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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税務局税源普查工作實施方案

縣税務局税源普查工作實施方案

為全面摸清我縣税源現狀,夯實徵管基礎,提高税源管理和宏觀決策的科學性,根據市地方税務局關於印發《市地方税務局税源普查調研提綱》的通知(地税函〔20xx〕41號)及市地方税務局關於印發《市地方税務局税源普查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地税發〔20xx〕74號)精神,結合我局實際,制定税源普查實施方案。

縣税務局税源普查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全面準確的掌握我縣税源現狀及變化動態為目標,提升税源專業化管理水平,保障税收收入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組織領導

為促進税源普查工作順利開展,縣局成立税源普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負責全縣地税系統税源普查工作的.組織協調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縣局副局長擔任,任辦公室副主任。

三、具體安排

(一)時間安排

1.普查開展階段(8月11日—9月30日):普查工作在税源普查工作領導小組的組織下全面開展。通過對管轄區域內的納税人進行全方位的納税(費)普查,獲取第一手資料。

2.成果總結階段(10月1日—10月31日):對獲取的資料進行統計分析,完成成果總結報告。

(二)任務安排

全縣普查工作分綜合組、巡查組、政策研究組和評估組四個小組分別開展,由四個組長負責統一組織、協調、指導全縣税源普查工作。

1.綜合組。由縣局副局長任組長,縣局税費服務局任聯絡員,主要負責税源普查結果的彙總、分析、比對和成果報告。

2.巡查組。由縣局副局長任組長,縣局税源管理局任聯絡員,主要負責指導各單位的調查巡查工作。巡查組按照《省地方税務局税源管理暫行辦法》關於調查巡查事項的規定,對全縣登記註冊類型為單位登記、個體登記、臨時税務登記和報驗登記的納税人(已納入本次税源普查評估範圍的除外)進行調查核實或者巡查巡管,內容包括税務登記、發票管理、申報納税、認定證明、税收優惠等方面。申報納税中,要全面瞭解全縣納税人欠税情況(包括陳欠、新欠兩部分),核實抵繳欠税、呆賬類型調整、死欠核銷情形是否屬實,預估可收回欠税金額。根據巡查要求逐户巡查,分別統計各税源管理分局2013年徵管質量指標(六率:風險任務應對率、税務登記信息差錯率、欠税分類認定率、正常欠税清繳率、未按期繳納税款催繳率、滯納金加收率);按照行業對納税人進行分類,總結各行業發展現狀和特點,查找徵管薄弱環節;同時梳理定税方法和流程,查找其漏洞,完善定税管理辦法;瞭解各地社會化辦税工作開展情況,分析其影響效應。巡查組對巡查結果進行詳細分析,完成税源調查表、巡查報告。

3.政策研究組。由縣局副局長任組長,縣局政策法規科高紅衞任聯絡員,主要負責相關政策的研究,並完成房地產税收研究報告。對影響2013年、20xx年收入的政策因素進行效應分析,並就税收政策在哪些領域、哪些方面有挖潛空間及如何將政策效應轉化為可收税源等問題提出建議,同時完成房地產税收研究報告。

4.評估組。縣局評估組由縣稽查局局長任組長,徵管信息局、縣稽查局任聯絡員,成員由縣稽查局和税源管理一局、二局各抽調2人組成,主要負責2013年税收收入100萬元以上企業(2013年或20xx年已接受稽查或列入稽查計劃的企業除外),對其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税(費)款繳納情況進行評估,評估過程中有疑點的可追溯至2011年度。工作中按照行業對納税人進行分類,總結各行業發展現狀和特點,查找徵管薄弱環節,完成評估報告。

四、工作要求

在普查中,要遵循“五個結合”的總要求,做到靜態税源與動態税源相結合,數據統計與分析相結合,正常調查與納税評估相結合,政策研究與新增税源相結合,收入規劃與徵管、税政、規費、稽查相結合。

(一)提高認識,保證質量。要充分認識到此次税源普查的重要意義,強化責任,確保調查工作落到實處。在檢查中要實地蒐集數據資料,確保數據客觀真實、全面準確,充分挖掘税源潛力。

(二)強化分析,注重運用。要加強對數據的綜合分析,從數據中發現規律,形成具有參考價值的調研成果,為税收收入的持續穩定增長和經濟的發展提供建設性意見。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此次普查涉及企業多,參與面廣,各參與單位要加強協作,確保普查工作在規定時間內高效推進。

(四)嚴格程序,嚴肅紀律。在檢查中,要遵守執法程序,嚴肅工作紀律,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六條意見”和縣委“二十四條實施意見”。

税源調查表、納税評估户及30萬元户明細表放在縣局FTP-税費服務局—公用文件夾—20xx年税源普查表文件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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