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目標管理方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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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順利進行,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優秀的方案,方案是為某一行動所制定的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和安排等。那麼什麼樣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銷售目標管理方案模板,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一. 總則
1、制定目的
為了最大限度的調動營銷人員的工作積極性,鼓勵先進,從而提高績效,使公司用最短的時間獲取最佳的經營業績,特擬定以下公司銷售部績效考核辦法。
2、適用範圍
公關銷售部人員之考核,除另有規定外,均依照本辦法所規範的體制考核之。
二.銷售目標管理業績核算範圍
1、銷售人員所簽訂的協議客户在公司自己經營場所的各項消費;
2、會員在公司自己經營場所的各項消費;
3、銷售人員電話預訂的所有消費;
4、公司免費卡和代金券部分不計入部門業績。
5、銷售人員收回的掛賬消費;
三、銷售部編制
1、管理崗位:銷售總監1 名;
2、銷售崗位:銷售代表5 名,洗浴會籍經理12人;
3、非銷售崗位:美工企劃(1名);
四、部門銷售任務
1、銷售部總體月度任務額為(按目前銷售崗位編制人數,如有銷售人員增加則另行調整任務):
淡季(4月至9月):貳佰八十萬元整/月。(至少與酒店整體盈虧平衡點保持一致)
旺季(10月至3月):叁佰二十萬元整/月。(至少與酒店整體
盈虧平衡點保持一致)
注:①開業前3個月,銷售任務按80%計。
②如部分開業,銷售任務另行核算確定。
2、銷售總監對銷售部總體銷售任務負責,部門當月未完成銷售任務的,銷售總監按完成的任務比例領取任務底薪和各項補貼,但最低不低於50%。
3、開業後,銷售總監享有任務底薪10000 元/月;籌備期,銷售總監薪資另行確定。
4、銷售部連續2個月不能完成月度銷售任務的60%,或連續4個月不能完成銷售任務的80%的,銷售總監將被辭退或調整到其他崗位。
5、銷售部連續3個月不能完成基本業績的80%,第三個月開始將停發銷售總監各項補貼及津貼。
五、銷售崗位績效工資的考核:
1、銷售部新招聘銷售人員必須有酒店行業銷售從業經歷。新錄用的員工試用期為3個月,連續兩個月完不成銷售任務的,將予辭退;但個人能力嚴重不足的,可當月解除聘用合同。試用期員工在試用期第一個月完成規定的銷售任務,可提前結束試用期,當月轉正。
2、銷售人員月業績要求及提成比例見下表一、表二、表三(銷售總監無個人任務):
表一:(試用期)
表三:(普通銷售代表)
表二:(高級銷售代表)
3、銷售代表未完成銷售任務的,按完成的任務比例領取基本工資和各項補貼,但最低不低於50%。
4、高級銷售代表連續2個月不能完成個人銷售任務的80%,將予降級;普通銷售代表連續2個月未能完成個人銷售任務的60%,或連續4個月未能完成個人銷售任務的80%,將實行末位淘汰或調整其他崗位;
5、銷售總監個人的銷售業績按高級銷售代表提成方案執行,但不再享受額外底薪。
6、兼職銷售人員不發底薪及補貼,業績提成2.5%。
六、績效獎金的核算
1、銷售部完成公司規定的月度銷售任務目標,按銷售額的1%提成作為績效部門績效獎金。
(1)績效獎金的分配比例為:銷售總監40%;各銷售代表總計50%;未完成個人任務的銷售代表無獎金,該剩餘部分獎金用於銷售部部門建設,所有支出明細年底將由財務部提供清單;
(2)部門績效獎金總額的5%作為非營銷工作崗位績效獎金,如有缺崗人員,則按比例提取作為部門建設費用。
(3)部門績效獎金總額的5%作為每季度最佳銷售員的獎勵。
2、銷售部完成公司規定的月度銷售任務目標後,部門銷售額高於月度銷售任務以上的部分,另提1%作為銷售總監的績效獎金。
七、福利補貼標準及報銷程序
1、補貼明細如下(以下金額均為每月報銷最高限額,實際發生金額低於此金額則實報實銷):
(1)銷售總監通訊補貼300元/月,交通補貼300元/月。
(2)銷售代表通訊補貼100元/月,交通補貼100元/月。
(3)高級銷售代表通訊補貼200元/月,交通補貼200元/月。(4)試用期內的銷售人員,不享受各項補貼。
2、補貼報銷程序
(1)憑當月話費彙總帳單報銷通訊費用;
(2)憑當月報銷憑證報銷交通費用。車票、油票背面須註明起止地點,客户名稱、聯繫方式以備審核;
(3)10號前完成上月通訊補貼、交通補貼的報銷工作;
(4)銷售部總監每月彙總部門各項支出費用,並製作明細表格備檔。
八、宴請費用報銷標準及程序
1、銷售部每月店內宴請額度為5000元,超出部分於次月宴請費用中扣除。招待費用按實價(當季折後價格)從銷售員當月銷售業績中扣除。
2、銷售部人員宴請客户,應先填寫“部門內部宴請單”,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後方可實施;如確因工作需要超出宴請標準限額,應先填寫“酒店宴請單”並上報總經理審批方可實施。如特殊情況下未經請示發生費用,應及時補辦,否則不予報銷。
3、10日前完成上月宴請費用的報銷工作。
十、欠款回收
1、銷售人員做好所分管簽單掛帳客户的相關協調工作,按照合同結款期協助計財做好收款工作,簽單掛帳客户的消費按結賬日期納入銷售人員銷售業績。
2、銷售人員應認真維護好所分管簽單掛帳客户的客户關係,超過1個月未產生消費客户,銷售部可根據情況調整銷售人員重新跟進。
3、超過3個月未收回的款項,在6個月內收回按50%計算銷售人員業績;超過6個月內未收回的款項不計算銷售人員業績,財務部將從此銷售人員的薪資內逐月扣除此筆款項,待該筆款項收回後返還此銷售人員;銷售總監對未收回款項承擔收款連帶責任。
4、如已辦理卡會員出現退卡的,則對相關銷售代表處以相當於退卡額度0.3%的經濟處罰;如因酒店各方面服務質量原因導致客人退卡的,相關責任人負連帶責任。
十一、薪資計算
1、效益工資計提應按税法規定計算按個人所得税。
2、銷售人員提取提成工資每月結算一次並按90%發放,剩餘10%年終前兑現。
3、每月1日由銷售部與財務部確認上月銷售額、計提銷售工資額,上報總經理,每月15日發放工資、提成、獎金等。
4、提成基數為客户已支付金額(包括房費、餐費、康體等公司自營項目),不含客户支付雜項費用(指支付的電話費、洗衣費、商品部購物、提現等)。
十二、用車
銷售人員如使用公司車輛,應按相關規定填寫《用車申請單》,車保險、保養、油料由公司負責,其他費用自付。
十三、解釋與修訂
1、本管理辦法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2、本管理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實行,如有變動公司另行制定修訂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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