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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出租合同(15篇)

商鋪出租合同(15篇)

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商鋪出租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商鋪出租合同(15篇)

商鋪出租合同1

甲方(出租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鋪面出租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xxxxxxxx 號鋪面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

二、租期:叁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鋪面租金:

1、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每年租金為xxxxxx元。

2、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每年租金為xxxxxx元+(xxxxx×x%)為租金。

3、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每年年租金為第二年租金+第二年租金×8%為年租金。

4、鋪面租金一年一交,甲方要求乙方在每年租金到期提前一個月交清下年租金。

四、鋪面押金:合同一經簽訂,乙方需支付給甲方 元為押金,要求乙方在租期內要保證按時交納水電費。期滿乙方必須交給甲方當時乙方裝修時的原貌不得損壞(以乙方裝修好時的照片或錄象為依據)若無損壞則甲方退還鋪面押金,否則甲方不退還所收鋪面押金。

五、從合同簽訂日起,甲方給乙方一個月的裝修時間,鋪面由乙方自己出資裝修,甲方不給予任何費用補助,到期不得人為損壞否則甲方不退押金。

六、相關税費:在租期內水電費,收視費鋪面出租税、營業税、個人所得税等相關税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在租期內乙方自行負責水管、電錶、電路、捲簾門等各種維修費。

八、乙方在租期內若需轉租,應先徵得甲方同意,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轉租,而且,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權,並不退還租金和押金,乙方應按期支付租金,逾期按應收總額收取每月10%的滯納金。

九、乙方在租期內不得從事違反法律、法規的一切活動。

十、承租期內,乙方應依法經營,服從相關部門管理,加強安全意識。如出現火災或非正常事故,其責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擔,甲方不予負責。

十一、其它事項:

十二、合同一經簽訂,乙方按雙方約定支付租金和定金,若乙方違約則甲方不退換定金,若甲方違約,則雙倍退還定金。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電話: 電話:

商鋪出租合同2

出租方:__________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鋪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物的狀況

1-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商鋪系坐落在__________街__________號“__________購物中心”B樓二層整個樓層(以下簡稱該商鋪)的在建建築。該商鋪建築面積約為__________餘平方米,現雙方約定按__________平方米標準計算,最後實測面積多於或少於_______平方米的,均按__________平方米計算,不作調整。附該商鋪的平面圖。

1-2甲方為該商鋪的房地產權利人,有全部的、無任何瑕疵的法定權利、權限和能力簽署本合同,享受和承擔本租賃合同所保證的權利和義務。

1-3以下內容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商鋪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商鋪的驗收依據:

(一)有關該商鋪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

(二)現有裝修標準、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

(三)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租賃期滿後附屬設施的歸屬問題

(四)其他甲乙雙方認為應另行約定的有關事宜。

1-4甲方B樓地面車位,乙方均有權無償使用。地下停車車位,經雙方商議後,提供一定數量供乙方使用。

二、租賃物的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對所租賃商鋪的使用範圍與乙方的經營範圍相符。乙方經營範圍進行調整的,該商鋪的使用範圍也可進行相應調整,無須徵得甲方同意。

三、租賃期限

3-1除非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合同,本合同商鋪租賃期限為_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商鋪,乙方應如期返還(雙方均有意續租並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的除外)。

四、租金支付

4-1該商鋪的租金採取固定租金的方法,按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天或__________個月計算(第__________至第_________年優惠_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按__________平方米計算)。第_________________年至第__________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為__________元,每年年租金為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__________天__________平方米);第__________年至第__________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為__________元,每年年租金為__________元(__________天___________平方米);第__________年至第__________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為__________元,每年年租金為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__________天__________平方米);第__________年到第__________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為__________元,每年年租金為__________元(__________天__________平方米)。

4-2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定後___________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個月租金(以第一期租金計算)作為定金,正式開始計算租金後該定金抵作租金,以後每6個月支付一次,起租前7天內交清下6個月租金,以此類推。交款地點:甲方財務部門。付款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進場時間為乙方收到甲方大樓竣工驗收合格後發出的進場裝修通知書之日。甲方不收取進場裝修日後6個月內的租金。如因進場裝修日後__________個月的截止期與合同約定的租賃起始日不一致的,則租金按實際承租期限及上述4-1條款各期租金標準計算。如整個租賃期限超過__________年的,超過部分按上述4-1條款的最後一期的租金標準計算,即按每平方米每天__________元計。

五、租賃物的交付與返還

5-1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進場裝修通知書視為甲方已向乙方交付了租賃物。

5-2甲方交付的租賃物應具備以下條件:

5-2-1甲方負責在一樓大廳位置免費安裝一至二樓的樓梯。

5-2-2甲方負責安裝消防系統、新風系統及獨立的中央空調系統,並保證該消防系統能得到政府有關部門的審批通過。

5-2-3甲方在二樓層為乙方提供排煙、排污出口。

5-2-4甲方為二樓層安裝無框架落地白玻。

5-2-5甲方負責提供__________KW用電量(但中央空調用電量不包括在內)。

5-3乙方書面通知甲方接收商鋪的日期視為商鋪返還日。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返還該商鋪,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商鋪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__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該商鋪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5-4商鋪返還前,乙方應自行拆卸並搬走其在該商鋪內的所有設施、物品及增添的附着物。如果乙方的拆卸或搬遷給該商鋪或甲方的任何其他財產造成損壞,乙方應立即予以修復或向甲方作出賠償。

5-5商鋪返還時遺留在該商鋪內屬乙方所有的物品或附着物,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的處理措施及費用必須合理。

六、商鋪的裝修及維修

6-1甲方允許乙方按其經營需要,在不影響商鋪主體結構的前提下,自行設計並裝修。乙方應在裝修之前向甲方提交設計圖紙和施工方案,甲方應在合理時間內作出決定。乙方提交的設計圖紙和施工方案未經甲方書面認可並經有關部門審批通過的,乙方無權擅自進場裝修。對於乙方提交的裝修方案,甲方應在15天內給予明確的書面答覆決定。

6-2租賃期間,甲方在接到乙方發出的書面維修通知三日內應及時對租賃物進行維修。甲方未及時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但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的除外)。

6-3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商鋪及附屬設施受損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不維修的,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4除本合同及其附件規定之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如影響出租房屋主體結構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的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如不影響出租房屋主體結構的,可自行進行,無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乙方所有,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甲方的權利、義務

7-1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7-2甲方交付商鋪的日期不晚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7-2因出租商鋪產生的所得税、房產税及其他與出租商鋪有關的税、費,由甲方承擔。

7-3租賃期內,甲方不得無故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甲方在遇到火災、地震等突發事件時,可在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進入該商鋪。

7-4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商鋪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7-5租賃期內,如果甲方將該商鋪出售給第三方的,應將本合同出示給受讓方,並確保乙方擁有連續完整的租賃權。

7-6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營業所需的工商、税務、規劃、環保、消防、衞生、通訊、設計、施工、增容(如有需要)及其它國家規定的申報手續或經營執照,協助乙方提供報批所需的相關文件、圖紙、資料等。甲方對此類協助不另行收費。

八、乙方的權利、義務

8-1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租金。

8-2乙方負責申報及繳納因經營所產生的各種税費。

8-3租賃期內,乙方承擔使用該商鋪所發生的水、電、煤氣、空調、通訊、設備等費用,按其獨立安裝的表具度數和政府規定的標準計算。

8-4乙方擁有完整合法的經營自主權。

8-5乙方對商鋪招牌的設計和安裝應當遵守甲方的統一規定,並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乙方有權在二樓與三樓之間整圈外立面設置廣告牌。

8-6乙方負責租賃期間商鋪內的人身、財產的安全。對於因在租賃商鋪內發生的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於鬥毆、火災、煙霧、水浸或任何物質的溢漏等造成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乙方承擔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損失,但因租賃物自身原因導致的除外。

8-7為避免8-6條款事由的發生,乙方應購買合適的保險

8-8沒有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

8-9租賃期間,乙方應服從甲方組建或聘請的專業物管公司統一的物業管理,並承擔物業管理費(包括:公共區域提供水、電、清潔、保安、園藝、垃圾清運、房屋管理所需的費用)。物業管理費按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收取。乙方承租門口專用區域的衞生和保安工作由乙方自行承擔。

8-10租賃期內,乙方必須提供甲方所在地單獨註冊的營業執照、驗資報告、税務登記證給甲方,並按月向甲方上報統計報表。

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9-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協議的,可以變更本合同。

9-2非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都無權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違約方承擔下列相應的違約責任外,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自守約方發出書面通知書之日起即行解除: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商鋪,經乙方書面催告後__________日內仍未交付的。甲方應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

(二)甲方交付的商鋪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商鋪存在缺陷,危及乙方人身、財產安全的。甲方除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向乙方承擔裝修費用、品牌損失費等乙方為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三)租賃期內,該商鋪被鑑定為危房且按照法令不得用於出租的。甲方除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向乙方承擔裝修費用、品牌損失費等乙方為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四)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乙方提交的裝修方案,或該方案未經有關部門審批通過的,自該情形發生之日起15天內,乙方可以解除本租賃合同並不承擔違約責任。如因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乙方提交的裝修方案而解除合同的,甲方還須同時雙倍返還乙方已交付的定金;如因裝修方案未經有關部門審批通過而解除合同的,甲方還必須同時返還乙方已交付的定金。

(五)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經甲方書面通知超過三個月仍未繳的;

(六)乙方開業後又無正當理由閒置達三個月的;

(七)乙方利用商鋪從事非法活動的。

違反本條款第五、六、七項的,乙方應向甲方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倍(以第一年的租金標準計算)支付違約金。

9-3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商鋪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被提前收回的;

(二)商鋪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

(三)非甲方原因造成該商鋪毀損、滅失的;

十、違約責任

10-1甲方未按時交付商鋪的,除符合9-2第一項規定的依該項規定處理外,應按遲延履行期限承擔每日2萬元的違約金。

10-2乙方遲延交付租金的,除符合9-2第五項規定的依該項規定處理外,應按遲延履行期限承擔日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10-3租賃期內,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商鋪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壞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但因乙方不合理使用商鋪導致的損害除外。

10-4甲方違反7-6規定的協助義務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裝修費、品牌損失費)。

10-4租賃期內,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或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已提前交納的租金不作退回,且應向甲方賠償未到期租金的_______%作為違約金。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應向乙方賠償未到期租金的____%為違約金。如未到期租金的_______%少於解除合同前__________個月的租金總額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相當於解除合同前__________個月的租金總額的違約金。同時,甲方還應賠償因其違約使乙方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的所有裝修費、尋找替代營業用房的租金差價、停業期間的利潤損失、律師費和訴訟費。

十一、其他

11-1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釋、效力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1-2若本合同的部分條款被認定為無效,不影響合同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和本合同規定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11-4甲、乙雙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一致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11-5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兩份,另一份交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五份協議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商鋪出租合同3

出租方(下稱甲方)

承租方(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將其擁有的門面房出租給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門面描述

1、甲方將其擁有的座落於 街 號門面房出租給乙方用於經營。該門面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

2、 甲方必須保證對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權,並且保證該房屋及房屋所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沒有用於抵押擔保。

二、租賃房屋用途

1、乙方租賃房屋為商業門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門面的原有結構和用途。

三、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為 元,然後每年租金在上年的基礎上遞增5%,租金提前一個月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具體為。

2、在租賃期內,因租賃門面所產生的水、電、衞生費、物業管理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3、為保證合同的履行,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 元。租賃期滿,若乙方無違約行為,本保證金由甲方不計利息全額退還乙方。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乙方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之日將上述房屋鑰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給乙方的門面能夠從事商業經營。

3、在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對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

4、租賃期滿,乙方未續租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所有可以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乙方應在租賃期滿後30日內搬離。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房屋,不承擔門面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2、乙方在不破壞門面原主體結構的基礎上,有權根據營業需要對上述房屋進行裝修,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税收、債務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從事非法經營及任何違法犯罪活動。

5、按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支付租金。

七、續租

租賃期滿,甲方如有意續租,則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二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 未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超過 60 天以上的。

(2) 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或用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的時間內仍未修復的。

(3) 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轉租或轉讓承租房屋的。

(4) 從事非法經營及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遲延交付租賃房屋2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間,如甲方因該房屋或房屋範圍內的土地與第三方發生糾紛或甲方與第三人之間的糾紛涉及到該房屋及房屋範圍內的.土地,致使乙方無法正常營業超過20天的。

(3)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將出租的房屋用於抵押或轉讓給第三方的。

(4) 租賃房屋主體結構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賃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雙方均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書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嚴重受損,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3)在租賃期間,乙方承租的門面被徵收、徵用或被拆遷的。

(4)因地震、颱風、洪水、戰爭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造成本合同在客觀上不能繼續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及賠償

1、符合本合同第八條第1、2項的約定,非違約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方按當年租金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應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關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3、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還。甲方有關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十、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成立。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商鋪出租合同4

出 租 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承 租 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前門項目商鋪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1條 定義

1.1 在本合同中,除按照上下文另有解釋的以外,下列重要用語具有下述含義:

(1) “項目”是指位於【 】項目(暫定名,最終名稱以甲方確定的為準)。

(2) “租用面積”是指本合同第2.2條約定的用於本合同項下計算商鋪 租金的實測面積,是商鋪的“套內建築面積”。

(3) “交付狀態及附屬設施”是指與商鋪相關的供電、供水、電訊以及雨水排放和污水排放管線等設施。有關本合同所稱配套設施的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二《交房標準》。

1.2 甲方作為商鋪的產權人,有權自行指定或委託商業管理公司或物業管理公司(以下統稱為“管理公司”)行使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承擔義務,此等管理公司行使本合同項下的甲方權利或承擔義務,視為甲方的合同履行行為,乙方對此表示同意並接受。

第2條 租賃標的

2.1 承租商鋪位於該項目【】地塊【】層【 】號商鋪,為避免疑義,該商鋪當前的正式地址和編號是【 】號(郵編:【】)。商鋪的具體位置及範圍見本合同附件1。

2.2 承租商鋪的租用面積為【 】平方米(暫測),最終確定的租用面積以甲方指定的具備相應資質的測繪機構出具的實測數據為準。

2.3 本合同所述租金、物業管理費、推廣費等各項費用的依據,最終以實測租用面積進行結算。在甲方確定商鋪的實測租用面積之前,乙方應當按照第2.2條所述面積繳納租金、物業管理費等各項費用。在商鋪的實測租用面積確定後,乙方應在甲方通知之日起【7】日內結算此前已繳租金、物業管理費等各項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4 乙方對與商鋪相關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以及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及使用約定已充分知悉,不持任何異議。承租商鋪的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交房標準》中列明。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附件二作為甲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承租商鋪給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承租商鋪的驗收依據。

2.5 乙方在此確認,本合同所述的商鋪編號為甲方暫定編排,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變更編排或變更項目或項目內任何部分的名稱。對此乙方不持異議,也不影響本合同的實際履行。

第3條 租賃用途

3.1 雙方確認,乙方承租商鋪須用於商業經營活動。乙方應在 地塊房號為【 】名稱/商號對外進行直營店經營,並用於從事【 】經營項目,從事經營項目的品牌為【 】。

3.2 租賃期間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改變承租商鋪的用途,非經甲方同意不得變更經雙方確定的商號/名稱、經營項目或品牌。

3.3 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使用、允許或默許承租商鋪用作任何非法、違背公序良俗、損害項目整體商譽的用途。

3.4 乙方在開業經營前應自行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並取得經營本合同第3.1條所述營業事項所必要的批准、營業執照及許可證,並應保證在租賃經營期間,上述證照均持續有效。

第4條 租賃期限及免租期

4.1 商鋪租賃期限為【 】年,自交付日開始計算。雙方暫定商鋪的交付日為【 】年【 】月【 】日,從交付日起至【 】年【 】月【 】日為裝修免租期。租賃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屆滿。如交付日因故遲延,雙方同意租賃期及免租期自動相應順延。

4.2 甲方同意給予乙方自交付日起,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裝修免租期。在免租期內乙方無須支付租金,但須承擔物業管理費、水電費及裝修產生的相關費用。並且,除非另有特別明確的約定,免租期不因任何原因而延長。

4.3 雙方確認:甲方提供的免租期是基於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沒有重大違約的前提下給予乙方的優惠。在租賃期內,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或因乙方違約導致甲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則乙方不享受免租期的免租金優惠,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第一年基本租金標準向甲方補交該期間的全部租金。

4.4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承租商鋪。在乙方於租賃期限內遵守本合同的條款與條件的前提下,如乙方在租賃期限屆滿後擬續租的,應在租賃期限屆滿至少【6】個月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取得甲方同意後乙方應於租賃期限屆滿前九十天與甲方另行簽訂租賃合同,其租金由雙方商定。如果乙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內提出續租申請或者雙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內簽訂租賃合同,本合同將於租賃期限屆滿時終止。

第5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5.1 本合同項下租金以人民幣作為計價和結算貨幣,乙方如使用外匯支付的,應自行兑換為等額人民幣後向甲方支付。由於外匯兑換所發生的銀行手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2 乙方應以下列標準計算租金金額,向甲方支付承租商鋪的租金。

第一年每月每平方米為人民幣【 】元,月租金為人民幣【】元;

第二年每月每平方米為人民幣【 】元,月租金為人民幣【】元;

第三年每月每平方米為人民幣【 】元,月租金為人民幣【】元,

第四年每月每平方米為人民幣【 】元,月租金為人民幣【】元,

以上租金均不包含物業管理費及推廣費。

5.3 乙方應按月/季/半年向甲方預付租金。首期租金乙方應於交付日前的一個月內向甲方預付。本合同約定的免租期屆滿以後,每應付款月【】日之前(含當日),乙方向甲方預付下期的租金。

5.4 乙方可以用支票向甲方支付租金,或以匯款或轉賬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下述銀行賬户,有關付款所產生的手續費由乙方自行承擔。指定賬户變更的,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賬户向甲方匯款或轉賬。

開户銀行:

開户名:

賬 號:

5.5 甲方在收到乙方每筆租金後,向乙方開具等額發票。

5.6 甲乙雙方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各自承擔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税費。

第6條 物業管理費以及其他費用

6.1 物業管理費

(1) 雙方約定,作為商鋪的承租人,乙方應當自交付日(【 】年【 】月【】日)起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公司繳納承租商鋪的物業管理費。承租商鋪的物業管理費按承租商鋪的租用面積計算,計費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元,每月累計【 】元人民幣。裝修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收費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裝修期屆滿後按正常標準繳納即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

(2) 商鋪的物業管理費由乙方按月預付給甲方或管理公司,首期物業管理費於交付日前的一個月內繳納,其後各期物業管理費應於上月【25】日之前(含當日)預付。首期物業管理費和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之日前的一個月的物業管理費均以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日物業管理費計算。

(3) 租賃期間內,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權根據經營情況、管理成本或政策的有關規定,經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審核批准後,調整物業管理費的收費標準,並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執行。

(4) 乙方可以用支票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或以匯款或轉賬方式存入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下述銀行賬户,有關付款所產生的手續費由乙方自行承擔。指定賬户變更的,由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賬户向甲方或管理公司匯款或轉賬。

開 户 名:

開户銀行:

賬 號:

(5) 乙方繳納物業管理費後,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向乙方開具等額發票。

6.2 推廣費、能源費等其他費用

(1) 乙方應於免租期屆滿後按月向甲方交納承租商鋪的推廣費,用於為提高項目的知名度及形象等甲方安排的推廣、促銷活動以及廣告費等的費用支出。推廣費按商鋪租用面積計算,繳納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該項費用包含在物業管理費中,不單獨繳納。

(2) 自承租商鋪交付日起,乙方還應當承擔並支付其使用的水、電、燃氣、通訊、寬帶費、非正常營業時間空調供應等所產生的全部費用。本款所述費用的支付方式、標準和時間,以甲方或管理公司的書面通知或相關規定為準。乙方不得以未收到通知為由延付各項費用。

(3) 雙方確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繳納或延遲繳納前款所述費用。如因乙方欠付前述費用導致政府或相關供應單位中斷或停止對項目的相關能源供應,則因此而導致甲方、管理公司、其他承租人或任何其他第三方蒙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予以賠償。

第7條 租賃保證金

7.1 租賃保證金

在本合同簽署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的金額相當於乙方承租商鋪【 叁】個月的基本租金、物業管理費之和,共計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整。其中【】個月的基本租金之和共計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整;【 】個月的物業管理費之和共計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整。乙方在支付租賃保證金時,必須將【 】個月的基本租金支付給“出租人”名下賬户(具體帳户信息請參照本合同第5.8款);另外將【】個月的物業管理費支付給物業管理公司“ ”名下賬户(具體帳户信息請參照本合同第6.1(4)款)。

(1) 在租賃期內,如因實測租用面積確定、基本租金和或物業管理費調整導致實際基本租金和物業管理費數額變化的,則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7】日內補足或甲方應支退相應數額,以保證該保證金在租賃期內任何時段都相當於 個月的基本租金、物業管理費之和(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 如乙方在本合同簽署前已經向甲方支付了租賃意向金/預付款的,則該意向金/預付款等額在本合同簽署後自動轉為租賃保證金的一部分。

(3) 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賃保證金後,甲方向乙方開具收據。

(4) 雙方同意,甲方有權不以租賃保證金抵作租賃期間內任何時間乙方所欠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它應繳費用。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足額繳納租金、物業管理費、能源費用、違約金、有關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乙方應當支付的費用及其他費用的,則甲方有權直接向乙方追償有關欠款及延遲履行違約金。

(5) 如甲方選擇使用租賃保證金以衝抵乙方前述應付款的,乙方應當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書面通知後【7】日內將租賃保證金補足,使其達到本條約定的金額。如租賃保證金不足以衝抵的,乙方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書面通知後除補足租賃保證金外,還應支付租賃保證金不足衝抵部分的欠款。

(6) 本合同項下租賃期間屆滿後雙方未能就續租達成協議或雙方在租賃期間內協商解除本合同的,則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還承租商鋪、繳清所有應付費用、違約金或其他應付款項及履行完畢其他合同義務之後15個工作日內,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剩餘租賃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8條 商鋪的交付

8.1 雙方約定,本合同項下的預定交付日為【 】年【 】月【 】日,由於甲方以外的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按期交付的,甲方有權提前【7】日書面通知乙方,甲方的交付日期、租賃期和免租期相應順延。

8.2 承租商鋪交付日前【 】日內甲方書面通知乙方辦理入駐手續,進行承租商鋪的交接,交付日乙方應當派員參加。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未能在甲方發出的書面通知所載交付日前來辦理該承租商鋪的交接手續的,則應視為承租商鋪自交接日起已經交接給乙方使用。乙方應自交付日起承擔該承租商鋪的相應費用,免租期也不予順延。

8.3 甲乙雙方按以上8.2條約定當場交接的,應於交接當日在甲方物業公司提供的《承租商鋪交接單》上簽字,以示承租商鋪交接完畢。

8.4 乙方在辦理商鋪的交接手續時須按照約定足額交清各項費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交付房屋。由此引起的延期不導致免租期的順延。

8.5 雙方確認:該商鋪交付時為毛坯房。乙方對此已充分知悉,在驗收交接時不持任何異議。如在交接時或進場後發現商鋪設施根據實際經營使用的需要而須調整的,不影響商鋪的交付,但乙方可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提出書面的申請,甲方或管理公司在符合施工技術規範並具備可行性的情況下將配合乙方進行整改,費用由乙方承擔。

8.6 雙方確認:若在該商鋪交付時,該商鋪交付條件基本具備,而僅存在少量收尾工程未結束而導致的缺陷或瑕疵的,並不影響商鋪的交付。甲方應在交付後立即進行必要的修復。

第9條 商鋪的裝修

9.1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或管理公司提供的《租户裝修手冊》及其他有關裝修的規章制度進行裝修。

9.2 乙方應在免租期內進行商鋪的裝修。裝修可按照自身及其品牌特點進行,但應符合項目統一的風格。乙方進入商鋪開始裝修施工之前,應當向甲方提供裝修設計文件供甲方審查,經甲方批准後方可進行裝飾裝修工程。

9.3 乙方應當保證其提供的裝修設計文件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如按照法律規定裝修設計文件須報政府主管部門批准的,則經批准後方可進行裝飾裝修工程。

9.4 如乙方違反裝修管理規定或違反經甲方認可的裝修設計文件進行裝修的,甲方有權制止。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承租商鋪、增設附屬設施、設備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停止並恢復商鋪原狀,對承租商鋪及附屬設施、設備造成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對第三人造成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9.5 乙方應負責經過其裝修而添加的設施、設備的安全性並承擔維修責任。因上述設施、設備的故障、損壞造成甲方提供的承租商鋪及附屬設施損壞或造成第三人的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9.6 乙方在承租商鋪裝飾裝修期間如有與甲方的承包商進行的與承租商鋪相關的施工存在交叉施工,雙方均應當給予配合和協助。

第10條 商鋪的開業

10.1 商鋪初步確定的開業時間為【 】年【 】月【 】日,乙方應按照確定的前述開業日對外營業。

10.2 乙方應在取得全部必須文件(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執照和批准文件),完成承租商鋪的裝修和必要的準備工作後,經甲方或者管理公司核准後,正式對外營業(包括試營業)。未經甲方或管理公司許可,乙方不得擅自開業。如乙方已經完成了開業準備,具備開業條件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認為乙方的開業符合項目的整體運營安排的,可以同意乙方提前開業。

第11條 商鋪的營業管理

11.1 如乙方經營的行業、產品、商品、商號、服飾標誌或提供的服務需要取得特殊行業/專項批准、代理權、海關以及政府批准手續或其他經營銷售許可,則乙方應保證其獲得相關的批准、代理權或經營銷售許可,並在租賃期間持續合法有效。甲方不對乙方就該承租商鋪可利用作乙方所進行的經營行為獲得所需的經營許可或批准作出任何承諾及保證。

11.2 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或北京市的相關規定以及甲方或管理公司運營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自覺接受國家相關主管部門、消費者及甲方或管理公司的監督、檢查和管理。

11.3 乙方所租商鋪應當全年營業,節假日不停業。每天的營業時間和空調供應時間為上午【 】點【 】分至晚上【 】點【 】分。同時,甲方有權按季節變化或項目運營實際需要更改或延長營業時間及空調供應時間。乙方因自身經營需要,其營業時間與上述統一規定的營業時間不一致的,須取得甲方或管理公司的同意,並自行承擔因此增加的空調費等各項費用。除此之外,乙方不得於本條約定的營業時間內暫停營業或變更營業時間。

11.4 乙方所陳列或銷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應使用合法且享有合法使用權或獲得充分授權之商品名稱、商標、肖像、著作權、圖案或專利權等。如果因乙方侵犯第三方前述任何權利的,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11.5 租賃期間內,乙方須配合甲方或管理公司組織的統一或相關的推廣活動,以保證項目的對外統一的風格和良好聲譽。乙方同意將其經營的商品或服務的品牌(包括商標及其圖形、文字)合理用作項目或甲方舉辦之其他推廣活動之用。

11.6 乙方在經營期間不得在承租商鋪及項目公共區域內大聲喧譁叫賣、兜售、招徠、播放過大音量的宣傳口號、音樂及做出其他影響其他商户之利益或項目運營秩序之行為。

11.7 乙方舉辦大型開業活動以及其他大型的推廣、促銷、慶祝、聯誼、慈善等各類型活動,活動方案及活動時間經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審批。

11.8 乙方自行保管該承租商鋪內以及其他被許可存放乙方物品的庫房、倉庫、儲物間內的所有財物。無論是否設置保安或安裝電子防盜系統,甲方對此均不承擔任何保安和保管責任。

11.9 乙方應在正常營業時間內保證該商鋪營業標誌、櫥窗、店面的良好照明狀態。為項目整體照明效果的需要,乙方允許甲方根據實際情況控制相應電路。

11.10 甲方或管理公司在項目內適當的公共地方張貼管理規則及其他規定的通知及佈告,即構成甲方或管理公司對乙方的有效通知。

第12條 商鋪的照管

12.1 甲方應保證在租期內該商鋪及交付時的附屬設施和設備處於正常使用狀態。乙方應當配合甲方或管理公司在任何合理時間內檢查、養護承租商鋪內的消防、空調等設施設備。如遇緊急情況甲方或管理公司可在未有事先通知的情況下進入該商鋪,且不需賠償此等緊急事態給乙方造成的損壞,但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後及時向乙方進行通報。

12.2 在商鋪使用過程中,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的由甲方提供的房屋及設施設備損壞或故障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甲方對擴大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12.3 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或損壞承租商鋪的房屋結構、外牆部分以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設施設備,並應保持該店鋪及其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良好的可使用狀態(自然損耗的除外)。如因乙方的過失或過錯對前述各項設備、設施等造成損毀,則乙方負責承擔有關的維修和更新費用。

12.4 乙方自行負責維修、保養承租商鋪內自行裝修、改動、裝飾、添置部分以及商鋪窗户、玻璃門、店面櫥窗或玻璃幕牆,自行負責損毀發生的更換費用。

12.5 乙方不得對承租商鋪包括陽台、露台(如有)及其設施設備進行任何改建、增建或增設;不得采取任何可能導致不合理的縮短承租商鋪建築物及設施設備使用期限的行為。

12.6 因第三方原因導致乙方的貨物或其他財產發生損害或導致乙方蒙受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自行向第三方索賠,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

12.7 如在租賃期間內,政府任何主管部門對該商鋪提出任何整改要求或採取限制性措施,則乙方必須予以配合和執行,由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如有)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13條 招牌和廣告

13.1 乙方在承租商鋪內以及項目內的公共部位和與承租商鋪相連接的區域、部位或設施設備設置招牌、廣告等任何文字、標記、標示或告示,應當事先將招牌、廣告的設置方案報甲方審批,並在獲得甲方的審批同意後方能設置。如需報相關政府主管部門審批的,乙方應自行辦理相關手續。

13.2 上述乙方自行設置的廣告、招牌的報批、安裝、更換、清潔、維護、保養、拆除以及照明電費均應當由乙方自行承擔,並且乙方還應當承擔因該廣告的設置而產生的全部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對甲方或第三方的損害賠償責任。

13.3 對於乙方違反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設置的招牌、廣告,或乙方拒絕對出現毀損或滲漏現象的招牌、廣告予以維修或更換的,或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予以更換或拆除的,則甲方有權直接予以拆除,並完成相關的牆面等的復原工作,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14條 甲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4.1 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租賃保證金及相關費用。若乙方拖欠租金、物業管理費超過【7】日,甲方有權在事先通知乙方後暫停承租商鋪的水、電、電話等公共設施的供應和物業管理服務,直至拖欠款項及其違約金全部清償為止。

14.2 甲方保證享有本合同項下商鋪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甲方完全有權向乙方出租該商鋪。

14.3 甲方應當對項目的主體結構部分、空調設備及其他公共服務設施進行必要的維護維修,使其處於良好的適租狀態。

14.4 租賃期間內,如乙方經營商品或服務的品牌代理權或其他經營銷售許可全部或部分到期、失效或被終止而導致乙方不能繼續經營有關商品或服務時,除非乙方同甲方就乙方後續經營的解決方案達成一致意見,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保證金不予退還。

14.5 為更好開展經營活動,甲方可舉辦各種宣傳推廣活動(包括各種媒體的廣告宣傳、展覽、表演、贈品等),乙方應全力配合。乙方如在本項目內的公共區域進行宣傳推廣活動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並交納相關費用後方可實施。

14.6 甲方應積極配合提供乙方辦理經營、裝修所需的或可能發生的工商註冊、環保、水、電、通訊、消防、衞生及其他北京市地方政府規定的申請報批手續所需證明文件,但是,相關手續及因辦理報批手續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4.7 甲方可依據運營管理的實際情況,制定、公佈、修改或取消現行項目運營管理的所有相關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該等規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書面通知後即生效。

第15條 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5.1 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支付租金、租賃保證金、物業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15.2 租賃期間內,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及管理公司對於項目運營管理的所有相關制度。

15.3 乙方應當保持承租商鋪的外觀整潔,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改變商鋪所在的樓宇結構及商鋪任何部分(包括但不限於外牆、櫥窗及玻璃等)的外觀。

15.4 租賃期限內,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分租該商鋪或其中任何部分,或以分租、借用、共用或將業務承包給第三方等其他任何方式以致任何非本合同承租方在租賃期期限內使用或佔用該商鋪或其中任何部分。

15.5 乙方同意,如乙方未按第4.4條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申請,或雙方未就續租達成一致,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前6個月(若乙方在此之前未提出書面續租申請)或90天(若雙方在此之前未就續租達成一致)的期間內,在不妨礙乙方正常使用商鋪的情況下,甲方有權進行重新招租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但不限於在預先約定的時間向客户展示該商鋪以及對該商鋪進行合理和必要的檢查等工作,乙方應予以配合。

15.6 乙方在其經營活動中,不得宣稱或令顧客誤認為其與甲方關係屬合作、合營、合夥、聯營或關聯企業關係。

15.7 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在租賃期間內對外產生的債權債務、因質量問題產生的賠償責任、因侵權問題產生的賠償責任及政府處罰等,均由乙方予以承擔。

第16條 商鋪轉讓的特殊約定

16.1 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有權將商鋪轉讓給任何第三方,無需通知乙方或徵得乙方同意,但甲方需通知乙方,並將該商鋪已出租給乙方的事實披露給受讓人,並保證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及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所享有的權利。

16.2 乙方承諾放棄其在租賃期間對承租商鋪所享有的優先購買權。乙方的該項承諾自本合同簽署之日生效,並不得撤銷。

16.3 在本合同簽署之後,甲方可向任何銀行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抵押承租商鋪及其相關權益,但該抵押不應影響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限內根據本合同的條件和條款佔有、控制和使用承租商鋪的權利。

16.4 在甲方將承租商鋪向第三方轉讓後,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或該第三方的要求辦理相應租約關係轉移手續。

第17條 本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7.1 在乙方出現以下情況中的任何一項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未按時足額繳納租金的天數超過【15】日或累計達【30】日的;

(2) 未按時足額繳納物業管理費、推廣費、能源費等相關費用超過【30】日或累計達【60】的;

(3) 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支付租賃保證金;或未按時向甲方補足租賃保證金超過【30】日的;

(4) 未按3.1條約定用途使用該商鋪的;或發生14.4條約定情形致使乙方無法繼續按照約定用途使用該商鋪的;

(5) 乙方未按8.2條約定辦理商鋪交接手續超過【90】日的;

(6) 未按9.1條約定進行裝修的;

(7) 未按10.1條約定期限進行開業的;

(8) 乙方未取得政府相關批准進行經營活動或違反11.3條約定,擅自中斷、停止經營超過【5】日的。

(9) 未按13.1條約定設置招牌、廣告的;

(10)違反15.4條約定擅自轉租、分租的;

(11)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限期內又未糾正,嚴重影響本合同履行的;

(12)乙方因破產、解散或其他原因開始清算時。

17.2 在甲方出現以下情況中的任何一項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 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在預定交付日仍無法進場超過【180】日的;

(2) 因甲方原因致使該商鋪被查封或被限制使用,導致乙方無法繼續佔有、使用該商鋪的;

(3) 甲方因破產、解散或其他理由開始清算時。

17.3 本合同的終止

(1) 本合同租賃期屆滿時,本合同終止。

(2) 雙方就本合同終止協商一致。

(3)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遇不可抗力後,已無實際履行的可能的,則在不可抗力發生後,由雙方協商終止本合同。

17.4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的處理方法

(1) 雙方依據本合同的約定行使合同單方解除權的,應當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本合同解除後,違約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 無論任何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的,則乙方應無條件地按第17.5條規定將承租商鋪返還給甲方,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結清各項相關費用。

17.5 承租商鋪的返還

(1) 租賃期限屆滿或本合同因其他原因而終止後【3】日內,乙方應當將承租商鋪交還甲方。

(2) 乙方在交還承租商鋪前,應將商鋪恢復至商鋪交付時的狀態(正常使用導致的磨損除外)。造成損壞的乙方應當負責給予修復,並承擔費用,未能修復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交還日前的本合同項下所有欠付款項均應予結清。

(3) 乙方對承租商鋪進行裝修而添加設施、設備的,除甲方書面同意保留外,乙方在返還承租商鋪時應自擔費用將其拆除並恢復到承租商鋪交付時的原狀,拆除時應確保不損壞承租商鋪的表面完好、使用性能及房屋結構。在拆除時對承租商鋪造成損害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若甲方書面同意保留的,該添加設施、設備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損壞。

(4) 無論任何原因,乙方未能按期將恢復至交付時原狀的承租商鋪交還甲方的,則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合同約定基本租金【2】倍的違約金及物業管理費等相關費用。同時,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權採取換鎖、對承租商鋪停止水、電等能源供應、控制人員從承租商鋪進出、阻止乙方繼續開業經營或自行將商鋪恢復原狀等強制措施。甲方亦有權選擇自行或委託任何第三方將商鋪恢復至交付原狀,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 在乙方向甲方交還承租商鋪的同時,或乙方已經實際撤離承租商鋪之後,乙方在承租商鋪內遺留的任何裝飾裝修、設施設備、物品等均視為乙方放棄了所有權及一切權利,甲方有權自行予以處置(包括作為垃圾予以處理等等),而無需給予乙方任何補償。

第18條 違約責任

18.1 因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甲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按下列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 乙方向甲方支付相當於雙倍租賃保證金的數額作為違約金。

(2) 前述違約金應在合同解除後【7】日之內一次性支付。

18.2 甲方提前單方解除本合同,或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 甲方向乙方支付相當於雙倍租賃保證金的數額作為違約金。

(2) 前述違約金應在合同解除後【7】日之內一次性支付。

18.3 乙方出現下列遲延履行合同的行為,在未達到解除條件或甲方未解除合同之前,則每延遲一日,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欠租/費金額【千分之一】(非欠租/費行為則為租賃保證金的【千分之一】)的數額作為違約金:

(1) 遲延支付租金、物業管理費、推廣費、能源費用、租賃保證金的;

(2) 遲延辦理商鋪交接手續的;

(3) 遲延開業經營的。

18.4 甲方出現下列遲延履行合同的行為,在未達到解除條件或甲方未解除合同之前,則每延遲一日,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租賃保證金的【千分之一】的數額作為違約金:

(1) 因甲方原因,在約定的交付日超過【90】日仍未能將商鋪交付乙方的;

18.5 乙方違反其在本合同項下所作之任何其他承諾、保證、確認的,則甲方有權通知其改正,乙方應當改正。否則,甲方有權採取必要的強制措施。

第19條 責任免除及不可抗力

19.1 對下列甲方無法控制的原因而給乙方及其它人員的財產及人身造成損害,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 非甲方的原因(含突發性設施故障,包括但不限於空調、電力、煤氣等)致使公用設施停止使用時;

(2) 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任何公共設施、服務管道受損、毀壞而中斷使用或需中斷使用進行維修時;

(3) 由於乙方的原因導致供電的電流變化,火災、漏水、漏電造成的損失;

(4) 由於自然災害,不可抗力以及項目內、外不能歸咎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人身或財產蒙受損失時;

(5) 由於乙方或項目內其它承租人及其相關人員或任何第三者人員的原因所造成乙方或第三者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

(6) 因政府及公共事業機構施工造成的影響;

(7) 因乙方或任何其他第三方不遵守法規、不遵守本合同或不遵守管理規則而造成的任何損失、損壞或傷亡。

在任何上述情況下,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所應支付之租金或物業管理費或其任何部份均亦不可減除或停止支付。

19.2 本合同項下的不可抗力包括項目所在地發生的地震、塌方、陷落、洪水、颱風等自然災害和非因甲方或乙方原因而發生的火災、爆炸以及戰爭、社會動亂或動盪和法律、行政法規的變化以及政府徵收、徵用。

19.3 如發生不可抗力,以至於任何一方的合同義務因這種事件的發生而無法履行,此種合同義務在不可抗力持續期間應予中止,履行期限按上述中止時間自動延長,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在一方延遲履行義務之後發生不可抗力的,則該方的違約責任不能免除。

19.4 如遇不可抗力,各方應立即與對方協商,尋求公平的解決辦法,採取一切合理措施將不可抗力所帶來的後果減至最低限度。

第20條 保險

20.1乙方應當於其開業(含試營業)後的1個月內自費就該商鋪內甲方、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財產、人身傷亡按照甲方認可的保險種類和保險金額自費向有關保險公司投保,並應向甲方提供其所投保的所有保單之複印件。該等保險的責任期間從保單生效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屆滿之日止。在乙方按本條規定購買符合甲方要求的保險之前,甲方對該商鋪在此之前所發生的一切財產損壞、滅失和對第三方的責任,一概不負責任。

20.2在甲方提出要求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險保單及最後一次支付保險金的收據,以及保險公司發出該等保單是全數繳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證明。

20.3如因乙方原因,發生涉及甲方損失的保險事故,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應當首先用於賠償甲方的損失;如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不足以賠償甲方的損失,則差額部分由乙方賠償予甲方。

第21條 爭議的解決方法

因本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發生時,雙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時,可向承租商鋪的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22條 通知與送達

22.1 任何一方就本合同發給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必須以中文書面形式進行。本合同所述各項文件的送達,包括郵寄、傳真、電傳、專人手遞等方式。

22.2 一方如指定其他地址或地址變更,須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於通知的一方應當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後果。

22.3 以傳真方式發出的,發出日期視為收悉日,以傳真的發送報告單為發送憑證;以專人手遞方式發出的,發至指定地址之日視為收悉日,以對方的簽收文據為發送憑證。以郵寄方式發出的,以發出後第7日為收悉日,以郵局的郵件發送記錄為發送憑證。

22.4 本合同首部所列甲方和乙方的地址、電話、傳真為雙方確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地址、電話、傳真。一方如指定其他聯繫方式或聯繫方式變更的,須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於通知的一方應當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後果。

22.5 一方向另一方發送之涉及本合同項下權利或義務的主張、放棄或變更等重要事宜時,必須採用書面通知。該等書面通知文件須有發送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的親筆簽字或加蓋公章(授權簽字人簽字時應向對方提供授權委託書)。

第23條 公共區域的使用及該物業商業部分的更名

23.1 甲方有權讓任何人或任何組織根據甲方認為合適的條款和條件,在該項目的公共區域及其任何部分舉行活動、展覽或商品展銷。

23.2 甲方有權在該項目商業部分的公共區域內安裝一個擴音系統及播放、轉播和廣播或允許任何其他人播音、轉播或廣播音樂及公告等。

23.3在租賃期內,甲方有權依其自主決定對該項目商業部分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稱隨時進行變更,但甲方應在相關政府部門核准新名稱後書面通知乙方。甲方無須就該項目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稱變更而對乙方做出任何賠償或補償。

第24條 附則

24.1 本合同構成雙方就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事項的全部協議,並取代雙方此前所有的口頭及書面陳述、協議、承諾或保證。

24.2 本合同的簽訂、成立、生效、履行、解除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

24.3 本合同某一條款或部分條款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24.4 任何一方未能或延遲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補救權,不得影響該等權利或補救權,或被視為對其的放棄,或妨礙其在其後任何時候行使該等權利或補救權;而且單一或部分行使該等權利或補救權不得妨礙對該等權利或補救權的其他或進一步行使,或妨礙行使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權。

24.5 本合同附件構成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6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甲方和乙方可以對本合同未作約定的事項通過協商簽訂書面的補充合同的形式加以約定。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除另有約定之外,兩者約定不一致的以補充合同約定為準。

24.7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4.8 本合同用中文書寫,共壹式陸份,雙方各執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同時簽署有英文版合同,而英文版合同內容與中文文本不一致的,則以中文文本為準。

甲 方: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鋪出租合同5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使用面積__________㎡)。

第二條租期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甲方應於合同簽訂後_____日交付商鋪,如甲方延期交付商鋪,則租期也相應的順延。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乙方每____個月繳納一次租金。乙方可以支票或現金形式支付租金。合同租金為含税價,甲方向乙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税務機關認可的正式發票,否則乙方有權拒付租金。

甲方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一經簽署,乙方即應交納________個月的租金作為押金。合同終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電、煤氣,電話等相關費用後,甲方即可退還乙方押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押金不予退還。若乙方在承租期間給甲方商鋪和相關設備造成損害,甲方有權從乙方押金中扣除維修和賠償費用,不足部分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通知後七天內補足。

第四條水電費、管理費、電話費、清潔費和維修費的繳費辦法

1、管理費:甲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水電費、煤氣費:乙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3、電話費: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4、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造成租賃物內與商鋪質量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租賃物內傢俬、家電設備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但正常磨損除外。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符合國家有關房產轉讓規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應提前_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後,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商鋪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乙方的職責

1、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每逾期____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月租金________%的滯納金。如拖欠租金________天,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商鋪,並不退還乙方押金。

2、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_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

3、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合理防範措施,保護租賃期內設備和設施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商鋪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乙方造成租賃商鋪及其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如乙方在租賃期滿不負責恢復原狀,甲方有權自行恢復原狀,費用從乙方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通知後________天內補足。

4、乙方如在租賃商鋪內安裝超過電錶負荷的任何設備、儀器或機械,須徵得甲方同意,並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自理。未經甲方同意和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在租賃商鋪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塗刷任何塗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6、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商鋪內的全部無損壞設備、設施在適宜使用的清潔、良好狀況下(自然折舊除外)交給甲方。

7、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已經解除租賃關係的商鋪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產生的費用,並有權訴之法律。

8、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商鋪作為商業用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9、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商鋪的相關資料原件和給乙方與原件一致的複印件。包括出租商鋪的產權證、商鋪所有權人的身份證和出租許可證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對出租商鋪主張權利,使乙方無法使用租賃商鋪,甲方應賠償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損失。

甲方在租賃期內:

(1)對本合同約定期內設施進行維修保養,包括______________。

(2)對本出租房所屬的大廈或小區的安全和管理負責。

(3)負責租賃商鋪的結構性維修。

(4)甲方保證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合法經營不受干擾。

第七條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商鋪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可隨社會物價指數變動而適當調整)。

第八條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商鋪,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若雙方同意租賃商鋪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無法修復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甲方須將所有押金及預付租金無息退還乙方。如遇政府徵收或者拆遷時,所有補償款歸甲方所有,但對於經營性部分(包括但不限於裝修補償、安置補償、搬遷補償、營業損失等)的補償由甲方直接按照_______的標準(計______元)向乙方支付。

第九條甲方配備的室內電器、傢俱的數量、型號和裝修的標準,以附件確認為準。

第十條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商鋪出租合同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相關事宜達成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房屋坐落地址及商鋪面積

商鋪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鋪面積約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用途:商鋪使用。

第三條:租賃期限

1、租期五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續租:本合同約定租賃期滿後,如果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繼續承租本合同項下房屋,續約期內的租金,由雙方根據當時的市場價格商量確定,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續約期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除雙方另有約定外均適用本合同相應規定。

第四條:租金和支付方式及租金交納期限:

1、租賃金額:每年___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上交款。甲乙雙方自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年的房租,第二年至第五年的房租要提前一個月交。

3、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到期不交視同違約,違約金壹拾萬元整。

第五條:房屋的附屬設施及費用的承擔

1、承租區域內設施的使用乙方向甲方或第三物業管理者支付水、電費、房產、土地使用税及其他產生的直接費用。收費標準按北京相關標準的執行。

2、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他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己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3、租賃期間,由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內外部設施損毀,包括房內外防水、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1、出租方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在使用期間的裝修及修繕有承租方自行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的房屋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固定的設施及房屋構架。

2、承租方裝修過程中需改變房屋原貌或改變主要結構時得向甲方申請,得到甲方及有關部門領導同意後方可施工,施工單位要有資質的單位,並向有關部門備案,施工期間和施工後出現任何事情與甲方無關。如未經同意私自施工,甲方有權提前結束合同,並賠償損失。造成後果由雙方商量或移交法律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第七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其他各項費用或逾期違約金。

2、監督乙方正確使用房屋、並保證房屋內外各類設施在乙方進場時能正常使用。

3、甲方不承擔乙方的經營風險及責任。

4、在乙方有以下行為時:擅自將房屋整修轉租、轉讓或轉借;利用承租房進行違規及違章經營和非法活動時,損害公共利益或甲方利益時;拖欠租金的行為。甲方有權提前結束合同,並提出賠償。乙方租賃期間內可以部分面積招租或招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5、與乙方另簽訂消防安全協議書此合同附件,監督乙方安全使用房屋,針對發現乙方的安全有權要求限期整改。

6、在乙方辦理工商、税務等手續時,甲方應為乙方提供房屋的相關證明文件。

7、在乙方沒有違反使用水、電時,甲方應保證商鋪正常用水用電。

第八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按照房屋的使用用途,使用租賃房屋開展正常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涉,但乙方不得擅自改造用途。

2、確保消防安全,如果因乙方使用房屋或經乙方裝修房屋出現並造成人身財產損害時,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按照交納房屋租金及其他費用。

4、不擅自拆改房屋構造,不在租賃房屋內從事違法活動。

5、甲乙雙方在經營過程中如因對方原因造成雙方無法正常經營,所帶來的一切損失由責任方承擔。並負責損失的賠償。

第九條:違約責任和合同結束的賠償措施

1、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和造成承租人的任何損失或無法使用房屋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合同結束。

2、若甲乙雙方在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單方違約、應賠償對方一切經濟損失。並有壹拾萬元的違約金。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其他爭議,雙方應友好商量解決,商量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商量,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至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_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鋪出租合同7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公司名稱:公司名稱: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_號門面租賃給乙方。甲方對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

法產權。

二、甲租賃給乙方的房屋建築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甲方同意乙

方所租房屋作為經營用,其範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為準。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房間內有:消防設施及供配電等設備。上述設備的運行及維修費用,包

含在租金之內,乙方不再另行付費。

第二條租賃期限

五、租賃期___年,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及其它費用

6、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計為______元(人民幣)。

七、每一個租賃年度按月計算。

八、電費按日常實際使用數(計量)收費,每月10日前交上月電費(甲方出示供電局收費發票

)其它費用,雙方協商補充於本條款內。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九、甲方

(一)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房屋及設施完好並能夠正常使用,並負責年檢及日常維護保養、

維修;凡遇到政府部門要求需對有關設施進行改造時,所有費用由甲方負責。

(二)對乙方所租賃的房屋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進行監督和審查並及時提出意見。

(三)負責協調本地區各有關部門的關係,併為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及相

關手續。

(四)甲方保證室內原有的電線、電纜滿足乙方正常營業使用,並經常檢查其完好性(乙

方自設除外),發現問題應及時向乙方通報。由於供電線路問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

給予乙方全額賠償。

(五)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再次引進同類(飾品)商户。如違約應向乙方賠償元人民幣經

濟損失費,並清除該商户。

(六)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消防設施符合行業規定,並向乙方提供管轄區防火部門出具的

電、火檢合格證書複印件。

(七)上述設備、設施出現問題甲方應及時修復或更換,如甲方不能及時實施,乙方有權代為

修復或更換,費用(以發票為準)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

(一)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範圍內進行經營及辦公。

同內容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

第五條付款方式及時間

十一、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付給甲方元人民幣為定金,在正式入住後五日內將第一月的租

金元人民幣付給甲方。

十二、乙方從第二次付款開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項費用可採用銀行轉帳、支票、匯票或現金等方式。

第六條房屋裝修或改造

十四、乙方如需要對所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造時,必須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造的費用由

乙方自負。在合同終止、解除租賃關係時,乙方裝修或改造與房屋有關的設施全部歸甲方所有

(可移動設施除外)。

第七條續租

十五、在本合同期滿後,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十六、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期屆滿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並簽訂新租賃合同。

第八條其它

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變更、企業遷址、合併,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變

更、合併後的一方即成為本合同當然執行人,並承擔本合同的內容之權利和義務。

十八、本合同的某項條款需要變更時,必須用書面方式進行確定,雙方訂立補充協議,接到函

件方在十天內書面答覆對方,在十天內得不到答覆視同同意,最後達成補充協議。

十九、雙方各自辦理財產保險,互不承擔任何形式之風險責任。

二十、乙方營業時間根據顧客需要可適當調整。

第九條違約

二十一、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乙方已交納定金後,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數向乙方

移交出租房屋及設備,屬於甲方違約。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索回延誤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終止合同。

二十二、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權拒絕支付超額租金。

二十三、任何一方單方面取消、中斷合同,應提前二個月通知對方。

二十四、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支付所有應付款項屬於乙方違約,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項

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違約金。超過60日甲方有權採取措施,收回房屋。

二十五、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不視為違約。甲方應將乙方已預交的

租金退還給乙方。

二十六、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營業,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

經濟損失。

第十條合同生效、糾紛解決

二十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後,乙方交付定金後生效,即

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八、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訴請房屋所

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二十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二)合同有效期內,對所租賃的房屋及設施擁有合法使用權。

(三)按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十一、甲、乙雙方需提供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第十一條其他

三十三、本合同正文共五頁,隨本合同共六個附件:

附1:甲方有效房產證明覆印件

附2:用電及防火安全合格證複印件

附3:甲方營業執照複印件

附4:乙方營業執照複印件

甲方:乙方:

法人:法人:

註冊地址:註冊地址: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

簽字日期:年月日

簽字日期:年月日

商鋪出租合同8

甲方:

乙方:

為活躍經濟,服務社會。經過甲、乙雙方商議,現就有關門市房租賃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租賃場地為________________鋪面,其營業室面積約47平方米。其假層式樓屋使用權屬甲方。

二、租賃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年。租賃期滿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續租。

三、年租金第一年度為元,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第二年度為元,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第三年度為元,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乙方如果不按時付清租金,甲方可收回房產,乙方違約所以造成的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負責。

四、裝潢問題。現有裝潢屬於甲方所有,乙方如果要再進行裝潢,應該事先經過甲方同意,合同期滿後其裝潢設施不得人為損壞,無償留給甲方。

五、設備、設施問題。屬於營業性設施、設備為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後乙方帶走。屬於房產設施和水、電設備為甲方所有,租賃期滿後乙方不得拆除和移動。

六、乙方在經營中要遵紀守法,經常進行房屋和水、電、氣的安全和防火檢查,不得改變房屋結構,水泥地板承重不得超過400公斤/平方米,如果發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按時向有關部門交納水、電、氣、清潔費用,並負責門市前的日常保潔和治安工作。

七、乙方在合同期間不得擅自將門市房轉租給他人,如果有特別情況,需要經過甲方同意並在合同上簽字方可以轉讓,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房產,並不退未到期租金。

八、租賃期間除房產税以外的税費由乙方負責。

九、甲方收取乙方水電押金元。租賃期滿待乙方交清當期水電費後,甲方一次返回押金(不計息)。

十、經營期滿時,乙方應該保證燈亮、排污暢通,門窗和玻璃完好,如果有損壞,乙方應按價值賠償(自然陳舊不在此列)。

十一、未盡事宜,由雙方商議。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過雙方簽字即具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出租合同9

甲方(出租方):xxxx

乙方(承租方):xxxx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商鋪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自願租用甲方位於xxxx街xxx號商鋪作為商業用途使用(以下簡稱“該商鋪”),建築面積約日期:xx平方米。

第二條租用的期限為日期:xx年,租期從日期: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第三條租金、保證金及租金交付期限:

該商鋪的月租金總額:第一年月租金總額為人民幣:xx萬xx仟xx佰xx拾元正(¥xxx元/月);第二年月租金為人民幣:xx萬xx仟xx佰xx拾元正(¥xx元/月),第三年月租金為人民幣:xx萬xx仟xx佰xx拾元正(¥xx元/月)。

以上租金是不含税價,如有關部門檢查需辦理出租手續等應交繳的一切税費由乙方繳納(即開發票的税費),但甲方需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的手續。

租金交付期限:每月xx日前交清當月租金。(並且必須是人民幣現金)

保證金: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須向甲方交付人民幣:¥xx萬xx仟xx佰xx拾元正(¥xx元),作為履約保證金。

第四條該商鋪交付使用後所發生的水電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天線使用費等有關費用,由乙方負責繳交,與甲方無關。如由於這些費用未交清而致使甲方被有關部門(公司)追討滯納金或罰金,則甲方有權從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中抵扣,並有權要求乙方補足該保證金的不足部分。

第五條租賃期間,乙方不得轉租該商鋪。如乙方確需轉租,須經甲方協商同意。如乙方在未徵求甲方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將房屋轉租他人的,則甲方有權單方面宣佈中止該合同,並有權將房屋收回另租他人。而乙方所交的保證金(即作為違約金),一律不予退回。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需提前中止本合同,均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且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兩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第六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須於xx年xx月xx日將該商鋪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保證該商鋪交付使用時水電及排水排污線路管道暢通。

3、合同期滿時,乙方須在租約期滿之日退還房屋,同時經甲方驗收該商鋪無設備損壞及欠繳的'水電費與物業管理費後十天內,返還乙方所交的保證金。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如期交納租金。

2、租賃期間,所發生的水電費與物業管理費等,由乙方自行按時繳付。

3、租賃期間,乙方應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物業管理規定,愛護並正確使用該商鋪及內部設施,不得擅自改變該商鋪的結構及用途。如乙方違反有關規定或超出其經營範圍進行的活動,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甲方可以此原因解除本合同,並不退還所收的保證金,及有權追償由此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的賠償。

4、為確保用電安全,乙方不準私拉亂接電線,不準使用電爐等大功率電器(單個電器功率在1500瓦以上,空調、冰箱除外);如需使用,須向供電部門申報增加用電負荷,待批准及繳交增容費後,方能使用。

5、乙方不得擅自裝修該商鋪;如需裝修,需經甲方同意,並一律不得改變該商鋪的結構部分。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點的規定,則乙方繳交保證金的期限順延;如超過十五天仍無法將該商鋪交付使用,則乙方有權宣佈本合同無效,甲方需無條件退還乙方保證金。

2、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第三點的規定,則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滯納金,每天按保證金的xx‰計收。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如拖欠租金,則每天按應繳租金的xx‰交納滯納金;如拖欠租金達壹個月,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和收回商鋪,並有權拒絕返還保證金。

2、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商鋪及配套設施的毀損和故障,乙方應在退房前獨自承擔維修責任,否則甲方將動用乙方的保證金作為修復費用,在修理工程結束後,該保證金多退少補。

3、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二款第三、四、五點,造成的一切後果與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在乙方繳交保證金之日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xxxx乙方(蓋章):xxxx

代表(簽名):xxxx代表(簽名xxxx

聯繫電話:xxxx聯繫電話:xxx

簽約日期:xxxx簽約日期:xxx

商鋪出租合同10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租用甲方地處

一間,經雙方協調一致簽訂此合同。

二、租賃期限為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三、租賃費用元,乙方在簽訂合同之日交清第一期房租,以後每年乙方應提前一個月交清下一期房租,乙方不能按時交房屋租賃費用時,甲方有權停止乙方營業。

四、乙方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許可不能轉租他人。如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他人或進行非法活動,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乙方要依法經營,搞好防範措施,安全用電。如乙方管理不善,出現火災、水災,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要負責賠償(因房屋本身原因或不可抗力除外)。

五、乙方租賃房屋期間要保持房屋結構設施原樣,在未徵得甲方同意下,不得進行隨意改造。如需要改造,改造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在租賃期間損壞設施由乙方負責維修。

六、甲方在出租房屋期間,承擔土地改變用途使用税、房屋出租税以上兩項費用,其他税費(包括水、電費及取暖費)由乙方承擔。

七、甲方在出租房屋期間,不承擔國家徵用、擴路、退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但發生此類事件,甲方願意退給乙方未使用期間的房屋租賃費用。

八、乙方在租金相同的情況下享有優先承租權。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聲明是否續租。如乙方繼續租用,雙方商定租賃事項,簽訂合同。如乙方不再續租,甲方有權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中在房屋門上張貼出租廣告。

九、合同期滿,乙方不再使用該房屋時,保持房屋原樣交付甲方。乙方可以在房屋門側張貼遷址廣告一個月。

十、房屋租賃期間,雙方不得藉故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須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並向對方支付三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十一、此合同經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合同一式兩份,共同持有。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商鋪出租合同11

出租方:xxx市xxx路門面房xxx號房東(簡稱甲方)

承租方:xxx身份證號:xxx(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租賃房屋座落地點:xxx市xxx路門面房xxx號

二、租賃期限:從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三、租金標準:無論市場房費高低,均由乙方承擔,甲方只在市場的房費之上每月加收(xx)元整;其他税收,水電費由乙方承擔。甲方收乙方押金x萬x千圓整(xx)

四、乙方無權將房子轉讓;乙方應在每季度初將市場房費和加收房租一次付給甲方x年或月,逾期十天內不交,甲方有權將房子收回,不退押金。乙方不能半途終止合同,若乙方租賃期間半途解除合同,乙方負責甲方全部損失,不退押金。

五、甲方不能半途終止合同,此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自然災害,國家及村整改、拆遷土地需要收回房子,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退還乙方押金,不負乙方其他損失,裝修不予賠償。若甲方因個人原因半途解除合同,甲方負責乙方全部經濟損失。

六、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違背商城規定及一切常例,不得和商城發生衝突,否則後果自負。

七、租賃期滿,甲方如繼續出租,乙方優先,若乙方不繼續租賃,應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並將税收清單及水電費等費用清單交給甲方,(購電卡一張,房屋鑰匙x把)手續辦完,甲方退還押金。

此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商鋪出租合同1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縣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門面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門面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門面描述

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於xxx的門面出租給乙方用於xx經營。該門面建築面積共xxx平方米。

二、租賃門面用途

1、乙方租賃門面作為商業門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門面的原有結構和用途。

三、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為xx年,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金為xx元/年(大寫:xx圓整)。

2、甲方應在乙方支付xx租金之日將上述門面鑰匙交付乙方。

3、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給乙方的門面能夠從事商業經營。不得將乙方租用的門面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

4、在租賃期間,甲方應保證所出租門面權屬清楚,無共同人意見,無使用之糾紛。

5、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同屬於其權限內的門面承租方協商因門面房共享的設施所產生的費用達成一致協議。

6、租賃期滿,乙方未續租的,甲方有權收回門面。乙方添置的用於經營的所有可以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未能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乙方應在租賃期滿後15日內搬離。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門面,不承擔門面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2、乙方在不破壞門面原主體結構的基礎上,有權根據營業需要對上述門面進行裝修。

3、在租賃期內,因租賃門面所產生的水、電、衞生費、物業管理費、債務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4、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租金。

六、門面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在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門面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xxx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2、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門面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門面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修復。乙方拒不維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門面及其附屬設施和設備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甲方或出租人要對該門面進行檢查、養護的,應提前xxxx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撓養護、維修而產生的後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4、在租賃期間,甲方需要對該門面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方負有告知乙方的義務。具體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在條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裝修門面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必須事先通知甲方。

七、續租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門面,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賃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二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約定情形,結合實際情況重新協商後,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八、門面返還時的狀態

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xxxx日內應返還該門面,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門面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xxxxxxxx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該門面佔用使用費。

2、乙方按本合同約定返還該門面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的費用,方可辦理退租手續。

九、轉租、轉讓和交換

1、在租賃期間,乙方再轉租門面須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轉租期間不將該門面承租權轉讓給他人或與他人承租的門面交換使用。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超過15天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改變租賃門面房的結構或用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的時間內仍未修復的。

(3)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轉租或轉讓承租門面的xx。

(4)從事非法經營及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遲延交付租賃門面2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間,如甲方因該門面或門面範圍內的土地與第三方發生糾紛或甲方與第三人之間的糾紛涉及到該門面及門面範圍內的土地,致使乙方無法正常營業超過20天的。

(3)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將出租的門面用於抵押或轉讓給第三方的xx。

(4)租賃門面主體結構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賃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雙方均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書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門面及其附屬設施嚴重受損,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3)在租賃期間,乙方承租的門面被徵收、徵用或被拆遷的。

(4)因地震、颱風、洪水、戰爭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該門面及其附屬設施損壞,造成本合同在客觀上不能繼續履行的。

4、在租賃期間,租賃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隨之終止,因本合同終止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xxxx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該門面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門面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或者拆遷的。

(三)該門面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為危險門面的;

十一、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各方執壹份。

甲方:

乙方:

xx年xx月xx日

商鋪出租合同13

出租方(甲方)xx市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黃x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下,經友好協商,簽訂立本合約,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租賃位置

甲方出租的商鋪位於xx市xx鎮xx—xx?時尚匯 a 區第 12 幢1088號鋪,建築面積 102.69 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期為3年,本合約從 XX年4月1日至XX年4月1日止。

第三條 租金交付

1、乙方應於每月1號前向甲方繳納當月的租金。

2、簽約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付租賃押金(共計人民幣10000元整)和1個月的租金(共計人民幣 11500 元整)

3、租金標準,每年每月為 1500 元;

第四條 甲方責任

1、甲方保證商鋪產權無爭議,不因產權原因影響乙方的經營計劃。在租賃期內,如果甲方將商鋪出售給他人,乙方須無條件按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與新業主重籤租賃合同,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2、乙方的裝修方案須通過甲方審核,甲方須於7天內給予回覆,否則所拖延的時間不計租金。

第五條 乙方責任:

1、依約交付租金,若乙方拖欠租金,每拖一天,甲方加收拖欠金額百分之一的滯納金,乙方若逾期一個月拖欠租金,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約,收回出租商鋪,乙方的押金不予退還。

2、租賃期間的物業管理費、商鋪保險費,租賃税,維修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3、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商鋪的結構及用途,對商鋪內的設備、電訊器材等配套設施應妥善保管,如發現損壞,須在一星期內由乙方負責出資維修。

4、租賃屆滿或合約解除,出租商鋪的不動產部分(如:裝修物等)及原有水電設施物品乙方不能帶走,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物品在乙方遷出時帶走,遷出後商鋪仍有餘物的,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甲方可自行處理。

第六條 聲明與保證

1、租賃期滿,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在本租賃期間投放到出租商鋪的裝修費用。

2、如屬乙方裝修,專櫃的設計、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其設計、裝修方案經甲方審批同意後方可實施,裝修過程務必遵守甲方指定的《xx管理公約》。

3、乙方租賃的商鋪只適宜作商業之用,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改變其用途。

4、商鋪租用期間內,由乙方負責管理,如發生人為事故所造成的建築、管道設施等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

5、租賃期間,乙方應自行做好防火、防盜、防煤氣泄漏等工作,乙方在房內發生任何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6、租賃期間,乙方若利用商鋪做違法、犯罪活動,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商鋪,另扣除押金不予退還。

7、租賃期間,乙方必須遵守《xx管理公約》的約定。

第七條 合同期滿

1、乙方交付甲方的押金(人民幣10000元),在雙方確認商鋪、物品無損,相關費用交接清楚後,由甲方在當天內如數還付乙方。

2、在本合同期滿後,乙方有優先續租權,如需續租,乙方應在租期屆滿前兩個月向甲方提出,並簽訂新租賃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合約之規定履行義務,任何一方違反導致本合同提前終止的,違約方需賠償對方人民幣10000元的違約金。

2、租期滿一年後,乙方取消或中斷合同,應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同時甲方退還全額押金給乙方,雙方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若要自動退場更換租客,必須先提供第三方資料給甲方,通過甲方與第三方協商簽定租賃合同後,方可退回全額押金給乙方。

第九條 合同生效、糾紛解決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即具有法律效應。

2、在履行本合約的過程中,若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或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訴請xx市人民法院解決。

3、本合約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雙方需提供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5、本合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條 經營説明

1、本商鋪只能經營xxx,乙方不得製造噪音,破壞商鋪周圍環境。如果有業主投訴乙方惱亂正常生活,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立即改正,若情況比較嚴重者,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立即停止經營。

甲方:xx市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聯繫地址:xx市xx鎮xx

聯繫地址:xx門面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51101xxxxxxxxxxx

簽訂日期:XX年3月24日

簽訂日期:XX年3月24號

簽訂地點:xx

簽訂地點:xx

商鋪出租合同1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姓名: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岳陽市嶽紡蓋一市場40#門面及緊靠40#門面左則的109#房間出租給乙方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出租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岳陽市嶽紡蓋一市場的40#門面出租給乙方。40#門面合法產權為蓋一市場所有,甲方已經從蓋一市場買下了40#門面20xx年到20xx年的合法經營權。

二、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為經營用,其經營範圍由乙方自己決定。

第二條出租期限

三、出租期五年,自20xx年11月07日起至20xx年11月06日止。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形式

四、40#門面的租金為每月壹仟肆佰伍拾圓整(1450.00),190#門面的租金為每年壹千圓整(1000.00)。乙方每年的6月1號到6月7號期間向甲方繳納一年的租金壹萬柒仟肆佰圓(17400.00),乙方每年年底向蓋一市場繳納190#門面的租金壹千圓(1000.00)。

五、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付給甲方伍千圓(5000.00)人民幣做為合同履行保證金。

六、乙方交付的履行保證金甲方在合同到期後應全額交還乙方。

七、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用可採用銀行轉帳、支票、匯票或現金等方式。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八、甲方允許乙方因經營需要對房屋進行裝修和必要的改造。

九、甲方保證室內原有的電線、電纜滿足乙方正常營業使用。

十、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再在蓋一市場其他門面進行經營活動,如有,視為單方終止合同違約行為。

十一、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範圍內進行經營,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蓋一市場各項規章制度。

十二、甲方承諾給乙方無償使用的設備(設備清單及設備狀態見附件),乙方在合同期內可以使用,乙方也可以不使用,代為甲方保存。由於甲方設備自身所具有的特性,設備隨時間會老化,合同期滿後,乙方交付給甲方時,乙方不承擔相關折舊費用。

第五條續租

十三、在本合同期滿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租金、押金等)有優先續租權。

十四、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期屆滿前半年向甲方提出,並簽訂新出租合同。

十五、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變更、企業遷址、合併,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變更、合併後的一方即成為本合同當然執行人,並承擔本合同的內容之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違約

十六、乙方應在合同規定期間內交付甲方房租,如未交付,每滯納一天甲方扣除乙方保證金的5%做為滯納金,如一月未交清,甲方有權收回門面並終止合同。十七、合同期滿後,甲方可以重新確定租金和押金標準。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權拒絕支付超額租金。

十八、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屋出租合同,乙方已交納保證金後,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數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設備,屬於甲方違約。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5%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

十九、任何一方單方面取消、中斷合同,應提前半年通知對方,未經雙方同意不得終止合同。

二十、任何一方單方面強行終止合同需賠償對方合同出租期租金總額。

第八條其它

二十一、本合同的某項條款需要變更時,必須用書面方式進行確定,雙方訂立補充協議,接到函件方在二十天內書面答覆對方,在二十天內得不到答覆視同同意,最後達成補充協議。

二十二、雙方各自辦理財產保險,互不承擔任何形式之風險責任。

二十三、乙方營業範圍可根據需要可自行調整。

二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岳陽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五、本合同連同附件共4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

商鋪出租合同15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將自己的產權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在法律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制定如下協議:

一、商鋪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於__________街__________號,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二、租賃期限

雙方商定商鋪租期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商鋪

1、承租方擅自將商鋪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商鋪進行違法經營及犯罪活動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___天的,並賠償違約金________元。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商鋪,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由雙方協商後作適當調整。

四、租金及交納方式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元整。

2、承租方以現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暫定為每年支付________次,並必須提前________個月時間,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交至出租方。

3、承租方必須按照約定時間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甲方將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的________%加收滯納金。

五、租賃期間商鋪修繕

出租方將商鋪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其經營情況也與出租方無關;租期結束或中途雙方協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商鋪架構。

六、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底數為_________度,電錶底數為__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乙方導致租賃商鋪的質量或商鋪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4、使用該商鋪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七、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方出賣商鋪,須提前________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因轉讓或其他原因將商鋪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八、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商鋪轉給他人使用的視為違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商鋪損壞的,還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九、免責條件

若租賃商鋪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商鋪,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如出現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在法律的基礎上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1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標籤: 商鋪 出租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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