向市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報告有關情況;向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通報有關信息;與新聞媒體聯繫,通報或發佈有關情況。

(二)技術指導組:章衞東同志兼任組長,由食品安全專家和餐飲稽查人員組成。主要職責是,根據事故性質、發展情況提出技術性處置意見。

(三)後勤保障組:劉康同志兼任組長,由辦公室人員和財政局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是,經費保障、車輛調度等後勤服務工作。

第六條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接報24小時值班制度。稽查人員或值班人員在日常監督管理中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的報告,應及時做好記錄,包括事故發生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可疑食物、聯繫電話等有關內容,並立即向分管領導報告。

第七條建立食品安全事故逐級報告(通報)制度。

(一)一級、二級食品安全事故和事故發生在學校或重要活動期間的,應當於1小時內報告市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員會。

(二)三級食品安全事故應當於1小時內報告市食品安全委員會。

(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應及時通報市衞生行政主管部門,必要時同時通報農業、市場監管等部門。

(四)其它需要報告(通報)的,要及時向有關方面報告(通報)。

第八條嚴格報告(通報)程序和內容,實行統一報告(通報),不得擅自、越級報告(通報)或遲報、漏報、瞞報、謊報。

第九條鎮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成立食品安全事故現場應急處置隊伍,按照網格化監管原則,各網格監管負責人為本轄區食品安全事故現場應急處置第一責任人。

第十條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響應制度。食品安全事故現場應急處置第一責任人,應當保持24小時通訊工具暢通,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令,必須在最短時間內趕赴事故發生現場。需其他人員參與時,由領導小組統一調度,其他人員接到指令,必須在最短時間內趕赴事故發生現場。

第十一條進行食品安全事故調查和現場應急處置時,執法人員應向有關餐飲服務單位和個人瞭解與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情況,要求餐飲服務經營者提供相關資料和樣品,並採取以下措施:

(一)對可疑餐飲服務經營情況進行調查,詢問進餐者進餐情況,並做好詳細筆錄;

(二)封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食品工具及用具並立即進行檢驗;

(三)配合市疾控部門和醫療機構,開展相關調查和進行人員救治。

第十二條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置完畢,第一責任人要寫出調查、處置報告。

第十三條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響應過程中和應急響應終結後,由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依法對食品安全事故及其處理情況進行發佈,並對可能產生的危害加以解釋、説明。需要由市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員會進行發佈、解釋、説明的,報請市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員會進行發佈、解釋、説明。

第十四條對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餐飲服務單位和個人,依法進行處理。

第十五條對違反本預案有關規定,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xuewengu.com/flhy/fuwuye/72y4j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