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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餐飲合同彙總九篇

有關餐飲合同彙總九篇

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餐飲合同9篇,歡迎大家分享。

有關餐飲合同彙總九篇

餐飲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鄉鎮 村

郵政編碼:

現住址:

聯繫電話: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患有崗位工程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並即時脱離工作崗位。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

(二)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以 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顧客服務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採用以下第 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 元,試用期間工資 元,甲方每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 元,試用期間工資 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 日。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 元。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 .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衞生、食品安全衞生、服務規範、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

甲方每年必須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衞生的有半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甲方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健全內部服務和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範、質量責任以及相應的考核辦法。

  七、解除和終止

第七條 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乙方患崗位工程及行業禁忌的疾病,在醫療期滿後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並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八條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九、其他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餐飲合同 篇2

編號: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xxxx 年 月 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xxxx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於 xxxx 年 月 日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餐飲工作崗位 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標準 工時制度。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甲方根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乙方月工資為rmb 元;甲方依據經濟效益支付乙方獎金及補助。

第七條 甲方每月 20 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貨幣工資。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八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六、勞動紀律

第九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續訂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二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一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根據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隨時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被證明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發生違反職業道德,危及公共食品衞生安全法律的行為;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的;

5.被勞動教養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累計曠工2天以上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甲方調整乙方工作崗位,雙方不能就崗位調整達成一致意見的。

(七)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十七條 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經濟補償金的發放按國家、盛市有關規定執行。

(一) 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 /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未按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2、 /

(三)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金。

1)甲方提前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乙方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2)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應向甲方賠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及賠償金。賠償金的範圍包括:

(1) 甲方為乙方錄用勞動直接支付的費用(牀上用品費、健康證辦理費等相關費用)。

(2) 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

(3) 對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其它約定:

1)乙方保證提供的個人證件均為真實和有效的證件。經查實若乙方提供了虛,甲方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終止勞動關係,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及相應職稱的福利待遇;乙方賠償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的,被甲方除名的,甲方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終止勞動關係,不支付經濟補償金;乙方賠償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3)任何一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提前壹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提前壹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或通知時間不足的,應當按相差的天數,以解除或終止合同時當月工資為標準,支付通知補償金給對方。

九、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

第十八條 甲方採取了保密措施保護的商業祕密,乙方負有保密的義務;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依法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當歸還甲方的保密資料;

第二十條 合同未滿,未經書面許可,經理,廚師以及以上級別人員,一年內不得從事同行業工作崗位,違約者統一支付企業年經營額1%的經濟損失。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員工手冊)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使 用 説 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一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煉、準確,不得塗改。

餐飲合同 篇3

“承包”準確的説應是“承包經營管理”,是指企業與承包者間訂立承包經營合同,將企業的“經營管理權”全部或部分在一定期限內交給承包者.

甲方:

乙方:

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規定,對甲方餐廳的承包事宜進行約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其位於 市 區 路 號之 餐廳發包給乙方作為餐廳使用。乙方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運行模式。乙方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甲方協助乙方做好對外協調工作……該餐廳實測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結構為 .

第二條 承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另行給予乙方裝璜時間 天,期間免交承包費。承包期間甲方將餐廳交付乙方使用,無條件提供餐廳所需各類證照如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食品衞生許可證、公共場所衞生許可證、消防批文、環保測評批文等。

第三條 甲方承諾在乙方承包期間,不防礙乙方的正常經營。乙方根據其有關財務法規及規章制度,按有利於經營的原則自行管理。甲方不予干預。乙方承諾不破壞餐廳結構,保證自己的行為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且遵守本合同各項約定。

第四條 乙方在承包期間,準時向甲方繳納承包金,承包金的具體支付方式及金額為

第五條 合同期間餐廳的水、電、煤、通訊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 甲方交付餐廳時已配備的設施歸甲方所有,經雙方清點後簽字確認。乙方應保證正常使用,防止不正常損壞。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第七條 承包期間,乙方發現餐廳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保證交付餐廳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 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正常經營活動的影響。

第八條 甲方義務

1、向乙方提供經營場所、經甲乙雙方認可的設施和設備(詳細財產以財產移交清單為準)

2、努力為乙方創造良好的經營服務環境,保障乙方水、電、煤、通訊的正常供應及使用。

3、協助乙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間的對外協調工作(包括各行政部門及餐廳之房屋所有人)

4、協助乙方努力做好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置工作。

5、在乙方承包經營過程中,如遇國家行政執行機關按法律規定,必須要對餐廳進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應由甲方出面處理,並承擔相應的改造費用。

6、應及時辦理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各類證照的年檢工作,保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不受干擾。

第九條 乙方權利

1、合同期內,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產享有合同使用權並必須保持設備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由乙方及時上報甲方審定後報廢,乙方不得擅自處理。

2、擁有在合同規定範圍內的自主經營權和收益權。

第十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交付的餐廳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 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承包金並變更有關承包金條款。

2、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承包經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3、承包經營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承包經營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違約金與實際損失的差額部分。

5、乙方承包經營的餐廳證照不全或不及時的進行證照年檢或未盡責進行對外協調,無法正常開展餐飲業務,致使承包經營目的不能實現。

6、甲方未按時交付承包經營之餐廳,經乙方催告後 日內仍未交付。

第十一條 乙方違約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交回餐廳,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賠償:

1、乙方人為損壞餐廳設施而不賠償,在甲方給予的寬限期過後仍拒絕賠償的。

2、乙方逾期不交承包金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變餐廳用途的,擅自將餐廳轉租、轉借、轉讓他人或與他人交換的;

4、乙方在餐廳內從事違法、違規行為。

第十二條 本合同到期後自動終止。乙方如需繼續承包的,應於合同期限屆滿前十五日之內向甲方提出續約要求。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的未盡或修改事宜,另行協商作出補充修改協議。該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餐飲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鄉鎮______村

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日終止。

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乙方擔任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並即時脱離工作崗位。

甲乙雙方對乙方崗位(工種)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衞生、食品安全衞生、服務規範、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

第四條甲方每年必須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衞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甲方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健全內部服務和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範、質量責任以及相應的考核辦法。

乙方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防止服務質量事故。

乙方違反服務規範、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出現服務質量事故,甲方可以根據規章制度的規定進行處理。

第六條甲方採用以下____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月工資____,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日工資____,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___日甲方由於經營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______元

第七條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10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

第八條乙方違反服務規範、質量管理規定及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應按甲方相應規定承擔責任。

第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偷拿財物,賭博,吸毒,打架鬥毆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五)嚴重違反服務規範,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

(六)私自向顧客出售違反法律法規禁止的食品飲料的。

(七)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被處罰拘留或勞動教養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乙方患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在醫療期滿後未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並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一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擅自離職,應當承擔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

第十四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甲方所在市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山西省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合同 篇5

甲方根據需要將餐廳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經以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雙方: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

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具體內容:

1、甲方有職工______人,其每人每天為______餐,早餐為人民幣______元,午餐為人民幣______元,晚餐為人民幣______元,夜宵為人民幣______元,供給乙方辦理伙食。

2、甲方為乙方無償提供廚房、廚具、餐具等。

3、甲方總務部每天將次日用膳人數通知乙方餐廳主管,乙方按此人數準備飯菜份量。

4、甲方在乙方交接前進行盤點,所剩的糧油、副食品等由乙方作價接收,解除合約時甲方須按價接收乙方剩下糧油、副食品。

5、乙方預付甲方半個月伙食費,結算時由乙方開具半個月用餐明細表與甲方核對無誤後,甲方應在三天內以現金方式一次性付清乙方伙食費,不得拖欠。

6、在經營期間內,雙方應按照合同條款通力協作,互相配合,雙方不可無緣無故,輕率行事解除合同。

四、甲方責任:

1、提供設備的維修保養。

2、提供乙方工作人員的住宿,包括水和照明用電費。

3、甲方無償提供廚房所用的燃料、水、電。

4、不得隨意停止承包和隨增加收費項目。

5、甲方必須提前預報就餐人數,失誤造成後果,由甲方負責。

五、甲方權限:

1、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各種行政管理,如:衞生、安全、治安、消防、綜合治理、監督等,特別要禁止食物中毒事故發生,一但發生類似事故,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責任。

2、乙方因食堂工作人員失職影響甲方正常工作,(如無特殊情況下),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責任。

3、甲方有權對飯菜質量數量、衞生服務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如乙方未達到飯菜質量,甲方有權要求進行適量賠償或終止本協議。

4、根據食堂工作情況和員工意見甲方有權採用其他方式進行食堂管理。

5、承包方其他違約時,甲方須立即告知乙方,乙方應儘快調查落實,把處理結果告知甲方。

6、乙方除因特殊情況外,造成誤餐或停餐,甲方有權對乙方給予適當的經濟處罰。

7、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提出終止承包合同,造成甲方損失的,上報法院或仲裁機關處理。

六、乙方責任:

1、按甲方消防、廠規、治安做好工作。

2、食堂工作人員按衞生部門規定進行身體檢查,費用自理。

3、經營場所進行定期防鼠滅蠅。

4、嚴格執行各項食堂管理制度,嚴格按食堂操作規程及衞生管理制度實施。

5、必須確保食物的質量,把住進貨渠道及進貨質量關,嚴禁購進變質變黴的食物,保證放心肉的衞生,做到食品衞生內部以及環境衞生,經得起上級部門檢查並達到合格。

6、乙方工作人員須統一工作服裝和衞生用品,費用自理。

7、乙主必須按甲方規定時間作息,準時開餐,開餐時間由甲方規定,如有變動應事先通知乙方。

8、乙方廚房工作人員必須遵守甲方規章制度,不得隨意出入甲方車間及其它禁區域,如違反者,甲方可將依所規處罰。

9、甲方廚房現有之設備及餐具乙方應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嚴格管理,不得人為損壞和丟失,否則折價賠償。

10、經營業務只限於飲食服務方面,方便甲方服務人員。

11、乙方在運作期間材料費自理,所需食堂工作人員的勞資,勞保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七、乙方的權限:

1、有權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有權自主聘用,調用工作人員。

3、甲方違約乙方有權提出終止承包合同,並止報法院或仲裁機關處理。

4、如市場物價上漲過高,變成乙方在連續二個月虧損的情況下,有權向甲方提出增加伙食費用,甲方應儘快進行市場調查,若情況屬實,應適當增加伙食費用。

八、其它:

1、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時,乙方不承擔甲方房產和設施的經濟損失。

2、甲、乙雙方員工應保持互相尊重,儘量不發生磨擦,更不許出現打架等事例,若有發生追究責任因此造成的傷害由無理的乙方負責。

3、節假日乙方照常為甲方職工服務,如需加餐乙方負責加工,甲方買菜或委託乙方採購。

4、乙方在承包期間屬甲方的廚具和餐具,在添置之前必須徵得甲方同意方可購買,向甲方報銷。

5、承包結束時,乙方應將甲方提供的場地、設施、設備、工具等全部清還甲方,配合甲方完成清算工作。

6、承包期滿時是否續約或終止合同,甲、乙雙方均提前壹個月通知對方。

7、本合同若有未盡事誼,將由雙方代表協商處理。

8、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飲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

户口所在地省(市)區(縣)鄉鎮村

郵政編碼

現住址聯繫電話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乙方從事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並即時脱離工作崗位。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服務規範和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二)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以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顧客服務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甲方採用以下第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元,試用期間工資元。甲方每月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元,試用期間工資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日。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元。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衞生、食品安全衞生、服務規範、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

甲方每年必須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衞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甲方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健全內部服務和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範、質量責任以及相應的考核辦法。

七、解除和終止

第七條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乙方患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在醫療期滿後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並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八條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九、其他

第九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使用説明

一、本勞動合同(參考文本)供餐飲業企業與生產操作服務類崗位的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參考使用,主要適用於來自農村的務工人員等流動性較大的勞動者。

二、企業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的情況應如實填寫,凡需要雙方約定的內容,經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雙方約定的增加事項填寫在第九條內,但雙方約定的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雙方約定的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乙方工作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三、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或負責人及乙方應親自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四、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煉、準確,不得塗改。

…………

餐飲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地址:

性質: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聯繫電話: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

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乙方實行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前提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甲方應採取適當的工作、休息方式,以便於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保證乙方基本的休息權利。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1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及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國家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八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元/月。

第十條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資形式:

(一)實行計時或崗位工資的,每月標準工資為元。

(二)實行計件工資的,計件單價為元。

(三)實行提成工資的,每月底薪為元,雙方約定的提成比例為.

(四)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條中明確。

第十一條甲方每月日以法定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甲方支付乙方工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二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在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夜班補貼元。

第十四條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的標準支付乙方生活費。

第十五條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有關手續。

第十七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工傷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條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一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衞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安排違法、不道德或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工作,並有權提出批評或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二十三條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的同意,不得公開和泄露。

第二十四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五條訂立勞動合同時,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牟取不正當利益,不得向乙方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證金、定金或其他財物,不得強迫乙方集資入股,也不得扣押乙方的身份證等證件。

第二十六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七條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九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期滿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期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三條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足額支付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五條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八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六條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為其支付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七條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

第三十八條其他違約責任: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九條經協商,雙方就其他事項作如下約定: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或本行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第四十一條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和地方新頒佈的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新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名)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鑑證機關:(公章)

鑑證日期:年 月 日

餐飲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餐館)

就乙方承包甲方人員的餐飲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有權簽單人員名單如下(其餘人員無權簽單):

二、訂餐要求

訂餐時間: 年 月 日早(中、晚)餐

訂餐地點:

三、訂餐內容(如本條未填寫,則以雙方共同簽署的乙方價目表為準):

品名 規格 單價 數量 金額 備註

1、冷葷

2、燒烤

3、湯類

4、酒水

5、冰激凌

6、點心

7、其它

四、雙方責任與義務

(一)、甲方責任與義務:

甲方月結一次,並於次月開紿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經結算應付之餐飲款項。付清款項後三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正式發票。

(二)、乙方責任與義務:

1、乙方須具備餐飲業經營資質,並提供《營業執照》、《衞生許可證》等相關證照複印件。

2、乙方須確保食品安全和質量,若由此引發一切事故或投訴,乙方需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現場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統一着裝,且應持有《健康證》等相關上崗資質。

4、乙方須嚴格履行協議規定的時間、地點、訂餐內容。

5、乙方須保質保量提供協議約定的所有品種,並負責食品的保鮮運輸、現場的製作和擺放、食品的盛取和遞送、撤場後的衞生清理。

五、違約責任

1、若甲方不按期支付所欠餐飲費用,按每日萬分之三承擔滯納金,超過十日,乙方除有權繼續追索欠款及滯納金外,還有權停止向甲方提供餐飲服務。

2、若乙方不能提供發票,甲方有權從下月應付費用中扣除本月未能提供發票部分的金額;

3、乙方因履約不當給甲方造成損失,則按甲方的實際損失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餐飲合同 篇9

承包方: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本承包協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酒店有關規定,在雙方友好協商的原則下制訂,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桐鄉商務會館餐飲部承包給乙方經營,承包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從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每年的年承包金為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為 。

第三條、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簽定正式協議,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的租金(或第一季度) 萬元整。

第四條、承包區域:包括桐鄉商務會館的廚房、包廂、餐飲大廳、桌椅等餐飲部現有用品。

第五條、乙方以桐鄉商務會館餐飲部的名義繼續對外經營,甲方在XX年 月 日之前以桐鄉商務會館的名義形成的債權債務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乙方經營範圍不得超出餐飲範圍,同時不能和酒店經營或出租的項目有牴觸,若違反則視同違約。甲方有義務保障乙方的正常經營。乙方所有員工必須遵守本酒店各項規章制度。

第七條、甲方要求乙方在承包期內應遵章守法經營,不得從事非法經營。乙方應確保房屋整體結構完整,不得任意改造主體結構,確保消防、治安、食品等安全。實行財產人身保險,如出現人身傷亡和財產的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負,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乙方承包期內餐飲部所有的相關經營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税費、水費、電費、蒸汽費、衞生環保規費等。需雙方分攤的費用按照商定比例分攤。承包期內,乙方發生的債權債務與甲方一律無關。

第九條、甲方已投資裝潢的動產與不動產及配套設備。附財產明細清單,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無償歸乙方使用,乙方有權對原有的裝潢進行更新(但應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經得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期滿後,按使用狀態還給甲方。

第十條、甲方對乙方的經營應當提供一切便利。包括但不限於公章、營業執照、工商登記備案材料、年審年檢等經營所需材料。

第十一條、乙方承包期滿後不再續包,應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期滿後乙方仍需續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第十二條、期滿後乙方不續包,乙方投資的動產設備由乙方自行處理或與甲方協商折價給甲方,乙方所有的裝潢不動產乙方不得拆除,無償保留。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簽訂生效後,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終止協議履行。如有一方違反本協議的履行,須向另一方賠償經濟損失,並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整。

第十四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商定後另行補充。

第十五條:特別約定:

1、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須向甲方支付 元承包保證金。

2、提供甲方員工的日常工作餐,每日4餐,(早餐、夜宵每人每餐2元,午晚餐每人每餐4元);客用早餐每人6元,均以票據為準。要求菜品花色樣式不斷更新,符合用餐人員要求,滿意率達到75%以上。

本意向書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此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發包方:桐鄉商務會館(蓋章) 承包方: (簽名)

身份證號碼:

代表: 承包方擔保人: (簽名)

身份證號碼: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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