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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施工現場管理的規章制度(精選7篇)

建築工程施工現場管理的規章制度(精選7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建築工程施工現場管理的規章制度(精選7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建築工程施工現場管理的規章制度(精選7篇)

建築工程施工現場管理的規章制度(精選7篇)1

一、安全生產

1.施工現場(工地)安全生產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建立健全安全組織保障體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人員到位責任到人。

2.施工現場(工地)必須具備良好的施工環境和作業條件,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必須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制度)。

3.施工人員必須經過上崗前的安全生產教育,應備有各個工種安全生產手冊或須知,並做到每個職工人手一冊,特殊工種須經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4.施工現場入口及危險作業部位應設置必要的提示、警示等各種安全防範標誌,避免可能發生的意外傷害。

5.施工現場祕須做好防火、防電、防爆和防墜等防護工作。

(1)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消防規定,各種消防設施配置齊全,並由專人負責,經常檢查和定期更換。油庫易燃品存儲等重點防火區域必須禁止火源進入。供電路佈設及施工用電必須遵守有關安全用電的規程和規定,並應避免防礙正常作業和交通。

(2)爆破作業前必須報當地公安部門批准。火工產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火工產品的運輸、存放必須接受當地公安部門的監督、指導和管理。

(3) 高空作業必須遵守有關作業規程,設置必要的安全防護網或防護欄杆,視具體情況使用安全帶等防護設備。

6.施工現場必須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行為。

7.施工現場應建立完善的機具設備例保、檢修制度,保證機械設備正常安全運轉。

8.施工單位要加強汛期施工安全管理,成立防汛組織機構,制訂出完善、可行的應急預案,組織防汛搶險隊伍,並準備必要的搶險物資。堅持汛期二十四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

9.在河道、溝渠內進行樁基施工的單位,要合理安排工程進度,儘量避開汛期施工。如在汛期施工或在河牀上建有營區及堆放建築材料的,要做好切實可行的安全防洪措施。

10.施工單位的取土場、棄土場嚴格按照水土保持設計要求及時進行處理和必要的維護,防止水土流失、滑坡和堵塞河道等現角的發生。

11.管理處將對各施工合同段的安全生產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對存在事故隱患的將進行停工整改。

12.由於責任過失造成在建的公路工程倒塌、報廢和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施工單位必須按照規定及時向管理處及有關部門報告。

13.公路工程事故等級劃分、申報時限和申報內容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質量事故等級劃分和報告制度》執行。對重大質量和人員傷亡事故,施工單位必須在事故發生1小時內管理處及其它行政主管部門。並在8小時內,報出《公路工程重大事故快報》。

14.在本項目招標過程中,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素質是對其選擇的一項重要內容,施工企業要求符合招標文件中有關安全生產的要求。各施工單位開工前在總體施工組織設計中要詳細説明安全生產保障措施。

15.監理單位應具備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理知識和能力,瞭解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認真履行相應職責和義務,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糾正。

二、文明施工

1.施工企業在開工前做好施工組織設計,繪製好總體平面佈置圖,應佈局合理,文明責任區劃分明確,並有明顯標記。同時設置明顯的標牌,標明工程項目名稱,工程概況,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項目經理和技術負責人的姓名、開工日期及計劃交工日期。

2.項目經理部必須實行目標管理,應將施工組織網絡網、年度目標計劃、工序交接流程、質量目標及管理制度上牆,並按季、月進行目標細化。本工程項目將準行計算機動態跟蹤管理,各單位應配備必要的設備,軟件及人員。

3.施工現場所有管理人員、監理人員都必須佩帶胸卡(上崗證),同時按照管理處的有關要求統一着裝。

4.施工現場(工地)作業道路應保持平整,設有路標。機具和材料應做到“二整”:機械設備保持狀態良好、整潔、停置整齊:施工材料堆放有序、存儲規整合理,並插置標示牌。

5.工地現場外觀應做到“三潔”:施工場地整潔、生活環境清潔、施工產品美觀潔淨。 場區及施工範圍內的溝道、地面無廢料、垃圾和油污,應做到工完、料盡、地清。 辦公區、作業區、倉庫等場所內部應整潔有序,生活區中食堂、供排水、浴室、宿舍應符合防火、衞生、通風、照明等要求。

施工合同段內主要構造物前應設置標牌,標明名稱、施工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旁站監理等內容標牌。

各類拌合場(站)內區域必須進行場地硬化處理,材料分隔堆放,設隔離牆,並有標牌標明名稱、規格,對水泥、鋼材等,需設置置防雨、隔潮設施。

現場使用的主要機械設備(瀝青砼拌合設備、攤鋪機、壓路機等)應配設“設備標誌牌”標示設備名稱、生產廠家、出場日期,使用狀況,操作人員姓名等。現場使用的主要拌合設備,如瀝清拌合樓,無機料拌合樓,水泥砼拌合站等,應在控制室設立混合料生產拌合的配合比控制牌。

施工現場每個施工點,均應有負責人現場指揮施工,主要部位應有技術人員在崗,現場指揮和技術要熟悉操作工藝要求和質量標準。

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可能對路面造成污染的附屬工序要提前進行或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有礙於層間結合的工序不準在路面上施工或堆放材料。

施工車輛行駛的便道應進行日常性養護,保證晴天行車無揚塵,雨後能行車無積水,不影響當地羣眾正常生活、生產和通行。 12.施工企業應具有環保意識,對施工中產生的廢料不可亂棄亂放,應按要求運往指定地點進行處理存放:對易於造成環境污染的施工材料,在運輸、存放及使用過程中,應採取有效措施,使之污染或將污染降到最小限度。

13.現場進行的各項施工操作,必須按施工前的施工操作安排,或按相應的有關規定進行做到層次清楚,緊張有序,杜絕違章操作和野蠻施工。

14.監理人員對施工企業的文明施工情況應隨時進行監督檢查,對不能滿足文明施工要求的要及時予以下令整改。

施工結束後做好監時佔地的恢復工作,對施工中佔用的地方道路、橋樑等做好恢復工作。

三、罰 則

1.對違反本規定,施工現場存有事故隱患,或存有野蠻施工現象的項目經理部,管理處將責令其限期整改,如整改仍未達到要求的,限期清退出場,並將上報交通廳。對因此造成的建設單位的損失,由施工企業承擔賠償。

2.旁站監理及其駐地辦對事故隱患視而不見,管理處將對其進行警告或辭退,責令駐地辦限期整改,並通報批評;對因此造成建設單位的損失,將視情節由其承擔賠償或清退出場。

建築工程施工現場管理的規章制度(精選7篇)2

為了進一部提高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水平,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施工作業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1、項目部必須對班組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班組教育、項目部教育、企業安全管理教育),並建立教育記錄擋卡;如果由於安全技術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必須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責任。

2、要堅持開展每週安全活動日活動,每次活動要有組織、有內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結上週安全工作情況,根據本週工作情況提出和強調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時也有針對性的選學一些安全操作規程;

3、對新入場的職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項目部行專業安全技術規程及規章制度的教育,班組進行具體的安全教育工作;

4、現場人員堅持使用“三寶”,進入現場人員必須戴安全帽並繫緊帽帶,穿膠底鞋,不得穿硬底鞋、高跟鞋、拖鞋或赤腳、高處作業必須系安全帶。

5、做好“四口”的防護工作,在樓梯口、電梯口、預留洞口設置圍攔、蓋板、架網,正在施工的建築物出人口和井字架,門式架進出料口,必須搭設符合要求的防護棚,並設置醒目的標誌;

6、做好“五臨邊”的防護工作,五臨邊指陽台周邊,屋面周邊,框架工程樓層周邊,跑道,斜道兩側邊,卸料平台的外側邊。“五臨邊“必須設置1.0M以上的雙層圍欄或搭設安全網;

7、認真履行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盡職盡責搞好安全工作,不違章指揮。

二、廉政建設管理制度

1、為加強廉政建設,杜絕違法行為,保持公司員工隊伍的清正廉潔,根據有關規定製訂本制度;

2、全體員工要認真學習貫徹廉潔自律的規定,嚴格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公司有關規章制度辦事,嚴禁不按規定程序操作或越權審批;

3、堅持公開辦事制度,公開辦事程序、辦事結果,自覺接受監督;

4、發揚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精神,反對講排場擺闊氣,搞鋪張浪費;對外接待一律申報公司聽從安排;

5、勤政廉政,嚴禁利用職權“索、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當事人的宴請或高檔娛樂消費等活動;

6、嚴禁利用工作之便為自己或親友謀利;

7、公務活動中,不得以任何名義接受禮金、信用卡、有價證券以及各種貴重物品。如因特殊原因難以謝絕而接受的,禮金禮物必須如數交財務部登記,並按有關規定酌情處理。

三、施工現場考勤制度

1、工程現場全體工作人員必須每天準時出勤,簽到。工程開工後,工作時間隨施工隊伍時間。

2、工作人員外出執行任務需要向現場管理辦公室主任請示,獲准後方可外出。

3、管理辦公室主任外出需向分管經理彙報。

4、病假需出示病假證明書。

5、事假要向現場管理辦公室申請,填寫請假條,一天以內現場管理辦公室批准,三天(含三天)以內分管經理批准,三天以上總經理批准,獲准後方可休息。

6、因工程進度需要加班時,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服從。由現場管理辦公室主任填寫加班申請表。工作人員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時完成自身工作任務,需要加班的,不計加班工資。

7、管理辦公室主任有權向上級部門反映辦公室人員出勤情況。

四、施工現場例會制度

1、自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堅持每天舉行一次調度會。

2、每日調度會由相關經理及辦公室所有成員參加。指揮部可根據具體問題擴大參加例會人員範圍。

3、施工中發現的問題必須提交調度會討論,報分管經理批准。調度會中做出的決定必須堅決執行。

4、各班組間協調問題提交日調度會解決。調度會中及時傳達有關作業要求、及最新工程動態。

5、每週例會由分管經理召集,由各工程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及現場管理辦公室所有成員參加,工程祕書記錄歸檔。分管經理可根據具體問題,擴大參加人員範圍。

6、各項目部門間的協調問題、甲乙雙方的協調問題提交周例會解決。例會傳達公司最新工程動態、最新公司文件精神。

五、施工現場檔案管理制度

1、工程祕書應嚴格按照檔案管理要求,做好資料檔案工作。

2、做好施工現場每日調度會記錄、每週例會記錄、臨時現場會議記錄。

3、現場工作人員登記造冊。施工班組人員身份證複印件整理歸檔。

4、工程中工程量簽證單、工程任務書、設計變更單、施工圖紙、工程自檢資料的整理歸檔。

5、工程中其它文件、資料、文書往來整理歸檔。

6、各類檔案資料分類保管,做好備份,不得遺失。同時建立相關電子文檔,便於查閲。

7、借閲檔案資料需辦理借閲手續。填寫工程資料借閲表,並及時歸還。

建築工程施工現場管理的規章制度(精選7篇)3

一、目的

為了保證公司項目的安全,順利的施實,保證公司員工的生命安全和最大程度的減少公司的財產。

二、範圍

施工安全主要包括與施工現場密切相關的電、安裝、腳手架、高處作業、施工機具等內容。

三、安全管理組織措施

1、建立安全責任制,落實責任人。安全措施是對施工項目安全生產進行計劃、組織、指揮、協調或監控的一系列活動,它可以保證施工中的人身安全、設備安全、結構安全、財產安全並創造適宜的施工環境。在施工中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項目負責人是該項目的責任人,控制的重點是施工中人員的不安全行為、設備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以及管理上的不安全缺陷。責任人在施工前要進行安全檢查,把不安全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

2、項目負責人,全面負責施工工程的安全,統籌工程安全生產工作,保證並監督各項措施的實施。

3、加強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使安全意識得到進一步提高。

4、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嚴格按照《施工現場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及其它有關規定執行。

5、嚴格按照規範和程序施工。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施工規範進行施工,施工期間謹慎小心,杜絕一切僥倖心理的存在,要深刻認識到“安全生產”是爭取效益的主要因素。

四、安全管理措施

1、凡進入工地人員必須戴安全帽,嚴禁喝酒上班,或帶其它非工地工作人員進入工地。

2、使用梯子不能缺擋,不可墊高使用,梯腳要有防滑措施,超過二米以上梯子要有監護人,嚴禁二人以上同在梯子上作業,人字梯中間要有繩子扣牢。

3、使用移動電動工具者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金屬外殼必須接地保護或接零保護。高空作業時要扎安全帶、戴安全帽、腳手架外 掛安全網封閉施工。

4、現場臨時用電,電箱要保持完好無損,損傷的電氣元器件必須及時更換。

5、照明動力要分開,並有二級保護,用電設備一機一閘,嚴禁亂接亂拖,一閘多機。

6、拆除的材料不得亂扔,作業下方派人監護。

7、現場臨時電源線應採用橡皮電纜線,禁止使用塑料花線,禁止使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內。

8、設備的防護裝置要完好,尤其是砂輪切割機,設備外殼要有完好的接地或接零保護。

9、施工設備要加強現場的維護保養,保持完好率,禁止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作業。

10、施工現場材料設備堆放整齊,不得存放在主要通道上。

11、施工現場動用電火焊,在作業區周圍清除易燃物品,作業後要檢查,杜絕火種,以免留下後患。

12、服從工地的安全管理,遵守工地的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高處作業要有防護欄杆、檔板或安全網,要符合安全規程的要求。作業人員要系安全帶,所用材料要平穩堆放,工具應放入工具袋內,禁止拋擲物件。

13、特殊工種需持證上崗。

五、現場文明管理措施

1、現場材料設備施工機具在指定地點堆放整齊。

2、保持現場周邊環境的衞生,進出材料後現場清理乾淨。

3、做好現場監護工作,在施工作業區謝絕與本工程無關人員入內。

4、施工現場做到文明施工,活完場地清,每天工作結束後作業面內亦要清理整理好。

5、做好現場成品、半成品的保護工作,自身的產品要保護好,其它工種的產品亦要保護好,只有互相保護好才能確保整個工程的完好質量。

6、服從和執行現場綜合管理措施。

建築工程施工現場管理的規章制度(精選7篇)4

第一章總則

第1條制訂本制度的目的:為確保龍發裝飾的工程質量,切實向客户保質保量按期交付裝修工程,快速有效的處理客户在公司裝飾過程中的各種問題,提升公司品牌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與工程設計、施工、管理相關的所有工作人員,適用於龍發裝飾承建的所有施工工地。

第二章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第1條作業人員現場文明行為規範

1、現場工作人員必須遵紀守法,尊敬業主及所有到訪人員,文明禮貌。對業主、到訪人員均需使用敬語。

2、當業主來工地參觀的到訪人員、公司工作人員等在工地現場考察或討論時,大噪音的施工用具(如電鋸、電鑽等)應暫停使用。

3、現場施工人員應恪守誠實信用的職業道德,嚴禁出現不遵守時間,不兑現口頭或書面承諾的現象。

4、現場施工人員應着公司統一工作服上崗。

5、施工人員不得向顧客索要、收受實物和現金以及提出和施工以外的其它無理要求。工作中不得同顧客或公司管理人員爭吵或無理拒絕顧客及公司管理人員的合理要求

6、作業時間內不得有睡覺、打撲克、酗酒、賭博等不良行為發生。

7、作業人員應和諧處理人際關係,嚴禁施工人員在工地現場爭吵、打罵。

8、在材料卸貨時應確保室外場地無遺漏物品,搬運結束後現場必須清理乾淨,嚴禁灑落遺留包裝物等物品。

9、施工現場食宿必須注意清潔,嚴禁有剩飯剩菜及其它垃圾雜物,不準使用電爐、明火,臨時食宿嚴禁有積水、生活垃圾堆積。

10、施工人員必須嚴格服從公司巡檢人員,設計師及其他管理人員的現場指令,有不同意見也不得當面駁斥或出言不遜。發生問題時應及時與項目經理及相關工作人員聯繫,並立即採取措施加以控制。

第2條工地衞生形象

1、工地施工璣場應隨時保持衞生整潔,保證每天晚上下班清理一次,所有建築垃圾應當天裝袋後運送至指定的建築垃圾堆放處。嚴禁出現建築垃圾不及時送離施工現場的情況。

2、工地衞生間使用時應及時沖洗,嚴禁出現異味或積水現象。

3、現場施工人員必須統一着公司工作服,不得不穿或穿其他公司工作服。

4、工地內不得吸煙,如果業主有意向在工地現場吸煙的,施工人員應委婉提示到指定區域。

5、水電工程中未做防水的房間不得有積水。

6、泥工施工時不得在地面直接進行水泥沙漿的拌合,必須在地面鋪設保護裝置。

7、地漏等下水管在施工期間須用硬物遮蓋。垃圾,油漆等塗料不得倒入下水道。廚房,衞生間無髒物及異味。

8、木工油漆工施工時應注意不得污染到其他成品和設施。

第3條施工作業時間

1、在裝修週期內,工地須持續有作業人員正常施工,不得無故造成工地內無人的情況。如有特殊原因應提前向公司報備,並向客户請假,在取得客户同意後方可暫停施工。

2、當工地出現可能無法按合同工期交付的情況時,工地不得停工。

3、因工藝在求必須暫停施工的情況(如不具備施工條件、地暖施工、油漆等待乾燥等)可不向公司報備,但必須提前向客户説明。第5條材料及物品擺放規定

1、施工工地在開工之日至牆面乳膠漆施工開始前均應按規定張貼“定置指示牌”定置指示牌至少包括:“材料堆放區”“工具擺放區”指示牌。

2、施工材料及施工工具的堆擺放應按現場標識指示實行定置管理。施工材料須實行分區堆放,同類型材料應堆放在同一區域。

3、業主採購的材料應當簽署書面交接記錄並堆放在不影響作業的單獨區域。有包裝的材料在使用前不得自行打開包裝,無包裝的材料應妥善進行成品保護。第6條現場人身及財產安全管理規定

1、現場施工人員必需着裝整齊上崗,注意現場廢棄材料的堆放,避免意外傷害事件的.發生。

2、所有帶電工具均應按裝插頭並使用插座面板接電使用,嚴禁直接將電線插入接線盒進行施工。所有電線接線處通電前均應實施絕緣保護,嚴禁通電時有線頭裸露。

3、工地內所有未接面板、電線的線頭須用膠帶包好收入線盒內。

4、高空作業時,須採用結實可靠的支撐物並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裝置。

5、工地現場在任何情況下均嚴禁出現明火,決不允許易燃物品做墊腳,嚴禁使用電爐、熱得快燒水做飯。

6、工人每天離場時應按程序檢查電源,龍頭、門窗是否關閉,不得出現長明燈、長流水現象,不得出現無施工人員時門窗未關閉現象。

第三章工地管理獎罰細則

1、施工人員沒穿公司工作服處以50元/人的罰款

2、施工人員嚴禁穿拖鞋,打赤膊施工,如有違反每次罰50元整。

3、材料須分開堆放,做到整齊有序,工具擺放有規律,不要亂扔紙盒、板塊、磚頭等雜物,如有違反每次罰50元整。

4、每天下午收工前,各工種作業人員必須及時清理作業場所,將施工垃圾裝袋,堆放指定地點。否則每次罰50元整。

5、節約用水、用電,離開工地要拉斷總閘、關閉門窗和關緊水龍頭。如有違反每次罰50元整。

6、電氣安裝必須按設計規程進行,臨時用電必須有專線,專用開關式專用插座,如有違反每次罰50元整。

7、現場發現使用電爐或白天開照明燈(天陰和油漆砂平等特殊情況除外)則處以50元罰款。

8、施工現場若發現有聚眾賭博、洶酒等擾亂施工現場紀律的每人處以50元罰款並以警告,若下次再發現拒絕糾正的人員公司予以開除。

9、工地若發現有偷盜公司或者甲方財產及材料的人員,立即扭送公安機關處理絕不估息。

以上各項條款希望廣大公司同仁能竭力遵守,共同創造一個有利的工作環境和公司形象,為濱州龍發裝飾工程設計有限公司的未來前景做好堅實的基礎。

建築工程施工現場管理的規章制度(精選7篇)5

一、建築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處罰

為了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切實搞好安全生產,使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納入規範化,標準化軌道,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查,特制定本項目安全管理處罰規定。

第一章現場臨時用電

1、對施工現場配電箱、開關箱的要求:

(1)施工現場中使用的配電箱、開關箱門應有鎖有防雨措施,箱內嚴禁有雜物及工具,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2)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乾燥、通風及常温場所,不得裝設在有嚴重損傷作用的瓦斯、煙氣、潮氣及其他有害介質中,亦不得裝設在易受外來固體物撞擊、強裂振動、液體浸濺及熱源烘烤場所。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3)施工現場配置的配電箱、開關箱應有編號、負責人標誌,缺少一項罰款500元。

(4)固定式配電箱、開關箱要求箱底與地面和垂直距離大於1.3M,小於1.5M;移動式箱底與地面和垂直距離為0.6-1.2M。一項不符合罰款1000元。

(5)配電箱、開關箱的金屬框架要做保護接零;配電箱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並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一項不符合罰款1000元。

(6)符合“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的要求,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應分開使用,嚴禁混用,否則罰款20xx元。

施工現場的電纜線路應採用穿管埋地敷設,嚴禁沿地面明敷設,如有發現罰款1000元。

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與保護接零連接,專用保護接零由工作接地、配電室的第一級漏電保護器電源的零線接出,施工現場的所有電氣設備在正常情況下不帶電的外露部分,應做保護接零。包括以下5個部分:

a、電機、電器、手持電動工具和照明器具的金屬外殼;

b、電氣設備傳動裝置的金屬部件;

c、配電屏、配電箱的金屬框架;

d、室內、外配電裝置的金屬框架及靠近帶電部分的金屬圍欄的金屬門;

e、電力線路的金屬保護管、敷設的鋼管和鋼管外架。

以上任何一個處不符合規定罰款1000元。

電工必須經過培訓、考核,經有關部門發給的合格證才能上崗作業,非電工嚴禁拆改電氣設備,如有發現罰款20xx元。

不準使用破損,老化及未包紮好的電纜線,如有發現罰款1000元。

電動工具沒有定期安全檢驗的有效合格證,沒有漏電保護器,或絕緣損壞,發現一處罰款500元。

第二章腳手架作業

發現以下隱患每條每次罰款1000元:

1、高處作業未繫好安全帶,高處作業的架子臨空一側沒有安全網,高處作業的平台、陡坡、架子臨空一面必須有1.5米高的安全護欄;

2、腳手架基礎必須硬化處理滿足承載力要求,不積水,不沉降;

3、腳手架必須按要求設置縱、橫向掃地杆,縱橫掃地杆應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舉底座下20cm立杆上;

4、縱向水平杆宜設置在立杆內側,其長度不宜小於3跨;

5、作業層腳手板應鋪滿、鋪穩,並設置安全網和防護欄杆;

6、腳手架底層步距不應大於2m;立杆必須用連牆件與建築物可靠連接;

7、確保腳手架的整體性,不得與井架、升降機一併拉結,不得截斷架體;

8、斜道兩側及平台外圍均應設置欄杆及擋腳板,欄杆高度應為1.2m,擋腳板高度不應小於180mm;

9、運至地面的材料應按指定地點隨拆隨運,分類堆放,當天拆當天清,拆下的扣件、鐵絲集中處理;

10、施工人員必須帶好安全帽,高空作業應繫好安全帶,穿好防滑鞋,現場嚴禁吸煙;

11、腳手架搭設拆除必須是經過考試合格的專業架子工,持證上崗;

12、嚴禁凌空透支桿件、物料、扣件及其他物品不能亂扔;

13、嚴格控制施工荷載,不得集中堆料施荷;

14、腳手架驗收合格之前嚴禁使用;

15、腳手架架杆、扣件等材質必須合格。

第三章安全防護措施

1、腳手架的通道口應設置安全通道,通道上空搭設安全防護棚,防護棚用雙層腳手板鋪設,層間相隔0.8m,兩側用腳手板綁紮,並用安全網封閉維護。在出入口上方設醒目安全標牌。違者罰款1000元。

2、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並經常檢查,不使用破損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違者罰款200元每次。

3、進入工地禁穿拖鞋、涼鞋、高跟鞋,不許留長髮、長辮,不許戴圍巾、穿裙子,違反一項罰300元。

4、根據高處作業“四口”臨邊防護要求,設1.2m高防護欄杆,橫杆不少與3道,下設300mm高踢腳板,對預留洞口採取嚴密封蓋,對電梯井洞口設1.2m高固定柵欄門,豎井每層管架上鋪腳板封閉,每三層加設安全網一道;樓梯均設欄杆扶手,用安全網圍護。有一處不合格罰款1000元。

5、主要通道口設安全警示牌,保證足夠的採光和照明,違者罰款500元。

6、嚴禁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施,違者罰款500元。

7、施工現場的起重機、井字架、龍門架等設備若在相鄰建築物、構築物的防雷屏蔽範圍以外,應安避雷裝置,違者罰款1000元。

8、高處作業嚴禁坐在平台邊緣、孔洞邊緣或騎坐在欄杆上休息,違者罰款1000元。

第四章基坑施工

發現以下隱患每次罰款1000元:

1、應設置臨邊防護欄杆由二道橫杆及欄杆柱組成,上橫杆離地高度為1.2米,下橫杆杆離地高度為0.6米,立杆應牢固可靠;

2、防護欄杆必須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網封閉;

3、所有護欄用紅白油漆刷上醒目的警示色,懸掛提示標誌,護欄周圍懸掛“禁止翻越”、“當心墜落”等禁止、警告標誌;

4、基坑周圍應明確警示堆放的鋼筋線材不得超越基坑邊3米範圍警戒線,基坑邊警戒線內嚴禁堆放一切材料;

5、當基坑開挖深度範圍內有地下水時,應採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沿基坑周邊防護欄處應設置一明排水溝,排除雨季的暴雨突然而來的明水,防止排水溝泄水不及,在基坑一側設一積水池,並及時將積水抽抽走;

6、坑邊堆置材料包括沿挖土方邊緣移動運輸工具和機械不應離槽邊過近,距坑槽上部邊緣不少於2米,槽邊1M以內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機具;

7、基坑邊沿應設置“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當心基坑、當心塌陷、當心墜落、必須佩戴安全帽”等標誌,夜間懸掛紅色警示燈。

第五章施工現場特種作業

1、塔吊、施工升降機安裝或搭設完畢,無辦理驗收(包括階段驗收)手續就投入使用的,(經驗收簽證單為依據)每出現一例罰款6000元。

2、升降機司機應嚴格遵守《施工升降機安全操作規程》,持證上崗,嚴禁酒後作業、擅離職守,嚴禁帶病運行,違者罰款20xx元。

3、切割機、圓盤鋸、電動砂輪機要有護罩,違反一項罰款500元。

4、嚴禁無證駕駛、違章駕駛、酒後駕駛發現一處罰款1000元。

5、嚴禁翻斗車、自卸車車廂載人,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6、不得在機車車輛下、機械設備等下面或有倒塌危險、有毒氣體和過分濕潮的地點附近休息、飲食、乘涼或避風雨,如有發現每人每次罰款500元。

7、非機械操作人員及電工操作人員,不得玩弄、修理機(電)械設備,違者罰款500元,並對機械造成危害的視機械損害程度進行賠償。

8、電工作業人員、起重機械作業人員、金屬焊接(氣割)作業人員、機動車輛駕駛人員、工程機械(含起重設備)操作手、建築登高架設作業者,以及符合特種作業人員定義的其他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每人每次罰款20xx元。

9、電氣焊時,電焊工應嚴格按照《電氣焊安全操作規程》,穿戴好勞保用品,戴好防護鏡和麪罩。發現違規每次罰款500元。

10、現場內電氣焊時,看火人未到位,無防護措施的,罰款1000元。

11、班組動火作業氣瓶擺放距離不足5米,離動火作業不足10米的,罰款1000元。

第六章消防措施

1、用電安全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子、碘鎢燈等大功率電器;

以上違規行為發現一次罰款5000元。

2、用火安全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不開具動火證私自動火的罰款3000元。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10米區域範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後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違者罰款1000元。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違者罰款1000元。

3、嚴禁在禁煙、禁火場所抽煙,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4、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5、在建建築物內住人罰款20xx元。

6、嚴禁亂丟擦拭物(破布、棉紗、紙張等)、易燃物、廢油罰款500元。

第七章文明施工

1、施工現場,嚴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膊,赤腳等行為,違者罰款300元。

2、在施工現場打鬧,,賭博等不良行為,如有發現罰款5000元。

3、施工現場嚴禁打架,羣毆,鬧事等行為,如有發現罰款10000元。

4、施工現場嚴禁焚燒各類廢棄物,違者罰款20xx元。

5、施工現場應設置封閉式垃圾站,嚴禁隨意傾倒生產、生活垃圾,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類存放,並按規定及時清運消納,違者罰款5000元。

6、嚴禁酒後作業,如有發現每人每次罰款1000元。

第八章貨車管理

1、車輛駕駛人員必須有車輛駕駛證、行駛證、硬牌照、保險等,不符合上述條件的駕駛員嚴禁駕駛車輛上路,如有發現罰款20xx元。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都由當事人自負。

2、嚴禁帶病作業,確保車輛燈光齊全,制動有效,配備滅火器,後視鏡、雨刷、防火排氣筒等安全附件完好,如有發現罰款1000元。

3、車輛駕駛員車輛進入廠區,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場內有關規定,嚴禁超速、超重、超寬,或運輸危險物資,如有發現罰款3000元,由此發生的事故造成的損失,由車輛駕駛員全面承擔。

4、車輛駕駛員要杜絕酒後駕車,如有發現罰款20xx元,因酒後駕車發生的責任事故由車輛駕駛員自負。

5、車輛駕駛員須定車定人,不得將車輛轉借他人或者交於無證人員駕駛,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6、車輛駕駛員車輛在場內作業,造成甲方、車輛駕駛員人員安全事故、設備設施的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的損失由車輛駕駛員承擔,並罰款1000元。

7、倒車卸料時,必須服從指揮,注意周圍人員,發生異常立即停車,嚴禁在高壓線下進行清洗作業,如有發現罰款1000元。

第九章安全管理

1、項目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正常的安全檢查,各班組必須認真配合檢查和整改,不得阻撓,打擊報復或辱罵檢查人員,違者罰款20xx-10000元,情節嚴重的將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2、對項目部、提出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未及時整改或不積極配合的給予經濟處罰5000元;第二次複查仍未整改的加倍罰款10000元;屢教不改,令其停工整頓,並給予3萬元罰款。

3、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工傷安全事故,所發生的醫藥費、護理費、誤工費等均由責任分包單位承擔,項目部並根據發生事故嚴重程度對分包單位進行罰款:

a、發生輕傷事故(一般傷害不太嚴重,休工在一個工作日以上的事故)的處以5萬元罰款。

b、發生重傷事故的處以10萬元罰款。

凡具下列情況之一的,均為重傷事故:

①經醫生診斷為殘廢或可能成為殘廢的;

②傷勢嚴重,需要進行較大的手術才能挽救的;

③人體要害部位嚴重的灼傷、燙傷或非要害部位的灼傷、燙傷佔全身面積1/3以上的;

④嚴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鎖骨、肩胛骨、腕骨和腳骨等因受傷引起骨折)、嚴重腦震盪等;

⑤眼部受傷較重,有失明可能的;

⑥手部傷害:大拇指軋斷一節,食指、中指、無名指、小拇指

任何一隻軋斷兩節或任何兩指各斷一節的,局部肌腱受傷甚劇,引起機能障礙,不能自由伸屈、殘廢的;

⑦腳部傷害:腳趾斷二隻以上的,局部肌腱受傷甚劇,引起機能障礙,不能行走自如,可能殘廢的;

⑧內部傷害:內臟損傷,內出血或傷及腹膜等;

⑨凡不在上述範圍內的傷害,經醫生診斷後,認為受傷較重,可根據實際情況參考上述各點,由企業行政部門會同工會提出初步意見,報當地勞動部門審查確定。

c、發生死亡事故罰款15萬。

死亡事故:指死亡(含傷後一個月內死亡)3人以下事故。

d、發生重大死亡事故罰款15萬×傷亡人數。

重大死亡事故:是指死亡3人或3人以上、特大事故死亡人數以內的事故。

二、建築工程施工備案流程

1、工程施工總包企業在取得中標通知書後3日內,憑中標通知書所核定的預計用工數,到項目所在地分包、勞務市場繳納綜合保險預繳費(本市二級及以上資質施工企業和外省市進滬施工企業,本市三級施工企業辦理工程總包合同備案仍按原方法執行)。

2、工程施工總包企業在繳納綜合保險預繳費的同時,書面承諾依法簽訂分包施工合同、勞務施工合同,並督促分包企業或勞務企業及時到項目所在地分包、勞務市場辦理施工合同備案和辦理綜合保險人員採集手續。

3、工程施工總包企業必須與自己使用的每位建築勞務人員簽訂統一格式的勞動合同,並需到工程所在地的分包、勞務市場辦理勞動合同備案和綜合保險手續。

4、工程施工總包企業使用的勞務人員因故離開,需及時到分包勞務市場辦理綜合保險註銷手續。

三、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簽訂有什麼注意事項

1、簽訂合同時應當審查施工合同主體

2、注意約定合理的付款方式

3、工期和工期調整的約定技巧

4、簽訂建設施工合同時應注意的其他問題。

建築工程施工現場管理的規章制度(精選7篇)6

為加強對施工現場的材料物資的管理,確保其能夠保質保量投入使用,滿足工程施工的需求,防止材料物資損壞、變質和丟失等,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庫制度

1、庫房保管員對入庫的材料物資要嚴格進行質量、數量的檢查驗證,消耗材料進場,由庫管、質檢員、採購員驗收簽字,合格後方可接收登記入庫,保證入庫數量準確、質量合格,對不合格品有權拒收。

2、庫管員與工程部人員要嚴格把關,有以下情況時可拒絕驗收或入庫。

a) 沒有提料單的採購。

b) 與提料單不相符的採購物資。

c) 與要求質量不符合的採購物資。

3、採購的材料到達現場後,必須由庫房管理員、參與檢驗的工程技術人員一起根據供貨方發貨單進行逐一驗收,驗收合格方可入庫,並填寫詳細入庫單據(兩聯)採購員一聯,庫管存根一聯。

4、庫房保管員對庫存物資,要建立健全的材料台帳,做到貯存記錄準確、完整,保證帳、卡、物三相符,對庫存物資要掛標牌、標明名稱、規格型號等。

5、材料物資的貯存保管要做到佈局合理,牢固安全,能上架的上架,無條件上架的要分類、分規格碼放整齊,並有標識。

6、入庫產品要根據各類產品不同性質分別保管,對易燃易爆、易碎、有毒的物品應按有關規定要求,採取隔離措施進行重點保管。

7、庫房內嚴禁吸煙,電爐取暖、做飯等動用明火的行為,無關人員嚴禁進入庫房,注意防盜、防火、防毒以確保庫房的安全。

8、在進入新項目工地或撤離工地時,庫管必須對庫房物資進行詳細盤點登記和不定期抽檢,隨時掌握品種、數量的變化情況和機械設備及工具淘汰損壞情況,及時報告項目經理進行補充或更換以滿足施工的需求。

9、對露天存放的材料要根據天氣變化情況,及時採取擋雨、防曬措施,保證材料不受損失。

二、出庫制度

1、材料領用時,領料部門首先填寫領料申請,由項目部經理審批。領料單應寫明材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經手人,到庫管員處領取。

2、庫管員憑領料人的領料單如實領發。

3、庫房保管員對材料物資的發放,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認真辦理出庫的記賬手續,填寫單據數量要準確,字跡清晰可辨,簽字認真,日期要確切。

4、本着厲行節約,杜絕浪費的原則發放材料,做到專物專用。

5、庫管員要做好出庫登記,並定期向項目部經理做(出入庫報告)。

6、領料人必須持齊全的領料單,才能領料。

7、庫管員嚴格執行憑領料單發貨,無單不發貨。

8、內容填寫不全不發貨,名稱不準確不發貨,數量有塗改痕跡不發貨,並嚴格執行計劃限額發料,不允許領料人無庫管員在現場私自到貨架上取物。

9、領料人在庫房領取的材料應當麪點驗清楚,出庫不得退還。

10、凡庫房內的材料,由保管員保管,凡已領出的材料,由領料人保管應負其責,承擔各自責任。

11、凡借用物品人必須在借用單上簽字,在借用時間內歸還,誰借出誰收回的辦法。

建築工程施工現場管理的規章制度(精選7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施工項目工程現場的安全、質量、進度、成本、文明施工等各項指標的控制與管理;為參與工程建設的各單位創建一個團結和諧的工作環境;為保證工程正常、有序的開展;依據國家現行法律、法規、規範、標準;根據工程合同協議,結合項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以供參建工程建設的各單位共同遵照執行,並供現場建設單位與監理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條本辦法是對工程合同條款的補充,建設單位有權根據施工現場管理情況對本辦法進行補充、調整;補充、調整的管理辦法自送到乙方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總包人員管理

第一條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合同要求配備專業齊全的項目管理人員,所配管理人員必須能夠滿足完成全部工程內容施工管理的需要;如人員配置不能滿足工程需要,業主代表和總監有權要求施工單位限期調整人員配置;施工單位必須在限期內完成人員的調配。

第二條項目經理必須與投標文件中申報的人員一致,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沒有建設單位書面批准,施工單位管理班子人員不得擅自更換、不得兼職其他工程。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責任工長的調整更換,必須提前30天向業主提出申請,同時提供業主認可的替換人員完成工作交接;更換安全工程師、專業工長、安全員、資料員,必須提前15天向業主書面申請,同時提供業主認可的替換人員完成工作交接。

第三條建設單位項目代表有權要求施工單位撤換任何一位被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管理人員,施工單位項目部必須在建設單位項目工程代表有權要求的期限內將上述人員調整完畢。

第四條施工單位現場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責任工長、安全工程師如因其他事務,需離開現場,須提前24小時向業主代表(或總監)書面或短信方式請假(含節假日)並取得同意方可離場,不得擅自離開施工現場。

第五條任何施工班(組)作業人員,未進行安全教育與安全技術交底,不得進入現場施工作業;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三章工程會議管理

第一條工程施工過程中主要會議形式:監理部周例會、檢查驗收會議、分項工作專題會議等。

第二條會議時間:監理部周例會(由監理部確定),檢查驗收會議(檢查驗收後進行),分項工作專題會議(臨時確定)。

第三條會議地點:監理部周例會,檢查驗收會議(總包項目部會議室),分項工作專題會議(臨時確定)。

第四條參會人員要求:監理部周例會(由監理部確定),檢查驗收會議(參加檢查驗收的相關人員),分項工作專題會議(臨時確定)。

第五條會議紀律:未經會議主持人許可不得遲到、早退、缺席或中途離場;遲到者對到會前所有會議內容無條件確認,中途離場和早退者對離會後所有會議內容無條件確認,缺席者對全部會議內容無條件確認;會議期間不得喧譁,不得私下議論,將手機設置靜音狀態,必須接聽電話時,應在不打斷會議秩序的前提下,到會議室外接聽;按會議主持人要求按順序發言,其他人發言時請不要打斷,杜絕“會上不説話,會下亂説話”的現象。

第六條會議紀要:對於會議紀要或其他經有關各方共同討論形成的結論性文件,各參會單位在收到文件後應予以核對,如有疑惑或異議,應於收文後一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會議主持單位進行反饋(檢查驗收會議除外)。

第七條會議執行:會議中提出的問題,嚴格按照會議結論執行未按會議結論執行的將按本辦法相關條款執行。

第四章工程文件管理

第一條工程日常文件管理規定:

1、總包項目部專用章必須,有總包企業的正式授權函,授權項目專用章的用途範圍,否則建設單位工程部、監理單位監理部可視為無效。

2、為方便文件收發,總包單位的資料收發必須經總包項目部授權一至兩人專人收發文件,非授權人員對建設單位工程部、監理單位監理部發文,建設單位工程部、監理單位監理部有權拒收所發文件。

3、施工單位項目部,資料收發人員應經常與建設單位工程部、監理單位監理部保持聯繫,主動索取有關文件,以保證文件及時收發。

4、辦理業務活動必須採用書面形式,工作聯繫應以書面形式,並以書面內容為準;緊急情況下,建設單位工程部和監理單位監理部人員的口頭指令,應在事後及時辦理書面確認。

5、施工單位上報所有文件均應為原件,並有單位相關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項目章;所有超過一頁的文件,必須騎縫蓋章,否則視為無效;建設單位工程部、監理單位監理部有權拒收所發文件。

6、對於建設單位工程部、監理單位監理部所發文件,施工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簽收。否則,會將其視為嚴重違約事件,並將進行嚴厲處罰;若對建設單位工程部、監理單位監理部所發文件內容持有異議,可在收文後一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建設單位工程部或監理單位監理部提出報告或工作聯繫函(超過一個工作日未反饋意見者視為默認)。

7、所有擬上報建設單位工程部的文件應首先上報監理單位監理部並通過監理單位監理部辦理(緊急情況除外)上報工程內業人員。最終建設單位工程部審核完畢發放的資料一般通過建設單位工程部內業統一下發,例如各種簽證、計劃、通知等。

8、為方便文件查閲及存檔,施工單位應對所有上報文件按類別統一編號。文件編號規則採用建設單位文件編碼編制規則(變更籤證資料)。

第二條工程技術資料的管理:

1、為加強工程技術資料管理,充分發揮工程技術資料在工程施工中的指導作用;工程技術資料的內容必須具有針對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工程技術資料必須按相應流程進行審批,審批合格的工程技術資料作為現場施工的依據;分類編號、建立檔案及目錄。

2、隱蔽工程的隱蔽資料在隱蔽後3日內向監理部提交隱蔽驗收資料,監理部2日內完成簽字確認,工程部2日內完成簽字確認

第三條工程經濟資料的管理:經濟資料要及時辦理相應手續,保證工程經濟資料的及時性、完整性、真實性和有效性。

第四條工程資料的形成和歸檔:

1、工程資料不能符合歸檔要求的完整、準確、系統性,建設單位工程部有權拒絕接受。

2、工程技術資料歸檔的基本範圍,按國家現行規定執行。

3、工程結束施工單位負責配合建設單位,將竣工資料進行移交和辦理備案手續。

第五條施工單位在提交完整的竣工資料時,同時提交一份PDF格式的電子文檔資料。

第五章施工準備階段的管理

第一條施工單位在簽訂合同後,及時到建設單位工程部領取蓋有審圖章的'施工藍圖或其它設計文件(藍圖份數按合同約定),並按照合同要求的進場日期與現場監理單位聯繫進場事宜。

第二條場地移交,由建設單位工程部組織監理單位監理部及施工單位項目部,辦理《場地、工序移交記錄》,對施工現場的標高控制點、座標控制點及施工用水、施工用電接駁點等辦理移交手續並簽字確認。

第三條場地移交後5天內,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工程部及監理單位提供現場管理人員架構,包括各專業責任人的職稱證、特殊專業人員上崗證及聯繫方式。

第四條施工單位進場後三日內授權一至兩名專人收發文件,負責現場有關工程資料的收發工作。

第五條施工單位資格審查。在開工前 7 日以《施工單位資格報審表》的形式將有關資質資料經單位蓋章確認後送監理審核,無單位蓋章的相關資質資料將視為無效。

第六條施工單位報送《工程開工報審表》及相關資料,經項目總監審核後報建設單位工程部經理審核,符合要求後批准開工。

第七條圖紙會審:

1、施工單位需要仔細閲讀施工圖,要對建築、結構、水電施工圖進行核對,儘可能發現施工圖中存在的問題,將發現的問題記錄整理,會審前交監理工程師彙總。

2、圖紙會審會議,由建設單位工程部主持。

3、圖紙會審後,由施工單位負責起草《圖紙會審紀要》,由監理單位監理部、建設單位工程部、設計單位項目部進行審批。

4、審批通過的《圖紙會審紀要》,按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的順序送各參審單位相關人員簽字、蓋章。

5、各參審單位相關人員簽字、簽章齊全後,由建設單位工程部內業人員統一發送各參審單位。

第八條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審查:

1、圖紙會審後15天內施工單位應完成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的編制及自審工作,並填寫《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審表》報監理單位,經監理單位監理部審核後交建設單位工程部。

2、經建設單位工程部審核同意後該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將作為重要的施工依據。

3、若審查不合格,將要求施工單位項目部進行修改直至合格。

4、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應包括工程概況、施工部署、施工進度計劃、施工準備與資源配置計劃、主要施工方案、施工現場平面佈置(分階段佈置)等。

第九條專項施工方案審核。

1、在相應分部分項工程開工前30日,施工單位項目部上報自審通過的《專項施工方案》,專業監理工程師和建設工程部專業工程師依次審核施工單位報送的《專項施工方案》,重點審核重點部位、關鍵工序的施工工藝和確保工程質量的措施是否具體、有效。

2、監理單位監理部,專業監理工程師有修改意見的,施工單位項目部應修改後重新履行本程序。

3、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必須按《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進行編制和組織專家論證其方案的可行性,並經施工單位的企業技術負責人簽字確認,報總監理工程師審核通過以後方可實施。

第十條施工單位應編制工程總進度計劃、月進度計劃以及節點預付款預計支付計劃等,由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審核;經施工、監理、建設三方同意確定後,作為進度款支付依據之一。

第六章工程材料(設備)管理

第一條施工單位自購材料(設備)應先進行材料(設備)樣品確認,填報《材料(設備)樣品審批表》(材料價格需認價時同時填報《材料(設備)價格審批表》),經監理單位監理部、建設單位認定後一式三份,建設單位工程部、監理單位、施工單位三方各持一份。

第二條材料(設備)樣品確認後,貼上《樣品批准標識》存放在建設單位樣品庫房內,以備進貨、驗貨之用。

第三條部分材料(設備)需要考察批准的,施工方應積極聯繫供貨單位,邀請監理單位監理部、建設單位相關人員,考察認定供應單位。

第四條施工單位有對所使用材料(設備)進行質量檢查的責任,發現質量問題應及時向監理書面報告,並通知建設單位工程部;否則因此所產生的損失由施工單位負責。

第五條每一批進場的材料(設備),施工單位應口頭或書面通知進場材料的時間、品牌及相關的注意事項,監理及建設單位工程部相關人員按時到場參加驗收;施工單位必須在監理(或建設單位)的監督下聯合驗收;對於應抽檢覆試的材料,必須進行見證取樣送檢,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第六條材料(或設備)進場,必須建立嚴格的材料(設備)進場台帳記錄,充分反應所進購材料的相關信息,經監理單位監理部、建設單位相關人員簽字確認,根據需要隨時查詢。

第七條施工單位必須將商砼供應單位的相關資質材料報監理單位監理部、建設單位審核確認;並將商砼站提交的相應混凝土配合比及水泥、砂、石、外加劑檢驗報告報送監理單位監理部、建設單位工程部作為存檔資料。

第七章工程測量管理

第一條工程施工前7天,施工單位項目部提交《工程測量方案》,待審批後按方案實施。

第二條工程開工前向監理部提供測量儀器如鋼捲尺、水準儀、經緯儀或全站儀、鋼筋掃描儀、回彈儀、測温儀器、台稱等有效期內的檢定/校準證書複印件,填報《監測設備驗收記錄》,經監理審批後方可使用。

第三條工程開工前應進行基準點檢測和保護,應填寫《建築物(構築物)定位(放線)測量記錄》;並妥善做好建築中線或軸線樁的準確測設和長期穩定的保留工作。

第四條在土方開挖前應根據規劃局提供的座標點、水準點(基準點),進行準確放線,自檢合格後通知監理單位監理部測量工程師進行現場複查,同時保留測量工程師簽字並加蓋公章的示意圖作為資料保存。

第五條對於獨基、筏基工程在土方開挖後應進行基礎複核(規劃驗線),填寫資料經確認後備案。

第六條土方開挖完成經過人工清基後,必須經監理單位專業工程師複核標高及各部尺寸,組織相關單位並報經質監站驗槽,簽字認可後才能進行基礎墊層的澆築。

第七條基礎墊層完成,必須經監理單位監理部,專業工程師複核軸線,並及時填寫《建築物軸線測放檢查記錄表》,經監理單位專業工程師簽字認可後才能進行上部結構的施工。

第八條施工過程中進行軸線測放,垂直度控制線測放,應填寫《建築物軸線測放檢查記錄表》,《單位工程垂直度觀測記錄表》,並經監理單位監理部專業工程師確認。

第九條建築物沉降觀測,建設單位另有合同;《單位工程沉降觀測記錄》表由建設單位提供。

第八章工程試驗管理

第一條施工單位必須安排具有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工程試驗員崗位。

第二條施工過程中的混凝土、砌築砂漿必須按規範和施工需要,製作試塊並做好試塊上的標識記錄,進行標準(同條件)養護。

第三條現場製作的試塊達到齡期後,送資質滿足要求的並經建設單位、監理認定的實驗室進行檢驗,並填寫《建築工程材料見證取樣送檢單》。

第五條施工單位在收到試(檢)驗報告單後,立即將實驗結果報告監理單位,並送建設單位工程部內業留存。

第六條凡需送檢的原材、焊件,現場取樣時必須要在監理或建設單位相關人員的監督下進行,不得私自取樣,樣品的抽取方法按規定進行。

第七條所有送檢的材料,必須待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否則由此而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由施工單位承擔所有責任和經濟損失。

第九章工程質量管理

第一條質量控制要求:

1、工程質量標準必須符合《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13合格要求。

2、主體結構需達到阜陽市優質結構工程標準。

3、竣工驗收達到阜陽市整體綜合驗收及分户驗收標準。

4、防水工程施工合格率達100%。

第二條工程施工質量監理將採取平行檢查、抽查,巡檢、旁站的形式,根據現行有關規範、標準以及施工圖紙要求對工程質量進行檢查,對工程施工中的質量問題和安全隱患,將要求施工單位限期整改,施工單位應認真對待;整改完成後,應有書面《整改回復單》回覆,並報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工程部複查。

第三條在隱蔽工程進行施工隱蔽之前施工單位應先行自檢,自檢合格後;填寫隱蔽驗收資料,再通知監理單位各專業監理工程師驗收;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並簽字確認後,方可進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第四條在混凝土澆築之前須填寫《砼工程澆築令》及上報相關附件資料,經監理工程師簽字批准後,才能進行混凝土的澆築,否則造成的所有後果由施工單位負責。

第五條施工單位對進場的商品混凝土必須進行跟蹤檢查,並對已澆築的混凝土質量負責;混凝土罐車進場後,檢查送貨單內容(混凝土標號、澆築部位、坍落度、出站時間、到場時間、是否加外加劑等)與現場需要混凝土是否相符,同時進行坍落度的測試,並做好澆築記錄。

第六條混凝土澆築完成後,進行混凝土的定期養護,並做好養護記錄。

第七條每一檢驗批工序完成後進行分項工程檢查,及時填寫質量驗收表,經監理或建設單位工程師簽字歸檔。

第八條各分段驗收工程完成後填寫《工程驗收報告》,並提交監理部審核。

第九條施工過程中的關鍵部位、重要工序,須經監理工程師檢查合格,辦理工序交接單後。才能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結構拆模需提交《拆模申請書》;外架拆除需提交《拆架申請》;大型施工機械拆除需辦理《機械拆除申請書》;防水工程施工前辦理《基層交接單》,抹灰前辦理《基層驗收記錄》等。

第十條施工樣板確認程序:

1、施工實體樣板確認程序要求:各項工程開工之前,必需做施工樣板,施工單位在做樣板之前,首先要提交做樣板的地點、時間和施工方案報監理單位及建設單位工程部審批;審批後,監理根據施工圖(含修改圖)的要求、規範、合同及已確認的施工方案進行旁站、並記錄做樣板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方案;樣板製作完後,由建設單位工程部工程師召集三方專業人員對施工樣板進行確認。確認的過程也可以同時請設計對樣板進行使用功能效果方面的確認或提供文字要求。此過程可能經過幾次反覆,以最終幾方確認的樣板籤認《施工樣板確認單》,施工單位照相或錄像後存檔。確認樣板後施工單位才能備料大面積施工,否則,監理及建設單位可以要求返工,所造成的損失由施工單位承擔。

2、樣板確認的內容:主體階段的分項樣板(如:鋼筋、模板、混凝土、磚砌體、構造柱等)。裝修階段的分項樣板(如:標準裝修户型及各洞口定位、外牆幹掛花崗石、玻璃幕牆、樓地面和樓梯間排磚、塑鋼門窗安裝、欄杆安裝、入户門、吊頂、機電各專業電氣、管道安裝等)在大面積展開施工之前,都需要先做施工樣板。確認設備在建築物擺放位置。確認施工精度或檢查標準。確認施工工藝和施工機具。

3、材料樣板的確認:用於工程實體的各種材料必須按合同要求報送材料樣板,由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三方共同確認後,封存樣品。施工單位應在現場建立樣品“樣板室”以便對施工階段採用的材料封樣與進場前提供產品進行對樣,實施比對監控管理。

第十章工程進度管理

第一條總承包單位提供施工組織設計和總進度計劃的時間:

1、圖紙會審後15日內向監理人及建設單位項目提供基於指導現場施工的施工組織設計和總進度計劃一式四份。

2、各專項方案、計劃同樣一式四份應在該項工作展開前14日向監理人及建設單位項目報送審批。

3、監理單位監理部,收到上述文件後15日內提出審核意見和建議並呈報建設單位項目,經建設單位項目審核同意後執行。

4、每月25號前,施工單位向監理單位、建設單位提交本月工程進度完成情況的報告以及下月施工計劃(月進度計劃要求寫明計劃完成工作的時間節點,同時計劃需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審核簽字蓋章)。

第二條進度控制要求:在施工單位工程進度不能滿足要求時,為按期完成合同約定的工期目標(含節點工期),在保證工程質量、安全的前提下,監理工程師將根據工程施工進度計劃及實際工程進度滯後程度以《監理工程師通知單》的形式要求施工單位增加人力、財力、物力;修改施工方案,調整施工方法,對施工機具,工作時間等方面進行調整,以滿足工程進度要求。施工單位在收到《監理工程師通知單》後若無異議,應按《監理工程師通知單》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若有異議應在收到通知後24小時內向監理或建設單位工程部銜接、處理。

第三條工程暫停與復工:施工過程中發現嚴重質量問題或重大安全隱患及質量問題不及時整改情況下,監理單位將對施工單位簽發《工程暫停令》,施工單位消除事故隱患並採取有力措施能杜絕同類事故再次發生後報送《工程開工/復工報審表》,由總監理工程師審核批准後方可繼續施工;所停工的時間不得辦理工期延長確認。

第四條因施工單位原因造成月進度計劃、節點工期延誤時,監理工程師按施工合同約定對施工單位進行處罰,處罰結論形成書面文件,報建設工程部審核後下發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並在當期審核工程進度款支付時扣除。

第十一章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管理

第一條本工程現場安全管理授權監理單位負責,請施工單位必須服從現場監理工程師的管理,認真完成監理工程師所發出的正確規範指令。

第二條施工單位項目部建立完善的安全生產保證制度,建立完善的應急救援體系並定期組織演練;完善相應的安全生產資料。

第三條現場安全按照《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JGJ59-2011、《施工現場安全資料》、《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及有關建築施工安全技術規範實施。

第四條對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施工現場必須按照規範要求設置符合規範要求的安全防護設施。

第五條現場文明施工按照《阜陽市建築工程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抽查表(房屋建築)》評分標準的要求實施。

第六條施工中需要停水、停電、封路、夜間施工等工作時,應經有關部門批准並事先告示。

第七條在行人、車輛通過的地方施工,應當設置相應的防護設施和安全警示標誌(防護、標誌必須符合國家規範、標準要求)。

第八條現場的主要機械設備、施工臨時道路、各種管線、施工材料堆場及倉庫、建築垃圾堆放區、變配電間、消火箱、警衞室、現場的辦公、生產和生活臨時設施等的佈置,均應符合施工平面圖的要求。

第九條每週由監理單位組織建設、施工等參建單位對項目進行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等項情況的聯合大檢查,按規定記錄備案,發現安全隱患立即責令限期整改,具體檢查時間定於每個星期四下午2點。

第十條每月建設單位組織一次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具體時間以每月通知為準。

第十一條施工機械必須通過驗收合格後才能投入使用;塔機、施工電梯等大型機械設備必須提交:安拆方案、合格證、生產許可證、檢測報告、備案登記證、准予使用證等。

第十二條建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費用,投入或使用台帳,台帳登記真實、準確及時更新。

第十三條建築垃圾和渣土應堆放在指定地點,定期進行清理。裝載建築材料、垃圾或渣土的運輸機械,應採取防止塵土飛揚、灑落或流溢的有效措施。施工現場應根據需要設置機動車輛沖洗設施,沖洗污水應進行沉澱處理。

第十二章現場臨時水電使用管理

第一條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必須遵守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05)中有關規定。

第二條施工單位施工和生活用水、用電必須按國家規範和現場情況向建設單位報送臨時用水、施工用電方案,方案經過監理、建設單位同意後,方可安裝;建設單位指定施工用水、用電接駁點,施工單位安裝合格的水錶、電錶計量;施工用電負荷不得超過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中計算的負荷,負荷不足部分由施工單位內部協調。

第三條施工單位必須派專職維修人員對管道進行維護保養,如發現大量漏水或水錶、電錶損壞未及時更換,建設單位工程部及監理單位將有權做出罰款、並作增加當月用水、用電量處理。

第四條各分包單位用水、用電,必須按總包單位的總平佈置要求進行駁接。

第七條本項目用電、用水由總包方進行統一管理,監理單位監督 ;總包單位必須配置專職電工對施工用電、用水進行統一管理,專職電工必須常駐現場,並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

第十三章工程變更籤證

第一條本工程的工程變更籤證款,不在進度款中支付,工程結算時統一支付。

第二條及時辦理各種簽證:當現場發生合同以外工作內容時,必須在事件發生時及時請監理工程師和建設單位工程師,審計單位工程師進行現場核實,隱蔽性工程必須在隱蔽前辦理工程量確認(過程必須有影像資料)之後辦理現場簽證單,並在事件發生完後14天內上報工程費用增加(減少)清單。請注意,未經確認“發生的工程量”或事件發生14天后補辦簽證的,項目工程部將有權不辦理後補手續;其發生工程費用一律視為施工單位主動放棄,不得進入工程進度或結算價款。

第三條工程施工過程中,如發生合同約定以外的施工內容,建設單位工程部將以零星委託的形式委託施工單位施工。施工單位在完成通知單上的內容後14個工作日內(隱蔽性工程簽證必須在隱蔽前辦理)向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工程部提交建設單位統一的《工程增減申報表》進行確認。並在確認後14天內提交工程費用報表給建設單位工程部審核。由於施工單位原因造成工程量增加,不予確認增加價款。

第四條本工程的變更籤證流程及表格,按照建設單位的《工程變更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四章工程總包、分包以及配合問題的管理

第一條施工總包制定針對分包單位的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管理辦法,報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審批。

第二條施工總包負責對各分包單位(含建設單位指定分包單位)安全文明施工、工程進度、質量等提出要求並進行管理,由於分包方責任出現進度滯後或安全事故,或其他原因,受到報紙、電視媒體的曝光或政府等有關部門的通報批評,給建設單位形象和聲譽等造成損失的,分包單位除了承擔處罰外,總承包單位承擔相應連帶處罰責任及相關的法律責任。

第三條分包單位必須遵守施工總包單位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對施工總承包單位制定的管理制度有異議的可請求監理或建設單位項目部協調。

第四條分包單位必須按施工總承包單位要求組織施工,如進度、質量、安全等,施工總承包單位負責對分包單位的安全文明、質量、進度提出明確要求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施工總承包單位提出的事故隱患或其他問題,分包單位必須按規定的時間整改,否則,施工總承包單位有權對分包單位進行處罰。

第十五章竣工驗收(建設單位驗收)和移交規定

第一條單位工程竣工驗收。

1、施工單位須在初步驗收前,配合建設單位工程部內業人員整理裝訂完整的竣工資料,通過監理及建設單位工程部的審核並獲取竣工資料進館批文後,施工單位方可提交竣工驗收申請。

2、施工單位應於竣工驗收前15天內向監理單位提交竣工驗收申請。監理單位收到申請後組織初步驗收,初驗提出的整改要求待整改全部完成並經初驗小組(監理、建設單位、設計、勘察、物業公司)核定後,監理在3天內批覆施工單位工程複驗申請。施工單位負責邀請質監部門到場參加驗收,並在驗收後7天內按整改意見整改完成,並提交《建設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3、施工單位應在通過竣工驗收後按建設單位要求,撤出全部生產及生活區臨建、施工人員、機械設備和剩餘材料(收尾工程所需的除外)。

4、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工程綜合驗收合格之後15日內向建設單位工程部提交下列資料(部分手續由建設單位配合辦理)

(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2)、經市規劃、環境保護、衞生防疫、消防、氣象、安全生產部門根據各自職責辦理的專項竣工驗收手續;

(3)、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商品住宅應有《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説明書》;

第二條小業主、物業接收驗收:小業主驗收是指通過質監部門驗收並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完成竣工綜合(規劃、消防、人防、環保、房管等部門)驗收後,按建設單位的售樓標準進行的驗收。竣工驗收手續完善後,施工單位應及時提交《建設單位驗收申請》,經建設單位工程部、運營部及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同意後,由建設單位工程部、運營部組織物管公司、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及小業主進行小業主交付接收驗收,小業主接收鑰匙時發現質量缺陷施工單位應無條件整改。驗收提出的整改要求,施工單位必須全部整改完畢,經驗收各方確認並辦理《物業移交單》。

第三條完工手續:施工單位完成現場實體移交及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資料移交後,施工單位協助建設單位完成各類備案手續。

第十六章施工現場管理的獎、罰規定

施工單位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不按照合同或管理辦法違約的,除接受按照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外,還應接受以下處罰

第一條人員管理

1、施工單位對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責任工長的調整更換,必須提前30天向業主提出申請,同時提供業主認可的替換人員完成工作交接,否則除按照合同約定給與相應處罰外;建設單位工程部還將按每人次5000元進行處罰。

2、施工單位對安全工程師、專業工長、安全員、資料員的調整更換,必須提前15天向業主書面申請,同時提供業主認可的替換人員完成工作交接,否則除按照合同約定給與相應處罰外,建設單位工程部還將按每人次1000元進行處罰.

3、建設單位項目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要求施工單位限期調整人員配置;逾期不能完成調整的將按每拖延一天1000元進行處罰。

4、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離開現場,未經建設單位項目現場代表、總監同意的情況,除按照合同約定處罰外,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如第一次無故缺勤,監理警告;第二次缺勤,每人每天罰2000元,第三次及以上缺勤,每人每天罰5000元。違約金從當期工程款中扣除。

5、項目經理、技術負貴人一個月缺勤5天或2個月累計缺勤10天的(包括節假日、 因工程需要必須出勤日,病假事假當月累計不得超過3天),建設單位有權終止合同,沒收履約擔保,承包人將承當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且3年內不得進入界首市招投標。

6、施工單位項目主要管理人員離開現場後,未安排相應的管理人員代替其工作的情況,如第一次無故缺勤,監理警告,第二次缺勤,每人每天罰1000 元,第三次缺勤,每人每天罰3000元。

7、建設單位工程部、監理單位監理部,每週不定期進行現場抽檢;如現場工人未進行三級教育、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將按每人次50元進行處罰(同一人可累計處罰);特種作業人員無操作證,將按每人次500元進行處罰。

8、施工現場人員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等相關工作人員有謾罵、威脅行為,每次處罰10000元。

9、施工現場人員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等相關工作人員有毆打行為,每次處罰100000元;並承擔相應民事責任或刑事責任且立即退出施工現場。

第二條工程會議處罰條款:遲到的每人每次處罰100元,不參加會議也不請假的每人每次處罰200元。

第三條工程文件管理

1、未對所發文件(超過一頁)加蓋騎縫章,將按每次500元進行處罰。

2、施工單位拒絕簽收建設單位工程部、監理單位監理部所發文件,將按每次500元進行處罰。

3、改動經濟資料的真實性,此單資料不進行簽證同時將按每單5000元進行處罰。

4、未按時、按質提供工程竣工備案資料,將按每次5000元進行處罰。

5、未提供竣工資料的電子文檔資料(PDF格式),將按每次5000元進行處罰。

第四條施工準備管理

1、《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等文件編制存在明顯的抄襲和內容與本工程不符的情況,將按每份1000元進行處罰。

2、未按要求組織專家論證的方案,將按每份5000元進行處罰。

第五條工程材料(設備)管理

1、建設單位代表和監理工程師按照約定抽查承包人的工程材料時,發現所檢查的材料、設備與該條款約定的標準的任何一項不符合時,承包人除必須全部退貨、返工,並按照合同約定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2、工程所用材料(設備)未按要求進行見證取樣、送檢,將按每次500元進行處罰。

3、擅自使用檢測複驗不合格的材料(設備),必須進行拆除同時將按每次10000元進行處罰。

4、材料進場未按要求,進行進場檢查、確認的,將按每次1000元進行處罰。

5、本工程因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設備)而造成的質量、安全事故責任,將由施工單位承擔。

第六條工程測量管理

1、使用未經校驗、檢測或校驗、檢測過期的工程測量設備,將按每次1000元進行處罰。

2、工程測量(檢測)數據不真實,將按每次1000元進行處罰。

第七條工程試驗管理

1、未按規定進行檢測取樣、送檢,將按每次1000元進行處罰。

2、試件、試塊,未按規定製作、留置、送檢,將按每次1000元進行處罰。

3、檢測、檢驗、試驗無(CMA章)報告,將按每次1000元進行處罰。

第八條工程質量

1、工程施工質量驗收不合格所造成的返工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由總承包人承擔一切責任。未按施工圖紙要求施工的,自監理單位發出整改通知發出 2個工作日內,總承包人必須無條件進行整改,費用自行承擔。總承包人應在施工過程中加強自檢,不符合要求的必須及時拆除重建。

2、施工中未按設計要求施工,經檢查屬於偷工減料的每次罰款10000元。

3、存在較大的質量問題,或質量事故,視問題大小和事故的嚴重程度給予處罰:標明罰款的按罰款數量,未標明的按10000元/項次。

3.1未抽排積水就進行混凝土澆灌的,每次罰款1000元/項次。

3.2土方回填沒分層夯實,每次罰款1000元/項次。

3.3砼保護層厚度達不到要求或者砼表面出現蜂窩、麻面、露筋、及漲模等,出現嚴重質量缺陷及其它質量問題的,未經監理及建設單位通過,擅自修復,1000元/項次。

3.4鋼筋製作、安裝整改後不符合要求的,1000元/項次。

3.5分部及竣工驗收時樓、地面裂縫及牆面開裂漏水, 1000元/項次。

3.6防水工程不符合要求,1000元/處。

3.7軸線、層高不符合要求,1000-5000元/處。

3.8門窗工程不按節點作法施工的,1000-5000元/處。

3.9不注意成品保護,損壞成品的,1000-5000元/處。

3.10抹灰嚴重空鼓、線條不直,500-2000元/處。

3.11現場使用與設計或封樣不同的材料,蓄意掩飾、隱瞞質量問題者每次罰款10000-30000元。

3.12粘貼施工(外牆面磚、地磚、石材)色差過大、線條與圖紙差別較大,齊縫、錯縫感觀較差、平面積水、整體感觀較差的罰款200-2000元/處

4、蓄意阻擾建設單位、監理正常檢查驗收工作和不按監理通知單期限整改的每次罰款1000-5000元。

5、未經監理工程師檢查就擅自隱蔽或進行下道工序的,每次罰款1000元,並在限期內無條件返工,每拖延一天整改的罰款500元。

6、各工序“三檢”制度不健全、三檢人員配備不完善,或雖有三檢制度和三檢人員,但不盡職盡責、玩忽職守,該檢查未檢查的;每次罰款1000元。

第九條工程進度

1、未按時提交相應的進度計劃,將按每次500元進行處罰。

2、未執行《工程暫停令》,將按每次1000元進行處罰。

3、未按照進度計劃完成的,將按1000元/項次。

第十條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

1、施工現場的庫房、機械設備、材料、成品、半成品、模板、腳手工具、加工場地、辦公室、廁所等佈置,須嚴格按照監理批准的最新現場總平面佈置圖中位置佈置,不按照規定的位置佈置,不按監理限定的期限進行整改,以每處為單位,每處罰款500—1000元,並按監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加500元,罰款金額累加。

2、建築垃圾、廢舊材料不按照現場總平面佈置位置堆放,不按時外運或垃圾堆放場已滿,不及時外運,每發現一次,罰款200—500元,並按監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加200元,罰款金額累加。

3、按照有關規定,現場臨時用電,配電箱不符合要求,如:無工作零線端子、無保護接地端子、非三相五線制、非一機一閘一漏電、開關無蓋、配電箱無箱門,無防雨措施等 ,以每一項或每一條為單位,罰款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的每一項或每一條,罰款500元,罰款金額累加。

4、現場使用小型手動機具,未按照要求接電的,按照私拉亂接處理沒收機具並處罰500元/次。

5、施工現場周圍及樓內的建築垃圾不及時清運,以每一層為單位,每發現一次,罰款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的罰款加500元,罰款金額累加。

6、施工現場的臨時施工用電方案須經監理部批准後,方可施工。現場內的臨時施工線路敷設,必須使用合格的電力電纜埋地敷設、架空須按規範敷設,接入設備或配電箱的電線電纜要規整 ,否則按照電纜數不規範整處,罰款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的每根或每處,罰款加200元,罰款金額累加。

7、在施工現場穿拖鞋或涼鞋的工人,每人次罰款50元,管理人員每人次罰款100元,罰款金額累加。

8、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者,每人次罰款50元,管理人員每人次罰款100元,罰款金額累加。

9、“四口”“五臨邊”防護不合格,以每一項或每一條為單位,罰款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的罰款加200元,罰款金額累加。造成高空墜物的以每次罰款2000元。

10、安全通道不合格、無安全通道指示標誌、安全通道無照明、照明設施無人及時維護者,以每一項或每一條為單位,罰款500元,每拖一天整改的罰款加500元,罰款金額累加。

11、施工現場應在規定的位置設置滅火器,未在規定的位置上設置滅火器、滅火器數量不足、滅火器沒有標註檢查日期,以每一項或每一處為單位,罰款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的罰款加500元,罰款金額累加。

12、施工現場在禁煙區抽煙,在樓層內隨地大小便,高空作業不繫安全帶,不按安全操作規程違章操作,以每人每次為單位,罰款500元,罰款金額累加。

13、腳手架未按批准的方案進行搭設的,施工通道不暢通的,罰款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的罰款加500元,罰款金額累加。

14、現場施工機械設備(如:電焊機、電鋸、鋼筋加工機械等小型設備)無防護罩或無設置該機械“安全操作規程”牌,以每一台為單位,罰款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的每一台罰款加500元;(如塔機、施工電梯等大型設備)無安全防護裝置或裝置失效,無檢查驗收記錄、準用許可證、作業人員無特種作業操作證或證件無效處罰1000元,(並要求停止使用)罰款金額累加。

15、施工現場嚴禁酗酒、賭博、聚眾滋事、打架鬥毆,每發生一次罰款2000元,情節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16、勞務用工不得使用童工和老、弱、病、殘之人,違反此規定者每次罰款1000元。

17、各分包單位(或勞務公司)任何人員不得以任何藉口影響、干涉建設單位、監理的正常工作,以致威脅建設單位、監理有關管理人員,每發生一次由其上級承包單位承擔罰金5000元,並且責令清退其出場。

18、施工現場內不得發生打架鬥毆事件,每發生一起鬥毆事件,甲方監理方直接對總包處於每次1000元的罰款。總包應杜絕任何影響建設單位或其他合作分包單位的正常生產經營的過激行為,如攀爬塔吊、跳樓、封堵銷售部、市政道路及擅自切斷現場供水供電行為,或現場發生嚴重治安及刑事案件,總包處置不當給建設單位、監理造成嚴重負面影響(如報紙或電視台的指名報到及建設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經濟處罰等),監理將給予總包50000—100000元的罰款。

第十一條現場臨時水電管理

1、施工單位新裝水錶、電錶或拆除水錶、電錶,未通知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抄表記錄,將承擔當月施工現場所有用水、用電損耗並處以5000元人民幣的罰款;

2、總包單位私自向各用電、用水單位亂收取費用,一經核實,業主將責令總包單位向各用電、用水單位退還多收的費用,同時處以多收費總金額10倍的罰款。

3、總包單位未配置專職電工對施工用電、用水進行統一管理,將按每天500元進行處罰。

第十二條總分包配合管理

1、分包單位在施工中,由於分包方原因,受到報紙、電視媒體的暴光或政府等有關部門的通報批評,給總包、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形象、聲譽造成損失,分包單位除了承擔有關部門的處罰外,總包單位按事件嚴重程度分別對分包單位處以10000元以上的罰金,總包單位還承擔合同約定的責任。

2、分包單位違反安全、文明施工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而發生安全事故,除接受有關部門處罰外,每發生一次總包單位可對分包單位進行罰款:一般事故:1000元;輕傷事故:1000~2000元;重傷事故:2001~10000元;死亡事故:10000~100000元

3、分包單位不能按總包單位要求,組織施工,如進度、安全等,總包單位可對分包單位罰款1000元。並限期整改或更換隊伍的處理。

4、總承包單位提出的事故隱患或其他問題,如分包單位不能按規定的時間整改,每延期一天,總包單位可對分包單位罰款。

5、施工時分包單位未做到工完場清的,總包單位可按每次或每處500元進行處罰,如在安全、文明施工檢查時有上列情況存在的將受到加倍處罰。

第十三條 施工單位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的書面(整改通知單、監理例會)提出的質量、安全問題,施工單位不積極落實整改的,除按照上述條款處理外,每次額外追加5000-10000元的處罰;建設單位、監理部有權拒絕參加施工單位的任何驗收、資料簽字,直至所提問題按要求落實整改並驗收合格為止。

第十四條獎勵辦法

1、各施工單位保質保量,按規定的目標工期完成或提前完成施工任務,且當月無任何違規違章操作處罰記錄,建設單位和監理將視其安全文明施工實施情況,給予一定數額的現金獎勵(獎金來源於罰款)。

2、上述明確的各項獎懲條款,非常規違規首次警告,通知責任方立即整改;問題再次發生其責任方將受到相應制度條款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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