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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關係:員工如何休年假?

勞工關係:員工如何休年假?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2008年1月1日起實施)及《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2008年9月18日起執行)規定:

勞工關係:員工如何休年假?

一、總的原則是:先工作再休假(只有勞動才能創造美好生活.....)連續工作12個月以上職工享受帶薪年假,注意,不是指必須在同一單位,也不是指按照公曆計算的必須從一月開始工作到十二月,而是指在不特定的用人單位連續工作12個月以上(包括12個月)。

二、應當享受的年假天數由累積工作時間決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有些用人單位的.員工手冊中對於休假會根據職務高低分為幾檔,但是要特別注意那些工齡長而級別低的員工,如果機械的按照員工手冊執行,可能會存在違法。舉例説明,某公司員工手冊規定,基層員工享受10天年假,但某基層員工已滿20年工齡,根據法律他/她實際可以享受15天年假,那麼員工手冊就存在不當之處。

用人單位可以制定優於《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的規定。

三、工齡證明方式:一般通過社保記錄、勞動手冊等等,但現在用人單位通常採用的一個非常不錯方式:對於員工直接給予一定年假天數。

四、計算方法:新進職工年假天數:(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五、當年不能享受年假的情形(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比如教職工。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六、對於哪些應休未能休的年假,工資應該按300%*日工資計算。注意鑑定何為“應休未休”?正常來説應該是由於工作或崗位或公司安排的原因導致員工不能休年假,而不包括因員工自己原因,比如員工自己不願意休假或自動放棄休年假的情形。

標籤: 休年 勞工 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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