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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財務管理制度

鄉鎮財務管理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藴含着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着一個社會的秩序。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鄉鎮財務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鄉鎮財務管理制度

  鄉鎮財務管理制度1

為切實管好用好各項財攻資金,嚴肅財經紀律,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並結合我鎮實際,經鎮黨委研究,制訂本制度。

細則如下:

1、鎮政府的各項收支業務由財政所統一管理,支出實行鎮長“一支筆”籤批。各單位收繳的各種款項應及時繳入非税賬户,進行統一管理。嚴禁私設小金庫,嚴禁坐收坐支。

2、嚴格履行支出審批程序。日常各類開支在報銷前,先由財政所審核票據,然後經辦人簽字,部門負責人審查,分管財務領導審批,鎮長籤批後,到財務報賬。凡涉及重大開支須經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因公借款的,由借款人填寫借款單,分管財務領導審批,鎮長籤批,在事項辦結後一週內按支出程序報賬。

3、嚴格履行辦公用品購置申報程序。辦公用品由後勤辦統一購置管理,按需登記發放。各單位購置辦公用品前,應先列出物品購買申請清單,經分管主管領導簽署意見,鎮長審批後購置;未經批准,自行購買的物品,一律不予報銷。凡涉及政府採購類的商品,一律納入政府採購。

4、嚴格履行車輛運行審批程序。單位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車輛加油,由辦公室專人管理,各專職司機具體負責。車輛維修保養,由專職司機提出申請,辦公室審查,分管領導審批,鎮長籤批後,到指定定點機構維修保養。禁止個人未經請示和審批擅自送修車輛。

5、嚴格履行出差審批程序。鎮政府工作人員因公出差、參加會議、學習等活動,要先填寫出差審批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查,分管主管領導審核,鎮長籤批後方可出行。在差旅活動結束一週內,憑會議通知、出差審批單和相關差旅憑證辦理報銷手續。

6、嚴格管理食堂開支。食堂開支由後勤辦指定專人負責,做到日清月結。

  鄉鎮財務管理制度2

為進一步加強我鎮財政財務管理和監督,嚴肅財經紀律,從制度上規範鄉鎮財政財務收支及幹部履行財經管理責任的行為,杜絕違規安排和使用財政資金的行為發生,切實提高鄉鎮理財水平,本着勤儉、高效、科學的原則,根據《預算法》《會計法》《中共儀隴縣委辦公室儀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鄉鎮財政財務管理工作的通知》(儀委辦發〔2018〕4號)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經鎮黨委、鎮政府研究決定,制定義路鎮財政財務管理制度如下:

一、建立財務決策機制,嚴格支出審批程序

1.建立財經重大事項決策機制。凡屬財政財務重大事項和大額資金(公用經費、專項經費單次支出1萬元以上)的安排和支出,必須按“三重一大”民主決策機制和程序執行,將大額支出事項和金額報鎮黨委會集體研究決定,並將會議記錄作為支出依據。

2.嚴格執行支出審批程序。辦理財政財務各項支出的審批流程為:經辦人在報銷憑證上簽字→財政所會計對原始憑證初審簽字→分管業務領導簽字→分管財務領導簽字→鎮長審批→書記審核→財政所按相關規定和要求辦理支出,並及時納入賬務核算。

3.規範支出票據的收集歸檔。各項財務支出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和合規的支出用途,不得以領代報、以撥代支。票據上的各要素要填寫完整、準確、真實,支出審批程序必須完整,支出票據必須附齊與報銷事項和內容相關的資料作附件,附件主要包括單位從外部取得的合法憑證資料及單位內部依規自制憑證資料等。

二、健全財政管理制度,規範財務收支行為

1.加強各項收入管理。鎮轄各單位、各部門的各種收費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收費政策,禁止亂收費。所有收費都必須使用上級政府和部門規定的正規收費票據,不準以任何理由白條收費,更禁止一切無任何收據的收費。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及時足額繳到財政所的銀行賬户或縣級國庫,負責代收代繳的各類財政收入必須按照相關要求及時解繳入庫入户。任何單位和部門都不得截留和坐支。

2.加強基本建設項目支出管理。基本建設項目支出須嚴格按照工程進度和合同約定撥付款項,嚴禁超撥工程款項,嚴禁白條報賬。20萬元以下的項目支出必須附齊單位集體議定、合同、驗收記錄、工程結算、應税發票等相關資料;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支出必須附齊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出具的隨機抽選(競爭性談判)依據、合同、工程進度、驗收記錄、決(結)算資料、審計報告、應税發票等相關資料;50萬元以上的支出必須附齊項目計劃、資金來源、財政評審、公開招標(比選)、合同、工程進度、驗收記錄、決(結)算資料、審計報告、應税發票等相關資料並建立完善項目備查檔案。工程完工後要及時組織辦理竣工決算並按要求移交項目資產,納入新增固定資產管理。

3.加強銀行賬户和現金管理。鎮政府按要求只開設1個基本存款賬户、1個專項存款賬户,不符合規定的其他銀行賬户一律註銷,銀行支付印鑑必須嚴格實行分人分印保管。嚴禁違規將單位賬户資金轉入私人賬户存放或轉入私人賬户辦理公務支出,嚴禁違規使用單位賬户辦理私人業務。單筆支出金額在1000元以內的可以現金方式支付,超過1000元的支出必須以轉賬方式支付,出納備用金管理不得突破3萬元限額。對單位批量業務,推行銀行代發功能,切實減少出納備用金使用。

4.加強一般性支出管理。堅持厲行節約,大力壓縮一般性支出,確保“三公”經費只減不增。經費支出實行一事一結一報銷,最遲一個月內報賬處理完畢。嚴禁違規發放工資、獎金和津補貼。

5.加強政府採購管理。實施政府採購必須編制採購預算,要根據批覆的採購預算編制全年採購實施計劃並報縣財政局備案,採購合同必須在四川政府採購網公告,嚴格按規定進行採購需求論證和履約驗收。實施政府採購項目必須向縣財政局申報。屬於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達到採購限額標準的採購項目必須委託採購代理機構代理採購。單位經常性、零星小額採購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通用貨物(公務用車和傢俱類除外)在2萬元以下的可直接申報商場直購,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實行網上競價採購,全年累計單項或批量採購金額不能超過20萬元。

6.加強國有資產管理。辦公設施設備的配置嚴格執行《儀隴縣行政事業單位通用辦公設備和辦公傢俱配置標準》。對國有資產進行出售、報廢、報損等處置行為,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原值在5000元以下的由單位自行審批處置,5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報縣財政局審批,10萬元以上的由縣財政局審核後報縣政府審批。處置收益按相關規定及時上繳。

7.推進公務卡制度改革。單位職工按規定需要辦理公務卡的由本人申請,財政所統一組織辦理公務卡。公務接待費、住宿費、差旅費、會議費等納入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的公務消費支出刷卡支付,原則上不再使用現金。因公務活動的需要,使用公務卡刷卡消費必須取得相應發票和POS憑證(交易憑證)。在公務卡透支免息期內,持卡人及時按照現行財務制度規定報賬,按時償還公務卡。其他刷卡消費由持卡人自行償還。持卡人必須按照公務卡的有關規定使用和按期償還公務卡,出現公務卡逾期等問題由持卡人自己負責。

三、細化經費標準和管理,嚴格強化制度執行

1.辦公用品的管理。所有辦公用品添置,一律實行集中採購制度,且按相關政策規範採購程序。工作人員按需造具計劃,統一到黨政辦公室申報彙總,分管領導簽字,經書記、鎮長批准,由黨政辦公室統一辦理採購。未經批准,擅自購買的,一律不予報銷。嚴禁在商店賒欠及簽單任何物品。

2.打印複印費的管理。日常的.打印複印工作由工作人員自己辦理,自己打印複印有困難和量大的交由鎮政府文印室辦理。確需送外面打印複印商店辦理的必須報請單位主要領導同意。未經單位主要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把打印複印工作交外面的打印複印商店辦理,單位不報銷外面商店的打印複印費,外面商店的打印複印費用工作人員自己負擔。

3.會議費、培訓費的管理。嚴格實行會議費、培訓(外出學習考察)費預算管理,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和標準,採取“先審批後支出”方式,報賬時必須附齊原始票據和會議、培訓、外出學習考察相關方案等附件資料(會議、培訓的方案、通知、簽到表等)。

4.差旅費的管理。公務出差實行“先審批後出差”,報賬必須附齊公務出差審批單、原始票據及相關證明資料等附件。嚴格“先審批後出差”的報批程序,從嚴控制出差人數和天數。參加縣級及以上會議或培訓出差,由黨政辦初審,再由鎮長審核(黨委成員由書記審核)。到省市縣或其他鄉鎮協調工作或到縣級部門交資料等,由分管領導初審,再由鎮長審批(黨委成員由書記審核審批)。因工作需要,借用、抽調的人員的差旅費原則上應當由借用(抽調)單位保障,其原單位不再負擔差旅費。

(1)城市間交通費和住宿費在規定標準內據實憑據報銷,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實行定額包乾按規定報銷。

(2)城市間交通費標準:到柳埡、馬鞍片區開會、培訓和學習,報往返交通費80元,到縣或其他片區,報往返交通費100元,到縣外據實報銷;必須經單位主要領導批准方可乘坐飛機。

(3)住宿費標準:成都不超過370元/人天,省內其他地方不超過300元/人天,北京不超過500元/人天,據實報銷,具體標準按上級文件執行。到縣內出差無法返回,需要住宿的必須報請主要領導同意批准。

(4)伙食補助費標準:縣內80元/人天,縣外100元/人天(其中甘孜、阿壩、涼山、新疆、西藏、青海120元/人天)。接待單位統一安排用餐的,不報銷伙食補助費。到村社及社區確實發生誤餐的,經單位領導批准,可以報銷每人每餐20元的伙食補助費,每天最多補助兩餐,每月不超過12天,按月考核發放。

(5)公雜費標準:公雜費是指工作人員因公出差期間發生的市內交通費、通訊費等費用,出差中的市內出租車、公交車費用不得再報銷。公雜費按標準包乾使用,省外和到成都80元/人天,省內其他地方50元/人天。實行開會、培訓期間公雜費減半報銷。租車和乘坐公務車出差的公雜費減半報銷。

(6)工作人員外出參加會議、培訓,舉辦單位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培訓期間的食宿費和公雜費由會議、培訓舉辦單位按規定統一開支,不報銷會議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公雜費減半報銷。往返會議、培訓地點的差旅費由所在單位按照規定報銷。

5.公務接待費的管理。公務接待工作由黨政辦工作人員和分管業務領導經辦,鎮長或書記審批審核。原則上在鎮機關食堂接待,接待標準為:40-60元/人.餐。由接待審核領導確定接待標準。公務接待必須嚴格控制用餐標準和陪客人數,同一公務事項僅限接待1次,來客人員10人以下(含10人)陪客人員不超過3人,10人以上陪客人員不超過來客人員的30%,公務接待嚴禁用煙用酒,公函、接待清單、原始票據“三單”不齊全的不予審批和報賬。嚴禁非公務接待用餐。任何人都不得在外面餐廳簽單。

6.公務租車的管理。原則上不租車,到縣開會或辦理業務若有特殊情況確需租車的,需由鎮長或書記同意後才能租車(黨委成員由書記審批)。實行派車單制度,到縣租車往返不超過300元/次,到馬鞍、柳埡片區租車往返不超過100元/次。報銷時必須憑租車單、原始票據等按規定程序報賬。到村開展工作,原則上不租車,應急搶險、處突等緊急情況下由鎮長統籌安排。

7.敬老院賬務的管理。敬老院財務開設專賬專户,實行專款專用,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必須按每日發生的原始憑證記賬,票據必須三章齊全。報賬應由敬老院院長簽字→社會事務辦公室主任(民政所所長)簽字→分管民政領導審批→鎮長審核;用於購置財產物資的原始憑證還應有驗收人員簽字;有關重大經濟收支活動的合同(協議)、工程決算也視為原始憑證管理,作為收支憑證的附件。

四、本制度從20xx年9月20日起執行

  鄉鎮財務管理制度3

按照財經法規和制度的有關要求,為加強單位財務管理,規範合理使用資金,確保政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財務管理制度:

一、按照《會計法》的規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財務人員要遵紀守法、廉潔奉公、堅持原則、勤儉節約、辦事公道;做到收有憑、支有據,錢、賬清楚,票據真實、合法、有效。

二、經費管理制度。各項經費必須按上級有關規定由財政所統一收支、統一管理,按照“集體領導、統籌安排、分級審批”的原則進行管理。金額控制方面:20000元以內支出,由鎮長審批;20000元至50000元支出,由鎮長審批,黨委書記籤閲;50000元(含)以上(基本支出除外),鎮黨委集體研究後由鎮黨委書記、鎮長審批,堅持支出要有計劃,開支要有預算。成立鎮財經監督小組,組長由鎮紀委書記擔任,成員為人大副主席,鎮紀委委員。各科室用款計劃須事先報財政所,財政所負責審核用款計劃。辦公室不得開設賬户,不得私設小金庫。

1、專項資金的管理。凡有主管部門下撥的專項資金,由對口經辦人員或辦公室負責完成工作項目並掌握資金的使用,協助財政所管理好專項資金;在項目實施中涉及資金往來的有關資料,請經辦人複製一份交財政所存入會計檔案;凡涉及按合同規定條款付款的,有關合同經辦人員請複製一份合同交財政所,以便財政所掌握有關付款的規定,並將合同作為付款依據收集歸檔。

2、汽車燃修費管理制度。機關車輛由財政所統一安排,定點加油;汽車實行定點維修,需要維修時,經辦人向分管報告,經同意後方可在定點維修廠維修;摩托車用油實行專人管理。

3、臨時借款的管理規定。因工作需要辦理臨時借款,先由分管領導審核簽署意見,報鎮長審批同意後才能借款,借款人應按時歸還借款;不及時歸還的,財政所有權在其應領工資或獎金等款項中扣回。

4、辦公用品或辦公設備購置(如公務用車、計算機、複印機、空調等)先提出計劃報領導同意後,必須按規定履行政府採購手續。

三、支出管理制度。

1、支出審批程序。經辦人員保證支出票據的真實、合法、有效,與支出相關的合同、憑據、附件等要收集齊備,在票據上寫清楚支出事由並簽字,由辦公室主任或分管領導審核簽字,鎮長審批簽字把關;財政所所長、單位會計和報賬員審核票據的有效性,單位會計、報賬員辦理支出業務時應仔細審查票據相關要素是否齊備,必要時可要求經辦人員完善手續再行辦理;大額支出按經費管理規定程序執行,除日常小額票據以備用金支付外,各類支出原則上都辦理銀行轉賬手續。

2、現金支出實行報賬制。財政所報賬員負責日常現金管理和支出報賬工作;報賬員日常保管的庫存現金定額為5000元;如遇拆遷補償等需要大額現金支出的特殊情況,經領導同意可適當增加庫存現金;報賬時,經辦人先將有效支出票據報報賬員進行登記,並經雙方簽字確認,報賬員按程序請款後經辦人再領取現金;每週3前經辦人員到報賬員處登記票據,每週4集中一天時間統一報賬。

四、建立票據領取、核銷制度。往來款項結算按規定使用《四川省非經營性結算統一收據》,票據的領取、核銷情況登記由財政所會計負責;各辦公室在主管部門領取的各類票據,按規定應先交財政所進行登記,經同意方可簽字領取使用,並在使用後及時對賬交款,核銷票據。

五、財產物資的管理。各辦公室購置固定資產,經請示領導同意後,由財政所向縣採購辦報採購計劃表,批准後按規定程序實施採購。各辦公室領用或保管的各項財產物資,要明確責任人,由責任人負責保管使用。未經領導同意,各辦公室和個人不得擅自將保管使用的財產物資借用、出售、轉讓。對國有資產的處置,須按規定報經領導同意,並報縣國資辦審批後再按規定程序進行處置。

六、財務章及銀行支出票據的管理。為嚴格支出的內部審核,財政所對印章按規定分開管理,財務人員各人管理自己的印章並對章印負責,單位會計負責管理財務公章;銀行支出票據由報賬員具體負責管理。

七、財會檔案的管理。每年年初財政所會計人員對上年的財會檔案進行收集、整理、歸檔,文書檔案及時交黨政辦統一保管,會計檔案由會計負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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