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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工作三天僱主不給工資

試用期工作三天僱主不給工資

今年11月14日,15日,17日我在一間叫廣東倍利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地址:廣州市天河區天河北路183-187號)做單證主管,做了三天發現公司好像皮包公司的感覺,第三天就要我參加原產地申領員培訓,還要自己墊付RMB300作為培訓費(該公司沒有出納,只有財務,出納在南岸路63號城啟大廈608房,是老闆妻子開的`外貿公司的出納)。而且工作了三天,該公司還不與我簽訂任何的勞動合同,於是我在第三天向公司提出離職,公司亦批准。到今天12月31日了,已多次詢問均沒有得到答覆或迴應是否會發還三天的工資。
請問如何處理?

試用期工作三天僱主不給工資
標籤: 試用期 僱主 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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