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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愛生命》讀書筆記

《熱愛生命》讀書筆記

《熱愛生命》讀書筆記

在金筆作文課上,我們班讀了蒙田寫地《熱愛生命》。

《熱愛生命》讀書筆記

這篇文章主要寫了有的人對時間置之不理;有的人對時間恭恭敬敬;有的人隨意打發時間;有的人爭分奪秒搶時間……作者反思自己,倡議大家熱愛生命,珍惜時間。

生活中,我發現有人把時間大肆揮霍,而我當然認為這是不對的,因為這樣的話時間就白白浪費,白白從你身邊溜走。人人都説:“一寸光陰一寸金,寸金難買寸光陰”,但現實生活中有多少人珍惜時間呢?大把大把的時間用在電腦遊戲上,大把大把的時間用在吃喝玩樂上。燕子去了,有再來的時候;楊柳枯了,有再青的時候;桃花謝了,有再開的時候。我們的時間確是一去不復返。莫等閒、白了少年頭,空悲切!

如果你無視時間,閒置時間,那麼成功會不知不覺地遠離你。相反,如果你支配好自己的時間,那麼成功會離你越來越近。正如魯迅所説:“哪裏有天才!我是把別人喝咖啡的功夫用在工作上。”成功人士其實都是成功的時間支配者。

從今天就開始,從現在就開始,熱愛生命,珍惜時間,做成功的時間支配者吧!

《熱愛生命》讀書筆記

這個星期六,我讀了傑克·倫敦的短篇小説《熱愛生命》。故事雖然不長,卻讓我深受感動。

故事發生在美國北部,一位淘金人帶着辛苦淘來的金子和另一位名叫比爾的同伴踏上了遙遠而艱難的歸途。然而,他不小心扭傷了腳,他的同伴棄他而去。孤苦一人走在荒野之中,瀕臨死亡,他毅然丟掉了所淘到的所有黃金,輕裝上陣。一路上,忍飢挨餓,風餐露宿,與野獸對抗,終於在絕境中生存下來。

我在這個故事中讀到了這位淘金人對生命的熱愛。生命本來是很脆弱的,如果不珍惜,生命在嚴苛的大自然的種種考驗中將不堪一擊。然而,這位淘金人面對種種考驗,頑強地生存下來。為了保存體力,他吞食漿果、草根、生魚、活松雞、動物骨頭;為了節省體力,他聰明地扔掉了辛苦得來的黃金;為了與野獸抗爭,他振奮精神,嚇跑大棕熊,並用足夠的耐心與飢餓的大灰狼斡旋到底……這一切,都源於對生的渴望!

淘金人與餓狼一路的抗爭給我留下了最深的印象。那隻又病又餓的大灰狼時刻想把他吃掉,他也想把狼吃掉,因為他們都想活下去。狼是動物中最有耐心的,可是淘金人也表現出驚人而又可怕的耐心,在他幾乎已經完全體力不支時,狼向他發出攻擊,淘金人頑強的意志發出了意想不到的最後一擊,他咬死了那隻狼,吞嚥下狼那温潤的血。他活下來了。

這是對生命多麼頑強的熱愛啊!正是這種熱愛,才讓淘金人戰勝困境、走出困境、從而獲得了寶貴的生命!

《熱愛生命》讀書筆記

《熱愛生命》是語文課本上的一篇文章,雖然只有那麼聊聊幾頁,但是就是者寥寥幾頁,使我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貴和物競天擇的殘酷,還有那些不為人知的人性的另一面。

這是一出殘酷的求生悲劇,一個淘金人被夥伴拋棄,獨自置身於渺無人煙的蒼茫野荒裏。面臨着種種生死考驗,但是他卻九死一生的活了下來。他靠的是什麼呢?是食物嗎?是水嗎?使得,有這些,但更重要的是他那堅強的意識,他的求生意識把他從死神邊緣拉了回來。正如短文第五段所説的那樣:“逼他向前走的是他的生命,因為他不願意死。”就是因為這個他的生命火花才會閃爍起來。

短文第三段:“這些殘骨在一個鐘頭以前還是一頭小馴鹿,一邊尖叫,一面飛奔,非常活躍。”這句話描寫的是骨頭,在很短的時間內,大自然卻可以把一個活生生的生命換成一副血肉驕橫的骨頭。這副骨頭在表現了大自然的物競天擇時,也向我們展示了生命的脆弱。它是那麼的嬌小,經不起打擊。這與淘金人頑強不屈的精神形成了鮮明的對比,由此表現了淘金人對生命的熱愛和嚮往。

在第十期段,短文寫到了淘金人的夥伴,他叫比爾,但是他不是一個忠心的夥伴,拋下了主人公自己先走了,但是比爾終究還是死了,這篇短文再次向我們展示了生命的殘酷—在生死不知的情況下,還要經受朋友的背叛,那並不是一種好事。

然而本文的高潮卻是淘金人與病狼的決鬥。人已經奄奄一息了,卻還要同狼拼得你死我活,這也是被迫的。人需要狼肉來補充能量,狼需要人肉來延續生命。但狼畢竟只是狼,終究沒有人聰明。淘金人用自己的生命作誘餌,來引誘狼,最終,狼無賴的倒下了……

看完這篇短文之後,我真的覺得我們要熱愛生命,熱愛生命。

《熱愛生命》讀書筆記

“生命屬於每一個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應當這樣度過:當他回首往事時,不會因虛度年華而悔恨,也不會因碌碌無為而愧疚。這樣,在臨死的時候,他就能夠説我把自己的整個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獻給了世界上最壯麗的事業為人類解放而奮鬥。”

是啊,生命是多麼的神聖,多麼的寶貴。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有人慨歎生不逢時、人生如夢,有人抱怨活着真沒意思,更有人説人生就是痛苦和無聊,甚至有人因為那麼一點點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棄,一生都碌碌無為。

傑克·倫敦的《熱愛生命》講的就是一個關於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現出的強烈的大自然氣息,勇敢和冒險的浪漫精神,還有人“要活下去”的堅強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讀來激動不已:一個美國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拋棄了,他獨自跋涉在廣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風夾着雪花向他襲來,他已經沒有一點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傷,鞋子破了,腳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蹣跚在佈滿沼澤、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艱難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後,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強前進。就在他的身體非常虛弱幾經昏倒的時候,他的危險來臨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樣飢餓不堪的病狼!這匹病狼緊緊的跟隨在他的身後,舔着他的血跡。就這樣,一場激烈的生死爭奪戰開始了!兩個瀕臨死亡的生靈拖着垂死的軀殼在荒原上互相獵取對方。為了活着回去,為了戰勝這匹令他作嘔的病狼,儘管病餓交加,筋疲力盡,仍然在徒手搏鬥中用盡所有力氣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終通過冰天雪地的荒野掙扎着來到海邊,終於被一艘捕鯨船救起。

這個悲壯的故事,生動地展示了人性的偉大和堅強。這篇小説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艱難險阻面前,想要放棄生命,選擇死亡是再容易不過的事情,但他卻沒有甘心就死,他選擇了抗爭。這與現在社會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現在電視,網絡,報紙上,隨便一看都會看到幾則自殺的新聞。什麼職場壓力太大、學習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問題拉,這些小事情也都能讓人聯想到死亡。可見現在社會上的人類比起小説的主人公來是多麼的卑微啊。

即使一個人窮的什麼都沒有,那有什麼大不了的呢?還有生命啊。一個人身上最寶貴的東西不就是生命麼!生命有的時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間,它可能就會化為烏有;可是生命有時卻又如此強大,強大得令人驚歎。這種力量讓你不管面對什麼,哪怕是荒野、野獸,還是飢餓、疾病的折磨,都會支撐着你勇敢地戰勝它。而在背後支撐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堅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還有生存的信念,不輕易放棄自己的生命,那麼再窘困的處境也能絕處逢生。

而這個小説最讓我記憶猶新的,卻是狠心丟棄腳受了傷的主人公的朋友--比爾。曾經是那樣的同甘共苦,卻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棄深厚的友情……那時候我很疑惑,生命難道真的那麼重要麼?難道真的為了生命,連愛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後來我發現: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親情,愛情,友情麼?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項,這樣的生命是沒有意義的。然而,比爾可能到死的時候,才會體會到這一點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體。而一那則代表着心靈。只有擁有偉大心靈,才能成為一個大寫的人!

標籤: 讀書筆記 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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