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谷 >

行政範例 >人力資源管理 >

女職工 懷孕後 HR 需要知道的幾個“假”和注意事項

女職工 懷孕後 HR 需要知道的幾個“假”和注意事項

HRef="https://xuewengu.com/tags-dvwq-0.html" target="_blank" >職工 懷孕後 HR 需要知道的幾個“假”:

女職工 懷孕後 HR 需要知道的幾個“假”和注意事項

1、產檢假:按照正常出勤計發工資性收入;

A、開始-6個月末 每月檢查一次;

B、第7個月初-第8個月末 每月檢查2次;

C、最後一個月 每週檢查一次;

2、產假: 國家規定 女職工享受98天產假,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15天產假;難產(醫院規定)多加15天,晚育假各地規定不一致,女職工達到晚育年齡可以享受晚育假 ;

3、保胎假:女職工因為身體原因,需要保胎,單位應該予以准假,保胎休息的時間,按照本單位實行的疾病待遇的規定辦理,按照病假工資發放薪資 ;

4、產前工間休息: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應給予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按正常出勤計發工資性收入;

5、產前假:法定產前假,產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薪資);

6、流產假: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7、哺乳假:在新生兒一歲內,可以享受每天一個小時的哺乳假,確認為體弱兒(佝僂病,貧血,營養不良,先天性畸形,一年住院3次的),最多增加不超過6個月;

8、晚育配偶:婦女滿24週歲,可以享受3天晚育假。

注意事項:

標籤: 女職工 HR 懷孕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xuewengu.com/flxz/renli/vv61j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