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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合同實用[5篇]

房屋合同實用[5篇]

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房屋合同5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房屋合同實用[5篇]

房屋合同 篇1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自願將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房屋座落: 市 區 街 號 號樓 室,建築面積 平方米)

一、房屋售價:甲乙雙方商定價格為人民幣——元(——萬元整)。

二、付款方式:乙方分——次用現金支付給甲方房款,第一次付款定金時間為——年—月—日,付款現金為人民幣—元(——元整),第二次預付款時間為—月—日,付款現金為人民幣——元(——萬元整),第三次付款時間為辦理完過户等相關手續後,付款金額為人民幣——元(——萬元整),三次支付總金額為人民幣——元(——萬元整)。

三、關於產權辦理的約定:過户費用由乙方承擔,但甲方要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四、上述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如有違約,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損失、支付違約費用。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房屋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同意將自己的產權商鋪第四樓套房出租給乙方,雙方在法律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制定如下協議:

一、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套房坐落x街x號,商鋪建築面積x平方米,套房建築面積x平方米。

二、租賃期限

雙方商定房屋租期為x年xx月xx日起至x年xx月xx日止(注:x年內租金不變)

三、租金及交納方式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大寫:x萬x仟x佰元整。

2、承租方以現金形式向出租房支付租金,租金暫定為每年支付一次,於每年的x月x日前交至出租方。

四、各項費用的繳納

1、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底數為x噸,電錶底數為x度,此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2、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己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五、甲方與乙方的變更

1、如果甲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甲方出賣房屋,須提前3個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因轉讓或其他原因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定,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時為本合同的當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有的義務。

六、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販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x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解除合同視為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x元。

七、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如出現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在法律的基礎上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雙方簽字按手印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按手印)x承租方(按手印)

聯繫電話:x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x聯繫地址:

身份證號碼:x身份證號碼:

日期:x年xx月xx日x日期:x年xx月xx日

房屋合同 篇3

甲方:xx藥業有限公司

乙方:

因甲方公司樓頂在使用期間出現滲水問題,乙方負責對甲方的房屋屋頂滲水及隔熱以及外牆壁剝落進行維修,經雙方協商,協議如下:

1、維修時間: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2、維修地點:

3、負責維修單位:

4、維修方案須甲方確認,並且乙方應在維修之前徵得甲方同意。

5、維修以及維修質量的監督:對於涉及到該房屋所出現的所有滲水部位都必須進行維修。在維修期間,甲方必定期須派人到現場予以質量監督和協助部分工作。在施工方施工期間,施工方有責任對施工時的人員安全負責。

6、房屋維修期的注意事項: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各項施工前的準備,(如垃圾材料的堆放)。

7、維修之後的房屋質量的'驗收和審核:由雙方事先約定(以解決漏水為主)或者以相關行業標準為驗收標準。

8、在維修期間所產生的水電費用都由甲方負責予以負擔。

9、根據雙方的協商,本次維修採取乙方包工包料的方式實施。

10、本工程維修發生的費用共計人民幣153000元(大寫十五萬叁千元整),關於費用的支付:無論採取以上任何一種合作方式,甲方應在乙方進場之後付本次維修費用的50%,在維修結束後付45%,餘下5%保修期滿後甲方在行支付。

11、本房屋漏水維修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12、關於保修:保修期60天,自維修結束之日起算,保修期內發生問題時乙方應立即派工作人員前往查看,並採取其他相關措施。

13、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

已方公章

經辦人(簽名)經辦人(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地址: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丙方的介紹協助與見證下,就房屋租賃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基本情況:

1、甲方將其和合法擁有的座落於市幢並對該房屋的的相關權屬證書及甲方的身份證件審查確認。該房屋附屬設施包括: 2、該房的房型為平方米 二、租賃用途:

乙方租賃該房屋作為 使用,在租賃期內,乙方在未經甲方書面許可的情況下,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使用用途。三、租賃期限:

1、該房屋租賃期限為月,自日起至月日止。

2、在租賃期滿後,如乙方續租,應提前一個月 向甲方提出書面請求,經甲方許可後,雙方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四、租金計支付方式:

該房屋的月租金為人民幣 (大寫)元整,租金以 (月付 季付 半年付 一年付)方式支付,支付時間為,其中第一次租金在乙方接受該房房屋之日支付。五、其他費用:

1、甲方應對乙方接受該房屋之前的所有費用(具體包括:水費、電費、燃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供暖費、物業管理費及相關的其他費用)全部付清。

2、乙方承擔該房屋租賃期內產生的各項費用,具體為:水費、電費、燃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供暖費、物業管理費及相關的其他費用;乙方應按照管理機構規定的時間交納上述費用,並將繳納單據的複印件交與甲方。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的`約定收取房租,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約定使用房屋,有權在合同期滿後收回租賃房屋及附屬設施。

2、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的日內,按合同的約定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及附屬設施。3、該房屋在非因乙方過錯使用的情況下受到損壞時,甲方有修繕的責任及承擔維修費用。4、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房屋權屬清楚,無使用糾紛。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按合同的約定要求甲方交付該房屋及附屬設施,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履行修繕義務。

2、乙方應愛護使用的租賃房屋,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房屋的結構、裝修,不得改變房屋用途,不得將該房 屋轉租。

4、乙方不得再該房屋內進行非法活動,並應遵守小區物業管理規定。

5、乙方對於因過錯使用,導致的租賃房屋毀壞,有修復的責任並承擔維修費用,乙方對於該房屋的附屬設施在使用 過程中的毀壞,有修繕的責任並承擔維修費用。八、押金及違約責任:

1、乙方自接受租賃飯服務之日向甲方交納押金(大寫)元整。若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按合同約定收回租賃房屋之日返還乙方。

2、如乙方逾期交納房租金,每日按拖欠租金的究乙方違約責任。

3、乙方在租賃期內,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每逾期一天,則按上述費用的1%支付滯納金。逾期達兩個月以上 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應或使用的權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九、附屬設備設施清單: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合同簽訂地法院管轄。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點:

房屋合同 篇5

房屋轉租是指承租者將自己所租的房租轉租給他人,由於所租賃房屋的所有者並不是出租者,所以房屋轉租合同有很多時候都是無效合同。今天我們主要來了解一下房屋轉租合同的效力如何認定,希望能夠滿足大家。

房屋轉租合同的效力如何認定:

合同的效力是指已經成立的合同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一定法律拘束力。民法通則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民法通則的規定,基本概括了有效合同的標準。房屋轉租合同只要符合上述條件應認定轉租合同有效。但是在以下幾種情況下轉租合同應當認定為有效:

1、房屋承租人將房屋轉租給次承租人,已經取得房屋出租人的書面或者口頭同意,這種行為完全符合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的規定,依此訂立的合同應認定為有效。房屋承租人將房屋轉租給次承租人,未取得房屋出租人的同意,但房屋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房屋承租人將房屋轉租給次承租人未作反對錶示的(默示),應視為已經取得了房屋出租人的同意,該房屋轉租合同有效。

2、房屋承租人將房屋轉租給次承租人,未取得房屋出租人的同意,房屋出租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房屋轉租合同應認定為效力待定。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合同繼續有效,……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房屋出租人在不知道情下的轉租,出租人知情後可能會產生兩種態度,一種是同意;一種是不同意。如果出租人同意轉租,那麼轉租合同有效;如果出租人不同意轉租,那麼就意味着出租人有權解除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的房屋租賃合同,如果出租人解除該合同,轉租合同也就無效。因此,在房屋出租人不知情的情況下的轉租合同屬於效力待定的合同。

3、房屋承租人將房屋轉租給次承租人,未經房屋出租人同意,房屋出租人在知道該事實後,雖反對房屋轉租,但未與承租人解除原租賃合同,該房屋轉租合同也應有效。合同法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沒有規定合同無效。因此在出租人提出解除原房屋租賃合同的情況下,轉租合同應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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