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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彙編15篇)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彙編15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保不齊會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將危害降到最低,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應急預案。那麼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彙編15篇)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

一、應急預案的任務和目標

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反應資源處於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反應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反應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反應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情況

本企業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分為一、二級編制,公司總部設置急應預案實施的一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工程項目經理部設置應急計劃實施的二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

一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各部門的職能及職責

1、應急預案總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分析緊急狀態確定相應報警級別,根據相關危險類型、潛在後果、現有資源控制緊急情況的行動類型;

②指揮、協調應急反應行動;

③與企業外應急反應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聯絡;

④直接監察應急操作人員行動;

⑤最大限度地保證現場人員和外援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

⑥協調後勤方面以支援應急反應組織;

⑦應急反應組織的啟動;

⑧應急評估、確定升高或降低應急警報級別;

⑨通報外部機構,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⑩決定應急撤離,決定事故現場外影響區域的安全性。

2、應急預案副總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協助應急總指揮組織和指揮應急操作任務;

②嚮應急總指揮提出採取的減緩事故後果行動的應急反應對策和建議;③保持與事故現場副總指揮的直接聯絡;

④協調、組織和獲取應急所需的其它資源,設備以支援現場的應急操作;

⑤組織公司總部的相關技術和管理人員對施工場區生產過程各危險源進行風險評估;

⑥定期檢查各常設應急反應組織和部門的日常工作和應急反應準備狀態;

⑦根據各施工場區、加工廠的實際條件,努力與周邊有條件的企業為在事故應急處理中共享資源、相互幫助、建立共同應急救援網絡和制定應急救援協議。

3、現場搶救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搶救現場傷員;

②搶救現場物資;

③組建現場消防隊;

④保證現場救援通道的暢通。

4、危險源風險評估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對各施工現場及加工廠特點以及生產安全過程的危險源進行科學的風險評估;

②指導生產安全部門安全措施落實和監控工作,減少和避免危險源的事故發生;

③完善危險源的風險評估資料信息,為應急反應的評估提供科學的合理的、準確的依據;

④落實周邊協議應急反應共享資源及應急反應最快捷有效的社會公共資源的報警聯絡方式,為應急反應提供及時的應急反應支援措施;

⑤確定各種可能發生事故的應急反應現場指揮中心位置以使應急反應及時啟用;

⑥科學合理地制定應急反應物資器材、人力計劃。

5、技術處理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根據各項目經理部及加工廠的施工生產內容及特點,制訂其可能出現而必須運用建築工程技術解決的應急反應方案,整理歸檔,為事故現場提供有效的工程技術服務做好技術儲備;

②應急預案啟動後,根據事故現場的特點,及時嚮應急總指揮提供科學的工程技術方案和技術支持,有效地指導應急反應行動中的工程技術工作。

6、善後工作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做好傷亡人員及家屬的穩定工作,確保事故發生後傷亡人員及家屬思想能夠穩定,大災之後不發生大亂;

②做好受傷人員醫療救護的跟蹤工作,協調處理醫療救護單位的相關矛盾;

③與保險部門一起做好傷亡人員及財產損失的理賠工作;

④慰問有關傷員及家屬。

7、事故調查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保護事故現場;

②對現場的有關實物資料進行取樣封存;

③調查瞭解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④按“三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教育、總結。

8、後勤供應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協助制訂施工項目或加工廠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的儲備計劃,按已制訂的項目施工生產廠場的應急反應物資儲備計劃,檢查、監督、落實應急反應物資的儲備數量,收集和建立並歸檔;

②定期檢查、監督、落實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管理人員的到位和變更情況及時調整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的更新和達標;

③定期收集和整理各項目經理部施工場區的應急反應物資資源信息、建立檔案並歸檔,為應急反應行動的啟動,做好物資源數據儲備;

④應急預案啟動後,按應急總指揮的部署,有效地組織應急反應物資資源到施工現場,並及時對事故現場進行增援,同時提供後勤服務。

(二)、二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各部門的職能及職責

1、事故現場副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所有施工現場操作和協調,包括與指揮中心的協調;

②現場事故評估;

③保證現場人員和公眾應急反應行動的執行;

④控制緊急情況;

⑤做好與消防、醫療、交通管制、搶險救災等各公共救援部門的聯繫;

2、現場傷員營救組的職能與職責

①引導現場作業人員從安全通道疏散;

②對受傷人員進行營救至安全地帶。

3、物資搶救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搶救可以轉移的場區內物資;

②轉移可能引起新危險源的物資到安全地帶。

4、消防滅火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啟動場區內的消防滅火裝置和器材進行初期的消防滅火自救工作;

②協助消防部門進行消防滅火的輔助工作。

5、保衞疏導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對場區內外進行有效的隔離工作和維護現場應急救援通道暢通的工作;

②疏散場區內外人員撤出危險地帶。

6、後勤供應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迅速調配搶險物資器材至事故發生點;

②提供和檢查搶險人員的裝備和安全防護;

③及時提供後續的搶險物資;

④迅速組織後勤必須供給的物品,並及時輸送後勤物品到搶險人員手中。

(三)、應急反應組織機構人員的構成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在應急總指揮、應急副總指揮的領導下由各職能股室、加工廠、項目部的人員分別兼職構成。

1、應急總指揮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擔任;

2、應急副總指揮由公司的副總經理擔任;

3、現場搶救組組長由公司的各工程項目經理擔任,項目部組成人員為成員;

4、危險源風險評估組組長由公司的總工擔任,總工辦其他人員為成員;

5、技術處理組組長由公司的技術經營股股長擔任,股室人員為成員;

6、善後工作組組長由公司的工會、辦公室負責人擔任,股室人員為成員;

7、後勤供應組組長由公司的財務股、機械管理股、物業管理股長擔任,股室人員為成員;

8、事故調查組組長由公司的質安股股長擔任,股室人員為成員;

9、事故現場副指揮由項目部的項目經理或加工廠負責人擔任;

10、現場傷員營救組由施工隊長擔任組長,各作業班組分別抽調人員組成;

11、物資搶救組由施工員、材料員各作業班組抽調人員組成;

12、消防滅火組由施工現場或加工廠電工,各作業班組抽調人員組成;

13、後勤供應組、施工現場或加工廠由後勤人員、各作業班組抽調人員組成。

四、應急救援的培訓與演練

(一)、培訓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後,按計劃組織公司總部、施工項目部及加工廠的全體人員進行有效的培訓,從而具備完成其應急任務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1、一級應急組織每年進行一次培訓;

2、二級應急組織每一項目開工前或半年進行一次培訓;

3、新加入的人員及時培訓;主要培訓以下內容:

1、滅火器的使用以及滅火步驟的訓練;

2、施工安全防護、作業區內安全警示設置、個人的防護措施、施工用電常識、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機械的安全使用;

3、對危險源的突顯特性辯識

4、事故報警;

5、緊急情況下人員的安全疏散;

6、現場搶救的基本知識。

(二)演練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後,經過有效的培訓,公司總部人員、加工廠人員每年演練一次。施工項目部在項目開工後演練一次,根據工程工期長短不定期舉行演練,施工作業人員變動較大時增加演練次數。每次演練結束,及時作出總結,對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後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事故報告指定機構人員、聯繫電話

公司的質安科是事故報告的指定機構,聯繫人:。質安科接到報告後及時向總指揮報告,總指揮根據有關法規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的,還應當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六、救援器材、設備、車輛等落實公司每年從利潤提取一定比例的費用,根據公司施工生產的性質、特點以及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需要有針對、有選擇地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設備,並對應急救援器材、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不得挪作他用。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後,公司的的機械設備、運輸車輛統一納入應急救援工作之中。

七、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終止和終止後工作恢復當事故的評估預測達到起動應急救援預案條件時,由應急總指揮啟動應急反應預案令。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2

應急救援

隊長

吳少鋒

成員

組成人員:詹裕周、黎冬林、嚴煥榮、周俊文、黃旭光、許桂娜

組織結構

現場撲滅組

組成人員:詹裕周、黎冬林、嚴煥榮、黃旭光

醫療救援組

組成人員:程萍、胡麗萍、謝勤玲、

機電救援組

組成人員:周俊文、林喜亮、陳召

通訊聯絡組

組成人員:許桂娜(電話:13603062479、6605)、黃旭光(電話:18319053949、6601)

保安應急組

組成人員:劉改名、曾凡忠、成美龍、葉緒全

事故處理組

組成人員:林偉生、吳少鋒、許桂娜、黃旭光

報警電話

119、27762555、27762556

接警提式

內線電話呼叫保安室、由通訊組員速聯絡安全領導小組,簡扼説明事發部門位置、傷害性質(附件1:緊急事故聯絡圖)

救援設備:

車輛、木板、急救箱、拆切工具

引導程序:

保安應急報警後,由先行人員第一趕赴現場,指引方向。疏散人員和通道流通,派留保安通訊組留守崗位接應。

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1:機器操作不當引起的人身傷害:機器故障引起的人身傷害。

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2:漏電引起的傷亡:操作過程出的觸電事故。

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3:工作過程出現的物件坍塌、鉸切、擠壓、摔跌傷害。

當發生事故是時:以最快的速度趕往出事現場營救受害人員,細心周密,快速控制事故漫延惡化的局勢,對現場進行維護和擎戒,協助傷害者轉移脱離事故現場,送往安全地方救助。

事故發生初始狀態的應急措施和程序:

措施一:簡易止血法:血管、動脈受損破裂出血,用繃帶加壓、指壓、止血法進行靜脈、毛細血管或小動脈出血用敷料蓋住傷口,然後用繃帶或三角巾用力包紮,達到止血的目的;

指壓用動脈出血時,臨時用手掌或手指壓迫傷口近處的動肪,使血管被壓住,中斷血液的流通,達到臨時止血法。

措施二:骨折固定法:為了使骨斷傷情不再加重,須對骨折正確及時地急救,“捆綁”固定,防止骨折斷端損壞血管、神經和主要器官,預防休克和感染,減輕痛苦和防止至殘。

措施三:傷員搬運法:對於大而積創傷、大出血、骨折以及特殊傷員,應首先進行急救處理,在未處理之前(緊急情況除外)千萬不能隨意撥動,否則會發生休克。搬

動時動作快而輕,儘量減少震動,同時注意傷情變化,根據情況靈活運用不同的搬運工具和方法。

措施四:人員呼吸法:受觸電、中毒、窒息的傷員常發生呼吸突然停止的現象,稍久就會發生死亡。因此,當傷員發生呼吸驟然停止時,必須採取人工呼吸法進行救護。

程序一:有效控制事故發生場合的混亂狀態

程序二:檢查傷害者的傷害原因,控制事態驟變。

程序三:查清受害者的性質

程序四:進行急救處理

程序五:送往醫院醫療

程序六:保護現場,因搶救過程中無法維持原狀時,以拍照、標識、記錄為依據,程序七:事故報告

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助程序和措施:

1、報警:內線電話、手機等通訊聯絡工具

2、報告有關單位:本公司安全管理負責人、人力資源部、安全主任、安監辦、社保

3、方法:所有通訊工具

內容:

A、事故發生地方、位置、部門

B、事故發生原因

C、事故性質

D、事故態勢

E、需用攜帶救援的用品

4、安全防護和事故處理:

A、現場救援:迅速引導組織現場,根據事態情況,運用急救法控制傷害者向惡化狀態發展,隨時準備轉移現場傷員

B、醫療救援組:人工呼吸由熟知救助原理的人員進行。另外,人員組織、車輛搬運,作好轉移醫院搶救工作。

C、機電組:遇特殊事故,機電組隨時配帶工具拆卸機器,或拆切翻壓物、切斷電源,搶救受傷害人員離開物體。

D、保安應急組:協助引導人員安全脱離現場,維持秩序、保護現場。

E、事故處理組:重大事故立即上報安監辦,不瞞報、不延報、嚴格按照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原則,搞清事故原因,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採取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火警電話:119

匪警電話:110

救護電話:120

交通事故:122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2013〕101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佈、備案、實施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應急管理部負責全國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相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並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各分管負責人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類型,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七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應急處置為核心,明確應急職責、規範應急程序、細化保障措施。

第八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並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序和處置措施,並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

(七)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成立編制工作小組,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任組長,吸收與應急預案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單位的人員,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

第十條編制應急預案前,編制單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辨識、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事故風險辨識、評估,是指針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後果以及次生、衍生後果,評估各種後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提出防範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

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以調用的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並結合事故風險辨識評估結論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第十一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部門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明確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等內容。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與相關預案保持銜接,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並體現自救互救和先期處置等特點。

第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類型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第十四條對於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的事故風險,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或將專項應急預案併入綜合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處置程序和措施等內容。

第十五條對於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裝置或者設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規定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向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的內容、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繫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更新,確保準確有效。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實際需要,徵求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各類應急預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並與相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工作場所、崗位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

應急處置卡應當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繫方式,便於從業人員攜帶。

第三章應急預案的評審、公佈和備案

第二十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礦山、金屬冶煉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帶儲存設施的,下同)、儲存、運輸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並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可以根據自身需要,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二十二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應急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第二十三條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後,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公佈,並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範圍和應急防範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第二十五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同時抄送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並依法向社會公佈。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第二十六條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築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遊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佈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進行備案,並依法向社會公佈。

前款所列單位屬於中央企業的,其總部(上市公司)的應急預案,報國務院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並抄送應急管理部;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並抄送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本條第一款所列單位不屬於中央企業的,其中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的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係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備案;本款前述單位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確定。

油氣輸送管道運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經行政區域的縣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海洋石油開採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經行政區域的縣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海洋石油安全監管機構。

煤礦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

(二)本辦法第二十一條所列單位,應當提供應急預案評審意見;

(三)應急預案電子文檔;

(四)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二十八條受理備案登記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材料進行核對,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備案並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並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逾期不予備案又不説明理由的,視為已經備案。

對於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九條各級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三十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第三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瞭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三十二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至少每兩年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築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遊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並將演練情況報送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前款規定的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進行抽查;發現演練不符合要求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四條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後,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並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五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並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託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並歸檔:

(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安全生產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需要修訂預案的重大問題的;

(六)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七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應急響應分級等內容變更的,修訂工作應當參照本辦法規定的應急預案編制程序進行,並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落實應急指揮體系、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及其使用檔案,並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於適用狀態。

第三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應當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並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報告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四十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結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並嚴格按照計劃開展執法檢查。

第四十二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並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第四十三條對於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

第四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辨識、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

(二)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審的;

(三)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單位、人員的,未將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範圍和應急防範措施告知周邊單位和人員的;

(四)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估的;

(五)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修訂的;

(六)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的。

生產經營單位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等部門依照職責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應急管理部統一制定。

第四十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急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八條對儲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科研機構、學校、醫院等單位的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參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九條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4

要編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首先要對本轄區的重大危險源進行全面普查,根據普查結果,對於那些一旦發生事故以後給周邊人員和環境造成重大影響的危險源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採取緊急救援措施,控制事故的進一步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重大危險源所在單位應積極配合地方政府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工作。

制定地方政府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主要包括三個階段,即重大危險源的普查、預案編制、預案演習。

1重大危險源的普查

在編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前首先應對本轄區內的重大危險源進行普查,徹底掌握本轄區範圍內重大危險源的基本狀況。

重大危險源如如果缺乏系統、有效的監控管理,地方政府對轄區範圍內的重大危險源的分佈、分類和動態情況不清,沒有建立起完善的監測、控制、預警系統以及防範突發性事故的應急救援系統,則重、特大事故難免就會發生,並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因此,進行重大危險源的普查成為防範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和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前提。

危險源的普查程序是向本轄區內的企業發放重大危險源普查表以及相關的填表説明,由企業先進行危險源的辨識,在此基礎上對危險源進行分類,按危險源的指標體系進行填表、申報工作,最後由地方政府對本轄區內的危險源普查表進行彙總、統計、分析,以達到了解和掌握重大危險源的數量、分佈及其狀況,從而建立重大危險源信息管理系統,併為建立重大危險源控制系統打好基礎,為編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提供依據。

1)重大危險源分類

重大危險源分類是重大危險源申報、普查的基礎,科學、合理的分類有助於客觀地反映重大危險源的本質特徵,有利於重大危險源普查工作的順利進行。

綜合考慮多種因素,重大危險源分類遵循以下原則:

從可操作性出發,以重大危險源所處的場所或設備、設施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分類;再按相似相容性原則,依據各大類重大危險源各自的特性進行有層次的展開。

按上述原則重大危險源分為7大類:

①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貯罐區(貯罐);

②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庫區(庫);

③具有火災、爆炸、中毒危險的生產場所;

④生產經營單位危險建(構)築物;

⑤壓力管道;

⑥鍋爐;

⑦壓力容器。

2)重大危險源普查的指標體系

重大危險源普查指標體系應能全面反映重大危險源的客觀狀況以及影響事故發生的主要因素,所反映的信息應能滿足重大危險源信息管理以及快速評價分級的要求。

重大危險源普查的指標如下:

①重大危險源所在地的基本情況

重大危險源所在地的基本情況包括法人單位名稱、單位代碼、經濟類型、佔地面積、行業代碼、主管機關、通訊地址、郵政編碼、所屬委辦、隸屬關係、主要產品等有關重大危險源所在地基本情況信息的17個指標。

②重大危險源的基本情況

依據重大危險源分類,分別制定各類重大危險源的普查指標。

a.貯罐區(貯罐)

貯罐區(貯罐)包括貯罐區基本情況和貯罐情況兩部分。

貯罐區基本情況包括貯罐區名稱、面積、貯罐個數等9項指標。

貯罐情況包括:

a)貯罐:包括貯罐形狀、形式、貯存物質、最大貯存量等16項指標。

b)進料管道:包括直徑、設計壓力、實際工作壓力等7項指標。

c)出料管道:包括直徑、設計壓力、實際工作壓力等7項指標。

b.庫區(庫)

庫區(庫)包括庫區基本情況、庫房情況以及庫房間距3部分。

庫區基本情況包括名稱、面積等4項指標。

庫房情況包括:

a)基本情況:包括名稱、形式、結構等7項指標;

b)儲存物品:包括名稱、狀態、最大存儲量、包裝形式等4項指標。

c.生產場所

生產場所包括危險單元、危險物質以及單元間距3部分。

危險單元包括名稱、面積、正常當班人數等4項指標。

危險物質包括名稱、工藝過程中的物質量、存儲的物質量、廢棄物量等4項指標。

e.生產經營單位危險建(構)築物

生產經營單位危險建(構)築物包括生產經營單位危險建(構)築物概況和安全狀況兩部分:

a)生產經營單位危險建(構)築物概況:包括名稱、用途、面積、高度等16個指標。

b)安全狀況:包括與建築物安全狀況相關的11個指標。

f.壓力管道

壓力管道包括壓力管道概況、調壓站(箱)概況和安全狀況3部分:

a)壓力管道概況:包括名稱、編號、類別、輸送介質等23個指標。

b)調壓站(箱)概況:包括名稱、類別、位置、數量等14個指標。

c)安全狀況:包括與壓力管道安全狀況相關的29個指標。

g.鍋爐

鍋爐包括設備概況、移裝記錄、事故記錄和檢修、改造記錄4部分:

a)設備概況:包括型號、名稱、編號、介質出口温度等13個指標。

b)移裝記錄:包括日期、驗收報告摘要、經辦人等3個指標。

c)事故記錄:包括日期、事故原因及損壞情況摘要、經辦人等3個指標。

d)檢修、改造記錄:包括日期、檢修、改造內容摘要、經辦人和定期檢驗日期等4個指標。

h.壓力容器

壓力容器包括名稱、編號、容積、介質、安全狀況等級等32個指標。

3)重大危險源周圍環境的基本情況

重大危險源周圍環境的基本情況包括危險源周邊環境情況和周邊情況對危險源的影響兩個大項,主要考慮危險源一旦發生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影響以及周邊環境中危險因素對危險源的影響。

①危險源周邊環境情況

危險源周邊環境情況包括可能災害形式、最大危險區域面積和周邊地區情況。

周邊地區情況主要考慮住宅區、生產單位、機關團體、公共場所、交通要道以及其

他。主要指標是數量、單位名稱、人數和與危險最近距離。

②周邊情況對危險源的影響

主要考慮的危險因素是:火源、輸配電裝置及其他。

4)其他信息

重大危險源普查往往是使用專業機構設計好的表格,由危險源所在單位在對危險源進行辨識的基礎上,填報危險源信息表。危險源其他信息包括危險源所在單位負責人、填報部門負責人、填報人、填報日期、聯繫電話等5項內容。

  2.地方政府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

在完成本地區重大危險源的普查工作以後,地方政府就可着手進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

(1)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主要內容和要求

1)建立應急組織

應急組織包括事故應急指令系統、事故報警系統、指令執行程序、應急指揮中心、事故處理主要負責人(總指揮)的姓名、現場主要指揮者或代理指揮和關鍵崗位人員名單。

2)保持通訊網絡暢通

事故發生以後,保持通訊網絡的暢通是非常重要的。應該確定公安、消防、急救、衞生、安全監督管理、新聞等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聯繫方式,完善通訊設施、通訊網絡、電話表等,以便及時掌握事故發展的最新動態,做出快速反應。

3)特殊應急設備和設施的調度

應列出重型提升、挖掘設備和特殊消防設備的名稱、型號大小、數量、存放地點、負責人及調用方法等。

4)建立專家諮詢系統

設立專家諮詢系統,應由和事故有關的各個領域的專家組成,包括專家名單及聯繫方式。

5)發動志願援助組織

在事故應急搶救過程中,只依靠生產經營單位或政府部門都難以取得成效,還需要社會各界志願組織單位的共同協作,發動各種志願援助組織的參與能夠起到重要作用。計劃中應包括生產經營單位和社會各種的志願援助組織的名稱、電話、規模等。

6)提供危險源的危險信息

應包括重大危險源所貯存和使用的化學危險物質的並説明和它們有關的其它危險情況。

7)得到氣象信息服務

應和當地或國家的氣象部門密切配合以得到事故發生當地的氣候條件、天氣預報等情況,以利於科學安排救援行動。

8)保證救援物資的供應

應提供儘可能充足的救援物資如交通工具、醫療器材、藥品和衣物、食品、臨時避難場所、資金等。

9)公開事故信息

接待新聞媒介並告之特大事故發生發展情況以及事故救援、傷亡情況。

10)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評估

收集事故發生的原因並檢驗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一方面的有效性,以利於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進一步修改、補充和更新。

(2)地方政府、應急總指揮及生產經營單位的職責

1)地方政府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的職責

●統一安排、組織特大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組織和實施;

●確保讓所有在參與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組織和人員知道他們應盡的職責;

●指派應急總指揮,應急總指揮應和生產經營單位經常保持聯繫,使得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不斷得到更新。如果地方政府管轄區內存在一個以上重大危險源,地方政府應對每一個危險源的場外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協調做出安排。必要的話,應編制一個總體事故計劃。

2)應急總指揮的職責

●應急總指揮應確保參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各單位和組織熟悉他們的職責和任務,並能順利完成任務;

●和生產經營單位制訂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部門密切配合,保持聯繫,充分了解現場危險源的情況,編制出切實可行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充分發揮新聞媒介的作用,並尋求他們的幫助;

●應急總指揮應定期使現場和場外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相結合進行演練,並根據演練經驗補充、修改和更新現場外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對於發生重大氣體或液體危險化學品溢出和其它嚴重危害環境的物質泄露事故時,應急總指揮應迅速組織有能力處理和消除事故危害的組織和單位進行處置;

●應急總指揮應和事故現場的主管人員在整個事故應急過程中保持密切聯繫,定期通報事故現場的態勢。

3)生產經營單位在政府制定區域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時應做好如下配合工作

●向地方政府部門提供事故現場的可能情況、對生產經營單位周邊環境的可能影響情況、事故後果和其它的一些可能發生的情況等以利於政府完善現場外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應向參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組織提供技術諮詢,以使這些組織做好事故應急準備;

●生產經營單位應及時將危險源或現場的危險物質的變化情況及時通報政府部門,以利於及時修改、補充和更新區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確保讓所有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需發揮作用的人員和組織知道他們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規定的職責;

●指定事故應急協調主任,具體負責與政府和有關機構的聯絡。

(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機構及其職責

健全的組織機構是控制特大事故及其所造成的影響的組織保證。

實施區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機構主要有公安、消防、衞生等機構及專門的救護組織及急救中心等。其在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的職責為:

1)公安部門

●在事故發生後負責保護人員和財產的安全,負責交通和運輸管理;

●控制旁觀者進入事故現場和事故危險區域,負責事故可能危及的地區內的人員疏散和撤離,確定死亡人員姓名、身份,通知死者和傷員的家屬。防止和處理事故現場可能發生的刑事案件。

2)消防部門

●與事故發生生產經營單位消防人員密切配合,撲滅火災;

●控制火災、爆炸和毒物泄露事故的現場;

●為完成以上任務,消防人員應預先熟悉本轄區範圍內的的重大危險源附近的易燃易爆危險物質、消防水源、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和設備的位置等的存放位置。

3)衞生機構

●衞生機構中的醫院、毒物中心、救護中心及其醫務人員負責事故受傷人員搶救;

●衞生機構應熟悉在重大危險源一旦發生事故以後的應急搶救程序、事故短期和長期對人們造成的危害;

●衞生機構應熟悉重大危險源存在的危險物質或對危險物質進行操作時對環境和人體造成的危害情況、掌握搶救和治療受到危險物質危害人員的方法;

●對特大事故的搶救,僅僅依靠醫療機關現有的醫療設備和設施往往還不夠,所以,衞生機構應充分考慮和其他機關和部門的合作,共同做好事故救援工作。

4)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向政府提供重大危險源的;

●檢生產經營單位是否編制和準備了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否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告了地方政府,如果沒有,應採取必要措施督促其完成;

●檢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否對特大事故發生後的所有可能緊急情況都制訂了預先應對措施;

●檢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模擬演習和演練;

●特大事故處理結束以後,決定需要妥善保護的現場部分,應就事故現場和受事故影響地區可否人員進入等問題,向生產經營單位和應急協調主任提出建議;

●評估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有效性;

●事故調查的組織管理工作。

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者在編制過程中由於經驗、理論水平的限制,完全預測出未來可能發生事故的現場的具體情況是不可能的,在實際實施過程中往往會有一些意想不到的情況發生,定期進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模擬演練可以檢驗和完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正確性和有效性。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完成以後,應保證讓所有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有關的人員以及應急機構都知道。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習應和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一起進行,根據演習中發現的問題,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檢查、修訂和完善,檢查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期間通訊系統是否能運作;

(2)人員是否能安全撤離;

(3)應急服務機構能否及時參與事故搶救;

(4)能否有效控制事故進一步擴大。

以上論述了地方政府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原則、內容、方法和步驟,不難看出,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它以危險源普查,評估和控制為基礎,以系統管理為手段,以減少事故危害後果為目的。因此,地方政府在制定特大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時應委託專業機構或組織本地專家經過大量艱苦的工作後,制定出切合實際情況並能在事故搶險中發揮作用的預案,切不可草草行事,悔之莫及。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20xx〕101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佈、備案、宣傳、教育、培訓、演練、評估、修訂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全國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並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各分管負責人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類型,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七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應急處置為核心,明確應急職責、規範應急程序、細化保障措施。

第八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並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序和處置措施,並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

(七)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成立編制工作小組,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任組長,吸收與應急預案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單位的人員,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

第十條編制應急預案前,編制單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事故風險評估,是指針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後果以及次生、衍生後果,評估各種後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提出防範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

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以調用的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並結合事故風險評估結論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第十一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部門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明確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等內容。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並體現自救互救和先期處置等特點。

第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類型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第十四條對於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的事故風險,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或將專項應急預案併入綜合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處置程序和措施等內容。

第十五條對於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裝置或者設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規定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向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的內容、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繫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更新,確保準確有效。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實際需要,徵求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各類應急預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並與相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工作場所、崗位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

應急處置卡應當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繫方式,便於從業人員攜帶。

第三章應急預案的評審、公佈和備案

第二十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帶儲存設施的,下同)、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並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二十二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應急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第二十三條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後,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佈,並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範圍和應急防範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第二十五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並抄送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佈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進行告知性備案。

中央企業總部(上市公司)的應急預案,報國務院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並抄送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並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前款規定以外的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的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係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確定。

油氣輸送管道運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跨行政區域的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煤礦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三)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四)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二十八條受理備案登記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材料進行核對,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備案並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並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逾期不予備案又不説明理由的,視為已經備案。

對於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九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三十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第三十一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瞭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三十二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三十四條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後,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並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五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並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託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並歸檔:

(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面臨的事故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六)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問題需要修訂的;

(七)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七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應急響應分級等內容變更的,修訂工作應當參照本辦法規定的應急預案編制程序進行,並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落實應急指揮體系、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及其使用檔案,並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於適用狀態。

第三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應當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並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四十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結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並安全按照計劃開展執法檢查。

第四十二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並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四十三條對於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

第四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

(二)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的;

(三)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

(四)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單位、人員的,未將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範圍和應急防範措施告知周邊單位和人員的;

(五)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估的;

(六)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修訂並重新備案的;

(七)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的。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統一制定。

第四十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八條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全事故分類1。按照事故發生的行業和領域劃分

1、工礦商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

2、火災事故

3、道路交通事故

4、農機事故

5、水上交通事故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2。按照事故原因劃分

物體打擊事故、車輛傷害事故、機械傷害事故、起重傷害事故、觸電事故、火災事故、灼燙事故、淹溺事故、高處墜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頂片幫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藥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鍋爐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傷害事故20種。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3。按照事故的等級劃分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條,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事故等級劃分的補充性規定。

本條第一款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6

根據《安全生產法》第68條規定,按照省、市、縣有關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管理的要求,為及時有效地開展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救援工作原則

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是指在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時,能迅速有效地組織事故施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防止事故擴大。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應堅持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相互配合、快速高效的原則,堅持以電站為整體組織自救的原則,堅持電站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必須支持、配合事故救援並提供事故施救所需的一切便利條件的原則。

二、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

電站成立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施救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1、指揮部組成

總 指 揮:由站主要領導擔任

副總指揮:由站分管領導擔任

成 員:由下列人員組成:

安全生產部負責人、保衞部負責人、行政工作部負責人、工會負責人、財務部負責人、實業總公司負責人、發電運行部負責人、水電修試公司負責人、水利水電工程公司負責人。

2、指揮部主要職責

(1)、統一協調電站各部門、全站職工應急施救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

(2)、組織制定並實施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計劃;

(3)、統一調配施救的人員、物資、器材;

(4)、負責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

(5)、必要時請求當地政府參加應急救援。

(6)、根據事故狀況,視情況成立事故調查組、施救組、善後組和後勤保障組,並有效領導其開展工作。

三、應急處理程序

1、重、特大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部門應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電站領導及有關管理部門負責人,並根據現場實際迅速採取措施,封閉並保護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和物資,疏散事故危險區域人員,控制事態發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2、站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接到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後,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迅速組織救援工作。同時視事故特點和嚴重程度,緊急調動電站有關部門人員迅速趕到事故現場參加救援。

3、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電站指揮部應按規定及時把事故簡要情況快速報告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和上級管理機關。必要時請求當地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給予救援。

4、緊急救援工作應制定具體的安全技術措施,周密組織,嚴防事故損失程度擴大。

5、生產事故處理的安全措施按照電站制定的《設備運行規程》、《事故處理規程》中有關規定進行。

6、所有參加事故救援人員應按指揮部制定的救援方案實施救援,服從指揮部指揮。

7、生產運行部、水電修試公司負責生產事故應急施救措施;保衞部負責火災爆炸事故應急施救措施;水利水電工程公司負責防汛應急預案措施;實業總公司負責提供事故應急救援所需交通工具,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物資保障,負責人員受傷事故急救措施,負責保障事故應急通訊暢通;電站生活後勤部門負責事故應急生活後勤保障工作;財務部負責事故救援所需資金保障;行政工作部負責事故應急救援宣傳報導;安生部負責事故應急救援協調和現場安全監督;並定期開展反事故演習。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7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規範和加強鍋爐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使應急安全有序、高效實施及時控制和消除事故危害,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安定,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此預案適用於本單位鍋爐事故、火災事故、(或者有可能發生)鍋爐爆炸的事故。

1.4應急預案體系

本預案是我公司蒸汽鍋爐事故的綜合與處置相結合的預案體系。

1.5應急工作原則

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專業救援搶險與單位自救相結合。

2、危險源及風險性分析

2.1鍋爐概況

本單位生產鍋爐,現有WNS2-1.0-Y/Q型卧式內燃天燃氣鍋爐一台,,主要運行參數壓力為1.0Mpa、額定蒸發量:2t/h、最高蒸汽温度1844℃;鍋爐房建於廠區西北側。

2.2危險性分析

2.2.1燃氣蒸汽鍋爐在運行中遇特殊情況可出現超壓、爆管等事故,如處理不當會引起鍋爐爆炸。

2.2.2燃氣蒸汽鍋爐在密閉狀態下運行,當壓力超過鍋筒承受壓力時,會造成鍋筒破裂(爆炸)。同時鍋筒壓力瞬時降為大氣壓力,高温熱水迅速蒸發,體積激烈膨脹而爆沸造成第二次爆炸,釋放出大量能量產生巨大的作用力和衝擊波,給人們的生命和財產造成重大傷害。

2.2.4燃氣蒸汽鍋爐爆炸的破壞力決定於燃氣蒸汽鍋爐的容積、壓力和温度。

2.2.5燃氣蒸汽鍋爐爆炸原因

(1)超壓:因違章操作、安全附件失靈或安全聯鎖保護裝置失效,使鍋爐的運行壓力超過鍋筒的承受壓力而發生爆炸。

(2)鍋爐的受壓元件自身缺陷或損壞,降低了自身的承受壓力而造成鍋爐爆炸。

3、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指揮部的組成人員和職責

3.1.1指揮部主要職責

(1)執行國家有關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法規和政策。

(2)分析災情,確定事故應急方案,制定各階段的應急對策。

(3)發生事故時,負責搶救工作的組織、指揮。

(4)確定各部門的職責,協調各部門之間的關係。

(5)為搶救提供物質保障及其他保障條件。

(6)負責內、外信息的接收和發佈、向上一級救援機構彙報事故搶救情況。

(7)組織預案的學習、演練、改進。

(8)負責瞭解、檢查各搶救部門的工作,及時提出指導或改進意見。

(9)適時調整各部門人員組成,保證搶救組織正常工作。

(10)對預案的執行或演練情況進行總結、評審。

(11)向有關新聞機構發佈信息。

(12)負責向上級部門做事故報告。

3.1.2總指揮:董富嶽總經理

職責:負責應急指揮工作,發佈搶險命令,對特殊情況進行緊急決斷,協調各部門工作內容向上級領導彙報,事故處理情況對應急工作全面負責。

3.1.3副總指揮:李光前、佘瑞傑

職責:負責指揮技術人員及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提出搶險、搶修作業依據、技術規範,提供準確可行的搶險方案。並隨時向總指揮彙報情況,負責消防和警戒人員的安排,佈置善後和現場保護。

3.2搶險事故處置組成員

(1)成員:李志勤、甑茂智、彭軼瓊

(2)主要職責:對鍋爐運行情況進行監控和發生事故時應急處理,避免爆炸事故的發生;鍋爐爆炸後進行搶救處置。

3.3消防、保衞、後勤組職責

成員:韓良

職責:負責消防器材,爆炸後如有火情立即投入滅火;負責安全保衞,佈置警戒,控制人員有序疏散;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提供各種搶險物資。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8

為貫徹我國規定的企業負有"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職責";執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的規定,施工單位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器材、設備、並定期組織演練。結合企業生產的特性,制定本應急救援處理預案。

1、應急預案的任務和目標

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反應資源處於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反應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反應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工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反應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2、應急預案的級別

根據本企業生產的物性,一旦發生重大事故,其有害影響通常只侷限在一個單位工程界區之內,並且幾乎可以被現場的操作者遏制和控制在該區內,其影響預期基本不會擴大到社區,故本應急預案按I級進行制定。

3、應急預案起動涉及的事故內容

項目經理部施芾場區內發生:

(1)場區火災

(2)高聳設計設施傾倒

(3)腳手架、支架等塌陷

(4)其他生產性重大安全事故

(6)其他不可預見突發性事性

4、應急預案的起動

施工場區發生重大事故前兆或發生評估預測為:

(1)死亡數在1人以上;

(2)直接財產損失在1萬元以上;

(3)對施工場區外的影響有明顯的破壞或人身傷亡。

5、應急預案的起動和響應

當事故的評估預測達到起動應急預案條件時,由應急總指揮發出起動應急反應預案令。由應急總指揮,事故現場操作副總指揮同時起動應急反應公司總部一級應急反應行動組織和項目經理二級應急反應行動。根據事態的發燕尾服需要,及進起動協議應急救援資源和社會應急救援公共資源,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帶來的經濟損失和減少人員傷亡。

6、應急預案的終止

對事故現場經過應急預案實施之後,引起事故的危險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現場人員均得到清點;並確保未授權人員不會進入事故現場:不存在其他影響應急預案終止的因素養;應急救援行已完全轉化為社會公共救援;局面已無法控制和挽救的,場內相關人員已經全部撤離;應急總指揮根據事故的發展狀態認為必須終止的,由應急總指揮下達應急反應終止令或授權事故現場操作副總指揮明確應急預案終止的決定。

7、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

成立指揮部,總指揮部設在大連乾豪建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質管辦,各工地下設分指揮部,指揮部下設領導小組,同時配備車輛與人員。具體設置如下:

<指揮部>

總指揮:付X東

副總指揮:張X宇

指揮部電話:XX

<領導小組>

組長:付X東

組員:張X宇、韓X、鄶X鬥、回X家、孟X戈

領導小組電話:87638656

救援人員:張X宇、韓X、李X等公司全體職工。

救援車輛清單:車輛4台;其中麪包車一台、貨車一台、轎車一台、灑水車一台。

應急指揮小組工作職責:

1)接到應急報告後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指揮事故現場按照《預案》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

2)在規定時限內向有關部門進行事故報告。

3)迅速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對有可以進一步擴大的事故現場進行封閉,在已明數據和繪製現場示意圖的前提下清除危險。

4)接待並配合相關部門進行事故的初步調查,組織接待並籍慰事故人員家屬和社會關注方。

5)組織、調動各方面的資源進行事故人員的求治和事故現場的整頓和整改。

6)配合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分板和處理工作。

7)應急預案中的內部人員的聯繫電話(包括手機號碼)應張貼或放置於相關部門及各項目部的明顯位置。

8、施工現場安全應急處理

(一)施工現場的火警火災急救

1、火災急救

施工現場發生火警、火災事故時,應立即瞭解起火的部位,燃燒的物質等基本情況,撥打"119"向消防部門報警,同時組織撤離和撲救。

在消防部門到達前,對易引燃易爆的物質採取正確有效的隔離。如切斷電源、撤離火場內的人員和周圍易燃易爆物及一切貴重物品,根據火場情況,機動靈活地選擇滅火器具。

在撲救現場,應行動統一,如火勢擴大,一般撲救不可能時,應及時組織撤退撲救人員,避免不必要的傷亡。

撲滅火情可單獨採用、也可同時採用幾種滅火方法(法卻法、窒息法、隔離支、化學中斷法)進行撲救。在撲救的同時要注意周圍情況,防止中毒、坍塌、墜落、觸電、物體打擊等二次事故的發生。

2、人員傷亡

在出事現場,立即採取急求措施,使傷員儘快與致傷因互脱離接觸,以免繼續傷害深層組織。

經現場處理後的傷員迅速轉送醫院救治,轉送過程中要注意觀察呼吸、脈搏、血壓等的變化。

(二)觸電

1、使觸電者儘快脱離電源。如開關箱在附近,可立即拉下閘刀或撥掉插頭,斷開電源;如距離閘刀較遠,應迅速用絕緣良好的電工鉗或有乾燥木柄的利器砍斷電線,或用乾燥的木棒竹竿、硬塑料管等物迅速將電線拔離觸電者;若現場無任何合適的絕緣材料可利用,可用幾層乾燥衣服將手包裹好,站在乾燥木板上,拉觸電人的衣服,使其脱離電源;

2、對高壓觸電立即通知有關部門停電,或迅速拉下開關或由電工採取特殊措施切斷電源;

3、對觸電者進行搶救。對於神志清醒的觸電者派專人照顧,觀察,情況穩定後方可活動;對於輕度昏迷者或呼吸微弱者可針刺或掐人中、十宣、湧泉等穴位,並送醫院搶救;對有呼吸但心臟停止跳動者,則立即進行心臟擠壓法搶救;對於觸電者心跳和呼吸都已停止,則須同時採用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擠壓法搶救,並立即送醫院搶救。

(三)中毒

1、分析原因是氣體(乙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中毒、食物中毒、還是工業品(瀝青、砼添加劑、苯系物)中毒;

2、戴防毒面具或先採取通風后再進入現場;

3、排除毒物:有害氣體中毒應使中毒者儘快離開現場;接觸性中毒,應儘快用肥皂洗淨皮膚局部;食入性中毒,可用雞毛或手指刺激咽喉部,或服用大量温鹽水催吐,必要時送醫院洗胃、導瀉或灌腸。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9

為貫徹落實“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方針,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在事故發生後能夠有序進行救援工作,降低損失,便於日後的調查取證,根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北京市關於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制定該項工作預案。

“預案”中所稱重大事故,指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由於責任過失造成工程倒塌或報廢、機械設備損壞和安全設施失當造成人身傷亡或者重大經濟損失的事故。

一、 公司指揮部的組成及職責

1. 公司指揮部組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長任指揮長,是第一責任人;主管生產的副經理任副指揮長。

1) 搶救組:由總工辦、市場經營部、施工部組成。根據案情具體情況在指揮長的指揮下迅速搶救傷員,疏散人員、物資或投入救援工作。預案件啟動時攜帶物品包括:氧氣袋、急救箱、剪刀、繃帶、擔架等基礎醫療設備,根據事故現場情況由指揮部或醫療機構調配其他專業醫療器材。

施工現場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公司快速組織搶救的同時,受傷者或附近人員應盡力自救,在公司範圍內廣泛進行自救知識技能宣傳與培訓就顯得相當重要。自救知識技能培訓包括處理簡單外傷、輕微中毒及骨折固定、止血等力所能及的有效的救援技能,使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頭腦能夠保持清醒,在第一時間施救,待公司搶救小組到達後提供及時、詳細、準確的傷亡信息及救援措施,避免造成更大的經濟、人員損失。

搶救組施救及個人自救需具的醫療常識詳見附件。

2) 警衞組:由警衞班負責。維持秩序,保證必經道路通暢,疏導現場人員,呼叫救護車輛。

3) 聯絡組:由辦公室人員組成。在指揮長的指揮下,根據事故情況及時上報區、派出所、急救部門,保障通信聯絡及所使用的工具、藥品等供應工作。重大傷亡事故應按照公司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處理制度中程序執行。

4) 安撫組:由財務部人員組成。接待受傷人員家屬,做好安撫工作,保障應急資金,做好善後準備。

5) 護送組:立即將傷員送往醫院,辦理治療、住院等手續。

2. 生產的預防和預警

1) 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公司各部室及各項目部要加強安全生產的管理,狠抓公司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符合國家的安全法律、法規的要求,加強平時的監督檢查,及時排除隱患,做到“防範勝於救災”。

2) 各級領導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責任重於泰山”的安全教育。各項目部要完善預防和預警機制,加強緊急搶險救援組織機構和隊伍建設,制定並落實相應的應急工作預案。

3) 做好購齊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準備,如藥箱、繃帶、一般急救藥品、温度計、手術剪等。常用工具如扳手、鋼釺、大錘、鐵鍬、鐵鎬、手電筒、大剪等,做好工具維護、保養、保證正常使用。

4) 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公司指揮部接到項目部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奔赴現場,指揮、協助現場指揮部急救工作。確保應急處理工作高效、有序進行,使突發性事件得到控制或終止,最大限度地減輕事件所造成的災害。

5) 公司辦公室(可攜帶公司警衞人員)與現場保衞人員組成突發事件現場保衞組,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衞、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防止發生社會混亂。防止肇事者及有關人員逃逸。總工辦、施工部配合指揮長實施搶救工作,避免救護人員傷亡,快速投入搶救工作。

6) 搶救結束後由指揮長指派有關人員組成事故調查組,在指揮長的領導下工作。做好傷、亡經濟損失的統計,上報區建委指揮部。協助上級各部門調查、處理。寫出事故報告,汲取事故教訓,及時進行整改,並對責任人給予責任追究。

二、 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

1. 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除應按照以上程序組織救援外,還應立即報告區建委,並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填寫安全生產事故快報表。

2.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應包含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工程項目、企業名稱和事故發生的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和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估計以及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控制等情況。

3. 由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長、工會主席、主管生產副經理、施工部負責人組成的事故處理小組配合由上級部門組成的事故調查組展開調查。

三、 預案啟動

公司應急指揮部接到事故目擊者或小組成員的事故報告後,預案即為啟動。

預案啟動後由指揮部調配車輛,搶救組成員立即趕往事故現場,將現場情況及時彙報給指揮部,本着高效原則組織搶救,儘量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搶救受傷人員。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0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置商場內部及周邊各類安全生產事故,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加強和規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管理,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商場內部應對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影響和威脅本單位、本系統或社會安全與穩定的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本預案指導商場內部全部商家及區域的安全生產事故應對工作。

(四)安全生產事故的分類與分級

本預案所稱安全生產事故,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及影響商場安全與穩定的突發公共安全緊急事件。

根據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過程和性質,安全生產事故主要分為以下幾種:

1、火災事故

2、建築物安全事故

3、擁擠踩踏事故

4、商場爆炸事故

5、突發危險品污染事故

6、大型羣體活動安全事故

7、商場周邊突發安全事故

上述突發公共事件往往相互交叉和關聯,某類突發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對此,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

安全生產事故按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五)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中,高度重視人的生命權和健康權,把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人身健康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危害,並切實加強對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

2、統一指揮,快速反應。xx超市xx辦成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商場系統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工作,形成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快速反應機制,做到快速反應,正確應對,處置果斷,力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3、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後,商場行政部門遵循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原則,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並及時向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

4、預防為主,及時控制。把預防突發公共事件作為應急工作的中心環節和主要任務,立足於防範,抓早、抓小,爭取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要把突發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層,控制在一定範圍內,避免造成社會秩序失控和混亂。

5、區分性質,依法處置。要堅持把保護公眾﹑員工生命財產安全作為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按照“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以及“可散不可聚,可順不可激,可解不可結”的工作原則,及時化解矛盾,防止事態擴大。要嚴格區分和正確處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辦事,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

6、系統聯動,加強保障。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後,各相關部門負責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線,掌握情況,開展工作,控制局面,加強各項保障措施和力量部署,提高工作效率。

二、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xxx超市x辦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職務:

副組長:職務:

成員:由辦公室、行政部等主要負責人組成。

(二)領導小組及辦公室主要職責

1、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負責統一決策、組織、指揮商場系統內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響應行動,下達應急處置工作任務。負責向相應主管部門和單位通報情況,協調、協助相應部門和單位開展應急處置工作,重大問題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報告。

2、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xx超市xx辦辦公室。主要職責:承擔日常工作,負責及時收集和分析相應的數據和工作情況,提出處理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指導意見和具體措施報領導小組;及時總結和推廣各商場處理安全生產事故的經驗和做法;督導、檢查商場落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情況;督促各部門根據安全生產事故的性質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三、應急處置

xxx超市xx辦建立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測預警、快速反應系統、信息報告、應急處置、善後恢復及調查評估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指揮水平。

(一)信息報告要求

1、迅速:最先發現或接到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報告的單位和個人應在第一時間內向當地政府和商場部門報告,不得延報。

2、準確:信息內容要客觀詳實,不得主觀臆斷,不得漏報、瞞報、謊報。

3、直報:發生I級事件的單位可在報告商場管理中心和有關部門同時直接報當地政府。

(二)信息報送機制

緊急電話報告或緊急文件報送。各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報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並按照相關預案和領導要求開展工作。對於重大信息,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xx超市x辦領導意見,報告區委、區政府有關領導同志和行業主管部門以及營子公安分局等相關部門。

(三)應急信息的主要內容

1、事件發生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破壞程度及人員傷亡等情況;

2、事件發生起因分析、性質判斷和影響程度評估;

3、事發商場、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商場部門已採取的措施;

4、區內外公眾及媒體等各方面的反應;

5、事態發展狀態、處置過程和結果;

6、需要報送的其他事項。

(四)預防預警要求

1、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下,各部門應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細化工作措施,落實人員,明確責任,把各項工作和要求落到實處。

2、做好應對商場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方面的儲備工作,保障突發公共事件預防、現場控制的應急設施、設備和必要的經費。

(五)先期處置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應當立即派人趕赴現場,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並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在報告特別重大、重大安全生產事故信息的同時,要按照職責和規定的程序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六)應急響應

對依照本預案和有關專項應急預案的規定需要由xx超市x辦負責處置的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根據xx超市xx辦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批准後,啟動相關專項應急預案。

四、應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各商場要建立健全並落實安全生產事故信息收集、傳遞、報送、處理等各環節運行機制,完善信息傳輸渠道,保持信息傳輸設施和通訊設備完好,保持通訊方便快捷,確保信息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

(二)物資保障

xxx超市x辦和商場應建立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的物資儲備,保障妥善處置突發事件的物資充足。特殊應急物資應由專人保管,保證物資、器材的完好。物資存放合理,保持通道暢通,物資運輸便利、安全。

(三)資金保障

應急資金納入超市統一預算。

(四)人員保障

xx超市x辦和商場應組建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備隊,一旦啟動預案,立即投入使用。

(五)其他保障

涉及到交通、治安維護等方面的保障,請示區政府協調各有關部門支持。

五、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一)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的等級確認與劃分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及《河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預案》和商場系統的實際情況,將事故災難按嚴重程度,從高至低分為Ⅰ級—Ⅳ級。

1、特別重大事件(Ⅰ級):商場所在區域內的人員和財產遭受特別重大損害,對本地區的營業秩序產生特別重大影響的事故災害。

2、重大事件(Ⅱ級):商場所在區域內的人員和財產遭受重大損害,對本地區的營業秩序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災害。

3、較大事件(Ⅲ級):對商場的人員和財產造成損害,對商場的營業秩序產生較大影響的事故災害。

4、一般事件(Ⅳ級):對個體造成的損害,對商場營業秩序產生一定影響的事故災害。

(二)應急處置措施

1、火災事故處理辦法

①商場突發火災事故,要立即啟動消防應急預案,全力組織人員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時,要在第一時間內向公安消防119指揮中心報警。商場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要在第一時間親臨現場組織教職員工開展救人和滅火工作,並在消防隊伍到現場後,主動提供有關信息,配合消防隊伍組織救人和滅火搶險工作。

②採取諸如切斷煤氣、切斷電源等措施,避免繼發性危害。

③搶救傷病員,配合有關醫療部門和醫療機構妥善安置傷病員。

④及時採取人員疏散、封鎖現場、轉移重要財物等必要措施,確保人員、財產的安全。

⑤解決好營業人員、顧客等受災人員的安居問題。

2、建築物安全事故處理辦法

①商場發生房屋、圍牆、廁所等建築物倒塌安全事故,商場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的負責同志,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根據災情啟動應急預案,迅速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報告。

②迅速採取措施,密切關注連帶建築物的安全狀況,消除繼發性危險。

③迅速組織周圍醫療力量和有關人員搶救傷病員,並立即撥打120請求衞生救護。積極有序的配合有關部門及時解救受困人員。

3、擁擠踩踏事故處理辦法

①商場發生擁擠踩踏事故時,要迅速開展現場疏導和救護工作,並立即向醫療急救部門報告求援,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②商場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的負責同志,在第一時間親臨第一線指揮,根據災情啟動應急預案,控制局勢,制止擁擠,做好人員疏導疏散工作;組織人員對受傷者進行應急搶救處置,儘快將病員送往醫院搶救,必要時請求當地政府支援幫助。

③迅速通知受傷人員親屬,及時向公眾和親屬通報有關情況,確保公眾和親屬情緒穩定。

4、商場爆炸事故處理辦法

①商場發生爆炸事故後,商場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搶救,在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的同時,立即向公安部門報告。

②迅速組織周圍醫療力量和有關人員搶救傷病員,並立即撥打120請求醫療救護。積極有序的配合有關部門及時解救受困人員。

③商場要在爆炸現場及時設置隔離帶,封鎖和保護現場,疏散人員,控制好現場的治安事態,迅速採取有效措施檢查並消除繼發性危險,防止次生事故發生,切實保護好公眾的人身財產安全。

④如果發現肇事者和直接責任人,應立即採取有效控制措施,並迅速報告公安機關。

⑤認真配合公安部門做好搜尋物證、排除險情,防止繼發性爆炸等工作。

5、突發危險品污染事故的處理辦法

①商場應根據各類危險品的特性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②商場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險物品泄露,或因違反有關規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環境污染事故災難的,應及時向商場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同時設置污染區。

③xxx超市xx辦接報後,應立即向區政府和主管部門報告,協同政府有關專業部門組織有關專家、技術人員攜帶必要的採樣分析儀器赴事故現場進行調查檢驗,迅速查明危險品類型,確定主要污染物質以及產生的危害程度或可能造成的危害。

④初步查明情況後,要迅速制定消除或減輕危害的方案,並立即組織人員實施。

⑤對有明確污染源的應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對於化學危險品污染事故,程度輕微的,啟動商場相關應急預案處理,情況嚴重的,要立即向區政府和主管部門報告,啟動相應應急預案進行處置。

⑥對發生有毒物質污染可能危及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的,要採取相應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並及時報告當地政府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必要時應疏散或組織公眾撤離。

⑦危險或危害排除後,應召集有關部門做好善後工作,妥善處理環境污染事故。

⑧重大事故,商場應在1小時內向當地環保部門報告。

6、大型羣體活動安全事故處理辦法

①商場舉辦的各類大型活動,必須按有關規定做好專項安全保衞方案,落實安全保衞措施。

②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應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遇有顧客、員工死亡、受傷等情況,立即撥打120請求急救,聯繫醫院進行傷病員搶救工作。

③活動組織者和安全工作負責人要穩定現場秩序,組織公眾有序疏散逃生,盡力避免繼發性災害。

④商場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領導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親臨一線,靠前指揮,組織疏導、搶救傷病員,要在第一時間向當地公安機關和當地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報告,積極爭取當地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援幫助。

7、商場周邊突發安全事故處理辦法

①積極協助當地有關部門妥善處理,防止事態演化和擴大。

②及時向公眾員工通報有關情況,引導公眾情緒,穩定商場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動盪。

8、商場突發事故處理中的其他有關注意事項

①發生災難事故,商場要及時向公眾﹑員工通報有關情況,引導公眾﹑員工情緒,穩定商場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動盪。

②凡是發生人員傷亡的,商場要立即採取救助措施,積極搶救傷病員,減少人員傷亡。

③所有災難事故發生後,商場都要考慮可能引發繼發性傷害問題,要妥善處置,不要激化矛盾,防止事態擴大和演化。

④凡是需要對建築物等採取斷水、斷電等應急處理措施的,要認真權衡利弊,妥善處理可能發生的受災受困人員照明、飲水需要和因為跑水漏電可能引發繼發性災害的矛盾。

(三)善後與恢復

1、一旦直接的應急任務和生命救護活動結束,應立即設立恢復中心,工作重點也應馬上從應急轉向善後與恢復行動,及時開展補救工作,積極做好善後工作,爭取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商場正常秩序。

①做好事故中受傷人員的醫療、救助工作,對在事故中死亡人員進行人道主義撫卹和補償或賠償,對受害者家屬進行慰問,對購買了保險的傷亡人員要幫助聯繫保險公司賠付。

②及時查明事故原因,嚴格信息發佈制度,確保信息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穩定商場秩序,疏導公眾情緒,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動盪。

③全面檢查設備、設施安全性能,檢查安全管理漏洞,對安全隱患及時補救、防範,避免事故再次發生。

④總結經驗教訓。要引以為鑑,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對因玩忽職守、瀆職等原因而導致事故發生,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⑤配合公安等部門,做好事故案件的偵破調查工作。

2、事件結束後,要加強場內安全保衞和各項設施的安全檢查,對商場危房及其改造措施落實情況,嚴格檢查和監控,杜絕安全隱患。同時,關注商場周邊安全狀況,及時向當地黨委和政府反映存在的隱患,提出整改的意見和建議,並協助當地政府對安全隱患進行整治;加強學生日常防災、避災知識商場,定期舉行逃生疏散演練,增強員工自我保護能力。

六、附則

(一)本預案是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發佈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要求制定的。

(二)在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中,對有突出表現的單位和個人予以鼓勵和表彰;對負有直接責任的單位和個人依據有關法規和規定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預案啟動實施由領導小組組長決定。所有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相關單位負責人要認真貫徹執行本預案,嚴格執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紀律,確保信息安全,並保證聯繫方式暢通、便捷。

(四)本預案由xx超市xx辦負責解釋。

(五)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1

一.建全科室人員組織機構

組長:鍾雪琴成員:藥房全體員工

二.具體職責

1.藥房的”地震藥事應急預案”小組的工作應在社區衞生服務中心統一領導下開展,並按時彙報工作情況。

2.組長負責地震時期藥劑科搶險救災全面的組織協調工作,將工作情況及時向中心領導小組和科室主任彙報。

3.所有員工在地震來臨之際不得以任何形式休假,保持通訊暢通,接到通知30分鐘內必須到達各自崗位,服從領導,聽從安排。

4.藥工、臨時工人須聽從指揮,不得擅自行動,除特殊情況應該有正式職工一道工作。

三.搶險救災程序

1藥房在接到中心災情的通知後立即啟動“藥房地震藥事預案”做好防災工作的一且準備。

2所有部門在保持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在組長的統一指揮下積極參加搶險救災,將門診西藥房的藥品、微機、藥櫃、藥架以及能搬動的其他物品搬到妥善的地方臨時存放,能搬動的其他物品儘量搬離。臨時存放按照“危險藥品、易燃易爆藥品先搬;災情重的區域先搬;藥品價格較昂貴的先搬”原則進行。

3危險、易燃易爆搬運時必須2人在場,臨時工不得搬運上述藥品。

4臨時存放藥品庫房應做到:危險、易燃易爆藥品要單獨存放;須低温保存的藥品要冰箱儲藏。搬到其它科的藥品須派專人看守。

5如果災情輕微,藥品不需要搬出原地,則正常工作。

6全體員工要隨時待命。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7整個救災過程中,科室要做好工作安排,加強安全教育,儘量避免員工受傷事件的發生。

四.啟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藥事預案”

由於地震的發生具有突然性,因此,藥房在做好科室應急地震預案的同時,還承擔着社區衞生服務中心藥事管理委員會的職責。必須立即啟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藥事預預案”充分保障救災藥品的準備。

五.地震後期的藥事工作

1.應將在地震期間搬走的藥品如數搬回,恢復正常工作。如有差錯應認真分析原因,書面説明經主任簽字後交財務科。

2.員工在地震期間的表現納入考核,對錶現突出的要給予獎勵並報中心;對錶現差的本不能評優、評先進;表現特別差甚至臨陣脱逃的要上報中心作出嚴肅處理,觸犯法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3.藥房要對整過救災工作進行總結,查找“預案”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修改意見,以便在以後的工作中將工作做得更實在。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2

一、應急演練目的

1、評估企業應急準備狀態,發現並修改應急預案和執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

2、評估企業重大事故應急能力,識別資源需求,澄清相關單位和人員的應急職責,改善應急救援中的協調問題;

3、檢驗應急響應人員對應急預案、執行程序的瞭解程度和實際操作技能;同時,通過調整演練難度,進一步培訓和提高應急響應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能力;

4、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二、演練適用範圍、總體思想和原則

本方案針對動用企業內部應急資源進行全面演練進行情景設計,按照《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企業應急預案的要求,進行演練策劃,遵守保護生命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及“救護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擴大優先、保護環境優先”的原則,並在組織實施過程中,結合實際、突出重點、講究實效,保證演練參與人員、公眾和環境的安全。

三、演練策劃組

組 長:×××

副組長:××× ×××

成 員:××× ××× ×××

其承擔的任務主要包括:確定演練目的、原則、規模、參演的單位;確定演練的性質與方法,選定演練的地點與時間,規定演練的時間尺度和公眾參與的程度;確定演練實施計劃 、情景設計與處置方案,審定演練準備工作計劃 和調整計劃;檢查和指導 演練準備與實施,解決演練準備與實施過程中所發生的重大問題;協調各類演練參與人員之間的關係;組織演練總結 與追蹤。

四、應急演練參與人員

按照應急演練過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擔的任務,將應急演練參與人員分為演習人員、控制人員、模擬人員、評價人員和觀摩人員,這五類人員在演練過程中都有着重要的作用,並且在演練過程中佩帶能表明其身份的識別符(佩戴不同顏色的安全帽和胸卡)。

1、演習人員

按企業應急預案規定參加演練的人員及單位:廠領導 、助理及事故設定崗位及所在車間、生技處(調度室)、技安處、保衞處(消防隊)、設備處(十二車間)、能計處(十一車間)、物管處(十四車間)、行管處、廠工會、供運處(運管辦)、職工醫院、廠辦、綜合處等

其承擔的任務主要包括:救助傷員或被困人員;保護公眾安全健康;獲取並管理各類應急資源;與其他應急響應人員協同應對重大事故或緊急事件;按演練程序進行演練。

2、控制組

組長:×××

成員:××× ××× ×××(分別派駐指揮中心、事故崗位、消防隊橋頭)

其承擔的任務包括:確保應急演練目標得到充分演示;確保演練活動對於演習人員具有一定的挑戰性;保證演習進度、解答演習人員疑問和演練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保證演練過程的安全。

3、評價組 組長:×××

成員:××× ××× ××× ×××

(分別派駐指揮中心、事故崗位、消防隊橋頭等)

其承擔的任務:觀察演練人員的應急行動,並記錄其觀察結果;在不干擾演練人員工作的情況下,協助控制人員確保演練按計劃進行。

4、模擬人員

場外應急組織模擬人員:***

模擬傷員:***

模擬應急響應效果人員:***(模擬泄漏) ***(釋放煙霧)

模擬被撤離和疏散人員:若干

5、觀摩人員

邀請市、區安監局、化醫安環部等領導 前來觀看。

五、應急演練時間:

20xx年*月*日*:00-**:**時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和完善應急處理機制,增強應對突發重大藥品安全事故的反應能力,確保對重大藥品安全事故反應迅速、決策正確、措施果斷、運轉高效、處置得當、處理到位,把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羣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依據《貴州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規定,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藥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應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和預防為先、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靠科學、處置有力的原則。

第三條藥品安全事故,是指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損害的重大的藥品質量事故、羣體性藥害事件、嚴重藥品不良反應事故、重大製售假劣藥事件以及其他影響公眾健康的藥品安全事故。具體包括:

(一)羣體性藥害事故或藥品不良反應事故;

(二)自然災害、流行性疾病、傳染性疾病等情況緊急需求的藥品質量控制;

(三)涉及面大、影響範圍廣的重大製售假劣藥案件;

為及時、妥善處置由患者服用假劣藥或者調劑錯誤藥品導致人身損害等情況,確保人體用藥安全有效,維持正常的醫藥經濟秩序,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和損失,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本預案。本預案使用與患者服用假劣藥或者調劑錯誤藥品導致人身損害,造成或可能造成導致人身損害的事件。

1.成立處置小組

2.在醫院領導指揮下,成立處置小組,小組成員包括醫教部部長、藥劑科主任、相關臨牀科室主任和護士長。同時,其他相關科室密切配合,快速高效的開展處置工作。快速高效地處理對於因患者服用假劣藥或者調劑錯誤藥品導致人身損害,造成或可能造成導致人身損害,根據處置小組的指令,及時召集相關臨牀專家會診,確定治療方案,迅速開展醫療救護工作,儘可能地減少、減輕藥品對人員、人體的傷害,藥劑科迅速開展控制,追回等祥光應急工作,控制事態發展,確保將對患者造成的危害降至最低。藥劑科迅猛收集、整理藥品信息、確定事件影響的範圍,確保緊急情況信息報送渠道暢通、運轉有序,同時,根據事態發展,及時統一做好宣傳報道工作。

3.調查事件發生過程和評估人身損害的相關性。處置小組應當在24小時內弄清事件發生的過程,包括髮生事件的科室、人數、性質、時間、地點、原因、經過及其他已掌握的情況。明確事件的性質,確定人身損害的原因和藥品的相關性。

4.損害處理事件

(1).假劣藥品導致人身損害

及時召回院內所有該種藥品,封存,報上級部門備查;查看該種藥品配送流程,檢查該種藥品的質檢報告,配送公司的資質,如果質檢報告和資質均符合要求,損害事件由配送公司負責。如果不符合要求,由藥劑科核查負責人,損害事件由負責人負責。

(2.)調劑錯誤導致人身損害

及時追回患者手中的藥品,換給正確的藥品。調查分析調劑錯誤的原因,明確責任人,分析原因,進行整改。

5.損害事件後的整改,緊急情況處理結束後,處置小組要及時向院長提交處理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件科室的基本情況、事件發生的原因、處理經過、有關對策、處理結果、影響評估、事態的發展趨勢等。藥劑科藥根據損害事件的發生經過進行評估總結,及時修訂相關制度,加強環節管理,制定整改措施。

(四)引起新聞媒體關注,涉及藥品監管的重大問題。

第四條根據藥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範圍,可能或已經對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將藥品安全事故分為三級。

三級:一般藥品安全事故。指藥品安全事故在市內一定區域內造成較大影響,危害較為嚴重,具有較為明顯的蔓延勢頭,已經發生導致一人以上、五人以下輕傷或其他嚴重後果的藥品安全事故。

二級:較大藥品安全事故。指藥品安全事故影響擴大,蔓延勢頭升級,危害程度增加,藥品不良反應事故出現頻繁等,已造成一人重傷、五人以上輕傷或其他嚴重後果。

一級:重大藥品安全事故。指藥品安全事故已在我市多區域、高頻率發生,來勢兇猛,危害程度激增,已發生多起藥品羣體性傷害事件或大面積中毒事件等,已經發生致人嚴重殘疾、一人以上死亡、三人重傷、十人輕傷或其他特別嚴重後果的情形。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五條成立以分管副院長為總指揮,醫院辦公室主任、醫教部主任為副總指揮,感染科主任、藥劑科主任、各臨牀科室主任等部門為成員的藥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指揮部,負責全醫院藥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的組織、指揮、協調和處置等工作。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藥劑科,負責處置藥品安全事故的一般性協調和日常工作。

第六條指揮部成員的主要職責:

(一)藥劑科:組織、協調藥品安全事故的應急工作預案;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藥包材監督抽驗;深入現場,及時調查、收集藥品安全事故的第一手信息資料,並採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事態蔓延。

(二)醫院辦公室:負責調查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的具體情況;負責協調食品藥品監管、衞生、工商等部門行政調查工作。

(三醫教部:負責制定受傷人員醫療救護方案;確定受傷人員專業治療和救護臨牀科室;組織現場救護和傷員轉移。

(四)臨牀科室:負責調查使用假劣藥品、醫療器械所出現的一切情況。負責救護受傷人員。

第三章信息處理

第七條建立健全由醫院行政監督、臨術醫療技術監督、社會監督共同組成的舉報投訴和信息報告網絡,確保信息暢通,報告及時,準確無誤。

第八條在獲悉有關藥品安全事故信息時,指揮部辦公室應立即向指揮部報告;不得隱瞞、謊報、緩報或授意他人隱瞞、謊報、緩報。

第九條根據藥品安全事故的發展過程,應急報告分為初次報告、階段報告和總結報告。初次報告,應儘可能地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涉及人數、潛在危險、擬採取的措施和發展趨勢分析等;

階段報告,根據藥品安全事故的發展趨勢,及時報告突發事件的發展、變化、處置進程,以及採取的應對措施等;

總結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故的因果分析和應對措施的探討,提出今後對類似事故的防範和應對建議。

第十條通過監督檢驗、舉報投訴、媒體披露等渠道發現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立即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一)藥品稽查過程中發現的可能或已經造成人體傷害的假劣藥案件;

(二)羣體性藥害事故或藥品不良反應事故;

(三)報刊、互聯網等媒體登載的可能或已經產生較大影響的重要涉藥信息;

(四)其他途徑獲得的可能或已經產生重要影響的重要涉藥信息或線索。第十一條指揮部辦公室在日常工作中,應對本預案第十條的信息進行監測、分析與評估。

第十二條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信息或報告後,應對下列事項立即進行彙總、分析,並根據藥品安全事故的變化趨勢,及時向指揮部提出應急處理意見。

(一)藥品安全事故的類型、性質、等級;

(二)藥品安全事故發生強度、涉及範圍及發展趨勢;

(三)已經採取的控制措施及其效果;

(四)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面臨的主要問題和應當採取的控制措施。第十三條指揮部各成員及所有相關人員,要嚴格遵守有關保密制度,不得泄漏涉密信息。在未向社會發布藥品安全事故信息前,不得擅自向社會發布或泄漏信息,以免引起社會不必要的混亂。

第四章應急響應

第十四條針對三個級別的藥品安全事故,設三套應急預案。分別為第一套預案、第二套預案、第三套預案。

(一)第一套預案,處於一級藥品安全事故狀態時啟動,由指揮部總指揮下達啟動預警指令。

1、工作目標。減低損失率,減少死亡率,防止事故進一步蔓延。

2、組織指揮。啟動預警後,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人應立即帶隊趕赴現場,組織開展藥品安全事故的處理,以控制藥品安全事故的進一步發展。

3、應急工作情況報告。實行零報告制度,應急工作彙報為每2小時一報告。應急工作情況由指揮部辦公室整理彙總後當日上報醫院主要領導。緊急情況及時報告。

4、所有工作人員服從統一調度,休假人員立即返回工作崗位,開通所有通訊工具,保持通訊暢通。

5、加強應急值班制度。指揮部辦公室應安排雙人雙電話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中必須有一名科主任帶班。

6、加強與有關部門協作開展應急工作。指揮部辦公室應密切與有關部門聯繫,協作開展應急工作,共同解決藥品安全事故應急問題。

7、車輛統一調度。所有交通工具集中統一調度。

8、加強與新聞媒體溝通,向媒體及時發佈藥品安全事故的動態,及時化解苗頭性問題,穩定人心,消除恐慌。

9、其他應對措施。

(二)第二套預案,處於二級藥品安全事故狀態時啟動,由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下達啟動預警指令。

1、工作目標。控制藥品安全事故擴散。

2、組織指揮。啟動預警後,指揮部辦公室應立即趕赴現場,以控制藥品安全事故的進一步發展,同時將現場的處置情況向指揮部彙報。必要時,應聯合公安、衞生、工商等部門趕赴現場。

3、應急工作情況報告。實行專報制度;實行雙人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中必須由一名科主任帶班。每天一次向醫院主要領導報告藥品安全事故的動態。

4、保障聯繫暢通。所有工作人員確保隨時相聯繫,隨叫隨到。未經指揮部總指揮批准,不得擅離職守。

5、加強協作與監管。指揮部辦公室與有關部門密切聯繫,協作開展應急工作,共同解決藥品安全事故。

6、及時同有關新聞媒體聯繫,通報有關情況,穩定人心。

7、其他應對措施。

(三)第三套預案,處於三級藥品安全事故狀態時啟動,由指揮部副總指揮下達啟動預警指令。

1、工作目標。及時發現隱患,迅速排查險情。

2、組織指揮。啟動預警後,指揮部辦公室應立即趕赴現場,以控制藥品安全事故的進一步發展,同時將現場的處置情況向領導小組彙報。

3、啟動應急值班制度。安排專人值守,確保信息聯絡24小時暢通,值班人員做好值班記錄,並及時向指揮部彙報。

4、加強與有關部門協作。指揮部辦公室主動與政府相關部門聯繫,通報信息、協調工作。

5、加強藥品安全的監控。加強對藥品市場的巡查和監督,及時收集、整理藥品監管信息,密切關注、分析事態的進一步發展。

6、引導輿論。聯繫新聞媒體,發佈有關事故的信息,已經採取的應對措施。在啟動第一套、第二套方案的同時,應立即向縣政府報告。

第五章附則

第十五條藥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後,應在2小時以內上報縣政府。經批准,醫院辦公室以適當方式及時將有關信息向社會公佈。

第十六條在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工作人員未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或怠於履行職責,失職、瀆職的,予以責任追究。對處置工作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十七條本預案由藥劑科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4

一、應急救援指揮體系與職責

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安全生產事故領導機構、綜合協調機構、應急救援隊伍等組成。

1、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領導機構為德石汽車配件有限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

2、安全生產事故綜合協調機構為公司應急救援辦公室,具體承擔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管理工作。

3、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公司救援組、事故單位的應急救援隊和社會力量。

二、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

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在應急管理方面的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領導和指揮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協調政府職能部門和社會各界救援力量參與處置;蒐集掌握現場情況,確定總體作戰決策和行動方案,下達作戰指令;根據災難變化,做出局部停水、停電、停氣、設定警戒範圍、封閉道路以及人員疏散撤離等重大決定;組織人員對現場進行清理;根據需要封閉現場,組織專人負責事故原因調查、核定事故災難損失。

三、應急救援辦公室管理職責

1、承擔公司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

2、組織協調公司處置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組織編制和管理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指導各車間和部門應急救援機構管理工作。

4、組織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演練,並指導各車間和部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演練。

5、協調與相關部門事故應急救援機構之間的聯繫,相互配合。

6、承擔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救援組職責

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八個應急救援組,分別由公司各部室人員組成,應急管理職責為:

1、通訊聯絡組:由行政事業部成員組成,行政事業部部長任組長,負責與報警台聯絡及時協調其他相關單位,並通知各應急救援組趕赴現場,按照責任分工開展救援工作。

2、現場處理組:由人力資源部、信息工程部成員組成,人力資源部部長任組長,負責傳達貫徹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情況,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分工負責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3、搶險救援組:生產準備部及下屬生產準備車間、物流部、市場管理部成員組成,生產準備部部長任組長,負責協調事發單位的現場救援,協助消防人員劃定警戒區,消除危險源,搶救傷員,疏散財產;有權決定使用各種水源和消除器材,限制用火用電,直至停止使用。

4、警戒保衞組:由保安部和質量保證部成員組成,保安部部長任組長,負責組織協調事故現場設置警戒區域,保護事故現場、維護現場秩序、收集相關證據、疏導道路交通、組織危險區域人員撤離。

5、醫療救援組:由後勤服務公司成員組成,後勤服務公司經理任組長,負責設立現場救護點,對受傷、中毒人員進行搶救,保證救治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

6、後勤保障組:生產製造部及下屬各車間、採購部、鑄造生產製造部及下屬各部門負責協調搶險人員的物資保障,保證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協調處理傷員救護工作。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1.2編制依據

1.3適用範圍

1.4應急預案體系

1.5應急工作原則

2、公司施工生產的危險分析

2.1公司概況

2.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4.2預警行動

4.3信息報告與處置

5、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5.2響應程序

5.3應急結束

6、信息發佈

7、後期處置

8、保障措施

8.1通信與信息保障

8.2應急隊伍保障

8.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8.4經費保障

8.5其他保障

9、培訓與演練

9.1培訓

9.2演練

10、獎懲

11、專項應急預案和處置方案

12、附錄

一、重大風險因素清單(公司級)

二、應急組織體系圖(公司級)

三、應急響應流程圖

四、事故快報表

五、通訊聯絡表(公司級)

六、應急物資儲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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