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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熱門】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會計檔案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熱門】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為了加強會計檔案 管理,保證會計檔案的安全、完整、及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財政部《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會計檔案管理部門

1、公司檔案主管部門和財務部門共同負責會計檔案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會計檔案的具體管理工作由財務部門負責,由財務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在專門地點保管。保管地點應具備完善的防潮、防黴、防蛀、防火、防盜等條件。

2、財務部門及公司內部有關的分公司、子公司、必須建立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查閲和銷燬等管理制度 ,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閲、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第三章 會計檔案歸檔的範圍

1、會計憑證:包括外來的和自制的各種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彙總表、記賬憑證、記賬憑證彙總表,涉及對外對私改造資料,銀行存款(借款)對賬單及餘額調節表等。年度終了都必須按照規定歸檔。

2、會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各種輔助登記簿等。

3、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制度》規定和主管部門臨時通知編報的主要財務指標快報,月、季、年度會計報表,報表附註及財務情況説明書。上級主管部門對報告的批覆及社會審計的審計報告。

4、其他會計核算資料:凡與會計核算緊密相關的,由會計部門負責辦理的有參考價值的數據資料。

5、增值税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

第四章 會計檔案的整理

會計年終了後,應將裝訂成冊的會計檔案進行整理立卷。各種會計檔案應按會計檔案材料的.關聯性,分門別類地組成幾個類型的案卷,將各卷按順序編號。

1、會計憑證。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將裝訂成冊的憑證,統一登記案卷目錄,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裝訂:根據憑證的多少,分散裝訂,做到整齊、牢固、美觀。

(3)裝訂封面的所有內容要填寫齊全,包括:單位名稱、年度、月份、起止日期、號碼、裝訂人簽章等。

2、會計賬簿

各種會計賬簿辦理完年度結賬後,除跨年使用的賬簿外,其他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會計賬簿在辦理完年度結賬後,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欄填寫“結轉下年”字樣,不填其他內容。

(2)會計賬簿在裝訂前,應按賬簿啟用表的使用頁數,核對各個賬户賬面是否齊全,是否按順序排列。

(3)活頁賬簿支空白頁後,將本賬面數項填寫齊全,撤去賬尺,用堅固耐磨的紙張做封面、封底,裝訂成冊。不同規格的活頁賬不得裝訂在一起。

(4)會計賬簿的裝訂順序:會計賬簿裝訂封面―賬簿啟用表―賬户目錄―按本賬簿頁數順序裝訂賬頁―會計賬簿裝訂封底。

(5)裝訂後的會計賬簿應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頁現象。

(6)賬簿裝訂的封口處,應加蓋裝訂人的印章。

(7)裝訂後,會計賬簿的脊背應平整,並註明所屬年度及賬簿名稱和編號。

(8)會計賬簿的編號為一年一編,編號順序為總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借)款日記賬、分户明細賬、輔助賬。

3、會計報表

會計報表編制完成並按時報送後,留存報表均應按月裝訂成冊,年度終了統一歸檔保管。

第五章 會計檔案的歸檔保管

1、當年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後,可暫由財務部門保管一年,期滿後存入檔案並由專人保管。

2、會計檔案管理人員負責全部會計檔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調閲、銷燬等一系列工作。

3、機構變動或檔案管理人員調動時,應辦理交接手續,由原管理人員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將全部案卷逐一點交,按管人員逐一接收。

第六章 會計檔案的借閲使用

1、財務部建立會計檔案清冊和借閲登記清冊。

2、凡需借會計檔案人員,須經財務負責人或單位領導批准後,方可辦理調閲手續。

3、借閲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在案卷中標畫,不得拆散原卷冊,更不得抽換。

4、借閲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出外,特殊情況,須經單位領導批准需要複製會計檔案的,須經財務負責人或單位領導批准後方可複製。

第七章 各種會計檔案保管期限

1、會計憑證保管15年。

2、會計賬簿保存15年,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保25年。

3、會計報表保存10年,其中年度決算表永久保存。

4、發貨票保管5年。

第八章 會計檔案的銷燬

1、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燬時由檔案部門提出銷燬清單,匯同財務部門共同鑑定後,編制會計檔案銷燬清冊,報經主管經理和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銷燬。對其中未了結的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由檔案部門保管到結清債權、債務時為止。

2、按規定銷燬會計檔案時,應由檔案部門和財會部門、審計部門共同派人監銷,監銷人在銷燬會計檔案以前要認真清點、核對,銷燬後,在銷燬清冊上簽名蓋章,並將監銷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告有關領導。

第九章 附則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實施,未涉及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2

第一條會計檔案的範圍

會計檔案的範圍一般指會計憑證、會計數據、會計賬簿、會計報表以及其他會計核算資料等五個部分。

1、會計憑證

包括自制原始憑證、外來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彙總表、記賬憑證、記賬憑證彙總表、銀行存款(借款)對賬單、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等。

2、會計數據

主要指電算化中的會計數據,包括以光盤存儲的記賬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包括報表格式和計算公式);會計軟件系統運行中編制的各種文檔和其他會計資料。

3、會計賬簿

包括按會計科目設置的總分類賬、各類明細分類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輔助登記備查簿。

4、會計報表

指按要求由財務部門上報的各種會計報表、統計報表、勞資報表等。包括月報、季報、年報及其他臨時報表。

5、其他會計核算資料

其他會計核算資料屬於經濟業務範疇,與會計核算、會計監督緊密相關的,由會計部門負責辦理的有關數據資料。如:經濟合同、財務數據統計資料、財務清查彙總資料、核定資金定額的數據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燬清冊。

第二條主要會計檔案的`生成

1、記賬憑證

根據原始憑證在計算機上直接編制記賬憑證,由計算機打印輸出。

2、會計賬簿

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由出納員根據已經辦理完畢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各賬户的明細賬由計算機按月打印輸出。總賬由計算機按月打印出科目餘額表替代。

3、會計報表

會計報表由計算機按報表填報的要求打印輸出。第三條會計檔案的裝訂

會計憑證的裝訂

會計憑證每月裝訂一次,裝訂好的憑證按年分月歸檔。裝訂前的準備工作:

①分類整理,按順序排列,檢查日期、編號是否齊全;

②摘除憑證內的金屬物,對大的張頁或附件要摺疊成同記賬憑證大小,且要避開裝訂線,以便翻閲時保持數字完整;

③整理檢查憑證順序號,如有顛倒要重新排列。發現缺號要查明原因。再檢查附件是否漏缺;

④記賬憑證上有關人員的印章是否齊全。裝訂時的要求:

①用“三針中引線”法裝訂;

③憑證外面要加封面;

③裝訂憑證厚度一般為1.5釐米。裝訂後的注意事項:

①每本封面上填寫好憑證種類、起止號碼、憑證張數、會計主管人員和裝訂人員簽章;

②在封面上編好卷號,按編號順序入櫃,並在顯露處標明憑證種類編號。

4、會計帳簿及報表的裝訂

各種會計賬簿由計算機打印輸出後,按月裝訂成冊。各類報表在報送後將留存的報表按月裝訂成冊。第四條會計檔案的保管

1、存儲在計算機中的會計數據要每日進行機內數據庫備份,每半月進行光盤刻錄。

2、賬表打印和日常核算同步進行,記賬憑證、刻有數據的光盤、打印出的各種賬表(經會計主管和系統管理員簽章後)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

3、會計檔案保管人員依據會計崗位工作職責的規定,對所保管的檔案內容及範圍負相應的責任。

4、各種會計資料包括打印出來的會計資料以及存儲會計資料的光盤等,未經單位領導同意,不得外借和拿出單位。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3

一、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財務檔案的科學管理,建立、健全會計檔案的管理制度,完善財務檔案管理工作,使其規範化、系統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用於財務部檔案的管理。

三、檔案管理職責

財務部負責檔案的整理、編號、調閲、借閲等,對財務會計檔案的安全、完整、保密負責,對於應當入庫保管的資料應及時入庫納入管理。

四、財務檔案定義

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以及其他會計核算的資料,它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重要歷史資料和證據。

五、會計檔案範圍

包含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以及其他會計核算資料等四個部分。

(一)會計憑證

會計憑證是記錄經濟業務,明確經濟責任的書面證明。它包括自制原始憑證、外來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彙總表、記賬憑證、記賬憑證彙總表、銀行存款(借款)對賬單、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等。

(二)會計賬簿、

會計賬簿是一定格式、相互聯結的賬頁組成,以會計憑證為依據,全面、連續、系統地記錄各項經濟業務的簿籍。它包括按會計科目設置的總分類賬、各類明細分類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輔助記備查簿等。

(三)會計報表

會計報表是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有主要財務反映指標快報,月、季度會計報表、中期會計報表、年度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會計報表附表、附註、財務情況説明書等。

(四)其他會計核算資料

其他會計核算資料屬於經濟業務範疇,與會計核算、會計監督緊密相關的,由財務部門負責辦理的有關數據資料。如:經濟合同、財務數據統計資料、財務清查彙總資料、核定資金定額的數據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燬清冊等。會計電算化存貯在磁盤上的會計數據、程序文件及其他會計資料均應視同會計檔案管理。

六、會計檔案的裝訂和保管

會計檔案的裝訂:會計檔案的裝訂主要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及其他文字資料的裝訂。會計憑證的裝訂,一般每月裝訂一次。裝訂好的憑證按年分月妥善保管。

(一)會計憑證裝訂前的準備工作:

(1)分類整理,按順序排列,檢查日數、編號是否齊全;

(2)摘除憑證內的金屬物(如訂書釘、大頭針、回形針),對大的'張頁或附件要摺疊成同記賬憑證大小,且要避開裝訂線,以便翻閲保持數字完整;

(3)整理檢查憑證順序號,如有顛倒要重新排列,發現缺號要查明原因。再檢查附件有否漏缺,領料單、入庫單、工資、獎金髮放單是否隨附齊全;

(二)會計憑證裝訂時的要求:

(1)裝訂儘可能縮小所佔部位,使記賬憑證及其附件保持儘可能大的顯露面,以便於事後查閲。

(2)憑證外面要加封面,封面紙用尚好的牛皮紙印製,封面規格略大於所附記賬憑證;

(3)裝訂憑證厚度一般為3釐米,裝訂牢固,美觀大方。

(三)會計憑證裝訂後的注意事項:

(1)每本封面上填寫好憑證種類、起止號碼、憑證張數。

(2)在封面上編好卷號,會計憑證裝訂成冊後,裝入會計憑證檔案盒以便妥善保護。按編號順序入櫃,並要在顯露處標明憑證種類編號,以便於調閲。

(四)會計檔案的保管要求。

(1)會計檔案室應選擇在乾燥防水的地方,並遠離易燃品堆放地,周圍應備有防火器材。

(2)會計檔案應放在專用的鐵皮檔案櫃裏,按順序碼放整齊,以便查找。

(3)會計檔案室內應經常保持清潔衞生,以防蟲蛀、防鼠咬。

(4)會計檔案室保持通風透光,並有適當的空間、通道和查閲的地方,以利查閲,並防止潮濕;

(5)設置歸檔登記簿、檔案目錄登記簿、檔案借閲記簿,嚴防毀壞損失、散失和泄密;

(6)會計電算化檔案保管要注意防盜、防磁等安全措施。

(五)檔案保管期限

(1)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彙總憑證15年。

(2)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和銀行對賬單5年。

(3)日記賬15年。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25年。

(4)明細賬、總賬、輔助賬15年。

(5)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後固定資產卡片及清單保管5年。

(6)主要財務指標報表(包括文字分析)3年。

(7)月、季度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5年。

(8)年度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永久。

(9)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及銷燬清冊永久。

(10)主要財務會計文件、合同、協議永久。

七、財務信息化檔案

(1)財務信息化會計檔案的涵義:財務信息化檔案指存儲在計算機、磁盤、光盤、打印出來的書面等形式的會計數據;會計數據是指科目體系、各類編碼、各種應用方案、記帳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包括報表格式和計算公式)等數據;

(2)財務信息化會計檔案的查閲、外借和拷貝必須經本單位財務負責人的批准,重要數據必須經總經理批准。重要數據是指對公司具有重大影響的數據。

(3)對財務信息化會計檔案管理要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塵工作,重要會計檔案應準備雙份,存放在兩個不同的地點。

(4)採用磁性介質保存會計檔案,要定期進行檢查,定期進行復制,防止由於磁性介質損壞,而使會計檔案丟失。

八、會計檔案的借閲

(一)財務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閲財務檔案,須按規定順序及時歸還原處,若要查閲入庫檔案,必須辦理有關借用手續。

(二)公司所屬集團及下屬各單位若因公需要查閲財務檔案,須經本單位領導批准,經計劃財務部負責人同意,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閲。

(三)外單位人員因公需要查閲財務檔案時,應持有單位介紹信,經計劃財務部負責人同意後,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閲,並由檔案管理人員詳細登記查閲財務檔案人的工作單位、查閲日期、財務檔案名稱及查閲理由。

(四)借閲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在案卷中亂畫、標記、拆散原卷冊,也不得塗改抽換、攜帶外出或複製原件(如有特殊情況,須經領導批准後方能攜帶外出或複製原件),並限期歸還。

(五)由於會計人員的變動或會計機構的改變等原因,財務檔案需要轉交時,須辦理交接手續,並由監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簽字或蓋章。

九、會計檔案的銷燬

(1)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燬時由檔案部門提出銷燬意見,會同財務部門共同鑑定、編造會計檔案銷燬清冊,經公司領導審查,報請上級主管單位批准後方可予以銷燬。

(2)會計檔案保管期滿,但其中未了結的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由檔案部門保管到結清債權債務時為止;建設單位在建設期間的會計檔案,不得銷燬。

(3)銷燬檔案前,應按會計檔案銷燬清冊所列的項目逐一清查核對;由財務部和行政部共同派員監銷,會計檔案銷燬後經辦人在“銷燬清冊”上籤章,註明“已銷燬”字樣和銷燬日期,以示負責,同時將監銷情況寫出書面報告一式兩份,一份報本單位領導,一份歸入檔案備查。

十、附則

(1)本制度有財務部負責制定,解釋和修訂;

(2)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4

為了科學、規範地開展會計電算化工作,不斷提高財務管理水平,根據有關會計電算化規定和辦法,特制定本辦法:

1.認真執行上級部門制定的電算化管理制度,自覺接受上級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2.根據電算化軟件的'使用要求,正確執行會計電算化的操作程序。

3.電算化設備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做到專機專人使用,其他部門和人員不得擅自使用。

4.定期對計算機進行病毒檢測,切實做好防毒工作,未經檢查的外來軟盤不得上機運行,發現機內病毒,應立即採取有力措施,消除病毒。

5.財務軟件操作人員要設置密碼口令,並注意保密,半年或一年應變動一次密碼口令。

6.每次上機完畢,必須做好備份,然後按正確方式退出,不得在使用過程中非正常關機。如上機需臨時離開,也應退出操作系統。

7.在操作過程中如遇斷電、設備故障,軟件運行不正常等情況,應立即中止操作,並迅速備份,然後通知有關人員及時處理。

8.在用的計算機,如需要修改和升級財務軟件,要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同意。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5

1.會計檔案是國家檔案的重要組成部門,也是學校的重要檔案之一,它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主要史料的證據,學校必須切實地把會計檔案管好。

2.各單位的會計憑證、會計賬薄、會計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

3.學校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都應由財務會計部門按照檔案管理的.要求,負責整理立卷或裝訂成冊,當年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後,可暫由單位財務部門保管一年,期滿之後,原則上應由財務會計部門編造清冊移交本單位的檔案部門保管,不得自行封包保存。

4.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燬時,由本單位檔案部門提出銷燬意見,會同財務會計部門共同鑑定,嚴格審查,編造會計檔案銷燬清冊,報單位領導及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銷燬。

5.按規定銷燬會計檔案時,應由檔案部門和財務會計部門共同派員監銷,也可請主管部門參與監銷。

6.監銷人在銷燬會計檔案以前,應當認真進行清點核對,銷燬後,在銷燬清冊上簽名蓋章,並將情況報告本單位領導。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6

1、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財務報告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具體包括:

(1)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彙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2)會計記帳簿類:總帳,明細帳,日記帳,固定資產卡片,輔助帳簿,其他會計帳簿。

(3)財務報告類:月度、季度、年度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附註及文字説明,其他財務報告。

(4)其他類: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銀行對帳單,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燬清冊。

2、會計檔案每年形成,由會計機構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後,可暫由會計機構保管兩年(會計機構內部指定專人保管,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期滿後,應當由會計機構編制移交清冊,移交本單位檔案機構統一保管。移交本單位檔案機構保管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個別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檔案機構應當會同會計機構和經辦人員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3、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類。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後的第一天算起。各類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按照國家《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4、會計檔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經本單位負責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閲或者複製,並辦理登記手續。查閲或者複製會計檔案的人員,嚴禁在會計檔案上塗畫、拆封和抽換。

5、保管期限滿的會計檔案,可以按以下程序銷燬:

(1)由會計機構提出銷燬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燬清冊,列明銷燬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燬時間等內容。

(2)單位負責人在會計檔案銷燬清冊上籤署意見。

(3)銷燬會計檔案時,由會計機構派員監銷。

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燬,應當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銷燬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7

1 財務檔案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手工賬薄、財務報表、納税申報表及税務相關資料、各種票據領購使用登記薄、財務人員移交清單及交接登記薄、財務軟件計算機拷貝磁盤或光盤、各種經濟合同、項目成本資料、資產評估報告、借款合同及抵押登記合同、驗資報告、審計報告、已作廢的各種票據、已使用完的各種票據存根、各項內部審計報告等。

3 每月的原始憑證、記賬憑證應在每月賬務完成納税申報後,由會計人員協同會計主管人員整理、裝訂,並登記編號入庫管理。對於財務報表、納税申報資料、手工賬薄、各種登記薄、移交清單等在年終賬務完後整理裝訂入庫;對於計算機拷貝磁盤或光盤在拷貝後即刻納入檔案管理;對於其他財務資料應該入庫保管的,但根據工作需要暫時保管在不同會計人員手中,但對於十分重要的資料也應先辦理入庫手續,然後由相關財務人員按照正常借閲手續借出,以明確責任,保證財務資料的安全。

4 建立“財務檔案登記薄”,每項財務檔案歸檔前,由主管人員確定檔案的分類,按照不同的檔案類別分別編號登記管理,由檔案管理人員和會計主管人員在登記薄上簽字(蓋章)。

5 建立“財務檔案調閲、借閲登記薄”,財務部門內部需要查閲檔案的,需由檔案管理人員陪同查閲;需要複印財務資料的,必須由財務負責人批准,由檔案管理人員負責複印;財務部門以外的人員原則上不能直接查閲財務檔案資料,如有特殊需要,確需查閲、複印財務資料的,必須經財務負責人批准,並且在“財務檔案調閲、借閲登記薄”上登記

6 財務資料只能保留在公司範圍內,不能帶出公司。除了財務部門內部工作需要以外,不能借閲給其他人員。如有司法機關工作人員因執法需要調閲或借閲公司財務資料的.,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必須出具正式的“協助執行通知書”或“判決書”等法律文件以及工作證件,

並由財務負責人批准後,按照以上手續辦理借閲、調閲。

7 財務檔案的保管按照《檔案法》及《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規定執行。如果超過規定的保管時間需要銷燬的,應上報財務中心並建立“財務檔案銷燬清冊”,在保管人員、主辦會計及財務負責人共同監督下銷燬,“銷燬清冊”作為財務檔案保管;其中未清債權債務雖超過期限也不得銷燬。

8 財務檔案管理人員及其他財務人員不得擅自公佈財務資料;不得擅自銷燬、塗改、偽造財務檔案;不得擅自提供、抄寫、複製財務檔案;不得損毀、分散、丟失財務檔案;如發生以上情況,應對當事人進行嚴肅處理,對公司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經濟賠償責任;情章嚴重,違反國家法律的,依法移送檢查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9 行政部門應為財務檔案的管理提供必需的條件。

10 財務負責人應定期或不定期檢查財務檔案管理情況;集團財務中心定期對分支機構的財務檔案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內部審計財務檔案管理情況作為審計重點,確保財務檔案的科學管理。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8

1、醫院會計檔案的管理應接受衞生主管部門的指導和檢查。

2、醫院每月、每年形成的會計核算資料必須經過嚴格的'審核、整理,按程序編號訂裝成冊、歸檔管理。

3、各種財務會計檔案保管期限屆滿需要銷燬時,應按國家規定執行。銷燬時由本單位檔案部門會同財務科共同鑑定、編制造冊,並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方可進行。

4、財務人員調離和離職必須辦理移交手續。

5、借閲財務會計檔案必須履行審批、登記、註銷手續。

6、對會計業務的重要核算資料要設專櫃嚴密管理。其他會計檔案管理事項按會計制度規定執行。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9

1.目的

為加強財務管理水平,規範財務檔案管理工作,提高財務部工作效率,配合公司整體經營運作,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總部。

3.術語和定義

3.1財務檔案:財務檔案是專業檔案的一種,它是經濟活動的歷史記錄和經濟效果的綜合反映,也是開展經濟活動、進行經濟分析研究的重要依據和參考資料。

3.2原始憑證:原始憑證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時,由業務經辦人員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項經濟業務已經發生或其完成情況並明確有關經濟責任的一種憑證。

3.3記賬憑證;記賬憑證是對經濟業務按其性質加以歸類,確定會計分錄,並據以登記會計賬薄的憑證。

3.4會計賬簿:是指以會計憑證為依據,全面、連續地記錄一個單位的經濟業務,對大量分散的數據或資料進行歸類整理,逐步加工成有用會計信息的簿籍。

3.5財務報告:指用來反映會計實體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

4.職責無

5.工作要求

5.1財務檔案的分類。分為會計核算檔案、財務管理檔案及其他檔案資料。

5.1.1會計核算檔案

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會計帳簿:包括日記帳、明細帳、總帳、各種輔助帳。

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以及財務情況説明書等,會計報表包括月、季、年度會計報表及附註。

會計電算化資料:包括歷年財務帳簿的刻錄光盤和磁帶等。 5.1.2財務管理檔案

預算資料:包括公司總部及下屬公司編制和上報的季度、半年度、年度預算及預算執行情況表以及公司各職能部門年度費用預算表。

財務分析報告:包括公司總部及下屬公司編制和上報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財務分析報告。

投資分析報告:是指由公司財務部編制並經過相關領導審核認可的項目投資分析報告。

財務制度文本:包括由公司財務部制訂並經由公司董事會或行政辦公會議通過的各類財務制度文本以及由下屬公司根據公司財務部指導要求制訂並經由下屬公司董事會通過的各類財務制度文本。

會議紀要:包括經由相關領導審閲並簽字認定的財務例會會議紀要、税收籌劃小組會議紀要以及其他各類專題會議紀要。

5.1.3其他檔案資料

合同文件:包括銀行貸款合同及相關董事會決議、財產保險合同及其他與財務相關的各類經濟合同。

下屬公司上報的報告:包括資金申請報告、調整預算報告等各類相關報告。

其他:包括查帳報告、驗資報告、利潤分配方案、董事會決議、章程、公司基礎資料、財務部發文等與公司財務活動有關的各類檔案資料。 5.2檔案管理工作5.2.1檔案的收集、歸檔

財務檔案要分類進行收集、歸檔,並對歸檔檔案進行編號,填制“財務檔案保管清冊”,由財務檔案經管人負責登記。

會計核算檔案嚴格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所規定的定期收集、整理歸檔,做到資料完整、安全保密、入檔及時、存入有序。

部門及各下屬公司編制和上報的預算資料、財務分析報告以及各下屬公

司提交財務部的各類請示報告應在確認加蓋相關公司公章及相關領導簽字後進行歸檔。

投資分析報告、會議紀要等由財務人員編制的文件須在相關領導審閲並簽字後進行歸檔。

銀行借款合同、財產保險合同等與財務活動相關的經濟合同須確認合同雙方法人代表在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並貼加足額印花税後進行歸檔,須董事會通過的重大合同還需附加相關董事會決議。

財務制度文本、公司章程文本以及財務部下發各類文件應該在加蓋公司公章或財務部門印章後歸檔,並附加相關文件流轉單及領導審批意見和相關董事會決議。

其他檔案的歸檔參照《檔案管理辦法》,達到歸檔條件後歸檔。 應移交檔案室歸檔的檔案文件在留存副本或複印件歸檔後移交檔案室。 5.2.2財務檔案的保管

加強對財務檔案的保管,建立財務(會計)檔案櫃,檔案櫃必須經久耐用,牢固安全。

財務檔案應設立專門地點保管,並按其種類、歸檔時間、編號等要素分櫃存放。

對財務檔案的保管實施統一管理,財務部設置兼職檔案管理員崗位,負責已立卷登記的財務檔案的保管工作。

檔案存放地點應注意防火、防潮、防污、防竊、防蛀。

會計核算檔案嚴格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所規定的`期限保存,其他財務檔案都為永久性保存檔案。

會計檔案的清點和檢查要每年進行一次,檢查檔案完整、借閲情況及安排情況,以及保管期滿應處理的檔案,發現問題應及時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5.2.3財務檔案的調閲

財務人員因工作需要調閲財務檔案時,必須按順序及時歸還原處。 本公司其他人員調閲財務檔案,要經財務部總經理同意;外單位人員調閲財務檔案要有加蓋單位公章的申請書,經財務部總經理審核後報公司總裁批准。

會計檔案原件原則上不得外借,若有特殊情況需要外借,則外借最長期限不得超過三天。

調閲財務檔案須填寫“財務檔案調閲登記簿”,需要複印的要經財務部總經理同意並進行登記,查閲過程中檔案管理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調閲人員不得在案卷中勾、劃、塗、抹,不得抄錄與調閲無關的內容。

5.2.4財務檔案的銷燬

對保管期滿的財務檔案,應由財務部門提出銷燬意見會同檔案管理部門共同鑑定,嚴格審查,對按規定可以銷燬的檔案,應編造“會計檔案銷燬清冊”,經領導審查批准後銷燬,檔案銷燬時應由財會部門和檔案部門共同派員監銷,監銷人員在銷燬檔案之前應認真進行清點核對,並在銷燬清冊上簽名蓋章,銷燬清冊一式二份,分別由檔案、財會部門保留。

5.3附則

5.3.1下屬公司可根據本制度和其他有關規定,結合各自具體情況,制定相應財務檔案管理制度;

5.3.2本制度由財務部制定並負責解釋;

5.3.3本制度經行政辦公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6.支持性文件

6.1《會計檔案管理辦法》

7.相關記錄及表格無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10

1、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業務資料,必須嚴格按照財政部和國家檔案局制定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進行科學管理,妥善保存,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2、財務處的全部會計檔案,由財務處長指定專人負責裝訂、整理及造冊,財務處長(或指定人員)負責保管一年,一年後移交檔案室保管。

3、對記賬憑證,應在每月終了10日內按編號順序裝訂成冊,裝盒保存。

4、每年終了20日內,要將全年所有賬簿集中整理,裝袋保存,將所有會計報表按順序裝訂成冊,妥善保存。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總則

一、 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的科學管理,根據財政部、國家檔案局發佈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 學校會計檔案由校檔案室和財務處共同管理。檔案室負責對會計檔案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和移交檔案室的會計檔案的存放、查閲和保管以及期滿會計檔案的銷燬等工作。財務處負責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移交檔案館前)、查閲等項工作。

三、 財務處內部指定專人負責會計檔案的日常管理,明確會計檔案管理崗位的職責,建立健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查閲和銷燬等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閲,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第二章 會計檔案的內容

一、 會計檔案是指財務計劃、單位預算、經濟合同,以及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資料。

1、原始憑證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時,由業務經辦人員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項經濟業務已經發生或其完成情況並明確有關經濟責任的一種憑證。原始憑證是填制記帳憑證或登記帳簿的原始依據,是重要的會計核算資料。原始憑證包括外來原始憑證和自制原始憑證兩種。

2、記帳憑證是對經濟業務按其性質加以歸類,確定會計分錄,並據以登記會計帳簿的憑證。學校根據會計核算的一般要求和學校的實際情況設置統一、通用的記帳憑證。

3、 會計賬簿是指以會計憑證為依據,全面、連續地記錄一個單位的經濟業務,對量分散的數據或資料進行分類歸集整理,逐步加工成有用的會計信息的工具。會計帳簿由具有一定格式的帳頁組成。會計帳簿包括:

(一) 總分類帳

(二) 收入明細帳(教育經費撥款、科研經費撥款、上級補助收入、教育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

(三) 支出明細帳(事業支出、經營支出)

(四) 往來明細帳(應收及暫付款、應付及暫存款、應付票據、應繳税金、代管款項)

(五) 現金日記帳

(六) 銀行存款日記帳

(七) 固定資產明細帳

(八) 材料明細帳

(九) 事業基金明細帳

(十) 專用基金明細帳

(十一) 固定基金明細帳

(十二) 事業結餘明細帳

(十三) 其他對外投資明細帳

4、 財務報告指用來映會計實體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包括會計報表、附表以及財務情況文字説明等。

5、 其他類會計檔案包括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財務會計軟件使用説明,會計科目和項目編碼及使用説明,會計電算化處理授權登記或使用權限備案表,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燬清冊等。

6、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是指與會計核算有關的重要資料,包括:

(一)學生名冊;

(二)學生繳費及欠費情況;

(三)工資薪金髮放清冊;

(四)住房公積金備查簿;

(五)其他會計核算資料。

7、 學校財務採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的,應當保存打印出的紙質會計檔案,應同時將光盤、磁盤、磁帶等作為會計檔案保存。

8、 以下與財務會計核算相關的文件材料,應當執行文書檔案管理規定,:

(一)學校年度財務預算;

(二)學校財務預算執行情況;

(三)學校對外投資的文件及相關投資證明;

(四)學校年度收入分配的`相關文件及資料;

(五)各類審計決定、報告及意見;

(六)國家及學校各項財務規章制度。

第三章 日常管理

1、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按照歸檔的要求,進行分類整理、裝訂成冊。在下一年度一個月之內交到財務處檔案室自行保管,以便隨時查閲,保管時間一般一至二年,期滿後,編造清冊上繳學院檔案室保管。會計檔案要設專人負責保管,保管人員工作變動時應按規定要求辦理移交手續,並由單位負責人監交。

2、建立健計檔案的查閲、複印登記制度,既要方便查閲會計檔案,又要保證會計檔案的安全。設立會計檔案查閲登記簿,記載查閲的時間、目的、查閲的內容及查閲人。外單位查閲財務處的會計檔案時須經財務處領導批准方可查閲。調閲查賬時,檔案原件一般不予借出,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借出時須經單位領導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冊,並應按期歸還。需保密的原始材料,按規定不得泄密。財務處內部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閲原始憑證,查後須將資料放回原處。

3、會計檔案保管期限,根據國家檔案局、財政部發布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各種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保管期限為十五年,總賬十五年,明細賬及登記簿十五年,月、季報表保管五年,年終決算報表永久性保管。

4、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燬時,由院檔案室提出銷燬意見,會同財務處及有關單位共同鑑定,嚴格審查,編造會計檔案銷燬清冊,報院領導批准後進行銷燬。對於其中未了結的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應單抽出,另行立卷,由檔案室保管至結清債權債務時為止。

5、學校財務處、檔案室應提供合適的會計檔案保管條件,做好防火、防盜、防黴、防潮、防鼠、防蛀等工作,對電算化檔案的磁盤、光盤,還要防磁、防折。

第四章 移交和移動

1、學校財會人員之間交接會計檔案,交接雙方應當辦理會計檔案交接手續。

2、移交會計檔案的部門,應當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的期限、已保管的期限等內容。

3、財務處和檔案室之間移交會計檔案由財務處和檔案室指派人員處理;交接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所列的內容逐項交接。交接完畢後,交接雙方經辦人和監交人應當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

第五章 責任

1、 學校財務處、檔案室應當建立健全校內各級會計檔案管理責任制,明確各單位負責人、專兼職會計檔案管理人員對會計檔案的管理責任。

2、 會計檔案的立卷人要對會計檔案的完整性、立卷的及時性負責。

3、會計檔案保管人員要妥善保管好會計檔案,要做好防盜、防黴、防潮、防鼠、防蛀等工作,對電算化檔案的磁盤、光盤,還要防磁、防折,對由於以上原因而造成會計檔案毀損的,要追究保管人員的責任。

4、 各會計檔案使用人和查閲人應遵守檔案查閲登記制度。不得擅自塗改、拆封、抽換會計檔案 。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12

1、學校總帳會計負責會計檔案的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立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妥善保管等具體工作,同時對會計檔案的全面性和真實性負責。

2、會計憑證每月按規定整理、裝訂、立卷、歸檔。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每年一次按規定整理裝訂、立卷、歸檔。

3、各種記賬憑證,應當連同所附的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彙總表,按照編號順序,摺疊整齊,按期裝訂成冊,並加具封面,註明單位名稱、年度、月份和起訖日期、憑證種類、起訖號碼,由裝訂人在封籤處簽名或蓋章。對於數量過多的原始憑證,可以單獨裝訂保管,在封面上註明該記賬憑證日期、編號、種類,同時在記賬憑證上註明“附件另訂”和原始憑證名稱及編號。各種經濟合同、存出保證金收據以及涉外文件等重要原始憑證,應當另編目錄,單獨登記保管,並在有關的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上相互註明日期和編號。

4、會計檔案必須專人專室保管。當年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後,可暫由財務科保管一年,期滿後,原則上編造清冊交檔案室保管。

5、檔案室接收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需要拆封的.應會同財務科經辦人共同參加。

6、檔案原件原則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須報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冊,並限期歸還。

7、本校人員調閲會計檔案要經財務科科長或單位領導人批准,並詳細登記調閲的名稱、日期、調閲人姓名、調閲理由、歸還日期。

8、調閲人員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需複製的,要經主管校長同意並由提供人員和收取人員共同簽名。

9、各種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的第一天算起,根據其特點,分為永久、定期二類。各種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包括傳票和彙總表)、總賬、明細賬、會計移交清冊應保存15年,現金、銀行日記賬、會計檔案的保管清冊和銷燬清冊要保存25年,涉及外事的會計憑證和決算作永久保存,固定資產卡片在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後保存5年,單位的會計月、季度報表保存5年。

10、銷燬會計檔案必須編制銷燬清冊,由財務科和檔案室共同鑑定,提出申請報告,經校長室批准後,由財務科和檔案室共同派人監銷,監銷人同時在銷燬清冊上簽字。未清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和永久保存的資料,在銷燬時應當抽出,另行立卷。

11、加強會計檔案科學管理。會計檔案應當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時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泄密。同時要努力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防蟲、防黴、防爛。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根據財政部、國家檔案局關於印發《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通知的規定,為了加強公司財務會計檔案的科學管理,建立、健全會計檔案的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妥善有序存放、方便查閲、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完善財務檔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用於財務部檔案的管理。預算、計劃、制度等文件材料,執行文書檔案管理規定,不適用本制度。

三、管理職責

財務部負責檔案的整理、編號、歸檔、調閲、借閲等,對財務會計檔案的安全、完整、保密負責,對於應當入庫保管的資料應及時入庫納入管理。

四、會計檔案範圍

包含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告以及其他會計核算資料等四個部分。 1、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彙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2、會計賬簿類:總帳,明細帳,日記帳,固定資產卡片,輔助帳簿,其他會計帳簿;

3、財務報告類:包括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會計報表、附表、附註及文字説明,其他財務報告;

4、其他類: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銀行對帳單,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燬清冊,以及有關的電子數據和相應軟件資料。

五、會計檔案的管理

1、會計檔案的整理立卷:會計年度終了後,對會計資料進行整理立卷。會計檔案的整理一般採用“三統一”的辦法,即:分類標準統一、檔案形成統一、管理要求統一,並分門別類按各卷順序編號。

1)、分類標準統一。一般將財務會計資料分成一類賬簿,二類憑證,三類報表,四類文字資料及其他;

2)、檔案形成統一。案冊封面、檔案卡夾、存放櫃和存放序列統一;

3)、管理要求統一。建立財務會計資料檔案簿、會計資料檔案目錄;會計憑證裝訂成冊,報表和文字資料分類立卷,其他零星資料按年度排序彙編裝訂成冊。

2、會計憑證的裝訂會計憑證每月裝訂一次,按年分月妥善保管歸檔。會計憑證裝訂前應準備的工作:

1)、分類整理,按順序排列,檢查日數、編號是否齊全;

2)、按憑證彙總日期歸集確定裝訂成冊的本數;

3)、摘除憑證內的金屬物,對大的張頁或附件要摺疊成同記賬憑證大小,且要避開裝訂線,以翻閲保持數字完整;

4)、整理檢查憑證順序號,如有顛倒要重新排列,發現缺號要查明原因。檢查附件有否漏缺,如:領料單、入庫單是否隨附齊全; 5)、記賬憑證上有關人員的印章是否齊全; 6)、會計憑證裝訂時的要求:

a、裝訂時儘可能縮小所佔部位,使記賬憑證及其附件保持儘可能大的'顯露面,以便於事後查閲;

b、憑證外面要加封面,封面紙用尚好的牛皮紙印製,封面規格略大於所附記賬憑證;

C、裝訂憑證厚度一般為3釐米,裝訂牢固,美觀大方。

7)、會計憑證裝訂後的注意事項:

a、每本封面上填寫好憑證種類、起止號碼、憑證張數、會計主管人員和裝訂人員簽章;

b、在封面上編好卷號,按編號順序入櫃,並要在顯露處標明憑證種類編號,以便於調閲。

3、會計賬簿的裝訂各種會計賬簿年度結賬後,除跨年使用的賬簿外,賬簿應按時整理立卷。賬簿裝訂的基本要求:

1)、首先按賬簿啟用表的使用頁數核對各賬户是否相符,賬頁數是否齊全,序號排列是否連續;

2)、然後按會計賬簿封面、賬簿啟用表、賬户目錄、該賬簿按頁數順序排列的賬頁、會計賬簿裝訂封底的順序裝訂,活頁賬簿裝訂要求:

a、保留已使用過的賬頁,將賬頁數填寫齊全,去除空白頁和撤掉賬夾,加上封面、封底,裝訂成冊;

b、多欄式活頁賬、三欄式活頁賬、數量金額式活頁賬等不得混裝,應按同類業務、同類賬頁裝訂在一起。

3)、在賬本的封面上填寫好賬目的種類,編好卷號,會計主管人員和裝訂人(經辦人)簽章;

4)、賬簿裝訂後的其他要求:

a、會計賬簿應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缺角、錯頁、掉頁的現象;

b、封面應齊全、平整、並註明所屬年度及賬簿名稱、編號,編號為一年一編,編號順序為總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分户明細賬;

c、會計賬簿按保管期限分別編制卷號,如總賬、各類明細賬、輔助賬全年按順序編制卷號。

4、會計檔案的移交歸檔

1)、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由財務部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在會計年度終了後,可暫由本會計部門保管一年。期滿之後,由會計部門編制移交清冊,移交本單位檔案部門統一保管;

2)、移交檔案部門保管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該保持原卷冊的封裝。個別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檔案部門應當會同財務部和經辦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5、會計檔案的保管

1)、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共5類(詳見附表一),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後的第一天算起;

2)、會計檔案室的要求:應選擇在乾燥防水的地方,並遠離易燃品堆放地,周圍應備有防火器材;室內應經常保持清潔衞生,以防蟲蛀、防鼠咬;保持通風透光,並有適當的空間、通道和查閲的地方,並防止潮濕;

3)、會計檔案應放在專用的鐵皮檔案櫃裏,按順序碼放整齊,以便查找;

4)、設置歸檔登記簿、檔案目錄登記簿、檔案借閲記簿,嚴防毀壞損失、散失和泄密;

5)、使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的,應當保存打印出來的紙質會計檔案,使用磁盤、光盤等磁性介質保存會計檔案,應報財政局備案。會計電算化檔案保管要注意防盜、防磁等安全措施。

6、會計檔案的借閲

1)、會計檔案為本公司所用,原則上不得借出。本公司人員需要檔案資料,在登記報批後由檔案管理人員陪同翻閲或者複印;

2)、外部借閲會計檔案時,應持有單位正式介紹信,經會計主管人員和公司領導批准後,方可辦理借閲手續;由檔案部門建立健全會計檔案查閲、複製、登記制度;

3)、借閲手續:借閲人應認真填寫檔案借閲登記簿,將借閲人姓名、日期、數量、內容、歸期等情況登記清楚;

4)、借閲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在案卷中亂畫、標記、拆散原卷冊,也不得塗改抽換、攜帶外出或複製原件(如有特殊情況,須經領導批准後方能攜帶外出或複製原件)。

7、會計檔案的銷燬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進行銷燬:

1)、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燬時由檔案部門提出銷燬意見,會同財務部門共同鑑定,編制會計檔案銷燬清冊(註明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燬時間等內容),經公司總經理審批簽署意見,報請上級主管單位批准後方可予以銷燬;

2)、銷燬會計檔案時,由檔案部門和財務部共同派員監銷。在銷燬前清點所要銷燬的會計檔案;銷燬後,經辦人應在會計檔案銷燬清冊上簽名蓋章;註明“已銷燬”字樣和銷燬日期,以示負責,同時將監銷情況寫出書面報告一式兩份,一份報公司領導,一份歸入檔案備查;

3)、會計檔案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燬,應當單獨抽出另行立卷,由檔案部門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銷燬清單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4)、在建設期間的會計檔案,不得銷燬。六、本制度解釋權歸本公司財務部。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14

一、使用語音室上課的教師必須經過技術擦作培訓,嚴格按操作程序進行操作。

二、每學期每班第一次使用語音室時,必須對學生進行培訓教育。

三、語音課一般按學校排定的時間進行,臨時變動,應及時與分管責任教師聯繫,以便合理安排。

四、分管責任教師應協助上課教師做好課前準備和課後檢查工作,保證教學順利進行。

五、教師在上語音課之前或之後都應檢查有關設備是否完好,用後填寫使用情況登記表,如有損壞,及時與分管責任教師聯繫,酌情處理;若隱情不報,事後加倍處罰。

六、學生進入語音室後,須接受老師的'指導,按座位表就坐,不準隨便調換座位。

七、使用者(學生)應嚴格遵守使用規則,聽音時仔細檢查耳機性能。先把音量調到最小,方可開機。聽音設備不得作收音、娛樂及其它用。不準拆接電器線路。耳機、話筒應該輕拿輕放,不準敲打。如發現機子故障或損壞,應立即與教師聯繫,以便妥善處理。如屬不按要求使用而造成損壞則要追究個人責任。

八、遵守紀律,愛護公物,注意衞生,保持室內整潔;責任教師每天必須檢查室內衞生情況,每星期徹底打掃室內衞生。

九、人離語音室,要切斷電源,關好門窗,並上鎖,以保安全;責任教師應每天檢查以上內容,以策萬全。

十、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準進入語音室。

十一、造成損失有相關人員負責賠償,教師操作不當由教師自行負責;語音室責任教師負責設備安全、日常維護以及衞生等,玩忽職守者除負責賠償損失外,還應扣除“教師發展評價”考核分10分。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15

一、會計年度終了,將裝訂成冊的會計檔案進行整理立卷。

各種會計檔案應按會計檔案材料的關聯性,分門別類地組成幾個類型的案卷,將各卷按順序編號。

各類資料整理要求:

1.會計憑證。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將裝訂成冊的憑證,統一登記案卷目錄,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裝訂:根據憑證號的順序多少,分散裝訂,做到整齊、牢固、美觀。

(3)裝訂封面的所有內容要填寫齊全,包括:單位名稱、年度、月份、起止日期、號碼、裝訂人簽章等。

2、會計賬簿。

各種會計賬簿辦理完年度結賬後,除跨年使用的賬簿外,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會計賬簿在辦理完年度結賬後,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欄填寫“結轉下年”字樣,不填其它內容。

(2)會計賬簿在裝訂前,應按賬簿啟用表的使用頁數,核對各個賬户賬面是否齊全,是否按順序排列。

(3)活頁賬簿去空白頁後,將本賬面數項填寫齊全,撤去賬尺,用堅固耐磨的紙張做封面、封底,裝訂成冊。

不同規格的活頁賬不得裝訂在一起。

(4)會計賬簿的裝訂順序:會計賬簿裝訂封面→賬簿啟用表→賬户目錄→按本賬簿頁數順序裝訂賬頁→會計賬簿裝訂封底。

(5)裝訂後的會計賬簿應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頁現象。

(6)賬簿裝訂的封口處,應加蓋裝訂人印章。

(7)裝訂後,會計賬簿的脊背應平整,並註明所屬年度及賬簿名稱和編號。

(8)會計賬簿的編號為一年一編,編號順序為總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借)款日記賬、明細分類賬、輔助台賬。

3、會計報表。

會計報表編制完成並按時報送後,留存報表均應按月裝訂

成冊,年度終了統一歸檔保管。

4、電子會計檔案。

(1)建立電子會計檔案備份制度,能夠有效防範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和人為破壞的影響。

(2)按月備份:每月末將財務服務器自動儲存數據分別備份在管理員電腦硬盤和獨立硬盤中,月度備份不少於兩份。

(3)按年刻錄光盤:年終60日內,在光盤上刻錄上年備份數據後統一歸檔保管。

(4)單位檔案管理機構接收電子會計檔案時,應當對電子會計檔案的準確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進行檢測,符合要求的才能接收。

(5)形成的電子會計資料不屬於具有永久保存價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價值的會計檔案。

二、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後,可暫由財務管理部指定保管人保管一年(且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期滿30日內,由財務管理部指定保管人員編制移交清冊,移交公司董事會統一保管。

三、移交檔案管理部門保管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

個別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檔案管理部門應當會同財務管理部和經辦人員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第五條財務管理部和分管檔案部門保存的會計檔案不得

借出。

如有特殊需要,經股東指派人員(另設置)批准後,可以提供查閲或複製,並辦理登記手續。

查閲或複製會計檔案的人員,嚴禁在會計檔案上塗畫、拆封和抽換。

一、由檔案管理部門建立健全會計檔案查閲、複製、登記制度並參照集團《檔案管理辦法》辦理審批手續。

二、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

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為10年和30年。

三、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後的第一天算起。

第六條本辦法規定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各類檔案的保管按照本辦法附表所列期限執行。

第七條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除本第七條規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銷燬:一、本公司分管檔案部門會同財務管理部提出銷燬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燬清冊,列明銷燬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燬時間等內容。

二、單位負責人在會計檔案銷燬清冊上籤署意見。

三、銷燬會計檔案時,由股東指派人員匯同檔案管理部門和財務管理部共同派員監銷。

四、監銷人在銷燬會計檔案前,按照會計檔案銷燬清冊所

列內容清點核對所要銷燬的會計檔案;銷燬後,應在會計檔案銷燬清冊上簽名蓋章,並將監銷情況報告單位負責人。

第八條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燬,應當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

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銷燬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項目建設期間的建設單位,其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不得銷燬。

第九條使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應當保存打印出的紙質會計檔案。

使用磁盤、光盤等磁性介質保存會計檔案,應專櫃保管。

第十條公司應交接會計檔案的,交接雙方應當辦理會計檔案交接手續。

移交會計檔案的單位,按規編制完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內容。

交接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所列內容逐項交接,並由交接雙方的公司單位負責人負責監交。

交接完畢後,交接雙方經辦人和監交人應當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第十一條預算、計劃、制度等文件材料,應當執行文書檔案管理規定,不適用本辦法。

第十二條未按本制度規定妥善保管、歸檔會計檔案,造

成會計檔案資料損毀、滅失,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及相應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本辦法適用於集團公司及下屬各子公司,本辦法由財務管理部負責解釋和修訂,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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