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合同範文集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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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保管合同5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保管合同 篇1保管人:_________________
存貨人:_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和存貨人根據委託儲存計劃和倉儲容量的情況,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共同信守。
第一條儲存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質量
1.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貨物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貨物包裝
1.存貨人負責貨物的包裝,包裝標準按國家或專業標準規定執行,沒有以上標準的,在保證運輸和儲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協議當事人議定;
2.包裝不符合國家或協議規定,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人負責。
第三條保管人應當根據有關規定進行保管,或者根據雙方協商方法進行保管。
第四條保管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條驗收項目和驗收方法:
1.存貨人應當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齊全、不及時,所造成的驗收差錯及貽誤索賠期或者發生貨物品種、數量、質量不符合協議規定時,保管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2.保管人應按照協議規定的包裝外觀、貨物品種、數量和質量,對入庫貨物進行驗收,如果發現入庫貨物與協議規定不符,應及時通知存貨人。保管人未按規定的項目、方法和期限驗收,或驗收不準確而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由保管人負責。
3.驗收期限:國內貨物不超過10天,國外到貨不超過30天。超過驗收期限所造成的損失由保管人負責。貨物驗收期限,是指貨物和驗收資料全部送 達保管人之日起,至驗收報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運輸或郵電部門的戳記或直接送達的簽收日期為準。
第六條入庫和出庫的手續:按照有關入庫、出庫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入庫和出庫時,雙方代表或經辦人都應在場,檢驗後的記錄要由雙方代表或經辦人簽字。該記錄應視為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當事人雙方各保存一份。
第七條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按照有關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
第八條費用負擔、結算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保管人的責任:
1.由於保管人的責任,造成退倉或不能入庫時,應按協議規定賠償存貨人運費和支付違約金。
2.對危險物品和易腐貨物,不按規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3.貨物在儲存期間,由於保管不善而發生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負責賠償損失。如屬包裝不符合協議規定或超過有效儲存期而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不負賠償責任。
4.由保管人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賠償存貨人逾期交貨的損失;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協議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並賠償存貨人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貨物保管協議文本
二、存貨人的責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須在協議中註明,並提供必要的資料,否則造成貨物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人承擔賠償責任直至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存貨人不能按期存貨,應償付保管人的損失。
3.超議定儲存量儲存或逾期不提時,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償付違約金。
三、違約金和賠償方法:
1.違反貨物入庫計劃的執行和貨物出庫的規定,當事人必須向對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違約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貨物的3個月保管費(或租金)或3倍的勞務費。
2.因違約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如違約金不足以抵償實際損失,還應以賠償金的形式補償其差額部分。
3.前述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一律賠償實際損失。
4.賠償貨物的損失,一律按照進貨價或國家批准調整後的價格計算;有殘值的,應扣除其殘值部分或殘件歸賠償方,不負責賠償實物。
第十條由於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 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協議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數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
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協議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協議,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協議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協議。
第十一條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保管合同 篇2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保管檔案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根據《檔案法》和_________部、人事部有關規定,為乙方保管檔案。乙方應在簽訂本協議及繳交檔案保管費後,按有關規定及時將檔案及相關資料轉入甲方,否則甲方不予提供相關服務。
2.經乙方申請,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只為乙方提供出具檔案保管證明以及借閲檔案的服務,不提供其他服務。此外,乙方的就業及與其他機構的關係、工資福利、社保醫療、人身權益及人身意外等均應自理。
3.乙方應遵守國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有關檔案及人事管理規定和計劃生育管理的有關規定。
4.本協議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協議期滿,乙方應及時與甲方續簽或將檔案轉出;否則,視為乙方繼續委託甲方保管檔案,甲方可依規定的收費標準每年向乙方計收檔案保管費,並保留追收乙方欠費的權力。
5.乙方應於簽訂本協議時向甲方繳交檔案保管費_________元,協議期內如檔案調出,費用不予退還。
6.本協議由甲方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及乙方簽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7.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管合同 篇3保管人(以下簡稱甲方):
存貨人(以下簡稱乙方):
茲為儲藏及保管倉儲物訂立倉儲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 乙方將所有後開標示記載物品寄託與甲方營業倉庫儲藏及保管,而甲方負保管該物品的義務。
第二條 甲方保管寄託物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加保管,並隨時注意觀察,保持該倉儲物原狀完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所規定的下列保管費價目表,計算支付保管費與甲方。
價目表(略)
第四條 前條保管費支付時間約定每月日,乙方應一次支付該月份保管費與甲方。但倉庫內儲藏保管的物品,因非可歸責於甲方的事由而滅失致倉儲契約消滅的,甲方得就其已為保管的部分按其已保管日數計算請求保管費,乙方決無異議。
第五條 甲方因儲藏及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費用,如包裝費、代墊的税捐、保險費或凡屬維持原狀而支出的一切必要保管費用,甲方得向乙方請求償還。但以其確有切實必要依本契約應由乙方負擔,而情況緊急一時無暇通知乙方所支出者為限。
第六條 乙方對倉儲物處於寄託時,非因過失而不知倉儲物有發生危險的性質或瑕疵的,免其責外,因倉儲物的性質或瑕疵所生的損害,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第七條 本契約終了後甲方即無繼續儲藏及保管倉儲物的義務,而應將寄託物退還於乙方或倉單持有人。但乙方或倉單持有人,應即返還倉單與甲方,倘乙方或倉單持有人拒絕或不能移去,甲方可定相當期限請求移去,逾期不移去的,甲方即得將寄託物付諸拍賣。
第八條 甲方依前條規定行使拍賣權,就寄託物拍賣其所得金,扣去因拍賣所生的費用及保管費及甲方為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遲延移去寄託物所生的保管費用,如有剩餘甲方應將餘額交付於應得之人。
第九條 甲方因倉儲物的性質或瑕疵所生損害的賠償,對於倉儲物可行使留置權,以達清償的目的。
第十條 甲方對於寄託物儲藏自應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而保管之責,就其所保管倉儲物的滅失損毀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甲方除經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同意或依習慣或有不得已之事由外,應自己保管倉儲物,不得使第三人代為保管倉儲物。
第十二條 甲方未經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同意亦非習慣或有不得已的事由,而使第三人代為保管者,對於寄託物因此所受的損害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保管期間經雙方約定自 起至 止。
前款規定期間內甲方不得任意請求移去倉儲物,但甲方因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不能為儲藏保管時,雖在期間中亦可隨時請求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移去。
第十四條 保管期間屆滿後甲方應將倉儲物及其所生孳息一併返還乙方或倉單持有人。
第十五條 甲方返還倉儲物得在甲方儲藏寄託物的倉庫所在地為之。但寄託物如經乙方或倉單持有人同意或依習慣或有不得已之事由轉使第三人代為保管的,得於倉儲物的現在地返還。
第十六條 甲方在保管期間如有第三人就寄託物對甲方提起訴訟,主張寄託物系其所有而對甲方訴請返還或就寄託物為假扣押假處分的執行時,甲方有即時通知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在倉庫儲藏的倉儲物發生黴爛、發酵、蒸發、變質等有減少價格之虞時,應有從速通知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對於前二條危險通知的義務如怠於履行,致乙方或倉單持有人不能依法定程序維護權利因此所受損害,甲方應負賠償之責。
第十九條 甲方因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請求,應許其檢點倉儲物使其可查悉倉儲物的現狀以防止其損壞滅失或其他減少價格的危險,亦應允許其摘取樣本,甲方絕無異議。
第二十條 甲方於本合同訂立同時應將倉單交付乙方收執。
第二十一條 前條倉單如遺失、被盜或滅失時可請求補發。但應先由乙方或倉單持有人向法院依法律程序宣告其原填發倉單為無效後,始得請求補發。
第二十二條 乙方或倉單持有人於倉單填發後認為有將倉儲物分割為數部分以便分別處分的必要者,甲方自當應其請求為之分割換髮各該部分的倉單;但原倉單同時由持有人交還甲方收回,前項分割倉儲物及填發新倉單的費用由請求人負擔。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除寄託物滅失、保管期限屆滿,或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的事由致給付不能、解除條件成就、解除權及撤銷權的行使等一般法律行為的消滅原因而歸於消滅外,乙方或倉單持有人均可隨時終止契約而請求返還寄託物。
寄託物標示:
物品種類:
品質:
數量:
包裝的種類:
個數:
記號: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
乙方:
保管合同 篇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
一、甲方同意保管乙方委託的人事檔案。
二、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乙方每年應向甲方繳交管理費_________元人民幣,合同期內檔案轉至其他單位,其管理費不予退還。
四、甲方僅為乙方託管人事檔案,雙方不存在勞動關係及任何行政上的隸屬關係,乙方的就業、工資、福利、醫療、人身意外、繳交社會保險費、退休申請及退休養老金的領取等均為自理。乙方在託管期間,其本人發生因病及傷亡事故導致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本人自負,與甲方無關。
五、乙方在託管期間,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不得以甲方之名義從事任何違法違紀活動,不得違反計劃生育。否則,一經發現,甲方立即單方終止合同,脱離託管關係,託管費不予退回。
六、在託管期間,如乙方由於調動原因需要調閲檔案或轉至其他單位,需由接收單位出具證明,甲方才給予辦理閲檔或轉檔的有關手續。
七、本合同期內,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管理乙方的人事檔案,為乙方出具與檔案有關的證明、材料。
八、本合同期滿後,乙方如不及時交納託管費除按規定交納託管費外,每人每日加收滯納金_________元。
九、乙方如變更地址及聯繫電話應及時通知甲方,以便聯繫。如不及時,由此造成的責任概由乙方承擔。
十、本合同單方或自動終止時,託管關係自然解除。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管合同 篇5茲有______(甲方)委託______(乙方)儲存下列物資,儲存期______年,在儲存期內有關事宜,均按雙方共同商定的協議條款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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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貨人│品名、規格│單價│數價│交貨日期│儲存倉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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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條款:
1.倉儲物驗收及倉單
2.儲存場所及方法
3.倉儲物保險
4.倉儲物的提取
5.倉儲費
6.違約責任
存貨方:______倉管方:______
住所:______住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銀行帳户號:_____
聯繫方式:______
簽約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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