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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人投資合同(精選3篇)

合夥人投資合同(精選3篇)

隨着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合夥人投資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合夥人投資合同(精選3篇)

合夥人投資合同1

合夥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為保護合夥人的合法權益,經合夥人協商一致,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為了促進朋友之間的友誼和加強經濟技術合作,充分發揮和利用個人的富餘資金,以及掌握的技術和市場信息,較好地進行經濟合作,以達到促進友誼和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

甲、乙、丙三方同意,共同出資創辦 項目(以下簡稱“項目”)。 項目地址: .

第三條 出資比例

各方出資所佔比例為:出資總額為: 元,甲方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 %;乙方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 %;丙方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 %.

第四條 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1、利潤分配:盈利的80%用來合夥人分紅,分紅按合夥人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來分配,其他的20%留作項目的擴展資金和維護項目的正常運行。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承擔。

第五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履行相同義務,風險共擔)。新入夥的合夥人對入夥前項目的所有債務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申請退夥:

a 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b 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退夥;

c 發生非主觀之合夥人難以繼續參與合夥經營之事宜。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項目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項目事務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並按實際營業情況退回入夥時的出資金額。如盈利,按出資比例分配利潤,並退回出資金額;如虧損,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在出資金額中抵扣,將款項退回退夥一方。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a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 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c 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 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項目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a 未履行出資義務;

b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項目造成損失;

c 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含違法以及嚴重影響項目經營信譽等行為);

d 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進行內部申訴,申訴不成者可即時向人民法院申請仲裁。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項目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4、針對未到期自行提出退夥之行為者,依照退夥時項目之經營狀況:

a項目若有所盈餘,則由全體合夥成員聯合決議,退回其前期出資部分;

b若項目存在經營困難(債務或者資金週轉等情況),則按照退夥時項目的財產狀況按合夥時出資比例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合夥人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議,無論出資多少,所有合夥人均享有表決權;

2、聽取合夥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3、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4、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之利潤歸合夥人共有(根據約定之期限定期進行項目盈利分配);

5、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依照上述內容中退夥約定辦理退夥手續。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依照共同努力經營項目之宗旨妥善經營、控制風險,保全全體合夥人之出資財產;

2、分擔合夥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

3、根據出資比例,全體合夥人對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承擔償還責任。

4、經全體合夥人同意,聘任或指定某一合夥人負責管理財務,對整個項目的資金流動進行管理,任何活動所需要的經費都要向財務人員提出字面申請,然後由所有合夥人簽字(因故不方便籤字的,可以通過電話等徵得合夥人同意,但事後該合夥人要補簽字)。

第七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則按實際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項目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項目名稱繼續經營原項目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項目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項目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90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項目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合夥項目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協議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議,對其除名。

第十一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丙方(簽名):

年 月 日

合夥人投資合同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乙雙方美甲項目合作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合作期限

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兩方合作經營本店,直至結束到期。

第二條:合作方式

甲方:負責提供場地,及水費,電費,工商税務衞生等費用。

乙方:負責營業用設備,各項產品及廣告宣傳

第三條:盈利分配及形式

1、兩方在合作經營期間,美甲部產生的所有收入甲方佔30%,乙方佔70%。

2、所有收入均由甲方暫保管,乙方應得70%由甲方按每月3次支付給乙方,分別為每月的1日,11日,21日,具體為:每月1日至10日收入於本月11日支付給乙方;11日至20日收入於本月21日支付給乙方,21日至30日或31日收入於次月1日支付給乙方。

3、顧客辦卡金額屬未消費金額,乙方應得70%分兩次支付,辦卡當日結算35%,剩餘35%於消費日(劃卡日)結算。

4、會員卡續卡金額的`分配依然按乙方70%,甲方30%的方式分配。續卡當日結算35%,剩餘35%於消費日(劃卡日)結算。

第四條:甲、乙兩方的責任和權利

1.乙方如需轉讓必須經甲方同意,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乙方經營期間與顧客發生經濟糾紛遭顧客索賠等事項均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場所從事非法經營,其經營活動不得超出其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也不得超出甲方的經營範圍。

4.乙方必須愛護場所設施設備,在合作期間如損壞場所內設施設備,必須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挪用店內物品。

5.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店堂紀律,端正經營態度,文明經商,禮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規則,維護店容衞生。

6.乙方不得私自與顧客做財務交接,若有違反,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責任與損失。

7.甲方必須尊重乙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為名干涉乙方的正當經營活動。

8.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正當經營提供便利條件。

9.甲方應按時支付給乙方應得財務,不得無故拖欠。

第五條合同期滿、乙方遷走時

1、乙方應將美甲室內所有屬於甲方的設備設施向甲方交接清楚,對破損和短缺物品進行賠償。

2、為維護誠信聲譽,顧客未消費完的卡內金額必須返還顧客或交由甲方代為返還,否則,甲方有權代替顧客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應提前30日以電子郵件的方式通知對方續約、解約、變更等事宜,並説明理由。

第六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兩份,訂立合同各方各執一份。

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訂立合同各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或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擅自單方解約的,應以實際損失賠償對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投資合同3

姓名______,性別___,年紀___,接洽電話______

年齡___,聯繫電話______

年齡___,接洽電話______

姓名______,性別___,年紀___,接洽電話______

第一條合夥主旨

各合夥人批准抱着真摯的態度遵照本合同,以公平及正當的同等互利的貿易原則為基本進行經營,並以淘寶網店銷售以及市集銷售而獲得滿足的利潤為指標。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疇

所有合適銷售的產品(含淘寶店展銷售以及其他方面零售),所有經營項目及範疇需四位合夥人全票通過方可操作履行。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暫定為___兩___年,自___20___年___5___月___1___日起,至20___年___5___月___1___日止。假如合作高興須要順延,由四位合夥人另行協商斷定。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帳户情形等

1、各合夥人以1:1:1:1的方法進行出資

合夥人___以電腦(固定資產)方式出資;記國民幣3000元。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7000元。

合夥人___以現金方法出資,計國民幣壹萬元。

合夥人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國民幣壹萬元。

合夥人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壹萬元。

所有工作所用物品也好均計入投資固定資產項目,且依據應用年限進行相應的折舊。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20___年___5___月___15___日以前交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4萬___元(人民幣)。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便懇求分割。合夥終止後,依據同年收益及開支情況進行清算。

4、設立存取款聯名户口,作為每次支出與收進的公務賬户。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1:1:1:1為根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按各合夥人的___投資情勢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進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贊成;

③履行合同規定的權力任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三個月告訴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部合夥人批准;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態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法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夥人贊成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喪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容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進夥看待,否則以退夥看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力

1、______為合夥負責人。

其權限是:

①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治理;進貨治理、庫存管理、財務管理等等

②主導合作事業,並有優先決議權

③拓展業務,選擇合適項目;

④其他;

2.其它合夥人的權力: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治理,對外開展業務,強化合作事業推廣;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形的報告;

③檢討合夥帳冊及經營情形;

④共同決議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制止行動

1、未經全體合夥人贊成,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運動;如其業務獲得好處回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喪失賠償。

2、制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制止合夥人再參加其它合夥。

4、如合夥人違背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喪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部合夥人決議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部合夥人批准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背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依據有關當事人懇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薦清理人,並邀請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理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次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理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產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並開端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彌補或修正。彌補和修正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率。

第十三條其它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五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中間人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__(蓋章)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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