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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通用8篇)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通用8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通用8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通用8篇)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1

銀行支票的管理規定:

一、建立銀行支票的購入、領用、結存登記、作廢註銷制度。購入銀行支票(包括現金支票和轉帳支票)後,應先在銀行支票使用登記簿上逐張登記支票號碼,並由主管會計審核簽章。

二、使用銀行支票時,應同時在銀行支票使用登記簿上登記。作廢的支票要及時收回註銷,並與存根聯裝訂在一起,以備檢查,並在銀行支票登記簿上登記。年末,將本年度銀行支票使用登記簿整理裝訂、歸檔。

三、嚴格執行銀行支票的使用制度。購入支票、批准簽發支票、具體簽發支票和加蓋印鑑,必須由兩人或兩人以上辦理,不得一人辦理。不得將支票及全部印鑑集中在一人手中保管、使用。轉帳支票的收款單位必須與發票印章上的單位名稱相符。不得開據空白支票和遠期支票,支票的開出日期、收款單位、支付金額(大寫及小寫)、支付用途要填寫齊全、準確,不得留空。

四、嚴格執行銀行支票的領用制度,因特殊情況要攜帶空白支票時,需經法人代表批准,並辦理借用支票的登記手續,填明接收該支票的收款單位、劃定最高限額和款項用途。持票人應根據支付憑證及時報帳。銀行支票的借用期限為一天,不論支票是否使用,支票領用人均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財務部門報帳。已使用的,將支票底根及審批過的發票或單據一併報帳;未使用的,則應將支票完整地交回財務部門。財務人員要及時進行銀行帳核對,如發現銀行支付金額與支票底根不符時,要查明原因,及時處理,如有違紀行為,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借用支票僅限於本單位公務,私人及外單位不得借用本單位銀行支票。

財務印鑑的管理:

一、財務專用印鑑要分別由兩人或兩人以上保管,不得由一人保管。購支票及其他單據時,需蓋財務印鑑的,要由兩人或兩人以上辦理,不得將印鑑交由一人辦理。

二、使用印鑑時,須在填寫完整的支票或銀行付款憑證上蓋章,不得在空白支票或銀行付款憑證上提前蓋齊印鑑。財務印鑑必須是專章專用,不得將財務專用印鑑用於其他方面,更不得私自蓋章。

三、財務專用印鑑的管理,要實行嚴格的責任制,凡因印鑑保管不善而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要追究印鑑保管人員的責任。

現金管理規定:

一、現金會計必須認真細緻審核原始單據,收付現金後,必須在收付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併入帳核算。對於不符合規定的原始單據應予以退回,待手續齊全、符合規定後,予以辦理。

二、加強對庫存現金的管理,單位公務借款須以正規借條審批後入帳,嚴禁出現以借條、白條抵庫現象。

財務開支審批辦法:

為了加強財務開支管理,嚴格財務監督,規範財務開支審批制度,特制定以下管理辦法:

一、財務開支要本着勤儉、節約的原則,儘可能的節省管理費用,用於發展業務。

二、各項財務開支,堅持實行法人代表審批制度,一切費用、支出必須由法人代表簽字後,方可憑單報銷。

三、各部門人員報銷費用時,應先到財務部門進行單據初審,合格後,填費用報銷單,經財務部門審核後,報法人代表審批,財務報銷時間定在每週一和週四兩天。

四、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必須統一由辦公室購置,並持採購單、發票報銷。

五、凡報銷員工都應事先填寫用款申請單,並報法人代表審核批准後方可報銷。

六、財務人員應根據合法的、要素齊全的的發票辦理報銷手續,否則一律退回,待符合要求後再辦理。

七、每月貨款付出前先做預算報法人代表審批方可付出,貨款付出定在每月的25日至31日,特殊情況除外。

單位及職工個人借款的管理辦法:

一、加強對借款的管理,嚴格控制借款數額,原則上借款只用於本單位公務需要,職工個人不得隨意向單位借款,如確因個人及家庭急需,可向單位説明原因後申請借款。

二、本單位借款金額可視公務需要而定,但必須嚴格控制;職工個人借款的,其借款數額不得超過本月該員工的工資額。

三、用於單位公務需要的,經辦人員需填制正式借款借據,寫明具體原因,還款時間。

四、無論是本單位公務借款還是職工個人借款,均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還款或者憑合法的票據報銷,單位公務借款及個人借款期限均為15天,超過規定期限未還清者,財務部門將從其薪酬中扣除,直至扣清為止。職工個人以前借款未還清者,不得繼續借款。

差旅費、交通費、招待費管理辦法:

一、交通費、住宿費標準。

二、住宿費開支辦法。

出差住宿費在規定的限額標準內憑據報銷。實際住宿費超過規定的限額標準部分自理。

三、交通食品公司財務部管理制度費開支辦法。

由於工作原因參加會議、培訓或辦理其他公務的,出差人員可憑往、返的車票據實報銷。

四、招待費開支辦法

員工因公務出差(市內),報銷餐費10元/次(外省出差除外),外地出差補貼另定。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2

一、現金的日常管理

(一)出納人員負責公司的現金收支與保管、銀行存款的結算與核對工作、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的登記工作。

(二)當天發生的現金收支,必須及時入賬,不得無故拖延。

(三)庫存現金實行限額管理。即按3天的日常開支核定,初定為20000元。日現金結存數不得超過核定限額,超過部分應及時送存銀行,以保證現金安全;也不得低於限額,不足部分應及時補足。

(四)庫存現金應做到日清月結,由財務主管人員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並記錄,做到賬實相符。

(五)出納人員對銀行存款餘額應做到心中有數,不得簽發空頭支票或簽發與預留印鑑不符的支票。

(六)銀行存款要及時對賬,儘量做到賬賬相符;月底按時與銀行對賬,打印對賬單。

二、現金的收入管理

(一)各種收入都應由出納集中辦理,其他任何部門和個人,均不得出具收款憑證。

(二)收款開具收據,一式三聯,其中一聯給客户,一聯留存,另一聯交會計入賬。

(三)凡屬於公司的所有現金收入,都要入賬。

(四)收到現金或支票應及時交存銀行。

(五)收到貨款,約定時間報告給銷售內勤和財務相關人員,及時記錄往來明細賬。

三、現金支出管理

(一)支付款項按公司財務制度執行,分現金支付和銀行轉賬兩種方式,銀行轉賬分對公和對私兩種方式,要求無論對私或者對公,必須要有最後一手領導簽字,可過後補簽字。

(二)付款應從庫存現金中支付或從開户銀行提取,原則上不得從當天的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三)支票簽發應有出納員、會計負責人、公司領導三人簽章,不得簽發空白支票;支票簽發後,除登記銀行帳外,還要登記支票領用簿,以便查詢。

(四)出納人員應根據手續齊全、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支付款項;如無正當理由不得無故拒付、延付;款項支付後,應在付款憑證上加蓋“現金付訖”或“轉賬付訖”,並打印“回單”通知相關部門,以免重複付款。

四、現金盤點制度

(一)盤點前,應由出納將現金集中起來存入保險櫃。

(二)盤點金額與現金日記賬金額進行核對,如有差異,應查明原因,並做出記錄或適當調整。

(三)若有衝抵現金的借條、未做報銷的原始單據,應在約定時間內及時沖帳、報賬。

五、檢查與監督

(一)每天下班之前,主管人員負責監督清點現金餘額工作,包括帶走現金數量,並做好記錄。

(二)主管人員定期安排監督檢查賬實是否相符,每週一次,並做好記錄。

(三)主管人員定期檢查對公或者對私匯款憑據,並且做好記錄,檢查時存款回單與短信提醒結合起來,做到零漏洞,保證現金真實入賬。

六、獎罰規定

(一)盤點工作按期執行,如未執行或執行不好,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罰款10-50元。如月度執行較好,給予1-5級獎勵。

(二)如發現現金丟失或者漏記,根據情節嚴重情況,罰款10-5000元。如季度執行較好,給予3-5級獎勵。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3

一、總則

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使本公司的財務活動做到有章可循,職責分明,參照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財務部相關工作人員須依照本制度開展工作。財務部總監對部門人員進行考核和管理。

二、部門職能

負責建立、健全公司財務相關制度,監督各項制度的實施與執行。負責編制公司年度、月度、季度財務報表。負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負責現金收支及銀行結算業務。負責公司財務審計和會計稽核工作。負責會計檔案管理工作。

三、財務部人員職責

1、嚴格執行財務會計制度,建立完整的賬簿管理體制和財務核算體系。

2、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

3、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提供財務分析報告,檢查監督財務紀律執行情況。

4、及時準確地向決策者和相關管理者提供可靠的會計信息。

5、編制記賬憑證和各類報表,妥善管理會計賬冊檔案。

6、負責公司職工的勞動工資、職工福利的發放。

7、負責公司各種費用的審核和報銷,進行成本控制管理。

8、協調與税務、銀行部門的關係,執行國家税法政策,及時做好納税申報工作。

9、進行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做好各項審計工作。

10、編制各種計劃統計報表,完成公司領導臨時佈置的其他工作。

四、業務流程

4.1.銀行存款付款控制流程

4.2.記賬憑證賬務處理流程

4.3.費用報銷管理流程

4.4.付款流程

4.5.應收賬款管理流程

4.6.存貨審計流程

4.7.收入審計流程

4.8.貨幣資金審計流程

4.9.成本審計流程

4.10.利潤審計流程

4.11納税申報流程

五、相關制度規範

5.1.費用報銷管理規範

1、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2、日常支出時應儘量取得原始發票,對於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

3、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在發票上面簽字並簡述事由,並經相應領導簽字後到財務部報銷;

4、所有日常購用物品均須到庫房辦理入庫手續,報銷時發票後面附有經庫房管理員簽字的入庫單,並經各相應領導簽字後到財務部報銷

5.2.轉賬支票管理規範

1、銀行轉帳支票是付款單位通知銀行支付款項得憑證,是同城結算中最簡易的形式,凡屬本地區內超過1000元的款項結算,一般情況下都必須採用銀行轉帳結算。

2、銀行轉帳單位名稱、簽發日期、支付用途及數額。做到票面、收據和原始憑證的金額完全一致。

3、財務部簽發銀行轉帳支票時,必須看清楚資金渠道,不準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不準將空白支票存放在收款單位代為簽發。不準將本單位的支票出租、出借給任何外單位使用。

4、為了掌握銀行存儲情況,財務部必須定期與銀行對帳,每月匡算平衡,加強資金調度。

5.3.會計檔案管理規範

1、公司根據税法等有關規定,由分公司財務經理或會計專人辦理髮票的領購、開具和保管業務。

2、發票上的客户名稱,要依據客户在税務部門註冊登記單位全稱為準,不得寫錯別字,不得寫單位簡稱;客户為自然人的,要如實填寫姓名。

3、已開具的發票,須有經辦人按發票全部聯次一次性簽字,並加蓋財務章,發票記賬聯交財務部門辦理入賬或歸檔管理。

4、對於賒銷的,除經特殊審批外,欠款未收回前,不能將發票出具給客户。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4

第一條目的

為加強公司財務管理,使盤點事務處理有所遵循,並保證其存貨及財產盤點的準確性,明確相關人員的管理職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盤點範圍

1、存貨盤點:包括原料、物料、在製品、製成品、商品、零件保養材料、外協加工料品、下腳品的盤點。

2、財務盤點:包括現金、票據、有價證券、租賃契約的盤點。

3、財產盤點:包括固定資產、保管資產、保管品等的盤點。

(1)固定資產:包括土地、建築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生產器具等資本支出購置的資產。

(2)保管資產:凡屬固定資產性質,但以費用報支的雜項設備。

(3)保管品:以費用購置的資產。

第三條盤點方式

1、年中、年終盤點

(1)存貨:由資產部或經管部會同財務部於年(中)終時,實施全面總清點一次。

(2)財務:由財務部與會計室共同盤點。

(3)財產:由經管部會同財務部於年(中)終時,實施全面總清點一次。

2、月末盤點每月末所有存貨,由經管部會同財務部實施全面清點一次(經管項目500項以上時,應採取重點盤點)。

3、月份檢查由檢核部(總經理室)或財務部,會同經管部,做存貨隨機抽樣盤點。

第四條人員及職責

1、總盤人:由總經理擔任,負責盤點工作的總指揮,督導盤點工作的進行及其異常事項的裁決。

2、主盤人:由各部門主管擔任,負責盤點的實際工作。

3、覆盤人:由總經理室視需要指派事業部經管部門的主管,負責盤點的監督。

4、盤點人:由各事業部財務經管部門指派,負責點計數量。

5、會點人:由財務部指派(人員不足時,間接部門支援),負責會點並記錄,與盤點人分段核對、確實數據工作。

6、協點人:由各事業部財務經管部門指派,負責盤點時料品搬運及整理工作。

7、特定項目按月盤點及不定期抽點的盤點工作,亦應設置盤點人、會點人、抽點人,其職責亦同。

8、監點人:由總經理室派員擔任。

第五條準備工作

1、盤點編組由財務部主管於每次盤點前,依盤點種類、項目編排“盤點人員編組表”(略),呈總經理核定後,公佈實施。

2、經管部將應盤點的財物及盤點用具,預先準備妥當,並由財務部準備盤點表格。

(1)存貨的堆置,應力求整齊、集中、分類,並予以標示。

(2)現金、有價證券及租賃契約等,應按類別整理並列清單。

(3)各項財產卡依編號順序,事先準備妥當,以備盤點。

(4)各項財務賬冊應於盤點前登載完畢,如因特殊原因無法完成時,應由財務部將尚未入賬的有關單據(如繳庫單、領料單、退料單、交運單、收料單等),利用“結存調整表”(略)一式兩聯,將賬面數調整為正確的賬面結存數後,第二聯財務部自存,第一聯送經管部。

3、盤點期間已收料而未辦妥入賬手續者,應另行分別存放,並予以標示。

第六條年中、年終全面盤點

1、財務部經總經理批准,簽發盤點通知,並負責召集各部門的盤點負責人召開盤點協調會後,擬訂盤點計劃表,通知各有關部門,限期辦理盤點工作。

2、盤點期間除緊急用料外,暫停收發料,各生產單位於盤點期間所需用的領料,材料可不移動,但必須標示出。

3、原則上應採取全面盤點方式,特殊情況應呈報總經理核准後,方可改變方式進行。

4、盤點應儘量採用精確的計量器,避免用主觀的目測方式,每項財務數量,應於確定後,再繼續進行下一項,盤點後不得更改。

5、盤點物品時,會點人應依據盤點人實際盤點數,詳實記錄“盤點統計表”(略),每小段應核對一次,無誤者於該表上互相簽名確認後,將該表編列同一流水號碼,各自存一聯備日後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點。盤點完畢,盤點人應將“盤點統計表”彙總編制“盤存表”(略)一式兩聯,第一聯由經管部自存,第二聯送財務部,供核算盤點盈虧金額。

第七條不定期抽點

1、由總經理室根據實際需要,隨時指派人員抽點。可由財務部填制“財物抽點通知單”(略)於呈報總經理核准後辦理。

2、盤點日期及項目,原則是不預先通知經營部。

3、盤點前應由會計室利用“結存調整表”將賬面數先行調整至盤點的實際賬面結存數,再行盤點。

4、不定期抽點應填列“盤存表”。

第八條盤點報告

1、財務部應根據“盤存表”編制“盤點盈虧報告表”(略)一式三聯,送經管部填列差異原因的説明及對策後,送回財務部彙總轉呈總經理籤核,第一聯送經管部,第二聯轉送總經理室,第三聯自存財務部作為賬項調整的依據。

2、不定期抽點,應於盤點後一星期內將“盤點盈虧報告表”呈報上級核示。年中、年終盤點,應由財務部於盤點後兩星期內將“盤點盈虧報告表”呈報上級核示。

3、盤點盈虧金額,平時僅列入暫估科目,年終時始以淨額轉入本期營業外收入的“盤點盈餘”或營業外支出的“盤點虧損”。

第九條現金、票據及有價證券盤點

1、現金、銀行存款、零用金、票據、有價證券、租賃契約等項目,除年中、年終盤點時,應由財務部會同經管部共同盤點外,平時總經理室或財務部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2、現金及票據的盤點,應於盤點當日上下班未行收支前,或當日下午結賬後進行。

3、盤點前應先將現金存放處封鎖,並於核對賬冊後開啟,由會點人員與經管人員共同盤點。

4、會點人根據實際盤點數詳實填列“現金(票據)盤點報告表”(略)一式三聯,經雙方籤認後呈核,第一聯經管部存,第二聯財務部存,第三聯送總經理室。

5、有價證券及各項所有權等應確定核對認定,會點人根據實際盤點數詳實填列“有價證券盤點報告表”(略)一式三聯,經雙方簽訂後呈核。第一聯經管部存,第二聯財務部存,第三聯送總經理室,如有出入,應即呈報總經理批示。

第十條存貨盤點

1、存貨的盤點,應於當月最末一日進行。

2、存貨原則上採用全面盤點,如因成本計算方式無需全面盤點,或實施上有困難者,應呈報總經理核准後方可改變盤點方式。

第十一條其他項目盤點

1、外協加工料品:由各外協加工料品經辦人員,會同財務人員,共同赴外盤點,其“外協加工料品盤點表”(略)一式三聯,應由代加工廠商籤認。第一聯存經管部,第二聯存財務部,第三聯送總經理室。

2、銷貨退回的成品,應於盤點前辦妥退貨手續,含驗收及列賬。

3、經管部應將新增加土地、房屋的所有權證的影印本,送交財務部核查。

第十二條注意事項

1、所有參加盤點工作的盤點人員,必須深入瞭解本身的工作職責及應行準備事項。

2、盤點人員盤點當日一律停止休假,必須依規定時間提早到達指定的工作地點,向該組覆盤人報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故而覓妥代理人,應該事先報備核准,否則以曠職論處。

3、所有盤點財務都以靜態盤點為原則,故盤點開始後應停止財務的進出及移動。

4、盤點使用的單據、報表內所有欄位若遇修改處,須經盤點人員籤認方能生效,否則應查究其責任。

5、所有盤點數據必須以實際清點、磅秤或換算的確定資料為依據,不得以猜想數據、偽造數據登記。

6、盤點人員超時工作時間,可報加班或經主管核准輪流編排補休。

7、盤點開始至工作終了期間,各組盤點人員均受覆盤人指揮監督。

8、盤點終了,由各組覆盤人向主盤人報告,經核准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第十三條獎懲

1、盤點工作事務人員須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切實遵照辦理。表現優異者,經主盤人簽報,給予獎勵。

2、違反本辦法的,視其情節輕重,由主盤人簽報人力資源部議處。

第十四條賬載錯誤處理

1、賬載數量如因漏賬、記錯、算錯、未結賬或賬面記載不清者,記賬人員應視情節輕重予以警告以上處分,情節嚴重者,應呈報總經理議處。

2、賬載數字如有塗改、未蓋章、簽章、簽證等憑證可查,憑證未整理難以查核或有虛構數字者,均由直接主管簽報總經理議處。

第十五條賠償處理財、物料管理人員、保管人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呈報總經理議處或賠償相同的金額:

1、未盡保管責任或由於過失致使財物遭受盜竊、損失或盤虧者;

2、對所保管的財物有盜賣、掉換或化公為私等營私舞弊者;

3、對所保管的財務未經報準而擅自移轉、撥借或損壞不報告者。

第十六條本制度經總管理處總經理核准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第十七條審計檔案管理參考公司檔案管理、保密管理等辦法執行。

第九章獎勵與處罰

第十八條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單位的人員中有工作努力、業績突出行為的向總經理提出各類獎勵建議。

第十九條審計人員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被審單位和個人,根據情節輕重,向總經理提出各類處罰建議:

1、拒絕提供有關文件、憑證、賬表、資料和證明材料的;

2、阻撓審計人員行使職權,抗拒、破壞監督檢查的;

3、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的;

4、拒不執行審計結論和決定的;

5、打擊報復審計人員或舉報人的。

第二十條如審計人員有下列行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各類處罰:

1、利用職權牟取私利的;

2、弄虛作假、徇私的;

3、玩忽職守,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4、泄露公司祕密的。

第二十一條對審計過程中發生的以上行為,若構成犯罪的,應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由審計(財務)部負責解釋、補充,經公司董事會通過頒行。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説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並嚴守公司祕密。

第二章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範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複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複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複核。

第九條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採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燬。

第十一條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註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並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准,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並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餘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處理。

第十七條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流動資產管理

第十八條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佈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餘額,並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户及其他帳户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户印籤實行分管、並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户印籤。

第二十一條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户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並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並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户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範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並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範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五章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財務經理職責

1、對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税政策、法規,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範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並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

9、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覆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發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審核、彙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6

第一章財務管理目的

第一條維護企業所有者的利益,按企業所有者的要求對企業資產進行管理,達到企業資產保值增值的目的。

第二章財務管理工作職責

第二條制訂並監督執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審核下屬公司制度的制訂,報總公司董事長批准,並監督其執行情況。

第四條每年初蒐集公司的生產經營計劃,分季度對照計劃執行情況,分析完成或未完成計劃的原因,報總經理。

第五條對公司的資產進行管理。

第六條規範企業財務行為。

第七條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各條塊的財務人員應參與本企業重大經濟活動及經濟合同的簽定,對合同未經各部門會籤即要求付款的情況,財務人員有責任提出異議,並上報公司總經理。

第八條執行公司會議制度,定期參加工作會議,彙報工作,解決問題。

第九條明晰企業總體資產狀況。

第三章資產管理

第十條流動資產的管理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管理

1、下屬公司如需添置、外借、出售、捐贈、報廢固定資產須經董事長審批通過,方可執行。

2、對於固定資產其他方面的管理,參照總公司物資管理規定執行。

3、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參照總公司物資管理規定執行。

第四章內部報銷的管理

第十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

第十四條報表種類

1、旬報

2、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報表分析

3、內部報表(根據公司的不同行業性質制定的內部報表)

第十五條上報時間

1、旬報:每月12日、22日分別報告前十日財務收支情況,2日報告上月財務收支情況。遇節假日順延。

2、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報表分析:每月10日前上報。

3、各類內部報表:每月10日前上報。

第十六條報表要求

1、報表內容應真實、完整。

2、上報時間應準時。

3、在旬報中應及時反映特殊的、不常有的財務收支情況,並詳細附於文字説明。

4、報表格式由總公司財務部統一規定。

第十七條對各條塊執行制度情況的管理

1、結合總公司下發的經濟指標上報下屬各塊經營者對指標的完成情況,並由董事長決定處理措施

2、對下屬各條塊違反財務制度的情況,一經發現,應由當事人少交書面檢查,上報董事長,並按分級管理條例,對相應負責人追究責任。

  公司財務的管理制度7

一、會計憑證管理

1、原始憑證必須準確完整並由經辦人、證明人或驗收人、審批人簽字後方可入帳,違者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2、壹千元以上的開支由所務會討論通過後辦理,壹千元以下的開支由主管領導審批後辦理。

3、記帳憑證編制要及時,會計科目使用正確,摘要簡明、清晰,金額與原始憑證一致。

4、通行費、路賠等收入存銀行專户,無挫支、私存、挪用情況,違者停崗。

5、借支時需開借條,並由主管領導簽字後,向出納借與借條數額一致的金額,報帳時,憑藉條和發票一同報銷。

6、印鑑要分管,互相制約,保管安全。造成經濟損失的,當事人應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二、會計帳簿管理

1、帳簿啟用時應在封面上註明帳簿名稱,啟用表內容填寫齊全。

2、按規定正確結轉承前頁、過此頁金額;正確結清月計、累計金額;錯誤更改合規定,跳行、隔頁按規定註銷。

3、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按日逐筆登記,日清月結,餘額不出紅字,帳實相符。

4、通行費、長款、利息收入按省局規定及時、足額上解。

5、根據銀行結算規定辦理結算業務,並做好銀行存款的核對工作,正確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

三、會計報表管理

1、按省局規定的格式、種類編制報表。報表報送及時,內容完整,數字準確,帳表相符,違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2、月、年度報表做到有分析、建設;年報附詳細全面財務情況説明書,報表封面有領導、財務負責人、會計簽章和單位行政公章,內容填寫齊全。

3、不能提前趕編報表,表內各項數字符邏輯關係,表與表之間對應一致。

四、票證管理

1、票管員應及時向省局領取票證,票證存放有序。費收員交接班領取票箱時,不得無故拖延,違者按事假一天處理,影響工作的停崗。

2、票管員及時填制各種日報、旬報、月報。數字準確、內容齊全,符合省局有關要求。通行費、票證台帳登記及時,帳表相符。

3、日報按省局規定時間報出,月報按省局規定種類及時上報,違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4、票證庫存數與報表、台帳相符,造成損失的,負責賠償。

五、食堂財務管理

1、食堂管理人員必須每天統計食堂開支和收入,庫存菜票、售出菜票、實際發行菜票應相符,造成損失的,負責賠償。

2、每隔一週,食堂管理員須向財務報銷購菜單,彙報食堂收入。食堂備用金兩千元,用於食堂開支,違者按事假一天處理。

3、發生客飯,需填寫客飯單,需有招待人以及分管領導簽字,方可計入客飯收入,造成損失的,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4、每月底要進行盤點,要求財務室、辦公室和食堂人員參與,清點存貨,彙總開支與收入,食堂帳要求收支平衡。造成損失的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財務室職責

一、負責管理所的財務、審計通行費徵收、票證管理等管理工作。

二、認真制定年、月財務費用收支計劃,嚴格控制各項費用開支範圍和標準。

三、按時上解通行費,解款率達到100%。

四、負責按時編報財務報表,做好大小額路賠的統計工作。

五、及時清理債權與債務,定期清查財物帳目。負責向領導定期或不定期報告財務狀況和年度財務情況。

六、財務人員必須做到廉潔自律,嚴格執行各項財務制度。

七、加強財務監督,嚴格開支範圍和審批手續,堅持“一支筆”原則。

財務室主任兼會計職責

一、在所長領導下負責財務的全面業務管理。

二、負責組織本部門的政治和業務學習,負責費收員的業務學習。

三、負責督促、檢查費收員、票管員的工作,負責財務人員勞動紀律。

四、擬定月、年度工作計劃和總結,定期向所長彙報本部門工作情況。

五、定期檢查、分析通行費計劃的執行情況。

六、加強現金管理,嚴格執照現金使用範圍支付,做到計劃開支、開支有據、安全保管。

七、負責財務室、票管房的日常管理和安全,並對因措施不力造成的後果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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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1.1為了維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根據《公司法》和《企業會計制度》等相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1.2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做好財務預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規範公司的財務行為,準確計量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合理籌集資金,有效控制和合理配置公司的財務資源;實現公司價值的最大化。

1.3本規定在公司內部暫時執行,隨着公司業務的正常開展和不斷拓展,將進行更改、補充和完善。

第二章財務管理組織機構

2.1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總經理負責制的財務管理體制,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負盈虧、自我約束,依法享有法人財產權和民事權力,承擔民事責任。公司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即財務部。

2.2公司按照《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等規定,結合公司的核算體制和財務管理的實際需要,配備財會人員,加強對財會人員的管理。

2.3財務部主要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主要職責為:

(1)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和各項會計制度擬定;

(2)參與公司籌資方案的擬定和實施;

(3)參與公司發展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提供財務意見;

(4)參與公司經營決策,統一調度資金;

(5)負責公司財務預算管理、會計核算;

(6)負責編制合併報表,提供財務數據,如實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並作好項目和財務分析工作;

(7)監督財務收支,依法計繳税收;

(8)負責公司財務會計檔案的`保管,票據申購、使用、核銷等管理工作;

(9)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賬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10)參與對子公司的財務管理。

(11)協調處理與各單位的關係。

2.4財務部建立稽查制度,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2.5公司董事會按有關程序聘任公司財務負責人。

第三章會計核算

3.1公司按照《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結合經營項目實際情況,制訂並實施有關會計核算暫行辦法,及時、正確反映經營業績和披露經營風險。

3.2公司採用借貸記賬法,以中文作為記錄的文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並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設置總分類和明細賬科目。

3.3公司按照《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對經濟業務進行會計核算、賬務處理,並實行會計電算化。

3.4公司依照權責發生制和配比原則確認收入和成本,以反映公司的經營成果。

3.5公司嚴格區分本期費用支出與期間費用支出。

3.6公司各項財產在取得時按照實際成本計量,其後,如果財產發生減值,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計提相應的減值準備。

3.7公司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應當遵循謹慎性原則的要求,不得多計資產和收益、少計負債和費用。

第四章財務預算管理

4.1公司制定財務預算管理暫行規定,對公司的經營業績、財務狀況、項目運作等實行全面財務預算,並依據其實施管理。

4.2公司在年度開始前組織編制完成本年度的各項財務預算,財務預算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經營預算;

2、盈利預算;

3、資金預算。

4.3公司在預算年度開始後,對財務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階段的控制和監督,及時進行差異分析,並查實差異的原因,向總經理報告。

第五章收入、成本費用管理

5.1公司建立並完善營業收入的管理規定,確保收入循環中的報價、簽訂合同、實際收款和開具發票等各環節的內部控制,以加強對業務活動的財務監督。

5.2營業收入是指公司在營業期間收取的各種經營項目的主營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公司在收訖價款或取得價款的憑證時,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

5.3公司對外投資性的收益包括短期投資收入和長期投資收益。短期投資收益在持有期滿後確認,長期投資收益按被投資單位取得的合法審計報告中的財務年度權益確認。

5.4成本費用的核算堅持權責發生制的原則,當期發生的成本費用,無論其款項是否支付,都應計入當期的成本費用;雖在本期支付的成本費用,但應有後期負擔的均不能計入本期成本費用。但應歸屬本期的成本費用和損失不得掛賬,調節利潤。

5.5嚴格控制成本費用的開支範圍和標準,嚴格履行請購、審批、合同訂立、付款等程序,合理控制成本和費用。費用報銷的審批及流程按照費用報銷暫行規定執行。

5.6公司合理運用財務槓桿,降低財務費用等資本成本。

第六章資產管理

6.1公司嚴格按照國家有關部門頒佈的《現金管理條例》、《銀行支票使用管理暫行規定》、《銀行賬户管理辦法》和公司現金、銀行存款管理暫行規定,對貨幣資金的使用、銀行賬户的開設和使用進行管理。貨幣資金的保管和核算須崗位分離。

6.2公司制定信用政策,加強對應收款項的管理,明確欠款對象,落實追款責任並依據結果施以獎懲。

公司採用餘額百分比法估計壞賬損失,並計提壞賬準備,計提的比例為期末應收款項的5‰。財務部對已確實不能收回的超齡應收款項,定期逐筆書面上報總經理審核,批准後作為壞賬損失處理。如數額較大者須通過董事會批准後處理。

6.3公司加強對存貨的管理,建立完善的採購、保管、領銷、記錄、盤點制度,保證賬、卡、物相符。存貨按照實際成本計價,領用或發出存貨,採用先進先出法確認其實際成本。

6.4公司制定並嚴格執行《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健全固定資產購建預算、授權購買、登記核算、維護保養、處置等控制制度。公司的固定資產按分類確定折舊率,採用直線法折舊。全部折舊額在相應資產的有效經營期內收回。

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建、清理、報廢等,都應當辦理會計手續,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建立固定資產卡片,進行會計核算。

6.5公司對資產使用部門要求定期或者至少於每年年度終了,對各項資產進行全面檢查,並根據謹慎性原則的要求,合理地預計各項資產可能發生的損失,當期末賬面資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發生差額時,對可收回金額低於賬面價值的差額,提交公司總經理批准後計提資產減值準備。

第七章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管理

7.1公司的債務性融資和權益性融資,依據《公司法》等相關法規和《公司章程》進行。

7.2公司依據《公司法》等相關法規和《公司章程》實施股本變動、提取公積金以及分紅派息等程序。

公司法定公積金按照税後利潤的.10%提取。

第八章籌資管理

8.1籌資是公司根據發展需要,在自有資金不能滿足和保證公司正常運轉時,從外部獲取資金以達到公司經營目標的必要活動。籌資必須充分考慮公司實際情況,制定和掌握好籌資策略和方法,確保此項工作安全、有序,並取得最佳效益。

8.2籌資的目的是投資,籌資策略必須以投資策略為依據,充分反映公司投資的要求。籌資時考慮以下因素:以“投”定“籌”、量力而行、具有配套能力和消化能力、籌資成本、籌資管理的難度、公司籌資的期限、負債率和還債率等。

8.3籌資方式包括銀行籌資、股票籌資、債券籌資等。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銀行籌資是公司資金籌集的最主要、最直接的內容,在公司的發展階段,應儘量爭取各專業銀行的支持。

第九章投資管理

9.1公司依據國家宏觀經濟環境、有關法規和公司章程、地區及行業發展狀況、公司及項目前景分析等因素,把對公司的長期發展有較大的影響投資項目,作為是對外投資管理的重點,同時,為改善投資決策效果,提高投資決策能力和收益,董事會對投資項目進行初審、分析、篩選、評價、論證。公司不從事證券信用交易,避免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9.2對外投資應考慮投資增值程度、投資保本能力、投資風險性、納税優惠方針、投資的預期成本、籌資能力、投資回報期間的長短等,全面綜合考慮各因素的基礎上,確定投資的項目。

9.3在爭取獲得更多的投資增值、投資收益時必須重點考慮投資的風險,包括項目特有風險、公司風險、市場風險。由於項目的市場風險不能通過多角化加以分散,因此其對項目的影響非常重大,但公司風險或項目特有風險也不容忽視。

9.4短期投資是指公司購入能隨時變現並且持有時間不準備超過一年的投資。短期投資按取得時的投資成本入賬。短期投資持有期間所取得的股利、利息等收益,不確認投資收益。

9.5長期投資是指公司購入不能隨時變現或不準備隨時變現的投資,並分別在“長期股權投資”、“長期債權投資”科目中核算。

公司對外進行股權投資,根據對被投資單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不同情況,分別採用成本法或權益法核算。

公司對外進行債權投資,按取得的實際成本,作為開始投資成本。

9.6公司應當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終了,對長期投資逐項進行檢查,如果由於市價持續下跌或被投資單位經營狀況惡化等原因導致其可收回金額低於賬面價值的,應當計提長期投資減值準備、

9.7公司根據《公司法》,以及公司發展戰略實施對外投資,並嚴格履行立項、可行性分析、審批、運作、監督管理和核算等程序,對外投資必須經董事會審議通過。

第十章財務信息管理

10.1公司依據《企業財務報告條例》、《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合併會計報表暫行規定》以及財政部頒佈的其他有關制度,編制財務報表。

10.2公司的財務報表屬於公司的財務機密,未經董事會批准的財務報表一律不得外流。

10.3已經審核過的報表如需外送,需經財務負責人並報總經理批准。月報在次月的十日內送各股東,季報在每一季度結束後的二十日內送各股東,年報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後的三十日內送各股東。

10.4公司依照《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實行財務電子信息系統,實現授權、崗位分離、記錄控制等內控程序的電算化,保證內控制度的有效性,相關人員在使用財務電子信息系統過程中,嚴格遵循內部控制規範和技術規範,保證系統的正常運行。

10.5公司財務部依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妥善保管各種財務會計文本(電子)資料。

10.6財務部按照規定作好財務工作交接工作,財務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財務工作全部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第十一章附則

11.1本規定由董事會負責修改和補充。

11.2本規定由董事會授權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11.3董事會委託公司財務部依據本規定擬定若干具體實施細則和具體辦法,由公司總經理審批通過後,頒發施行。

11.4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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