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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合同範文集合十篇

單位合同範文集合十篇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單位合同10篇,歡迎大家分享。

單位合同範文集合十篇

單位合同 篇1

一、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需承擔二倍工資風險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經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如果是勞動者不肯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在員工入職後一個月內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

二、訂立合同時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的風險

一些用人單位在招聘勞動者時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否則不予錄用。勞動合同法第9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件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根據勞動法相關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期限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三、違法約定試用期的法律風險

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差額的賠償金。

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是要承擔一定風險的。但是用人單位或勞動者要是能提前知道自己應該在哪些方面多注意多小心,在籤勞動合同的時候就能為自己多規避一些風險。

單位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工程委託給乙方施工。為了確保本工程的順利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現就該工程相關事宜經雙方協商並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工程內容:

1.4 工程期限:甲方將符合施工條件的場地交給乙方施工,時間暫定為20xx年 月 日,本工程工期為 天,以甲方通知乙方進場時間為準開始計算工期。

第二條 承包方式及合同價款

承包方式為包工包料。經甲、乙雙方協商,本工程合同總價約 萬元包乾(大寫 整),雙方按此包乾價進行結算。

第三條 質量要求

1、乙方按照公路工程施工規範及設計要求進行施工,工程質量

等級為合格。

2、若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共同商情公路工程質量鑑定機構進行質量鑑定。鑑定費用由質量爭議有過錯的一方承擔。

3、本工程質量保修期為一年。若屬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維修並承擔費用。若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的混凝土路面返工、修復,由甲方承擔費用,乙方可協助配合甲方進行返工及修復。

第四條 甲方的責任權利

1、負責施工中的協調工作,確保施工的連續性。

2、負責乙方施工機械進入施工地點道路的及為施工機械順利進入施工地點做好協調工作。

3、提供良好的施工作業環境,排除干擾正常施工的各種因素。甲方應安排專人組織施工場地周圍的協調工作,配合乙方控制施工人員之外的其他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4、組織業主單位、相關部門人員及時驗收。

5、按照合同約定按期足額支付工程款。

6、負責交付後的成品保護。

第五條 乙方的責任權利

1、及時告知甲方施工日期、工程機械設備等進入施工場地的路線、施工現場的作業要求。

2、嚴格按照公路工程施工技術規範和設計要求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合格。

3、負責提供砼的原材料檢測、配合比等一切檢測資料,砼路面檢測由乙方負責,費用由乙方承擔。

4、向甲方提供施工進度情況,接受甲方的`檢查和抽檢。

5、遵守當地有關部門相關施工時間、施工現場作業規範要求,嚴格管理乙方施工現場人員,做到文明施工。

6、在施工過程中按操作規程安全文明施工,若因乙方在施工期間出現安全事故及造成的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應由乙方全部賠償。若因此造成甲方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賠償金、違約金、補償金、訴訟費用、保全金、執行費、律師費、鑑定費、評估費、誤工費及其他一切費用)的,應由乙方賠償。

7、按合同約定收取工程款。

第六條 施工進度要求

1、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及時組織並完成工程施工。

2、如因連續中到大雨等天氣原因或者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正常施工的,工程順延。

第七條 工程款的支付

乙方按合同內容施工完畢並驗收合格後15日內,甲方支付乙方的全部工程款。質保期為一年,質保期中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修復。

第八條 工程驗收、移交與結算

1、工程施工完成後5日內,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須組織相關部門及人員進行驗收。

2、甲方在接到乙方交工驗收申請之日起 日內無正當理由不組

織驗收,在該工程無任何質量問題的前提下,視同本工程已驗收合格。雙方在15日內須辦理完善工程結算手續。

3、工程驗收合格之日或視同合格之日起15日內,雙方應辦理完善工程結算。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工程延期的,除甲方或不可抗拒的因素以及惡劣天氣影響,從延遲之日起,向甲方支付工程款項總額按2‰計算的違約金。

2、一方有其他違約行為的,除承擔上述約定的違約責任外,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5萬元。

第十條 其他

1、在履行合同中雙方有爭議,應友好協商。協商未果的,雙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兩份,副本四份,雙方各執三份,具有同等效益。雙方結清賬務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以下無正文

甲 方(章):乙 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話: 傳 真:

開 户銀行

賬 號:

簽訂時間:傳真: 開 户銀行: 賬 號: 年 月 日

單位合同 篇3

各單位在簽訂聘用合同時要認真閲讀聘用合同書前面的“説明”,按其要求籤訂,並注意以下事項:

1、聘用合同要求由單位法定代表人簽訂,原則上不要委託其他人員代為簽訂,以增強聘用工作的嚴謹性,防止出現問題。聘用合同一式五份。

2、工作職責可以直接填寫,也可以採用打印紙條,粘貼在合同書上,再蓋上騎縫章的方式填寫。本單位聘用制實施方案中規定了各崗位工作職責的,也可以填上“按《××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方案》中規定的工作執行。”

3、固定期限聘用合同的起止時間由推聘領導小組根據年齡、學歷或學位、職稱、業務水平、工作表現、是否重點關鍵崗位或急需短缺的工種等因素研究確定。對在本單位工作已滿25年或者在本單位連續工作已滿10年且年齡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已不足10年的人員,提出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單位應當與其訂立聘用至該人員退休的合同。對“在本單位工作已滿25年”的規定,可按在本單位及國有單位工作的工齡合計已滿25年掌握。

4、關於試用期的規定。事業單位新進受聘人員或續訂聘用合同時調整工作崗位的'受聘人員,雙方可以按照《聘用制度意見》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被聘人員為大中專應屆畢業生的,試用期可以延長至12個月,簽訂聘用合同時,對見習期內的大中專應屆畢業生的試用期可以從簽訂合同之日起到其見習期結束時止。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與職工首次簽訂聘用合同,原在編職工不再約定試用期。初次安置的軍轉幹部、隨軍家屬、復退軍人和退役運動員等政策性安置人員簽訂聘用合同,不再約定試用期。

5、聘用崗位根據各人實際從事的工作填寫管理、專業技術、工勤之一,明確其聘用關係和崗位類別,不必寫明具體職務和級別。對身兼數職的人員,應在其主要從事的工作中選擇確定一個崗位並在聘用合同中明確。

6、違約金由各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約定,一般以5000—10000元為宜。

7、按政策規定屬於緩籤合同的人員請報區主管部門和區人事局審核確認。

8、符合《實施意見》規定的提前退休條件,本人提出提前退休申請,單位同意的,請在簽訂聘用合同前報區主管部門,主管部門彙總後報區人事局審批。

9、合同鑑證採取自願原則,需要進行合同鑑證的單位請向區人事局提出申請。

單位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用人單位)乙(勞動者)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名稱: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第二條 乙方姓名 性別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户口所在地 省(市) 縣(區) 鄉鎮(街道)

二、本合同期限選用。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以完成某項任務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工作任務完成之日終止。

3、無固定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在 地區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並按甲方關於本崗位(工種)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或工作任務。

2、在合同期內因生產、經營工作需要,甲方與乙方協商同意,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或工作崗位(工種),或指派乙方從事其他臨時性、特殊性工作。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

1、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一下第 種方式工時制度。

(1)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在工作週期內,平均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調休、輪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的,需要到人社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後方可執行。

2、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徵得單位公會和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3、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五、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1、甲方以貨幣的形式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不得以實物或有價證券代替貨幣支付,不得無故拖欠和剋扣勞動者工資,為乙方按月向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按第 方式執行。

(1)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的工資為 元

(2)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 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3)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絕大多數同崗位(工種)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3、 甲方支付給乙方提供正常勞動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有關規定支付給乙方加班加點工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應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2、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提供保障乙方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範、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3、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拒絕接受甲方安排的生產、經營和工作任務。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損害職工身體健康的;

(2)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3)違反操作規程的。

七、勞動合同解除的條件。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提前解除。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因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或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以及勞動合同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公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九、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申請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或按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規定期限內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凡國家、省有規定的,均按國家和省裏的規定執行;凡屬國家、省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補充條款。 十一、甲、乙雙方商定必須遵守和執行的其他事項,載入附錄或作為合同附件。

十二、勞動合同簽訂後,應及時到甲方所在地人社部門辦理用工備案。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四、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附錄或附件:

甲方:乙方:日期:

單位合同 篇5

企業之間借款的詳細解讀及相關規定:

一、有關借款的金融法律法規

1.《商業銀行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的商業銀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的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等業務的企業法人。

2.《商業銀行法》第十一條 設立商業銀行,應當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審查批准。未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吸收公眾存款等商業銀行業務,任何單位不得在名稱中使用“銀行”字樣。

3.《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1998年7月1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五條 未經中國人民銀行依法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立金融機構或者擅自從事金融業務活動。

4.《貸款通則》(中國人民銀行1996年6月28日)第二十一條

“貸款人必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經營貸款業務,持有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

5.《貸款通則》(中國人民銀行1996年6月28日)第六十一條

“各級行政部門和企事業單位、供銷合作社等合作經濟組織、農村合作基金會和其他基金會不得經營存貸款等金融業務。企業之間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融資業務。”

6.1990年11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聯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4個問題第2條規定:

“名為聯營實為借貸,違反了有關金融法規,應當確定合同無效。除本金可以返還外。對出資方已經取得或約定取得的利息應予收繳,對另一方處以相當於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的罰款。”

7.1996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企業相互借貸的合同出借方尚未取得約定利息人民法院應當如何裁決問題的解答》規定:

“對企業之間相互借貸的出借方或者名為聯營、實為借貸的出資方尚未取得的約定利息,人民法院應依法向借款方收繳。”

8.1996年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企業借貸合同借款方逾期不歸還借款應如何處理問題的批覆》規定:

“企業借貸合同違反有關金融法規,屬無效合同。對於合同期限屆滿後,借款方逾期不歸還本金,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除應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經)發[1990]27號《關於審理聯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第4條第(2)項的有關規定判決外,對自雙方當事人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至法院判決確定借款人返還本金期滿期間內的利息,應當收繳,該利息按借貸雙方原約定的利率計算。如果雙方當事人對借款利息未約定的,則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借款人未按判決確定的期限歸還本金的,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利息。”

9.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如何確定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問題的批覆》(法釋[1999]3號)規定:

“公民與非金融企業(以下簡稱企業)之間的借貸屬於民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無效:(一)企業以借貸名義向職工非法集資;(二)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社會集資;(三)企業以借貸名義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 (四)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

10.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法民發[1991]21號)規定:

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二、結論

根據上面所引述的法律法規,可以很清楚的看到,企業之間的借款是不合法的,是不受到法律保護的。但公民(自然人)之間,公民(自然人)與法人之間,公民(自然人)與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即民間借貸是合法的,受到法律的保護。

三、企業之間借款的法律後果

企業之間到底借款被確認為無效,即不受到法律的保護,根據《合同法》第58條規定:“合同無效或者被撤消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第59條又規定:“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財產收歸國家所有或者返還集體、第三人。”

由此,從我國《合同法》的規定看,對借款合同被確認無效後,應依據以下原則處理:

1.維護金融秩序原則:對於企業之間借貸關係應當按照國家有關金融信貸的規範性文件的規定來認定其效力,對這類糾紛的處理,應當有利於維護金融信貸專營的秩序,有利於國家對資金市場宏觀調控政策的實施,有利於引導企業正確使用資金。

2.過錯責任原則:主要是在合同被確認無效後,作為借貸標的物的資金被佔用期間的損失,應當按過錯責任來承擔。

3.公平原則:是指在案件審理期間,應當公平地保護雙方企業的合法權益,既要在明確責任的基礎上,使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有損失的一方得到合理彌補,又不應使任何一方從無效借貸中獲得不應當得到的利益。

根據以上原則,企業之間借貸關係被確認無效後,對涉及的借貸本金、利息及損失主要作如下處理:

(一)對借貸本金的處理: 借貸本金作為無效借貸合同的標的物,必須全額返還給出借方,而不適用損害賠償予以替代。

(二)對借款利息和損失的處理: 在借貸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對合同中約定的利息和利潤一般不予保護。

在實踐中,對無效借款合同項下的利息的處理一直都是沿用最高人民法院《聯營糾紛解答》的規定,即對出資方已經取得或約定取得的利息應予收繳,對另一方處以相當於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的罰款。

其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企業借貸合同借款方逾期不歸還借款應如何處理問題的批覆》規定:“企業借貸合同違反有關金融法規,屬無效合同。對於合同期限屆滿後,借款方逾期不歸還本金,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除應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經)發1990」27號《關於審理聯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第4條第(2)項的有關規定判決外,對自雙方當事人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至法院判決確定借款人返還本金期滿期間內的利息,應當收繳,該利息按借貸雙方原約定的利率計算。如果雙方當事人對借款利息未約定的,則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借款人未按判決確定的期限歸還本金的,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利息。”

四、企業之間借款的税務處理

儘管在我國金融法律法規中,對企業之間的借款不作為合法行為,但根據現行相關文件規定,企業之間的借款及由此收取的利息或者資金佔用費,視同金融業的貸款行為,應予以徵收營業税,而不論該等借貸行為是否與現行金融法規相符。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印發<營業税問題解答(之一)>的通知》(國税函發[1995]156號)第十條規定,貸款屬於“金融保險業”税目的徵收範圍,而貸款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的行為。根據這一規定,不論金融機構還是其他單位,只要是發生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的行為,均應視為發生貸款行為,按"金融保險業"税目徵收營業税。

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財政資金增值收入徵收營業税問題的批覆》(國税函[20xx]1007)中,又再次強調:不論金融機構還是其他單位,只要是發生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的行為,均應視為發生貸款行為,按“金融保險業”税目徵收營業税。

依據《企業所得税税前扣除辦法》(國税發[20xx]84號)第三十六條規定:“納税人從關聯方取得的借款金額超過其註冊資本50%的,超過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所以,企業之間發生的借款行為所產生的利息,貸款人是需要繳納營業税。對於借款人而言,支付的利息可以在不超過規定限額的範圍內從所得税前扣除。

單位合同 篇6

尊敬的領導:

我叫xx,男,xx歲,城市規劃專業本科學歷,20xx年2月1日與單位續簽了為期兩年的勞動合同,聘用職位為宣傳策劃管理員,現在項目科。兩年來,我在單位、領導和同事們的關心、支持下,按崗位職責要求和行為規範,我認認真真地做好了本職工作,較好地完成了領導所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現合同到期在即,經本人考慮,特向單位領導申請續訂勞動合同,望批准為謝。

進入推進辦工作三年多來,我一直在項目科工作,始終以推進辦的工作規章制度嚴格自己,總是做到早上班、遲下班,專心致致做好每一件事,不僅完成科室的常規工作,堅持定期瞭解項目動態情況,採集信息,完成記錄,還主動協助其它科室完成各種臨時性工作任務,同時,也較好地完成了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由於我工作認真、過細,在續簽的兩年裏,我被評過一次優秀服務標兵。

在續簽的合同期內,我注重提高了個人的自身素質。兩年來,工作之餘,我總是拋開繁瑣的家務,集中精力,積極主動地抓好業務學習和專業技能學習,不斷為自己“充電加油”,以使個人業務素質適應不斷髮展變化的新形勢。職稱英語A級已過,現在正抓緊利用業餘時間考國家二級建築師資格證書。另外,對其它與工作相關的業務,我也是努力學習,儘快掌握。兩年來,我個人在科長下派期間,我個人承擔了科室的所有工作,也較圓滿地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

兩年來,我雖然在平凡的崗位上做了一些平淡無奇的小事,取得了一些成績,但與推進辦的要求比,還有一定的差距。今後,如果單位領導同意我續訂勞動合同,我將更加努力學習,更加發奮工作,用優良的工作、生活作風做好各項工作,維護好單位的良好形象,為紅牌樓商圈建設做出更大的貢獻。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日期:

單位合同 篇7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就單位團購樓房指標轉讓自願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將在通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獲得單位團購樓房集資籌建住宅樓房指標一套(三室兩廳),自願轉讓乙方。

2、乙方應付給甲方指標轉讓費貳萬元整及房款首付伍萬元整,乙方合計應付款柒萬元整。

3、甲方與所在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獲得單位團購簽訂集資建樓合同後,按照合同規定的樓房價款由乙方籌資建樓房,乙方將籌建的建樓款及時交給上述單位,甲方申明在此樓房建設中不投入任何費用。

4、此房所在的具體單元及樓層需等單位政策而定。

5、甲方將此房指標轉讓給乙方後,樓房的`所有權和使用權都屬於乙方,如遇樓價上升,甲方不能反悔索要回此房,違者除歸還乙方所付的所有款項。如遇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政策變動,此樓房無法建設時,甲方將乙方所付的轉讓費一次性退還乙方後不屬違約。

6、樓房建成交付使用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時,甲方協助

乙方提供相關資料,辦理產權發證手續。辦理手續時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過户費除外)。

7、如果乙方沒有按時交房款,甲方貳萬元不退還給乙方,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8、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 日

單位合同 篇8

一、事業單位合同管理運作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其成因

(一)合同管理內控意識薄弱。

對合同管理內部控制的重視度不夠,許多單位領導根本沒有意識到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管理理念陳舊、落後,重視程度低。認為合同管理可有可無,法律意識不強,只有在合同糾紛發生時,才會意識到採用法律手段來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二)機構設置不合理。

側重強調上下級之間的關係,卻忽視了合同管理權力的相互制衡。合同管理的歸口部門尚未建立,單位合同管理的整體情況難以全面掌握;事業單位內部的多個部門都擁有自已的合同專用章;監管部門對合同管理的監控存在侷限性,不夠全面,更多是在事後監管。

(三)合同管理人才缺乏。

特定的專業合同管理人員不足,現有的合同管理人員在知識的專業性、全面性方面還有待提高,制約着合同管理水平的完善與提高。

(四)合同流程管理缺乏有效控制,合同管理內部控制制度有待進一步完善:

1.合同管理沒有一套完善、系統的制度,因此在實踐中無章可循。合同管理流程的混亂,使得流程管理的銜接能力就相對較弱。具體表現為:合同簽訂前市調工作不到位、合同簽訂時合同審查不盡職、合同履行時監督落實流於形式。

2.合同管理未建立基礎台賬,沒有紮實的第一手材料。基礎工作尚未規範化,因此對分散在不同的部門和環節中的各種原始合同信息資料,難以及時彙總並集中加以分析。合同及有關資料的記錄、運轉、存管不善及丟失,可能增加合同糾紛的風險程度。

(五)合同管理的監督機制尚缺、作用有限。

許多事業單位內部監督部門一直缺位,有的單位雖然設立了監督部門,但是監督人員之前並沒有接受過系統的專業培訓,合同專業知識缺乏,合同管理內部監督的作用沒有真正發揮,達不到監控制度有效執行的目的。

二、事業單位在合同管理各環節存在的主要風險

事業單位合同風險是指在合同制訂、執行、結算及變更過程中因不當行為使合同當事人的權益受到損害,合同的風險複雜多樣,總的來看,事業單位的合同風險存在於合同的立項、起草、設立、執行、變更及合同保管等各個環節。

(一)合同立項環節。

未對合同市調作可行性評估,未嚴格審核合同對象的資質、資格,合同當事人不具有相當的能力和資歷,有可能增加合同無效的風險。

(二)合同協商環節。

合同制訂的範圍和條件未明確,違規簽訂資金借貸合同、投資及抵押擔保合同,對本應簽訂合同的經濟往來活動未訂立合同;忽視合同重要條款及關鍵細節,對合同中的'主要、關鍵問題做出不恰當的退讓;泄露與合同談判內容有關的單位機密,可能導致事業單位經濟權益受損的風險。

(三)合同審批環節。

未組織熟悉法律和財務專業知識的人員參與專業技術性強或法律關係複雜的經濟事項的談判等相關工作,對合同條款、格式審查不嚴密,對可能引起重大誤解的條款內容存在不合理、不完整、不明確的表述,單位面臨訴訟或經濟權益受損的風險增加。

(四)合同簽署環節。

未明確簽署權限和授權審批權限,空白授權書管理不當,超越授權期限或有關事項簽訂合同,可能發生超越權限對外訂立合同的風險。合同專用章保管不善,合同加蓋了專用章而沒有經過審批程序,可能導致產生合同糾紛的風險。

(五)合同履行環節。

為規避國家有關規定,將需要更高級別領導審批的重大合同或需要招投標管理的重要合同拆分成若干不重要的合同及標的小的合同,導致產生經濟往來業務違規的風險:合同中約定的義務雙方沒有恰當地履行;發生合同糾紛時處理不當損害單位權益;對合同對象的違約行為未及時發現並採取恰當的補救措施;對方違約時未及時追究其違約責任等。未及時補充合同條款中未明確約定的事項,使合同生效後面臨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風險。

(六)合同變更、終止環節。

應當變更內容及條款而未按規定的程序辦理合同的變更、解除等,對達不到條件的擅自變更、終止,由此產生的合同糾紛倘若處理不及時,就有可能導致單位經濟利益蒙受損失、單位的信譽和形象受到損害。

三、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合同管理內部控制的對策

(一)提高對合同管理內部控制的重視度

1.提高單位領導對合同管理內部控制的重視度,加強相關管理人員的內部控制意識,只有提高相關人員的整體素質水平,才能確保合同管理的合理性與有效性。

2.加強對相關人員的培訓工作,通過開展形式多樣的培訓,有意識提高法律意識及管理水平,積極落實績效考評制度,激發合同管理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提高事業單位合同管理的質量,減少合同管理的風險。

(二)依法依規建立合同管理制度

事業單位應根據自身的經營特點,立足於單位發展實際,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內部控制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1.明確合同訂立權限。涉及大額資金的合同,應明確必須由領導班子集體討論通過,由單位負責人簽署。在制度中明確合同審批、簽署、授權權限。推行合同審批會簽制度,合同在簽署之前,合同承辦部門負責合同會簽過程,合同只有在各會籤部門負責人審核、簽署意見之後,才能對外訂立合同。嚴禁違反規定訂立合同。2.實行崗位分工制度,保證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明確每一崗位的工作職責,形成良好的制衡機制,以促進單位內部管理的合理有序,避免職能交叉。加強各合同歸口部門、財務部門的溝通與協調,使

收支管理與合同管理有效結合。

3.明確合同管理歸口部門是單位辦公室,具體負責部門是合同涉及的分級業務歸口部門。合同專用章由單位辦公室管理,只有在單位主要負責人同意後才能使用。

4.加強對合同履行的監控,建立合同監督履行審查制度,降低合同風險。例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重大變化,應當及時採取應對措施,及時與訂立方共同協商解決之道,通過合同的修訂或解除,最大程度地保障單位的利益。財務部門在付款前應當審核合同的履行情況,對未按照合同條款履約的,要中止辦理結算價款和賬務處理。

5.強化合同管理基礎信息工作。對合同流程管理中的信息資料進行詳細、真實的記錄,執行台賬管理制度,建立合同管理基礎台賬;對合同立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等環節檔案資料妥善保管並及時歸檔。明確合同訂立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真實的合同流轉過程記錄,能為檢查合同管理情況提供依據。

(三)完善單位合同管理內部控制制度

採用內部審計與外部監管相結合的監督管理模式,選擇具備專業知識的審計人員負責合同整個流程的監督審計。建立和完善內部審計工作制度,定期對單位合同管理的內部控制情況進行監督、評價與指導,提高合同管理內部控制的合理性與可靠性。建立合同履行評價機制,強化合同履行的控制與管理,進行審計監督、檢查、評價,按期評估,確保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問題。

四、結語

事業單位應從本單位實際情況出發,結合單位內外部環境的變化,相應修訂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對合同風險的防範與管控。通過規範的簽訂合同、嚴格履行合同、合理的處理合同糾紛,從而提升單位形象、提高單位整體內部控制管理水平。

單位合同 篇9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協商,甲方將位於XX路XX號X棟XXX室的房屋租賃給乙方居住。經雙方查看,房屋結構完好。現為保障雙方利益,特協議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1、乙方願租用甲方該房屋,並有義務保護房屋設備及水電、管道等設施。甲方現有的廚具、電器和傢俱乙方可使用並妥善愛護,但不能拆遷搬離該屋。如有損壞應及時維修並告知甲方,若人為損壞或丟失則由雙方協商賠償。

2、租賃期商定為壹年,從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

3、租金:此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XXX元,每月初日前交納。

4、水電費用、網絡費用、有線電視信號費用由乙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目前甲方單位沒有收取,以後如甲方單位徵收物業管理費用,乙方面應按規定的數額交納。

5、乙方承租期間不得改動室內結構,如想改動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方可進行,損壞部分應及時修復或賠償,租賃期滿乙方面不得拆除所改變的室內結構。

6、簽定協議時,乙方交納XX元人民幣作為租房押金、再交納XX元人民幣作為傢俱、水電費用等的押金。

7、甲方交房時,水錶數為_____噸,電錶數為_____度。

8、如甲方單位強制使用甲方房屋,甲方應提前兩個月告知乙方,並免收半個月租金。

9、乙方應遵守甲方單位的治安和衞生管理,不得在承租的`房屋內進行違法活動,遵守社會公德,講究衞生,做文明住户。在合同期滿退房時要與進住時的衞生條件一樣,不得留有垃圾等。

10、合同期滿時,乙方有優先續租權,但租金要隨市場行情來商定。

11、違約責任。甲方若在合同有效期間提高房租或將此房再租給他人。則應雙倍返還乙方的租房押金。乙方若出現逾期一個月不交納房租和水電費等現象 ,則甲方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應無條件搬離該房屋,恢復承租初時進房時的原貌,並不得索要所交各項押金。凡遇到自然災害、國家特殊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履約,不追究雙方責任。

12、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附:房屋內主要傢俱備品清單

甲方:(簽字)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單位合同 篇10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勞動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甲方相關制度和乙方崗位特點,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並期望雙方保持良好的長期聘用關係。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個月。

第二條 本合同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的經營場所。

第四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業績等,在與乙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並按照規定上下班。

第六條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第七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四、 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和 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九條 乙方試用期月工資標準為 元,試用期滿後的工資標準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執行,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等公司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一條 甲方於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按照公司規定的月工資標準足額 向乙方支付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如果對甲方發放的工資表示異議,則應在工資結清之日起10日內 向甲方書面提出,超過時間則視為無異議。

五、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均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六、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標準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 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 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本公司規程。

第十七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告知乙方並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七、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 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第十九條 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 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第二十條 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 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勞動合同:

(一) 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户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過去工作經歷、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等資料;

(二) 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規章制度;

(三)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 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一) 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勞動合同續簽達成一致的;

(二) 甲方經營的、乙方所在的店關閉;

(三) 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四)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就合同續訂或者終止事宜表 明自己的意見,並辦理相關書面手續。

八、 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六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全額追索。此保密義務在合同終止或期滿後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七條 乙方未提前15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將 在乙方辦理交接工作後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和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 的,應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依法給對方予以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權依法從乙方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包括但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一) 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乙方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二) 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

(三) 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

(四) 應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項。

十、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條 在簽訂本合同之時,乙方須保證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勞動關係。如果由於乙方未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引起的糾紛,視為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與其立刻解除勞動關係。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乙方還必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因此對外承擔的損失、招聘費、培訓費等)。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的,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可以向相關部門提請仲裁。

十一、 其他規定

第三十二條 乙方在此確認已充分知悉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 冊、獎懲辦法、勞動合同管理辦法等),確認這些規章制度以及以後修訂的規章制度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乙方有約束力。

第三十三條 如果乙方的通訊地址發生變更,乙方應即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 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訊地址給乙方郵寄的文件,視為已送達。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三十五條 簽訂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修改、廢止的,依法執行新的法律、法規。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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