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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行風評議所提意見的整改報告

關於行風評議所提意見的整改報告

行風評議問卷調查過程中,羣眾對新野提出“收費不合理的意見,按照市局要求,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關於行風評議所提意見的整改報告

  一、我縣環保收費基本情況

目前,我縣針對排污者的收費有兩項:一項是排污費,另一項是監測費,近年來我局嚴格按照環保法律法規規定,認真執行國務院《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__省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__省環境監測站開展服務性收費實施辦法》、《__省環境監測站開展專業服務收費標準》等規定依法收費。

關於羣眾提出“收費不合理“的意見,我們認為有兩層意思,一是提意見者認為排污費和監測費不該收。羣眾存在這種認識的原因是環保宣傳力度不夠,沒能讓羣眾深入認識環保,瞭解環保,或者是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沒有徹底解釋清楚收費的必要性和收費的依據。二是提這種意見者認為執法人員在收費過程中存在不公平現象。原因可能是極少數執法人員由於業務能力和執法水平有限,工作方式方法簡單,作風浮燥,宣傳法律法規不到位,甚至可能存在“彈性收費、人情收費”等違規行為,致使羣眾認為不公開不合理。

  二、整改措施

1、加大環保宣教力度,推進環保宣教的社會化轉變,在環保節日、各種媒體,多形式宣傳的基礎上,強化環保執法過程中的宣教,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要面對面向企業負責人宣傳環保法律法規,用通俗易懂、容易接受的'方式詮釋落實環保法的意義,尤其是要解釋清楚收費依據、收費標準、收費程序等與收費有關的內容。

2、嚴格依法收費。按照國務院《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和《__省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的規定做到全面核定,應收盡收,杜絕人情收費、彈性收費。

3、狠抓管理,提高隊伍素質。一是完善制度,規範執法行為,依照環保系統“六條禁令”和省市環保部門的“環保執法十不準”等規定,結合我局實際,進一步完善執法責任制,以制度管理人,以制度約束人。二是加強培訓,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環保法律、法規培訓活動。組織全局幹部職工學習環保法律、法規,提高業務水平,提高環境管理水平,真正做到嚴格執法、文明執法。三是繼續推行公開承諾制、首問負責制,把收費依據、辦理程序、辦理時限、工作紀律等向社會公佈,主動接受監督,提高服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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