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代理合同(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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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出口代理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出口代理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了加強雙方的合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乙方為甲方代理國際貨物運輸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提供國際貨物運輸、進出口訂艙、通關等代理服務,具體包括:
1、委託乙方將貨物從貨物所在國運送至甲方指定地點。
2、委託乙方對貨物在貨物所在國提供通關服務。
3、委託乙方代理的其他服務
具體以甲方向乙方進行委託,提供委託書。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甲方享有獲取貨物的免費跟蹤,查詢,索取簽收記錄的權利。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甲方貨物丟失,損毀等情況下,甲方在收到貨物後30天內提出異議,有提出索賠的權利、。
2、乙方的權利:
乙方享有依照協議收取全部代理費用的權利。乙方有檢查貨物的合法性及包裝的權利。若甲方稱量填寫重量有誤,乙方有權更正。
3、甲方的義務:
在發貨前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乙方到指定地點提取貨物,或送貨到乙方指定地點。在約定的時間內備好貨物及資料、包括:妥善做好貨物的內外包裝;詳細的貨物託運書並聲明貨物價值;按協議及時支付乙方運費。
4、乙方的義務:
接到通知後,及時上門提取甲方發運的貨物,或在甲方送貨上門時,作好接貨工作。及時操作貨物,安全,及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地。接受甲方的電話查詢,及時查看電腦系統,並給出貨物跟蹤信息。對有問題事宜,應及時通知甲方,並跟蹤處理直至問題解決。
禁運物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法律規定禁止運輸的物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液體,有毒,易燃,易爆,腐蝕性或其它任何危險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貨物途經國或目的地國家禁止運輸或進口的物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如盜版,侵權等任何不合法的物品及中國海關禁止出口的物品、若甲方託運任何禁運品,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負、包括運費,退運費用,訴訟費,律師費,沒收貨物,罰款等以及任何法律制裁、
三、甲乙雙方承認並遵守以下條款:
重點聲明:
1、甲方因發現託運的貨物有損毀或遺失的,乙方對此有過錯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因此所帶來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貨物本身價值、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如因甲方過錯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因履行委託事項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等。
2、若甲方託運貨物需要保險,需要特別聲明,並另付費用。
3、甲方須繳付因通關所造成的倉儲費,商檢費等海關所收費用。
4、對於確因不可抗力因素和非乙方原因而延誤貨物運輸,乙方不承擔責任、乙方有義務及時通知甲方貨物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海嘯,罷工等)造成延誤的事實,並爭取有效措施努力補救、
四、費用標準
1、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的各項費用標準以每月報價確認為準。
2、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上述費用標準,但應當提前通知乙方。
3、每票貨物操作完畢後,甲方應自收到乙方提供的與貨物有關的各項費用金額之日起7日內予以書面確認,如甲方對上述費用金額有異議,應當書面向乙方提出,逾期確認,視為甲方認可乙方的費用金額;
4、費用結算方式
經雙方商定,採用以下(2)結算方式
(1)票結。單票操作完成後3天內,乙方將所有已確認費用郵件或傳真的方式發送給甲方,甲方應在2天內支付給乙方。
(2)月結。單月票量如超過5單及以上,且月總費用不超過5萬人民幣或1萬美金,可採用月結方式
每月【5】日前,乙方將上月【1】日至【30】日(以到達目的地入倉的時間計算)產生的費用明細以郵件或傳真的方式發送給甲方,甲方應當在當月【10】日前向乙方履行付款義務,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權收取逾期金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若總費用超過月結限額,則乙方在費用達到限額時向甲方提供賬單並按照票結時效結算。
五、業務聯繫方式
甲方: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郵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郵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六、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任何一方欲提前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日通知對方,待結清所有欠費後本合同解除。
七、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八、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滿前雙方如無書面異議,本協議自到期之日起書面確認後自動順延一年。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出口代理合同2
委託方:
代理方: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簽約雙方就委託代理出口業務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委託代理出口商品名稱:
出口口岸:
總金額:萬美元,在 年年底前履行完畢。
具體型號、規格、數量、金額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確認。
二. 雙方權利義務:
(一). 代理方:
1. 代理委託方辦理有關貨物出口報關、報檢、託運手續及結匯、退税事宜,但因出口合同及其附
件的瑕疵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委託方自行承擔。
2. 因委託方原因致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遲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權解除本代理合
同,委託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
3. 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遲履行,代理方應及時通知委託方採取補救措施。如委託方在訴訟時效內書面要求對外索賠的,代理方應根據其出口合同,積極協助委託方對外索賠,委託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並應在索賠前,依據代理方書面通知將預付費用劃至代理方帳户。若委託方未支付有關索賠費用,而由代理方先行支付的,則委託方喪失享有索賠產生的權利,但不免除因索賠而產生的義務。上述義務包括但不限於承擔代理方先行代墊的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差旅費、通訊費等。反之,如外商索賠,由代理方應訴/應裁,但委託方應無條件協助並承擔應訴/應裁的一切費用和後果。
(二). 委託方:
1. 應提供以下有效證件複印件:
①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含非法人營業執照);
② 組織機構代碼證;
③ 税務登記證(國税);
④ 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資格證書或申請認定表(正在申請一般納税人的企業);
⑤ 如是外商投資企業或中外合資企業,還需要提供:港澳台僑企業批准證書。
若以上證照到期後,委託方在年審後半個月內應提供上述資料複印件給代理方。
2. 保證所委託出口的貨物符合出、進口國的政策法律規定,並保證委託出口的貨物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3. 負責組織出口貨源,並根據出口合同的規定按時將委託出口貨物運至出運口岸及承擔運費,並
保證所委託的實際貨物與報關品名、規格、數量、質量、包裝等相符。若委託方違反本條規定,則應
承擔由此產生的對外及對代理方的賠償責任。
4. 協助代理方辦理報關、報檢、制單、結匯等具體業務,保證從代理方處取得的所有單證的安全,不得挪作它用。
5. 代理方原則上不接受拼櫃貨物。若確有必要,委託方應於貨物報關出口前一週書面通知代理方,由代理方決定是否接受。
6. 委託方應如實申報,不得虛報數量,高報價值。
7. 如委託方指定貨代以及需異地報關出口的貨物,委託方應通知代理方其貨代名稱、地址、聯繫人、電話、傳真等詳細資料,並允許代理方與貨代直接聯繫,在貨物正式報關出口前,由貨代將裝箱單、發票傳真給代理方確認。
8. 保證增值税發票和專用繳款書真實、有效、合法。
9. 未經代理方同意,委託方不得擅自更改確認後的合同條款,不得對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諾。
10. 承擔因委託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及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責任。
11. 對外商資信負責,承擔因外商原因致使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或與外商簽訂之合同已部份履行但無法收匯核銷的責任。前述外商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響本協議項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12. 保證在報關日後30日內將報關單、核銷單等退税單據交還代理方,並保證報關單、核銷單的所有內容與相應的增值税發票和專用繳款書內容一致。
13. 因委託方的原因,導致增值税發票和專用繳款書未能退税時,代理方有權向委託方追索該部份退税款。委託方應在收到代理方書面通知後3個工作日內將該部份退税款,付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帳户上。
三. 費用與代理手續費結算:
1. 代理出口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除退税外均由委託方承擔,如因需要由代理方代為繳納的,委託方應在每筆費用實際發生前轉入代理方帳户,代理方也可直接在貨款中扣除。本合同項下的出口費用包括:保險費、港口碼頭費、裝運港市內短途運雜費、倉儲費、出口檢驗費、檢疫費、報關費、國內銀行費用等。
2.a.代理方負責接收國外客户t/t貨款,該貨款應於60天內匯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帳户)。在代理方收到委託方國外貨款,先按1美元:8.26人民幣元將貨款匯入同增值税發票上相符的銀行帳户,在核銷單、報關單退回後,並收到委託方提供的增值税專用發票、税收繳款書後 3個工作日內將外匯貨款按1美元:9.14人民幣元的比率,扣除已按1美元:8.26人民幣元支付的貨款,將剩餘貨款按委託方的通知匯入同增值税發票上相符的銀行帳户,其餘部分(包括不低於 13%的退税款額)作為代理方的代理費用。
3.如出口合同外商付款期至時,代理方未實際全部收匯,代理方對委託方就該筆貨款保留追索權。如代理方在委託方開具增值税發票和繳款書二個月後在國税局依然查無增值税發票和繳款書的相關信息,委託方有責任協助代理方向當地國税局查詢。
四. 違約責任:
1. 在本合同項下,如一方違約,除依法依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責任及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外,還應承擔守約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訴訟費用、差旅費、通訊費。
2. 自違約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及法定義務之日起,其於後支付的任何款項按以下順序清償:(1)守約方為實現權利支付的費用;(2)利息或違約金、損失賠償金;(3)貨款本金。
五.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我國對外貿易代理的有關規定。
2.委託代理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由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六.其他:
1.上述結算價雙方將根據20xx年度實際退税時間及市場行情協商調整。
2.委託方或委託方指定的工廠若需要代理方提供“產品購銷(買賣)合同”,該合同僅限於開具增值税發票用,其內容若與本協議有矛盾,以本協議為準。
3.如中國人民銀行美元和人民幣的匯率發生變動,高於或低於1:8.26(不含本數)時,則代理方與委託方另行協商該代理合同中第三條第2點中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5.如國税局對該產品出口退税比例進行調整,高於或低於13%(不含本數),則代理方與委託方另行協商該代理出口合同中第三條第2點的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補充或修改的應以書面提出並經雙方簽章後生效,並與本代理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託方: 代理方:
(蓋章) (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出口代理合同3
委託方:編號:
貿易代理方:
運輸報關代理方:
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達成協議如下:
一、委託代理項目:
代收代付貨款並辦理進出口清關運輸並將貨物送至委託方所在地
二、收付彙總金額:
預計每年約萬美金
三、委託方與貿易代理方合作事項:
3.1 貿易代理方開户行:
開户行:
賬號:
户名:
3.2貿易代理方服務事項:負責辦理對外收付、購匯、結算和外匯核銷;
3.3委託方需支付貿易代理方的費用:
3.3.1進出口貨款:進口外匯金額相應的人民幣金額,或者收國外收貨人付的外幣貨款。
3.3.2進出口代理手續費:
按照每個合同進口金額相應人民幣1%收取代理手續費,最低收費1000元。按照每個合同出口金額相應人民幣2%收取代理手續費,最低收費20__元(包含退税服務),如果不辦理退税服務,按照每個合同出口金額相應人民幣1%收取代理手續費,最低收費1000元。同一合同分批付收款的,加收300元服務費。
3.3.3. 銀行財務費:按照銀行實際收費計算。
四、委託方與運輸報關代理方合作事項:
4.1 運輸報關代理方開户行:
開户行:
賬號:
户名: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有限公司
4.2運輸報關代理方服務事項
辦理運輸(如需)、投保(如需)、貨物到港後,出港前負責貨物清關、並將貨物送至委託方指定的的地點。
4.3委託方需支付運輸報關代理方的費用:
4.3.1國際運保費:貨物由出口地到進口地港口或機場發生運輸和貨物保險費用(如果投保)(外商支付運保費的無此項),如果貨物已經運到進口地港口或機場,證明委託方已經接受以上運輸報關代理方報價,並且委託運輸報關代理方辦理的此次運輸
4.3.2進口税款:貨物進口報關須繳納的相關税款(免税商品無此項),此款項委託方直接支付給海關/中央金庫,或支付給運輸報關代理方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有限公司,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有限公司再轉交給海關/中央金庫。
4.3.3 進出口雜費:
1)進出口清關費用:預計每票貨物人民幣1500元右。此費用直接支付給運輸報關代理方: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有限公司
2)其他:如國內運輸、保險費等,此費用直接支付給運輸報關代理方: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有限公司。
五、財務結算:
1.進口業務,在國外賣方要求付款時,委託方應及時向上述第3.3.1項中的“進出口貨款”(按實際的銀行牌價預算),銀行財務費(預算額)及進口代理手續費,支付到代理方指定賬户。代理方完成對外付款工作後及時向委託方開具進口結算髮票(美元匯率為結算當日銀行牌價匯率)並交付委託方。
2.出口業務,國外買方付款代理方後,代理方應及時向上述第五項中的“進出口貨款”(按實際的銀行牌價預算),支付到委託方指定賬户。並處理退税相關事宜。
3.在貨物進口到達北京機場或其他口岸海關之前,委託方應按代理方的付款指示將國際運保費(預算額),進口税款(預算額),進口雜費(預算額)及時支付到上述代理方指定的賬户,以便代理方及時辦理進口清關事宜。
4.代理方將上述第3.2條和第4.2條規定的代理事項全部處理完畢後,根據進口項目發生的實際税、費向委託方提供相應的憑證,並與委託方做財務結算。
六、責任劃分:
1.鑑於代理方與委託方之間系委託合同關係,外貿合同(由委託方、代理方和國外賣/買方三方簽署)對國外賣/買方和委託方均有約束力。在外貿合同的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和糾紛,代理方應協助委託方和國外賣/買方商議解決,如不能達成一致,可通過仲裁或訴訟方式解決,但代理方對於貨物質量等超出本委託代理項目外的服務和問題,不承擔任何責任!
2.代理方在完成其代理事宜過程中,需要由委託方提供的材料及文件,委託方應及時向代理方提供並保證提供材料的真實和有效性。若委託方未能及時按照上述第六項的規定向代理方支付相應款項或未能向代理方提供真實有效的材料和文件而造成的額外費用(如清關不及時的罰款或其他滯納金等)或其他法律責任,由委託方自身承擔。若因代理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額外費用、損失或其他連帶法律責任,由代理方自身承擔。
3.在本協議的有效期內,未經委託方書面同意,代理方應:
(1)除委託事項外,不得為委託方代理其他事項或以委託方名義允諾或解決其他事項;
(2)對委託方提供的資料文件等所有信息應採取合理適當的保密措施,未經委託方書面許可不得作代理事項之外的用途。
七、效力:
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中止或解除,均須經三方同意並簽署書面意見,方為有效。凡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三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向代理方所在地法院提請訴訟,代理方所在地得法院享有排他性的管轄權。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1.本協議有效期為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一年,到期如三方均未提出異議,本協議可自動延期一年,或三方以本協議為範本簽訂新的委託代理協議。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保留一份,自三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委託方(蓋章)貿易代理方(蓋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地址:地址:
傳真:傳真:
電話:電話:
簽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運輸報關代理方(蓋章)
代表:(簽字)
地址:
傳真:
電話:
簽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口代理合同4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託乙方為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_________(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文件,有關文件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審核有關文件。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疫及相關部門對於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甲方根據乙方要求,負責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單據和文件:報關委託書、報檢委託書;手冊;正本提單、發票、箱單、合同;報關所需要進口許可證如系危險品,應提供相關文件;其他與進出口貨運有關的單據和文件。
由於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於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説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污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儘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二條乙方責任和義務
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託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釋、説明等工作。
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並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費用結算
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税及增值税,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th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若由於甲方不能提供進出口貨物單據或用以繳納進口關税及增值税的限額支票而產生的相關費用,如滯報金、滯箱費、港口費、滯納金、轉棧費等經甲方確認後由甲方承擔。
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託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於甲方的業務文件,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非甲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甲方不予以承擔。
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第四條結算方式
乙方應於每月_________日前將本月帳目清單(如實報實銷則提供發票)送交甲方,甲接到帳目清單核對無誤後通知乙方開據正式發票,發票開據後_________日內付款。
第五條貨物滅損
甲方未辦理貨物申明價值的,由於承運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貨物滅損的,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但賠償額最高按滅損貨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幣_________元(國內航線)/國際_________美元(us$)(國際航線)計算。
第六條檢驗
運輸過程中,允許託運單上甲方記載的貨物件數、重量、體積與實際託運的貨物存在略微差異。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以乙方接收貨物時乙方的檢驗為準。如果甲方對乙方的檢驗結果存在異議,可書面向乙方申請雙方聯合檢驗。如果聯合檢驗的結果與乙方的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否則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與甲方在航空託運單上記載的有較大差異,乙方有權選擇拒絕承接該票貨物的運輸代理,由此導致的乙方的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擔保
為了順利執行本協議,按時結清帳目,乙方應以人民幣_________元或每張貨運單_________元提供保證金或等值的房地產抵押等甲方認為滿意的擔保。
第八條轉讓
本協議所規定的乙方的權利和其它職責,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其全部或部分轉讓、或者授權給任何第三方。
第九條違約責任
乙方未依本協議向甲方支付費用,或支付費用不完整的,乙方必須從支付期滿_________日起,按應付款向甲方每日支付_________元違約金。
乙方無正當理由_________天不履行某一個月的全部費用或所欠費用超過全部應付費用的時,甲方可以解除協議並按上款要求違約金。
甲乙雙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對方損失的,按違約時的實際損失賠償對方。
第十條抵消
依據法律或本協議約定乙方應支付甲方的違約金或其他款項將被視為甲方的可向乙方主張的債權,對該債權的實現雙方同意甲方可以主張從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本協議下的款項或其他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款項中直接扣除直至抵消完畢,不足的部分乙方當然同意予以補足。甲方沒有從應支付乙方的款項中扣除的並不應該視為甲方對主張該違約金或款項的放棄。
第十一條解除
甲方未及時、全面、正確履行合同約定之義務的,乙方將書面催告甲方予以正確履行,甲方在乙方催告後_________日內仍不能整改到位的,乙方將有權解除合同。但該合同解除的權利乙方在_________日內未向甲方主張的,則該權利消滅。
若合同一方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或因其他原因進入破產程序,則另一方取得在書面通知對方後即解除合同的權利。甲方因進入經營困難的境地,使履行合同成為一種不可能或一種沉重的負擔,則乙方應許可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為對等之目的,乙方未及時、全面、正確履行合同約定之義務的,甲方將書面催告乙方予以正確履行,乙方在甲方催告後_________日內仍不能整改到位的,甲方將有權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後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相關單據和文件乙方應當及時返還甲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留存、複製。
儘管有上述之約定,在合同解除後若乙方尚有甲方的業務正在進行的,乙方仍應當妥善予以完成,由此發生的費用甲方當然將按照本協議的收費標準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若因乙方違反本款的約定導致甲方受有損失的,則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第十二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通知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出口代理合同5
甲方: (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經辦人:
聯繫電話:
聯繫傳真:
乙方: (代理人) 法定地址:
郵編:
經辦人:
聯繫電話:
聯繫傳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出口貨物運輸業務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裝運、倉儲、代墊代付海運運費等相關出運事宜。
2.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者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託運單據。託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繫人等相關信息。如果美國航線則需提供真正的收(發)貨人的相關數據。託運單內容應註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如因甲方在託運單上的填寫錯誤而導致的相關損失及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據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裝箱單、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單、報關單、手冊及有關批文等(根據實際需要提供)。
4.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單據後應妥善保管,謹防丟失,若因乙方不慎丟失則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5.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單據私自換做他用(如:用甲方空白單證代別人出貨),若發現此情況則由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
6.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正確的船期信息以及船公司截止接單日期,作為甲乙雙方辦理海運訂艙事宜的參考。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應立即通過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如果不能如期配出,應該提前書面通知甲方,並説明理由取得甲方同意。
8.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前的有效時間內及時通知乙方。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
9.乙方應及時將甲方的報關單、核銷單的報告單據按期退交(航班日後的一個月內)。如是甲方原因造成改單,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儘快收回。如不是甲方原因造成改單,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0.乙方在代理貨物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於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責任,由乙方承擔。
1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如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雙方或任何一方應提交甲方所在地的法院審理。
12.付款方式:
乙方同意給予甲方天的信用期限,但上述期限內甲方在乙方的最高欠額度一共為10000元(人民幣),即如甲方所欠乙方金額一旦達次極限,即使信用期限未到,甲方也須及時付清所超出欠款額度的款項。
具體操作方式如下:
1). 乙方在完成甲方所委託承運的每票貨物後:
A:乙方應及時的將該票的對賬單發送給甲方,待甲方日內確認無誤後即可開具發票,並將該票業務所產生的費用發票及相關清單和相應的運單複印件交於甲方。
B:如甲方對個別乙方所出具的發票有異議,甲方應於收到發票後的工作日內通知乙方要求給予以澄清或更正。對經核對無誤之乙方費用,甲方應及時於上述信用期限內支付。就有疑議之費用發票,甲方應在發票更正後的5個工作日內結清。
C:甲方同意在上述期限內,將有關費用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户口。若因甲方本身原因而延誤匯款的,乙方將按常規扣押甲方提單。
D: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可以以美金支付費用,匯率按甲方付款當月第一個工作日中國人民銀行美元和人民幣牌價計算。
本合同法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1年。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日期: 日期:
出口代理合同6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項目)事宜,經協商達成一致,為明確各自權利與義務,簽訂本合同。雙方承諾並保證依約履行。
一、委託代理事項乙方接受委託,為甲方辦理貨物(進)出口手續,所有(進)出口貨物均須符合國家法律規定許可經營的範圍之內。甲方委託乙方以___________(甲方乙方雙方)名義簽訂外貿合同,(進)出口下列貨物: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託代理權限甲方授權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授權範圍內實施外貿代理行為,乙方接受委託,負責對外聯絡、對外簽訂和協助甲方執行貨物買賣合同(以下簡稱外貿合同)。外貿合同簽訂前,乙方應將外貿合同文本提交給甲方審查,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約定以___________名義簽訂外貿合同。
三、委託代理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甲方權利和義務
1、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如項目需要辦理__________(進口出口)許可,甲方負責提供乙方所需相應單據、文件。
2、甲方應在實際進(出)口之前將進口詳細計劃告知乙方。並提供產品的品名、數量、重量、價格、產地、貿易國等,以便乙方及時開始準備工作。甲方應保證上述資料完整準確,並做到單貨相符、單單相符、單證相符。若因甲方提供信息有誤或延遲而造成額外費用,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3、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做好通關手續,隨時提供海關所需資料,並提供必要協助。
4、有權參加商務談判,對合同價款和合同條款進行確認。
5、有權對外貿合同文本進行審查,並對外貿合同文本提出修改意見,對合同的技術部分內容負責。
6、對於涉外索賠,應提交必要的索賠文件,並積極協助乙方及時對外索賠。
7、按照本合同約定和乙方資金使用計劃向乙方支付貨款、代理費及其他款項,並辦理財務結算。
風險提示:
建議雙方明確好代理條件,如果對代理條件要求較為嚴格的,建議可以對代理條件進行明細。如果有相關資質信息,可以作為合同附件。避免一方存在信息不真實,或者資質授權過期等情況,容易引代理糾紛。
涉及到代理條件變更,最好可以有具體的應對措施。
五、乙方權利和義務
1、在甲方授權範圍內按時完成代理工作,以___________名義簽訂並履行外貿合同。
2、根據甲方的要求,對外發出正式詢價或招標文件,組織和安排對外交流、談判、簽約工作,技術交流除外。
3、負責辦理與項目有關的外商來華邀請電函,協助辦理外商來華簽證手續。協助甲方辦理甲方本項目出國團組的出國手續。
4、負責外貿合同中商務部分談判,向甲方如實提供市場行情、客户情況等有關經營信息,與甲方共同協商談判策略,經甲方書面同意後簽訂外貿合同。
5、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乙方負責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到國家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辦理項目所需的各種手續,包括不限於申請、登記、備案、許可。
6、外貿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有關情況,會同甲方及時解決出現的問題。
7、在外貿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外商不履行其合同義務導致外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遲履行的,乙方負責按照外貿合同的有關約定,及時處理有關爭議和對外索賠,或採取甲方可接受的其它補救措施。
8、收到甲方按照乙方資金使用計劃支付的相關款項後及時辦理對外付款或按外貿合同催款,按照約定和甲方辦理財務結算,辦理清關、提運、保險、商檢、入庫以及國內外運輸等事宜。
六、貨款、費用及結算
1、外貿合同項下價款,乙方應於每筆付款事項前____日向甲方發出資金使用計劃,甲方確認無誤後將每筆支付款的配套人民幣(匯率暫按__________計算,實際匯率按購XX銀行公佈的匯率牌價多退少補)匯到乙方的開户行賬號。乙方負責在收到上述款項後的____日內,辦理税務證明、購匯和按外貿合同約定及時對外付匯,並在貨物清關後____日內向甲方開具發票,海關完税憑證和國外發票的正本,以便甲方辦理入庫驗收及財務核銷。
2、外貿合同項下價款,乙方按收(匯)款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人民幣匯率基準價結成人民幣,扣除相應代理費和其它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並在收到後____日內將價款轉付給甲方。
3、代理費按進口合同金額的______%收取。若不足人民幣_________元,則按人民幣_________元收取。
4、在通關過程中發生的其他費用,如倉費、法定商檢費、查驗費、保險費、運雜費等,以海關、商檢、船務、運輸公司開據的發票為準,由乙方按實際發生數與甲方結算。
風險提示:
建議違約責任具體明確,比如: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應怎樣之類的條款,儘量要避免籠統約定承擔違約責任。並且,可以根據際情況來規定違約賠償金的數額。此外,違約金的數額不應過高或過低,過高可能面臨着違約訴求不被支持的風險,過低則不利於守約方,因此,建議諮詢專業律師進行商榷。
七、違約責任如果本合同任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或任一條款、或者以其他方式違反本合同,該方應向另一方承擔應履行不能或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所有因此履行不能或違約而造成的間接或偶然損害或損失應排除在外。本合同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的、守約方對違約方的其他任何權利不受影響。
八、不可抗力條款因不可抗力造成無法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本合同時,根據不可抗力的實際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未能履行合同一方的責任。
九、適用法律本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若有其他未盡事宜,在雙方友好協商未果時直接適用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十、爭議的解決有關本合同及其履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積極、友好地協商解決。如果在一方書面通知另一方該爭議的存在後____日內協商不成的,應將該合同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機構,依該仲裁機構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十一、其他
1、由雙方在合作過程中達成的其他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後即成為本合同之不可分割部分,其效力及有效期與本合同相同。在中國法律所許可的範圍內,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合同的任何權利,不得視為對其權利的放棄。其行使單項或部分權利也不得排除對權利將來的行使。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兩份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代理合同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供港活畜出口業務中的權利、責任和義務,根據外經貿部關於《供港澳鮮活冷凍商品出口代理工作暫行辦法》的規定和要求,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代理的活畜品名活大豬、活中豬、活乳豬、活牛、活羊,上述商品的具體品種及與海關協調製度對應的商品編碼,以外經貿部定期發佈的《出口許可證管理分級發證目錄》為準。
二、委託代理的出口地區香港。
三、代理方式甲方對香港出口的活畜全部委託乙方代理、組織經銷。乙方依照____市場和有關商品的銷售習慣方式,進行統一銷售。
四、數量甲方在外經貿部下達的年度配額以內,按照外經貿部駐廣州特派員辦事處(以下簡稱廣辦)下達和調整的有關商品的月、旬配額和廣辦深圳協調辦的日安排,組織出口。由於特殊原因,甲方不能如期按量出口,甲方應在原定發貨日期前十五天向廣辦説明情況並報請廣辦調整月度配額,同時知會乙方。乙方在外經貿部下達的年度配額以內,按照廣辦下達和調整的有關商品的月度配額和廣辦深圳協調辦的日安排,負責銷售。乙方有責任擴大銷售網絡,加強推銷,掌握合理的售價,擴大銷量。
五、質量甲方供港活畜的質量規格應符合《供應港澳活畜品質規格及良比評定標準》,並加強運輸途中的管理,確保損耗率保持在合理水平。乙方負責按《供應港澳活畜品質規格及良比評定標準》驗收甲方到貨質量並做好甲方所供活大豬和活牛的良比評定工作。乙方有責任監督代銷欄及承運商做好到貨的卸收、保養等管理工作,減少活畜在港段的死亡、殘次損失。
六、結匯在正常情況下,乙方採取假售定的辦法與甲方結算。
(一)假售定:由乙方為甲方設立賬户,每月____日之前將下月各有關商品結匯價格通知甲方。甲方根據結匯價格制定發票,乙方按發票結匯。
(二)乙方制定結匯價格的主要依據是:
1.甲方有關商品當月的市場賣價;
2.甲方有關商品的質規情況;
3.預計下月的賣價;
4.港段的銷售費用;
5.乙方為甲方所設賬户的盈虧情況。
(三)結匯時間:乙方在收到甲方齊全、正確的單證和發票後。
七、其它
(一)根據到貨商品的質規情況、銷售情況,乙方應整理好甲方每批到貨的數量、銷售數量、銷售重量、銷售價格、良比率、殘次、死亡等情況並定期(具體時間由甲乙雙方商定)通報甲方。乙方將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個別批次的有關質量、銷售情況。甲方應根據乙方提供的情況,及時解決出口中存在的質規等問題。
(二)當港段銷售費用發生變化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乙雙方應根據變化了的情況,及時修改本協議中原來的費用標準。
(三)如需調整代理佣金,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四)乙方及時向甲方通報____市場的行情及客商對其所供商品的反映;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的需要赴香港瞭解所供商品的銷售情況____市場反映。甲方應及時向乙方通報有關商品的貨源、生產、價格等方面的情況,乙方也可根據需要到貨源地實際考察。甲乙雙方有義務為對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條件,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活畜的出口和銷售工作。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根據外經貿部的有關管理規定協商解決。本協議在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協議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交有關管理部門(外經貿部貿管司、廣辦)備案。
九、本協議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雙方再協商續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出口代理合同8
委託方: 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 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簽約雙方就委託代理出口業務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委託代理出口商品名稱:
出口口岸:__________________
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萬美元,在________________20__年底前履行完畢。
具體型號、規格、數量、金額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確認。
二、雙方權利義務:
(一) 代理方:
1、 代理委託方辦理有關貨物出口報關、報檢、託運手續及結匯、退税事宜,但因出口合同及其附件的瑕疵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委託方自行承擔。
2、因委託方原因致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遲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權解除本代理合同,委託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
(二) 委託方:
1、應提供以下有效證件複印件:
①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含非法人營業執照);
② 組織機構代碼證;
③ 税務登記證(國税);
④ 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資格證書或申請認定表(正在申請一般納税人的企業);
⑤ 如是外商投資企業或中外合資企業,還需要提供:港澳台僑企業批准證書。
2、保證所委託出口的貨物符合出、進口國的國家政策法律規定,並保證委託出口的貨物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3、 負責組織出口貨源,並根據出口合同的規定按時將委託出口貨物運至出運口岸及承擔運費,並
保證所委託的實際貨物與報關品名、規格、數量、質量、包裝等相符。若委託方違反本條規定,則應
承擔由此產生的對外及對代理方的賠償責任。
4、 協助代理方辦理報關、報檢、制單、結匯等具體業務,保證從代理方處取得的所有單證的安全,不得挪作它用。
5、代理方原則上不接受拼櫃貨物。若確有必要,委託方應於貨物報關出口前一週書面通知代理方,由代理方決定是否接受。
6、委託方應如實申報,不得虛報數量,高報價值。
7、如委託方指定貨代以及需異地報關出口的貨物,委託方應通知代理方其貨代名稱、地址、聯繫人、電話、傳真等詳細資料,並允許代理方與貨代直接聯繫,在貨物正式報關出口前,由貨代將裝箱單、發票傳真給代理方確認。
8、 保證增值税發票和專用繳款書真實、有效、合法。
9、未經代理方同意,委託方不得擅自更改確認後的合同條款,不得對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諾。
10、承擔因委託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及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責任。
11、 對外商資信負責,承擔因外商原因致使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或與外商簽訂之合同已部份履行但無法收匯核銷的責任。前述外商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響本協議項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12、保證在報關日後30日內將報關單、核銷單等退税單據交還代理方,並保證報關單、核銷單的所有內容與相應的增值税發票和專用繳款書內容一致。
13、因委託方的原因,導致增值税發票和專用繳款書未能退税時,代理方有權向委託方追索該部份退税款。委託方應在收到代理方書面通知後3個工作日內將該部份退税款,付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賬户上。
三、費用與代理手續費結算:
1、代理出口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除退税外均由委託方承擔,如因需要由代理方代為繳納的,委託方應在每筆費用實際發生前轉入代理方賬户,代理方也可直接在貨款中扣除。本合同項下的出口費用包括:保險費、港口碼頭費、裝運港市內短途運雜費、倉儲費、出口檢驗費、檢疫費、報關費、國內銀行費用等。
2、a.代理方負責接收國外客户t/t貨款,該貨款應於60天內匯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賬户)在代理方收到委託方國外貨款,先按___________美元:___________人民幣元將貨款匯入同增值税發票上相符的銀行賬户,在核銷單、報關單退回後,並收到委託方提供的增值税專用發票、税收繳款書後 3個工作日內將外匯貨款按___________美元:___________人民幣元的比率,扣除已按___________美元:___________人民幣元支付的貨款,將剩餘貨款按委託方的通知匯入同增值税發票上相符的銀行賬户,其餘部分(包括不低於___________%的退税款額)作為代理方的代理費用。
3、如出口合同外商付款期至時,代理方未實際全部收匯,代理方對委託方就該筆貨款保留追索權。如代理方在委託方開具增值税發票和繳款書二個月後在國税局依然查無增值税發票和繳款書的相關信息,委託方有責任協助代理方向當地國税局查詢。
四、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項下,如一方違約,除依法依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責任及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外,還應承擔守約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訴訟費用、差旅費、通訊費。
2、自違約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及法定義務之日起,其於後支付的任何款項按以下順序清償:
(1)守約方為實現權利支付的費用;
(2)利息或違約金、損失賠償金;
(3)貨款本金。
五、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民法典》及我國對外貿易代理的有關規定。
2、委託代理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由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六、其他:
1、委託方或委託方指定的工廠若需要代理方提供“產品購銷(買賣)合同”,該合同僅限於開具增值税發票用,其內容若與本協議有矛盾,以本協議為準。
2、如中國人民銀行美元和人民幣的匯率發生變動,高於或低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含本數)時,則代理方與委託方另行協商該代理合同中第四條第2點中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3、如國税局對該產品出口退税比例進行調整,高於或低於___________%(不含本數),則代理方與委託方另行協商該代理出口合同中第四條第2點的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補充或修改的應以書面提出並經雙方簽章後生效,並與本代理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出口代理合同9
託人有限公司,委託代理人 有限公司代理出口 產品,現達成以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1.委託人義務
1.1 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1.2 對本協議以及代理人根據本協議與國外買方簽訂的外銷合同的條款進行充分的瞭解, 對各方的權利義務,?? 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責任的條款有充分的注意。
2.代理人義務:
2.1 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2.2 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委託人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並按委託人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説明。
2.3 對外成交後,及時將外銷合同副本送交委託人。
2.4 辦理出口所需的商檢,報關,對外運輸,並對外議付。
2.5 根據外銷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後,在七個工作日內按照付款當日銀行公佈的外匯買入價,將外匯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委託人
3.外銷合同
(1)接受代理人現採用的商品外銷標準正本合同的固定條款。承認代理人代表委託人承擔這些合同條款對
(2)收到代理人交來的外銷合同副本後,立即進行核對。如發現與其原要求有不符點,在收到合同後3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或電報通知代理人。否則,視為委託人已接受該外銷合同,承擔該外銷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4.出口貨物
(1)委託人提供的貨物應符合本協議規定的數量、質量、和規格,並須按照協議規定的方式進行包裝。
(2)提供貨物的品質證明文件。
5.費用
(1)委託人承擔代理人因代理出口產生的運輸費、商檢費、港口運雜費、倉儲費、報關費、保險費及銀行手續費等有關費用。
(2)根據實際出口貨物的數量計算總貨款,並根據此總貨款向代理人支付___%的代理費。
(3)上述的費用及代理費需在代理協議簽訂後__日內交付。
6.違約責任:
(一)委託人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 若由於委託人原因未能在港口當局規定期限內辦理報關、納税、商檢、發運等有關手續, 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委託人自行負責。 因委託人違約給代理人造成損失的,需向代理人給付總貨款___%的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補償代理人的損失, 委託人還需向代理人補足不足部分的損失。
(二)代理人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 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 使代理人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的, 代理人不承擔責任。但在委託人書面提出要求並提供費用及協助下, 代理人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
7.爭議解決
若產生爭議, 雙方需友好協商。若協商不成, 任何一方可向蘇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8.協議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協議雙方簽字和/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代理合同10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出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總則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和《海關法》等報關規定,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
2、甲乙雙方就執行本出口代理合同下述第二條規定的出口項目建立代理關係,由甲方根據乙方的委託實施出口代理行為
3、如乙方有需要,經雙方協商,甲方可提供乙方物流及資金流等有償供應鏈服務。物流服務指甲方可提供貨物代採購、通關、境內外運輸、倉儲、配送等;資金流服務指甲方可提供的代付貨款、代收貨款、代繳關税、代繳(退)增值税及或預先墊付前述資金的全部或部分的服務。
第二條委託事項
1、標的:乙方委託甲方代理從口岸出口等產品。出口貨物的價格必須符合海關對完税價格的規定。
2、乙方應在貨物出口前3個工作日將《委託出口確認單》、發票和箱單交給甲方,列明每批出口貨物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出口單價、產地、裝箱情況、要求的交貨期、收貨方名稱等內容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3、出口報關運作方式為:一般貿易方式,報關為單抬頭方式,即出口經營單位、發貨單位為甲方。
4、如果需要,甲方將根據本合同及《委託出口確認單》以自己或者以其他方式與乙方簽訂採購合同及與乙方指定客户簽訂銷售合同。乙方同意,前述合同的簽訂並不改變雙方的委託關係,且甲方有權與乙方指定客户修改或變更銷售合同。
第三條出口報關
1、乙方負責將每批貨物的出貨清單、價格和數量等資料經乙方相關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於出口前3個工作日交甲方,以便甲方辦理貨物出口的審批手續和做出口報關的準備工作。
2、乙方保證報關貨物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出口單價、產地、裝箱情況等有關信息的真實、準確,否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概由乙方負責,並應賠償甲方的任何損失和遭受的處罰。
3、如出口貨物屬法定商檢產品,則在貨物出運前,乙方須在當地商檢部門自行辦理出口商檢手續。或委託甲方協助辦理。
4、乙方應及時滿足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有關出口產品所需的相關信息。乙方須如實提供與合同所述標的一致的貨物及真實、有效的相關資料和信息,否則須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5、貨物交付甲方後25日內,乙方應將貨物的增值税發票原件交給甲方。乙方保證不得多開、重開增值税發票等違法開具增值税發票的情形及在開具增值税發票後又將發票作廢等行為,否則由此造成的法律責任及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甲方在收到依本合同乙方應支付的各項款項及應提供的報關所需的資料、文件、信息後,即開始辦理產品出口的審批手續和報關。貨物清關後及時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客户及時安排接貨。
7、貨物出口環節的關税、增值税(如有)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貨物運輸、倉儲
1、乙方負責將貨物發運至由甲方指定的倉庫地點,並承擔將貨物交給甲方所產生的全部費用和風險。
2、在收到乙方交付的出口貨物後,甲方負責安排出口貨物的倉儲、裝船等貨運事宜。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出口貨物收匯及出口退税
1、乙方保證向境外客户提供的收款資料中收款方為甲方,且在貨物出口後(以出口貨物報關單海關注明的出口日期為準)45天內,甲方收妥境外客户應付的全部外匯貨款。甲方在收到全額外匯貨款後即按本條第5款的約定向乙方支付人民幣貨款。
2、甲方代理出口的過程中,如果出現乙方不出貨給甲方,或乙方的境外客户取消交易,或乙方境外客户收到貨後不給乙方貨款,或外匯在外匯管理局規定的核銷期限內沒及時收回等情形,則乙方仍應向甲方支付代理服務費及相關的費用,且甲方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損失概由乙方承擔。
3、乙方保證提供的退税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如因退税資料引起的全部責任,概由乙方負責。
4、經雙方同意,由甲方享有本協議項下的出口退税款。但甲方應按本條第5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退税款等額款項。
5、a.如在甲方報關之前,收到乙方境外客户匯入的定金部分,甲方以銀行結匯當天匯率結算後,扣除全額代理費後,可根據乙方指示將餘額全數打入乙方指定賬户。b.在甲方報關出口後,乙方憑開具的符合當批貨物報關情況的合法增值税專用發票原件(如品名,數量等必須於報關單信息相符,增值税發票原件包括髮票聯和抵扣聯),經甲方核對無誤,同時乙方境外客户全額貨款到位,且報關核銷單已退回甲方後,於5個工作日之內向乙方支付當批貨物貨款及墊付出口退税款;前述應付款項具體計算公式為:
應付貨款餘額=匯率x外匯貨款+出口退税款-(代理費+費用+税款)
c.若應付貨款餘額部分,乙方無法提供相應增值税發票或者任何可抵扣發票情況下,甲方扣除對應金額6%後,將剩餘款項匯至乙方指定賬户。
6、如因非甲方原因致使甲方無法按時正常進行退税的(雙方確定在本合同下,退税申報的正常期限為自貨物出口報關日起45天內,如國家有新的規定且時間較前述期間短的,則以國家的新規定為準),乙方應向甲方返還墊付的税額,並由乙方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損失,且甲方有權暫扣後期出口貨物的税款,待甲方實際收到相應出口退税款後7個工作日內支付。
7、本合同履行期間,涉及匯率結算時,雙方協商匯率為:美金貨款結匯當日銀行外匯牌價。乙方應自行承擔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匯率變動風險。
8、如果國家的出口退税政策較雙方簽訂合同時及乙方委託甲方出口貨物時出現變化,以致甲方的收益水平降低的,雙方應及時進行相應的調整,以保障甲方的收益水平不變,且對於退税率發生變化後收到的外匯款項,由甲方按照新的退税率標準支付人民幣款項給乙方。
9、如已退税款因各種原因被有關機關要求退回的,乙方應於接到甲方的通知後三日內將應退回金額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代理手續費和其他相關費用的支付和匯率結算
1、代理服務費
甲方收取的代理服務費=0.1x出口美元報關金額數(即乙方每出口一美元貨物向甲方支付的代理費為0.1元人民幣);
代理費不包括報關費,每單出口貨物代理服務費的最低收費不低於人民幣150元。乙方其他應承擔的費用包括內陸運輸費用、提貨費、裝卸費、商檢費、文件費、通關查車費用等,前述費用按乙方實際發生的費用結算。
2、代理服務費用、税款及乙方應承擔費用的支付
代理服務費用、甲方代墊付的税款(如有)及乙方應承擔的費用(如有),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的約定支付。雙方同意,如果甲方無法於貨物出口後45日內收取外匯貨款及辦理出口退税的資料等的,乙方應於前述時間屆滿次日向甲方支付本款所述費用。如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另行協商。
3、如下費用,乙方於接到甲方通知後二個工作日內支付給甲方:
(1)若貨物出口後,出現海關對乙方貨物的商品編號重新歸類和貨價重新核定等原因而導致增加的出口環節關税、增值税和其他相關款項均由乙方承擔。
(2)在通關過程中,如因乙方及乙方貨物的任何責任造成壓車、退港等情況發生,壓車、退港等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因此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充分賠償。
出口代理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進出口有限公司
乙方:(自然人)
一、甲方責任義務:
1、甲方同意乙方以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進出口有限公司名義對外開展業務活動。
2、甲方有義務根據乙方的要求對外簽訂外貿合同,對內與供應商簽訂購銷合同。合同簽訂後,即時將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甲方將無償為乙方提供談判場所;提供通訊便利,但其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在乙方業務收入中扣減。
出口代理協議書甲方: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進出口有限公司乙方:(自然人)一、甲方責任義務:
1、甲方同意乙方以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進出口有限公司名義對外開展業務活動。
2、甲方有義務根據乙方的要求對外簽訂外貿合同,對內與供應商簽訂購銷合同。合同簽訂後,即時將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甲方將無償為乙方提供談判場所;提供通訊便利,但其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在乙方業務收入中扣減。無償提供出口業務及法律法規諮詢;按時提供全套公司單證;在乙方指定地點辦理海關、商檢備案手續。
4、甲方保證維護乙方的商業祕密。並通過自己的渠道協助乙方擴大業務。
5、甲方保證乙方運用資金的安全,承諾不挪用,不拖付乙方資金往來,並在安全收匯後2--3個工作日,按照當日牌價結算人民幣貨款給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生產廠商。甲方保證乙方的利潤所得,並根據雙方商定的.時間方式,向乙方支付。
二、乙方責任義務:
1、遵守法律和國家外貿、外匯、海關方面的政策。
2、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遵守甲方及其它雙方商定的工作程序。
3、自行承擔自身業務的所有費用。
4、乙方提供給甲方的相關出貨資料必需真實,有效,並具有合法性。
5、單單結匯。乙方願意支付甲方每筆轉帳金額的千分之_____(rmb),但每票不低於(rmb)_____佰元整,不高於(rmb)_____仟元整做為手續費,如在轉帳過程中(非甲方操做失誤)產生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法律責任:
雙方必需嚴格執行本協議,若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至使甲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時,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在乙方提出書面請求並提供費用協助下,代理人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
四、其它事項: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該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備註:甲乙雙方在執行過程中,若對本協議上述條款有不同的見解和異議,需經雙方協商研究同意後方能夠進行修改和補充。
甲方:乙方: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進出口有限公司(簽字)法人代表: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有關進出口貨運代理費用結算協議
有關進出口貨運代理費用結算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基礎上,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安排進出口貨運事宜相關費用的結算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相關定義
1、費用結算單:指甲方為結算需要,向乙方出具的,載明應付費用及支付期限的任何形式的書面材料。
2、書面確認:指乙方及其分支機構或授權人員蓋章或簽字之任何形式的書面材料。
第二條操作
乙方委託甲方從事下述服務。
1、在簽發第三方的運輸單證的情況下,作為乙方的貨運代理人,為乙方向承運人或其代理人訂艙,排載,製作單證,依據乙方的具體指示(參照每票託運單),從事拖車、場裝報關、報檢等,並代繳有關費用。
2、在甲方簽發自己的運輸單證時,向實際承運人訂艙、向乙方簽發運輸單證,並根據乙方的指示(參照具體託運單)提取貨櫃、拖車、場裝、報關、報檢、並代繳相關費用。
3、辦理進口貨物貨運業務(參照委託單證或相關單證)。
第三條結算
甲方選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向乙方結算相關費用。
1、票結
1.1乙方在委託甲方操作開始前,將空白支票或現金交給甲方,甲方必須出具收據。
1.2甲方在每票貨操作完畢後,從該支票或現金直接支取費用。
1.3乙方支票空頭或透支或預繳現金不足,應在甲方通知後立即補齊,並按逾期時間支付違約金。
1.4非因甲方原因產生之超出結算期限的未結費用,乙方應於甲方通知後立即支付,並按逾期時間支付違約金。
1.5甲方應於結算後立即出具發票給乙方。
2、月結
2.1甲方於次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之前提供前一個月的費用結算清單給乙方核對(乙方也可隨時向甲方索要)。
2.2乙方必須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前對之進行核對,並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確認或異議,否則視為同意。
2.3乙方對甲方出具的費用結算清單全部或部分有異議的,應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前,就確認或沒有異議的部分按時支付,不得拒付全部費用。
2.4對於乙方有異議的全部或部分費用,甲方應立即與乙方協商,並於乙方書面異議的一週內重新制作費用結算清單給乙方。該新費用結算清單的交接,適用本第2款,第2.2項的規定。
2.5對於上述應付費用,乙方若需要由本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支付給甲方的,必須書面通知甲方,並對該應付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2.6甲方對乙方所付費用,應立即開具發票或收據給乙方。
2.7甲方在代墊金額較大的情況下,有權要求乙方先行支付代墊費用。定期結算期內代墊費用的最高限額為,超出限額乙方必須先行支付甲方代墊的費用。
2.8甲方保有應收費用的增補權。雙方在結算後,發現尚有部分應計算的費用未結算的,甲方有權予以增補,乙方應在下一結算期間結清。乙方保有多付不應付費用的追索權,多付金額經雙方確認後在下一個結算期抵扣。
第四條擔保措施
1、乙方同意,在其未能依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規定支付甲方有關費用時,甲方有權留置其所佔有的乙方本協議項下的標的貨物。
2、乙方應於不少於兩個月的期限內履行支付義務。該期限從甲方採取留置措施時開始計算。乙方逾期不履行的,甲方得以將留置物拍賣,變賣或與乙方協議折價,以其價款優先償付甲方費用。留置物折價,拍賣,變賣後,其價款仍不足以償付的,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償。
3、乙方同意,在乙方結清相關費用後,甲方方將報關單證或退税核銷單或提單等交給乙方,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乙方承擔。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依本協議向甲方支付費用,或支付費用不完整的,乙方必須從支付期滿日起,按應付款向甲方每日支付違約金。
2、乙方無正當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不履行某一個月的全部費用或所欠費用超過全部應付費用的時,甲方可以解除協議並按上款要求違約金。
3、甲乙雙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對方損失的,按違約時的實際損失賠償對方。
第六條爭議解決
1、本協議不盡之處,由雙方協商解決或作補充商議。
2、雙方協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1、雙方可以通過協議方式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但必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並經對方書面同意。
2、除第六條第2款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依上款方式單方解除本協議,必須支付給對方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違約金。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期限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2、本協議期滿,雙方無異議的,自動延續壹年。
3、本協議一式兩份,效力相同,雙方各持一份,自簽訂日起生效。
第九條其他雙方協議的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_日
出口代理合同12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出口貨物一事,達成以下條款:___
第一條代理協議的訂立:___
(一)乙方代理甲方出口的貨物的狀況:___
1、品名:___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___
3、質量:____________
4、規格:____________
5、包裝:____________
6、成交條件:___以經乙方確認的、甲方與外商成交的條件為準。
(二)代理協議的形式:___協議的訂立及修改均需以書面形式(含傳真),否則不發生效力。
(三)甲方義務:
1、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2、對本協議以及乙方根據本協議與國外買方簽訂的外銷合同的條款進行充分的瞭解,對各方的權利義務,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責任的條款有充分的注意。
(四)乙方義務:
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第二條代理協議的執行:___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與外商簽訂外銷合同,合同號為__________,此外銷合同為乙方代理甲方出口貨物的有效依據,
為本代理協議不可分割的一個部分。
(一)甲方的義務:
1、對外銷合同承擔的義務:___(1)承認乙方代表甲方簽訂的外銷合同條款對'賣方'權利和義務的規定。
(2)收到乙方交來的外銷合同副本後,立即進行核對。
如發現與其原要求有不符點,在收到合同後3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或電報通知乙方。
否則,視為甲方已接受該外銷合同,承擔該外銷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自行就出口合同條款對外作任何形式的承諾,亦不得自行與外商變更或修改出口合同。
(4)甲方同意或默視同意的出口合同條款,甲方不得由於條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損失向乙方要求補償。
2、出口貨物:
(1)甲方提供的貨物應符合本協議規定的數量、質量和規格,並須按照協議規定的方式進行包裝。
(2)提供貨物的品質證明文件。
(3)按乙方指令日期前將協議約定的全部貨物運到______。
(4)向乙方提供增值税專用發票和專用繳款書,協助乙方辦理出口所需手續。
3、費用:
(1)承擔乙方因代理出口產生的運輸費、商檢費、港口運雜費、倉儲費、報關費、保險費及銀行手續費、寄單費等所有有關費用。
(2)根據實際出口貨物的數量計算總貨款,並根據此總貨款向乙方支付___%的代理費。
(3)上述的費用及代理費需在代理協議簽訂後_____日內交付。
(二)乙方義務:
1、對外成交後,及時將外銷合同副本送交甲方。
2、辦理出口所需的商檢,報關,對外運輸等手續,並對外議付。
3、根據外銷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後,在______個工作日內按照付款當日銀行公佈的外匯買入價,將外匯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甲方。
第三條違約責任:___
(一)甲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___
因甲方未按協議規定履行義務,導致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委託方應償付代理方為其墊付的費用、税金及利息,支付約定的代理費,並承擔乙方因此對外承擔的一切責任。
當外商提出索賠時,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轉交外商提供的索賠證件,甲方接到索賠證件後,應根據出口合同和代理協議及時理賠。
乙方應向甲方及時通報對外理賠情況。
如外商因索賠提出仲裁或訴訟時,乙方應按出口合同和代理協議的規定及時應訴,積極辦理對外交涉,並及時將進程和結果通報甲方。
甲方有義務協助乙蒐集證據,並最終承擔訴訟或仲裁結果和承擔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
(二)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___
因乙方未按協議規定履行義務,導致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直接經濟損失,但不包括預期利潤。
(三)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使乙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但在甲方書面提出要求並提供費用及協助下,
乙方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但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不可抗力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代理協議的,免除相互間的全部或部分責任,但雙方應在得知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_日內通知對方,並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以便乙方與外商交涉,免除乙方對外商的責任。
第五條爭議解決:___若產生爭議,雙方需友好協商,達成補充協議。
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代理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附加條款:___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自協議雙方蓋章之日起實施。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授權代表:___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授權代人: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出口代理合同13
合同號: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簽約雙方就委託代理出口業務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委託代理出口商品名稱:____________
出口口岸:深圳;總金額:____________萬美元,在____________年年底前履行完畢。
具體型號、規格、數量、金額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確認。
二、雙方權利義務:
(一)、代理方:
1、代理委託方辦理有關貨物出口報關、報檢、託運手續及結匯、退税事宜,但因出口合同及其附件的瑕疵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委託方自行承擔。
2、因委託方原因致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遲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權解除本代理合
同,委託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
3、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遲履行,代理方應及時通知委託方採取補救措施。如委託方在訴訟時效內書面要求對外索賠的,代理方應根據其出口合同,積極協助委託方對外索賠,委託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並應在索賠前,依據代理方書面通知將預付費用劃至代理方賬户。若委託方未支付有關索賠費用,而由代理方先行支付的,則委託方喪失享有索賠產生的權利,但不免除因索賠而產生的義務。上述義務包括但不限於承擔代理方先行代墊的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差旅費、通訊費等。反之,如外商索賠,由代理方應訴/應裁,但委託方應無條件協助並承擔應訴/應裁的一切費用和後果。
(二)、委託方:
1、應提供以下有效證件複印件:
①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含非法人營業執照);
②組織機構代碼證;
③税務登記證(國税);
④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資格證書或申請認定表(正在申請一般納税人的企業);
⑤如是外商投資企業或中外合資企業,還需要提供:港澳台僑企業批准證書。
若以上證照到期後,委託方在年審後半個月內應提供上述資料複印件給代理方。
2、保證所委託出口的貨物符合出、進口國的國家政策法律規定,並保證委託出口的貨物不侵犯他
人知識產權。
3、負責組織出口貨源,並根據出口合同的規定按時將委託出口貨物運至出運口岸及承擔運費,並保證所委託的實際貨物與報關品名、規格、數量、質量、包裝等相符。若委託方違反本條規定,則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對外及對代理方的賠償責任。
4、協助代理方辦理報關、報檢、制單、結匯等具體業務,保證從代理方處取得的所有單證的安全,不得挪作它用。
5、代理方原則上不接受拼櫃貨物。若確有必要,委託方應於貨物報關出口前一週書面通知代理方,由代理方決定是否接受。
6、委託方應如實申報,不得虛報數量,高報價值。
7、如委託方指定貨代以及需異地報關出口的貨物,委託方應通知代理方其貨代名稱、地址、聯繫人、電話、傳真等詳細資料,並允許代理方與貨代直接聯繫,在貨物正式報關出口前,由貨代將裝箱單、發票傳真給代理方確認。
8、保證增值税發票和專用繳款書真實、有效、合法。
9、未經代理方同意,委託方不得擅自更改確認後的合同條款,不得對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諾。
10、承擔因委託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及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責任。
11、對外商資信負責,承擔因外商原因致使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或與外商簽訂之合同已部份履行但無法收匯核銷的責任。前述外商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響本協議項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12、保證在報關日後30日內將報關單、核銷單等退税單據交還代理方,並保證報關單、核銷單的所有內容與相應的增值税發票和專用繳款書內容一致。
13、因委託方的原因,導致增值税發票和專用繳款書未能退税時,代理方有權向委託方追索該部份退税款。委託方應在收到代理方書面通知後3個工作日內將該部份退税款,付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賬户上。
三、費用與代理手續費結算:
1、代理出口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除退税外均由委託方承擔,如因需要由代理方代為繳納的,委託方應在每筆費用實際發生前轉入代理方賬户,代理方也可直接在貨款中扣除。本合同項下的出口費用包括:保險費、港口碼頭費、裝運港市內短途運費、倉儲費、出口檢驗費、檢疫費、報關費、國內銀行費用等。
2、a、代理方負責接收國外客户t/t貨款,該貨款應於60天內匯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賬户)。在代理方收到委託方國外貨款,先按1美元:8.26人民幣元將貨款匯入同增值税發票上相符的銀行賬户,在核銷單、報關單退回後,並收到委託方提供的增值税專用發票、税收繳款書後3個工作日內將外匯貨款按1美元:9.14人民幣元的比率,扣除已按1美元:8.26人民幣元支付的貨款,將剩餘貨款按委託方的通知匯入同增值税發票上相符的銀行賬户,其餘部分(包括不低於13%的退税款額)作為代理方的代理費用。
3、如出口合同外商付款期至時,代理方未實際全部收匯,代理方對委託方就該筆貨款保留追索權。如代理方在委託方開具增值税發票和繳款書二個月後在國税局依然查無增值税發票和繳款書的相關信息,委託方有責任協助代理方向當地國税局查詢。
四、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項下,如一方違約,除依法依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責任及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外,還應承擔守約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訴訟費用、差旅費、通訊費。
2、自違約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及法定義務之日起,其於後支付的任何款項按以下順序清償:
(1)守約方為實現權利支付的費用;
(2)利息或違約金、損失賠償金;
(3)貨款本金。
五、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我國對外貿易代理的有關規定。
2、委託代理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由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六、其他:
1、上述結算價雙方將根據20__年度實際退税時間及市場行情協商調整。
2、委託方或委託方指定的工廠若需要代理方提供"產品購銷(買賣)合同",該合同僅限於開具增值税發票用,其內容若與本協議有矛盾,以本協議為準。
3、如中國人民銀行美元和人民幣的匯率發生變動,高於或低於1:8.26(不含本數)時,則代理方與委託方另行協商該代理合同中第三條第2點中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5、如國税局對該產品出口退税比例進行調整,高於或低於13%(不含本數),則代理方與委託方另行協商該代理出口合同中第三條第2點的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補充或修改的應以書面提出並經雙方簽章後生效,並與本代理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託方:____________代理方:_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出口代理合同14
委託方:
代理方: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簽約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委託代理進口業務有關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諮共同遵守:
一、委託代理進口商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金額等:
1、名稱:
2、數量:
3、單價:
4、生產場地:
5、規格:
6、型號:
7、付款方式:
8、其他:如成份、含量、顏色、款式等。
二、代理方權利義務
1、以代理方的名義對外簽約,並及時將合同副本送交委託方。進口合同已經由委託方確認。因進口合同及其附件瑕疵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委託方承擔。
2、代委託方辦理有關貨物到港後的報關、報檢等進口手續。並及時通知委託方貨物到港時間,配合委託方做好進口商品的商檢、提貨工作。
3、在執行合同中,隨時向委託方通報情況,及時解決問題。
4、因委託方原因致使進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遲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權解除本代理合同,並享有對貨物的處置權,委託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
5、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代理方應及時通知委託方採取補救措施。如委託方書面要求對外索賠的,代理方應根據其進口合同,積極協助委託方對外索賠,委託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並應在索賠前,依據代理方書面通知將預付費用劃至代理方帳户。若委託方未支付有關索賠費用,而由代理方先行支付的,則委託方喪失享有索賠產生的權利,但並不免除因索賠而產生的義務。上述義務包括但不限於承擔代理方先行代墊的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差旅費、通訊費。
三、委託方權利義務
1、保證所委託進口的貨物符合國家政策法律規定,並保證所委託進口的貨物不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否則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2、負責提供進口貨物的詳細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商品檢驗等技術指標,對委託進口的貨物品質及數量負全部責任。委託方不得因進口貨物的質量或數量等問題而拒不付款提貨或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有關義務。
3、協助代理方辦理報關、報檢、制單等具體業務。
4、未經代理方同意,委託方不得擅自更改確認後的合同條款,不得對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諾。
5、委託方應在代理方通知後_____日內提貨。委託方需分批提貨的,應在____________前提貨完畢。
6、承擔因委託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責任。
7、對外商資信負責,承擔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責任。前述外商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響本合同項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8、承擔因政策和匯率風險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一切責任。
9、負責所有的碼頭、運輸及倉儲費用。
四、財務結算
1、委託方應在對外合同簽訂前將_____%的預付款劃至代理方帳户,代理方在未收到此預付款前,不對外簽訂合同。預付款只能衝抵最後一批貨款。若市場價格跌幅過大,代理方可以要求委託方在提貨前追加相應金額的預付款。
2、本協議所涉匯率暫按_______計,如實際對外付款當日銀行匯率發生變化,以實際匯率為準,多退少補。
3、代理進口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税費均由委託方承擔,如因需要由代理方代為繳納的,委託方須按代理方要求將各類進口税費在發生前匯入代理方指定帳户。若因海關審價需補交有關税費,則無論報關前後,委託方應在海關發出通知後三日內將補交税費付至代理方帳户,若委託方遲延支付,則代理方有權在代繳後向其追索有關税費及違約金。
4、委託方應於提貨前結清所有貨款,並且不遲於代理人對外付款日。
5、代理方按進口合同總金額的______%收取代理費_______元。委託方應於___________前將代理手續費一次性付給代理方。
6、若委託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按時履行付款義務,應承擔日萬分之四的違約金,且委託方在未履行完付款義務前,不得提貨。委託方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不能及時結清貨款或不提貨,代理方無需通知委託方而享有對貨物的處置權,由此產生的損失由委託方承擔。
五、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項下,如一方違約,除依法依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外,還應承擔守約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訴訟費用、差旅費、通訊費。
2、自違約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及法定義務之日起,其於後支付的任何款項按以下順序清償:(1)守約方為實現權利而支付的費用。(2)利息或違約金、損失賠償金。(3)貨款本金。
六、爭議解決方式
委託代理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由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轄。
七、委託方或代理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代理協議的,免除相互間的全部或部分責任,但雙方應在得知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10日內通知對方,並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以便代理方與外商交涉,免除代理方對外商的責任。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補充或修改的,雙方日後可再行協商。
九、其它條款
委託方:
代理方:
協議編號: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出口代理合同15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_代理方(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出口貨物一事,達成以下條款:第一條 代理協議的訂立:(一)乙方代理甲方出口的貨物的狀況:
1、品名: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
3、質量:_________
4、規格:_________
5、包裝:_________
6、成交條件:以經乙方確認的、甲方與外商成交的條件為準。
(二)代理協議的形式:協議的訂立及修改均需以書面形式(含傳真),否則不發生效力。
(三)甲方義務:
1、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2、對本協議以及乙方根據本協議與國外買方簽訂的外銷合同的條款進行充分的瞭解,對各方的權利義務,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責任的條款有充分的注意。
(四)乙方義務: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第二條 代理協議的執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與外商簽訂外銷合同,合同號為__________,此外銷合同為乙方代理甲方出口貨物的有效依據,
為本代理協議不可分割的一個部分。
(一)甲方的義務:
1、對外銷合同承擔的義務:
(1)承認乙方代表甲方簽訂的外銷合同條款對'賣方'權利和義務的規定。
(2)收到乙方交來的外銷合同副本後,立即進行核對。
如發現與其原要求有不符點,在收到合同後3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或電報通知乙方。
否則,視為甲方已接受該外銷合同,承擔該外銷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自行就出口合同條款對外作任何形式的承諾,亦不得自行與外商變更或修改出口合同。
(4)甲方同意或默視同意的出口合同條款,甲方不得由於條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損失向乙方要求補償。
2、出口貨物:(1)甲方提供的貨物應符合本協議規定的數量、質量和規格,並須按照協議規定的方式進行包裝。
(2)提供貨物的品質證明文件。
(3)按乙方指令日期前將協議約定的全部貨物運到______。
(4)向乙方提供增值税專用發票和專用繳款書,協助乙方辦理出口所需手續。
3、費用:(1)承擔乙方因代理出口產生的運輸費、商檢費、港口運雜費、倉儲費、報關費、保險費及銀行手續費、寄單費等所有有關費用。
(2)根據實際出口貨物的數量計算總貨款,並根據此總貨款向乙方支付___%的代理費。
(3)上述的費用及代理費需在代理協議簽訂後_____日內交付。
(二)乙方義務:
1、對外成交後,及時將外銷合同副本送交甲方。
2、辦理出口所需的商檢,報關,對外運輸等手續,並對外議付。
3、根據外銷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後,在______個工作日內按照付款當日銀行公佈的外匯買入價,將外匯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甲方。
第三條 違約責任:(一)甲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
因甲方未按協議規定履行義務,導致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委託方應償付代理方為其墊付的費用、税金及利息,支付約定的代理費,並承擔乙方因此對外承擔的一切責任。
當外商提出索賠時,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轉交外商提供的索賠證件,甲方接到索賠證件後,應根據出口合同和代理協議及時理賠。
乙方應向甲方及時通報對外理賠情況。
如外商因索賠提出仲裁或訴訟時,乙方應按出口合同和代理協議的規定及時應訴,積極辦理對外交涉,並及時將進程和結果通報甲方。
甲方有義務協助乙蒐集證據,並最終承擔訴訟或仲裁結果和承擔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
(二)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
因乙方未按協議規定履行義務,導致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直接經濟損失,但不包括預期利潤。
(三)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使乙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但在甲方書面提出要求並提供費用及協助下,
乙方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但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不可抗力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代理協議的,免除相互間的全部或部分責任,但雙方應在得知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_日內通知對方,並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以便乙方與外商交涉,免除乙方對外商的責任。
第五條 爭議解決:若產生爭議,雙方需友好協商,達成補充協議。
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代理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附加條款: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自協議雙方蓋章之日起實施。
甲方:_____________(蓋章)
授權代表: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蓋章)
授權代人:_________(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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