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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2月14號離職,公司在1月31號發了年終獎,而我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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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我2011年1月14號申請2月14號離職,公司在1月31號發了年終獎,而我沒有,請問公司這樣做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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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號發 年終獎 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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