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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密協議15篇

公司保密協議15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協議的重要性,簽訂協議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大家知道協議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保密協議,歡迎閲讀與收藏。

公司保密協議15篇

公司保密協議1

甲方:(用人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通訊地址:

乙方:(勞動者)身份證號:

由於乙方在公司關鍵部門工作,因工作需要,接觸到甲方的商業和管理上祕密,為明確乙方在任職期間和離職後一段合理期限內有關的保密事項,雙方就下列條款達成一致:

風險提示:

用人單位有權採取措施保護商業祕密,但在訂立保密協議時應注意不能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利勞動者有擇業的自由,但在行使權利時同樣不得損害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保密協議跟其它協議一樣,首先必須遵循公平、平等原則,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則該協議無效。

第一條 商業祕密的內容本協議提及的商業祕密包括技術祕密和經營祕密,其中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工作進度、技術方案、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經營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户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法律事務信息、人力資源信息等等。

第二條 保密規章和制度乙方在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遇到甲方保密規章、制度中未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的方面時,乙方應本着謹慎、負責的態度,採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

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

第三條 保密責任除履行職務需要之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傳播、公佈、發表、傳授、轉讓、交換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

第三方(包括無權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屬於

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第四條 保密期限風險提示:

很多企業通常約定保密期限為任職期間及離職後2至________年,這樣的約定會給員工造成誤解即離職後過了2至________年後,可公開或使用商業祕密了,這樣的約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業____區別約定,對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應約定保密期限做為直至該保密信息通過正常途徑進入公知領域為止,而不做具體的年限約定;對於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約定________年或________年保密期限。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對本協議

第一條所述的商業祕密採取適當的保密措施並告知乙方時開始,到該商業祕密由甲方公開時止。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乙方離職之後(自離職之日起)仍應當保守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

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承擔同在甲方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自離職之日起________年內不得從事相同職業的工作。

第五條 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除了員工違反培訓服務期約定或違反競業限制義務兩種情形之外,企業不得與員工約定由員工承擔違約金的條款。因此,保密協議中不得約定員工泄露企業商業祕密時應當支付違約金,只能要求員工賠償由此給企業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約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任職期間接受甲方的罰款、降薪或辭退等處罰;如已離職,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

(2)如果因為乙方前款所稱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賠償甲方損失的責任;

(3)因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祕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通過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法律責任。

第六條 其它事項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協議的規定為準。本協議的修改必須採用書面形式。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年____月____日

公司保密協議2

甲方:

註冊地址:

郵編: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乙方:

註冊地址:

郵編: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鑑於:

乙方因為與甲方就____項目全國招商一事,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

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保密協議。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經詳細審閲過協議的內容,並完成了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一條保密的內容和範圍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商業祕密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技術信息:

2.經營信息:

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第二條乙方的保密義務

對第一條所稱的商業祕密,乙方承擔以下保密義務:

1.不得打探與本項目或本身業務無關的商業祕密;

2.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3.不得允許(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處理甲方商業祕密的行為皆屬於“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

4.如發現商業祕密被泄露或者自己過失泄露商業祕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企業報告。

第三條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對本協議第一條所述的商業祕密採取適當的保密措施並告知乙方時開始,到該商業祕密公開時止。

乙方是否在運作本項目,不影響保密義務的承擔。

第四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約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第二條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元;

(2)如果因為乙方前面條款所稱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如已經支付違約金的,應當予以扣除);

(3)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①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權行為導致甲方的產品銷售數量下降,其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產品利潤所得之積;

②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計算方法是:乙方從每件與違約行為直接關聯的產品獲得的利潤乘以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所得之積;或者以不低於甲方商業祕密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為損失賠償額;

③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4)因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祕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1.和解

合同當事人可以就爭議自行和解,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經雙方簽字並蓋章後作為合同補充文件,雙方均應遵照執行。

2.調解

合同當事人可以就爭議請求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行業協會或者其他第三方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經雙方簽字並蓋章後作為合同補充文件,雙方均應遵照執行。

3.爭議評審

當事人是否同意將爭議提交爭議評審小組決定:

合同當事人約定採取爭議評審方式解決爭議以及評審規則,並按下列約定執行:

(1)爭議評審小組的確定

合同當事人可以共同選擇一名或三名爭議評審員,組成爭議評審小組。

合同當事人應當自合同簽訂後天內,或者爭議發生後天內,選定爭議評審員。

選擇一名爭議評審員的,由合同當事人共同確定;選擇三名爭議評審員的,各自選定一名,第三名成員為首席爭議評審員,由合同當事人共同確定或由合同當事人委託已選定的爭議評審員共同確定,或由約定的評審機構指定第三名首席爭議評審員。

評審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和乙方各承擔一半。

(1)爭議評審小組的.決定

合同當事人可在任何時間將與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共同提請爭議評審小組進行評審。

爭議評審小組應秉持客觀、公正原則,充分聽取合同當事人的意見,依據相關法律、技術標準、行業慣例等,自收到爭議評審申請報告後天內做出書面決定,並説明理由。

(3)爭議評審小組決定的效力

爭議評審小組做出的書面決定經合同當事人簽字確認後,對雙方具有約束力,雙方應遵照執行。

任何一方當事人不接受爭議評審小組決定或不履行爭議評審小組決定的,雙方可選擇採用其他爭議解決方式。

4.仲裁或訴訟

因合同及合同有關事項產生的爭議,若上述爭議解決方法均無法達成共識,則合同當事人約定以下第種方式解決爭議: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5.爭議解決條款效力

合同有關爭議解決的條款獨立存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無效或者被撤銷均不影響其效力。

6.法律適用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按其進行解釋。

第六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確認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不可預見,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和社會性突發事件,如地震、海嘯、瘟疫、戰爭和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其他情形。

不可抗力發生後,甲方和乙方應收集證明不可抗力發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證據,並及時認真統計所造成的損失。

合同當事人對是否屬於不可抗力或其損失發生爭議時,按爭議條款的約定處理。

2.不可抗力的通知

合同一方當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義務受到阻礙時,應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當事人,書面説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礙的詳細情況,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必要的證明。

不可抗力持續發生的,合同一方當事人應及時向合同另一方當事人提交中間報告,説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況,並於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天內提交最終報告及有關資料。

3.不可抗力後果的承擔

不可抗力引起的後果及造成的損失由合同當事人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各自承擔。

不可抗力發生前合同的履行不能因不可抗力而免責。

不可抗力發生後,合同當事人均應採取措施儘量避免和減少損失的擴大,任何一方當事人沒有采取有效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應對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義務,在遲延履行期間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七條合同的解釋

1.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並予以説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的內容均充分理解並經協商達成一致同意。

2.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八條通知和送達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等,均應按照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傳真、電子郵件以郵寄或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電子郵件應當書面通知對方,否則發至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訊地址或者傳真、電子郵件系統的通知、文件、資料均視為有效送達。

2.以郵寄方式送達的,另一方簽收之日視為送達;簽收之日不明確的,以信件寄出或者投郵之日起算____日視為送達。

通過傳真、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的,通知、文件、資料等數據電文進入另一方系統之時視為送達;通知、文件、資料等數據電文進入另一方系統之時不明確的,以傳真、電子郵件發出後的第____日視為送達。

第九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的,均屬無效。

第十條協議的效力和變更

1.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3.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4.本合同及其補充合同內空白區域內手寫文字與打印文字效力相同。

5.本合同—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各方當事人各執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公司保密協議3

本協議書由以下雙方於年月日簽署並生效。

甲方:(接受方):

註冊地址:法定代表人:

項目聯繫人:通訊地址:

電話:傳真:電子信箱

乙方(提供方,設計師或設計公司):

註冊地址:法定代表人:

項目聯繫人:通訊地址:

電話:傳真:電子信箱:

鑑於

乙方擁有創意設計、概念、構思以及乙方認為應該保密的信息,由於需要將這些信息商業化並應用於相應委託項目,乙方將這些非公開的、保密的、專業的信息以書面或電子文件形式提供給甲方審閲,甲方接受這些信息並承諾履行保密義務;雙方願以本協議規定對本協議項下的保密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為此 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定義

保密信息: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屬於乙方所有或專有的在信息載體上明確標示“保密”的材料和信息。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於:創意方案、設計圖紙、策劃文稿、技術資料、價格、成本等非公開的、保密的或專業的信息和數據。

第二條本次提供的信息和計劃提供的信息

本次提供的信息包括以下內容:

1.

2.

3.

乙方計劃向甲方提供的信息內容和日期

年月日提交

年月日提交

第三條雙方之間的所有聯絡均可通過項目聯繫人進行,項目聯繫人承擔以下責任:

1.;

2.;

3.。

任何一方如更改項目聯繫人、地址或其他聯繫方式,應提前7天通知另一方。

第四條甲乙任何一方在本協議約定的交付時間內,按照對方提供的地址,以特快專遞、掛號信件或電子郵件送達創意信息或交付設計方案之後,接收方應在本協議約定的.交付時間起三十天內給予回覆,接收方如不回覆則表示默認收到。

第五條甲方在接受保密信息後,必須承擔以下義務:

1.對保密信息謹慎、妥善持有,並嚴格保密,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甲方僅可為雙方合作之必需,將保密信息披露給其指定的第三方公司,並且第三方公司應首先以書面形式承諾保守該保密信息;

3.甲方僅可為雙方合作業務之必需,將保密信息披露給其直接或間接參與合作事項的管理人員、職員、顧問和其他有關人員,但應保證該類有關人員對保密信息嚴格保密;

4.若甲方或有關人員違反本協議的保密義務,甲方須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乙方向甲方披露保密信息並不構成乙方向甲方轉讓或授予甲方享有乙方對其祕密信息或其他知識產權擁有的利益。

 第七條本協議接受中國法律管轄並按中國法律解釋。對因本協議項下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如無法通過協商解決,則應申請仲裁解決。

 第八條本保密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之日起生效,且在雙方合作期間和合作結束完成之後兩年內持續有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公司保密協議4

  甲方: 公司

  乙方:

  乙方作為甲方或甲方的全資子公司、合作公司和關聯公司(以下統稱“甲方公司”)的員工,就保守甲方公司商業祕密事宜,自願與甲方簽訂本保密協議。

  第一條 乙方保密的內容和範圍

  1、甲方公司“商業祕密”是指:甲方公司未曾發表、未曾公開的、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能為甲方公司帶來現實的或潛在的經濟利益或競爭優勢,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公司採取保密措施,只限特定範圍內人員知悉的信息。

  2、乙方對甲方公司“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其內容和範圍包括並不限於: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

  經營信息:反映或描述甲方公司生產經營狀況、經營決策、經營規劃、經營戰略、開發計劃、研究報告、價格資料、財務信息、財務報表、資本運作、營銷策略、客户信息、貨源情報、招投標標底及標書、合同等。

  技術信息:甲方公司掌握、使用或擁有的設計、程序、配方、技術方案、生產工藝、製作方法、技術指標、技術報告、檢測報告、技術文檔、設計圖紙等。

  管理信息:甲方公司所使用的管理訣竅、管理規劃、管理策略、管理方法、商業模式等。

  電腦系統信息:甲方公司電腦系統所存儲、使用的電腦軟件、電腦軟件處理流程和結構設計、電腦程序代碼、電腦數據庫、電腦文檔、電腦數據、電腦系統登錄帳號、密碼、操作方法,以及其他以電子形式存儲於電腦上的信息。

  (2)甲方公司保密管理規定及其它規章制度規定的保密信息。

  (3)乙方在甲方公司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完成的發明創造、作品、策劃、創意、軟件、編程、數據庫等。

  (4)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甲方公司對其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屬於第三方的商業祕密。

  (5)其它保密信息:

  3、甲方公司“商業祕密”的記載形式不受任何載體所限,包括但不限於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函、傳真、磁帶、磁盤、電腦、硬盤、儀器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載體,或通過口頭等視聽形式傳遞。

  第二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

  1、乙方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維護甲方公司商業祕密,履行保密職責。

  2、乙方不得披露、泄露、告知、公佈、發佈、傳播、出版、轉讓、處分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甲方公司規章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公司其它職員)知悉甲方公司的商業祕密;

  3、乙方不得竊取、刺探與本職工作或者本身業務無關的甲方公司商業祕密;

  4、乙方履行職務的需要時可使用甲方公司的商業祕密信息,但不得未經甲方公司許可、授權擅自複製、拷貝、轉發、傳輸等。乙方在履行職務之外不得使用甲方公司的商業祕密信息;

  5、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甲方公司商業祕密信息,無論其記錄的載體屬甲方提供或乙方自備,乙方均負保密責任;

  6、無論是否在甲方公司辦公場所內,乙方對其所持有或保管的甲方公司商業祕密信息均負保密責任;

  7、乙方不得允許或協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公司的商業祕密;

公司保密協議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就公司客户資料保密協議如下:

1.商業保密

甲方所有客户的資料(含地址、電話、傳真、聯繫人)及報價(含各種交易合同等)等任何信息;

甲方的銷售合同、銷售網絡、渠道。

其他:詳見附件。

2.保密承諾

乙方在任何時候任何場合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上述商業資料。(經公司同意的'除外)

乙方承諾在職期間,均不得將客户資料以任何方式供他人使用。更不得在外私自炒單。

乙方承諾在離職後的任何時候,均不得與公司任何客户發生任何交易往來。

乙方承諾,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在自營或與他人聯營或掛名經營中使用甲方任何客户資料。即便該客户主動找到乙方,乙方承諾仍應避嫌。

3.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一定經濟損失,應當支付 20 萬元的違約金;

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的,還應足額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泄露或自用上述商業祕密,構成犯罪的,甲方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絕不同情手軟。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日期:

責任編輯:米、小陽

公司保密協議6

甲方:XXXX商貿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的法律法規規定,鑑於乙方在甲方關鍵崗位任職且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職或離職以後保守甲方的經營信息之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本着自願、公平及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下列具體條款:

一、保密範圍:

1、甲方之經營信息、人力資源管理信息、財務信息等屬於保密範圍,具體包括但不限於如下:

1)經營信息:是指與公司經營範圍相關之經營活動當中所涉及的相關戰略規劃、目標任務、情報、計劃、方案、方法、程序、經營決策,包括:推銷計劃、促銷活動、進貨渠道、技術來源、銷售網絡、產品價格、供求狀況、產品開發計劃、產品市場定位、產品分銷途徑、產品區域分佈、客户名單、合作協議、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以及相關領域的經營數據等制度、流程、規則等內容。

2)人力資源管理信息:是指公司人力資源管理活動中所涉及的人力資源現狀分析、診斷及戰略規劃、計劃,定崗定編方案,人力資源費用預算(含人力資源費用與成本分析),員工的招聘、培訓動態、考核制度、薪資體系、檔案,相關人力資源合同、協議(含服務協議),人力資源異動統計數據分析與調整對策等,及相關人力資源政策、制度、管理手冊、流程、規則等內容。

3)財務信息:財務部的收款、存款、付款、現金流量等財務狀況,各項銷售費用、利潤數據、種類憑證、各項報表包括對外財務報表、內部管理報表、預決算報表等,及公司享受的税務政策;內部預算流程、操作手冊;財務制度等。

4)同時,在甲方生產和經營中,某一信息的泄露會造成下列後果之一的,也屬於甲方的商業祕密範圍:

A、影響公司發展的事項;

B、影響公司的穩定和安全的事項

C、使公司在商業競爭中處於被動或不利的事項

D、使公司經濟利益受到損害的事項;

E、影響公司對外交流和商業談判順利進行的事項;

F、影響公司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2、乙方確認,本合同所述之商業祕密具有信息性、實用性及價值性,且不為公眾所知悉,但並非指不為一切人所知悉,而是指只要在具有同一知識水平和專業知識,具有同樣興趣的公眾中保持其祕密性。

3、甲方的下列行為並不使商業祕密失去其祕密性。

1)甲方將其商業祕密告知參加使用這種祕密的人,或者認為能夠保守此祕密的人。

2)甲方以許可使用的方式向其職能人員或工作人員公開或使他人獲得這種祕密。

3)其他為了經營的需要而進行的類似情形的公開。

4)對於需要具體説明的經營信息等,可以由乙方另行向甲方確認。

二、保密資料交還:

1、乙方應於離職前返還全部屬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着甲方祕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2、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着甲方祕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光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3、若記錄着祕密住處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的所有權轉讓給甲方,甲方在乙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乙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但當記錄着祕密住處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祕密住處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甲方可以選擇將祕密信息複製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祕密信息消除的方式,然後返還乙方載體,此種情況甲方也無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4、乙方承諾,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得自行或交由第三人對上述資料以任何形式的載體進行復制或記錄,否則,視為乙方未能盡到交還保密資料的義務。

三、保密責任

1、鑑於乙方在甲方擔任過部門(主管、內勤、業務、財務、行政)涉及公司機密的職務,在離職後,乙方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盡善良管理人之責,採取任何必要及合理的措施,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祕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2、乙方承諾,自離職之日起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應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信息或經營信息,也不得允許使用、放任他人使用這些祕密信息,而無論乙方是否從中受益。

四、競業禁止

1、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間,決不直接地或者間接地從事同甲方業務具競爭性的業務,決不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決不對甲方競爭對手提供(無論直接地或者間接的)諮詢性、顧問性服務,決不聘用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為自己工作,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接受外辦聘用。

2、乙方不得直接或通過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職單位或者其他關聯企業,故意破壞或過失損害甲方與現有基礎產品提供商之合作關係。

3、乙方不得直接或通過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職單位或其關聯企業,掠奪甲方在乙方離職前已有客户,或勸説誘使其斷絕與甲方的關係。

4、乙方不得誘使甲方的其他員工與自己一同離職,或為個人或他人利益誘使甲方的其他員工離職。

5、關健崗位包括但不限於銷售、市場、財務、管理、經營等人員離職的,二年內禁止在同行業中以任何形式的就業

6、本條第1款中的關聯企業包括以下及相關類型:

1)與其他企業之間形成直接或間接控股、參股關係,或者同為第三人直接或間接控股、參股。

2)無控股、參股關係,但將其指揮支配的權力置於其他企業之下。

3)將盈利或其單個經營場所的盈利全部或部分與其他企業共享或轉移給其他企業。

4)與其他企業存在人事聯鎖關係,即向其他企業派出人員: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

5)與其他企業的業務佔據其業務總額的重要份額。

五、保密期

1、乙方在職期內;

2、乙方離職後至甲方宣佈相關保密內容解密或者祕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前,將承擔保密義務,但其中競業禁止期限為乙方離職之日起兩年,雖未從事競業但仍禁止在離職後兩年內泄露在職時掌握的甲方機密信息。

3、乙方認可,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根據崗位,每月根據不同崗位支付了崗位津貼50-100元,並將此項目每月所支付金額(詳見每月工資單該項目具體數額)作為乙方在職和離職後需要承擔保密義務的保密費,故在乙方離職時甲方不再另外支付保密費和競業禁止補償。

4、關鍵崗位人員辭職應遵守聘用補充協議有關辭職條款,應至少提前2個月,經理級人員辭職應提前3個月,甲方在同意乙方辭職後予以設置適當的脱密期。

5、本合同所稱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時間為準,乙方單方面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同樣視為離職;

6、乙方在離職後須遵守本協議,除非甲方同意放棄對乙方的其他競業禁止及相關責任。

六、違約責任

1、若乙方未交清保密資料、私自或委託他人保存任何保密資料複製、記錄載體,視為乙方違反本合同之保密資料交還義務。

2、若乙方任職的單位或關聯企業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則視乙方違反本合同之保密責任義務,除非乙方能證明乙方任職單位或關聯企業是通過其他合法途徑獲得的。

3、乙方已經瞭解、掌握全部管理規定,並自願遵守執行。如因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的任一情形的,均應:

1)立即停止其違約行為,並積極採取補救措施。

2)視情節輕重,乙方支付甲方按崗位津貼10倍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協議的義務,給甲方照造成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調查費用、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證費用等。

4)乙方利用甲方無形資產獲取的利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交付給甲方,並保留訴訟的權利。

七、蓄謀惡意損壞行為

鑑於乙方受聘用期間職位的特殊性,可能會掌握甲方更多、保密等級更高的商業祕密,乙方承諾:無論在甲方受聘用期間或者聘用結束(無論因何原因而結束)後,無論出自任何原因,乙方到工商、税務、勞動等相關單位進行所謂的投訴、舉報等發泄私憤的行為的,或利用在職期間掌握的供應商、客户、競爭對手資源,攻擊甲方、詆譭甲方、破壞甲方公司形象,均為蓄謀惡意損壞甲方名譽及利益的行為,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有乙方自行承擔。

八、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糾紛,雙方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由甲方經營所在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簽約雙方: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公司保密協議7

甲方:

乙方:

因甲乙雙方確定勞動關係,鑑於乙方在履行職務期間,會知悉、涉及甲方的技術和商業機密,為保障甲方的權益和企業的安全,明確乙方在任職期間和離職後,保守甲方的技術和商業祕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的內容與範圍:

本合同所稱商業祕密指:甲方所擁有的,不為公眾所知悉的,具有實用性,能為其帶來經濟利益並經其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它信息。

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技術圖紙、有關技術設計、加工工藝、技術研發、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客户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產銷策略、定價政策、財務資料、貨源情報、管理決竅、招標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等等;

其它信息:除上述兩方面信息外,甲方認為應該成為商業祕密的`信息。如:重大財務和債權、債務的信息。公司投資、合作資產重組的信息,公司的財務運作、資金週轉,税務等等,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保密制度:

第一條 嚴守祕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內外無關人員散佈、泄漏公司機密或涉及公司機密。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及無論何種原因離職,兩年內應當保守在甲方任職期間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義務。

第二條 不得向其他公司員工窺探、過問非本人工作職責內的公司機密。不得泄露、告知、轉讓或者其他方式讓第三方知悉公司的技術和商業祕密。

第三條 嚴格遵守文件(包括傳真、計算機盤片)登記和保密制度。祕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設施的文件櫃內,計算機中的祕密文件必須設置口令,並將口令報告給公司宋經理。不準帶機密文件到與工作無關的場所。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祕密事項和交接祕密文件。

第四條 嚴格遵守祕密文件、資料、檔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祕密文件、資料、檔案,須經宋經理批准。並按規定辦理借用登記手續。

第五條 祕密文件、資料不準私自翻印、複印、摘錄和外傳。因工作需要翻印、複製時,應按有關規定經宋經理批准後辦理。複製件應按照文件、資料的密級規定管理。

第六條 會議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傳播會議內容,特別是涉及人事、機構以及有爭議的問題。會議記錄(或錄音)要集中管理,未經宋經理批准不得外借。

第七條 簽約人員調職、離職時,必須將自己經管的祕密文件或其他東西,交至公司宋經理,切不可隨意移交給其他人員。

第八條 簽約保密協議的人員離開辦公室時,必須將文件放入抽屜和文件櫃中。

第九條 離職後到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的公司工作,(或者是同行業)兩年內不得泄露本公司的任何信息或者使用本公司的任何技術為第三方知悉、使用。

三,保密期限:

本協議簽訂日期為三年,從簽約之日算起。

四違約責任:

乙方有上述任何一款違約行為,乙方應該賠償甲方由此帶來的全部經濟損失,並且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勞動合同關係,乙方並應當一次性支付違約金-------元。甲方保留對乙方追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

本合同須由雙方簽字蓋章後協議生效,雙方確認並仔細閲讀本合同的法律含義。

甲方:XXXXX公司(簽名)乙方:(簽名)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公司保密協議8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常居住地及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關於禁止侵犯商業祕密行為的若干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訂立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保密義務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按確定的工作職責,向乙方開放其職責範圍內的技術及商業信息。

乙方同意為甲方利益盡最大的努力,不從事任何危害安全的行為,不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商業祕密或技術祕密的行為。

二、保密的範圍

乙方因工作信任關係獲得或交換所得的甲方在經營管理過程中,未向社會公開或只在一定範圍內公開的`任何信息、經驗、技術和資料,包括建設和經營計劃、重要會議內容、重要公文內容、招投標方案、技術方案、財務數據、營銷策略、用户信息、甲方技術、工程、經營、文書、人事檔案等一切有關甲方商業、技術及經營管理祕密的信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涉及通信保密和網絡安全的內容。

三、保密信息的使用

(一)乙方在服務於甲方期間:

1、保證不擅自發表、不泄漏有關甲方及其客户的任何祕密,不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信息,並盡最大努力確保資料不遺失、不缺損;

2、在甲方指示和業務範圍內,可以允許進行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交流,但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甲方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漏;不得為私人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甲方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對工作中所保管、接觸的有關甲方客户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不得以第三方的身份直接或間接參與同甲方競爭的行為。

(二)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結束在甲方的工作時,都應及時將所有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文件、記錄或材料(包括個人筆記和複印的資料、電子文檔等)歸還給甲方。

四、時效及時效期間內應遵守的準則

鑑於甲方擁有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在競爭中有重要價值,存在於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和終止、解除之後,因此乙方同意:上述義務在乙方受聘於甲方工作期間有效,對重要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長期有效。

五、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項下的任何規定,某甲方都有權:

(一)責令乙方停止違約或侵權行為;

(二)視情節處以年總收入以下的罰款,扣發獎金或其他紀律處分、行政處分直至開除;

(三)要求乙方賠償其違約或侵權行為而導致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其可能的尋求法律救助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其中包括律師費用、訴訟費用;

(四)觸犯法律的,提請有關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願意協商、調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訴訟的權利。

七、協議效力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我已仔細閲讀過本協議,完全瞭解協議內容,並願意遵守本協議。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保密協議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合同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鑑於乙方在為甲方工作,有接觸、瞭解、利用甲方所擁有的商業祕密之便利和需要,為保證甲方的商業祕密不被泄露或被用於乙方工作之外的用途,明確甲乙雙方當事人關於保護商業祕密的權利與義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結合相關地方規章,簽訂本協議,以資甲、乙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定義

1、商業祕密

本協議所涉之商業祕密是指,本合同列明的以及其他甲方未公開的、能夠給甲方帶來經濟利益或競爭優勢的信息和材料。甲方對第三方,包括但不限於客户、合作伙伴等,負有保密義務的信息也屬於本協議規定的商業祕密。

2、技術信息

本協議所涉之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研發戰略、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關鍵算法、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源程序、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測試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等。

3、經營信息

本協議所涉之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市場信息、客户名單、分銷網絡、銷售價格、行銷計劃、廣告策劃、競爭策略、採購信息,採購渠道、進貨價格、供應商名單、管理信息、財務信息、人力資源信息、貨源情報、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資料等。

4、載體

本協議項下載有商業祕密的載體,包括但不限於傳統紙質載體及u盤、硬盤、光碟、網絡存儲空間等存儲介質載體等。

5、任職期間

本協議項下所指之任職期間是指,乙方進入甲方的工作場所、理解甲方指派的任務、或進入甲方指定的工作場所之日(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日期的,以最早之日起計)起至乙方實際離開甲方的工作場所、任務結束或離開乙方指定的工作場所之日止(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日期的,以後一個為準)。

6、離職期間

本協議項下的離職期間是指,乙方離開甲方的工作場所或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以後的期間。

7、全部經濟損失

本協議所稱的全部經濟損失是指,因一方當事人的違約或侵權行為導致相對人蒙受的以下經濟損失或費用之和,包括但不限於因違反本協議約定的保密職責導致的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因商業祕密被泄露而喪失的商業機會中甲方可預見的利益、甲方為了維護合法權利所支付的調查費、公證費、取證費、律師費、車旅費及訴訟費、仲裁費等。

第二條:商業祕密歸屬原則

1、乙方完成本職工作或完成甲方指派業務所構成的商業祕密歸甲方所有。

2、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乙方因完成本職工作或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時構成的知識產權也歸甲方所有。

3、依照法律規定,如果一項知識產權應歸乙方所有,可是如果乙方完成該項知識產權時使用了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仍對對前述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如果在申請相關知識產權的專有權時不可避免地要公開相關商業祕密時,乙方必需在對外提交任何有關知識產權的説明前得到甲方的書面許可。

第三條:保密義務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後,必需對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任何前述信息的部分或全部經過任何方式泄露給第三方,不得自行或與他人串通利用前述商業祕密,直到前述商業祕密被甲方公開。

2、若前述商業祕密經由非正常的渠道被甲方以外的人公開的,乙方也應繼續依本協議的約定承擔保密義務。

3、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應遵守甲方制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保密規章、制度。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規定不明確的情景下,乙方應當本着誠實信用原則及謹慎的態度,並依理性人的標準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對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乙方應遵循如下的保密行為規範。

(1)未經甲方批准,乙方不得複印、摘抄、隨意或惡意拿走與商業祕密相關的文件、電腦軟件、電腦、筆記本、U盤及其它儲存介質、電腦硬件等任何資料與物品。

(2)在離開甲方及甲方指定工作場所時,乙方應將其持有的任何承載與商業祕密有關的文件資料、文字資料、光盤等妥善保管,鎖入甲方辦公場所內的辦公桌或文件櫃,並確保桌面、影印機、打印機、複印機、傳真機、公用電腦等處沒有遺留任何前述資料或物品。

(3)除工作需要外,甲方不能經過電子郵件等方式將與商業祕密有關的信息或資料發送給任何第三人。在因工作需要的場合下,需要經過電子郵件發送前述相關信息或資料的,應當經過由甲方供給的郵件地址發送,不能使用個人的郵箱地址發送。

(4)如果乙方遺失了前述資料或物品,應當立即報告甲方相關主管人員並採取補救措施挽回損失。

(5)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理解任何外部機構的訪問,向其供給任何口頭或書面的關於商業祕密的任何資料或信息。

(6)乙方不得將與商業祕密有關的信息作為閒談話題。

(7)在甲方辦公場所內接待有關客人時,乙方應嚴格禁止來訪客人隨意進入甲方辦公區。

(8)乙方不得自行或誘導第三人經過收集公開信息以整理出商業祕密。

(9)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4、鑑於乙方在甲方任職,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並獲得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並應當遵守以下競業限制義務:

(一)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或類似的業務,自營或為他人經營包括以專職或兼職的方式到相關公司工作,或成為相關公司股東等;

(二)不得受聘於與甲方同類或類似行業的市場經濟主體(包括正式聘用或以其他方式供給勞務、指導、諮詢、顧問等方式);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或協助他人勸誘甲方其他員工離開公司;

(四)不得直接或間接影響或試圖影響甲方的客户關係,將甲方客户引導與乙方或其他方私下交易或達成交易意向(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意向客户、正式客户、已合作過的客户等);

5、在商業祕密的個別部分或個別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商業祕密的其他部分或整體成為公知知識時,乙方應按本協議的約定承擔仍屬祕密部分的商業祕密的保密義務。

6、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在離職之後乙方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商業祕密依本協議的約定承擔保密義務。

7、乙方發現甲方其他工作人員存在不貼合保密規範的行為、不足以保護商業祕密的行為,或已經導致相關商業祕密受到侵害的行為時,應當及時告知甲方相關主管人員。

8、乙方發現商業祕密或與商業祕密相關的信息已經泄露或受到侵犯時,應當及時告知甲方相關主管人員。同時,乙方應當採取相應合理措施阻止前述商業祕密進一步受到侵害。

第四條:載體控制

1、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記錄了與商業祕密有關的信息、文件、資料、圖表、數據、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屬甲方所有。乙方應當妥善保管這些載體,確保載體內的前述資料或記錄不會被他人知曉。

2、非經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隨意移動前款規定的載體,或從前述載體中複製與商業祕密有關的信息、文件、資料、圖表、數據、報告等資料和記錄。

3、若記錄着與商業祕密有關的信息和記錄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甲方。乙方應當在離職或甲方要求時返還這些載體。但當前述信息和記錄能夠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能夠由甲方將相關信息和記錄複製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相關信息和記錄消除,然後將載體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違約職責

1、乙方違反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時,應當賠償甲方所以遭受的全部經濟損失。

2、乙方違反本協議中任一條款時,均應視為乙方嚴重違反了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乙方的勞動關係。

3、乙方嚴重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相關義務,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如貼閤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則甲方保留進一步要求司法機關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職責的權利。

4、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無論給甲方造成多少損失,甲方均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本違約金不視為對甲方的損失賠償,甲方可依據損失向乙方主張賠償職責。

第六條:爭議解決

1、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任何一方有權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條約定不影響甲方請求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對乙方的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進行行政處理的權利。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的修改必須經雙方書面同意。

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的資料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在簽署本協議前雙方已經仔細審閲過本協議的資料,並完全瞭解本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並特此在此簽章確認。

(以下無正文)

甲方: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公司保密協議1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

就企業技術祕密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內容和範圍

1、乙方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祕密已被甲方應用和生產的

2、乙方在合同期內研究發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祕密、

4、甲方所有的技術資料、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並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項目的研究與開發,並將研究開發的所有資料交甲方保存、

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業的技術祕密、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術祕密進行新的研究與開發、

5、乙方在雙方解除聘用合同後的三年內不得在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係的產品的其它企業內任職、

(三)協議期限

1、聘用合同期內、

2、解除聘用合同後的`三年內、

(四)保密費的數額及支付方式

甲方對乙方的技術成果給予的獎勵,獎金中內含保密費,其獎金和其中保密費的數額,視技術成果的作用和其創造的經濟效益而定、

(五)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此協議,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並取消收回有關待遇、

2、乙方部分違反此協議,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甲方視情節輕重處以乙方3~10萬元罰款、

3、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應賠償其甲方所受全部損失、

4、以上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權限的,申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訴、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簽名 _________

date:_________

公司保密協議11

提要:本保密協議有效期限乙方不得將含有甲方商業、技術祕密的資料擅自帶離工作崗位。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隨意複製、交流或轉移含有甲方商業、技術祕密的資料,不得在學術會議

文章理人員、財務經理、資金計劃部經理、投融資管理部、資產與企業併購管理部經理、物業部經理或主管、人力資源部經理、藥業研發部經理(主管)、法律部經理(主管)、(企管)企劃部經理、經營管理部、信息發展部經理、程序開發員、進出口業務管理部主管、中亞八國藥業發展部經理、工業園規劃建設管理部經理(主管)、法律事務部經理(主管)、審計促進部經理(主管)必須簽訂競業禁止條款。並執行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簽訂本協議而未簽訂競業禁止條款的人員不執行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

第十條 乙方在離開甲方後的 年內不得到同甲方的競爭企業工作,具體有

公司、 公司、 公司。

第十一條 甲方在乙方離職後的競業禁止期內,需每年向乙方提供其離職時本地區最低工資保障金,作為禁業補償。

第十二條 競業補償金於每年年度第一個月的工資發放日支付給乙方。

第十三條 如發現甲方商業、技術祕密被非法使用或泄露時,乙方有義務幫助甲方採取合理的措施防止商業、技術祕密的進一步擴大化和散失。

第十四條 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間,決不直接或間接從事同甲方業務具有競爭性的業務,決不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決不對甲方競爭對手提供(不論直接還是間接的)諮詢性、顧問性服務,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員工接受外界聘用,更不得在離開甲方後搶奪甲方的客户以及引誘其他員工離職。

第十五條 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決不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商業、技術祕密,如因違反而導致甲方受到第三方指控時,乙方應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

第十六條 其它需保密的內容 。

第十七條 乙方若有違反本協議的行為,將承擔違約行為的法律責任,並賠償因其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八條 本協議所指聘用期間,以乙方從甲方領取工資計算日為標誌,聘用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

第十九條 本協議中的商業、技術祕密的定義、範圍是指甲方《保密管理辦法》中指定的商業、技術祕密定義和範圍。

第二十條 乙方承認已閲讀本協議,並確切瞭解協議中的法律含義。

第二十一條 本協議為甲乙雙方所籤《勞動合同書》的附件,為《勞動合同書》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保密協議12

甲方:(企業)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員工)

住址:

身份證號碼:

鑑於乙方在甲方任職,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在職期間將對企業的發展做出貢獻,甲方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本着保護企業商業祕密權和職工依照法律享有的權益的原則,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下,訂立本保密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義

本協議中甲方的商業祕密是指甲方所有的、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第二條:商業祕密的範圍

雙方確認甲方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信息:試驗結果和試驗記錄、工藝流程或製作方法、技術參數、工藝配方、中間產品或最終產品配方、樣品、數據、客户名單、產銷策略、貨源情報、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信息、不公開的財務資料和統計資料等信息。

第三條:乙方認識到保守商業祕密是關係到企業生存和發展的嚴重問題,因此,對企業的所有商業祕密,願承擔保密義務,除因工作需要並善意履行對企業的義務和得到企業指示並在業務需要的範圍內,嚮應該知道上述內容的企業職工或企業的'客户進行保密交流外:

1、不得故意獲取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商業祕密;

2、不得直接或間接向企業內部無關人員泄漏;

3、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

4、不得為自己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

5、不得允許(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處分甲方商業祕密的行為皆屬於“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

6、不得隨意複製或披露包含企業商業祕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7、對因工作所保管、接觸的企業客户提交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範圍使用;

8、如發現甲方的商業祕密被他人泄露或者自己過失泄露商業祕密,應當立即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企業報告。

第四條: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對本協議第一條所述的商業祕密採取適當的保密措施並告知乙方時開始,乙方是否在職,不影響保密義務的承擔。乙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乙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直至甲方宣佈解密或者祕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

公司保密協議13

甲方:(用人單位)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通訊地址: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

由於乙方在公司關鍵部門工作,因工作需要,接觸到甲方的商業和管理上祕密,為明確乙方在任職期間和離職後一段合理期限內有關的保密事項,雙方就下列條款達成一致:

第一條 商業祕密的內容

本協議提及的商業祕密包括技術祕密和經營祕密,其中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工作進度、技術方案、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經營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户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法律事務信息、人力資源信息等等。

第二條 保密規章和制度

乙方在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遇到甲方保密規章、制度中未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的方面時,乙方應本着謹慎、負責的態度,採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

第三條 保密責任

除履行職務需要之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傳播、公佈、發表、傳授、轉讓、交換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無權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第四條 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對本協議第一條所述的商業祕密採取適當的保密措施並告知乙方時開始,到該商業祕密由甲方公開時止。

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乙方離職之後(自離職之日起)仍應當保守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承擔同在甲方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自離職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從事相同職業的工作。

第五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約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任職期間接受甲方的罰款、降薪或辭退等處罰;如已離職,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

(2)如果因為乙方前款所稱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賠償甲方損失的責任;

(3)因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祕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通過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法律責任。

第六條 其它事項

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協議的規定為準。

本協議的修改必須採用書面形式。

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公司保密協議14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緊急聯繫人:

聯繫電話:

因乙方現為甲方提供服務和履行職務,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有效保護甲方的商業祕密,防止該商業祕密被公開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務院有關部委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保密協議。

風險提示:

用人單位有權採取措施保護商業祕密,但在訂立保密協議時應注意不能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利——勞動者有擇業的自由,但在行使權利時同樣不得損害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保密協議跟其它協議一樣,首先必須遵循公平、平等原則,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則該協議無效。

一、知識產權歸屬

1、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於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應當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

2、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及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權利並協助乙方行使這些權利。乙方除署名權外不享該祕密的其他權利。

二、職務技術成果與非職務技術成果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甲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乙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並書面確認,認為確屬於非職務技術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識產權,否則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2、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技術成果,甲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乙方申明後,甲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三、保密義務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2、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3、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4、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5、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

風險提示:

很多企業通常約定保密期限為任職期間及離職後2至3年,這樣的約定會給員工造成誤解——即離職後過了2至3年後,可公開或使用商業祕密了,這樣的約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業應區別約定,對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應約定保密期限做為“直至該保密信息通過正常途徑進入公知領域”為止,而不做具體的年限約定;對於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約定2年或3年保密期限。

6、乙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無限期承擔保密義務,直至乙方宣佈解密或者祕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

7、乙方認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時,應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

8、若乙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四、其它約定

1、乙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甲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甲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乙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2、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着甲方祕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3、乙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甲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着甲方祕密信息的一切載體。但當記錄着祕密信息的栽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祕密信息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甲方將祕密信息複製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祕密信息消除。此種情況乙方無須將載體返還,甲方也無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五、保密義務與競業禁止

1、在職期間的競業禁止

乙方承諾,其在甲方任職期間,非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

2、離職後的競業禁止

乙方離職之後_______年時間以內仍負有前款的義務。

六、爭議解決辦法

因本協議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選擇甲方所在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作為雙方協議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上述約定不影響甲方請求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風險提示: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除了員工違反培訓服務期約定或違反競業限制義務兩種情形之外,企業不得與員工約定由員工承擔違約金的條款。因此,保密協議中不得約定員工泄露企業商業祕密時應當支付違約金,只能要求員工賠償由此給企業造成的損失。

七、違約責任

乙方如違反本協議任一條款,應當承擔該後果給甲方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同時甲方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乙方的聘用關係。

八、協議的生效條件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協議為準。

3、本協議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4、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仔細審閲過協議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協議的內容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有以下簽字蓋章為證。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保密協議15

編號:

甲方:XXXX公司

住所地: 某某市建設南路31號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關於禁止侵犯商業祕密行為的若干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訂立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保密義務

甲方派遣乙方到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工作,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的規章制度,按確定的工作職責,向乙方開放其職責範圍內的技術及商業信息。

乙方同意為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利益盡最大的努力,不從事任何危害電信安全的行為,不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商業祕密或技術祕密的行為。

二、保密的範圍

乙方因工作信任關係獲得或交換所得的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在經營管理過程中,未向社會公開或只在一定範圍內公開的任何信息、經驗、技術和資料,包括建設和經營計劃、重要會議內容、重要公文內容、招投標方案、技術方案、財務數據、營銷策略、用户信息、公司技術、工程、經營、文書、人事檔案等一切有關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商業、技術及經營管理祕密的信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涉及通信保密和網絡安全的內容。

三、保密信息的使用

(一)乙方在服務於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期間:

1、保證不擅自發表、不泄漏有關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及其客户的任何祕密,不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信息,並盡最大努力確保資料不遺失、不缺損;

2、在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指示和業務範圍內,可以允許進行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交流,但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漏;不得為私人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對工作中所保管、接觸的有關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或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客户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不得以第三方的身份直接或間接參與同公司競爭的.行為。

(二) 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結束在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的工作時,都應及時將所有與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經營活動有關的文件、記錄或材料(包括個人筆記和複印的資料、電子文檔等)歸還給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

四、時效及時效期間內應遵守的準則

鑑於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擁有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在競爭中有重要價值,存在於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和終止、解除之後,因此乙方同意:上述義務在乙方受聘於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工作期間有效,對重要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長期有效。

五、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項下的任何規定,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都有權:

(一) 責令乙方停止違約或侵權行為;

(二) 視情節處以年總收入以下的罰款,扣發獎金或其他紀律處分、行政處分直至開除;

(三) 要求乙方賠償其違約或侵權行為而導致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其可能的尋求法律救助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 其中包括律師費用、訴訟費用;

(四) 觸犯法律的,提請有關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願意協商、調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訴訟的權利。

七、如乙方與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原簽訂《保密協議書》,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原協議同時廢止。原有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規章制度與本協議有衝突的,以本協議為準,無衝突的,仍繼續有效。

八、協議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兩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標籤: 保密 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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