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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 15篇

解除勞動合同 15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解除勞動合同 ,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解除勞動合同 15篇

解除勞動合同 1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性別:________

由於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尚未期滿,現乙方因個人原因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共同就解除勞動合同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雙方同意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解除勞動合同,工薪及福利同時截止。

2、乙方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週之內,按照甲方的相關規定和要求辦理完畢全部的交接手續,包括但不限於:項目的移交,資產的回收,工作的彙報,轉單的籤返,付清對甲方的應付款項,提供客户信息等,與此同時,雙方辦理完畢全部的離職手續。

3、因乙方在職期間曾擔任二級公司的總經理,為保障甲方的權益,乙方保證在離職後遵守如下約定:

(1)繼續遵守和甲方簽訂的保密合同,不外泄在職期間從甲方獲悉的任何商業祕密;

(2)自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一年內,不得參與二級公司主營業務相沖突的商業活動。

(3)不得以任何方式做出有損於甲方與客户的合作關係的行為。

4、為彌補乙方因上述約定而有可能出現的損失,甲方同意支付給乙方補償金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税後)

5、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辦理完畢全部的離職手續後,甲方將在勞動合同解除後的第一個發薪日,將50%的補償金直接劃到乙方的工資卡上。

6、如果乙方嚴格遵守第3條中的約定,甲方將在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一年後將剩餘的50%的補償金支付給乙方;如果乙方出現了違反約定的行為,甲方可以不支付該50%的補償金。

7、乙方承諾將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應繼續承擔的其他義務。

8、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除本合同內容以外,不再向對方提出任何要求。

9、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10、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於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 2

________先生,於____年____月____日進入本單位。最後一期勞動合同由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現因___________________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____條____款,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與________先生________勞動合同。

  單位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 3

XXXXXXXX公司:

因本人 身份證號: 在 年 月 日簽訂勞動合同至今,貴公司未給本人繳納社保(五險)(貴公司要求寫《承諾書》才能工作的情況);貴公司的行為已嚴重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權益,現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迫使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附:《勞動合同法》條款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一)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三)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四)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的權力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二條)、第四十六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章(第六條),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故本人依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通知貴公司於 年 月日正式解除雙方勞動關係並請求支付本人解除勞動關係經濟補償金等;

簽收人: 通知人:

年月日

勞動合同自本通知書送達之日起解除。

特此通知!

本通知一式兩份(公司、個人各留一份)

解除勞動合同 4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就雙方解除勞動關係達成如下協議:

1、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雙方的勞動關係、工資、社保福利截至到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為乙方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為乙方辦理相關退工手續,並出具相應的離職證明。

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辦理離職交接手續,並在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辦理完結。甲方在乙方辦理完結交接手續時按照乙方為甲方的工作年限以及法律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_元(寫:

4、乙方應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祕密(包括本協議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元(寫:

5、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限制協議,合同解除後,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限制義務。

6、本協議是解決雙方勞動爭議的所有安排和規定,雙方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本協議書生效前雙方基於勞動關係產生的權利義務互不追究。

7、上述協議符合法律法規規定,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並生效。本協議書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職工檔案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 5

xxx:

因你無故曠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依據《勞動合同法》及公司規章制度,我公司決定x2年10月16日與你解除勞動合同,現通過公告方式予以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你本人或依法委託他人在7日內到公司辦理離職手續,逾期後果自負。

特此公告。

  生物技術有限公司

  xx年xx月xx日

解除勞動合同 6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訂為期__________年的勞動合同,現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請,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甲方同意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雙方充分協商,就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1、雙方一致同意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解除勞動合同,雙方的勞動權利義務終止;

2、因是乙方提出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乙方知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不要求甲方支付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費用;

3、甲方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至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終止;

4、甲、乙雙方在此確認:勞動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已依法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義務,包括乙方應享有的社會保險、勞動保護等。解除勞動合同書範本。雙方無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的勞動報酬(含加班工資、獎金、補貼等)已結清。乙方不再因為原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費用、補償或賠償;

5、乙方應在本合同簽字後七日內與甲方有關部門(原所在部門、勞資、財務、後勤等)辦理完工作交接、物品歸還、賬務交接、償還財務借款等事項。如有乙方負責辦理的對外業務沒有清算完畢,乙方應負責將往來賬目核對清楚,並將由對方蓋章、簽字確認的對賬單(或欠款證明)交甲方財務部門。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6、勞動合同解除後,乙方仍負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包括本合同內容)的義務,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之前與甲方簽訂了<保密合同>、<競業禁止合同>的,仍應遵守原合同的約定;

7、乙方辦理完各項交接之後5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包括解除勞動合同在內的相關證明。乙方應於勞動合同解除後15日內到甲方辦理相關轉移手續,逾期不辦責任自負;

8、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後,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甲方進行詆譭、誹謗、惡意中傷、及任何有損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9、本合同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後生效。解除勞動合同書範本。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 7

甲方:(公司)

乙方:(員工),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

一、乙方於20xx年xx月xx日入職甲方,甲乙雙方簽訂的最後一期勞動合同期限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下班後,乙方在家突發腦溢血,甲方予以積極協助。根據規定,乙方3個月的醫療期截止20xx年12月日結束。

根據保險條例規定,雙方一致認為,該次事故不屬於工傷範圍,故乙方同意放棄工傷認定申請。現因乙方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根據乙方的申請,雙方同意於20xx年xx月xx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相關協議內容如下:

二、甲方與乙方結清以下款項:

1、至勞動合同關係解除之日止乙方醫療期工資元。

2、甲方發給乙方相當於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人民幣元。

3、甲方向乙方額外支付相當於一個月工資代通知金人民幣元。

4、甲方向乙方支付相當於9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人民幣元。

上述1、2、3、4項共計人民幣元,乙方同意現金領取或由甲方支付到乙方工資帳户中。

三、乙方應於簽訂本協議當日內向甲方交回工作服、廠牌等屬於公司的物品,甲方給乙方開具離職證明。

四、乙方承諾由其自行決定是否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甲方將提供協助。

五、乙方應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工作交接辦結時,甲方與乙方結清工資、經濟補償等費用,乙方同意此後放棄向有關機構(包括乙方、勞動部門、仲裁委和法院等)主張其它工資(含加班工資)、經濟補償、社會保險、患病待遇等相關之權利。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畫押):授權代表: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乙方家屬(簽字畫押):

20xx年xx月xx日

解除勞動合同 8

對於勞動合同的解除,《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由此也可知,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可以“隨時”辭職,但需注意這個“隨時”是需要遵循相應的程序,當然一般情況也可以根據所在用人單位的情況靈活處理,但不得違反法律規定。切忌無緣無故在用人單位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悄悄離開用人單位。

相關法律條文: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解除勞動合同 9

1995年下半年,王金、賴光在提煉廠任業務員,負責該廠業務推銷工作,雙方形成事實勞動合同關係。在1997年之前王金和賴光的工資是採取底薪加獎金方式獲得,在1998年之後採取底薪加提成方式獲取報酬。

20xx年2月8日,王金和賴光因涉嫌侵佔提煉廠的財物,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並於20xx年8月被法院以職務侵佔罪判處拘役。此後,王金和賴光向提煉廠索要被扣的工資。但提煉廠以他們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後,即與單位自動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為由拒絕支付。

法理評析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如果沒有訂立書面的勞動合同,但只要存在事實上的勞動用工關係,即視為雙方的勞動合同關係成立,同樣受法律保護。雙方如果要解除事實勞動關係,同樣要遵循我國《勞動法》和《合同法》的規定。

《勞動法》第25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王金和賴光因侵佔提煉廠財物被法院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提煉廠可以根據《勞動法》第25條第2、3項規定單方行使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但並這不意味着提煉廠與王金和賴光之間的勞動合同屬於自動解除。提煉廠應該以通知的形式告知王金和賴光,而且是可以隨時通知,不必提前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只要油煉廠的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到達二人,雙方即依法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解除勞動合同 10

爸爸因為身體原因休假了一段時間,康復後與之建立十年關係的單位便想要解除勞動合同,但沒有明説,想讓僱用人自己提出離職,請問這樣的`情況如果離職的話用人單位應如何補償??請資深人士提供專業意見!

最佳答案

1、“想讓僱用人自己提出離職”:如果你父親能工作,只是***自己提出辭職的,不會再有補償了,因病解除勞動合同。

2、如果你爸不自己提出辭職:單位無權解除與你爸的合同,除非是:你爸不能再從事原工作,而且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時,單位才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在你爸能從事原工作單位卻不讓幹、或者是你爸雖然不能再從事原工作單位也沒有給安排新工作的:單位強行解除合同,就是違法解除合同。

3、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給你爸雙倍經濟補償金(本來工作十年的補償金是10個月工資,但違法解除合同時應給20個月工資),另外,如果單位解除合同沒有提前30天通知你爸的,還可以要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合同範本《因病解除勞動合同》。

依據是:《勞動法》第26條:“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且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用人單位在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申訴人:農民合同制工人邱某某。

被訴人:某養雞總場。

案情

邱某於1986年4月被某養雞總場招收為農民合同制工人,合同期限至1996年10月31日屆滿。邱某於1997年3月份因患腰椎間盤突出症,休病假超過 3個月。按該場規定,休病假超過3個月解除勞動合同。因此,場方於7月份解除了勞動合同。8月份場方又通知邱某上班,上班按臨時工對待,不籤合同。邱某上了幾天班後,因病不能勝任工作,自動離崗。場方稱,邱某是違紀,不能發給補償金。邱某不服到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訴。

分析意見

邱某與養雞總廠簽訂的勞動合同為期10年,即從1986年3月起,至1996年10月31日。邱某患病是1996年3月,被解除勞動合同時間正是勞動合同期內。按照勞部發[1994]481號文的精神,邱某要求養雞總場發給補償金是合法的,仲裁委予以支持。

仲裁結果

養雞總場故意製造理由,不發邱某補償金是違背勞動法的。因邱某確是因病於1996年7月份被解除勞動合同的。按規定,應及時發給補償金。但養雞總場於8月份又通知邱某上班按臨時工對待,又不籤勞動合同。邱某因病未愈,上了幾天班就自動離崗了。該場抓住邱某自動離崗問題不發給補償金。

仲裁委員會多次到養雞總場找有關負責人宣講有關勞動法規,使其充分認識到勞動法的權威性。並指明不妥善處理勞動爭議會給企業造成不良影響。在此基礎上,仲裁委員會組織雙方進行調解,最終達成協議:

1.依照國務院1991年第87號令的第十七條規定,按邱某在本企業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本人1個月標準工資。邱某在本企業工作10年,本人標準工資260元,應發給邱某補償金2600元整。限仲裁調解書生效之起,15日內付清;

2.仲裁處理費200元,雙方各付100元。

解除勞動合同 11

甲方(用人單位):____,法定代表人:____,負責人:____,

乙方(勞動者):____,性別:____,民族:____,文化程度:____,

身份證號碼:____,户籍地址:____,郵政編碼:____,通訊地址:____,

手機:____,電子郵箱:____,本單位起始工作年限:

甲乙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第一條、 ____(方)因____原因,要求提前解除與____(方)的勞動合同。經協商,雙方同意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第二條、甲方在乙方妥善辦理完畢工作移交手續後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於工資、經濟補償金、代通知金等所有費用等共計¥____元(寫:____人民幣)。

第三條、社保、公積金繳交至____年____月止。

第四條、乙方妥善辦理完畢工作移交手續後,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第五條、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第六條、乙方自願放棄其他所有訴求。

第七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 乙方(簽字):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 12

茲有本單位職工xxx,性別xxx,年齡xxx,住址xxx。

勞動合同期限為xx年x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因xxxxxx,根據《勞動法》第xxx條,第xxx款,第xxx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特此證明。

  xxx

  20xx年x月x日

解除勞動合同 13

關於與__________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函

工會:____________

因__________出現__________的行為,公司決定根據《勞動合同法》第_____條的規定和企業的規定,與_______________解除勞動合同。

如工會認為有不妥之處,請工會在收到此函後日內提出相關意見。如果工會在_____日內沒有覆函,則視為工會同意公司的處理意見,公司將與__________解除勞動合同。

如有疑問,可聯繫: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特此通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收欄

本人(本單位)已經收到上述文件,並已知悉其內容。

簽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 1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國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現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就解除勞動合同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達成協議如下:

一、解除勞動合同:

1、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並簽定《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約定於20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2、乙方自簽定《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後,承諾在簽定協議書後的當天內按公司規定辦理完畢離職交接手續。

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乙方於20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入職,在公司工作________________天,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標準和具體金額為:

(1)依據相關法規定,支付給乙方1個月的工資,合計金額:1500元(大寫壹仟伍佰元整)。

(2)乙方於20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前辦理完畢一切離職手續,在20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公司發薪時,已經將補償金和12月份的薪資一併結清。

(3)乙方離職甲方實際還應扣除乙方應承擔20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的社會保險費用和公積金的個人部分、乙方個人所得税部分。

三、此經濟補償涉及工作期間的所有勞資權益含合同、工資、休息休假、補償、加班等。雙方費用已結清,無任何勞資糾紛。同時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表明雙方在勞動關係期間的各項權利義務已經全部結清,不存在任何勞動爭議事項。

四、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___年___月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 15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關係)證明書編號:

我單位於 年 月 日與(身份證號: )在本單位工作崗位為,訂立的合同編號為,合同期限為的勞動合同,茲根據《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下列第項規定予以(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四、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五、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六、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款規定,終止勞動合同(關係);

七、因其它原因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關係):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 (章) 員工(簽名)

簽收時間: 年 月 日

簽收時間: 年 月 日

標籤: 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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