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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員繳醫保

退休人員繳醫保

2016年最新一期《求是》雜誌發表財政部部長樓繼偉的署名文章,提出“建立合理分擔、可持續的醫保籌資機制,研究實行職工醫保退休人員繳費政策”。而根據現行規定,退休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退休人員繳醫保

值得注意的是,對於城鎮職工醫保資金的壓力問題,社會存在一定分歧,從數據上看,累計結存量在逐年遞增,但一些專家認為結存只是假象。同時,如何實行職工醫保退休人員繳費標準仍存疑,如果考慮到僅為40%多的養老金替代率和1:4的個人與企業承擔比例,僅按養老金2%的標準徵繳對填充基本醫保基金的作用有限。

清華大學就業與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楊燕綏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結餘是一個假象,按照人社部規定的支付安全標準,現在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結餘處在“黃燈區”裏面。

多地擬延長醫保繳費年限

在“加快結構性改革激發經濟增長潛力”的相關論述中,樓繼偉指出,將深化社保制度改革,加快推進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完善個人賬户、堅持精算平衡為核心,建立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約束機制和更加透明易懂的收付制度,在此前提下實現職工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劃撥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加快發展補充養老保險,建立基本養老金合理增長機制,並與繳費貢獻密切掛鈎。

樓繼偉同時強調,改革醫療保險制度,建立合理分擔、可持續的醫保籌資機制,研究實行職工醫保退休人員繳費政策,建立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醫保待遇調整機制,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改革醫保支付方式,整合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推進公立醫院去行政化改革,結合新型城鎮化,辦好鄉、村醫院,真正建立有序分級診療格局。

一時間,關於退休職工是否繳納醫保的問題成為關注的焦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目前,全國職工醫療保險90%左右地市實現了市級統籌,與基本養老保險相比,統籌層次低是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特點,從各地出台的累計繳費政策來看,一般設定20年至30年不等的累計繳費年限。

實際上,近年來,多地區都在統一、調整當地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其中延長繳費年限逐漸成為一種趨勢。

一位業內專家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很多地方早就在延長醫保繳費年限,只是此前社會對養老保險關注得較多,對醫療保險相對忽視而已。

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內蒙古自治區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條例》規定,職工醫保繳費年限統一設定為25年,而此前內蒙古自治區各統籌地區的最低繳費年限不統一,最長為25年,最短為10年。

而在2014年,廣州市也已實施新規,將2014年後首次參加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的人員,最低繳費年限調整為15年,之前已參加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的人員,最低繳費年限仍按原規定10年執行。

退休職工繳費作用存疑

相較於對養老保險基金存在缺口的擔憂,社會對於現收現付制度下的基本醫療保險,更多地是把關注放在結餘過多的爭議上。

人社部數據顯示,2014年,全年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總收入9687億元,比上年增長17.4%,年末城鎮基本醫療統籌基金累計結存6732億元(含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累計結存1195億元),個人賬户積累3913億元。

對比近幾年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統籌基金累計結存量,2010年3007億元,2011年3518億元,2012年4187億元,2013年4807億元,2014年5537億元。總體來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統籌基金累計結存呈現逐年遞增態勢。

中央財經大學教授諸福靈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介紹,從全國總體看,醫保基金有部分結餘,但由於是分地區統籌,各地統籌基金結餘有差異,存在不平衡的問題。

對於醫療保險基金的結餘現象,楊燕綏説:“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結餘是一個假象,以收定支的醫療保險,現在的結餘是在 黃燈區 裏面。”

楊燕綏解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統籌基金裏有將近一半是一次性躉繳,從2014年數據看,減去個人賬户的部分,再減一半躉繳,剩下也就2000多億元,不夠支付兩個月,而按照上一年的月度支出,人社部規定能保障9個月以上支付才算安全。同時,近年的收支比例顯示,支出的增長率要比收入的增長率快得多,意味着幾千億元的結餘可能再過幾年就會不復存在。

在養老金替代率較低以及為企業減負的大背景下,職工醫保退休人員繳費政策如何推進,到底能對醫保養老金增收起多大的作用,仍然存在疑問。

根據國際慣例,繳納基本醫保費,不能只是由退休職工個人繳費,還需有基金進行匹配,比如養老保險基金是否還得拿出一部分錢來繳費。諸福靈稱,讓退休職工繳費從解決基金收支的角度來看,不如規範繳費年限更為有效,這樣不僅成本更低,也符合現行的法律規定,現在各地區繳費年限不一樣,可以做一個測算平衡,使繳費夠退休之後支用,這樣就能達到目標。

楊燕綏認為,要保證醫保基金的收支平衡,讓退休職工繳納一部分醫療保險費只是辦法之一,真正控制收支平衡,還是要控制欺詐基金和大處方現象,把有限的醫保基金用到合理的醫療上,這是最根本的,增加繳費只是長期中的一環,解決問題的力度遠遠不如加強醫療服務治理。

標籤: 醫保 退休 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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