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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算季度離職率

如何算季度離職率

比如,我們假設某公司3月初的員工數為105人,3月末的人數為61人,3月份的離職人數為87人,那實際上就相當於3月份公司還同時補充了61-(105-87)=43人,如果按照上述公式HRef="https://xuewengu.com/tags-07o-0.html" target="_blank" >計算,員工離職率=87÷[(105+61)/2]×100%=87÷83×100%=104.82%,,這個結果看起來多少會讓人產生懷疑?離職率這麼高?是不是公司的人都走光了?這樣的結果拿到老闆面前,往往也是要被罵個狗血噴頭的!這樣的結果拿到HR專家的手裏,顯然是要被人笑話的,不是笑話這個公司的員工離職率太高,而是笑話HR太不專業!

如何算季度離職率

那麼,該如何設置公式,才能科學而準確地計算出員工的離職率呢?其實,也很簡單!

將分母定義為累計人數就能解決這個問題了,所謂的累計人數是指本月曾經在冊的'員工的總數,它等於月初員工數量加上本月新進員工數量,也等於月末員工數量與本月離職人員數量之和。還以上面的數字為例,按照這個思路來計算的話,員工離職率=87÷(105+43)×100%=58.78%。

這樣計算出來的結果就是小於1的了,因為離職率的分母為期末在職員工數量加上本期離職人數之和,它一定大於或等於本期的離職人數,故所計算的離職率總是小於或等於100%,不可能出現離職率大於100%的現象。可見,在計算離職率時如果能將分子定義為在某一時期內的離職人數,分母定義為該時期的累積在冊人數,即該時期內的在職員工最多時的數量(離職率=離職人數/累計在冊人數×100%),這樣求出的離職率將更為科學。一方面應用這樣的方法可以使得人們更加容易理解離職率的含義,不至於遺笑大方,另一方面,員工辭職能及時在離職率上反映出來。因為如果有新加入公司的員工當月入職、並當月辭職的情況,在用以上第一種方法計算時是無法表示出來的,而新員工的流動往往對企業分析員工流動原因有重要的作用。

用兩種方法計算如下:

方法一,以離職率等於某一時期的離職人數除以該時期的累積人數計算,則該公司上半年的員工離職率為: 上半年員工離職率=106/(100+113)×100%=49.77%

方法二,以離職率等於各個月的離職率平均來計算,則該公司上半年的離職率為:上半年離職率=(32.23%+1.12%+13.08%+6.19%+26.05%+9.32%)/6=14.67%

大部分的HR經理可能更喜歡採用第二種方法,因為它得出的結果比較“漂亮”,然而這種方法科學嗎?我們可以從兩方面來分析:

1.從離職率的本義看,離職率所代表的是每百名員工中有多少人離職,如果以各月的離職率平均來表示則無法顯示離職率所代表的意義。以該公司為例,用各月平均計算出的14.67%離職率代表該公司上半年的離職率,也即是在半年中每100個員工中只有15個員工離職,而我們知道在該公司上半年其員工的離職人數達106人,是上半年起初100人的1.06倍,因此可以明顯感到14.67%的離職率有失偏頗。

2.若以各月平均值計算離職率將使得離職率的大小受員工離職時間的影響。如以上所示的這家公司,若將該公司一月份的離職人數和二月份的離職人數互換,即一月份為1人,二月份為39人,每月入職的人數不變,按以上方法計算可以得到一月份的離職率為0.83%,二月份為43.82%,上半年離職率平均為16.55%,與前面算出來的14.67%又不一樣了。

我們知道離職率反映的某一時間企業的人員流動情況,它應該是人員流動的靜態的反映,它應和員工是否離職有關,而與離職的時間無關

所以,用這第二種方法來計算半年或者全年的離職率也是有問題的!

因此,建議採用上面的方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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