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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公司管理制度精選15篇

科技公司管理制度精選15篇

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科技公司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科技公司管理制度精選15篇

科技公司管理制度1

為加強科技公司財務管理,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財會人員應嚴格遵守財經紀律,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以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壯大公司經濟實力為宗旨,制止鋪張浪費,降低消耗,增加積累,把財務工作做好。

第二條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責,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公司各項經濟活動。

第三條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第四條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違反財經紀律和公司財務制度的款項,應拒絕支付、並及時上報分管領導、總經理。

第五條建立穩定的財會人員隊伍。財會人員調動或因故辭職,應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未辦完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第六條一切現金往來,須憑據收付。

第七條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報銷,必須用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辦人簽名,經分管領導、總經理、董事長簽字後方能報銷付款。

第八條嚴禁將公款存入私人帳户,違者將視情節輕重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九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科技公司管理制度2

第一條嚴禁打架鬥毆和辱罵他人,違者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條凡酗酒鬧事、影響正常工作者,由保衞科採取強制措施,保障安全。對所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當事人承擔,並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

第三條嚴禁利用娛樂活動及其它手段進行聚眾賭博、播放淫穢錄像、傳抄黃色刊物,一經發現,即嚴加查處,對當事人給予治安罰款。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第四條園區內禁止玩火、破壞公物,不聽勸阻者,按有關規定處罰(未成年子女由家長承擔);

第五條嚴禁在園區內任何場所大聲喧譁、起鬨、擾亂公共秩序;

科技公司管理制度3

第一條保衞科要定期到各業户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理,特殊物品要妥善放置,做好防火,防爆工作。

第二條財務部門現金要按規定及時存入銀行,現金存放不得超過規定數額。現金、有價票證一律放入保險櫃。第六條財務人員去銀行送款,必須由專職保衞人員負責護送。

第三條公司員工自行車、電動車、轎車要按指定地點存放。

第四條夜間巡邏人員不得睡覺,對重點隱患地方要經常巡視。發現可疑人員,要盤問檢查,對犯罪分子要扭送公安機關。

第五條門衞要做好值班,發現可疑問題,要及時通知保衞人員協同處理。

科技公司管理制度4

第一條保衞人員值班巡邏,必須按規定着裝並佩帶各種警用器械。

第二條值班人員的主要任務是負責園區治安保衞工作、安全防火工作,及時處理各類治安事故和治安案件,不能處理的及時向領導彙報。

第三條加強夜間巡邏,確保園區內部各項安全,嚴防治安事故發生。

第四條提高警惕,明確任務,善於發現可疑跡象和隱患並及時處置。

第五條嚴格執行園區各項規章制度,堅守崗位,認真負責,注意自身安全,做好交接班工作,並填好值班巡邏記錄。

科技公司管理制度5

證券代碼:831829證券簡稱:同方軟銀主辦券商:中投證券

大連同方軟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大連同方軟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加強信息披露事務管理,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及《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信息披露”是將對公司股票及其他證券品種轉讓價格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信息,在規定的時間內、在規定的媒介上、以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眾公佈,並送達相關部門備案。

第三條 公司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為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及時、公平地披露所有對公司股票及其他證券品種轉讓價格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以下簡稱“重大信息”),並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內容、範圍及要求

第四條 公司披露的信息分為: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為定期報告。

第五條 公司應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四個月內編制並披露年度報告。年度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公司基本情況;

(二)最近兩年主要財務數據和指標;

(三)最近一年的股本變動情況及報告期末已解除限售登記股份數量;

(四)股東人數,前十名股東及其持股數量、報告期內持股變動情況、報告期末持有的可轉讓股份數量和相互間的關聯關係;

(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及其持股情況;

(六)董事會關於經營情況、財務狀況和現金流量的分析,以及利潤分配預案和重大事項介紹;

(七)審計意見和經審計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以及主要項目的附註。

第六條 公司應在每個會計年度的上半年結束之日起兩個月內編制並披露半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公司基本情況;

(二)報告期內主要財務數據和指標;

(三)股本變動情況及報告期末已解除限售登記股份數量;

(四)股東人數,前十名股東及其持股數量、報告期內持股變動情況、報告期末持有的可轉讓股份數量和相互間的關聯關係;

(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及其持股情況;

(六)董事會關於經營情況、財務狀況和現金流量的分析,以及利潤分配預案和重大事項介紹;

(七)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以及主要項目的附註。

第七條 公司年度報告中的財務報告必須經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公司不得隨意變更會計師事務所,如確需變更的,應當由董事會審議後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第八條 公司董事會應當確保公司定期報告按時披露。董事會因故無法對定期報告形成決議的,應當以董事會公告的方式披露,説明具體原因和存在的風險。公司不得以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定期報告內容有異議為由不按時披露。公司不得披露未經董事會審議通過的定期報告。

第九條 公司應當在定期報告披露前及時向主辦券商送達下列文件:

(一)半年度報告全文、摘要(如有);

(二)審計報告(如有);

(三)董事會、監事會決議及其公告文稿;

(四)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書面確認意見及監事會的書面審核意見;

(五)按照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製作的定期報告和財務數據的電子文件;

(六)主辦券商及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條 公司財務報告被註冊會計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公司在向主辦券商送達定期報告的同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董事會針對該審計意見涉及事項所做的專項説明,審議此專項説明的董事會決議以及決議所依據的材料;

(二)監事會對董事會有關説明的意見和相關決議;

(三)負責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及註冊會計師出具的專項説明;

(四)主辦券商及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一條 臨時報告是指公司按照法律法規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有關規定發佈的除定期報告以外的公告。臨時報告應當加蓋董事會公章並由公司董事會發布。

第十二條 公司應當在臨時報告所涉及的重大事件最先觸及下列任一時點後及時履行首次披露義務:

(一)董事會或者監事會作出決議時;

(二)簽署意向書或者協議(無論是否附加條件或者期限)時;

(三)公司(含任一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知悉或者理應知悉重大事件發生時。

第十三條 對掛牌公司股票轉讓價格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正處於籌劃階段,雖然尚未觸及本制度第十二條規定的時點,但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亦應履行首次披露義務:

(一)該事件難以保密;

(二)該事件已經泄漏或者市場出現有關該事件的傳聞;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已發生異常波動。

第十四條 公司履行首次披露義務時,應當按照《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細則》規定的披露要求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制定的臨時公告格式指引予以披露。

在編制公告時若相關事實尚未發生的,公司應當客觀公告既有事實,待相關事實發生後,應當按照相關格式指引的要求披露事項進展或變化情況。

第十五條 公司控股子公司發生的對公司股票轉讓價格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視同公司的重大信息,公司應當披露。

第十六條 公司召開董事會會議,應當在會議結束後及時將經與會董事簽字確認的決議(包括所有提案均被否決的董事會決議)向主辦券商報備。董事會決議涉及本制度規定的應當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應當以臨時公告的形式及時披露;決議涉及根據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提交經股東大會審議的收購與出售資產、對外投資(含委託理財、委託貸款、對子公司投資等)的,公司應當在決議後及時以臨時公告的形式披露。

第十七條 公司召開監事會會議,應當在會議結束後及時將經與會監事簽字的決議向主辦券商報備。涉及本制度規定的應當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應當以臨時公告的形式及時披露。

第十八條 公司應當在年度股東大會召開二十日前或者臨時股東大會召開十五日前,以臨時公告方式向股東發出股東大會通知。公司在股東大會上不得披露、泄漏未公開重大信息。

第十九條 公司召開股東大會,應當在會議結束後兩個轉讓日內將相關決議公告披露。年度股東大會公告中應當包括律師見證意見。

第二十條 對於每年發生的日常性關聯交易,公司應當在披露上一年度報告之前,對本年度將發生的關聯交易總金額進行合理預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並披露。對於預計範圍內的關聯交易,公司應當在年度報告和半年度報告中予以分類,列表披露執行情況。如果在實際執行中預計關聯交易金額超過本年度關聯交易預計總金額的,公司應當就超出金額所涉及事項依據公司章程提交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審議並披露。除日常性關聯交易之外的其他關聯交易,公司應當經過股東大會審議並以臨時公告的形式披露。

第二十一條 公司與關聯方進行下列交易,可以免予按照關聯交易的方式進行審議和披露:

(一)一方以現金認購另一方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或企業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或者其他證券品種;

(二)一方作為承銷團成員承銷另一方公開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或企業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或者其他證券品種;

(三)一方依據另一方股東大會決議領取股息、紅利或者報酬;(四)公司與其合併報表範圍內的控股子公司發生的或者上述控股子公司之間發生的關聯交易。

第二十二條 公司對涉案金額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絕對值10%以上的重大訴訟、仲裁事項應當及時披露。未達到前款標準或者沒有具體涉案金額的訴訟、仲裁事項,董事會認為可能對公司股票及其他證券品種轉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或者主辦券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認為有必要的,以及涉及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被申請撤銷或者宣告無效的`訴訟,公司也應當及時披露。

第二十三條 公司應當在董事會審議通過利潤分配或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方案後,及時披露方案具體內容,並於實施方案的股權登記日前披露方案實施公告。

第二十四條 股票轉讓被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認定為異常波動的,公司應當於次一股份轉讓日披露異常波動公告。如果次一轉讓日無法披露,公司應當向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申請股票暫停轉讓直至披露後恢復轉讓。

第二十五條 公共媒體傳播的消息(以下簡稱“傳聞”)可能或者已經對公司股票轉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公司應當及時向主辦券商提供有助於甄別傳聞的相關資料,並決定是否發佈澄清公告。

第二十六條 實行股權激勵計劃的,公司應當嚴格遵守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的相關規定,並履行披露義務。

第二十七條 限售股份在解除轉讓限制前,公司應當按照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有關規定披露相關公告或履行相關手續。

第二十八條 在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該公司總股本5%的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其擁有權益的股份變動達到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規定的標準的,應當按照要求及時通知公司並披露權益變動公告。

第二十九條 公司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承諾事項的,應當嚴格遵守其披露的承諾事項。公司未履行承諾的,應當及時披露原因及相關當事人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未履行承諾的,公司應當主動詢問,並及時披露原因,以及董事會擬採取的措施。

第三十條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對公司實行風險警示或做出股票終止掛牌決定後,公司應當及時披露。

第三十一條 公司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轉讓日內披露:

(一)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

(二)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其關聯方佔用資金;

(三)法院裁定禁止有控制權的大股東轉讓其所持公司股份;

(四)任一股東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質押、凍結、司法拍賣、託管、設定信託或者被依法限制表決權;

(五)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發生變動;董事長或者總經理無法履行職責;

(六)公司減資、合併、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或者依法進入破產程序、被責令關閉;

(七)董事會就併購重組、股利分派、回購股份、定向發行股票或者其他證券融資方案、股權激勵方案形成決議;

(八)變更會計師事務所、會計政策、會計估計;

(九)對外提供擔保(公司對控股子公司擔保除外);

(十)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報告期內存在受有權機關調查、司法紀檢部門採取強制措施、被移送司法機關或追究刑事責任、中國證監會稽查、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證券市場禁入、認定為不適當人選,或收到對公司生產經營有重大影響的其他行政管理部門處罰;

(十一)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錯、未按規定披露或者虛假記載,被有關機構責令改正或者經董事會決定進行更正;

(十二)主辦券商或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認定的其他情形。發生違規對外擔保、控股股東或者其關聯方佔用資金的公司應當至少每月發佈一次提示性公告,披露違規對外擔保或資金佔用的解決進展情況。

第三章 信息披露管理

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適用人員和機構:公司董事會祕書和信息披露管理部門、公司董事和董事會、公司監事和監事會、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公司各部門以及分公司的負責人、股份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的負責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東、其他負有信息披露職責的公司人員和部門。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由本公司董事會負責實施,董事會祕書負責具體協調和組織本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宜。公司應當將董事會祕書的任職及職業經歷向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報備並披露,發生變更時亦同。上述人員離職無人接替或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公司董事會應當及時指定一名高級管理人員負責信息披露事務並披露。

第三十四條 公司財務管理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負有信息披露配合義務,以確保公司定期報告以及臨時報告的及時、準確和完整披露。

公司各部門、分公司以及控制的子公司的負責人是各部門、分公司以及控制的子公司的信息報告第一責任人,負責向信息披露事務管理部門或董事會祕書報告信息。

第三十五條 定期報告的編制組織與審議程序:

(一)總經理、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祕書等高級管理人員負責定期報告的編制組織工作;

(二)董事會審議和批准定期報告;

(三)監事會應當對定期報告進行審核,並以監事會決議的形式提出書面審核意見;

(四)董事應當對定期報告簽署書面確認意見;

(五)董事會祕書負責將董事會批准的定期報告提交公司股票掛牌的證券交易所和相應的證券監管機構,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在相關證券監管機構指定的網站或報刊上發佈。

第三十六條 臨時報告的編制與審核程序:

(一)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各部門以及分公司的負責人、股份公司控制的子公司的負責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東及其他負有信息披露職責的公司人員和部門在知曉本制度所認定的重大信息或其他應披露的信息後,應當立即向董事會祕書通報信息;

(二)董事會祕書在獲得報告或通報的信息後,應立即組織臨時報告的披露工作。相關部門或信息報告人有責任配合信息披露工作,應當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相關材料(書面與電子版),所提供的文字材料應詳實準確並能夠滿足信息披露的要求;

(三)臨時報告涉及日常性事務、或所涉及事項已經董事會審議通過的,董事會祕書負責簽發披露,其他臨時報告應立即呈報董事長和董事會,必要時可召集臨時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並授權予以披露,並由董事會祕書組織相關事項的披露工作。

第四章 信息披露的實施

第三十七條 董事會祕書應嚴格按照《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細則(試行)》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推薦主辦券商的規定,安排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第三十八條 公司披露的信息應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及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平台發佈,在其他媒體披露信息的時間不得早於指定網站的披露時間。

第三十九條 公司披露重大信息之前,應當經主辦券商審查,公司不得披露未經主辦券商審查的重大信息。

第五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進行修改,並報公司股東大會審批,由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一條 本制度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實施。

  大連同方軟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4月10日

科技公司管理制度6

第一條員工請假必須提前1天向分管領導申請,由部門主管審批,在不影響工作進度的前提下給假。

第二條員工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事先請假者,應利用電話及其他方式迅速向主管領導請假。

第三條員工請假應説明期限、原因、交待事項,同時出示相關證明或口述理由。

第四條提前結束假期回公司須通知所在部門負責人,需要延長假期的須出示延期證明,再次審核、批准。

第五條請假或延長假期未經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第六條三天以上曠工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科技公司管理制度7

考勤人員:負責本部門考勤的管理和彙報工作,對本部門考勤的`準確性、及時性負責;應於每月5號前將上月考勤表遞交辦公室人事部,以備核查;遞交考勤表時,員工當月的請假單、出差單、異常出勤處理單、獎勵處罰單及相關證明等作為附件彙總備查,若手續不完備,將視為曠工。

一、員工應嚴格按照公司統一的工作作息時間規定上下班。

二、作息時間規定

作息時間表上班時間早9:00,午休12:30——13:30,下班時間晚18:00

三、考勤方式

1、員工採取上、下班指紋打卡的方式考勤;

2、所有員工必須遵照其服務崗位所規定的時間,按時上、下班,做到不曠工、不遲到、不早退。

科技公司管理制度8

第一條會議室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公司會議室包括大會議室、小會議室。

第二條各部門根據工作的需要確定相應的'會議,提前一天到辦公室申請使用會議室,並登記。

第三條會議室內的設備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如麥克風、音響、空調等,辦公室負責設備調試。

第四條會議期間損壞設備,須由相關部門或當事人按原價賠償;

第五條會議必須要有紀錄,重要會議必須會籤確認。

第六條做好會議的貫徹執行工作,做到有佈置、有落實、有檢查。

第七條公司重要會議、年度總結大會等,不得無故缺席、遲到,不能到會者,需提前向分管副總、總經理請假。

第八條所有參加會議的人員應將手機設置在無聲或振動狀態下。

第九條開會人員應注意保持會議室衞生清潔,會後打掃衞生,關好門窗、空調,整理好會場後,方可離開。

第十一條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科技公司管理制度9

保衞科在分管副總及上級公安機關的指導下,維護公司及園區的'治安秩序,保障公司日常管理的正常運行。為加強園區保衞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加強對保安和門衞工作的領導,維護公司治安秩序。

第二條保衞科負責公司及園區“三防”、保衞、監控、園區車輛管理等工作。

第三條嚴格落實公司各項安全保衞措施,確保園區的正常運營,發現重大問題及時向分管副總請示,彙報。

第四條加強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災害的“四防”教育,定期進行演習,落實整改措施;

第五條積極做好園區的安全防範工作,重大節日進行安全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六條加強園區內車輛管理及調度工作,非停車地點嚴禁停車;第七條做好接待保衞工作,確保外賓和首長、領導的安全;

第八條全面負責公司值夜班以及監控室管理工作;

第九條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科技公司管理制度10

奶業科技有限公司生產設備管理制度

1、車間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設備的正確操作程序工作,嚴格啟停手續,由於工作人員的違章操作導致損壞,由操作者負全部責任。

2、每天班前對設備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排除、自已解決不了的',立即彙報生產科長聯繫專業技術人員維修,並做好記錄。

3、及時檢查設備的運行情況,做好維護保養工作,提高設備完好率。

4、建立健全設備檔案,實行專機專人管理。

5、在生產線工作程序開始之前,應保證充足的氣源壓力為0.65-0.85 mpa,使設備能夠正常工作。

6、生產線上的齒條及齒輪上應定期添加潤滑脂,並調整高速鏈條的鬆緊度。

7、設備停止使用時,應先關閉電源開關,然後關閉氣源開關。

8、凡接觸生產用純淨水設備、工器具和管道,必須採用無毒、無異味、耐腐蝕、易清洗和不至於改變水質的材料製作,表面應光滑、無吸附性、無凹坑、無剝脱、無縫隙。

9、與牛奶接觸的設備、管道應邊角圓滑,不易積垢,不滲漏,便於拆卸、清洗和消毒。

科技公司管理制度11

一、公司證照由總經辦指定專人統一管理。

二、證照是指由上級主管部門頒發的各類證書、批文等。如: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税務登記證等等。

三、證照的使用包括借用、複印等。

四、證照使用必須填寫《證照使用申請單》。

五、證照借用程序:

借用人申請→部門負責人複核→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核准→辦理借用手續→歸還借用完畢後,應在時限內歸還證照保管人。

六、證照複印程序:

借用人申請→部門負責人複核→主管副總經理核准→辦理借用手續→歸還(如證照複印件未使用,應立即退還證照保管人)。

七、如需使用原件,則須總經理核准。

八、證照複印件必須加蓋“再複印無效章”。證照保管人必須做出登記,認真填寫《證照使用登記表》。

科技公司管理制度12

為了加強閉路電視監控系統操作室的管理,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使用和安全運作,充分發揮其作用,保障園區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電視監控室必須晝夜24小時由經過專業培訓的人員值班。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落實各項規章制度、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運行。

第二條監控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認真負責安全監控任務,及時掌握各種監控信息,對監控過程中發現的情況及時進行處理和上報。

第三條監控人員每天對監控錄像進行查看,發現有異常現象或員工亂收費現象,及時保存錄像片段,並作好標記,以備查用。

第四條值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時間上下班,不準隨意離崗離位,個人需處理事務時,應徵得保衞科長的同意並在有人頂崗時方可離開。

第五條監控人員須愛護和管理好監控室的各項裝配和設施,嚴格操作流程,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運作。

第六條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準進入監控室,外來人員需到監控室查詢情況和及觀訪者參觀,必須經保衞科長上報分管副總,同意後方可進入監控室。

第七條不準在監控室聊天、會友、玩耍,不準隨意擺弄機器設備,嚴禁在監控值班期間打盹睡覺,一經發現,按公司規章制度嚴厲處分。

第八條公司領導定期到監控室查詢情況,值班人員應及時彙報監控情況。

第九條保持監控室設備的清潔衞生,堅持每月進行系統維護,確保機器設備的正常運作。

第十條監控設備系統發生故障時,應及時聯繫維修人員進行維修,並做好登記。

第十一條監控人員必須保守公司監控祕密,不得在監控室以外的場所議論有關監控錄像的內容。

第十二條未經公司總經理批准,不得擅自關閉電視監控系統、停止系統運行。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科技公司管理制度13

辦公室是公司對外聯絡的中心樞紐,是展現公司形象的一個重要窗口,全體員工均須遵守辦公室的`有關規定。

第一條按時上下班,上班期間必須穿工作服、佩戴工作牌;

第二條辦公室內須保持肅靜,辦公時要端正坐姿,不得大聲喧譁,不得在樓梯處停留會話,辦公時間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三條嚴禁上班期間在辦公室打牌、下棋、賭博,未經他人允許,不準隨意翻閲他人辦公資料,更換台、凳、電話等,違者視情節輕重作出處理;

第四條文明接聽電話,不得借辦公電話談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做好電話記錄,及時做好請示彙報,如私自打國內國際長途或用電話打與工作無關的信息台等,一經查實,個人除需承擔相關電話費用外,並加罰20元/次;

第五條嚴禁串崗或羣聚聊天,影響他人工作;

第六條注意保持辦公室的環境衞生,保持辦公室牆面及隔板玻璃的清潔,不得隨地吐痰、亂丟雜物;辦公用品、文件資料、器具等須擺放整齊,衣物、箱架、雨衣(傘)、頭盔等私人物品必須放到更衣室,下班後應整理好桌面物品,嚴禁亂擺亂放;

第七條辦公室內嚴禁吸煙,嚴禁將煙頭扔進紙簍,違者罰款10元/次;

第八條辦公室內的各種設施(包括空調、排氣扇、水龍頭、燈管、電話、電腦等)未經同意不準隨意拆裝,如出現故障須及時通知維修人員維修,凡擅自拆裝或者人為損壞的,須照價賠償;

第九條熱情接待來訪客户等外來人員,言行大方,注意維護公司形象;

第十條下班後要關好門窗,關閉空調、燈管、電腦等電源,最後離開辦公室的人員,要檢查電源關閉情況等;

第十一條嚴格按照夜班值班表值班,如需調換,應提前一天向分管副總、總經理申請,同意後,方可調換,不得無故不值夜班;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科技公司管理制度14

奶業科技有限公司生產過程的管理與考核制度

本公司對生產進行全過程的管理和控制,對所發生的不合格及時進行糾正和預防,避免上一工序的不合格流入下一工序造成更大面積的不合格和損失。

1、工作人員進入車間前,進到更衣室更換工作服、工作帽、水鞋,然後把換下的衣物放置到規定位置,戴好防護手套並洗手消毒,雙腳通過消毒池,進行車間。

2、根據各自分工,首先應檢查電源、氣源、及所在崗位主要設備工作是否正常,安全可靠。並且檢查各管道連接處閥門開啟狀態,活接、連接狀況是否正常,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3、配料員要將配料完畢的乳取樣拿到化驗室化驗,達標後方可進行下一步的生產。

4、經檢驗合格的標準化乳(配料完畢的乳)經巴氏殺菌冷卻打到巴氏奶儲罐暫存。暫存温度為25℃以下,並且保存時間不易太長,應低於4小時。如果時間稍長,需做蛋白變性試驗,或煮沸試驗,如不變性,即可生產,否則停止生產。

5、超高温滅菌機、均質機、無菌包裝機及管線、閥門等要經過徹底清洗、滅菌後方可投入生產。

6、每台包裝機前30袋奶都要毀掉,隨後取6袋奶,其中3袋做蛋白質、脂肪化驗用,並做好記錄;其餘3袋做好標記用於保温試驗。並且在生產過程中每100袋取出1袋做好標記,用於保温試驗。在包裝過程中,隨時抽樣檢查包裝容量,不合格隨時檢出,並對這段時間的奶進行復檢。同時,調整罐裝機的罐裝容量,直到達標為止。

7、裝箱工逐袋檢查包裝物圖案的好壞,是否有漏包、打碼是否清晰,如有問題及時通知操作人員調整。

8、包裝機操作人員在生產前一定要對本工作區域進行空間消毒,並檢查雙氧水的`濃度,如低於30%一定要更換,不足要及時補充。

9、在生產過程中,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並有檢查、有記錄、有考核。要對各生產過程中各工作崗位的運行程序操作狀況及機械設備的運轉情況,明確到人。殺菌消毒過程要對消毒液的配製比例及消毒時間單獨記錄。質量是企業命脈,在生產過程中要對關鍵質量控制點進行檢查記錄,設備要做到專人負責,專人保養。

考核辦法:

1、以上9條與本《質量手冊》所規定的各項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共同組成過程管理的考核體系。

2、質檢科負責過程管理的考核工作。

3、考核的方式:質檢科對於生產過程不合格的管理與控制,同時也是對生產過程的考核。對於發現的不合格,記入《不合格登記台帳》,作為年終評價各車間和班組工作業績的依據。

4、由經理每季度組織過程管理考核會議,綜合評議各項不合格的危害及糾正和預防措施是否合理有效,對各班組進行綜合評價和獎罰。

科技公司管理制度15

第一條保衞科負責對公司和園區的安全防火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做好義務消防隊的`組織建設和業務訓練,開展經常性防火宣傳;

第二條消防器材的更換、維修和配置,由保衞科統一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調換;

第三條在無火警的情況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消防器材,違者予以批評教育,如損壞照價賠償,情節嚴重的要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條公司消防器材的購置、更換、維修及滅火器的定期檢查,由保衞科負責統一安排,各科室給予密切配合;

第五條由專職保安負責日常安全防火檢查,如發現隱患要及時向保衞科長彙報,採取相應措施妥善處理;

第六條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業户,嚴禁使用明火、電爐。電器設備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防火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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