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谷 >

職場範例 >職場百科 >

明年起公民可帶薪休假,未休年假可獲3倍工資

明年起公民可帶薪休假,未休年假可獲3倍工資

據新華社電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已經國務院通過並於昨天公佈,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工作滿一年可休假

明年起公民可帶薪休假,未休年假可獲3倍工資

根據這一《條例》,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户等單位的職工,凡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以享受帶薪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

《條例》規定,職工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職工在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休假可分段安排   《條例》指出,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一個年度安排。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如有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既不安排職工年休假又不給予年休假工資報酬,《條例》也明確了相關處理辦法。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xuewengu.com/flzc/baike/nml1d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