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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商鋪合同書

出租商鋪合同書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出租商鋪合同書,歡迎閲讀與收藏。

出租商鋪合同書

出租商鋪合同書1

甲方(出租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鋪面出租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xxxxxxxx 號鋪面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

二、租期:叁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鋪面租金:

1、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每年租金為xxxxxx元。

2、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每年租金為xxxxxx元+(xxxxx×x%)為租金。

3、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每年年租金為第二年租金+第二年租金×8%為年租金。

4、鋪面租金一年一交,甲方要求乙方在每年租金到期提前一個月交清下年租金。

四、鋪面押金:合同一經簽訂,乙方需支付給甲方 元為押金,要求乙方在租期內要保證按時交納水電費。期滿乙方必須交給甲方當時乙方裝修時的原貌不得損壞(以乙方裝修好時的照片或錄象為依據)若無損壞則甲方退還鋪面押金,否則甲方不退還所收鋪面押金。

五、從合同簽訂日起,甲方給乙方一個月的裝修時間,鋪面由乙方自己出資裝修,甲方不給予任何費用補助,到期不得人為損壞否則甲方不退押金。

六、相關税費:在租期內水電費,收視費鋪面出租税、營業税、個人所得税等相關税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在租期內乙方自行負責水管、電錶、電路、捲簾門等各種維修費。

八、乙方在租期內若需轉租,應先徵得甲方同意,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轉租,而且,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權,並不退還租金和押金,乙方應按期支付租金,逾期按應收總額收取每月10%的滯納金。

九、乙方在租期內不得從事違反法律、法規的一切活動。

十、承租期內,乙方應依法經營,服從相關部門管理,加強安全意識。如出現火災或非正常事故,其責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擔,甲方不予負責。

十一、其它事項:

十二、合同一經簽訂,乙方按雙方約定支付租金和定金,若乙方違約則甲方不退換定金,若甲方違約,則雙倍退還定金。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電話: 電話:

出租商鋪合同書2

出租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承租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x號,建築面積x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期x年,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年租金為為人民幣x元整(x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過x元,每米櫃枱不得超過x元。

2、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x元(即第二年為x元,第三年為x元,第四年為x元)。

3、為減輕承租方負擔,經雙方協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x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額約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為x,付款時間為x年x月x日。

第二期:租金為x,付款時間為x年x月x日。

第三期:租金為x,付款時間為x年x月x日。

4、承租方必須按照約定向出租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給予承租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五條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承租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承租方自行繳納,(水錶表底數為x度,電錶底數為x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承租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承租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承租方負責。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承租方繳納,(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第六條在租賃櫃枱經營活動中,出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必須製作租賃櫃枱標誌並監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櫃枱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

2、監督承租方遵守經營場所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承租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3、不準將櫃枱出售給與櫃枱原有經營範圍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違反城市規劃及城市管理規定,擅自在商店門前或佔道設置的櫃枱(包括在店內自行設置妨礙顧客出入的櫃枱),禁止出租並予以撤銷。

5、不準為承租方提供銀行帳號、票證和服務員標牌。

6、不準為承租方非法經營提供方便。

第七條在租賃櫃枱經營活動中,承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不得超出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

2、必須在承租櫃枱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租賃櫃枱標誌。

3、不得私自轉租、轉讓承租的櫃枱,不得以出租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4、文明經營,禮貌待客,出售商品時,要明碼標價,出售商品後,要向消費者提供正式的銷售憑證。

5、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和腐爛變質、有損健康的食品,不得銷售無廠名、廠址的商品以及從事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活動。

6、必須按税務部門的規定,辦理納税登記,依法納税。提前停租的,應向原納税機關辦理註銷税務登記和繳清税款等有關手續;

7、禁止轉借、出賣、出租和塗改租賃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8、自覺接受工商、税務、物價、衞生、城市管理等部門的監督檢查,服從出租方的指導與管理,執行營業場所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

第八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承租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出租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出租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權利,承擔原承租方的義務。

第九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出租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x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承租方違約,承租方負責賠償違約金x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x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十條續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後繼續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x日書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作出書面答覆。如出租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出租方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為出租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承租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第十一條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並賠償違約金x元。

第十二條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x。

第十三條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承租方需立即書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條爭議處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x種方式解決:

(1)提交x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x(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x。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x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七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x年,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x份,雙方各執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x承租方(蓋章):x

法定代表人(簽字):x法定代表人(簽字):x

聯繫電話:x聯繫電話:x x年x月x日x年x月x日

簽訂地點:x簽訂地點:x

出租商鋪合同書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佛山市商鋪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擁有的商鋪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情況

1-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商鋪位置:座落於佛山市南海區丹灶鎮金沙上安李家開發區(即金沙中心公路上坊小橋邊),金華聯公司員工宿舍樓下南 號商鋪。

1-2 甲方作為該商鋪的房地產權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

1—3 甲方同意將該商鋪出租給乙方使用,雙方共同在本合同上簽字確認,出租的商鋪沒有權屬糾紛。

二、租賃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商鋪作為乙方辦公營業使用, 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商鋪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而未核准前,不得擅自改變上述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 甲乙雙方約定,商鋪租賃期自年日起至日止。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商鋪,乙方應如期返還。如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商鋪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__ 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金等租賃條件均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做相應調整。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商鋪每月租金總計為人民幣元(大寫:元整),該商鋪租金於本合同有效期內不變。

4-2 乙方應於每月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千分之支付滯納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支付。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商鋪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方收取的商鋪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 租賃期間,使用該商鋪所發生的水、電、治安管理費用由乙方承擔,於每月支付鋪租時一同支付。

六、商鋪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2乙方保證按本合同規定合法使用該商鋪,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

6-3乙方保證不在該商鋪內存放危險物品。否則,如該商鋪及附屬設施因此受損,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七、商鋪返還時的狀態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當日內應返還該商鋪,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商鋪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合同所規定的租金標準的1.5倍向甲方支付該商鋪佔用使用費。

7-2 乙方返還該商鋪須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承擔的費用。

7-3 屬於乙方的傢俱、電器等設備由乙方負責搬走。由乙方增加的裝修(包括新增固定的隔牆、窗、燈具、門及其他拆卸後會損壞室內狀況的情況等)乙方不得拆除,以免破壞室內的裝修狀況。(或由雙方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協商處理)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商鋪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8-2 經協商後,如甲方同意乙方轉租該商鋪,則本合同終止。應由甲方與新的受租方簽訂新的租賃協議。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A. 商鋪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B. 該商鋪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C. 商鋪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商鋪拆遷許可範圍的;

D. 乙方為自然人的情況下,若在租賃期內由於乙方發生人身意外事故導致意外死亡,根據國家法律,從人道主義角度考慮,乙方的家人、法定繼承人可以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也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而不必承擔違約責任。

E. 該商鋪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為危險商鋪的。

9-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 倍支付違約金;給雙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A. 在租賃期間商鋪發生權屬糾紛而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甲方承擔違約和賠償責任。

B. 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改變商鋪用途,致使商鋪損壞的;

C. 因乙方原因造成商鋪主體結構損壞的;

D. 乙方擅自轉租商鋪、轉讓商鋪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商鋪的;

E. 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日的。

十、違約責任

10-1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商鋪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個月的租金做為賠償。

10-2 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商鋪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商鋪原狀。

10-3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償。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保證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則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一、其他條款

11-1 若因政府調整規劃等原因發生商鋪拆遷,雙方同意按照政府有關拆遷的規定協商處理善後事宜。 11-2乙方保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合法經營,保證不在商鋪內從事任何違反國家法令、法規的事;乙方商鋪符合消防安全條例;若乙方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受到政府部門的處罰,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承擔全部損失。

11-3若乙方在本商鋪內從事違法活動而受到政府部門的處罰,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11-4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5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方式解決。

11-6 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簽字後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商鋪合同書4

甲方(出租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號碼:

甲方將 商鋪出租給乙方達成以下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賃房屋及租期、裝修標準:

(一)租賃房屋為 商鋪,建築面積 平方米,用途為經營 。乙方若變更租賃房屋的用途,須經甲方同意。

乙方應遵守政府消防部門和物業管理關於防火等安全規定,不得利用租賃房屋從事違法活動。

(二)租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裝修及裝修所需費用由乙方自理,在交房之前,甲方為乙方的提供裝修提供支持和必要協助,但乙方對所租賃房屋的室外門頭、招牌、廣告等外觀需報甲方審核同意才能裝修,並且以不影響夜郎廣場商住區總體外觀為原則。

如因乙方的裝修不符合夜郎廣場商住區物業管理和政府相關規定,導致拆裝或返工或被相關部門處罰的,其後果由乙方負擔。

二、租金及付款方式:

(一)租金為元),次年後,租金隨行就市,若乙方需甲方提供租金正式發票,所產生的

相關税費由乙方全部承擔。

(二)租金一次付清,先付款後租房,次年12月31日前付清,若不能按時支付租金,甲方有權收回商鋪。

(三)租賃甲方在簽訂本租賃合同的當日,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押金壹仟元整(1000.00元)。以保證乙方遵守,執行其應遵守和履行的規定和條件。這筆租賃押金在整個租期內將由甲方為乙方保留,不計利息,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規定及條件,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商鋪,並終止本租賃合同,租賃押金將被甲方全部沒收。

在租賃期滿,乙方支付完全租金及無違約情況發生時,甲方全額退還乙方租賃押金(不計利息)。

三、交付使用標準:

1、內牆面及頂棚;混凝土面、未粉刷、普通清光。

2、地面:毛地面。

3、商鋪捲簾門1個。

四、關於商鋪出售和商鋪內部隔牆拆除及復原的特別約定

1、租賃期間如果出租人將商鋪出售給其他人,承租方應就本租賃合同同新的業主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合同條款不變,本合同終止。期滿後如果該商鋪繼續出租,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租賃權。

2、商鋪內部隔牆的拆除與復原:若乙方同時租賃相鄰的兩間商鋪,可根據經營需要部分拆除中間隔牆但不能全部拆除且拆除時不得損壞建築結構,租賃期滿後如果乙方不能繼續租賃,乙方必須負責把中間隔牆恢復原狀。拆除、恢復原狀的費用由乙方

自行承擔。如因拆除、恢復原狀引起的建築結構的損壞及其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關於商鋪物業管理及相關費用

該商鋪物業管理(包括該房屋大修理及日常的房屋維修、門前三包、安全、保衞)由乙方負責,發生的水、電、衞生、能信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乙方需與夜郎廣場管理商住區的物業管理公司商定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接受夜郎廣場商住區物業管理處的統一管理。

六、違約責任

(一)在本合同簽訂後至租賃期滿前,如甲方單方解除本租賃合同,應當向乙方支付與押金金額相等的違約金,並退還承租人已支付給甲方的租賃押金和未租用期的租金及裝修費,本合同終止。

(二)在本合同簽訂後至租賃期滿前,如乙方中途退租、單方解除本租賃合同或未經甲方同意改變租賃房屋用途的,甲方有權沒收全部押金,乙方所交租金不退,本合同終止。

(三)如乙方未能按時向甲方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應付未付部分千分之三的違約金,連續超過三十日仍未支付,本合同自動終止,乙方除向甲方支付反欠租金及違約金外,乙方所交租賃押金轉為乙方對甲方的違約金,甲方不予退回。

(四)如乙方未按規定的金額及期限向有關部門交納水、電、電話和物業管理費等費用,導致甲方被處罰、停水、停電等後果,全部後果由乙方承擔。

七、終止

(一)本合同因前述違約情況出現或租賃期滿而終止。

(二)由於政府機構的任何法律、法令、干涉或干預致使本租賃合同的執行已失去實際的商業可行性時,該合同終止,甲方退回乙方剩餘租金及押金。

八、乙方及其代理人、受僱人或者乙方的股東、合夥人在經或過程中,與第三方發生的債權債務及其他糾紛,均與甲方無關。若因此影響甲方聲譽或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九、爭議解決

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但應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由乙方交付押金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商鋪合同書5

甲方(出租人):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定如下商鋪出租合同條款,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古田路東方花城43棟8號商鋪出租給乙方使用。租期從 年 月 日起,於 年 月 日止。租金每月 元。按每 個月(前10天內)一次性支付租金 元,以後如此類推。乙方首付租金時,須交押金 元,甲方在合同終止時退還乙方,乙方違約不予退還。

二、乙方確定經營項目及對商鋪進行修繕、裝修等,必須符合物業管理規定,還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若違反規定或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造商鋪和確定經營項目,所造成的損失和糾紛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三、乙方承租期間,要愛護商鋪及商鋪所有設施,保持商鋪現有結構不變。乙方因經營的需要對商鋪進改修繕、裝修等,費用自行承擔,停租時不準將已裝修部分拆卸拿走或人為破壞。乙方對已裝修進行拆卸或人為造成商鋪損壞,甲方將追加賠償損失。

四、乙方承租期間,無權將商鋪轉租他人使用,遇有特殊情況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途退租,必須提前30天告知甲方,未告知甲方而造成租金損失由乙方負責支付。

五、乙方承租期間,負責支付水電、物業管理、環境衞生等費用,按照有關規定當月結算。

六、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出現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不得違約。

七、合同期滿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續租權。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商鋪合同書6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我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商鋪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範圍及用途:

甲方同意將位於__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____街____號商鋪(該商鋪具體地址以房產證中標示為準),在良好及可租賃的狀態下租給乙方作為______________使用,出租商鋪的建築面積為_______㎡,實際面積 ㎡。

第二條 租賃期限為____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金、租金調整和保證金:

1、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 );租金一年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甲方在收到租金後給乙方出具收費憑證。

2、次年租金將在上一年租金基礎上上浮百分之十。且在當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乙方一次性轉賬給甲方(賬號: )。甲方在收到租金後應當給乙方收費憑證。

3、為確保出租商鋪設施完好以及租賃期內相關費用如期結算,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交納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 __元)作為房屋使用保證金。待合同期滿後乙方付清應交納的所有費用後,甲方將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第四條 設施及費用承擔:

1、房屋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房屋租賃税)由乙方負責。

2、如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與甲方無關。

3、合同期滿後,乙方將按合同及附件如數、正常的退換設施設備,不得拆除地磚和吊頂。

第五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保證出租商鋪產權清楚。

2、甲方在簽訂合同之日將商鋪交給乙方使用。

第六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且合法使用商鋪,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

2、未經甲方和有關部門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商鋪的結構作任何改動,乙方對該商鋪的裝飾應以不損壞該房產整體結構和設施為原則。

3、在租賃期間,乙方對於商鋪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轉讓、轉借、抵押、聯營或其他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4、在租賃期間,由被盜、火災等事故造成損失,和乙方人為造成事故,損害甲方商鋪的,由乙方負責。

5、乙方在未違反租約的前提下,有優先續租該房屋。如要求續租,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再由雙方另行商議續租事宜。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發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內完全有效,不得單方解除。

1、租賃期屆滿。

2、因乙方過錯嚴重造成房屋毀損的。

3、出現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毀損達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強制徵收或拆除該房屋的。

5、乙方遲延交付房租超過7天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因違約,造成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賠償年租金50%的違約金,並賠償其他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第九條 補充約定:

租賃期內,若因國家政策變動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終止本合同,甲方提前半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須按通知要求辦理終止合同手續,按時退出所租用商鋪,甲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甲方退還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時間的租金。

第十條 甲方應提供產權證、身份證明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合同使用。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均可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籤: 合同書 商鋪 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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