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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鄉的讀後感(彙編15篇)

故鄉的讀後感(彙編15篇)

認真讀完一本著作後,相信大家的收穫肯定不少,為此需要認真地寫一寫讀後感了。那麼我們該怎麼去寫讀後感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故鄉的讀後感,歡迎閲讀與收藏。

故鄉的讀後感(彙編15篇)

故鄉的讀後感1

故鄉的水土,親情的温暖,是生長在我們的血脈裏,永遠也抹不去的記憶。離開故鄉的生命猶如一株被移植的樹木,日日呼吸着異鄉的空氣,夜夜思念的卻是那久已別離的故鄉、從未淡去的親情。

小時候,腦子裏從沒有過故鄉是什麼的存在,有的就只是一些模糊的不能再模糊的記憶了,只是有個很清楚的意思告訴我,故鄉里有我的親人。只有離開它後才懂得。噢!原來我的故鄉很漂亮,有着比城市更清新的.空氣,更湛藍的天空,和夜裏無數閃爍着耀眼光芒的星星;故鄉的空氣中不時吹過一陣柔和的風,悄悄地走到耳邊,輕輕地對你説“你好嗎”……還有暖暖的,給人有種家的感覺。

作者對於“故鄉”的概念都聽由父親在冬天的晚上一遍又一遍地述説在長城以外的故事凝聚而成故鄉的風光。“靠着父親所述説的祖先們的故事,靠着在一些雜誌上被我們和驚喜地發現的大漠風光的照片,靠着一年一次的聖祖大祭,我一點一滴的聚集取來……”從未見過故鄉的“我”憑着想象拼湊着自己“可愛的故鄉”。“我”拼湊的不只是對故鄉的想念,還有一份説不出的温暖。

我自己對故鄉這個“古怪”的詞態度説不上是討厭,也説不上喜歡。對自己小時的故鄉也只是些沒有根的回憶,飄飄渺渺,像空氣籠罩在每個人的身上一樣,不知道哪裏的靈敏,感覺到了空氣的存在,卻怎麼也看不見它在哪裏。還有些也只是依偎在爸爸媽媽身上,聽他們講講小時的趣事……可故鄉的血脈依然藏在一個對故鄉沒有熱情的我的身上,瞧,原來故鄉——我的家,無論發生什麼事,它對我們的那份情懷也是一直緊繫於身。雖然我並不是身在故土的懷抱裏,但天空都是系在一起的呀,而我的心也與那“從未見過的故鄉”緊緊連在一起。

故鄉的讀後感2

魯迅,他是一名可敬的作家。他有筆作為武器,與黑暗勢力作鬥爭。他一生寫過很多小説:《故鄉》、《狂人日記》、《朝花夕拾》······等等的許多作品。可是我最喜歡《故鄉》這本小説。

記得我們這學期學過一篇叫《少年閏土》的文章,它就是節選自魯迅先生的小説《故鄉》。老師説過,這本小説很好,放假後我迫不及待的把這本書買來了。

當我讀完後,我心裏好難受,因為像閏土那樣可愛的孩子,天真無邪,三十年竟變成了一位面黃肌瘦大人,以前的活潑全部都消失了,只剩下了瘦弱。但是,這三十年裏,竟然連友誼都可以吞噬。當我看到魯迅叫閏土“閏土哥”時,我不禁心一緊,因為閏土並麼有回答什麼只是淡淡的説了一聲“老爺”,他們當年的友誼是多麼的'深厚,可現在就如一碗清水。

當我讀完時,不禁心裏一涼,友誼是可以變的嗎?我真的很害怕,當我長大時,我的那些朋友會離我而去,這不是非常可怕的事嗎?當時的社會竟然這麼黑暗,可以將友誼慢慢的吞噬,把一個活潑的孩子變成一個冷酷的人。難道世界上的友誼都不是永恆的嗎?

在魯迅他們談話時,水生和宏兒還在玩耍,但是他們的友誼保質期又有多長呢?當然魯迅不想他們和自己和閏土一樣,有變質的友誼。可是又何嘗不是呢,三十年,可以讓社會把一個天真的孩子變得冷酷,那麼友誼呢,在社會的籠罩下,什麼都會變。社會可以造就你,也可以將你從高峯推下低谷。

我終於明白了魯迅的最後一句話:就像一條路,本來是沒有路,可是有人去走了,久而久之,就變成了一條路。只要別人認同了你,你就成功了,你做的事也變得合理了。

故鄉的讀後感3

泥濘的道路上,印着一排排腳印,移動着,沾染着土地的氣息。那是在暮色中前進的人們。應該是剛剛從自家農田歸來的農民。也只有他們,不懼夜色,沒有路燈也不在乎。因為太陽的餘暉還在,不久後還會亮起星星,羣星閃耀的熱鬧。

故鄉的生活永遠是美妙的。我私心想着,但實際我已遠離故鄉。現在,快要遺忘的故鄉也因為這本《每個故鄉都在消逝》喚起了童年的記憶。

曾經我不懂故鄉,因為熟悉,所以缺少了一雙發現美的眼睛。如今我翻動着書頁,故鄉的點點滴滴都在腦海裏閃現。書中的鄉村就像我的.故鄉一樣,也是那麼美。書中有流螢飛舞,我的故鄉縱然沒有見過,但夏日的昆蟲還不少嗎?五顏六色的蜻蜓盤旋在頭頂,它們靈活地飛來飛去,有時還搖動着翅膀故意停在你的肩膀上挑釁。和它們玩是絕對不會悶的,就算目送着它們遠去也總是充滿希望。甚至是各種各樣的小飛蟲自由地穿梭在菜田裏。它們雖然小,但飛得不快,是很容易找到它們的。

我還曾記得年幼時抓過的瓢蟲。透過玻璃瓶,那小小的火似的身影一點點地爬動着,然後又不動了。以為這小精靈就這樣悶死了,我急忙把它倒出來,它抖落抖落身子,就飛走了。輕盈的翅膀好像載着我的夢,飛向一個神祕而美麗的地方。文中也有一隻瓢蟲,它在車窗與作者相遇,短暫離別,卻產生了無數支明麗、歡快的歌。當它破窗而出時,劃出了作者遠行時最美的風景。

原來童年的時光竟這樣美好愜意,連一隻昆蟲都滿載幸福和快樂。

我不再捉鳥、昆蟲,和一切大自然的生靈。哪怕偶爾見到特別漂亮的,有觸碰它們的意思,也因為這本書而打消了。我明白鳥兒只有駛入藍天時最美,花朵只有自由綻放時最美,甚至是一草一木都在無言中美麗,裝點着我們的生活,我又怎麼忍心傷害它們呢?

倘若這自然消失了,我想故鄉也不會獨自苟活。沒有故鄉,我又該何去何從呢?我想等我長大了,我會帶上這本書,回到故鄉,重建美好家園。

故鄉的讀後感4

當你和家人在家中團團圓圓吃着飯時,可曾想過在某個縣城的角落裏有幾個小村莊,它是那樣的安靜,安靜到人們以為那裏沒人居住。人們不知道那裏住着多少老人和孩子(留守兒童),孩子們無時無刻不在思念着在城市裏打工的父母……

故事就這樣拉開帷幕,主人公的家鄉在小胡莊,他的朋友們都是留守兒童,他不是在家留守就是跟着父母在一個又一個陌生卻繁華的城市裏穿行,他們只能緊跟着,像鳥一樣到處打工覓食的父母到處流浪。慢慢地鳥背成為了他的故鄉。

書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故事是“七姓蛋”,故事的開頭寫到因為經常性的暈倒。母親嚇破了膽,醫生説是“貧血”,營養匱乏身體虛弱導致的。母親甚是心痛,因為家裏條件太差,只能嘗試各種各樣的偏方,其中有個方子叫“七姓蛋”。就是討幾個不同姓氏人家的蛋,而且是外姓,那個年代的.雞蛋可金貴了,要麼人家沒有,要麼人家捨不得給。而母親執意要去討,在小鮑莊被狗咬,在大李莊差點被淹死……就這樣母親東平西湊,湊到七顆蛋,和條魚。回家時母親發燒到暈倒,她醒來第一句:快讓“四兒”吃蛋還有魚……當母親脱下鞋的那一刻是沾滿鮮血的泥……

村莊裏的母親沒有什麼文化和財富,卻用雙手撐起一片天。留守兒童的悲涼和艱難,期盼親人的陪伴,希望有一個團圓的家。回顧自身,在家裏有爸爸媽媽無微不至的照顧,在學校有老師和同學們真誠的關心和幫助。跟書中的小朋友比起來,我們真的是很幸運很幸福了。所以不管什麼時候,什麼樣的條件,只要有父母的懷抱和鼓勵,都是那樣的温暖。父母是我們心裏永遠的依靠,永遠的故鄉。

故鄉的讀後感5

我認為魯迅在這篇文章中表達了多種悲哀。

魯迅先生先寫道童年時期,與閏土一齊守瓜田,捕麻雀的故事。思緒不知不覺就回到了童年。但當閏土來時,一句“老爺。”打斷了他所有的回憶,他和閏土之間,好像突兀出一道無法逾越的溝壑,好像突兀出一面無法捅破的窗户紙。童年,早已遠去。魯迅先生為這種封建制度,為這種“中國式”的奴才主義所憤恨,所悲哀。

可笑,明明只是層窗户紙,可它堅持了幾千年。明明只是一道溝壑,卻從沒有人想去填。

這時,魯迅先生又寫道:“十分難。第六個孩子也會幫忙了,卻總是吃不夠……又不太平……什麼地方都要錢,沒有規定……收成又壞。種出東西來,挑去賣,總要捐幾回錢,折了本;不去賣,又只能爛掉……”“母親説,那豆腐西施的楊二嫂,自從我家收拾行李以來,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裏,掏出十多個碗碟來,議論之後,便定説是閏土埋着的,他能夠在運灰的時候,一齊搬回家裏去;楊二嫂發見了這件事,自我很以為功,便拿了那狗氣殺(這是我們那裏養雞的器具,木盤上頭有着柵欄,內盛食料,雞能夠伸進頸子去啄,狗卻不能,只能看着氣死),飛也似的跑了,虧伊裝着這麼高低的`小腳,竟跑得這樣快。”

這看似平凡又囉嗦的文字,其實正恰恰表現了中國人的那種愚昧,又恰恰體現了中國人的那種悲哀。對此,我也實在不想再説些什麼,大家都能體會到。

最終,魯迅先生説:“我在朦朧中,眼前展開一片海邊碧綠的沙地來,上頭深藍的天空中掛着一輪金黃的圓月。我想:期望本是無所謂有,無所謂無的。這正如地上的路;其實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這實在是一種無奈的感歎,一種淒涼。也許,我們永遠也無法體會到。

故鄉的讀後感6

魯迅,偉大的文學家、翻譯家和新文學運動的奠基人。

魯迅寫的《故鄉》,講述了他與閏土小時候的'一些事情。閏土會捕鳥、看瓜,魯迅在那段時間很快樂,可正月過了,閏土必須回家。一開始,他們還相互送了幾次禮物,但後來再也沒有見面。我明白了:快樂的時光是短暫的,只有好好珍惜時間,快樂才是永遠的。

可小時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費時間。有時,晚上有一個十分好看的電視,就看了起來,看完了才想到作業沒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業,馬虎潦草,效率很差。隨着年齡的增長,漸漸懂得珍惜時間。

“一寸光陰一寸金,寸金難買寸光陰。”這句諺語大家應該不陌生吧,也告訴我們應當珍惜時間。

魯迅先生曾經説過:時間就是生命。無端地空耗別人的時間,其實是無異於謀財害命的。瞧,這就是魯迅先生的名言。讓我們把它作為座右銘吧!

故鄉的讀後感7

少小離家老大回,鄉音無改鬢毛衰,闊別二十餘年的故鄉,一朝再回,本該近鄉情怯的魯迅,卻“並不感到怎樣的留戀”,是如何的一種情感?

在默讀了幾遍《故鄉》這篇文章後,我漸漸體會到了這種情感。

我曾學過《少年閏土》這篇文章,裏面機智伶俐、見多識廣的閏土,是魯迅的朋友。但如今20年已逝,閏土見到兒時的玩伴,稱呼的卻是“老爺,一個勤勞善良的少年,變成了一個麻木不仁的人。我又想到了老舍筆下的祥子——老實厚那個活潑善良的祥子,上帝卻從未眷顧他,他也終究被社會的苦難所打敗,成了一個社會上的行屍走肉。他與閏土的命運相似,社會的黑暗的摧殘,使普通的農民受到壓迫,思想上受到了束縛,連兒時的純真友誼,都在用金錢和地位衡量。

文章還刻畫了另一個生動的形象一楊二嫂,這個女子的'言行都流露出一種小市民的斤斤計較、愛佔便宜,可笑又可憐,故鄉不是記憶裏温情的故鄉,在黑暗的現實中,變得陌生,變得腐朽。

所幸,文中的宏兒和水生,似乎讓我們看到了未來的希望,而魯迅也在最後提出:“希望本無所謂有,也無所無。”在現實生活裏,可以發掘出希望,因此,魯迅他仍要懷揣希望的火種,同漫漫長夜作鬥爭,秉燭為明,但以血薦軒轅。

故鄉的讀後感8

《故鄉》是魯迅先生寫的一篇小説,在這篇小説中,最深刻的印象就是閏土。

一開始閏土是一個天真可愛的孩子,是魯迅小時候一個十分要好的朋友,沒有什麼階級觀念,與魯迅是以哥弟相稱的,後來隨着時間的推移,他們都長大了,在當時社會下成長,越來越瞭解當時社會,當他們再次相遇也就是二十年後,閏土似乎變了一個人,沒有一點兒當時的活潑樂觀了,身上的穿着也變得破爛了,最可怕的是他稱呼魯迅為少年,他有了等級觀念,一種讓人厭惡的觀念,不過在當時就習以為常了,我想魯迅先生是想借此來批評當時的社會吧。

魯迅先生已經逝去多年,可他依然活着,他活在我們心中。“橫媚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沒錯,這就是魯迅一生的真實寫照。

提起故鄉,立即會想起了童年的諸多往事。無論故鄉發生了多少悲傷難過,回想起來總是讓人感歎萬分。魯迅也是這樣,在《故鄉》一文中,魯迅多次寫了童年的歡樂。同樣的`他也寫了長大後對當時封建社會的理解與厭惡。

它們扼殺兒童們的本性讓其變得殘暴無可理喻,然後再影響下一代,所幸這被魯迅給終結了。

《故鄉》不只是一篇小説,也是中國偉人——魯迅先生對擴大百姓的呼喊。

故鄉的讀後感9

《故鄉》讀後感一天,我讀了魯迅的散文《故鄉》。

《故鄉》通過“我”回故鄉的所見所聞,描述了舊中國農村破產的真實面貌。“我冒着嚴寒,回到相隔二千餘里,別了二十餘年的故鄉去。 時候既然是深冬;漸近故鄉時,天氣又陰晦了,冷風吹進船艙中,嗚嗚的響,從蓬隙向外一望,蒼黃的天底下,遠近橫着幾個蕭索的荒村,沒有一些活氣。我的心禁不住悲涼起來了。” 我體會到,我舊中國的故鄉跟魯迅的故鄉簡直是地獄,我現在的.故鄉是天堂了。我的故鄉五行齊全:金,我們的故鄉一片繁榮的景象,到處高樓大夏,馬路公路縱橫交錯,各種各樣的汽車來來往往;人們過着美好的生活;過去的“萬户蕭索鬼唱歌”的故鄉成為了“長壽之鄉。

有文化公園,還有南丹山,公園裏馬路旁都有花草樹木,是一個花的世界。水,我們的故鄉是三江匯合的地方,分別有大名鼎鼎的西江和北江,水資源豐富,聞名的健力寶、百威啤酒、青島啤酒、紅牛、可口可樂等飲料在這裏生產,是飲料名鎮。火,我們故鄉一排排電杆林立,煤氣管道通到各家各户給人們的生產和生活帶來了極大方便。土,我們的故鄉有肥沃的土地,生產出有名的三水黑皮冬瓜、雪梨瓜,是魚米之鄉。我們的故鄉美如畫,我們要愛惜我們的故鄉。 魯迅的名言:1、時間就像海綿裏的水,只要願擠,總還是有的。2、小的時候,不把他當人,大了以後也做不了人。3、發思古之幽情,往往為了現在。4、改造自己,總比禁止別人來的難。5、其實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故鄉的讀後感10

讀完魯迅先生的《故鄉》這篇文章,我最想説説文中的閏土了。

魯迅在文中回憶閏土是講了一個活潑能幹的少年形象:深藍的天空中掛着一輪金黃的圓月,下面是海邊的沙地,都種着一望無際的西瓜,其間有一個十一二歲的少年,項帶銀圈,手捏一柄鋼叉,向一匹猹盡力地刺去,那猹卻將身一扭,凡從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個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在家族的一次大祭祀中,閏土和魯迅認識了,併成為了形影不離的好朋友。那時,閏土的家境雖然不好,但是他見多識廣,知道許多事。魯迅的家境很好,是個地主少爺。卻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裏。閏土還想他講了許多稀奇的.事:獾豬、刺蝟、角雞、鵓鴣使魯迅終生難忘

讀了《故鄉》這本書,使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話是這樣寫的:我在朦朧中,眼前展開一片海邊碧綠的沙地來,上面深藍的天空中掛着一輪金黃的圓月,我想:希望本是無所謂有,無所謂無的。這正如地上的路;其實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這句話對當時和現在都有着獨到的詮釋。《故鄉》這本書。它主要是想告訴人們空有希望不去奮鬥,那希望也就無所謂有,而如果為了希望去奮鬥,那希望也就無所謂無。雖然實現希望困難重重,但是隻要你去探索了、去實踐了,那麼就會有實現的可能。希望之路是祖祖輩輩用自己的雙腳走出來的路,是祖先們實踐出來的路,也是祖先們探索出來的路。

剛開始我讀《故鄉》時以為太無聊了,常常浪費時間,寫作業不認真。匆匆忙忙地寫,馬虎潦草,效率很差,隨着年齡的增長,我才知道原來讀書是多麼的有趣,也漸漸懂得了珍惜時間。還記得:一寸光陰一寸金,寸金難買寸光陰這句諺語嗎?相信大家不會陌生吧,而這句話的含義就是在告訴我們應當珍惜時間。

魯迅先生曾經説過:時間就是生命。無端地空耗別人的時間,其實是無異於謀財害命的。瞧,這就是魯迅先生的名言,讓我們把它作為座右銘吧!

故鄉的讀後感11

當天真自由的童年走到盡頭,比利心中留下的,不僅有老丹和小安,還有它們墳頭充滿傳奇色彩的紅色羊齒草,以及那美麗紅葉下掩埋的童年記憶。

書架上,一本藍封皮的書總放置在那,這本書就是《紅色羊齒草的故鄉》,第第讀起它,我總會情不自禁地流淚:男孩比利最大的心願,就是擁有一對心愛的獵犬。他在2年艱辛的存款後,終於如願以償地得到了老丹和小安,他和它們一起穿越山頭,尋蹤冰河,捕捉浣熊。

勇敢忠誠的老丹和小安為比利得了捕獵大賽的金獎盃,捕獲浣熊鬼......然而在一次狩獵中,比利遭遇惡獅,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護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更不願獨活於世上......

讀完故事,我竟發現,淚,不知什麼時候爬上了臉龐,是呀,比利所擁有的.愛,信仰,責任,誠實,勇氣與毅力,有廣度,有深度,更有分量,令人敬畏。在那個樸素,質樸的年代,人們平和,謙遜,卻扮演着凡人中的英雄角色。文中兩隻可愛的獵犬勇敢,聰明,在小主人遇到危機挺身而出,護主,愛主的情感洋溢在字碼之情。

放下書,將書慢慢放回書架,我踱步到窗前,回味書的內容,突然間,猛然醒悟:原來這就是生死與共的情誼......

故鄉的讀後感12

故鄉是唯美的,它帶着一種無法改變的親切感;城市是現實的,它有着不同於故鄉的陌生。

《故鄉,或者城市》以“城市”作為這一本的主題,繁華或者古樸,快節奏或者悠閒,冷漠疏離或者熱情豪邁……每一座城市都擁有自己獨特的氣質,它無法復刻,而每一個人都生活在一座城市裏,它讓人感覺到漂泊或者安定,它是故鄉或者寄居地,它讓人充滿期待或者疲憊滿身……三類各具特色的城市風景軌跡,三種不同的生活常態,在作者郭敬明的筆下向我們展示了它們各具特色的景象。

我的故鄉,有着江南水鄉的柔美,又着東方人的豪爽和豪邁。依山傍水,山清水秀。

在他人眼裏,我的故鄉,是一座孤獨陌生的城。沒了故鄉給人的温暖,沒了那熟悉的景色,涼涼的,冰冷的一座城。

《你從沒來過這裏》這是我最喜歡的一個章節。他向我們介紹了上海這個巨大的商城。這裏面説到上海是一個明媚又悲傷的城市,在那裏人們眼中只有商業的.競爭,每個人都在忙於自己的生活,誰也不干涉誰。

流逝的日子像一片片凋零的枯葉與花瓣,漸去漸遠的是青春的純情與浪漫。不記得曾有多少雨飄在胸前風響在耳畔,只知道滄桑早已漫進了我的心爬上了我的臉。當一個人與追求同行,便坎坷是伴,磨難也是伴。

故鄉的讀後感13

讀過魯迅的《故鄉》,先生所描寫的故鄉也許並不美麗,也就是這並不美麗的故鄉,寄託着先生的希望。“我想:希望是本無所謂有,無所謂無的。這正如地上的路:其實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的故鄉,同樣也寄託着我的希望。

伴着長長的車鳴,汽車鑽進了一片濃霧。

故鄉的晨曦躲在一片遠山中,從密密的山路一直飄到了沉睡的荒地上。它喚起了石橋上的塵埃,它驅散了一夜的靜謐,它的雲霧瀰漫在隱約的紗衣下,綻放出了羞澀的.微笑。

在這片微笑下,我看不到閃爍的霓虹燈,聽不到車水馬龍的喧譁。這裏是那麼清寧、清靜與恬靜。井台咯吱咯吱地呻吟,牛羊脖子上的鈴鐺叮噹作響,田野溝壑梯梯坎坎縱橫交錯,如家鄉老人飽經風霜的臉。

土豆、紅薯和自家醃製的鹹蘿蔔處處飄香。鐵環中偶爾濺起的泥土撲在農家小孩燦爛的笑臉上,這一切是那麼和諧。既柔弱但又堅硬得容不下絲毫的破壞。

石階的盡頭延伸到樹林的深處。這是一條多麼幽深的石階,上面或許沾染了少許青苔,但抹不掉家鄉人走過的無數親切的腳印,無數艱辛的汗水。

涓涓的流水似乎永不幹涸。細流沖刷着河底堅硬的河石,但河石彷彿藴育着大山的雄偉沉默,永遠地沉思在細流的撞擊中,年復一年。

故鄉普通得如同飲食中的小白菜,它既沒有桃花滿山的豔麗,也沒有遠飄萬里的果香。但它在我的心中卻有説不出的神祕,為什麼井中的水總是那麼甘甜?為什麼那位啞巴老奶奶繡的花衣總是那麼漂亮?為什麼這裏的小米飯總是那樣香甜?為什麼故鄉人總是那麼淳樸與親切?

我不明白大山下孕育着怎樣堅挺的脊樑,但我明白地底下湧動着無比熱情的土壤。我不明白天空下隱藏着多麼善良的願望,但我明白溪流中流淌着永不言敗的精神!

無數次地站在那離別的樹下,汽車疾駛而過的聲音時時縈繞在耳旁,但濃濃的鄉音已掩埋了這聒噪的繁華。這種神祕的感覺籠罩着我,説不清也道不明。

故鄉的讀後感14

今天,我讀了故鄉的蘆葦,很受感動,故鄉的一草一木,一情一景奮動着作者的縷縷情思,文中作敍述的小河,野花,沒菜花,棉花。雖是略寫,但經過作者飽蘸深情的筆,都顯現的非常美麗,迷人。作者博物館從它的作襯托,然後突出描寫蘆葦樸實而又蓬勃的生命和極其廣泛的用途,讚頌蘆葦樂於獻身的.精神,思鄉之情由此得以昇華。

然而,多年來尤其令我夢牽魂繞,永遠不能忘懷的,卻是故鄉的蘆葦。這段寫作者對故鄉的蘆葦不管什麼時候都不能忘懷。

生我養我的故鄉啊,你給我留下多少夢幻般的,繽紛的記憶----這段寫作者在故鄉的,故鄉的蘆葦叢給了他很的回憶。這篇文章告訴我們,每一株花草樹木都有生命,所以我們愛護這些花草樹木。

我愛自己的家鄉,愛家鄉的一草一木,愛我身邊的每一件東西。我們一起行動吧!一定要愛護這些花草樹木和身邊的每件東西。

故鄉的讀後感15

“深藍的天空中掛着一輪金黃的圓月,下面是海邊的沙地,都種着一望無際的碧綠的西瓜,其間有一個十一二歲的少年,項帶銀圈,手捏一柄鋼叉,向一匹猹盡力的刺去,那猹卻將身一扭,反從他的胯下逃走了……”

這少年便是閏土。我是在魯迅的《故鄉》中認識他的。當時,這健康可愛、有着紫色的圓臉、頸戴銀項圈的少年,留給了我很大的印象。他給作者,也給我們訴説了他的稀奇的見識:角雞、跳魚兒、貝殼、猹……他和作者一起開心的交談,一起天真的歡笑,在一起肆無忌憚的玩耍。

但,二十年過去了,閏土已不是以前的閏土了,歲月在他的臉上和手上,都留下了滄桑的痕跡。他之前紫色的健康的'圓臉,如今變作灰黃;紅活圓實的手,如今變得又粗又笨而且開裂,倒像是松樹皮了。最重要的是,閏土見到魯迅後,第一聲叫出來的,竟然是“老爺”!

他們之前以兄弟相稱,但現在卻主僕分明,只是因為“那時是孩子,不懂事”麼?二十年的轉變,使得他從一個勇敢機智、見多識廣的小男孩成為一個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麼使他的改變如此之大呢?是貧窮?還是所謂的“長大了”?或者……

應該是當時的社會吧。是當時的種種壓力,才使得一個天真無邪、自由快樂的少年變作一個目光呆滯、呆若木雞的農民。閏土就是當時社會的縮影,庸俗、麻木。

文章的最後,魯迅的侄子宏兒和閏土的第五個孩子在一起,同二十年前的魯迅和閏土一樣,在一起歡樂的玩耍着。這不就是小時候的魯迅和閏土嗎!但等到他們長大之後,會不會也和現在的他們一樣,中間相隔着一層可悲的身份的厚隔膜呢?

標籤: 讀後感 彙編 故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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