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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公司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建築公司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1

第一條為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保障建設工程施工順利進行,制定本規定,建築工地現場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是指進行工業和民用項目的房屋建築、土木工程、設備安裝、管線敷設等施工活動,經批准佔用的施工場地。

第三條一切與建設工程施工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四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歸口負責全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

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負責其直屬施工單位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建設工程開工實行施工許可證制度。建設單位應當按計劃批准的開工項目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施工許可證手續。

申請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設計圖紙供應已落實;

(二)徵地拆遷手續已完成;

(三)施工單位已確定;

(四)資金、物資和為施工服務的市政公用設施等已落實;

(五)其他應當具備的條件已落實。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建設單位不得擅自組織開工。

第六條建設單位經批准取得施工許可證後,應當自批准之日起兩個月內組織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建設單位應當在期滿前向發證部門説明理由,申請延期。不按期開工又不按期申請延期的,已批准的施工許可證失效。

第七條建設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或者發包單位應當指定施工現場總代表人,施工單位應當指定項目經理,並分別將總代表人和項目經理的姓名及授權事項書面通知對方,同時報第五條規定的發證部門備案。在施工過程中,總代表人或者項目經理髮生變更的,應當按照前款規定重新通知對方和備案。

第八條項目經理全面負責施工過程中的現場管理,並根據工程規模、技術複雜程度和施工現場的具體情況,建立施工現場管理責任制,並組織實施。

第九條建設工程實行總包和分包的,由總包單位負責施工現場的統一管理,監督檢查分包單位的施工現

場活動。分包單位應當在總包單位的統一管理下,在其分包範圍內建立施工現場管理責任制,並組織實施。總包單位可以受建設單位的委託,負責協調該施工現場內由建設單位直接發包的其他單位的施工現場活動。

第十條施工單位必須編制建設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建設工程實行總包和分包的,由總包單位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者分階段施工組織設計。分包單位在總包單位的總體部署下,負責編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

施工組織設計按照施工單位隸屬關係及工程的性質、規模、技術繁簡程度實行分級審批。具體審批權限由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盛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

第十一條施工組織設計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工程任務情況;

(二)施工總方案、主要施工方法、工程施工進度計劃、主要單位工程綜合進度計劃和施工力量、機具及部署;

(三)施工組織技術措施,包括工程質量、安全防護以及環境污染防護等各種措施:

(四)施工總平面佈置圖;

(五)總包和分包的分工範圍及交叉施工部署等。

第十二條建設工程施工必須按照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在施工過程中確需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重大修改的,必須報經原批准部門同意。

第十三條建設工程施工應當在批准的施工場地內組織進行。需要臨時徵用施工場地或者臨時佔用道路的,應當依法辦理有關批准手續。

第十四條由於特殊原因,建設工程需要停止施工兩個月以上的,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應當將停工原因及停工時間向當地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第十五條建設工程施工中需要進行爆破作業的;必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同意,並持説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點、品名、數量、用途、四鄰距離的文件和安全操作規程,向所在地縣、市公安局申請《爆破物品使用許可證》,方可使用。進行爆破作業時,必須遵守爆破安全規程。

第十六條建設工程施工中需要架設臨時電網、移動電纜等,施工單位應當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後在有關專業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管理制度《建築工地現場管理制度》。施工中需要停水、停電、封路而影響到施工現場周圍地區的單位和居民時,必須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並事先通告受影響的單位和居民。

第十七條施工單位進行地下工程或者基礎工程施工時,發現文物、古化石、爆炸物、電纜等應當暫停施工,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在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後,方可繼續施工。

第十八條建設工程竣工後,建設單位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單位共同編制工程竣工圖,進行工程質量評議,整理各種技術資料,及時完成工程初驗,並向有關主管部門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的,施工單位可以將該單項工程移交建設單位管理。全部工程驗收合格後,施工單位方可解除施工現場的全部管理責任。

第十九條施工單位應當貫徹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現代管理方法,科學組織施工,做好施工現場的各項管理工作。

第二十條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施工總平面佈置圖設置各項臨時設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機具設備,不得侵佔場內道路及安全防護等設施。

建設工程實行總包和分包的,分包單位確需進行改變施工總平面佈置圖活動的,應當先向總包單位提出申請,經總包單位同意後方可實施。

第二十一條施工現場必須設置明顯的標牌,標明工程項目名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和施工現場總代表人的姓名,開、竣工日期、施工許可證批准文號等。施工單位負責施工現場標牌的保護工作。

施工現場的主要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應當佩戴證明其身份的證卡。

第二十二條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安裝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並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架設,嚴禁任意拉線接電。施工現場必須設有保證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間照明:危險潮濕場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燈具,必須採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電壓。

第二十三條施工機械應當按照施工總平面佈置圖規定的位置和線路設置,不得任意侵佔場內道路。施工機械進場必須經過安全檢查,經檢查合格的方能使用,施工機械操作人員必須建立機組責任制,並依照有關規定持證上崗,禁止無證人員操作。

第二十四條施工單位應該保證施工現場道路暢通,排水系統處於良好的使用狀態;保持場容場貌的整潔,隨時清理建築垃圾。在車輛、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應當設置溝井坎穴履蓋物和施工標誌。

第二十五條施工單位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規範化管理,進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傳,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方案。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器具,必須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第二十六條施工現場應當設置各類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並符合衞生、通風、照明等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應當符合衞生要求。

第二十七條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應當做好施工現場安全保衞工作,採取必要的防盜措施,在現場周邊設立圍護設施。施工現場在市區的,周圍應當設置遮擋圍欄,臨街的腳手架也應當設置相應的圍護設施。非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常

第二十八條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實施監督檢查進,應當通過或者會同當地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

第二十九條施工單位應當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規定,在施工現場建立和執行防火管理制度,設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設施,並保持完好的備用狀態。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或者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施工單位應當採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三十條施工現場發生的工程建設重大事故的處理,依照《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施工單位應當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採取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三十二條施工單位應當採取下列防止環境污染的措施;

(一)妥善處理泥漿水,未經處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設施和河流;

(二)除設有符合規定的裝置外,不得在施工現場熔融瀝青或者焚燒油氈、油漆以及其他會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

(三)使用密封式的圈筒或者採取其他措施處理高空廢棄物;

(四)採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過程中的揚塵;

(五)禁止將有毒有害廢棄物用作土方回填;

(六)對產生噪聲、振動的施工機械,應採取有效控制措施,減輕噪聲擾民。

第三十三條建設工程施工由於受技術、經濟條件限制,對環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規定範圍內的,建設單位應當會同施工單位事先報請當地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改正、責令停止施工整頓、吊銷施工許可證,並可處以罰款:

(一)未取得施工許可證而擅自開工的:

(二)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不符合規定或者管理不善的;

(三)施工現場的生活設施不符合衞生要求;

(四)施工現場管理混亂,不符合保衞、場容等管理要求的;

(五)其他違反本規定的行為。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規定,構成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2

為加強管理,嚴格財務開支手續,規避風險,控制成本,提高經濟效益,促使管理制度化、程序化、規範化,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章財務開支管理

一、財務開支大計劃

項目部收到業主撥款後,由項目部經理向建築公司經理報告,出納報告財務科長。項目部經理組織書記、總工、財務、技術、計劃、物資、辦公室等負責人制訂財務開支大計劃,並報建築公司經理簽字批准。財務按以下順序進行開支。

1、計劃工程進度用材料款。

2、計劃工程進度用機械設備租賃費。

3、施工隊的工資。

4、項目部管理人員的工資。

二、項目部財務開支程序

項目部的財務開支在大計劃內執行,由項目部經理、書記(副經理)、項目部總工簽字批覆後執行。財務科長後期補充完善財務手續。

1、材料款

按照項目部制訂的大計劃,物資科填好支付單,並向對方索要發票、收據,辦理好項目部簽字手續,領着客户到財務科開具支票。

2、機械設備租賃費

按照項目部制訂的大計劃,由物資設備科填好支付單,並向對方索要發票、收據,辦理好項目部的簽字手續,領着客户到財務科開具支票。

3、施工隊工資

每月底,項目部組織相關業務科室到現場進行驗工計價和材料盤點,計劃科根據現場工程師和總工出具的工程量清單進行計價。工程量清單必須附在驗工計價表後面。併為施工隊作好工資發放表。由辦公室、現場工程師、財務到工地監督發放工資。

4、備用金

備用金實行定額制度。業務員20xx元,小車司機3000元,借支一次,報銷一次,清理備用金一次,做到一次一利索。備用金於年終清理完畢。

食堂管理員按照項目部的人數每人每天10元,每10天借支一次,月底報銷。

5、項目部管理人員的工資由建築公司統一造表,財務審核,建築公司經理簽字批覆,統一發放。

三、財務印鑑、網銀u盾、空白支票的管理

財務印鑑必須要分開保管。財務公章和空白票據由出納保管,,私人印鑑由項目部經理保管。

網銀u盾必須分開保管。制單功能u盾由出納保管,審核功能u盾由項目部計劃科主管保管,授權功能u盾由項目部經理保管。

空白支票的管理,業務員出門辦理業務需使用空白支票的,先請示項目部經理,由項目部經理授權出納辦理。出納必須要對空白支票採取限額控制措施。業務員歸隊後24小時內必須要到財務科補辦財務手續。違者一次罰款200元。如果在外丟失支票,領用人必須立即報財務科採取補救措施,並向項目部經理和財務科寫出書面報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支票領用人承擔。

第二章報銷管理

1、報銷的簽字批覆

所有項目部的報銷單據由由項目部經理、書記(副經理)、項目部總工簽字,以建築公司經理的簽字為最終批覆,財務科按照建築公司經理的批覆給予報銷。財務科長後期補充完善財務手續。

2、報銷時間規定

所有發生的間接費用開支報銷時間為一個月,超過一個月後財務不再受理。

3、貼發票

貼發票一律用A4白紙,從右往左,從下往上粘貼發票。

4、差旅費

職工差旅費一律憑出差報告報銷。出租車票原則上不予報銷,由辦公室或者項目部領導安排乘坐出租車的,出租車票由辦公室或項目部領導在發票後面簽字方可報銷。職工休假差旅費執行公司制度。

5、招待費

業務招待僅限於招待與本項目部有關的單位及個人。業務招待費的報銷僅限於項目部各科室主管以上人員。

6、辦公費

辦公用品由項目部經理安排,辦公室統一購買,由工程部點數量,發放到職工手中後,領用人簽字,由辦公室作好台賬登記。

7、小車費用

小車司機發生的所有費用均由辦公室核實。小車司機的加油票由辦公室按照路程公里數判斷是否超標。小車修理費用,憑修理廠家打印的修理清單和發票,據實報銷。

8、通訊費

手機話費按照項目部制訂的標準統一發放。

9、取暖費

按照公司的標準,年終統一造表發放。

第三章各科室的相關職責

1、工程部

每月底組織相關科室和業務員到工地現場驗工計價、盤點材料。向計劃科開具施工隊完成的工程量清單,並根據物資科的發料數量與計劃用料數量進行對比,為施工隊是否超額使用材料、浪費材料作出判斷,並開具扣款單據交計劃科。並做好工程量的台賬登記。與計劃科進行工程量核對。

2、計劃科

每月底對施工隊、租賃的機械設備費用進行驗工計價,完善項目部內部簽字手續後交財務科記賬。每一次業主批覆的結算單交財務科入賬。作好驗工計價的台賬登記。完善施工隊撥款的手續,填制支付單,計劃科負責審核施工隊工資表。與財務科進行驗工計價、撥款事項核對。

3、物資科

物資科在每一筆業務發生後,把點驗入庫單和發票粘貼一起,完善報銷手續後交給財務科入賬。如果當時對方沒有開具發票,物資科把點驗入庫單交財務科記賬。月底根據施工隊當月的進、出庫數據,進行盤點,根據盤點的實際情況,編制一份材料消耗報表交財務科入賬。完善材料款開支的財務手續,填制支付單,並作好台賬登記。與財務科進行材料入庫、出庫、消耗、客户的債務進行核對。負責填制物資日報表。

4、勞資員

每月底,依據考勤表作工資表。並作出工資彙總表交財務科入賬

5、財務科

財務科長,作為公司委派的財務主管,完成公司的上交款;巡迴檢查、監督各項目部的財務開支、財務報銷等相關的各種業務,完善財務手續,提高會計基礎工作,負責檢查、監督計劃科、物資科的台賬;負責經濟活動分析;向建築公司經理和項目部經理提供項目部經營狀況和債權、債務數據;牽頭責任成本核算;負責與公司歸口業務部門聯繫、溝通。

項目部出納,作好資金的管理,空白票據的管理,財務印鑑的管理,網銀u盾的管理。並辦理財務收支手續,税務手續。及時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與會計對賬。並負責與税務局聯繫,繳納營業税、印花税、個税等各種税款。負責填制資金日報表。

會計,負責記錄會計賬,編制報表。並與各業務科室核對台賬,為領導提供各種財務數據。負責與項目部的各科室聯繫、溝通。

第四章獎懲措施

為保障項目管理的順利進行,保障財務工作順利、及時地完成,特制訂本措施。各科室的平時表現,作為年終評比重要的事實依據。

1、項目部所有人員報銷不及時的,超過一個月不報銷的,財務科不再給予報銷,費用自己負擔。

2、辦公室對電腦、打印機、複印機、空調、冰箱(櫃)、辦公桌、牀鋪等大件沒有登記,或者登記遺漏的,罰責任人200元。

3、計劃科有下列事實之一的,罰責任人200元/每月。

(1)不能及時把業主驗工計價表送交財務科

(2)不能及時施工隊的驗工計價表送交財務科

(3)不登記台賬,或者台賬工程量與工程部核對不上,造成給施工隊多計價、少計價,經項目部經理、總工核實錯誤在計劃科的。

4、物資科有下列事實之一的,罰責任人200元/每月。

(1)採購材料,點驗入庫單報銷不及時的

(2)月底不作材料消耗報表或者不及時的

(3)不登記台賬,或者台賬登記錯誤的

(4)遺漏發票,經財務科提醒又不向客户索要發票的

5、勞資員月底不及時給財務科送交工資統計表,罰款200元/每月。

6、項目部出納,有下列事實之一的,罰責任人200元/每月。

(1)不及時登記出納賬本,沒有做到日清月結的

(2)經盤點現金庫存,銀行賬户,與賬面不符,經核實挪用單位資金的,除了交回挪用資金外,同時上報公司財務部。

(3)單據保管不當,造成單據遺失的。

(4)空白票據、銀行印鑑、網銀u盾保管不當,給單位造成損失的,除了及時彌補單位損失外,同時上報公司財務部。

(5)合同保管不規範,收集合同不全,合同沒有登記編號。

7、會計,有下列事實之一的,罰責任人200元/每月。

(1)收到出納交來的單據,當月不登記會計賬的

(2)不與出納核對資金賬的

(3)不與計劃科核對業主、施工隊的往來賬的

(4)不與物資科核對材料入庫、出庫、消耗報表的,不與物資科核對客户的債務

(5)合同保管不規範,收集合同不全,合同沒有登記編號。

第五章執行解釋附表格

本制度經20xx年7月26日建築公司管理會議審核通過,經理簽字日起(20xx年7月28日),開始執行。

因建築公司管理人員配備不全,制度中有些規定與會計理論衝突,但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則,出台本制度,本制度由建築公司財務科負責解釋。

附以下表格:

1、基地借款報告

2、職工借款報告

3、施工隊驗工計價單

4、施工隊撥款支付單

5、材料款支付單

6、點驗入庫單

7、材料消耗報表封面

8、物資週報表

9、資金日報表

10、工資統計表

11、財務科分工表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3

一、制度制訂的目的:為加強對本公司工程項目中使用的外協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保證外協單位具備安全生產資格和能力,從用工源頭上把好安全關,較少工程項目施工中傷亡事故的發生,根據公司有關管理規定,特制訂公司工程外協單位安全生產資格審核與管理制度;

二、制度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誼發公司總包或涉及誼發公司的所有工程項目中使用的所有外協單位(包括中建一局集團內的各公司、各專業公司)

三、對外協單位分包合同簽訂前的前期審核:公司或項目必須使用整建制外協施工單位並在與外協單位簽訂工程或勞務承包合同前,必須對其單位的各種資質和安全生產保障能力進行嚴格審核,不準與不符合條件的外協單位簽訂承包合同,審核中外協單位必須提供以下合格的資料並符合相應的要求:

1、企業營業執照(國外企業必須具備在國內進行工程施工的合法手續)

2、企業資質證書(必須與工程等級和施工範圍相符)

3、企業進京註冊登記手續(必須在時間和範圍內有效)

4、企業法人證書或企業法人證複印件和法人委託證明

5、三年內本企業安全生產無事故證明(應為地區級以上證明,進京一年以上的企業,應提供北京市建委的有關證明)

6、北京市企業安全生產認可證(必須在名稱和時間上有效)

7、法人安全生產資格證,主要管理人員(必須包括安全人員上崗證)安全生產資格證書(年審核格有效)

8、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和機構(體系建立健全有效並有專職機構和安全人員)

9、企業安全文明施工證書榮譽等(業績證書)

10、其它證明

另外,外協單位還應提供以下相關內容資料:

1、各級人員的三證(身份證、暫住證、做工證),特種作業人員應提供體檢健康證明和北京市有效特種作業操作證;

2、人員進京註冊登記證明和登記表(市建委外管處);

四、外協單位分包合同簽訂後,進場過程中資質的審核和控制:公司或項目在外協單位進場過程中,應按照公司和主管上級單位要求,對其施工人員進行必需的安全生產教育(包括三級教育、轉場教育等)未經合格教育和登記註冊的人員,不得進場從事施工生產,外協單位必須建立現場安全組織機構,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建立與總包相配套的安全管理制度;與總包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具體要求如下:

1、依據審查階段申報的資料內容,提供合格的現場管理人員名單和施工單位以及施工人員名單;管理人員和施工單位不得任意變動,施工人員應相對穩定;

2、施工人員未辦理三證的要在施工前辦理完畢,未進行註冊登記的要在施工前辦理完畢

3、未辦特種作業證件的,不得從事特種作業,外協單位應根據要求及時辦理並不的影響總包工程進度要求

4、未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的應在施工前及時進行教育,已在中建一局集團內部進行過三級安全教育的要提供教育合格登記表和教育卡,並及時辦理轉場安全教育。

5、管理人員應提供安全年審合格證,管理人員未進行安全年審的,要積極參加年審;未能趕上公司或主管上級主辦的年審教育時,要積極補審

6、單位進場後要及時與總包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

五、日常施工管理中,對外協單位安全工作的控制要點:外協單位在簽訂了施工合同後的日常施工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國家、北京市、中建一局集團和誼發公司的各項管理規定,具體內容如下:

1、遵守國家北京市等上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遵守總包及其總包上級主管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項要求

2、積極配合總包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並完成安全生產目標和文明施工、消防保衞衞生環境等各項管理目標

3、服從總包各項安全生產管理,按總包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建立設置專職安全機構和人員,完成應做的安全生產內業文字資料並向總包提供必備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文字資料

4、按照總包要求在總包指定的重要勞動防護用品範圍內選擇防護用品

附錄:

建築施工總分包安全管理責任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雙方特簽定本協議書。

在施工工程承包合同的執行上,本協議書具有優先權

一、管理目標:

1、現場杜絕重傷、死亡事故的發生,杜絕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重大損失事故、事件發生。

2、負傷頻率控制在0、4%以內;

3、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 %,杜絕重大隱患;

4、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 %;

5、乙方必須保證具備並予以保持甲方制定的文明安全施工目標要求的內業和現場條件;

6、確保總包ci戰略的要求。

7、確保通過各級達標檢查和其他各級各類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完成並保持甲方確定的文明施工目標;

二、用工制度:

1、分包方須嚴格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外地建築企業來京施工管理暫行規定》、《北京市建築市場管理條例》等北京市政府關於外地來京施工企業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條例(若在京外施工,必須遵守當地政府關於企業施工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條例)。任何因為分包方違反上述條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分包方承擔,因此造成總包方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承擔;

2、分包方的所有工人必須同時具備北京市建委外管處核發的外地進京企業施工許可證、北京市勞動局核發的北京市外來人員就業證以及北京市公安局下屬駐地派出所辦理的暫住證。(若在京外施工,必須遵守當地政府關於企業施工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條例)。任何因為分包方違反上述條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分包方承擔,因此造成總包方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承擔;

3、分包方應遵守總包方上級制定的有關協力隊伍的管理規定以及總包方的其它的關於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及規定;

4、分包方須具有獨立的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能夠出具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託書,並且只能承擔與自己資質相符的工程。

三、安全生產要求

1、分包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分包方承擔。非分包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分包方應熟悉並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範;自覺遵守、執行北京市有關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包括北京市建委1991年制定的文明安全施工基本標準以及1999年頒發的補充標準,同時包含京外各地方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並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分包方必須尊重並且服從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並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責任。

4、分包方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分包方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總包方審批後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2、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週一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講話制度:並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3、分包方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4.3.1、分包方項目經理、主管生產經理、技術負責人須接受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後辦理分包單位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後方可組織施工;

4.3.2、分包方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參加總包方組織的安全年審考核,合格者辦理《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4.3.3、分包方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並取得“安全生產考核證”後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分包方的人員需要變動,必須提出計劃報告總包方,按規定進行教育、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4.3.4、分包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持有有效證件;如所持證件為京外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發),經考試合格者換領北京市經委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京外要遵守當地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的要求辦理);

4.3.5、分包方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4.3.6、分包方必須執行週一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4.4、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制度:

4.4.1分包方必須虛心接受總包方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分包方承擔;

4.4.2、分包方必須按照總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並且嚴格貫徹實施;

4.4.3、分包方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4.5、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消項制度。

4.6、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和施工作業轉換後的交接檢驗制度:

4.6.1、分包方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且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4.6.2、分包方的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施執行自檢後報總包方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4.6.3、分包方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備,在自檢的基礎上申報總包方,接受專職部門(公司級)的專業驗收;分包方必須按規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性能,設備履歷檔案以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總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關規定。

4.7、分包方須執行安全防護驗收表和施工變化後交接檢驗制度。

4.8、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對重要勞動防護用品的定點採購制度(京外施工時,還要滿足當地政府行業主管部門);

4.9、分包方必須執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4.10、分包方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4.11、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4.11.1、分包方職工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4.11.2、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分包方應在1小時內,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總包方的項目主管領導,向其報告事故的詳情。由總包方通過正常渠道及時逐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同時積極組織搶救工作採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好記錄或拍照,總包方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

4.11.3、分包方要積極配合總包方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分包方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分包方承擔;

4.11.4、分包方須承擔因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11.5、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分包方應積極配合總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傷亡人員為分包方人員的,分包方應直接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的接待善後工作,因此發生的資金費用由分包方先行支付,因不能積極配合總包方對事故進行善後處理而產生的一切後果由分包方自負;

4.12、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分包方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4.13 、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範制度:

4.13.1、分包方要對分包工程範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4.13.2、分包方必須採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並保證建築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

4.13.3、分包方的專業分包商和他在現場僱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於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

4.13.4、施工現場內,分包方必須按總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其他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必要時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設備;

4.13.5、總包方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任何分包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發佈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僱傭於現場,除非事先有總包方的書面同意;

4.13.6、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衞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4.13.7、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總包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須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凡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必須按總包方指定的廠家購買。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電焊機二次線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腳手架扣件等;

4.13.9、分包方應給所屬職工提供必須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等,若必要時還須配戴面罩、眼罩、護耳、絕緣手套等其他的個人人身防護設備;

4.13.10、分包方應在合同簽約後15天內,呈送安全管理防範方案,詳述將要採取的安全措施和對緊急事件處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條例,以報總包方批准,但此批准並不減輕分包方的安全責任;

4.13.11、已獲批准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條例的副本,由分包方編制並且分發至所有分包方施工的工作場所,業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標語、警示牌等物品,具體由總包方決定;

4.13.12、分包方應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經驗的安全官員負責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實施。

四、消防保衞工作要求:

1、分包方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北京市政府、北京市建委(當地政府、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及條例,分包方應嚴格按總包方消防保衞制度以及總包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衞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並接受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對總包方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分包方應在總包方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總包方的要求,總包方有權按規定對分包方進行經濟處罰;

2、分包方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保衞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衞工作;

3、凡由於分包方管理以及自身防範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後處理均由分包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總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負責賠償,總包方可對其處罰。

五、現場文明施工及其人員行為的管理:

1、分包方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佈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總包方ci戰略的要求,按總包方的規定執行,在施工過程中,對其全體員工的服飾、安全帽等進行統一管理;

2、分包方應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或妨礙治安的行為,保持安定局面並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負責;

3、分包方應按照總包方要求建立健全工地有關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衞、環保衞生、料具管理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同時必須按照要求,採取有效的防擾民、防噪聲、防空氣污染、防道路遺灑和垃圾清運等措施;

4、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保安制度、門衞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為規範、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切忌上班喝酒、尋釁鬧事;

5、分包方在施工現場應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及行業管理部門有關規定,配置相應數量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以及因工傷亡事故處理工作,分包方應賦予安全管理人員相應的權利,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6、分包方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全、衞生、健康,在整個合同期間,自始自終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現場和住所,配有醫務人員、緊急搶救人員和設備,並且採取適當的措施以預防傳染病,並提供應有的福利以及衞生條件;

六、爭議的處理

當協議書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願通過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北京市(或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補充條款:

八、協議書的分數:

本協議書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各持一份。

本協議書書副本一式兩份,由雙方各持一份。

九、有效期

自年月日生效至合同書的截止期同時截止

總包方:分包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4

一、對工程分包單位資質驗證

1、審核分包單位營業執照中的施工承包範圍、註冊資金、執照的有效期限。

2、審核企業性質。

3、審核經營手冊,查閲其承擔過的施工項目、施工面積或承擔過的工作量。

4、審核資質等級證書、外省市施工隊伍的進滬許可證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員的核定數量。

5、審核安全資質證書,對以往有無重大傷亡事故作必要調查。

二、對勞務分包單位核驗

1、審核勞務分包單位的務工人員持證狀況(身份證、暫住證、健康證、就業證、資格證)。

2、審核證件有效性,是否符合當地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對勞務人員的持證要求。

三、分包單位的選擇

1、從本企業發佈的《合格分承包方名錄》中選擇工程分包單位。

2、從本企業發佈的《合格勞務分承包方名錄》中選擇勞務分包單位。

3、對名錄以外的分包單位,按本企業規定程序進行評定和審批。

四、分包合同簽訂要求

1、必須嚴格執行先簽合同,後組織進場施工的原則。

2、簽訂分包合同的同時,必須簽訂有關附件:“安全生產協議書”、“治安、消防管理協議”等。

3、合同應明確總包與分包的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分包單位應對總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必須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管理。

五、分包隊伍進場時

1、工程項目部主要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向分包單位負責人及有關人員進行施工安全總交底。

2、以分包合同為依據,交底內容包括施工技術文件、安全體系文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3、交底應以書面形式,一式兩份,雙方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簽字,並保留交底記錄。

4、總包負責解決分包方住宿、就餐、飲用水等生活需求。

5、合同規定施工過程中應由總包向分包提供的機械設備、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品,雙方必須辦理書面移交手續,簽字生效。

六、分包隊伍施工過程安全控制

1、分包隊伍施工人數超過50人以上,應由分包單位指派專職安全人員,協助總包方對施工全過程執行監控。

2、分包隊伍進入施工現場後,必須遵守總包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和接受總包的監督管理。

3、分包隊伍自帶各類機電設備,必須向總包提供有效的驗收合格證明。

4、分包隊伍各施工班組必須進行“三上崗一講評”活動,並設立台帳記錄。

七、業主指定分包隊伍的管理

1、原則上總包單位有權利及義務對其進行檢查、監督和管理。

2、業主指定的分包方與總包簽訂分包合同,總包應同自己選擇的分包方一樣實施評價、管理和控制。

3、建立分包方評價檔案。

4、各項目部對分包方施工過程進行控制管理,做好日常管理考核資料的積累,為以後對分包方的業績評定提供證明材料。

5、分司有關部門對分包方安全管理狀況和能力進行年度安全業績評定。

6、分包方如對安全管理鬆懈,整改措施不到位,事故頻發,總包方將給予處罰,還可作清退處理。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5

關於實行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為加強公司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真實、準確、快捷的反映公司生產經營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 財務機構的設置:

1.董事長負責公司財務工作的全面管理。2.根據公司勞動人事部門規定,公司財務部設會計主管一名,會計2名,出納1名。

二.財務人員的職責範圍

1.按國家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帳薄,日清月結。2.審核各部門交來原始憑證與報帳票據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實性,手續是否齊全,對不真實、不合法的票據不予受理,記載不正確、手續不齊全的票據予以退回。3.根據當月會計帳薄編制會計報表,報送有關部門和公司領導,並按時進行納税申報。4.妥善保管公司會計憑證,會計帳薄,會計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5.進行成本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和分析,督促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6.負責管理公司現金、銀行存款,進行日常收支,款項結算,工資發放。7.負責定期核對公司債權、債務往來款項,配合有關部門催收欠款。8.定期對公司財務進行內部審計,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及利潤情況,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向董事會、董事長、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9.定期與倉儲部門核對賬務,並對庫存物資進行盤點,發生盤盈盤虧現象,協助倉儲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報董事長、總經理批准,做出處理。10.和税務、銀行、財政等上級主管部門搞好關係。11、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現金管理制度

1.公司現金用於日常報銷,工資發放,採購農副產品等。2.其它支出能不動用現金的一律通過銀行結算。3.銷售產品或因其它業務收入的現金要於當日交存銀行,公司財務部門和銷售部門不得存放大量現金。4.公司出納人員對現金帳要做到日清日結,逐筆登記,帳款相符,並每日向董事長報送當日資金流量表。5.公司財務人員在任何情況下不能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公司現金。

四.銀行存款管理制度

1.公司通過銀行帳户結算業務單位的往來款項,公司財務人員要定期和銀行的對帳單進行核對。2.由銀行領取的支票由出納保管並列表登記。公司因需要提取現金,要經會計主管人員在表上簽字同意。

五.印章管理

為方便工作,公司財務專用章和法人手章,由財務部主管及出納分別管理,其它部門需加蓋章者要備案登記。

六.財務報表制度

1.公司財務人員在月底結帳後,要在規定期限內向税務部門報關有關報表,並進行納税申報。2.公司財務人員每月要向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及每位股東報送資產負債表、損益表,並附公司債權、債務和其它有關科目明細。3.會計財務人員每月向董事長、總經理報送財務狀況説明書。4.會計年度終了,公司財務人員要將會計報表裝訂歸檔保管。

七.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2.會計檔案不到規定年限,不得銷燬。3.會計檔案在指定地點存放,不得攜帶出公司,凡查閲複製、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

八.內部借款制度

1.公司業務人員、管理人員因採購、出差或其它原因需向財務借款的,要填制內部借款單,列明借款部門、原因,經部門主管同意,總經理批准,方可辦理借款。

2.借款人在辦理完業務後要及時向財務報帳衝減借款,並交回餘額。

3.公司財務人員對內部借款進行監督,已三次借款未報帳者不得再次借款,再經催促不報帳者,可在工資中扣除。

九.報銷制度

1.根據公司章程進行財務審批的權限劃分,公司流動資金、小型固定資產投資、日常維修、費用開支,材料採購和其它生產經營活動的報帳,由總經理審批,公司對外投資、借貸、大型建設項目、董事會的各項費用等不屬生產經營範圍內的開支,需經董事會同意、董事長負責審批。

2.公司對外辦理各項經濟業務要按規定索取正規票據。

3.經辦人員根據業務需要持有效票據,需辦理入庫的辦理入庫手續後,分別填制票據傳遞單,預付帳款通知單或成交付款通知單,先經部門主管人員同意,經公司財務人員審核無誤後,由部門主管或財務人員找總經理簽字批准方可報銷。

十.成本管理制度

1.材料採購① 公司對材料的採購由供應部門負責,首先根據生產需要填制採購預算單,註明採購材料名稱、數量、用途、申請金額,經部門主管同意、總經理批准,可到財務辦理借款手續。② 採購人員要根據採購內容填制採購明細表,屬農副產品收購的要同時取得對方身份證複印件及村委會證明信一併交回採購內勤保管,沒有取得對方身份證複印件的財務部不予報帳③ 採購人員憑採購明細表辦理材料入庫手續,由公司倉庫管理員和材料會計共同驗收後(主要材料要通過公司質檢員驗收)辦理入庫手續,填制四聯式入庫單,並加蓋驗收章和驗收人員手章,第一聯存根倉庫留存登記台帳,第二聯交財務,第三聯結算聯給對方作為在財務支款依據,要有供應部主管人員和董事長簽字,第四聯驗收,材料會計入帳憑證。

2.材料領用:材料領用填制領/投料單一式三聯,由各部門主管、領料人、發料人同時簽字,領料單一式三聯,第一聯存根,領用部門留存,第二聯交財務,第三聯交倉庫,同時作為材料出庫憑證,生產部門填制的投料單要保證原料、輔料的配比合理性,材料出庫價格以平均價計算

3.車間生產:生產部門領用材料投入生產,對領用不足部分,可按上述手續二次投料,剩餘部分交回倉庫並以紅字填制投料單衝減,生產車間領用的材料在生產過程及存放過程中發生變質,不能使用,丟失等現象,要寫出書面報告,説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生產部門主管簽字報總經理批准後,到財務進行帳務處理。

4.產品入庫:車間加工完成產品或半成品要於當日辦理入庫手續,由倉庫負責驗收,填制產品入庫單,一式四聯,第一聯存根倉庫登記台帳,第二聯交財務,第三聯車間留存,第四聯驗收材料會計入帳憑證。

5.每月25日公司勞資人員,行政後勤部門及其它相關部門負責向財務報送當月生產人員、管理人員工資及當月水電費用,財務部收集以上數據,和當月發生其它製造費用進行彙總,以每批產品投入材料的比例在產品間進行分攤,計算出產品的生產成本。

6.產品銷售:產品銷售由銷售內勤根據業務員出具的銷售單填制產品出庫單一式四聯,由銷售內勤和業務員同時簽字,註明合同號、購貨單位名稱,第一聯銷售部留存,第二聯交財務,第三聯交倉庫,第四聯為出門證。

7.庫存管理:公司成品庫、半成品、材料庫均由專人負責,建立庫存台帳定期進行盤點,並與每月25日和財務部門核對,對盤點過程中發生的盤盈、盤虧要由倉儲部門主管人員寫出書面報告一式兩份,查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報總經理及董事長批准,一份留倉庫調整台帳,一份報財務進行帳務處理。

8.票據傳遞:為保證成本核算真實準確,各部門要指定專人進行票據傳遞,保證在材料採購入庫、領用出庫、產品生產入庫、銷售出庫三日內將票據傳遞到財務。

十一. 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對公司原有固定資產,倉儲部門要建立台帳進行登記。

2.公司新購固定資產辦理入庫驗收手續,登記台帳,領用時辦理領用手續。

3.公司即購即用不能週轉,一次性耗廢的低值易耗品可不辦理入庫手續,憑原始發票到財務報銷。

4.公司購入的可週轉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如桌、椅、牀、工具、小型設備等,要辦理入庫手續,登記台帳,領用時辦理領用手續。

5.低值易耗品的使用部門,要根據使用情況及時辦理領用、退庫、報廢、報損等相關手續。

6.公司財務和倉儲部門要定時對公司在用低值易耗品進行盤點。

十二. 處罰辦法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6

為了加強會計基礎工作的管理,提高會計信息的真實性,正確計算公司的財務成果,進一步落實財政部頒發的《會計基礎工作規範》,減少或避免不必要的損失,維護公司正常經濟活動,特制定本制度。

1.財務人員職業道德

1.1財務人員在工作中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具有良好的職業技能,嚴守工作紀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1.2必須熱愛本職工作,忠於職守,嚴肅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做到愛崗敬業。

1.3必須實事求是,講求信用,保守公司祕密,做到誠實守信。

1.4會計人員必須真實地反映經濟業務事項,公證地提供會計信息。

1.5會計人員必須熟悉並掌握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税法及企業規章,做到堅持原則。

1.6會計人員必須努力鑽研業務,及時更新知識,增強職業判斷能力,適應工作要求,做到自覺提高職業技能。

1.7會計人員必須熟悉企業的業務流程,運用並掌握財務會計信息和會計方法。

1.8會計人員必須具有鮮明的服務意識、文明的服務態度,做到強化服務。

2.財務部崗位職責

2.1負責會計的管理工作,對各項財務會計工作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總結。

2.2負責確定會計核算控制點,建立健全內部會計控制制度並督促貫徹執行。

2.3負責組織編制會計報表、成本表,及時檢查下署工作完成情況。

2.4負責督促檢查會計人員正確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會計制度和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以及履行崗位職責。

2.5負責原始憑證的審核,準確完整記賬、算賬、報賬及財務檔案整理工作。

2.6負責往來賬目核算與材料供應商的對賬工作。

2.7負責公司的營業執照、代碼證和税務登記證的年檢工作。

2.8負責財務人員離職的交接工作。

2.9每月30日向公司領導報送各項財務報表。

2.10 負責對保管員、材料員進行定期培訓。

2.11 負責同相關部門溝通與協調、落實工作。

2.12 負責落實向建設單位索取工程款工作。

2.13 負責質量保證金反款工作,前題在綜合部提供相關材料後辦理(備案證、竣工報告)。

3.會計人員崗位職責

3.1熟悉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掌握本行業業務管理的有關知識,適應公司的工作要求。

3.2按會計制度建賬,設置會計科目,進行會計核算和接受監督。

3.3認真做好記賬、算賬、報表工作,做到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表;(根據税務部門要求,月末30日報成本表,下月l0日前報税務表)遲報一天負激勵10-50元。

3.4拒絕接受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如:假票據等)並向公司負責人彙報。

3.5認真執行公司制定的報銷審批制度,按程序審批。

3.6做好財產清查工作,對於財產清查中發現的盤盈和虧損,及時向主管財務領導彙報,以保證賬物相符。

3.7成本會計必須到所負責的工地與保管員進行出、入庫票據的傳遞交接工作,並將傳遞的票據及時的對賬、記賬,與保管員進行月末盤點工作。

3.8成本會計必須真實、客觀地反映各工程成本耗用情況,數字要真實、準確,每月進行一次盤點。

3.9成本會計定期將各工程水、電量簽字函覆印件及時從保管員處取回報送財務部。

3.10 成本會計必須按規定時間內報表(每月20日盤點,30日報成本表);遲報一天負激勵10-50元。

3.11 工程竣工後成本會計必須在一個月內上報竣工成本表。

3.12 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賦予的其它職責。

4.出納員崗位職責

4.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及企業管理制度。

4.2保管庫存現金、空白支票和空白票據,並對其安全和完整負責。

4.3負責辦理現金的結算業務辦理時,應按照核定的庫存限額和現金支付範圍內使用現金,如有違反,負激勵100元。

4.4複核或授權審核收付款原始憑證,及時向相關會計崗位傳遞會計憑證(傳遞時間不能超過三天);遲報一天負激勵l0一50元。

4.5根據收付款會計憑證序時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每曰進行日結和賬實核對,做到日清月結。發現問題及時核對,查明原因,違者負激勵50元。

4.6監督和維護財經紀律,依照規定阻止違法和違規的行為,合理利用資金,保證資金和財產的安全。

5.現金管理制度

5.1嚴格執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在規定範圍內使用現金。

5.2各部門的現金收入必須全額統一交財務部保管。

5.3庫存現金限額為i000元,超出部分必須當日交存銀行。

5.4嚴格遵守收、支兩條線的原則,出納員不得坐收、坐支現金。

5.5出納員到銀行提存現金數額較大時,必須安全部派人乘公司專車前往,以保證安全。

5.6公款不準用於生產經營活動以外的個人借款。

5.7嚴格控制攜帶大批公款外出,出差人員應按照出差天數、地點等,適當借支差旅費,經主管領導批准,一般一人一次借款不得超過20xx元,並提前一天通知出納員。

5.8出差人員返回後,必須在三el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結賬手續。遲報一天罰款:30元,每週一、週四上午九點為公司內部報銷時間。

5.9外出採購支出在200元以上的,原則上使用支票結算。

5.10 嚴格執行企業報銷制度和支出標準,各種原始票據要合法有效,凡不符合報銷制度的,出納員有權拒絕報銷。

5.11 現金收付業務,應當及時登記現金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賬款

相符。

5.12 一切現金收、付必須有憑有據,對現金收、付憑證要嚴格審核審核時手續完整,數字正確。

5.13 出納員和會計人員必須分清職責範圍,不得一人兼管。

5.14 接受公司內部的監督檢查,確保公司完善會計制度。

6.銀行存款和支票的管理

6.1財務部要加強支票的管理,空白支票與財務專用章要異地存放。

作廢支票一定要加蓋作廢章。

6.2領用支票要按規定的程序填寫《支票借款單》,由借款人簽字,經主管領導批准後,到財務領取支票,並在'領用支票登記薄'登記方可支付。

6.3支票使用人要妥善保管好支票,不得毀損或遺失,如有遺失,立即掛失,由於遺失支票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損失的額度、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6.4出納員簽發支票,必須填準日期、用途,需註明使用限額的,限額要書寫規範。

6.5採購人員用支票採購時,原則上不能超過請領時的限額。超過限額需向主管領導請示,如超限額較多,需補辦手續,不經請示,追究責任,並罰款100元。

6.6出納員要及時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隨時準確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得開據空頭支票,如果發生銀行存款空頭,由出納員個人承擔,並按銀行罰款額度處罰。

6.7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進行核對,發現問題及時查找,更正未達事項,填未達清單,凡已支付的支票存根,要督促經辦人在規定時限內報賬;(時限七天)超期一天罰款50-100元。

7.財務印章的管理

7.1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財務印章一般應由以下人員保管:

(1)企業法人名章由指定出納員保管。

(2)財務專用章由指定的會計人員保管。

(3)發票專用章、現金收(付)銀行收(付)章由財務部部長保管。

7.2財務專用章、法人名章、發票專用章應按規定用途和範圍內用印,不準交由非負責人用印,不準在空白紙張上用印,違反上述規定罰款200元。

7.3印章一般不得攜帶出公司使用,確因工作需要攜帶出公司使用的,必須經財務主管領導審批並登記,違者罰款200元並追究法律責任。

7.4啟用、封存或銷燬財務印章,應當填制財務印章啟用、封存或銷燬表,經公司法定代表人審批後,方可辦理啟用、封存或銷燬,並做出記錄。

7.5財務印章應當隨會計人員的交接辦理交接手續,並寫出書面材料。

8.報銷審批制度

為了進一步完善會計工作的操作標準,強化企業財務管理規範,現制定如下報銷審批制度:

8.1材料員在購入材料發貨票及入庫單上籤上經手人姓名,交財務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後到財務部審核報銷。

8.2企業內部報銷時,(包括:辦公用品、汽油、修車、差旅費等各項支出)由經辦人到財務部領取專用借據和報銷票據,經財務主管領導批准,到財務部門領取現金或支票。在規定時間內及時報銷,報銷時按規定粘貼,經手人在專用票據規定位置及原始發貨票的後面簽字。經財務主管領導批准後,到財務部審核報銷。如:借款超過規定時限,(三天、特殊情況一週內)掛個人借款處理。

以上報銷審批程序缺少一項,拒絕報銷,發現虛報,弄虛作假的將追究其責任,罰款處理。

9.會計工作交接制度

會計人員在發生以下變動情況時,應當辦理會計工作的交接手續:

9.1在本企業內部調離會計工作崗位或離職。

9.2因病或其他原因離開工作崗位的,需辦理以下交接手續。

(1)移交人員必須將所保管的會計檔案、資料及其物品等在規定時間內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

(2)移交人員必須將所保管財務印章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

(3)沒有填制完的記賬憑證應當填制完畢,沒有登記的賬簿應當登記完畢,並在各賬户最後一筆餘額上加蓋移交人員名章。

(4)對未完事項寫出書面材料,整理簽字後公司留存一份。

9.3移交人員未履行完畢會計工作交接手續前,不得離開原會計工作崗位。

9.4移交時如有短缺、不完整,必須查明原因,並在移交清冊中註明,由移交人員負責完善。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7

一、總則

為推進公司發展,提升企業文化,健全員工管理,公司依據國家政策、法律及相關條例規定,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本管理制度中所稱的員工,係指公司正式聘用的員工及試用期間的新進員工。

凡公司員工,均應嚴格遵照執行本規章制度(除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

(二、招聘與錄用

1、公司對員工採用聘用制管理,基本政策是:根據年人力資源規劃、人員動態情況和人力成本控制目標,保證人員選聘和錄用工作的質量,為本公司選拔出合格、優秀的人才,並使之適應業務發展要求。

2、公司招聘、選聘、錄用過程中應遵循的原則:

(1)公正、公平、平等競爭、親屬迴避;

(2)先內部選聘、調配,後外部招聘。

3、公司聘用員工內部流程:

(1)用人部門提出崗位人員需求計劃,填寫《人力需求申請表》上報總經理審批;

(2)公司行政人事部依據總經理的批示,按照《崗位分析説明書》的要求辦理內部選聘、調配,或對外統一發布招聘信息。

4、應聘人員須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供應聘材料和有關證明材料。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和用人部門聯合對應聘材料進行斟選,確定擬聘人選和招聘考核方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組織安排招聘的面試考核工作。

5、參加面試考核的應聘人員應真實填寫有關表格,按表格規定程序完成面試考核,公司行政人事部保留調查核實員工工作經歷及個人背景的權利。

6、面試考核:

(1)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初試,完成對應聘人員身份、學歷、證件、任職資格的考核;

(2)由用人單位面試,完成專業任職資格的考核;

(3)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安排複試並完成應聘者資格核查。

(4)對於重要職位的招聘需由總經理作最終的面試考核。

(5)考核由以下幾項內容組成:

a、儀表、修養、談吐;

b、求職動機和工作期望;

c、責任心和協作精神;

d、專業知識與專業技能;

e、相關工作經驗;

f、素質測評;

g、必要時增加筆試;

(6)具體辦事流程見《招聘面試流程》。

7、經核准擬試用的外部應聘人員,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通知試用並安排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可在入職後一週內提供有效體檢證明),體檢合格者,按規定時限到公司行政人事部辦理入職手續,否則視為拒絕受聘。

8、外部應聘人員辦理入職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證及户籍證複印件;

(2)學歷證明、英語級別證書;

(3)職稱證明、崗位資格證明;

(4)結婚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5)與原單位解除勞務合同證明;

(6)原單位社保證明以及近期體檢報告;

(7)當期免冠近照4張;

(8)親筆填寫《員工入職登記表》。

上述資料不齊者,不予辦理入職手續。確因特殊原因需延遲提交者,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以書面報告形式上報公司領導批准後,於入職後2周內補齊資料,否則不予留用和資遣。

9、公司全體員工個人資料有以下更改或補充時,均應及時知會公司行政人事部,以確保與你有關的各項權益:

(1)家庭地址和電話號碼;

(2)婚姻狀況;

(3)誕生子女;

(4)發生事故或緊急情況時的聯繫人;

(5)培訓結業或進修畢業。

10、公司保留審查新入職員工所提供個人資料的權利,如有虛假,立即被除名,並要求賠償公司為招聘該員工而付出的一切費用。

11、報到程序包括:

(1)辦理報到登記手續,簽訂《新員工入職試用合同》;

(2)領取考勤卡、辦公用品和資料等;

(3)接受入職培訓;

(4)與部門主管見面,接受工作安排。

受聘者接到錄用通知後,應在指定日期到達公司行政人事部報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應與公司行政人事部取得聯繫,另行確定報到日期。

12、本公司聘用的新進人員,從入職之日起算試用期,試用期一般為3個月。對於特殊的崗位(如高技術含量或高業務資格的崗位),可根據具體崗位情況,適當的延長試用期時間到6個月。試用期內工作成績突出,表現優異者,可提出書面申請經用人部門同意,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據考核情況核准,公司總經理批准,縮短試用期。反之,確有需要經審批同意,試用期可延長,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13、試用期內,新進員工如果感到公司實際狀況、發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由於其它原因而決定離開公司,可提出辭職,並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相應的,如果新員工的工作無法達到要求,公司也會終止試用。

14、如試用合格並通過入職前培訓,可到公司行政人事部領取《員工試用期工作表現評定報告》,由試用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公司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上報總經理審批。

15、具體辦事流程參見《試用轉正流程》。

16、新進員工在試用期內原則上不能請假。如確實有需要請假的,轉正時間將會被順延。若請假超過一個月,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17、入職引導人幫助:

(1)試用期間,公司會指定入職引導人幫助新員工接受在職培訓;

(2)入職引導人的職責:

a、介紹本部門職能、人員情況;

b、講解本職工作內容、工作程序、工作標準;

c、幫助新員工瞭解公司有關規則和規定,為新員工安排培訓的時間。

d、任何有關工作的具體事務,如確定辦公位、領取辦公用品、使用辦公設備、用餐、公司宿舍等,儘可諮詢入職引導人。

附件:

1、員工試用期工作表現評定表

2、招聘面試流程

3、試用轉正流程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使本公司的倉庫管理規範化,保證財產物資的完好無損,根據企業管理和財務管理的一般要求,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倉庫管理工作的任務

(1) 做好物資出庫和入庫工作。

(2) 做好物資的保管工作。

(3) 做好各種防患工作,確保物資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二章 倉庫物資的入庫

第三條 對於業務人員購入的貨物,保管人員要認真驗收物資的數量、名稱是否與貨單相符,對於實物與貨單內容不符的,辦理入庫手續要如實反映。

第四條 對於貨物驗收過程中所發現的有關數量、質量、規格、品種等不相符現象,保管人員有權拒絕辦理入庫手續,並視具體情況報告主管人員處理。

第三章 倉庫貨物的出庫

第五條 對於一切手續不全的提貨,保管人員有權拒絕發貨,並視具體情況報告主管人員。

第四章 倉庫貨物的保管

第六條 倉庫保管員要及時登記各類貨物明細帳,做到日清月結,達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帳卡相符。

第七條 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員要對當月各種貨物予以彙總,並編制報表上報部門主管人員。

第八條 保管人員對庫存貨物要每月月末盤點對帳。發現盈餘、短少、殘損,必須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及時寫出書面報告,提出處理意見,報部門主管人員。

第九條 做好倉庫與運輸環節的銜接工作,在保證貨物供應、合理儲備的前提下,力求減少庫存量,並對貨物的利用、積壓產品的處理提出建議。

第十條 根據各種貨物的不同種類及其特性,結合倉庫條件,保證倉庫貨物定置擺放,合理有序,保證貨物的進出和盤存方便。

第十一條 對於易燃、易爆、劇毒等貨物,應指定專人管理,並設置明顯標誌。

第十二條 建立健全出入庫人員登記制度。

第十三條 嚴格執行安全工作規定,切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保證倉庫和貨物財產的安全。

第十四條 庫管人員每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檢查”,確保財產貨物的完整。如有異常情況,要立即上報主管部門。

(1)上班必須檢查倉庫門鎖有無異常,物品有無丟失。

(2)下班檢查是否鎖門、拉閘、斷電及不安全隱患。

(3)檢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單獨存儲、妥善保管。

第十五條 嚴格遵守倉庫保管紀律、規定,倉庫保管紀律內容規定:

(1)嚴禁在倉庫內吸煙。

(2)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倉庫。

(3)嚴禁塗改賬目。

(4)嚴禁在倉庫堆放雜物、廢品。

(5)嚴禁在倉庫內存放私人物品。

(6)嚴禁在倉庫內閒談、談笑、打鬧。

(7)嚴禁隨意動用倉庫消防器材。

(8)嚴禁在倉庫內亂接電源,臨時電線,臨時照明。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規定由行政部制定,報總經理批准實施。

第十七條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執行。

建築工地庫房管理制度參考

為加強對施工現場的材料物資的管理,確保其能夠保質保量投入使用,滿足工程施工的需求,防止材料資損壞、變質和丟失等,特制定本制度:

一、項目經理部進入施工現場後,由項目經理負責建立工地材料物資庫房,為施工材料物資的貯存、保管創造條件。當工地無條件建有封閉庫房時,工地應積極採取設立圍欄、隔離等措施滿足材料物資的貯存、保管要求。

二、項目經理、施工隊長是工地庫房管理第一責任人、項目部、各施工隊要各自確定一名專職庫房保管員,負責項目部及各自施工隊工程材料物資的驗收、貯存、保管和發放工作。

三、庫房保管員必須具備忠誠老實、辦事認真、責任心強的品德,並有基本的書寫和計算能力。

四、庫房保管員對入庫的材料物資要嚴格進行質量、數量的檢查驗證,合格後方可接收登記入庫,保證入庫數量準確、質量合格,對不合格品有權拒收。

五、庫房保管員對庫存物資,要建立健全材料台帳,做到貯存記錄準確、完整,保證帳、卡、物三相符,對庫存物資要掛標牌、標明名稱、規格型號等。

六、材料物資的貯存保管要做到佈局合理,牢固安全,能上架的上架,無條件上架的要分類、分規格碼放整齊,並有標識。

七、入庫產品要根據各類產品不同性質分別保管,對易燃易爆、易碎、有毒的物品應按有關規定要求,採取隔離措施進行重點保管。

八、庫房保管員對材料物資的發放,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認真辦理出庫的記賬手續,填寫單據數量要準確,字跡清晰可辨,簽字認真,日期要確切。

九、庫房保管員對在庫產品應堅持盤點和不定期抽檢,隨時掌握品種、數量的變化情況,及時報告項目經理進行補充以滿足施工的需求。

十、對露天存放的材料要根據天氣變化情況,及時採取擋雨、防曬措施,保證材料不受損失。

十一、庫房保管員有義務要做好日常通風、降温、晾曬、防塵、防鏽、塗油工作,保持庫房清潔、整齊、通風、乾燥良好環境,

十二、庫房內嚴禁吸煙,電爐取暖、做飯等動用明火的行為,無關人員嚴禁進入庫房,注意防盜、防火、防毒以確保庫房的安全。

十三、庫房保管員要恪守職責,遵紀守法,當發現因玩忽職守造成物資材料丟失、損壞、變質等情況要及時報告項目經理,並進行相應賠償,違紀不報者,經發現將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處分,或追究法律責任。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9

1、協助企業領導組織推動生產中的安全工作和做好勞動保護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各項規章制度。

2、組織制訂和修訂、審查本企業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組織編制、彙總審查勞動保護技術措施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執行。

4、制訂本企業的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計劃,並組織監督實施。

5、組織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術的宣傳教育,定期組織安全技術考核。

6、組織、參加全單位性的安全大檢查,監督、檢查不安全隱患的落實整改工作。

7、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及新產品設計審核、竣工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8、負責對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的安全檢查工作。

9、負責職工傷亡事故統計上報,參加重大責任事故的調查、分析與處理工作,做好工傷、職業病的鑑定和管理工作,建立事故數據庫或事故、職業病檔案。

10、組織實施對勞動衞生的監測及職業病的防治工作。

11、督促有關部門對個人防護用品和用具、保健食品、防暑降温用品加強管理和及時發放,並指導職工正確使用。

12、經常進行現場檢查、協助解決問題,發現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有權制止,情況緊急時可先令其偏上作業或生產,撤出作業人員,並立即報告領導處理。

13、展開企業間的安全生產協作,支持勞動部門開展的安全生產活動。

1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等各種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10

1、文件檔案的管理:

1.1文件檔案主要是指公司各種有價值的憑證信函,文字記錄和業內資料等內容。

1.2公司各部門負責本部門歸檔文件材料的收集,保管,整理和立卷,並定期交檔案室集中管理。

1.3歸檔的文件材料必須完整、準確、系統,文件書寫和載體材料必須耐保存,文件材料整理符合規範。

1.4檔案資料如因特殊情況,需修改,複印,摘抄,塗改等,屬絕密或機密文件的必須由總經理審批,屬祕密文件的必須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各部門保密文件由各部門部長審批。

1.5歸檔的文件檔案以打印方式或手寫方式形成,手寫方式必須使用鋼筆或碳素筆。

1.6文件檔案紙張的規格以a4紙為標準,特殊類型的紙張經整理後達到210mm*297mm尺寸標準。

2、電子文檔的管理:

2.1收集、積累要求:

■記錄了重要文件的主要修改過程,有查考價值的電子文件應被保留。當正式文件是紙質時,如果保管部門已開始向計算機全文處理的轉換工作,則與正式文件定稿內容相同的草稿性電子文件應當保留,否則可根據實際條件或需要,確定是否保留。

■保存與紙質等文件內容相同的電子文件時,要與紙質等文件之間,相互保證準確、可靠的標識關係。

■在'無紙化'計算機辦公或事物系統中產生的電子文件,應採取更嚴格的安全措施,保證電子文件不被非正常改動。同時必須隨時備份,存儲於光盤或移動硬盤類能夠脱機保存的載體上,並對有存檔價值的電子文件製作紙質拷貝件保留。

■用文字處理技術形成的電子文件,收集時應註明文件存儲格式和屬性。

■用掃描儀等設備獲得的圖像電子文件,如果採用非標準壓縮方法,則應將相關軟件一併收集。

■用計算機輔助設計或繪圖等獲得的圖形電子文件,收集時必須保證其對設備的依賴性,以及易修改性等問題,不可遺漏相關軟件和各種數據。

■用視頻設備獲得的動態圖象文件,收集時必須保證收集其壓縮

方法和軟件;用音頻設備獲得的文件,收集時必須保證收集其屬性標識和相關軟件。

■由計算機多媒體技術製作的文件,其中包含前面所示的兩種以上的信息形式,收集時必須保證參數準確、數據完整。

■通用軟件產生的電子文件,收集時應注意收集其軟件型號和相關參數。專用軟件產生的電子文件,收集時必須連同專用軟件一併收集。

■計算機系統運行和信息處理等過程中涉及的各類參數、管理數據等應與電子文件一同收集。

2.2收集、積累方法:

■及時按照要求製作電子文件備份。

■每份電子文件均需在電子文件登記表中登記。

■電子文件登記表應與電子文件的備份一同保存。

■電子文件登記表如果製成電子表格,應與備份文件一同保存,並附有紙張打印件。

2.3歸檔要求:

■把帶有歸檔標識的電子文件集中,製成歸檔數據集,拷貝至耐久性的載體上,至少一式二套,一套封存保管,一套供查閲使用。必要時,複製第三套,異地保存。對於加密電子文件,則應解密後再完成上述工作。

■本標準推薦採用的載體按優先順序分別是:只讀光盤、一次寫光盤、可擦寫光盤、磁帶等。禁用軟磁盤作為歸檔電子文件長期保存的載體。

■存儲電子文件的載體或包裝盒上必須貼有標籤,標籤內填寫編號、日期、名稱、密級、保管期限、硬件及軟件環境等信息。

■將相應的電子文件機讀目錄、相關軟件、其它説明等一同歸檔並附歸檔電子文件登記表。

■需要長期保存的電子文件應當把歸檔電子文件與相應的機讀目錄存在同一載體上,如果是自行開發的應用軟件,也應將軟件及相關數據存在同一載體上。

■原電子文件數據集的載體在完成電子文件歸檔後,保留時間至少一年。

3、聲像檔案的管理:

3.1聲像資料的收集整理,原則上要保存聲像資料原件(底片),重要資料要附文字説明。

3.2文字説明的編寫要求:

■基本內容應包括事由、時間、地點、人物、背景、作者(攝製者)等。

■應能準確解釋檔案材料的內容,概括其反映的全部信息,標註項目正確齊全。

■照片的自然張應由檔案管理員按拍攝時間順序編寫文字説明。

3.3聲像檔案存放期間定期對底片、膠片進行檢查。

3.4底片冊、錄音、錄像帶、軟盤,應放在專用架內,嚴禁擠壓堆放,並避開磁場源。對存放的照片要定期檢查。

3.5原版聲像檔案一般不得借出檔案室,如有特殊需要,需由部門領導批准,方可限期外借。利用率高的聲像檔案可將複製件外借使用。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11

一、注意清潔衞生,持續宿舍內整潔,不準亂倒垃圾。

二、提高防火意識,將火災防患於未然。

三、注意用電安全,嚴禁亂接亂拉電線。

四、節約用電,嚴禁使用功率大於100瓦的電器,以及不能開長夜燈,如發現,罰款50~100元。

五、注意禮貌,不能隨意大小便及吐痰,不能只穿短褲到處逛。

六、嚴禁酗酒、打架、賭博、賣淫、偷盜現象,否則,視情節輕重,罰款100~500元,情節個性嚴重者,除罰款外,並開除出工地。

七、用語禮貌,不準説粗言濫語。

八、廚房前的剩飯剩菜不準亂倒,要及時清理門前排水溝,保證環境整潔。

九、廚房內要經常清洗及消毒,保證飲食衞生。

十、行為及作風要禮貌,不準耍流氓行為,否則不發工錢並開除出工地。

十一、不準偷盜工地上及宿舍內的鐵釘並相互轉賣,違者罰款200~500元。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12

1、項目經理、工長、技術員、質檢員、安全員、預算員、材料員必須持證上崗。證職相符,證件由公司綜合部統一保存,並登記入冊。

2、崗位證件的借用要經負責人批准,由借用人填寫《崗位證件借用登記表》,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證件歸還綜合部。

3、職工離職取證時要經總經理審批後,併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完相關手續方可取證。

4、及時組織相關崗位證件年檢工作,保證證件的持續有效性。

5、禁止借證人將借出的證件用於他途,違者罰款200元/次。

6、工程開工後項目部收集現場所有特殊工種的證件,證件原件存放項目部,證件複印件及特殊工種名冊上報公司人力資源部。

7、施工現場勞務人員必須持有建設職業技能崗位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

8、項目部將勞務人員名冊及證件複印件上報公司人力資源部。

9、對上報假證者,追究其責任。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13

建築公司人員培訓及資格評定管理

1.培訓

為了提高公司職工的整體素質,提升公司施工隊伍的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遵循'培訓、考核、使用、待遇'一體化的培訓管理原則,使職工確立上崗要培訓,崗位靠競爭的觀念,進行管理、業務培訓和繼續教育的培訓。

1.1培訓工作的領導與組織

1.1.1公司副經理主管公司培訓工作。

1.1.2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培訓工作的日常管理。

1.1.3各項目部、分公司經理負責各部門的培訓工作,並由各部門人資員處理本部門的日常培訓工作。

1.2人力資源部培訓職責

1.2.1制定和完善適合公司實際情況的培訓制度、考核管理辦法;

1.2.2根據公司的發展需要,及公司的施工情況和各單位的培訓需求,每年年底編制公司下年度職工培訓計劃;

1.2.3組織在職人員學習新規程、新制度和新標準。根據公司年度培訓計劃有序地進行各類培訓;

1.2.4對技術工人進行技術考核,並組織崗位練兵、技術比武;

1.2.5安排有關人員參加上級部門安排的學習和培訓;

1.2.6組織公司各專業在職人員進行技能培訓和鑑定;

1.2.7定期召開公司培訓工作會議,組織經驗交流,收集意見,提高培訓工作的水平。

1.2.8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學習國內外先進技術和先進安裝工藝。

1.3培訓分類

1.3.1新工人包括大、中專生的入廠、實習培訓;

1.3.2資格准入培訓、持證上崗培訓;

1.3.3管理幹部、專業幹部、技術工人的專業和業務培訓;

1.3.4繼續教育;

1.3.5企業文化教育及信息講座。

2.培訓考核

凡經過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組織或委託舉辦的各類業務、技術講課、資格培訓、上崗培訓等學習的人員須參加培訓結業考試。考試合格者准予結業,培訓過程記入培訓檔案。考試不合格人員不予結業,培訓過程記入職工培訓檔案。

3.崗前培訓

3.1項目部管理人員:在中標一週後開始組織開工前培訓。內容包括:質量管理、安全管理、施工管理、p3管理、e*p管理等。

3.2施工人員:根據施工進度對各分公司施工人員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質量、安全及崗位應知應會培訓。

3.3施工期間根據公司年度培訓計劃,進行專業培訓和繼續教育。

4.資格評定

4.1需取得資質的專業人員參加由上級主管部門或社會組織的取證培訓,培訓合格後由培訓組織部門發給相應的證書。

4.2特殊作業人員參加由主管部門組織的資格培訓,培訓合格後由主管部門發給相應的證書。

4.3技術工人蔘加相應的技能鑑定後,取得相應的技術等級證書。

4.4以上人員在取得相應證件後還需同其它人員一起參加由公司組織的項目施工上崗培訓,培訓結束後由人力資源部發給合格人員上崗證書。

5.上崗

新工人包括新入廠的大、中專學生必須經過廠前培訓並考核合格後才能上崗。

專業技術工人和特殊作業人員必須經過考試合格後准予上崗操作。幹部、技術人員、工人都要定期進行技術業務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參與競聘和上崗。

公司所有參加昔陽工程施工的人員需參加上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後發給上崗證書。無上崗證的人員不得參加本工程施工。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14

1、總則

為了認真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指導方針,使每個職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強羣眾防範意識,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現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狀況,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施工現場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負責人應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設單位應用心督促施工單位具體負責現場的消防管理和檢查工作。

(2)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務必立即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現場發生火警或火災,應立即報告公安消防部門,並組織力量撲救。

(4)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在火災事故發生後,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應共同做好現場保護和會同消防部門進行現場勘察的工作。對火災事故的處理提出推薦,並用心落實防範措施。

(5)施工單位在承建工程項目簽訂的“工程合同”中,務必有防火安全的資料,合同建設單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貼合消防要求。

(7)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8)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持續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並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9)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築物,務必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准,施工結束後應及時拆除。不得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築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業點,氧氣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應貼合有關規定;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並採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13)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務必貼合防火要求,並嚴格執行“電焊十不燒”規定。

(14)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15)冬期施工採用保温加熱措施時,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3、工地防火檢查制度

(1)項目經理部每月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防火安全專項檢查;每週一次定期安全檢查中對防火安全進行檢查。

(2)檢查以宿舍、倉庫、木工間、食堂、腳手架等為重點部位,發現隱患,及時整改,並做好防範工作。

(3)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檢查時如有發現,除沒收器物外,罰款50元。

(4)木工間不得吸煙,木屑刨花每一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積不能及時清運的,處以罰款50元,木工間發現有人吸煙者罰款10元。

(5)按規定時間對滅火器進行藥物檢查,發現藥物過期、失效的滅火器,應及時更換,以確保滅火器材處於正常可使用狀態。

4、施工現場動用明火審批制度

(1)一級動火審批制度

禁火區域內: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氣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齊的輔助設備;各種受壓設備;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動火部門填寫動火申請表,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然後提交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後報公司,經公司安全部門主管防火工作負責人審核,在一週前將動火許可證和動火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及所在地區消防部門審查,經批准後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審批制度

在具有必須人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節假日期間等動火作業,由項目施工負責人在4天前填寫動火許可證,並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報公司安全部門審批,批准後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的審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申請動火者填寫動火申請單,在3天前提出,經焊工監護人簽署意見後,報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批准,方可動火。

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設置的消防器材,由該部位的消防職能人負責維修及保管。

(2)對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人,按照處罰辦法進行處理。

(3)器材保管人員,應懂得消防知識,正確使用器材,工作認真負責。

(4)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發現超期、缺損的,及時向消防負責人彙報,及時更新。

6、義務消防隊訓練計劃

為了保證本工程項目順利實施,保護國家財產及職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義務消防隊。為更好地發揮義務消防隊的預警預報潛力,提高業務素質,成為一支訓練有素、機動靈活、適應工地錯綜複雜的消防環境需要的隊伍,特制訂以下訓練計劃。

(1)義務消防隊每月組織一次活動,可採用豐富多彩的形式,如消防知識講座、經驗交流會、參觀觀摩會、觀看錄像等。

(2)活動的形式和資料由消防領導小組或義務消防隊隊長負責安排,通過活動使隊員們深刻地認識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針對工程實際狀況,結合工程進度明確防火重點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識,提高危險因素分析潛力和撲救方法。

(3)及時與當地消防部門建立聯繫,搞好消防聯防工作。有計劃地到當地消防部門參與聯誼活動,觀察消防隊員消防演習。

(4)定期舉辦義務消防隊員消防操作技能訓練,做到“防消結合”。

(5)根據工程進展實際狀況實際狀況,適時舉辦一些消防培訓活動。

7、特殊重點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焊、割作業場,不得堆放建築物或可燃品。

(2)各種警告牌、操作堆積牌、禁火標誌懸掛醒目齊全。

(3)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於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於30m。

(4)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距離不得少於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少於5m。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而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5)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務必貼合防火要求,按規定應配置必須數量滅火器,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6)動火作業前務必執行審批制度,履行交底簽字手續。

(7)嚴格執行獎懲制度,遵守消防規章制度,對未出大小火災事故,能消除火災隱患或勇敢撲滅火災事故的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人員視情節給予處罰,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8、材料倉庫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材料倉庫的安全防火由材料倉庫負責人全面負責。

(2)對進入倉庫的易燃物品要按類存放,並掛設好警示牌和滅火器。

(3)經常注意季節性變化狀況,高温期間如氣温超過380c以上時,應及時採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倉庫間電燈要求吸頂,離地不得低於2.4m,電線敷設規範,夜間要按時熄燈。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倉庫邊,如需要堆物時,離倉庫持續6m以外,並掛設好滅火器。

(6)嚴格檢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後的檢查工作。

9、木工間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間由木工組長負責防火工作,對本組作業人員開展經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強防火意識和滅火技術。

(2)使用機械務必嚴格檢查電器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及隨機開關,破損電線及時更換。

(3)木工間嚴禁煙火,如發現作業人員抽煙或作業場內有煙蒂按規定罰款處理,每一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4)木工間內的滅火器,經常檢查,發現藥物及壓力錶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繫更換。

(5)按國標設置安全防火警告標誌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檢查工作,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6)木工間非作業人員嚴禁入內,一旦發生人為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職責。

10、機修間防火管理制度

(1)機修間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機管員全面負責。

(2)機修間各種防火警告牌務必齊全,各種制度上牆。

(3)機械設備安放位置選取合理,電線及配電箱設置規範,做好機械的接地或接零。下班時切斷電源。

(4)油類物品要歸類存放,配備必須數量有效的滅火器。

(5)按規定做好每一天的檢查工作,發現火災隱患,及時採取措施。

11、電焊間防火管理制度

(1)電焊間防火安全工作由組長全面負責,對本組作業人員要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增強防火觀念和滅火技術水平。

(2)建立動用明火審批制度,做好審批工作,操作時,應帶好“兩證”(特種工種操作證、動火審批許可證),並配備好滅火器,落實動火監護人,焊割作業應嚴格遵守“電焊十不燒”及壓力容器使用規定。

(3)作業場內嚴禁煙火,違章按規定罰款處理。

(4)滅火器掛設務必貼合要求,經常進行檢查,發現藥物及壓力錶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繫更換。

(5)各種安全防火警告標誌及警告牌務必懸掛醒目、齊全。

(6)開展經常性防火自我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12、油漆間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油漆間設專職的倉庫保管員。

(2)倉庫保管員應懂得化學危險品的基本性質,工作認真。

(3)嚴禁庫內吸煙,對違者進行嚴格處罰。

(4)建立“禁火區”動火審批制度。室內電器設備應貼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確配置滅火器材,做好定期檢查。

(6)嚴禁閒人入內。

13、職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職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長負責,室員共同配合。

(2)宿舍內嚴禁使用電加熱器具。

(3)宿舍內電線由電工安裝完畢後,禁止他人亂拉亂接。

(4)嚴禁躺在牀上吸煙,電扇不得放在牀內吹風。

(5)職工宿舍每50m2設置一隻滅火級別不小於3a的滅火器,定期檢查期使用可靠性,按時補換藥物。

(6)防火工作負責人要持續高度警惕,經常巡視生活區域及宿舍,發現危險因素,及時消除隱患。

14、食堂間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長全面負責,經常對炊事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滅火技術,增強防火意識。

(2)炊事人員在作業時嚴禁吸煙,使用電器設備時要嚴格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3)食堂間內個性是灶間滅火器務必齊全、有效,各種防火警告牌掛設完整、醒目。

(4)做好經常性防火檢查工作。

(5)灶間嚴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員如違反有關規定所引起的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職責。

15、獎勵與懲罰

(1)獎勵方法

1)關心消防工作,用心投入消防工作,成績顯着的。

2)模範遵守消防法規,制止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表現突出。

3)及時瞭解和消除重大火險隱患、避免火災事故發生的。

4)用心撲救火災、搶救公共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表現突出的。

5)對查明火災原因有突出貢獻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顯着貢獻的。

7)對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進事蹟的個人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2)懲罰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重的,由本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1)施工人員不按防火制度規定進行施工。

2)防火負責人不履行職責的。

3)值班人員撤離職守或失職的。

4)不按規定添置消防器材、設備的職責人。

5)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

建築公司管理制度15

各個建築公司,財務管理是工作中重要的部分,做好財務管理工作,首先要有效的財務管理制度呢以下是某建築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範本,可供參考。

財務部是公司從事一切財政事務及資金活動的管理與執行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財務管理,籌資管理和財務分析工作,其工作範圍和職責主要有:

1、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公司的各項財務收支計劃;審核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收回售樓款,清理催收應收款項;辦理日常現金收付,費用報銷,税費交納,銀行票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票據,按日編報資金日報表;做好公司籌融資工作;處理、協調與工商、税務、金融等部門間的關係,依法納税。

2、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工作,遵守國家頒佈的會計準則、財經法規、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核算科目、設置明細帳、分類帳、輔助帳及時記帳、結帳、對帳、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帳證相符;管理好會計檔案。

3、負責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設置成本歸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帳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記彙總各項成本數據資料,及時、正確地為成本預測、控制、分析提供資料;按合同、預算、審核支付工程、設備、材料款項,配合工程部等部門做好工程,材料設備款的結算及竣工工程決算;完善各項成本輔助帳的設置,健全各項統計數據。

4、建立經濟核算制度,利用會計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判斷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5、配合公司內部審計。

根據上述工作範圍和職責,為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⑴公司3000元以上的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董事長簽字批准。如董事長不在公司,3000元以下可以由經理簽字批准。

⑵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專人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外單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經公司領導同意並提供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

⑶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並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⑷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並經公司董事長批准。

⑸往來款的衝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批准。

⑹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董事會研究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複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專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

⑴承包單位提出付款申請,並填寫工程支付審批表。

⑵財務部審核後,報公司經理、董事長審批。

⑶公司經理、董事長審批同意後,財務對外付款。工程款的審批應按以上流程依次進行,不得空缺事後補籤。如對已籤部分有異議的可與相關人員溝通,有分歧的報領導解決,禁止壓單行為。

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董事長批准後財務方可報支。

⑵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董事長批准。

4、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⑴公司員工到本市範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⑵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

a房租標準: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60元/日。

b出差補貼:市內補貼每人20元/日,市外補貼每人25元/日。

c職工出差來回車費實報實銷,出租車不在報銷範圍內。

d駕駛員出差補貼按每天30元計算。

⑷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説明原因,經公司董事長審批後支付。

5、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⑴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採取銀行轉帳的方式結算。

⑵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並設帳登記使用。

6、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採購,管理。

⑵辦公室財產台帳為財務部附設帳冊。

⑶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懂事長批准,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⑷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懂事長批准後報財務部備案。

7、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⑴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範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⑵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後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審核後報懂事長簽字,並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⑶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准後方可實施。

⑷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帳收據給經辦人。

⑸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後,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⑹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户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⑺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定為準。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董事長簽署或授權委託簽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負責工程造價的預測及審核,工程招投標文件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3、工程部還負責組織工程用設備材料的採購供應及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對已經選擇定型的設備,材料進行採購,確保設備材料及時供應,積極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建立市場價格詢價登記薄,記錄材料價格變動的歷史資料。

4、財務部主要負責工程成本的總體控制工作。

⑴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及時準確地瞭解公司各項工程成本的構成及用款計劃。

⑵負責工程進度款的複核工作,參與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最後決算的審定工作。5、工程中間結算程序。

⑴施工單位於每月1到3日,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審核,工程部結合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文件資料提出審核意見,並在每月5日內送財務部會籤。

⑵財務部根據有關文件資料,施工單位領用的供應材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情況,並參考公司財務狀況提出付款意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6,工程決算程序。

⑴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序報工程部複核,財務部會籤。

⑵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⑶大工程辦理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設計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按照上述本制度規定的職責範圍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時,商品房由工程部,銷售部辦理竣工房交接驗收入庫手續,財務部憑交樓入庫手續辦理竣工房成本結算。

第三章財產管理制度

1、公司財產的範圍

⑴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設備、動力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築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⑶凡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下或價值在20xx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用具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設備,動力設備,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⑶辦公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務核算,應設立台帳,登記公司財產的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並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⑴辦公室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編制財產採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籤,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採購。

⑵財產購回後,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票及採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台帳。

⑶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辦公室審批,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⑷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彙總後向財務部報帳。

⑸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⑴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⑵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⑶財產盤點清查後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説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⑷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⑸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主管工程和財務領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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