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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災害預案(通用5篇)

地質災害預案(通用5篇)

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勢態,總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要怎麼編制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地質災害預案(通用5篇)

地質災害預案1

一、地質災害基本情況

去年由於降雨量局部較為集中,受災情況較往年有所增加,但無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

二、地質災害的趨勢預報及危險區

(一)汛期天氣情況及地質災害預報

根據氣象部門提供的年氣候預測,我區今年降雨量為700-860MM,年降雨量正常,雨季開始期正常至偏早,大部分地區將在5月左右開始,於11月中下旬結束。氣候預測年冰雹、局部地區強降雨等強對流天氣偏多,在汛期中區域性暴雨引發的山地災害比偏重,所以今年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不容懈怠,形勢十分嚴峻,各村委會要高度重視,提前計劃、提前安排落實責任。

(二)地質災害易發區

1、鎮村方山巖腳一帶滑坡危及150户600人安全;

2、下灣坎頭滑坡危及2户10人和成昆鐵路安全;

3、上灣房背後滑坡危及70户290人安全;

4、高速公路段及棄土場。該段公路坡度較陡,由於風化殘積、坡積層結構疏鬆,顆粒間結合力差,易被沖刷。如果出現暴雨等天氣就容易產生不同程度的滑坡、崩塌,甚至發生泥石流災害。

5、各採石礦企業排土場及高速公路排土堆放場,多為露天開採作業的企業,大量剝落的廢石及廢土的堆積形成了排土場。這些堆積體結構鬆散,結合力差,在雨水的滲透下很容易產生滑動引發地質災害。

(三)地質災害危險區

1、村迤布滑坡危及54户223人房屋人生安全;

2、村迤布泥石流災害點危及5户23人房屋人生安全;

3、村半箐洽麼田滑坡危及農户19户86人房屋人生安全、農田30餘畝;

4、村雙龍潭白瓦房滑坡危及3户18人房屋人生安全安全;

5、冷水溝滑坡危及2户10人房屋人生安全安全;

6、村田房芹菜塘滑坡危及2户10人房屋人生安全安全;

7、大村滑坡危及34户135人房屋人生安全;

8、村長箐組户、村小村組户兩個分散户滑坡體危及2户9人房屋人生安全安全;

三、災害防治措施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村委會、鄉屬各部門、各礦山企業要將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成立專門機構,主要負責人要對本轄區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總責,分管負責人要具體負責落實24小時值班情況、災害點監測人員責任工作情況等落實措施是否到位。

(二)成立地質災害防治領導機構

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村委會及有關企業職責:

辦公室:負責地質災害防治成員單位的組織協調工作。

農業服務中心:負責全鎮水利工程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工業經濟發展辦公室:負責區內企業排放廢渣廢料可能引發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並指導監督礦山企業,特別是非煤礦山按照安全規範進行開採,避免因違反安全規定開採引發地質災害。

社會事務辦:負責災區社會治安、秩序維護和非常時期交通管制工作;組織搶險救災工作;災區的民政救濟工作。

衞生院:負責調度衞生技術,及時搶救受災傷病員,做好災區的衞生防疫工作,監督和防止災區疫情、疾病的傳播、蔓延;及時向鄉政府和上一級管理部門報告醫療救助和疫情情況。

各村委會:負責轄區內的地質災害防治和救災工作。

礦山企業:負責企業生產廠區及周邊可能受其生產影響範圍內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特別是排土場、矸石、廢土、廢渣、尾礦堆放場滑坡、泥石流及採空區塌陷的隱患消除工作和防治工作。

(三)嚴格執行汛期地質災害24小時值班報警制度。5月20日至11月30日是汛期值班時間,按照公佈的報警電話,各責任人要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地質災害汛期24小時值班報警電話號碼:

(四)堅持報災制度。各村委會及各礦山企業要堅持值班和報災制度,汛期每週一、週四向鄉政府上報上週轄區內地質災害情況,並做好相關登記,堅持每天10:00必報,有災報災、無災報平安、防止漏報。

(五)加強監測預報工作。一是:各村委會、礦山企業要高度重視轄區內的防災工作,要落實責任人以及監測人員,對所屬區域自行開展監測,併成立防災領導機構,建立汛期值班制度,安排專人進行監測工作,責任明確到人;二是:加強羣測羣防,通過各種方式普及防災知識宣傳,增強羣眾防災意識。

(六)加強地質災害“羣測羣防”體系建設,認真落實防災減災措施。鎮屬相關部門,各村社、各礦山企業要緊密聯繫,加強協作、互通信息,進一步完善鎮、村、社三級地質災害羣測羣防,認真落實巡查、避險疏散、搶險救災、避讓搬遷等防範措施,危險區域內的危險點建立避險明白卡發放到户,使其提前明白,預警信號、及時撤離路線、避災地點,儘量將地質災害帶來的損失減少到最低。

地質災害預案2

為了保障我鄉突發性地質災害防災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一)工作原則:堅持地質災害防治“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和全面規劃、突出重點”的原則,實行政府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部門相互配合和銜接,共同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二)適應範圍:本突發性地質災害的應急預案適用於xxx鄉(鎮)境內崩塌、滑坡、地面沉降、塌陷、泥石流等災害發生後的應急。

二、地質災害等級的劃分和預案啟動的條件及方式

(一)地質災害等級的劃分:按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大小分為四個等級:

1、特大級:因災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社會影響較大者。

2、重大級:因災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造成嚴重的社會影響者。

3、較大級:因災死亡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社會影響較大者。

4、一般級: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社會影響不大者。

(二)預案啟動條件和方式:地質災害發生後或地質災害險情出現時,由鄉宣佈啟動本級預案。並進行調查,將調查情況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按程序進行處理。

(三)搶險救災應急指揮機構

為做好突發性地質災害的搶險救災應急指揮工作,成立“xxx鄉(鎮)突發性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應急指揮部”,負責全鄉突發性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應急的領導指揮工作。

地質災害預案3

為切實做好我校地質災害的防範工作,確保大風、暴雨、洪澇和地質災害發生時,能夠及時有效地組織搶險救災,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條例的規定,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演練預案。

一、地質災害搶險工作方針

地質災害工作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

二、領導成員及職責

1. 如發生地質災害和出現嚴重地質災害險情時,白雲國小立即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根據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統一指揮和組織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執行區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下達的地質災害防治救災任務。

2.領導小組下設綜合協調組、現場搶險組、引導學生疏散組、治安保衞組、各工作組組成及主要職責:

1)綜合協調組:由校長於以佳負責。

主要職責:調查、核實險情或災情,組織險情或災情監測和評估,預測災害發展趨勢和潛在威脅,提出應急防範對策、措施。負責協調、落實並督促、檢查各項應急工作;有關信息收集、彙總上報和現場聯絡等工作。

2)現場搶險組:由教務主任韋昌貴、安全管理員姚福洲和少先隊輔導員沈定翠負責。

主要職責:組織搶險救災隊伍和必要的設備,搶救被壓埋人員;根據實際情況,及時組織受到地質災害威脅的人員財產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緊急時,強行組織避災疏散。

3)引導學生疏散組。由生管老師及各班班主任擔任。

主要職責:負責清點班級學生人數並組織本班學生有秩序逃。

4)治安保衞組:由體育教研組吳炳雲、數學教研組組長楊天壽、語文教研組組長吳蕾和門衞陳支書負責。

主要職責:迅速組建現場治安隊伍,維護校園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組織現場保護,疏散受災校園內無關人員,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3.擔負地質災害搶險救災任務的老師和個人,必須服從區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領導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三、險情彙報和搶險處理程序

(一)險情彙報

一旦發生地質災害或者有地質災害險情,學校要堅持晝夜24小時值班制度。發現災情須向當地政府和鎮中心學校防汛抗洪搶險工作小組或教育局值班人員彙報,同時立即啟動應急避險預案。

(二)搶險處理程序

1、當地質災害險情發生時 學校防汛抗洪搶險工作小組根據險情擬訂搶險方案、採取必要措施,並指派教師在第一時間奔赴現場、其他各組按照職責開展工作。

2、當重大險情發生時 我校地質災害搶險協調領導小組協調各成員單位協同行動。

3、轉移信號、路線及地點 當險情發生時,由學校向全體師生髮出險情信號,並按指定的線路、地點進行緊急疏散,確保師生生命安全。

地質災害預案4

為了保障我礦對礦區突發性地質災害搶險應急工作高效、科學、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提高救災工作應急反應能力,維護礦區社會穩定,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規定和集團公司20xx年“雨季三防”工作安排,結合我礦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和實用範圍

1、工作原則:礦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分級負責;科學決策、科學施救;局部服從整體,一般工作服從應急搶險救災工作。

2、實用範圍:本應急預案適用於礦區危巖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及河牀裂縫、塌陷等突發性地質災害發生後或險情出現時的應急反應。

二、應急機構及分工

1、為做好礦區突發性地質災害的搶險救災應急指揮工作,礦成立突發性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應急指揮部:

指揮長:彭明懷;

副指揮長:漆順剛、晏光沮、許雲龍、李常木、周祥元、賈偉;成員:瞿光金、龔森隆、謝自遊、陳明、婁倫寬、黃懷安、鄭永春、關廣文、張維剛、王洪德、孫伏亞、劉國平、謝凇、餘昌鑫、劉援振、秦興華、李

彬、劉照龍、張建強、顧惠平、劉天海、莊益民。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礦調度室,王洪德兼任辦公室主任(聯繫電話:817007

5、8170076)。根據搶險救災應急工作需要,成立10個專業組:

⑴、宣傳動員組

組長:劉照龍

成員:宣教科有關人員⑵、搶險救災技術組組長:漆順剛副組長:瞿光金

成員:技術科、地測科、安全科有關技術人員⑶、搶險救助組組長:許雲龍

副組長:陳明、孫伏亞

成員:救護隊有關人員和礦防洪搶險隊伍⑷、醫療救護組組長:陳善釗

成員:水礦集團總醫院老鷹山分院有關人員⑸、物資籌備組組長:秦興華

成員:器材科有關人員⑹、維穩組組長:賈偉副組長:劉天海

成員:保衞科有關人員⑺、通訊保障組組長:莊益民

成員:機電一區電話維護有關人員⑻、資金籌備組組長:張建強

成員:財務科有關人員

政策,並做好受威脅區域的職工、羣眾撤離避讓思想工作,宣傳搶險救災過程中的先進人物和事蹟。

⑵、搶險救災技術組:負責組織專業技術力量趕赴現場進行調查,根據已掌握的資料和現場調查情況,對已發生的地質災害的規模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成災範圍進行評估,確定其等級;分析具體險情的地質災害特徵、性質,預測影響範圍及發展趨勢,並按速報制度規定及時上報;對正在發生變化的地質災害,進行科學觀測和分析,及時提出處理方案。

⑶、搶險救助組:負責搶救受災人員,尋找失蹤人員,搶救國家重要財產;配合有關部門按照事先選擇預定的路線及時將受災人員和財產疏散到安全地帶;對災害點尚存危害部分採取緊急防護措施。

⑷、醫療救護組:負責組織急救隊伍、救護傷員。

⑸、物資籌備組:負責搶險材料、工具、設備的籌備供應和運輸工作。

⑹、維穩組:負責災害區域的治安維護、安全保衞工作,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⑺、通訊保障組:保證搶險救災通訊暢通。

⑻、資金籌備組:保證應急救災和災後重建資金的及時到位。

⑼、供電保障組:負責組織修復供電線路和設施,確保災害區域正常供電。

⑽、安置和善後組:負責災害區域人員的臨時安置,保障受災人員的基本生活;負責傷亡人員的善後處理工作。

⑾、重建組:負責受災區域內受損工業設施、職工住宅重建方案的制定;保證生產、生活的臨時方案的制定;並按規定組織實施。

⑿、救災情況信息收集整理和事故分析組:負責對救災情況信息收集、整理,按規定向上級安全部門和政府部門彙報和聯繫,並參與或協助事故的調查和分析處理。

⒀、後勤保障組:負責搶險期間的交通、搶險人員的生活保障。

三、地質災害等級劃分、速報和預警信號

1、地質災害等級劃分⑴、特大型a) b)發生狀況:因災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

隱患狀況:因災受脅人數在1000人以上或者預估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

⑵、大型a) b)發生狀況:因災死亡10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隱患狀況:因災受脅人數在100人以上或者預估經濟損失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

⑶、中型a) b)發生狀況:因災死亡3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隱患狀況:因災受脅人數在10人以上或者預估經濟損失100上500萬元以下的;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

⑷、小型a)下的;

b)隱患狀況:因災受脅人數在10人以下或者預估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

2、地質災害速報

⑴、速報原則:信息準確、上報及時、區(科、車間)為基礎、連續完整。

發生狀況: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

⑵、速報規定:

a) i.發生狀況

特大型:發現區(科、車間)應於半小時內速報礦調度室,礦根據情況按規定在1小時內速報集團公司。

ii.大型:發現區(科、車間)應於1小時內速報礦調度室,礦根據情況按規定在2小時內速報集團公司。

iii.中、小型:發現區(科、車間)應於2小時內速報礦調度室,礦根據情況按規定在3小時內速報集團公司。

b) i.隱患狀況

特大型:發現區(科、車間)應於3小時內速報礦調度室,礦根據情況按規定在5小時內速報集團公司。

ii.大型:發現區(科、車間)應於5小時內速報礦調度室,礦根據情況按規定在10小時內速報集團公司。

iii.中、小型:發現區(科、車間)應於8小時內速報礦調度室,礦根據情況按規定在10小時內速報集團公司。

3、地質災害預警信號和人員財產轉移路線

⑴、預警信號:

a)特大、大型地質災害及特大、大型地質災害隱患預警信號為音響警報:鳴36秒,停24秒,反覆三遍為一個週期(三分鐘)。共鳴三個週期,每個週期間停三分鐘。

b)中、小型地質災害及中、小型地質災害隱患預警信號為礦山救護警報器:嗚!嗚!嗚!……短聲連續密鳴。

⑵、人員財產轉移路線:

a)各採區風井發生滑坡、泥石流、危巖崩塌等地質災害時,人各採區風井進場公路→金河公司廠區公路→小河邊至鍋廠員財產轉移路線為:鄉村公路→水納公路→109至老鷹山礦礦區公路→老鷹山煤礦。

b)大井工業廣場發生地表裂縫、塌陷等地質災害時,人員財產吊水崖小河發生河牀裂縫、河水下泄地質災害時,按《老鷹轉移路線為:工業廣場→大食堂→辦公樓。山煤礦防、避東二採水災安全技術組織措施》執行。

四、預案啟動條件和方式:

1、特大型、大型、中型突發性地質災害發生時,接報後礦宣佈啟動本應急預案,指揮部成員應於接到通知後10分鐘內趕到礦調度室指揮搶險救災,各專業組應於預案啟動後半小時內趕到災害現場,搶險救災技術組對正在發生的地質災害,要進行科學觀測和分析,及時提出處理方案,由指揮部統一指揮進行搶險救災工作。

2、發現地質災害隱患時,礦立即組織搶險救災技術組有關人員趕赴現場進行地質災害隱患調查,評估隱患級別。現場調查人員要及時將調查評估結果彙報礦調度室,由指揮部根據調查評估結果決定是否啟動本應急預案。

五、應急準備

1、應急隊伍準備:主要由老鷹山礦區救護隊隊員和礦防洪搶險隊伍人員組成。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質災害報請集團公司和地方政府支援救災。

2、救援物資由物資供應公司老鷹山供應站、器材科、黨政辦公室、財務科負責組織籌集,器材科負責搶險期間的物資運送。

六、應急行動

1、轉移受威脅人員:當突發性地質災害對人民生命財產構成威脅,出現緊急狀態時,礦救災應急指揮部按照確定的轉移路線和安置地點,組織受災區域人民及時轉移。

2、實施救援:發生中型以上災害時,搶險隊伍立即趕到現場,實施搶險救災,搶救被埋人員,排除險情,並搜尋失蹤人員,努力使災害損失降到最低。

3、醫療救護:應急預案啟動後,速請水礦集團總醫院老鷹山分院組織醫療隊伍,迅速趕赴災害現場搶救、醫治傷員。

4、治安:保衞科負責做好災害現場和相關地點的安全保衞工作。警力不足時,可報請老鷹山警署協警。

5、後勤保障:後勤部、黨政辦負責搶險人員的生活保障,並解決好轉移災民的基本生活。

6、通訊、供電保障:機電一區負責組織修復通訊和供電設施及電力調度,保證災害區域供電正常和通訊暢通。

七、事後處理

1、已動用的災害應急物資,器材科應及時補足。

2、救災完畢立即制定恢復生產,保障職工生活的方案。

3、組織有關部門對災情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提出預防措施。

4、對在搶險救災過程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

地質災害預案5

1 總則

依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xx省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於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發地質災害發生或者臨災時的應急處置反應。

預案編制的基本原則是:預防為主、以人為本;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分級管理,屬地為主。

2 組織體系和職責任務

市國土資源行政部門負責全市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

市人民政府成立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全市突發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其組成如下:

總指揮長:主管副市長

副指揮長:市人民政府主管副祕書長

市國土資源局局長

成員:市政府各有關部門、軍分區司令部、武警支隊等部門負責同志。

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工作;分析、判斷成災或多次成災的原因,確定應急防治與救災工作方案;部署和組織有關部門和有關縣區對受災地區進行緊急援救;協調安康軍分區司令部、武警安康支隊迅速組織指揮部隊參加搶險救災;指導縣、區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做好地質災害的應急防治工作;處理其他有關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的重要工作。

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國土資源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國土資源局局長擔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分管副局長擔任。軍分區司令部、武警支隊和市人民政府各相關部門及有關部門聯絡員為成員。辦公室主要職責是:彙集、上報險情災情和應急處置與救災進展情況;提出具體的應急處置與救災方案和措施建議;貫徹市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和部署,協調有關縣區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之間的應急工作,並督促落實;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分析災害發展趨勢,對災害損失及影響進行評估,為市應急指揮部決策提供依據;組織應急防治與救災的新聞發佈;起草市應急指揮部文件、簡報,負責市應急指揮部各類文書資料的準備和整理歸檔;承擔市應急指揮部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工作

3 預防和預警機制

3.1 預防預報預警信息

地質災害易發區的各級地方政府要加快建立以預防為主的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體系建設,開展地質災害調查,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建立地質災害羣測羣防網絡和專業監測網絡,形成覆蓋全市的地質災害監測網絡。市國土資源、水利、氣象、地震等部門要密切合作,及時傳送地質災害險情災情、汛情和氣象信息。

負責地質災害監測的單位,要廣泛收集整理與突發地質災害預防預警有關的數據資料和相關信息,進行地質災害中、短期趨勢預測,建立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等資料數據庫,實現各部門間的信息共享。

3.2 預防預警行動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部門會同本級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成員單位,依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每年年初擬訂本年度的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同時要將羣測羣防工作落實到具體單位,將涉及地質災害防治內容的“明白卡”發到村民手中。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部門要充分發揮地質災害羣測羣防和專業監測網絡的作用,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加強對地質災害重點地區的監測和防範。

縣級以上國土資源行政部門會同氣象主管部門聯合發佈地質災害預報,預報內容主要包括地質災害可能發生的時間、地點、成災範圍和影響程度等,並將預報預警結果及時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同時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對出現的地質災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員傷亡或者重大財產損失的區域和地段,當地縣區政府應當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予以公告,並設置明顯警示標誌。

3.3 地質災害速報制度

縣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部門接到當地出現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報告後,應在4小時內速報縣級人民政府和市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部門,同時可直接速報省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部門和國務院國土資源行政部門。市國土資源行政部門接到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報告後,立即如實向市人民政府和省國土資源行政部門報告。

縣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部門接到當地出現中、小型地質災害報告後,應在12小時內速報縣級人民政府和市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部門,同時可直接速報省級國土資源行政部門。

4 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分級

地質災害按照危害程度和規模大小分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地質災害災情四級:

(1)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ⅰ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0人以上的或潛在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地質災害險情為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因災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地質災害災情為特大型地質災害災情。造成河流被阻斷,嚴重影響生命財產安全的地質災害。

(2)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ⅱ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大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大型地質災害災情。

造成鐵路幹線、公路主線、民航和航道中斷,或嚴重威脅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有重大社會影響的地質災害。

(3)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ⅲ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中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中型地質災害災情。

(4)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ⅳ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小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小型地質災害災情。

5 應急響應

應急響應分為險情應急和災情應急。應急工作遵循分級響應程序,根據地質災害的等級確定相應級別的應急機構。

5.1 險情應急

接到地質災害險情報告的當地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部門,應按照地質災害速報制度的規定及時上報,同時應當立即派出專業人員(專家組)趕赴現場,進行現場調查,核實險情,提出應急搶險措施建議。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險情,省級國土資源行政部門應當組織專家進行應急調查;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市級國土資源行政部門應當組織專家進行應急調查。

地質災害險情確定為臨災狀態時,當地人民政府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進入工作狀態,立即成立現場險情應急搶險指揮部,劃定危險區,設立警示標誌,啟動“防、搶、撤”方案,組織羣眾轉移避讓或採取排險防治措施,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避災疏散。加強監測預報,有序組織搶險防災各項工作。必要時,啟動相應級別的市、縣(區)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地質災害險情得到有效控制後,縣級人民政府應解除險情應急狀態,確定撤銷或者繼續保留危險區管制措施,提出下一步防災、搬遷避讓或工程治理措施,並移交有關部門或單位組織實施。

5.2災情應急

5.2.1特大型地質災害災情應急響應(ⅰ級)

市和縣人民政府的應急行動

市和縣級人民政府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進入工作狀態,啟動本級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成立現場搶險救災指揮部,緊急投入搶險救災工作。及時瞭解災情,並在第一時間報告省人民政府及省國土資源行政部門。

根據救災工作需要,組織動員全市社會各界開展救災捐贈活動,請求省政府有關部門進行緊急支援。

5.2.2 大型地質災害災情應急響應(ⅱ級)

市和縣人民政府的應急行動

及時瞭解災情,並在第一時間報告省人民政府及省國土資源行政部門。

市和縣級人民政府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進入工作狀態,啟動本級地質災害應急預案,迅速組織當地人民政府和基層組織按照預案,成立現場搶險救災指揮部,統一指揮現場搶險救災工作。

根據救災工作需要,在本行政區域內組織動員社會各界開展救災捐贈活動,並向上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提出救助申請。

5.2.3 中型地質災害災情應急響應(ⅲ級)

市和縣人民政府的應急行動

市和縣級人民政府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進入工作狀態,啟動本級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及時瞭解災情,並在第一時間報告省人民政府及省國土資源行政部門。

市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在災害發生後迅速派出工作組開展應急調查,核查災情,查明災害類型、規模、成因,預測發展趨勢,提出應急防範措施,為搶險救災工作提供科學依據。並將應急調查報告及時上報省國土資源行政部門。

災害發生現場應成立現場搶險救災指揮部,並根據需要和部門分工,設立若干應急工作組。各應急工作組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監測預警,劃定危險區和搶險救災特別管制區,搶救受傷、被埋人員,轉移受威脅居民並安排好災民生活,做好食品、飲水、衣物等救災物資的調集和發放及死難者的善後事宜等工作。

5.2.4 小型地質災害災情應急響應(ⅳ級)

(1)縣級人民政府的應急行動

縣級人民政府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進入工作狀態,啟動本級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及時瞭解災情,並在第一時間報告市人民政府及市國土資源行政部門。

迅速派出由國土資源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組成的應急調查組,立即趕赴現場開展應急調查,核查災情,查明災害類型、規模、成因,預測發展趨勢,提出應急防範措施,為搶險救災工作提供科學依據。並將應急調查報告上報市國土資源行政部門。

災害發生現場應成立現場搶險救災指揮部,並根據需要和部門分工,設立若干應急工作組。各應急工作組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監測預警,劃定危險區和搶險救災特別管制區,搶救受傷、被埋人員,轉移受威脅居民並安排好災民生活,做好食品、飲水、衣物等救災物資的調集和發放及死難者的善後事宜等工作。

(2)市人民政府的應急行動

市人民政府可視情況派出工作組赴災害現場指導、協調搶險救災工作,慰問受災羣眾。市國土資源行政部門接到災情報告後,應及時報告省國土資源廳並在事後上報應急調查報告。

5.2.5應急響應結束

災情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現場搶險救災指揮部的建議,及時解除災情應急期,撤銷原劃定的地質災害危險區和搶險救災特別管制區。

6 部門職責

6.1 緊急搶險救災

由安康軍分區司令部、武警安康支隊、市公安局、建設局、水利局、安監局、安康供電局、旅遊局、教育局、市扶貧辦按照各自的部門職責開展工作。

6.2 應急調查、監測預警和治理

市國土資源局、水利局、地震辦、氣象局、環保局按照各自的部門職責開展工作。

6.3 醫療救護和衞生防疫

市衞生局、農業局、經委、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按照各自的部門職責開展工作。

6.4 治安、交通和通訊

市公安局、交通局、西安鐵路局安康辦事處、安康民航站、無線電管理局、電信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按照各自的部門職責開展工作。

6.5 基本生活保障

市民政局、商務局、糧食局、鹽務局按照各自的部門職責開展工作。

6.6 信息報送和處理

市廣播電視局、國土資源局按照各自的部門職責開展工作。

6.7 應急資金保障

由市發改委、財政局按照各自的部門職責開展工作。

7 應急保障

7.1 應急隊伍、資金、物資、裝備保障

地質災害易發區的地方人民政府要組織建立搶險救災應急隊伍,並與當地同級武警部隊建立搶險救災的協調機制。搶險救災應急隊伍要針對性地開展應急搶險救災演練;要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儲備必要的搶險救災專用物資,加強救災裝備建設,配備專用越野車輛、無線通訊設備、信息傳輸工具、應急用品、搶險救災裝備等。

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費用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7.2 通信與信息傳遞

加強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信息系統建設,充分利用現代通信手段,把有線電話、衞星電話、移動手機、無線電台及互聯網等有機結合起來,建立覆蓋全市的地質災害應急防治信息網,並實現各部門間的信息共享。

7.3 應急技術保障

市國土資源局成立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專家組,為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和應急工作提供技術諮詢服務。同時加強地質災害應急防治科學研究。

各級政府要加大對地質災害預報預警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的工作力度和投資,同時開展有針對性的應急防治與救災演習和培訓工作。

7.4 宣傳與培訓

加強公眾防災、減災、自救知識宣傳和培訓,對廣大幹部和羣眾進行多層次多方位的地質災害防治知識教育,增強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能力。

7.5 監督檢查

市國土資源局會同有關部門對上述各項地質災害應急防治保障工作進行有效的督導和檢查,及時總結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實踐的經驗和教訓。

各縣區人民政府應組織各部門、各單位負責落實相關責任。

8 預案管理與更新

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縣級以上國土資源行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參照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各縣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市國土資源行政部門備案。

本預案由市國土資源局負責修訂更新,修訂更新後的預案,報市政府批准。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更新期限最長為5年。

9 責任與獎懲

對在地質災害應急工作中貢獻突出需表彰獎勵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相關規定執行。

對引發地質災害的單位和個人的責任追究,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相關規定處理;對地質災害應急防治中失職、瀆職的有關人員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10 附則

本預案由市國土資源行政部門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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