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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特許合同範文集錦十篇

加盟特許合同範文集錦十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加盟特許合同10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加盟特許合同範文集錦十篇

加盟特許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1.合同總則

1.1為了拓展“_________”品牌商品的銷售市場,甲方特推出“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

1.2甲方根據加盟計劃,鑑於乙方申請,授予乙方專賣店或專櫃特許經營權。

1.3乙方自願申請加入“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的經營,接受甲方授予的單店,單櫃的特許經營權,並自願成為“_________”商品特許專賣之成員。

1.4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雙方共同恪守。

2.加盟細則

2.1專賣店規模

2.1.1簡約型。面積_________ _________平方米,裝修費_________元,配貨量_________ 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

2.1.2標準型。面積_________ _________平方米,裝修費_________元,配貨量_________ 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

2.1.3豪華型。面積_________ _________平方米,裝修費_________元,配貨量_________ 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

2.1.4旗艦型。面積_________ _________平方米,裝修費_________元,配貨量_________ 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

2.2專賣店選址

2.2.1乙方可根據甲方專賣店選址方略自行選定專賣店,專櫃地址,並真實填寫《“_________”加盟申請表》提交甲方審核,甲方根據乙方填寫的《“_________”加盟申請表》進行店址實地考察。

2.2.2乙方加盟“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甲方不收取加盟費。雙方認可後再進一步簽訂下列協議。

2.3裝修及費用

2.3.1甲方免費為乙方提供裝“_________”專賣店,專櫃裝修方案。

2.3.2裝修方式:

2.3.2.1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裝修方案設計要求自行進行裝修的,費用由乙方支付。

2.3.2.2甲方根據乙方申請,甲方負責進行裝修的,按標準型或簡約型規模進行,費用由甲方支付。

2.3.3裝修獎勵返利:凡乙方自行承擔費用進行裝修的,當乙方專賣店銷售“_________”商品累計達到_________元時(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甲方獎勵返利乙方裝修費用_________元;當乙方專賣店銷售“_________”商品累計達到_________元時(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甲方再獎勵返利乙方裝修費用_________元。

2.3.4裝修保證金及返還:凡甲方承擔費用並進行裝修的,乙方需在甲方進行裝修前支付與裝修規模等額的裝修保證金,甲方將根據乙方經營業績,返還乙方裝修保證金。

2.3.4.1如屬標準型規模裝修,裝修保證金_________元,當乙方專賣店銷售“_________”商品累計達到_________元時(按進貨結算價計算),返還裝修保證金_________元,當乙方專賣店銷售“_________”商品累計達到_________元時(按進貨結算價計算),再返還裝修保證金_________元。

2.3.4.2如屬簡約型規模裝修,裝修保證金_________元,當乙方專賣店銷售“_________”商品累計達到_________元時(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甲方一次性返還。

2.3.5本協議採納的裝修方式是:乙方自行裝修;甲方按標準型規模裝修,乙方裝修保證金_________元;甲方按簡約型規模裝修,乙方裝修保證金_________元。(簽訂本協議時需進行選擇,用“∨”,“”表示)。

2.4商品發貨

2.4.1在本合同簽訂後的二月內,店鋪裝修完成後10天內,乙方須向甲方首次進貨,按專賣店規模,首次進貨量_________元(按進貨結算價計算),第一次進貨由甲方統一配貨;

2.4.2乙方經營期間商品補充由乙方根據經營情況決定,並提前一週傳達至甲方。

2.4.3甲方每次發貨必須提供發貨清單,發貨清單裝入商品箱內,乙方憑發貨清單驗貨,如有差異(多發或少發),應在收貨兩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甲方視乙方如數收到發貨清單上的商品。

2.4.4本合同有效期內,所有進貨運輸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2.5商品退換

2.5.1所進商品在包裝完好,沒有人為破損及蟲蟻咬壞,並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甲方承諾100%退換(過季商品退貨量另行協商)。

2.5.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收到的'貨物屬商品質量問題的,由甲方負責全額退貨(屬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為殘次商品除外)。

2.5.3合同有效期內

,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換貨要求:非過季商品和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商品,可在進貨後的二月內按此商品當批進貨量的30%換貨。每次換貨前需提供換貨明細單,其運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2.5.4乙方連續兩個月內未進貨,需向甲方書面報告説明,乙方未提出書面報告,甲方可視為乙方單方自行退出加盟,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裝修保證金不再返還,並追回乙方進貨餘款。

2.6貨款結算

2.6.1貨款結算方式: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二種方式。

2.6.1.1現金價結算:建議乙方以現金價結算方式配貨,可享有更大的利潤空間。乙方按專賣店規模一次性支付貨款現金或匯入甲方帳户,甲方收到貨款後進行商品配送。

2.6.1.2代銷價結算:如乙方第一次進貨不採納現金價結算方式,則按代銷價結算(代銷結算價高於現金結算價20%左右),由甲方代墊貨款按乙方專賣店規模進行開業前一次性統一配貨;為確保誠信,共求發展,以代銷價結算方式的乙方需在甲方配貨前一週預付甲方貨款總額60%的貨款保證金,40%的餘款在第二次進貨時或售後結清(第二次及以後進貨時可選擇繼續按代銷價結算或改為現金價結算,由乙方自定。)

2.6.2本協議採納的貨款結算方式是:現金價結算;代銷價結算,貨款保證金_________元;(簽訂本協議時需進行選擇,用“∨”,“”表示)。

2.6.3終止結算:經營合同到期後,如乙方終止“_________”旅遊商品經營,在商品保存完好無缺損的前提下,剩餘商品可退回甲方,甲方將乙方剩餘商品貨款退還乙方。

2.7銷售獎勵

2.7.1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3%;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5%;當乙方商品銷售額累計達到進貨量_________元時,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貨款8%。

2.7.2返利方式:價值等同的“_________”品牌貨品或現金。

3.保證與要求

3.1甲方確保根據雙方確認的訂貨單向乙方供貨,乙方保證只從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商處購進甲方品牌的產品。

3.2甲乙雙方嚴格執行“_________”特許專賣計劃,以利於“_________”產品市場的健康發展。乙方保證按“_________”特許專賣統一的經營模式,服務質量標準向顧客提供服務,甲方提供“_________”產品的統一市場零售指導價格(市場零售指導價是指商品經過甲方試銷後,被認定基本合理的價位),供乙方參考。

4.合同及經營期限

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與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本合同的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本合同有效期。

5.特許經營權許可的內容,範圍

5.1甲方特許乙方於合同期限內在甲方認可的專賣店,專櫃使用“_________”之商標,商號,並以“_________”商品限定的經營模式經營“_________”系列產品。

5.2乙方獲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須按甲方要求經營,不得超越許可範圍和許可期限,未經甲方 書面同意,不得將該項權利轉讓。

6.專賣店地址

6.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區域內開設“_________”專賣店,專櫃。乙方自開店一月內將店面裝修效果圖照片,及營業執照複印件交甲方存檔。

6.2因地域環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變更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加盟店地點時,須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雙方協商後解決。

6.3乙方需要在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店址區域以外新建“_________”專賣店或專櫃,必須報經甲方同意,雙方補充簽訂(或修改)原加盟合同。

7.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7.1為確保專賣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或甲方的授權代理人,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審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現及商店整體形象和服務質量)。

7.2乙方違反本加盟合同規定,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甲方有權提出更正或單方終止本合同。

7.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開店的授權文書,證牌,店櫃裝修方案。

7.4甲方提供乙方經營的指導及相關技術支持。

8.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8.1乙方可自行在本區域內開設新店,但須申報甲方,甲方根據乙方當地市場,店面和乙方的經營狀況而審批。

8.2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的責任範圍內,自行投資,自負盈虧,自聘員工,自行經營和管理。

8.3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必

須銷售“_________”品牌的產品。

8.4乙方應保持甲方制定的統一裝修標準和店面裝修的完整性。

8.5乙方需作有關“_________”的產品,商標,商號對外廣告時,廣告資料內容須經甲方審核同意。

9.商標的現有權和使用權

9.1所有帶有表示“_________”或與“_________”有關的標記均屬甲方所有,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註冊甲方任何標記,亦不得將甲方標記用於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活動。

9.2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專櫃內使用“_________”的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的標籤或招牌。

9.3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使用“_________”商標及服務標誌,且必須按甲方提供之原樣使用,不得自行對其進行任何改變。

10.合同解除及終止

10.1本合同期滿時,乙方可提前一個月提出續約要求,雙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續訂該項經營合同,乙方未提出續約要求則視為本合同期滿而自動終止。

10.2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並達成一致書面協議,則本合同可依協議提前終止。

10.3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10.3.1乙方仿冒,濫用“_________”商標。

10.3.2乙方在專賣店內未經允許,自行銷售“_________”產品以外的其它產品,甚至假冒偽劣產品而影響甲方聲譽。

10.3.3乙方違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破壞加盟體系。

10.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不得繼續使用“_________”商標,拆除乙方原所有帶有“_________”的商號,標識,商標,服務標誌等一切含甲方標識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燈箱,宣傳品等。

11.不可抗力

11.1如因非雙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包括地震,颱風,水災,火災等意外事件,並導致雙方的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合同時,遇不可抗力之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11.2如因第十三條第一款的原因終止合同,甲乙雙方必須清算清理貨物及帳款,互不追究責任,但乙方仍須在合同終止後一個月內,自行拆除所有“_________”專營店標牌箱廣告等。

12.適用法律

本合同之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13.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諸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裁決。

14.保密條款

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內對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商業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甲方公佈,乙方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15.通知

任何書面通知,按本合約中所述雙方的公司地址,或圖文傳真送達通知人後,即視為送達。

16.附則

16.1以上條款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另外議定的補充合同條款經雙方簽訂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被視為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2甲乙雙方茲承認簽署本合同,並已閲讀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條款包含之規定,並同意受其約束。

16.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公司乙方(蓋章):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加盟特許合同 篇2

特許人(甲方):上海嬰幼兒用品有限公司

受許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為了在上海嬰幼兒用品經營活動中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經過認真協商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貿易部頒佈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就甲方將上海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給乙方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本合同中下列名詞的含義

1.1知識產權:是指上海的產品專利權、品牌、商標、標誌、商號、企業vis視覺形象系統、特許經營管理的一系列規章制度和相關的電腦軟件等。

1.2宣傳推廣用品:由甲方統一設計的店面形象、旗幟、吉祥物、標誌、圖案、廣告畫面等。

1.3商品:是指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的產品和甲方取得經銷權的商品。

第二條特許經營的區域保護範圍

2.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鎮(街道)的管轄範圍內開辦上海特許專營店。

2. 2區域保護範圍:縣政府所在的鎮、縣以下的鎮,每鎮只開一家上海特許專營店。縣級市的市區、中等城市的區,每區開設只開兩家上海特許專營店。100萬人口以上大城市的區,在每個街道辦事處的管轄範圍內只開一家上海特許專營店;區轄鎮、市轄鎮,每鎮只開一家上海特許專營店。

第三條特許經營方式

3.1 甲方將其所擁有的商品、品牌、商標、標誌、上海特許專營店的商號、上海企業的vis視覺形象系統、特許經營管理的一系列規章制度和相關的電腦軟件等,以簽訂本合同的形式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

3.2 乙方自籌資金在本合同約定區域內設立上海特許專營店。在當地工商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3.3 在統一商店形象,統一由甲方提供商品,並且可退可換的情況下,由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3.4 乙方在經營期間享有特許專營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並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3.5 乙方須按上海特許專營店統一的標準及規範從事經營活動。

第四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4.1.1 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對乙方經營的商品進行建議性調配。

4.1.2 甲方對有損上海企業形象和信譽的情形有監督和制止的權力。

4.1.3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商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4.1.4 甲方為了更好地履行本合同,專門設立上海全國連鎖總部,是甲方的具體辦事機構,代表甲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並行使相應權力。如上海全國連鎖總部違約,就是甲方違約,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4.2 甲方的`義務

4.2.1 負責上海特許專營店的商品組織、開發和生產,甲方依約向乙方提供商品。

4.2.2 甲方向乙方提供上海特許專營店專業指導(包括:營運管理、店務管理、財務管理)。

4.2.3 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統一的店面設計方案,並在乙方開店前統一安排特許專營店經營用品、宣傳用品等(詳見合同附件一)。

4.2.4 甲方負責制定和修改上海專營店營銷策劃方案。

4.2.5 甲方無償為乙方提供商品調換服務。

4.2.6 如乙方超額完成銷售任務,甲方要按每年度超額完成部分的3%進行返利,超額5萬元以上按4%進行返利。

4.2.7 甲方的網站、刊物和其它宣傳品無償為乙方提供廣告宣傳。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的權利

5.1.1 乙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向甲方定購許可其經營的商品,並在合同約定區域內開展經營業務。

5.1.2 乙方有權擁有特許專營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5.1.3 乙方負責特許專營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促銷。

5.1.4 乙方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培訓和廣告促銷活動。

5.1.5 乙方有權在甲方的授權區域內發展分店。

5.1.6 乙方自行發展的分店,進貨量可作為乙方的進貨量。

5.1.7 乙方有權向甲方要求,將甲方許可給乙方的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

5.1.8 乙方超額完成銷售任務,有權要求甲方按每年度超額完成部分的3%進行返利,超額5萬元以上按4%進行返利。

5.1.9 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銷售任務並無其他違約行為的前提下,有權要求甲方返還特許加盟保證金。

5.2乙方義務

5.2.1 乙方自已配置全國直拔電話機和傳真機,有條件的還應配置計算機及上網電子郵箱等聯絡設備,以方便雙方業務聯絡。

5.2.2 乙方按上海特許專營店的統一形象裝修。由甲方提供店內外裝修的裝修圖紙、店面燈箱製作圖,乙方結合專營店實際情況可作出具體的裝修調

整,並保持上海特許專營店的整體風格和色彩。

5.2.3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0天內,自行在當地辦理與經營相關的各種工商與税務手續。乙方實行獨立經營、獨立核算,遵守國家有關法規,依法納税。乙方的一切債權、債務及糾紛均由乙方承擔和處置,與甲方無關。

5.2.4 為確保各特許專營店統一形象,統一管理,乙方在開業後一個月內,必須將專營店的營業執照複印件(一張)、店面照片(六張)和專營店具體地址以郵件方式至甲方。

5.2.5 乙方在特許專營店內主要經營由甲方提供的商品,如自行補充銷售其它商品,須保證商品的質量,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有損甲方形象的商品。

5.2.6 如乙方連續兩個月沒有在甲方進貨,視為乙方單方面中止本合同,不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也不享受本合同約定的權利。甲方即可撤銷乙方的特許經營權。

5.2.7 乙方應該完成銷售定額為:第一年為8萬元,第二年為9萬元,第三年為10萬元。

5.2.8 乙方應該積極參與甲方統一組織的市場營銷推廣及其它有益的活動。

5.2.9 乙方在知悉任何第三方侵犯甲方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商品經營所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5.2.10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商品時, 必須於收貨當天起三日內進行商品的數量和質量驗收。商品由於質量問題應在一個月內返回甲方倉庫(詳見合同附件二)。

5.2.11如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本合同約定的持許經營權, 必須向甲方遞交書面的轉讓申請,經甲方同意後,乙方(轉讓方)和受讓方必須到甲方辦理特許經營權轉讓手續。

第六條特許加盟保證金的收取與返還

6.1 甲方同意不向乙方收取加盟費。

6.2 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特許加盟保證金8000元。交納特許加盟保證金的目的,是表示乙方保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並因此全面享受本合同約定的權利。

6.3 特許加盟保證金的返還:甲方在合同期內分三次返還乙方。當乙方第一年累計進貨量達8萬元時返還3000元;當乙方第二年累計進貨量達9萬元時返還3000元;當乙方第三年累計進貨量達10萬元時返還2000元。第一或第二年度未達到約定進貨量,但在三年內累計完成了總進貨定額,甲方在第三年度全額返還保證金給乙方。

6.4 如乙方沒有完成本合同約定的進貨量,就不能要求甲方返還保證金。

第七條訂貨、補貨、換貨和退貨

7.1 訂貨方式:

7.1.1 首批訂貨可由總部建議配置適銷的商品。

7.1.2 乙方到甲方商品展示室看樣訂貨。

7.1.3 乙方在甲方的網站上看樣訂貨。

7.1.4 由甲方給乙方發商品圖冊或光盤,由乙方採樣定貨。

7.1.5 訂貨的品種和數量由乙方自主決定。

7.1.6 乙方開業時首次配貨量標準:按店內面積每平方米乘以600元(進貨價)為標準。一般首批進貨不得低於1萬元。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具體的配貨要求, 也可以由甲方提供配貨清單後給乙方確認。

7.2 為降低運輸成本,乙方補貨時,按進貨價每次應不低於2000元。

7.3 乙方在甲方所購的商品,無論質量問題還是銷路問題,在沒有污損,不影響第二次正常銷售的情況下,均可向甲方換貨(詳見合同附件二)。

7.4 首批進貨運輸費用由甲乙兩方各承擔50%。以後乙方換貨、補貨運輸費用乙方承擔(因產品質量問題除外)。如乙方一次性進貨達5000元(按進貨價計算),運費由甲方承擔。

7.5 乙方如需退出加盟,應寫《退出加盟申請書》,提前一個月以書信或傳真形式交給甲方,甲方保證在收到《退出加盟申請書》一個月內,將其供應給乙方的商品按原供應價收回(詳見合同附件二)。

第八條承諾及保證

8.1 甲方對各地上海特許專營店的商號、商標、vis系統等所有無形資產擁有所有權,乙方保證不作任何處置和更改;

8.2 甲方堅持按區域保護髮展的原則,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保證不在乙方加盟辦店的保護區域內再發展其它加盟店。

8.3 乙方對甲方向其提供的專利、商標、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管理制度、營銷經驗、商品批發價等有形和無形的資產均負有保密的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

8.4 合同期內,甲方收到乙方貨款後,應在1-5日內向乙方發貨。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 如乙方構成違約,保證金將作為違約金繳納給甲方,不再返還給乙方。

9.2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對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十條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對於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未能履行合同均不負責任。但必須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減少造成的損失。

10.2 遇有不可抗力,應在事件發生的12小時內將事情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或傳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並

在事件發生的3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一條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11.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受其法院管轄並按中國法律執行及解釋;

11.2 若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合同的生效、修改、補充和解除

12.1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署後立即生效。

12.2 本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和補充。

12.3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合同的有效期為3年:

從200___ 年____月____日起到20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合同期滿後,在無違約的前提下乙方有權優先續約,而且不需交保證金。

甲方:上海嬰幼兒用品有限公司

辦事機構:上海全國連鎖總部

聯繫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開户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200年月日

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郵編:

電話: 電子信箱:

開户銀行: 帳號:

簽約時間:200 年月

加盟特許合同 篇3

近年來,特許經營在我國的發展趨勢是越來越火熱,業內人士迫切希望瞭解特許經營合同的有關內容,以便在訂立特許經營合同時知道應當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由於特許經營合同是由一名特許人分別與多名受許人訂立的合同,而特許人為了統一運作的需要,又希望與不同的受許人訂立的合同能夠在形式上保持一致,因而一般來説,特許人與受許人在訂立特許經營合同時均採用特許人提供的格式條款。下面我們就某一國際知名連鎖企業的特許經營合同樣本(樣本)為例作一簡要介紹。

這是一份餐飲業特許經營合同樣本。樣本開頭部分的內容是關於一些基本事實的陳述,包括特許人與受許人雙方的基本情況、簽約時間和地點、受許人向特許人作出的總體承諾等等。當然,不同的合同會有不同的風格,為了強調爭議的解決方式,該樣本便將爭議解決的.總體原則也置於基本事實的陳述部分中。樣本的正文部分是協議約定,共有二十條。

1、第一條是關於首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的約定。

首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又具體分為標準費、受許人增開餐館的折扣費用、延期費、附屬店面費、老受許人與新受許人另開新店的增加費、轉讓費等。

2、第二條是關於合同存續期間須定期交納的特許權使用費的約定。

定期交納的特許權使用費一般確定為銷售額的某一百分比。

3、第三條是關於特許人授予受許人某些權利的約定。如使用特許人的管理系統和操作手冊的權利、對特許人管理系統中改良技術和操作方面信息的使用權、對於特許人的品牌作有限地與餐館有關的其他使用。

加盟特許合同 篇4

導讀:特許加盟合同是特許企業和特許加盟商之間的合作合同,主要包含合作對象、合作內容、合作期限、權利與義務、爭議處理方式等主要內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貿易部頒佈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 章的規定,為促進雙方共同發展,甲乙雙方經認真協商,現就甲方“XX連鎖餐廳”特許經營權授權乙方一事達成如下一致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文本名詞釋義

1、 知識產權:特指“XX”品牌、商標、標誌、商號及“XX”全套VI視覺系統、“XX” 經營 管理模式、方案等。上述知識產權乙方在簽訂合同且經許可有權全部使用;

2、 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標、服務標誌及其相關權利的所有權均歸屬於甲方;

3、 XX餐廳產品:含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生產的“XX”系列產品及甲方取得全國連鎖銷售代理的其它相關產品。

第二條:連鎖專賣特許授權

2.1、 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縣)區,開設“XX”_______連鎖餐廳。

2.2、 在合同執行期間,連鎖加盟店經許可後可使用甲方商標、服務標誌及表達這些標誌、記號、樣式的標籤和招牌,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遵循甲方統一的營銷模式,服從甲方統一的規範管理。

2.3、 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將甲方授予的連鎖特許權以任何形式轉讓給第三方。

2.4、 本合同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僱傭、承包關係;加盟店員工由乙方自行招聘,甲方對其勞動關係,及員工行為不承提任何民事法律責任。

第三條:連鎖專賣經營方式

3.1、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在當地工商、税務部門辦理合法的登記手續,開辦獨立的專賣店,或在商場、超市中以店中的形式經營。乙方自籌資金,自負盈虧,自主經營,承擔一切經營債務。

3.2、 連鎖店應配備有相應的`通訊聯絡設施,如電話、傳真或計算機,以便快捷收發相應的商務文件資料。

3.3、 乙方連鎖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擅自銷售非甲方的產品和更改甲方制定的全國統一零售價格。銷售過程中,部分產品零售價根據當地市場狀況需要下調的,可報甲方總部,批准後方可執行。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①、甲方有權根據全國各地市場發展變化情況對乙方的貨物品種配備方案提供建設性、參考性意見;

②、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狀況、貨品銷售、庫存、執行價格等情況隨時進行檢查核對;

③、乙方如果違反合同規定的自身權利與義務,造成甲方企業形象嚴重受損,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相關經濟及名譽損失;

④、乙方不交納後期服務、宣傳、諮詢等費用的,甲方有權從乙方保證金中扣除;且乙方需在30日內補交完畢,否則視同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並取消乙方在本合同規定區域內的特許專賣權。

4.2、 甲方的義務

①、嚴格執行“區域限制發展加盟店”的總原則。乙方加盟 所在一定區域範圍內,(2公里範圍內,校區範圍除外),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授權於第二者同樣的經營權;甲方必須保證貨源充足,提供乙方辦店所需相應的文件、資料等;

②、負責隨時提供系列產品供給乙方,並不斷設計開發系列新產品;

③、全程向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專業培訓,包括加盟店實施標準化管理;

④、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統一的加盟店裝修方案(以電子光盤和彩稿)形式,並在乙方加盟店開業前提統一宣傳用品;

⑤、提供乙方《加盟培訓手冊》並指導協助乙方全方位開發和佔領當地市場。

⑥、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新品促銷海報、燈箱片。

⑦、甲方免費提供宣傳單的製作和設計,印刷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的權利

①、有權依合同之規定經營專賣甲方XX系列產品,並在合同約定之地開展系列經營業務;

②、有權擁有加盟店對外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合法權益;

③、負責加盟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促銷等;

④、有權享有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培訓、交流等活動,其車旅,住宿、就餐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⑤、有權依合同之規定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5.2 、 乙方的義務

①、遵循甲方制定的全國統一營運操作規程,努力做好加盟店銷售與服務工作。

②、為維護加盟店售出商品質量和服務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營業方法必須遵守甲方提供的培訓手冊及培訓規定的要求和標準;

③、按時向甲方提供營業報告書及財務、貨品庫存報表等,與甲方保持經常性的商務溝通聯繫;否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權益。

④、乙方按“XX餐廳”的統一形象要求,按甲方提供的統一裝修設計方案施工,自行承擔裝修費用。

⑤、乙方自行辦理相關經營手續,合法經營,自主承擔期間的一切民事法律責任;

⑥、乙方對顧客的投訴應當正確和勤勉對待,對於全國連鎖店所售出的商品,如有質量問題,但並非在乙方店內購買,乙方有義務做好解釋及協調上報工作;

⑦、積極參與甲方安排的全國統一促銷及其他活動。

⑧、為保證產品質量,乙方必須在公司統一採購原材料,甲方有權定期檢查;對損害品牌形象、違反進貨規定的行為,將扣除乙方合同保證金。

第六條:連鎖加盟合作方式

6.1 、甲方實行低門檻加盟政策,加盟費 整 (¥ 元),及支付後期服務諮詢與宣傳費用每年(¥ 元),後期服務諮詢與宣傳費用每年需提前1個月交納,如15天內未提前交納後期服務諮詢 與宣傳費用,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區域限制發展加盟店”的原則取消區域保護。

6.2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同權益保證金(¥ 元)。此保證金主要是為了保護總部的知識產權不被濫用,同時避免加盟店之間產生惡性競爭,以規範完善整個連鎖體系,達成全國所有加盟店共同發展之目的。保證金在乙方合同期滿無息退還。

6.3、 零風險退出機制:甲方全程指導服務乙方的經營活動,對於確實難於改善經營的加盟店有確保加盟商切身利益的前提下,甲方總部可根據乙方申請,制定完善的退出方案。或關閉或轉讓。其庫存貨品在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可全部退還甲方貨品在驗收後7個工作日內將全部貨款退還給乙方。

第七條:供貨、換貨、退貨

7.1、 甲方保證提供貨物的品質全部為合格品,甲方應收到乙方的1-2個工作日內負責將貨發出。

7.2、 乙方每次進貨必須以匯款形式匯入甲方財務部指定的帳户或以現金支付給甲方財務,款到甲方發貨,運費乙方承付。

7.3、 為保證貨物品種全面性,首批貨物品種配備方案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定,後期購貨由乙方自主選擇。

7.4、 乙方經營期間在貨品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隨時可等值調換其他品種,換貨運輸費由乙方自付;產品如因質量問題退換,其發生的費用全總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合同違約責任

8.1、 為維護“XX”的全國統一形象,保證售出商品質量,乙方不得擅自銷售其它產品;合同簽訂日起,乙方必須到甲方處進貨(注:部分冷凍貨除外),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並取消乙方許專賣權。解約後,甲方可在該區域重新設立加盟店。

8.2、 乙方店址及代表人變更須書面通知甲方,獲准甲方同意;如私自出讓經營權則視為乙方違約。

8.3、 合同執行期間,甲方須嚴格按合同條款履行義務;否則視為違約,乙方有權要求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8.4、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為因素影響合同的執行,須在12小時內通知對方,並在事件發生的3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無法履行的書面報告。此情形不視為違約,相關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第九條:合同期限、終止、爭議解決

9.1、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年,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滿,乙方在該區域擁有優先續簽權。

9.2、 合同期滿,如乙方不再繼續經營,則應全部歸還甲方各種操作手冊及所有商務機密文件等資料,並負責銷燬、歸還所有帶有甲方商標、標識等商業標誌的招牌和材料。

9.3、 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即可生效,如有爭議可協商解決,無法協商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9.4、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此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補充協議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 乙 方: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

公司地址: 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加盟特許合同 篇5

1.本合同文本為示範文本,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85號)、《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xx 年第4號)、《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xx 年第12號)以及《快遞服務》郵政行業標準制訂,供當事人簽約使用或參考。

2.本合同中的空白行,供雙方當事人填寫,以對本合同條款進行選擇和補充約定。合同簽訂生效後,被選擇的條款和補充約定的內容視為雙方同意的內容。

3.雙方關於快遞服務操作規程有具體約定的,作為本合同附件,附在合同正文之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快遞行業特許經營(加盟)合同

合同編號:

特許人(加盟授權方):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註冊號: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號: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電子郵箱:

被特許人(加盟方):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註冊號: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號:

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

電子郵箱:

特許人與被特許人本着自願、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特許經營(加盟)合同:

1.特許人(加盟授權方)具備的條件

1.1 特許人系依法設立、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並有權在第3.1條規定的地域範圍內從事快遞業務的的企業法人。

1.2 特許人擁有 快遞特許經營權,包括註冊商標 (名稱及權屬證書號)、企業標誌 (名稱、圖形)、專利(專利號)、專有技術 (名稱及權屬證書號)、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

1.3 特許人在中國境內擁有至少2家從事快遞服務1年以上的直營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快遞服務直營店。

2.被特許人(加盟方)具備的條件

2.1 被特許人系依法設立、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法人。

2.2 被特許人具備從事快遞服務的經營場所,該經營場所的地址 ,建築面積 平方米,營業面積平方米。被特許人應當及時向特許人提供經營場所的權屬證明。

2.3 被特許人至少擁有熟悉快遞服務業務的員工 名。

2.4 被特許人至少配備供快遞服務使用的電話部(號碼附後);手機 部(號碼附後);如遇號碼變更,被特許人應及時通知特許人。

2.5 被特許人擁有不低於人民幣 萬元的註冊資金。

2.6 被特許人擁有從事快遞服務的機動車部(車牌號附後)。

2.7 被特許人擁有與特許人快遞服務計算機信息系統網絡接入的設施設備。

3.特許經營權的授予

3.1在(區域或四至)地域範圍內,特許人將擁有的:

註冊商標權;

企業標記權;

專利權;

其他權利

在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被特許人獨佔性使用。被特許人可以在快件攬收與派送、員工制服、經營場所裝潢裝飾、廣告宣傳及推廣、等方面使用特許人已授予的特許經營權。

3.2 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得改變特許人所授予的特許經營權的相關內容,不得擴大特許人授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範圍。

3.3 特許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有關特許經營權的權屬證明及其他資料交付被特許人。

4.合同期限

4.1 本特許經營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4.2 任何一方提出在合同期間解除合同的,應當至少提前 日用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經雙方協商一致,合同終止。

5.特許經營費

被特許人應當自合同生效後 日內,按以下第 種方式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

(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特許人一次性支付特許經營費人民幣元;

(2)被特許人按定期於每年 月分期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元。

(3)其他方式

6.履約保證金

雙方就履約保證金的約定,具體內容見附件1。

7.特許人的義務

7.1 特許人應當向被特許人提供以下 特許經營產品及服務,並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沒有品質或權利上的瑕疵:

(1)完整的企業識別及管理系統(硬件及軟件);

(2)統一的經營模式、快遞網絡使用指導及員工培訓;

(3)充足、連續、保證質量的物料供應;

(4)統一的店面裝潢、人員着裝及設備採購;

(5)統一的廣告宣傳及促銷支持;

(6)異地快件的運輸、中轉(含倉儲)及派送服務;

(7)其他

7.2 特許人應當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被特許人提供有關經營模式、管理制度、店面裝潢形式、人員着裝標準、網絡接入方式等有關特許經營體系的書面資料(經營手冊),該書面資料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為特許人承諾的一部分。

7.3 本合同有效期內,特許人應當對被特許人或其指定的人員提供不少於次或 次/年的統一培訓。

7.4 特許人在特許經營過程中,應當及時向被特許人披露有關特許經營權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可能對被特許人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7.5 特許人應當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15日內,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的規定,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8.被特許人的義務

8.1 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訂立的收費標準對外開展業務,不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費標準。

8.2 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訂立的費用結算標準,按(日/月/年)與特許人以及特許人的其他被特許人進行費用結算。

8.3 被特許人在快遞服務過程中應當使用由特許人或特許人指定的供應商供應的詳情單、封套等物料;未經特許人同意,不使用其他來源的物料。

8.4 被特許人遇股東、經營場所、註冊資本等發生變更,遭遇重大債權債務糾紛,或發生與快遞經營有關的其他事項的變更,應當及時告知特許人。

8.5 在合同期間以及合同終止後 (年/月)內,被特許人及其僱員應當保守其所掌握的特許人的商業祕密;未經特許人同意,不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該商業祕密。

8.6 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將特許人授予的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

8.7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不使用自己的品牌從事快遞服務,也不同時代理其他快遞服務公司的快件派送業務,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8.8 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訂立的服務標準攬收和派送快件。被特許人應當接受特許人對其服務質量進行的檢查,對違反特許人服務標準的行為,應當予以改正。

8.9 被特許人應當按照特許人要求的時間、形式保存快遞詳情單等原始資料,並定期向特許人報送各種報表。

9.廣告宣傳

9.1 特許人對其品牌形象進行推廣和宣傳,可以向被特許人收取廣告費,雙方約定廣告費的收取標準、數額及交付方式如下:

9.2 被特許人可以發佈與其快遞服務有關的宣傳廣告,可能涉及特許人的知識產權、經營理念、商業祕密等內容時,應當經過特許人審查同意後方可發佈。

10.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0.1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0.2 被特許人可以在本合同訂立之日起日內向特許人提出無條件解除合同的`請求。

10.3特許人未按照約定向被特許人交付特許經營的權屬證明、特許經營體系資料等相關資料,經被特許人書面催告後,特許人仍未交付或提供,導致被特許人無法從事快遞服務業務的,被特許人有權書面通知特許人解除合同。

10.4特許人的特許經營體系存在瑕疵,導致被特許人無法繼續從事快遞服務活動的,被特許人有權書面通知特許人解除合同。

10.5 被特許人無法達到特許人有關服務質量標準的要求,經督促後 日內仍無明顯改善,已經或可能影響特許人的整體運營形象的,特許人有權書面通知被特許人解除合同。

10.6 被特許人未按合同約定交付本合同項下的各種費用,經特許人書面催告後 日內仍未交付的,特許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1.違約責任

11.1 被特許人擅自超出合同約定的地域範圍攬收快件,對特許人及特許人的其他直營店、被特許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2 被特許人未經特許人同意,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費標準,對特許人及特許人的其他直營店、被特許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3 被特許人未經特許人同意,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特許人的商業祕密,給特許人造成重大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4 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擅自將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應當向特許人支付違約金 元。

11.5 未經特許人同意,被特許人以自有品牌從事快遞服務,或者代理其他同類公司快遞業務的,應當向特許人支付違約金元。

11.6 特許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被特許人提供經營指導、業務培訓與協助的,應當向被特許人支付違約金元。

11.7 特許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被特許人提供特許經營體系的書面資料,經被特許人書面催告後在日內仍未履行的,應當向被特許人支付違約金元。

11.8 特許人提供的知識產權、物料及其他特許經營產品存在瑕疵,對被特許人的經營活動造成損失的,應當對損失予以賠償。

11.9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對方進行信息披露,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對對方的損失予以賠償。

12.爭議解決方式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或行業協會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13.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持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許人: 被特許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附件1:

1.被特許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特許人繳納履約保證金元。

2.被特許人應當在銀行開設專門賬户(賬户號: )存放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只能用作以下用途:

3.履約保證金的使用方式(程序):

4.雙方對履約保證金的使用有爭議時:

5.保證金少於 時,被特許人應當在收到特許人書面通知後日內補足。

6.履約保證金的歸還方式:

7.履約保證金未能足額按時歸還的:

8.履約保證金未按約定的用途使用的:

加盟特許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導言

甲方系從事________________的專業企業。“______”(_______)是其品牌。甲方作為______________系列產品的設計、生產、銷售者,通過特許經營方式在中國大陸各地進行品牌推廣和產品銷售。乙方有意經銷“______________”系列產品。為甲乙雙方合作順利且順利地在區域市場進行市場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二、經銷區域

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授權乙方以下區域______公司產品經銷權:

三、經銷時限

本合同規定的經銷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經銷權限

1.在合同期內,乙方擁有______________(地域)______________系列產品經銷權,在該區域內甲方不得再指定其它經銷商或將其商標交於第三方使用或自行經營有關“______________”的業務。

2.乙方所擁有的經銷權,不得擅自轉讓給第三方;若違反,甲方不予承認,並有權取消乙方的經銷權。

3.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權的區域內開展業務,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跨區域開展業務。對甲方尚未開發的市場,乙方可申請該區域經銷權。若乙方未申請或未經甲方批准自行開展業務,甲方隨時有權停止乙方在該區域的一切業務。乙方接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停止該區域的業務,並將該區域的一切業務無條件移交給甲方處理。

4.乙方在授權區域內必須以專賣店或專櫃的形式銷售______________ 品牌系列產品;乙方也可以發展自己的經銷商,但經銷商的確認及與經銷商之間的業務管理方式需報甲方批准備案。

5.乙方在合同第一年度須按甲方要求在其經銷區域建立經銷網點,具體如下:

a.簽約後乙方給付甲方的首批進貨額不得低於4萬元,乙方在合同第一年度內向甲方進貨額不少於_______萬元;主加盟商方式的設立經銷點總數_______個以上。

b.從合同第二年度開始,乙方的進貨額每年遞增_______%.如乙方要進行省級代理必須經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如達不到上述標準,甲方有權採取相關措施(如:撤回經銷權等)

五、供貨方式及貨款結算

1.現貨供貨:甲方按統一零售價的_______折向乙方及時、充足地供應適銷、優質的產品。

2.訂單供貨:對乙方受理的訂單,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出要貨申請,甲方負責於接單後二十二天內組織貨源並安排發貨。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

3.貨款結算:甲方對乙方實行款到發貨制。

4.對通過商場專櫃經銷的,若由甲方與商場直接結算的,甲方每月將收款總額扣除税費及甲、乙雙方確定的相關費用後的餘款於第一時間匯往乙方指定帳户。

5.貨品調換:

a.凡屬於質量問題的貨品,甲方無條件實行換貨(乙方須在換貨清單上註明問題所在)

b.調換貨:對批發價賣斷貨品的,甲方不予調換。

對於選擇專賣形式的貨品,甲方可予15%的換貨一次(一個月內,同類貨品),乙方調換貨品須書面申請,徵得甲方的同意方可調換。換貨時須保持貨品及包裝完整無損,否則不予調換。

c.乙方的訂單貨品,除質量問題外,甲方不予調換、收回。

6.運輸

加工廠到________及________市區內運輸費用由甲方負責,________市外的託運費用由乙方負擔。

7.乙方按月向甲方提供進、銷、存報表,並配合甲方各種銷售管理措施。

六、市場開拓、管理

1.乙方設立銷售網點的地理位置及營業面積須徵求甲方認可,經銷網點必須位於繁華地段或業態良好的商場,且按甲方統一形象進行裝潢佈置、品牌推廣及促銷,不得有任何損害______品牌形象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

2.乙方自行辦理當地經銷機構或經銷網點的一切手續,其經營獨立自主,自負盈虧,乙方的一切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乙方所設立的經銷機構、經銷網點須冠以“______________”命名。

3.______所有賣場內只能經營甲方提供的產品,不得經營其它品牌產品,更不得仿冒______產品進行銷售,否則,甲方有權給予相應處罰。

4.甲方保留對乙方的經銷行為進行檢查、指導和監督的權利,乙方必須配合甲方的市場管理行為。

5.甲方所頒發的所有文件、資料都屬於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外泄或出賣。

七、廣告宣傳

1.乙方在其經銷區域所進行的品牌廣告宣傳活動須事先書面上報甲方,獲甲方認可後方可執行,以保持品牌形象的統一。

2.乙方在其經銷區域所投放的廣告費用每年為其年進貨額的_____%,在上述額度內,甲方給予報銷乙方廣告費用的_____%(憑正式有效的憑證);如乙方投放的廣告費用超過年進貨額的_____%,雙方應協商解決。

3.以上所用廣告,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方可使用。

八、獎、罰則

1.合同簽訂後一個月內,乙方第一個銷售點必須開始營業,否則,甲方可酌情給予處罰。

2.對乙方在正常銷售時間內連續三個月無進貨的,甲方有權酌情給予處罰。

3.對乙方超額完成進貨指標的,甲方超額部份的按超額數的_____%獎勵乙方。

4.在合同年度內,乙方未能完成合同約定銷售額的,甲方將按未完成的_____%計扣保證金,直到保證金為零。

九、合同的到期

1.合同期滿後,乙方可提前一個月申請續約,甲方根據乙方的營業業績核定。同等條件下,乙方應享有優先代理權。

2.乙方不再代理時,應拆除乙方賣場內所有與______有關的標識。

十、法律責任

1.在合同的履行中,甲方違約,將雙倍返還乙方的保證金,乙方違約,甲方將不再返還乙方保證金,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2.在合作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提請仲裁或報請簽約地有關部門裁決。

十一、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十二、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特許合同 篇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通過分部使加盟店獲得總部(_________公司)開發的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加盟店,並獲得分部給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 特許經營項目

分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特許經營項目為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製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品牌)為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並許可分部以分許可的形式發展加盟店。

第三條 特許經營關係

分部基於與總部簽署的《區域特許經營合同》,獲得總部的許可,在_________區域範圍內發展加盟商,許可其設立加盟店。

分部與加盟商基於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係是一種合作關係,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加盟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總部對分部與加盟商之間簽訂的本合同的審查,總部依據本合同對加盟店享有的權利,以及在實施本合同過程中對加盟店的管理與監督行為,並不表示總部與加盟商之間存在直接的特許經營合同關係,總部不是本合同的當事人。

在本合同中涉及的總部的特許經營權,除本合同有明確規定之外,均由分部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總部不對加盟商(加盟店)承擔任何義務與責任,加盟商不得依據本合同向總部主張權利。

在總部與分部之間的區域特許經營合同關係終止時,總部有權決定本合同繼續履行或終止。總部認為有必要時,可以臨時行使分部依據本合同享有的權利,加盟商(加盟店)應當直接向總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加盟店不是分部或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加盟店不得以分部或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分部或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分部和加盟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 加盟商與加盟店

第五條 加盟商

加盟商為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____歲至____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為_________;

(三)有____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加盟商為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註冊資本為____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淨資產為____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加盟特許合同 篇8

甲方:xxxx有限公司乙方:

第一條合同總則:

1、為了拓展xxxx家居銷售市場,甲方推出xxxx家居特許加盟計劃。

2、鑑於乙方申請,甲方根據加盟計劃,授予乙方(加盟店)特許經營權。

3、乙方自願申請加入xxxx家居專賣店的經營,接受甲方授予的單點特許經營權並願意成為xxxx家居連鎖加盟之成員。

4、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條合同的保證與申明

1、甲方確保根據雙方確認的訂貨單向乙方供貨,乙方保證僅從甲方購得用於展示及零售的甲方品牌的產品。

2、乙方嚴格執行甲方推行的xxxx家居特許加盟計劃,以利於xxxx家居業務的健康發展。乙方保證:按甲方規定的經營模式經營,按甲方規定的服務質量標準向顧客提供服務。

第三條特許加盟的區域、許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中甲方對乙方的特許授權區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特許經營權許可期限與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年。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本合同的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本合同有效期壹年。

第四條特許經營權許可的內容、範圍

1、甲方特許乙方於合同期限內在甲方認可的加盟店使用有甲方獨立使用的“xxxxxx家居”註冊商標,乙方以xxxx家居的經營方式和風格經營xxxx家居系列產品。

2、乙方獲得上述特許經營權許可,須按甲方要求經營管理,不得超越許可範圍和許可期限,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項權利轉讓。

第五條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

1、為促進乙方業務發展,降低乙方經營成本,甲方收取乙方加盟費10000元(不予退還),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30000元(合同期滿給予退還)。

2、乙方於簽訂本合同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加盟費及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共計(40000元)和首期進貨款(160000元)共計200000元人民幣(含加盟費及保證金)。本合同從乙方向甲方付清規定的加盟費及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和首期進貨款之日起生效。

第六條專賣店地址

1、甲方特許乙方___________先生/女士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區域內開設xxxx家居加盟店,加盟店的具體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自開店一月內將店面裝修好的圖片(2張)及營業執照複印件交甲方存檔。

2、甲方承諾不在乙方開設的xxxx家居加盟店同一區域範圍內(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區片或以一定直徑範圍劃分)自己或允許第三者經營其他xxxx家居加盟店,並承諾不向同一區域範圍內的其它經營者供應xxxx家居產品(如不能達到甲方的銷售要求甲方有權按第十一條第四項執行)。

3、因地理環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變更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加盟店地點時,須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甲方書面批准後才能變更。

第七條追加建店乙方需要在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的店址外新建xxxx家居加盟店,必須經甲方同意,並與甲方另外簽訂以該新加盟店為對象的xxxx家居連鎖加盟合同。

第八條商品的進貨和發貨

1、加盟合同簽訂後,乙方預付20萬元首期進貨款(含10000元加盟費和30000元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一併匯入甲方帳户,此後進貨貨款以首期進貨款抵扣。

2、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商品按統一供貨價結算,特供商品或促銷活動商品折扣另行制訂。

3、甲方每次發貨必須提供發貨清單,發貨清單裝入商品箱內,乙方憑發貨清單驗貨,如有差異(多發或少發),應在收貨兩天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甲方視乙方如數收到和接受發貨清單上新到的商品。

4、甲方和乙方對每次收發貨情況單獨記帳,每月對帳一次。

5、甲方通過普通貨運、特快專遞等方式向乙方發送貨物,乙方可根據自己需要選擇發貨方式,發送貨物的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退換貨

1、退換貨是指乙方將有質量問題的商品退回甲方,以退回貨物的進貨價款按一定比例折抵貨款換購新貨。退換貨只限於商品調換,不涉及現金支付。

2、乙方收到貨物有商品質量問題的,應及時提供質量問題照片,告知甲方。並在收到貨物三天內(以收貨簽收或通知取件時間為準)向甲方提出退貨申請,並在收到貨物五天內將貨物發還甲方,由甲方負責全額退貨,但屬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為殘次商品,甲方不予退換,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返利政策

1、加盟店在達到規定進貨額後將獲得年終返利獎勵:(均不含首批進貨額)累計進貨額達到100萬元獲得年終1%的返利獎勵;累計進貨額達到200萬元獲得年終2%的返利獎勵累計進貨額達到300萬元獲得年終4%的返利獎勵。第十一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1、確保特許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包括不限於在乙方正常經營時間內視察乙方的設施與經營情況,審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現及商店整體形象和服務質量)。差旅費由甲方自付。

2、乙方違反連鎖加盟合同規定,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加盟合同,有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穩定、豐富、高品質的供貨支持,並在開店設計、貨品定位、進貨選擇、新款推進、推廣促銷以及客户資源等各方面給予乙方有效的建議和實際的支持。

4、加盟商在半年內銷售業績無明顯起色,甲方有權取消其加盟資格,返還授權使用保證金30000元,甲方收取乙方的加盟費10000元不予退還。加盟商在半年內每月平均銷售不足10萬元,甲方有權將在乙方所在區域的一定距離範圍內開設第二家加盟店銷售xxxx家居產品。

第十一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以“xxxx家居”品牌標識和甲方提供的店面門頭的標準樣式進行店面裝修和陳設。

2、乙方須具備一定的銷售和售後服務經驗,銷售人員必需有能夠把手工產品的製作特點,強調轉達給顧客的能力。

3、乙方必須完全銷售甲方供貨商品,如需要銷售其他補充商品,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審批同意(否則屬於違反雙方協議)。

4、乙方欲作有關“xxxx家居”的產品、商標對外廣告時,要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審批同意,並使得用獲甲方同意的資料。

5、乙方有權享受甲方優先供貨的權利。6、乙方要求甲方到其專賣店指導工作,甲方機票及其它差旅費用由乙方支付(酒店三星級標準)。

第十二條商標的現有權和使用權

1、所有帶有表示“xxxx家居”標記均屬甲方所有,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註冊甲方或與甲方有關企業的任何標誌,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標記於本合同之外的任何交易。

2、乙方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除應按規定承擔違反責任外,還應賠償甲方因乙方違約遭受一切的損失。

3、所有帶有“xxxx家居”商標的商品及物品均需從甲方進貨,在加盟店使用時,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承認。

4、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專櫃內使用xxxx家居商標。

第十三條合同解除及終止

1、本合同期滿時,雙方未達成一致協議,則本合同期滿自動終止。

2、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單方提前解除本合同。1)乙方仿冒,濫用xxxx家居商標。2)乙方因違法經營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整頓或吊銷營業執照或經營所需的其他證明時。3)乙方違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破壞加盟體系。4)乙方未與甲方協商,不再履行約定的合作義務,單方面推出加盟。

3、如因乙方有本條第2項所列行為而導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甲方將不再退還乙方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並保留繼續追討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4、本合同有效期內,如乙方因經營原因或其它不可抗力停止經營,可向甲方提出提前終止合同申請。經雙方一致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則本合同可依該協議提前終止。

5、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xxxx家居商標。

6、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無違反本合同的行為,甲方在本合同期滿後退還乙方品牌使用保證金,即人幣xxxxx元。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1、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事件的發生,包括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政府行為、意外事件、勞工問題,致使乙方無法取得產品,並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之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之另一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

2、因發生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情況,含甲方無法履行合同時,甲方可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即時終止合同。

3、如因第十三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的原因終止合同,甲方給予乙方之所有優惠即時取消雙方互不追究責任,但乙方仍須在合同終止一個月內,自行承擔費用拆除所有xxxx家居連鎖店所有標識,否則視同違約及侵犯。第十六條適用法律本合同之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制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諸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六條保密條款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內對甲方提供乙方的商業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甲方公佈,乙方對公開部分則不在承擔保密義務。

第十七條通知任何書面通知按本合同中的所述雙方的公司地址或圖文傳真送達通知人後,即視為送達。

第十八條附則以上條款未盡事宜有雙方協商解決,另外議定的補充合同條款經雙方簽訂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被視為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雙方茲承認簽署本合同,並已閲讀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條款包含之規定,並同意受其約束。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從乙方向甲方繳納全額品牌授權使用保證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xxxx有限公司

乙方: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時間:

時間:

加盟特許合同 篇9

甲方(加盟總部):_________事務所

乙方(加盟者):_________

為了發揮_________國家註冊商標的品牌效益,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原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多方論證,共同達成以下合同條款,望甲乙雙方嚴格履行本合同條款.

第一條 甲方授予乙方特許加盟期為三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 特許加盟相關費用

1、特許加盟金: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整,本合同雙方簽定時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納。

2、管理服務費:乙方每月十日前向甲方繳納管理服務費_________元。(根據地域差異每月管理服務費在_________元上下浮動)

第三條 特許加盟使用權範圍

1、特許加盟分支機構設在_________,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總部在特許加盟地域市內另外設立特許加盟分支機構不得超過_________家,特許加盟經營單位。

3、追加特許加盟分支機構,特許加盟者除第三條,第1款的特許加盟分支機構外,還要新建另外特許加盟分支機構時,必須與總部另簽訂特許加盟合同,同時另支付加盟金。

4、特許加盟分支機構辦公地址變更,因地理環境變化和其它原因,特許加盟者希望變更在第三條第1款規定區域內的特許加盟分支機構時,必須向總部提出變更地址申請。

第四條 特許加盟者特權

1、以_________品牌對外廣告宣傳,促銷,及其它宣傳活動。

3、免費享有_________總部所屬各網站業務推廣宣傳,在網站內註明特許加盟者的辦公地址,電話,郵箱。

4、特許加盟者具有獨立經營為主,總部監督指導為附的原則,開展工作。

5、特許加盟者可以適時地得到經營所必須信息情報資料。

6、特許加盟者及從業人員可以接受總部崗前培訓。

第五條 特許加盟總部經營指導及幫助

1、為使特許加盟者能良好經營,在開業前,總部免費向特許加盟者傳授必需的業務知識和經營技術。

2、特許加盟分支機構開業前後一個月,作為營運入軌期,總部根據加盟者的需要是否派員進行開業和業務指導,指導期起超過十天的按每天_________元計費。

3、總部每年向特許加盟分支機構派遣技術人員進行巡迴指導。

4、總部根據教育計劃隨時培訓,教育加盟分支機構的員工。

5、總部依照加盟者的需求,協助採購必要器材。

6、總部協助加盟者調取相關信息情報資料和檔案資料。

第六條 特許加盟服務質量管理

1、為維護特許加盟分支機構的服務質量的統一性,提高明_________品牌形象,特許加盟者的經營服務必須遵守總部提供的經營手冊開展工作。

2、總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對特許加盟分支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巡查工作,總部根據經營狀況進行培訓指導。

第七條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出具相關法律文件和證照,由乙方負責辦理工商,税務等手續,其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_________%。

2、甲方提供總部各類業務的合同文本和經營管理制度。

3、乙方在經營中出現疑難業務,如需甲方派員技術支持,甲方應給予支持幫助,其開支費用甲乙雙方協商辦理。

4、甲方無償為乙方在總部所屬網站宣傳推廣,擴大乙方知名效應。

5、甲方總部所受理乙方地域的業務,甲方必須移交乙方辦理,收入乙方所有,甲方可以收取適當業務提成,具體比例甲乙雙方協商辦理。

6、甲方每年提供證照年檢相關手續,乙方負責年檢工作並支付其費用。

第八條 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依照本合同規定繳納管理服務費和合同規定的相關費用。

2、乙方擔任特許加盟分支機構經理,承擔本單位經營活動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義務,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出現一切債務債權,均由乙方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3、乙方所有經營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4、乙方應服從甲方總部業務指導監督檢查。

第九條 保密義務

1、除法律規定必須公開的以外,總部不得向第三方展示特許加盟者各類資料和有損於特許加盟者的情報。

2、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總部技術祕密和其它內部情報。

3、乙方不得損害總部和其它特許加盟分支機構的聲譽,信譽,不得妨礙總部和其它分支機構的業務。

第十條 合同延續條件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無違規經營,未給甲方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失,甲方優先考慮續簽特許加盟合同,加盟者必須在合同期滿前二個月,向總部提出申請,總部同意後,可以適當減少加盟費給予獎勵。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終止

1、特許加盟者拖欠需交總部管理服務費。

2、特許加盟分支機構違反法律,法規受到查封、審查。

第十二條 遇不可抗力的免責條款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對方承諾負擔因天災人禍、行政機關的強制政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履行本合同,違約者按本合同實際金額的_________%處以罰責。

第十四條 協商解決

1、對本合同規定的及未定的事項如有疑問,由甲乙雙方本着發展事業的願望,坦誠地協商解決。不可協調者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籤於_________。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

第十五條 本合同簽定具法律效力,望甲乙雙方嚴格履行本合同規定條款執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授權簽約人:_________ 授權簽約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加盟特許合同 篇10

這是一份餐飲業特許經營合同樣本。樣本開頭部分的內容是關於一些基本事實的陳述,包括特許人與受許人雙方的基本情況、簽約時間和地點、受許人向特許人作出的總體承諾等等。當然,不同的合同會有不同的風格,為了強調爭議的解決方式,該樣本便將爭議解決的總體原則也置於基本事實的陳述部分中。樣本的正文部分是協議約定,共有二十條。

1、第一條是關於首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的約定。首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又具體分為標準費、受許人增開餐館的折扣費用、延期費、附屬店面費、老受許人與新受許人另開新店的增加費、轉讓費等。

2、第二條是關於合同存續期間須定期交納的特許權使用費的約定。定期交納的特許權使用費一般確定為銷售額的某一百分比。

3、第三條是關於特許人授予受許人某些權利的約定。如使用特許人的管理系統和操作手冊的權利、對特許人管理系統中改良技術和操作方面信息的使用權、對於特許人的品牌作有限地與餐館有關的其他使用。

4、第四條是關於特許人為受許人提供某些支持(如培訓、諮詢、協助與指導等)的約定。

5、第五條約定受許人的各項義務。共15款,各款內容如下:

第1款約定經營場所的租賃事宜。經營場所既可以由特許人向出租人租賃後再轉租給受許人,也可以由受許人直接從出租人處租賃。如採用前一種方式,則受許人對於經營場所的使用僅與特許人發生權利義務關係,而與房主無關,在受許人嚴格履行轉租合同的情況下,如果房主與特許人發生任何因租賃合同而產生的糾紛致使受許人遭受損失,受許人可向特許人要求賠償;而如果採用後一種方式,則受許人對於經營場所的使用僅與房主發生權利義務關係,如果受許人違反租賃合同招致房主的起訴涉及特許人的品牌而使特許人遭受損失,則特許人可向受許人要求相應的賠償。

第2款約定受許人的經營活動應當始終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所有必要的手續並承擔費用;遵守操作手冊要求和建議的規格、標準和步驟,並隨操作手冊的更新和改進而作適時調整和修改,符合特許人的質量控制標準;不得透露或允許他人複製操作手冊的內容。

第3款約定受許人自行承擔經營活動產生的一切税費,以及按特許人的要求投保一些保險項目。

第4款約定受許人不得在合同關係存續期間直接或間接地從事其他任何相同或相類似的經營活動,以及違反此項規定時應支付的賠償金額。

第5款約定定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的支付方式。

第6款約定受許人應當按約定時間向特許人報告銷售情況,並按規定的方式在受許人的系統中記錄銷售和經營情況。

第7款約定特許人有權在無需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即可到受許人的經營場所檢查受許人的經營狀況並檢查、審核複印受許人的各種記錄。

第8款約定對於受許人低報銷售額的懲罰性措施。

第9款約定廣告費的支付方式。

廣告費在特許經營中並非一個簡單的問題。不管是特許人還是受許人都不願意承擔廣告投資可能存在的風險。如果讓特許人獨自承擔廣告費,而受許人眾多,是否每個受許人都能保質保量地提供服務而不影響廣告宣傳還很難説,況且廣告費數額十分巨大,讓特許人獨自承擔勢必存在困難;而如果讓受許人來承擔廣告費,宣傳的是特許人的品牌,付出的是自己的投資,能否起到促銷的效果、獲得回報還很難説,有時甚至還會因特許人自己品牌的價值不高而使得廣告投資成為一種浪費,因此如果讓受許人承擔廣告費,他們也會心存疑慮。

本合同中所採用的一個兩全之計就是由特許人和受許人約定設立一個廣告基金帳户,受許人從每週的銷售額中提取約定的比例作為廣告費匯至廣告基金帳户上,至於具體的廣告方式則由特許人根據廣告基金帳户上的數額與廣告商協商而定。這樣一來,特許人和受許人都不必事先準備大量資金用於廣告宣傳,而且受許人對於廣告費的支付也採取了一種不需要本錢也不承擔風險的方式。如果受許人的經營狀況好,則付出的廣告費相應的就多,反之則少。不過採取這種方式的問題是,如果特許人將廣告基金帳户上的部分甚至全部資金挪作它用的話,就等於是間接的提高了受許人的定期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無疑又會侵害受許人的利益。為解決這一問題,受許人可以與特許人在合同中約定對於廣告基金帳户的財務監督管理制度,一旦特許人違反這一制度,受許人有權中止支付廣告基金,特許人還應當向受許人返還廣告基金帳户上未用於廣告宣傳的資金。

特許加盟合同樣本,

第10款約定受許人不得將特許人的`品牌標誌與“出售”字樣一起使用。該款約定看上去似乎無關緊要,但事實上並非如此。如果消費者誤認為特許人所擁有的品牌是因為經營狀況不佳而不得已予以出售,必然影響到特許人的商譽,從而給特許人的無形資產造成損失。

第11款()約定受許人的所有付款都必須及時。這樣規定是為了避免受許人因欠款而陷入債務糾紛或因欠税行為受到處罰從而損害特許人的商譽。

第12款是關於受許人應當按照合同及操作手冊中的規定來進行經營管理的約定。

第13款約定受許人應當僅為經營餐館的目的使用特許人的品牌,而不得為其他任何與經營餐館無關的目的使用特許人品

牌。

6、第六條是關於經營場所變更的約定。主要是要求受許人在變更經營場所之前應當徵得特許人的同意。

7、第七條是關於合同期限以及期限屆滿之前合同延期的約定。

8、第八條是關於合同終止的情形及保守商業祕密的約定。

共6款,內容分別規定如下:

第1款與第2款都是具體約定特許人有權終止合同的各種情形(例如受許人不辦理經營活動所需的各種手續、低報銷售額、拖欠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等等)。

第3款約定在合同終止或屆滿以後,受許人不得在其餐館中繼續保留特許人的品牌特徵,也不得繼續使用特許人所有的經營管理系統。

第4款約定在合同終止或屆滿以後1年內,或者在受許人轉讓合同權利義務後的1年內,受許人在一定區域內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特許人的其他餐館的經營活動。

第5款約定受許人應當保守特許人的商業祕密,並對某些不屬於商業祕密的具體信息進行保密。

第6款約定在合同終止或屆滿以後,受許人在合同關係存續期間因經營目的而使用的通訊號碼、聯絡地址、網址、域名等等均應歸特許人所有。

9、第九條是關於受許人轉讓合同權利的約定。

受許人轉讓合同權利,應當徵得特許人的同意。對於擁有高價值品牌的特許人來説,之所以當初願意將特許經營權授予受許人,大都是對受許人的資質經過了審查與考慮的,他們不會僅僅為了獲得一筆短期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就輕易地將自己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他人使用,因為一旦不合格的受許人因經營管理不善而給廣大消費者留下不好的印象,則特許人所遭受的無形資產損失是難以估計的。因此,特許人往往會事先與受許人就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作出約定,如約定受許人必須將合同權利義務轉讓給符合資質要求並能夠立即代替自己經營管理餐館的人,或者是受許人應當要求受讓人必須參加特許人的培訓並經特許人評價同意後才能受讓合同權利義務。

但是,有一種情形值得注意:那就是如果在合同期限以內,作為受許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突發精神病,應當如何處理?實踐中,特許人並不願意將上述情形約定為合同終止的情形,因為連鎖店數量的減少在某種程度上會對特許人的商譽產生不良影響。從理論上説,如果受許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直接繼承其權利義務;如果是突發精神病,則為了保護受許人本人的權益起見,其監護人應當享有承繼合同權利義務的優先權。但是,特許人無疑會擔心受許人的繼承人或監護人能否勝任經營活動,為此,可以由特許人與受許人事先在合同中約定只要受許人的繼承人或監護人表示不放棄承繼合同權利義務,特許人就應當對其提供指導與培訓,所需費用由雙方按比例分攤。

10、第十條是關於解決爭議的詳細約定。

解決爭議的方式有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在特許經營合同中,特許人比較傾向於將協商、調解和仲裁約定為解決爭議的方式,而不願選擇訴訟。因為許多特許人都擁有知名的品牌,在社會上影響較大,其一舉一動很容易被人們宣傳。如果發生訴訟,特別是多個受許人聯合起訴特許人,不管具體的案情如何,必然引起人們關注。如果在法院未判決之前就造成誤傳,就有可能會給一部分公眾或多或少留下不良印象。而在協商、調解和仲裁這三種方式當中,特許人又比較強調通過協商和調解來解決爭議,因為特許人是基於格式文本與受許人協商一致後簽訂特許經營合同的,如果是個別受許人違約倒也罷了,只需特許人單獨與該受許人解決即可,但如果是因特許人違反某一條款而被多個受許人提起仲裁,特許人就極容易陷入困境。不過,特許人如果過於強調協商或調解,有時候又容易使受許人要求過高而保持強硬態度。因此,既然不願意選擇訴訟,那麼仲裁條款在特許經營合同中就是必不可少的條款,只有有效的仲裁條款才能從根本上排除進入訴訟程序的可能性。 仲裁地點的選擇對誰有利不可一概而論。例如,某一特許經營合同中,特許人是外國人,受許人是中國人,如果選擇在特許人所在地仲裁,則在特許人違約時,受許人難究其責,從而處於不利地位;但在受許人違約時,即使特許人在其本國提起仲裁併作出受許人缺席的裁決,就目前的現實情況看來,在執行時也會困難重重,因而又對特許人不利。那麼選擇在受許人所在地進行仲裁呢?其實,這也得視特許人是否常駐受許人所在地而定,不過,只要特許人是知名的連鎖企業集團,大都會在其受許人所在地設立辦事機構。這樣一來,解決起爭議來就方便多了。

11、第十一條是關於合同條款獨立效力、通知、遲延付款等方面的約定。

12、第十二條是關於合同文字及文本的約定。

13、第十三條是關於適用法律的約定。關於特許經營合同的法律適用問題,如果雙方均為同一國籍,則適用該國的法律比較合適。對於不同國籍的當事人該如何適用法律的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選擇處理合同爭議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那麼既然我國目前尚無關於涉外特許經營的專門規定,所適用的法律當然也就可以由當事人約定選擇了。

14、第十四條是關於受許人不得與他人另行訂立特許經營合同的約定。

15、第十五條是關於在餐館的經營過程中應當使用特許人所使用的語言進行交流的約定。特許經營中的許多具體經營活動諸如帳目往來、銷售記錄、培訓項目、經營狀況報告、通知等等既有受許人的參與,也有特許人的參與。例如,特許人的母語為英語時,特許人可能不願意為眾多的受許人承擔高額的翻譯費用,於是就會要求當受許人不能用英語進行交流時,應當自行承擔翻譯費用。

16、第十六條是關於受許人確認特許人的任何員工、代理人、代表、附屬機構等未向受許人作任何陳述。

17、第十七條是關於受許人承諾未曾向特許人的任何員工、代理人、代表、附屬機構等提出過任何索賠主張。

18、第十八條是關於特許人與受許人對於各自的偶然損失(例如因不可抗力而遭受的損失、因餐館的起鬨、鬥毆或搶劫而遭受的損失等)互不負責賠償的約定。

一般來説,偶然損失無非就是發生在受許人的經營場所,而一旦受許人的經營場所發生偶然損失,例如火災或人為的破壞,則會令消費者對經營場所產生恐懼感,但有時候特許人的品牌難免也會被人與經營場所發生的事件聯繫在一起來看待,因此對特許人也同樣不利。

19、第十九條是關於受許人承諾理解並遵守合同的約定。

20、第二十條是關於受許人承諾不作其他牽涉到本合同及其附件的陳述的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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