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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不能容忍的四大交通陋習

最不能容忍的四大交通陋習

  最不能容忍的四大交通陋習

交通陋習排名NO.1

最不能容忍的四大交通陋習

堵車按喇叭

 【案例】

“三蹦子”喇叭聲為哪般

昨天中午12點多,在燈市口大街與東單北大街連起的丁字路口處,陣陣刺耳的車鳴不斷引來周圍行人的怒目;隔着十幾米遠的便利店員工都把脖子探出來想要看個究竟。

記者看到“始作俑者”原來是一輛電動三輪車。當時,兩條大街路況嚴重擁堵,所有附近車輛一動不動。一輛被夾在其中的電動三輪車與前方小轎車車距不足10釐米,車主正用連續不斷的鳴笛聲發泄自己的不滿。小轎車的司機聽了後,把車窗搖下來喊道:“你按喇叭我就能走了嗎?沒看前邊堵着呢,你按死也過不去啊!”電動“三蹦子”車主也跟着理論了兩句,彷彿覺得不接着按很沒面子,又接着按下去。

記者調查發現,連續鳴笛的行為“堪當”車友心中交通陋習之最。馮先生對此就深有體會:“比如你是排隊等紅燈的第一輛車,紅燈剛變成黃燈,還沒來得及踩油門呢,後邊的車就開始不耐煩地連續鳴笛,好像你就應該在紅綠燈變化的那一剎那飛出去一樣。”範先生剛開車不久,他對此感觸更多的是害怕:“我本來開車就不熟練,一聽到後面車不停鳴笛,我就嚇得魂飛魄散,不知道怎麼惹着人家了,心慌得厲害。”

  【點評】

找回鳴笛聲表達的本意

聽了這個案例,致力於北京交通研究多年的張瑾也想起了一個故事:“有一次我乘坐一輛大眾汽車行駛在德國高速路上,後面忽然開來一輛保時捷。當時載我的那名司機知道車速超不過保時捷,特意禮讓。保時捷自然在我們身邊超了過去,並短促鳴笛致謝。我的車主也鳴了聲笛,表示沒關係。”

張瑾總結道,案例中的小轎車車主和電動三輪車車主很容易爭吵起來,那麼即使道路通了兩個人也走不了,得不償失。車鳴的本意其實是提示和感謝,比如你沒看到前邊紅燈變綠燈了,我輕輕按下喇叭提示你;你是行人卻讓我先通過,我按個喇叭、點個頭表示感謝。可現在,隨着路況越來越堵,人們的情緒越來越煩躁,鳴笛聲變了味道,變成了催促,甚至是謾罵;結果呢,長長的、刺耳的'聲音反而加劇了我們的“路怒症”。“希望車主們都能找回車鳴聲表達的本意。”

交通陋習排名NO.2

開車玩手機

  【案例】

低頭幾秒鐘“車前臉”撞上“車屁股”

幾天前,劉先生在飯桌上給記者講述了一次驚險的親身經歷。暑假期間,劉先生送朋友一家人去歡樂谷玩,沒想到在臨近目的地時,因為開車心不在焉而攪亂了大家的好興致。“正開着車,同事發來個微信,我一看離前邊車的車距也不近,就低頭看了兩眼,等我再抬起頭來,前邊車來了個急剎,我的車前臉已經貼上了人家的車屁股。”前邊的車為什麼會急剎車呢?原來是三輛車連續追尾,中間被劉先生追尾的汽車車主也因為看手機而撞上了一輛寶馬。“寶馬車主聽説我倆在玩手機都被氣瘋了。”

回想起這些,劉先生説:“以後開車我再也不會看手機,更別提開車回短信、開車照相,我現在在路上看見這樣的車主就後怕!”

  【點評】

專心開車才能保持合理車速

“很多人在抱怨交通亂象的同時又隨波逐流,放縱自己的交通行為。”張瑾認為,此案例就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交通事故。開車時心不在焉,對於交通安全有百害而無一利。一旦造成安全事故,勢必加劇路面擁堵。

“退一萬步説,即使‘開車低頭族’們沒有因為一心兩用而釀成事故,也會降低本來應該有的行駛速度,提升交通擁堵指數。”張瑾告訴記者,有的高速路已經開始懸掛最低限速標誌了,這種管理措施應該擴展到更多的路上。也就是説,在車況良好的情況下,不僅不應該超過最高限速,也不能低於最低限速。

交通陋習排名NO.3

停車不入位

 【案例】

停好了車卻下不來

常去石景山區沃爾瑪山姆超市購物的鄧女士發現,這個超市前有一片超大面積停車位,可每次她找停車位都要找上十幾分鍾,原因就是有的車主不自覺地把車停在兩個停車位之間,或者偏出停車位一大截,旁邊的停車位雖然空着卻無法停進車輛。

鄧女士稱,因為這種亂停車的行為,她遇到過下不來車的尷尬情況。那次,一輛黑色奧迪車身的3/4在車位裏,1/4在外面。她好不容易把車停在奧迪旁邊,卻發現車門緊挨着奧迪的車門,無奈之下,她只能跳到副駕駛位置上下車。她“奉勸”那些有不良停車習慣的車主:“本來大多數女士停車技術就不好,如果先來的人給後來的人剩下那些需要非凡技術才能停進去的車位,那就別怪我停車時真把您的‘豪車’給蹭了,您能説責任在我嗎?”

 【點評】

亂停車比排隊加塞更惡劣

“隨便亂停車比排隊加塞的影響更壞,加塞只是影響後面幾個人的時間,而亂停車卻很可能造成別人無法停車,甚至無法行走。”張瑾經過多年調查發現,不按規矩停車是許多開車人的陋習。“車位這麼緊張,有了車位,更應該珍惜,應該停得合規矩。”

交通陋習排名NO.4

併線看心情

【案例】

違章併線把小轎車併成“變形金剛”

虛線可以變道、實線不得逾越是駕校教授的常識。然而,仍有車主併線時只看心情,不看虛實。近日,劉警官就給記者講述了他遇到過的一件事故:一輛白色小卡車左側與一輛藍色小轎車右側相撞,小轎車被撞成了“變形金剛”,肚子癟了一大塊。小卡車軋着一條白色的實線,明顯看出是違法併線而釀成的事故。

劉警官告訴記者,這種事故發生後,應負全責的車主常會辯稱:“我沒看見後面有車”或者“我以為自己離那輛車很遠,不會撞上才併線的。”殊不知,這些“我以為”和“沒看見”都是必須摒棄的交通陋習。“《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變道時要觀察好周圍情況,確保執行車輛不發生事故。”

記者採訪發現,不少受訪者稱,即使是可以併線的情況下,也有許多車輛並得讓人“崩潰”。“有的車五分鐘裏能併線三四次,簡直是閒的。”“有的車在堵車的時候來回併線,看這邊車輛走得快就插過來,一會兒那邊車輛走得快又插回去,加塞併線,弄得人氣不打一處來。”範先生的評論最逗:“有時候我不小心別了人家車一下,人家就要超車,然後別回來,好像別車是一個本領,‘你有我也會’的感覺。”

【點評】

道路是大家的而非個人的

張瑾認為,這一陋習要從兩個方面來説,首先,每個車主都要提高個人文明水平,“路是我們大家的,不是誰一個人的,我們要想到自己開車時的一舉一動是不是會影響到別人。”另外,在管理層面,她認為應該提高違法成本,不能縱容違法併線、惡意別車等事件發生。張瑾舉了個例子:“為什麼現在酒駕少了?因為這是違法行為,而且一經發現就嚴格處罰。據我所知,有的公司總經理都因為酒駕被關起來過,這種執法力度讓酒駕現象越來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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