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谷 >

職場範例 >職場百科 >

休了產假,還能休年假嗎?

休了產假,還能休年假嗎?

隨着二胎政策落實,女員工的產假也成了市民關注的焦點。然而,部分用人單位對已休產假的女員工取消了其休年假的權利,這種做法是否違法?

休了產假,還能休年假嗎?

  案例>>> 女工休完產假被扣年假

2015年9月,陳小姐應聘到霞山一家公司從事文員工作,雙方簽訂了為期兩年的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為2000元/月。

今年4月,陳小姐休完產假後,回到公司繼續工作。近日,陳小姐由於小孩生病,為了照顧孩子,她又向公司提出了申請休當年的年假。但公司是以剛休完產假為由,拒絕了其請求。且其產假遠遠超出了她的年休假天數,不應再享受年休假。為此,陳小姐多次與公司領導協商,均被拒絕。

“如果不能休年假,那可否支付支付10天年假的3倍工資?”陳小姐表示,如果自己沒辦法休年假照顧孩子,也希望找個鐘點工照顧孩子。如公司能支付年假的3倍工資補償也可以接受。但陳小姐的這個要求同樣遭到了公司的拒絕。

  律師>>> 年假與產假可兼得

記者就陳小姐的問題採訪了從業多年的鄧律師。鄧律師認為,產假,是女職工產期前後的法定休假待遇,《勞動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對此作了明確規定。帶薪年休假,是職工工作滿一定時間後依法享有的法定休假權利。因此年假與產假並不衝突。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四條的規定,職工不享受當年年休假只有五種情形: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累計工作滿一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本案例中,陳小姐情況並不屬於上述不享受當年年休假的情形。因此,其可以再享受年假。

此外,依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6條明確規定,職工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相關文章:

1.休了產假還能休年假嗎

2.2017年產假最新規定

標籤: 產假 休年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xuewengu.com/flzc/baike/nglq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