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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管理辦法(15篇)

財務管理辦法(15篇)

財務管理辦法1

為充分尊重捐贈者意願,保證本基金會公益項目順利進行,加強公益項目財務管理,確保公益項目資金安全,充分發揮公益項目資金使用效益,制定本辦法。

財務管理辦法(15篇)

一、預算管理

受助單位和項目執行單位應根據項目總預算和項目執行進度編制年度用款計劃,經祕書長審核後報理事會審批。理事會批准及資助協議簽署後,無重大原因,不得修改預算。如有特殊原因,在不突破預算總額情況下,調整各項目內的預算,需由項目執行人員提出申請,祕書長審核後報理事會批准,並經捐贈人認可後報財務部備案。

二、合同簽訂

本基金會接受捐贈時,應按照捐贈人的意願,就捐贈資產的種類、質量、數量和用途以及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等內容與捐贈人簽訂捐贈協議,在實際收到捐贈後開具捐贈票據。本基金會使用捐贈資產時,也應與受助單位和項目執行單位簽訂資助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三、捐贈資金的撥付

捐贈人按照捐贈合同約定將捐贈資金撥付到本會賬户。本基金會將根據與受助單位和各執行單位簽訂的資助協議將項目資助資金撥付到受助單位和項目執行單位。

四、專項管理

受助單位和項目執行單位要對項目資助資金實施專項管理,堅持專款專用的原則,單獨建賬,獨立核算,不得開支與項目無關的任何費用。受助單位和項目執行單位要建立健全項目經費收支管理辦法,真實、準確、完整地核算和反映項目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活動,並嚴格執行預算。按照資助協議約定,定期向本會提交和該項目有關的資助資金使用説明。

受助單位在項目執行期間,應按照相關要求,對受助項目的會計核算資料及相關財務資料進行整理並妥善保管。項目結束後,應按會計檔案管理要求移交項目單位檔案管理部門。

五、採購與費用支出管理

受助單位應加強項目的'招標採購管理,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嚴格執行,確保採購過程公開、公正、公平,降低採購成本。

項目發生的採購費用支出,應嚴格按照受助單位和項目執行單位支出的審批程序和審批權限執行。各項支出必須由經手人簽字後,報項目負責人審批,再根據受助單位和項目單位支出的審批程序和審批權限執行。

六、資產管理

受助單位使用項目資金採購的設備、物資應及時辦理驗收、入庫、出庫手續,登記入賬,並妥善保管。項目執行完畢,及時進行資產清查盤點,按有關規定辦理資產移交手續。

七、項目監督檢查

本基金會的項目監管小組負責各公益項目的監管工作,在項目執行過程中根據項目進度隨時對項目經費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根據需要可委託中介機構對資助項目的經費收支情況進行專項審計,並出具審計報告。

財務管理辦法2

公司所屬各科室、項目部:

為加強公司財務管理,完善項目財務管理,規避項目財務風險,防止項目資金體外循環。現結合本公司的具體情況,吸取以往經驗教訓,特制定本辦法。

一、項目資金管理

財務科是公司履行資金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整個公司的資金統一管理,公司的一切收支一律由財務科統一收付並管理,任何項目和個人無權自行收付,具體包括:

⑴所有項目的工程款必須由財務科開具正式預收工程款收據,匯入公司指定帳户,分公司保證項目資金專款專用,嚴禁項目經理以借款或由建設方代付材料等其他形式逃避公司對項目資金的監管。

⑵所有項目不單獨開户,××以外的'項目由財務科開立帳户。

⑶所收工程款由財務科或委派會計按內部承包合同比例劃收應上交公司管理費,代扣建安税、職工個人兩金和質量、安全、貫標、文明施工押金後,匯入項目會計和承包責任人的雙控帳户,由項目經理或承包人自行安排付款計劃(承包人簽名),項目會計按付款計劃付款,項目資金只能用於項目部施工生產活動的支出,不許挪作他用,嚴禁將資金全部交由項目經理並由其支付,如工程進度款到位而內部合同未簽訂,所收工程款一律暫不支付,待內部合同簽訂合再行支付。版權所有

⑷項目經理可借少量備用金,備用金比例控制在所收工程款的10以內,備用金必須及時沖帳。

⑸委派人員必須掌握項目資金流向,並及時向公司領導和財務科彙報。

⑹建設方需交押金工程,承包責任人必須先將押金匯入公司財務科,再由公司財務科匯入建設單位,以便掌握押金具體數額,押金返回以外部施工合同為準。

⑺需墊資工程,承包責任人必須將墊資款匯入公司財務科或項目財務雙控存摺上,以便掌握項目具體墊資數額。

⑻工程竣工後來第一筆工程款時,財務科根據工程量大小,除按合同扣除有關款項外,另加扣1-5萬元竣工資料押金(具體金額由工程科定),以確保資料及時備案歸檔,押金在資料備案歸檔後如數退還。

⑼付工程尾款時,必須由各部門、科室、分公司領導簽字確定無遺留問題後,財務科才能支付。

二、項目會計管理

××市區項目財務人員實行委派制或兼任制,××地區以外的項目財務實行委派制,項目會計工資由××公司統一發放,××公司對所屬項目按工程總造價3‰收取財務代理費,財務代理費用於發放委派會計和兼職會計的工資等,具體由財務科自行安排。

三、項目會計責任

1、全體財務人員必須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

2、兼職會計必須確保機關工作和項目服務兩不誤,提高工作質量。

3、項目會計必須確保項目工程款進公司指定帳户,保證公司各項目税、費、押金的及時收取。

4、項目會計應對項目資金實行監控,防止項目經理或承包人將資金挪作他用,確保民工工資、材料款的正常發放。

5、項目會計要加強工程後期資金監管,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項目資金使用情況,如因項目會計監管不力而給公司留下後遺症,將追究項目會計責任(不包括不可預見因素如建設方原因造成拖欠人工工資、材料款等)以上辦法自2××*年*月*日起實施。

財務管理辦法3

一、資金管理

1、財務部設存款出納和現金出納各一人。存款出納跑銀行,登記銀行存款日記帳。現金出納負責收付現金,登記現金日記帳,兼管充飯卡。

2、食堂需用的款項,由存款出納打入以公司董事長名義開設的銀行借記卡。該卡由食堂管理員保管使用,並列入移交。

二、用餐管理

(一)員工刷卡用餐

每月定期由現金出納根據批准的伙食補助發放表,在飯卡系統為每位員工充入夥食補助,再由存款出納付給食堂管理員所持銀行卡(每月分2-3次付給)。飯卡中金額不足時員工向現金出納繳現金補充。

(二)對外招待憑通知單用餐

負責接待的部門填寫接待用餐通知單(重點:接待標準),總經辦經理籤批,食堂管理員填寫用餐內容,食堂提供服務。用餐後,食堂管理員計算金額,接待部門負責人審核、總經辦經理核准。

三、公司帳核算辦法

1、食堂管理員借款(備用金),在“其他應收款-食堂管理員姓名”科目核算。

(1)首次借備用金[出帳依據:借款單、銀行付款回單],

借:其他應收款-食堂管理員姓名

貸:銀行存款

(2)食堂管理員報銷購買食材、燃料、低值易耗品、固定資產等費用時,補足備用金(詳見下列公司帳第3項)。

(3)食堂管理員移交時交回餘款衝減借款[出帳依據:收款收據、銀行收款回單],

借:現金或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食堂管理員姓名

2、飯卡系統的資金,在“其他應付款-食堂”科目核算。

(1)應付給食堂的全公司員工伙食補助,記入“管理費用-員工薪酬-福利費-伙食補助”科目[出帳依據:伙食補助發放表],

借:管理費用-職工薪酬-福利費-伙食補助

貸:其他應付款-食堂

注:伙食補助要加計到工資裏,計算個人所得税。

(2)月底彙總員工繳現金補充飯卡的.金額[出帳依據:飯卡系統打印的彙總表],

借: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食堂

(3)月底彙總員工刷卡用餐的金額[出帳依據:飯卡系統打印的彙總表],

借:其他應付款-食堂

貸:管理費用-職工薪酬-福利費-食堂費用-員工刷卡

3、食堂實際開支,在“管理費用-員工薪酬-福利費-食堂費用”科目下食品支出、用品支出、其他支出3個明細科目核算,憑正規票據補足備用金。

(1)食堂購買食材(主食、副食、調味品等),記入“管理費用-員工薪酬-福利費-食堂費用-食品支出”科目[出帳依據:税務發票,銀行付款回單等],

借:管理費用-員工薪酬-福利費-食堂費用-食品支出

貸:銀行存款

注:經諮詢國税局,食堂從農貿市場購買的肉食、蔬菜,可憑相關的憑據(肉菜清單)和證明(主要是種植、養殖農民身份證明)由國税局代開的發票。

(2)食堂購買低值易耗品(碗筷桌椅炊具等),記入“管理費用-員工薪酬-福利費-食堂費用-用品支出”科目[出帳依據:税務發票,銀行付款回單等],

借:管理費用-員工薪酬-福利費-食堂費用-用品支出

貸:銀行存款

注:低值易耗品採用一次攤銷法,相應建立備查帳,通過定期盤點核銷備查帳記錄。

(3)食堂耗用燃料電力以及食堂的其它開支,記入“管理費用-員工薪酬-福利費-食堂費用-其他支出”科目[出帳依據:税務發票、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費用分割單(電費、共同維修費)等],

借:管理費用-員工薪酬-福利費-食堂費用-其他支出

貸:銀行存款

4、公司招待費用,記入“管理費用-員工薪酬-福利費-食堂費用-分配招待費”科目(貸方),視招待部門不同,記入“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銷售費用-業務招待費”等科目(借方)[出帳依據:接待用餐通知單]。

借: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等科目

貸:管理費用-職工薪酬-福利費-食堂費用-分配招待費

附註:

(1)食堂用固定資產(冰箱、空調等)在“固定資產”科目核算,其折舊記入“管理費用-折舊費”科目[出帳依據:固定資產折舊計算表]。

(2)應付食堂人員的工資,記入“管理費用-員工薪酬-工資”科目[出帳依據:工資表]。

公司帳有關食堂的平衡公式:

食堂開支總額=“其他應付款-食堂”發生額+“銀行存款”發生額-“庫存現金”發生額。

其中:

(1)食堂開支總額=“管理費用-職工薪酬-福利費-伙食補助”+“管理費用-職工薪酬-福利費-食堂費用”+“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發生額之和。如果食堂招待費用分攤到了“銷售費用”、“製造費用”等科目,也要加計進來。

(2)“其他應付款-食堂”發生額=應付伙食補助(貸)+員工補充飯卡金額(貸)-員工刷卡用餐額(借)。

(3)“銀行存款”發生額,即食堂管理員憑票報帳,補足其備用金的金額。

(4)“庫存現金”發生額,即員工補充飯卡所收現金額。

四、食堂輔助帳核算辦法

(一)食堂輔助帳由公司會計核算。

(二)食堂輔助帳對內(即與公司)可實行收付實現制,對外(即與供應商)需實行權責發生制。

(三)食堂輔助帳的一級科目:現金(即食堂管理員所持銀行卡的資金)、應收帳款(公司)、應付帳款(供應商)、原材料(食材)、營業收入、營業支出、利潤。

(四)食堂的營業收入:(1)員工刷卡用餐金額;(2)招待費結算金額;(3)廢品讓售收入。

(五)食堂的營業支出:(1)耗用食材;(2)低值易耗品;(3)燃料、電力、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修理費。不包括固定資產折舊、房屋維修等費用;若食堂無單獨電錶,則電費也不列入考核範圍。

食堂輔助帳與公司帳的銜接公式:

(1)食堂輔助帳“營業支出”應等於公司帳“管理費用-員工薪酬-福利費-食堂費用”科目下食品支出、用品支出、其他支出3項之和。

(2)食堂輔助帳“利潤”(虧損/盈利)應等於公司帳“管理費用-員工薪酬-福利費-食堂費用”科目淨髮生額(借方/貸方)。

財務管理辦法4

報表內容按照表頭順序平鋪式展示,便於查看詳細信息。一般基礎信息表可以用列表式體現。多用於展示客户名單、產品清單、物品清單、訂單、發貨單等單據或當日工作記錄,當日銷售記錄等記錄條數比較少的數據。下文是納税人財務會計報表報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統一納税人財務會計報表報送,規範税務機關對財務會計報表數據的接收、處理及應用維護,減輕納税人負擔,夯實徵管基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以下簡稱《徵管法》)及其實施細則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納税人是指《徵管法》第十五條所規定的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税人。實行定期定額徵收方式管理的納税人除外。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財務會計報表是指會計制度規定編制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和相關附表。

前款所稱會計制度是指國務院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以及財政部制定頒發的各項會計制度。

第四條 納税人應當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編制和報送財務會計報表,不得編制提供虛假的財務會計報表。納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對報送的財務會計報表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第五條 納税人應當在規定期間,按照現行税收徵管範圍的劃分,分別向主管國家税務局、地方税務局報送財務會計報表。除有特殊要求外,同樣的報表只報送一次。

主管税務機關應指定部門採集錄入,實行“一户式”存儲,實現信息共享,不得要求納税人按税種或者在辦理其他涉税事項時重複報送財務會計報表。

第六條 税務機關應當依法對取得的納税人財務會計報表數據保密,不得隨意公開或用於税收以外的用途。

第二章 報 表 報 送

第七條 納税人無論有無應税收入、所得和其他應税項目,或者在減免税期間,均必須依照《徵管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按其所適用的會計制度編制財務報表,並按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時限向主管税務機關報送;其所適用的會計制度規定需要編報相關附表以及會計報表附註、財務情況説明書、審計報告的,應當隨同財務會計報表一併報送。

適用不同的會計制度報送財務會計報表的具體種類,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税務局和地方税務局聯合確定。

第八條 納税人財務會計報表報送期間原則上按季度和年度報送。確需按月報送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税務局和地方税務局聯合確定。

第九條 納税人財務會計報表的報送期限為:按季度報送的在季度終了後15日內報送;按年度報送的內資企業在年度終了後45天,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在年度終了後4個月內報送。

第十條 納税人經批准延期辦理納税申報的,其財務會計報表報送期限可以順延。

第十一條 納税人可以直接到税務機關辦理財務會計報表的報送,也可以按規定採取郵寄、數據電文或者其他方式辦理上述報送事項。

第十二條 納税人採取郵寄方式辦理財務會計報表報送的,以郵政部門收據作為報送憑據。郵寄報送的,以寄出日的郵戳日期為實際報送日期。

第十三條 納税人以磁盤、IC卡、U盤等電子介質(以下簡稱電子介質)或網絡方式報送財務會計報表的,税務機關應當提供數據接口。凡使用總局軟件的,數據接口格式標準由總局公佈;未使用總局軟件的,也必須按總局標準對自行開發軟件作相應調整。

第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正式施行後,納税人可按照税務機關的規定只報送財務會計報表電子數據。在此之前,納税人以電子介質或網絡方式報送財務會計報表的,仍按照税務機關規定,相應報送紙質報表。

第三章 接 收 處 理

第十五條 納税人報送的紙質財務會計報表,由税務機關的辦税服務廳或辦税服務室(以下簡稱辦税廳)負責受理、審核、錄入和歸檔;以電子介質報送的電子財務會計報表由辦税廳負責接收、讀入、審核和存儲;以網絡方式報送的財務會計報表電子數據由税務機關指定的部門通過系統接收、讀入、校驗。

第十六條 主管税務機關應當對不同形式報送的財務會計報表分別審核校驗:

(一)辦税廳對於紙質財務會計報表,實行完整性和時效性審核通過後在綜合徵管軟件系統中作報送記錄。凡符合規定的,當場打印回執憑證交納税人留存;凡不符合規定的,要求納税人在限期內補正,限期內補正的,視同按規定期限報送財務會計報表。

(二)辦税廳對於電子介質財務會計報表,實行安全過濾並進行系統校驗性審核。凡符合規定的,當場打印回執憑證交納税人留存;凡不符合規定的,要求納税人在限期內補正,限期內補正的',視同按規定期限報送財務會計報表。

(三)主管税務機關對於通過網絡報送的財務會計報表電子數據,必須實施安全過濾後實時進行系統性校驗。凡符合規定的,系統提示納税人報送成功,並提供電子回執憑證;凡不符合要求的,系統提示報送不成功,納税人應當及時檢查糾正,重新報送。

第十七條 辦税廳應當及時將納税人當期報送的紙質財務會計報表的各項數據,準確、完整地採集和錄入。

税務機關指定的部門對於納税人當期報送的財務會計報表電子數據,應當按照“一户式”存儲的管理要求,統一存儲,數據共享,並負責數據安全和數據備份。

第十八條 有條件的地區,國家税務局和地方税務局可將各自採集的納税人財務會計報表數據進行交換和比對,以提高財務會計報表數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第十九條 財務會計報表報送期屆滿,主管税務機關應當將綜合徵管信息系統生成的未報送財務會計報表的納税人清單分送納税人所轄税務機關,由所轄税務機關負責督促税收管理員逐户催報。

第二十條 納税人報送的財務會計報表由主管税務機關根據税收徵管法及其實施細則和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保存期限歸檔和銷燬。

第四章 數 據 維 護

第二十一條 總局對各地反饋上報要求在財務會計報表之外增加的數據需求,應當按照《國家税務總局工作規則》的規定,由總局徵收管理司(以下簡稱徵管司)組織相關司局進行分析、確認,並提出具體的解決建議,報經局長辦公會或局務會批准後,方可增加。涉及軟件修改的,由徵管司組織相關司局編制業務需求。

第二十二條 總局信息中心根據徵管司組織相關司局編制的業務需求,負責進行需求分析,提出技術要求並分別作出處理:

(一)涉及税務機關的業務內容變化,直接安排修改總局綜合徵管軟件;同時將需要修改的內容標準化,下發未使用總局綜合徵管軟件的税務機關自行修改軟件。

(二)涉及納税人的業務變化,將需要修改的內容標準化並向社會公佈,同時公佈軟件接口標準,以便商用軟件開發商修改軟件,及時為納税人更新申報軟件版本。

第二十三條 使用自行開發軟件地區需要進行數據維護的,可參照本辦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條的規則辦理。

第二十四條 總局臨時性需下級税務機關報送的各類調查表、統計表,涉及納税人財務會計報表指標的,由徵管司確認,凡可從已有的財務會計報表公共信息中提取,主管税務機關不再採集。

第五章 法 律 責 任

第二十五條 納税人有違反本辦法規定行為的,主管税務機關應當責令限期改正。責令限期改正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5天。

第二十六條 納税人未按照規定期限報送財務會計報表,或者報送的財務會計報表不符合規定且未在規定的期限內補正的,由主管税務機關依照《徵管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七條 納税人提供虛假的財務會計報表,或者拒絕提供財務會計報表的,由主管税務機關依照《徵管法》第七十條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八條 由於税務機關原因致使納税人已報送的紙質或電子財務會計報表遺失或殘缺,税務機關應當向納税人道歉,並由納税人重新報送。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納税人按規定需要報送的財務會計報表,可以委託具有合法資質的中介機構報送。

第三十條 本辦法所稱日內均含本日,遇有法定公休日、節假日,按照税收徵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順延。

第三十一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税務局、地方税務局可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細則,並報國家税務總局備案。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由國家税務總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自20xx年5月1日起執行。

財務管理辦法5

一、收費站會計工作的人員配備

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需要配備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的會計人員。未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的人員,不得從事收費站會計工作。

會計人員應當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熟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遵守職業道德。

二、收費站會計工作的崗位設置及其職責權限

1、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需要合理設置會計工作崗位,合理劃分職責權限,堅持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確保不同崗位之間權責分明、相互制約、相互監督。

2、收費站會計工作崗位一般可分為:出納、稽核、票證等。會計工作崗位,可以一人一崗、一人多崗或者一崗多人。但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票證和收入、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3、收費站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辦理交接手續應有財審科人員監交。

4、與貨幣資金相關的票據必須嚴格管理,明確各種票據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註銷等環節的職責權限和程序,並專設登記簿進行記錄,防止空白票據的遺失和被盜用。

5、必須加強銀行預留印鑑的管理。財務專用章由出納保管,個人名章必須由本人或其授權人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三、收費站票證管理工作

㈠票證管理遵循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其基本職責是:

1、高管中心是票證管理的總的核算單位,負責票證領發,並對各收費站票證的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2、各收費站均是票證管理的基本核算單位,具體負責本單位票證領發、保管、使用和審核銷號。

㈡各單位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票證管理,建立健全票證收、發、領、用、核的制度和手續。加強票證管理,領入票證必須辦理驗收入庫,發放領用雙方要當面點清。票管員要掌握票證用量和庫存數量,加強核對工作。

㈢票證必須妥善保管,順號存放。管理有條不紊,保證票證完整,不受損失,並定期盤點,做到帳實相符。

㈣對作廢收據應妥善保管,不得私自銷燬。

㈤票管員工作調動或因故離職時,必須辦清交接手續後方準離職。

四、賬户管理

收費站收入專户的開設、變更和銷户工作必須嚴格審批手續。

五、收入解繳

每月5日、15日、25日應將規費收入專户中的存款全額解繳。

六、收費站會計核算工作

收費站會計核算應執行《江蘇省公路事業單位會計核算辦法(試行)》,應使用財務統一的電算化軟件進行核算。

七、收費站財務的監督管理

高管中心財審科負責對收費站的財務進行監督管理。採用定期審計和專項審計相結合。各收費站應如實提供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以及有關情況,不得拒絕、隱匿、謊報。

財務管理辦法6

為了打造一個廉潔、高效、透明、服務的局室,更好地規範財務行為,嚴肅財經紀律,特擬定如下規定請遵照執行。

一、凡是在局財務賬上報銷的票據必須有經手人簽字,所有要報銷的.票據一律由局長審核後交審批簽字。

二、貳仟元以上的支出需向班子會報告,未經班子會通過,局長無權核准報銷。

三、嚴禁不經批准擅自開支。擅自開支的,審核和審批人有權拒絕審批。

四、無特殊原因未經局長同意局財務一律不允許借支個人任何資金,對於同意借支的(包括工作人員出差及臨時性公務借款),由借款人寫出書面申請報告,經局長審核,審批人員簽字後,到報帳員處辦理借款手續,領取現金。借款人必須在當月內歸還(需要報銷票據及時報銷),如不及時歸還或報銷的將從個人工資中扣除。

五、鼓勵向上爭取項目資金,對於到賬資金經班子會討論後按比例對個人予以獎勵。

六、縣外匯週轉金單獨立帳,一律經縣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後開支,審批人做為平衡財務賬目的第一責任人,應合理安排好各項經費的開支,保證全局工作的正常運轉。

七、每週財務報賬之後,整理出各項收支向班子成員報告,對於各自產生的費用需在會議上向大家作出公佈。

八、財務狀況做到每月一清理,整頓不合格支出。

全局同志需對自己的行為加強自律,保持廉潔的心態,提高工作效率,透明自己的行為,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財務管理辦法7

1、財務(包括內部核算財務)要根據國家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和要求,對財務會計憑證、帳簿和會計報表等會計資料,定期整理,裝訂成冊或立卷後送公司檔案室存檔。存檔時,必須由財務經理核對、清點數量無誤並簽署存檔記錄表後,檔案管理員方可給予存檔。存放會計檔案的檔案櫃必須雙鎖開關,鑰匙由主管會計和財務經理各持一把(不同鎖)任何人經批准後方可查閲財務檔案,必須由主管會計、財務經理共同開鎖,由主管會計妥善保管,嚴防失火、損壞、丟失。

2、公司內部任何人員調閲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外來人員調閲或複製檔案,要憑介紹信並經總經理批准。

3、檔案銷燬,須由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檔案部門共同鑑定,由總經理批准後由主管會計與財務經理共同監督。銷燬的檔案須填寫“會計檔案銷燬清冊”。“會計檔案銷燬清冊”要長期保存。

4、會計人員變動,須辦理會計檔案移交手續。並由財務經理或主管會計監交,填寫移交清冊,並由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5、主管會計須設置會計檔案管理記錄簿,檔案收發調閲等事項要及時登記,出納人員不能兼管會計檔案管理。

6、會計憑證是記載經濟業務發生,明確經濟責任的書面憑證,是記帳的依據。會計帳簿是記錄經濟業務發生的簿籍,是編制會計報表的依據,取得或填制會計憑證,登記帳簿,是會計核算方法中不可缺少的兩項內容。

7、會計憑證分原始憑證和記帳憑證,相關會計人員對公司發生的每一項經濟業務,必須逐筆按憑證的具體業務內容、數量、金額編制記帳憑證。各種原始憑證必須具備:憑證名稱、填制日期、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摘要、數量和金額、填制單位或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經辦人簽名或蓋章。

8、會計憑證要妥善保管,會計人員要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記帳憑證。要遵循借貸記賬法的'原則,據以登記帳簿。

9、記帳憑證可根據每一憑證單獨填制,也可根據原始憑證彙總表填制,每月終了應將已登記過帳簿的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分類裝訂成冊。

10、財務部設置現金和銀行存款兩種日記帳、總賬和符合公司經營需要的各種明細帳、明細分類帳簿等。登記帳簿要做到數字準確、摘要清楚、登記及時、有根據,並能反映各項資金佔用和資金的來龍去脈,以便對帳簿記錄進行分析查核。

11、各種帳簿的記錄必須月月核對,做到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帳相符、帳表相符。按月結帳前必須將本月內發生經濟業務全部記入帳簿。對各種會計憑證和會計帳簿的具體格式,必須按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處理。

12、任何會計檔案、帳本、憑證等會計資料需複印必須由財務經理書面批准,否則微機室不予受理。

財務管理辦法8

一、收費站會計工作的人員配備

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需要配備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的會計人員。未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的人員,不得從事收費站會計工作。

會計人員應當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熟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遵守職業道德。

二、收費站會計工作的崗位設置及其職文祕站版權所有責權限

⒈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需要合理設置會計工作崗位,合理劃分職責權限,堅持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確保不同崗位之間權責分明、相互制約、相互監督。

⒉收費站會計工作崗位一般可分為:出納、稽核、票證等。會計工作崗位,可以一人一崗、一人多崗或者一崗多人。但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票證和收入、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⒊收費站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辦理交接手續應有財審科人員監交。

⒋與貨幣資金相關的票據必須嚴格管理,明確各種票據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註銷等環節的職責權限和程序,並專設登記簿進行記錄,防止空白票據的遺失和被盜用。

⒌必須加強銀行預留印鑑的管理。財務專用章由出納保管,個人名章必須由本人或其授權人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三、收費站票證管理工作

㈠票證管理遵循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其基本職責是:

⒈高管中心是票證管理的總的核算單位,負責票證領發,並對各收費站票證的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⒉各收費站均是票證管理的基本核算單位,具體負責本單位票證領發、保管、使用和審核銷號。

㈡各單位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票證管理,建立健全票證收、發、領、用、核的制度和手續。加強票證管理,領入票證必須辦理驗收入庫,發放領用雙方要當面點清。票管員要掌握票證用量和庫存數量,加強核對工作。

㈢票證必須妥善保管,順號存放。管理有條不紊,保證票證完整不受損失,並定期盤點,做到帳實相符。

㈣對作廢收據應妥善保管,不得私自銷燬。

㈤票管員工作調動或因故離職時,必須辦清交接手續後方準離職。

四、賬户管理

收費站收入專户的開設、變更和銷户工作必須嚴格審批手續。

五、收入解繳文祕站版權所有

每月日、日、日應將規費收入專户中的存款全額解繳。

六、收費站會計核算工作

收費站會計核算應執行《江蘇省公路事業單位會計核算辦法試行》,應使用財務統一的電算化軟件進行核算。

七、收費站財務的監督管理

高管中心財審科負責對收費站的財務進行監督管理。採用定期審計和專項審計相結合。各收費站應如實提供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以及有關情況,不得拒絕、隱匿、謊報。

財務管理辦法9

為加強xx大學學生社團財務管理,深化學生社團財務制度改革,使學生社團財務公開,保護社員權益,逐步完善全校學生社團財務,並使之走上制度化、正規化的軌道,擴大社團聯合會會的監督範圍,提高監督效能,根據《xx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章程》和《xx大學學生社團管理工作條例》有關規定,特制訂本辦法。

一、經費來源

一條學生社團活動經費原則上由社團自籌解決。在學生社團聯合會統一組織的招新時收取相應的會費(會費標準由學生社團聯合會統一制定)。

二條各社團可以接受贊助或贈送等其他方式獲得經費。社團需及時將經費情況上報學生社團聯合會。

三條社團的日常活動不得向會員(包括自願繳費者)收取任何形式、任何名義的活動費用(門票、車票費等除外)。

二、經費管理和使用

四條各社團社長(主席)不得兼任財務負責人,各社團祕書長管理本社團財務,祕書長如實管理帳目,及時上報財務用度情況。

五條各社團自成立之日起,即應建立經費收支帳目和社團內部的財務制度,並且做到帳、款分離,專人管理。

六條各社團祕書長每月月末向本社團內部理事會遞交一份詳細的財務收支表,經理事會審查屬實理事長簽字後,上報學生社團聯合會。

各社團報帳統一時間、地點。暫定定每月三週週五中午:—:在學生社團聯合會議室。

七條各社團在舉辦活動前必須進行詳細經費預算,並制定一份書面經費預算,由主席簽字,經社團內理事會同意後方可進行活動。活動結束後活動總結必須附帶詳細清楚地經費使用情況(日期、數額、用途、經手人)且由主席和理事長同簽字。

八條社團支取(報銷)日常費用或活動開支在元以下者,由社團主席簽字祕書長給付,元以下由社團內理事長簽字同意,元以上必須經社團聯合會祕書長、主管常任理事簽字,社團部備案。

支取(報銷)同時要攜帶相應的發票,使證明材料齊全,經核實後方可支取(報銷)。

九條各社團的帳目必須定時、如實向各社團會員公佈。並隨時接受會員監督。

十條各社團每學支取的資金必須小於總會費的%。

三、經費監督

十一條青團大學委員會授權的學生社團財務監督和管理機構是xx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

社團聯合會組織成立社團自律監督小組,對社團財務進行監督。社團自律監督小組設組長一人由社團聯合會祕書長兼任,組員為各社團代表(部長以下社員)擔任。

社團自律監督小組定期(每四、六、十、十二月)對社團財務進行檢查。

十二條學生社團聯合會和學生會社團部不定期對社團財務進行抽查,抽取比例%(學術、實踐、文娛、愛心……)。

十三條學生社團聯合會將於每學期末向外公佈各社團學期財務狀況。

四、違規處理

十四條社團財務狀況納入“十佳學生社團”及“優秀社團負責人”評比標準。對帳目模糊、管理混亂的'社團取消其評優資格。

十五條對嚴重存在財務問題的社團,一經檢舉發現,給予以下處理:

1、取消該度評優資格;

2、暫停活動審批,責令限期整頓;

3、在規定時間內未能完善的,由學生社團聯合會和學生會社團部進行強制清算整頓,發現有重大問題的經學生社團聯合會全體會議通過,上報校團委註銷該社團。

財務管理辦法10

協會所有的財產均為協會全體成員的共同所有,它必須用於服務本協會的會員,開展本社團的活動以及發展社團之所用。為加強本協會的財務管理,建立規範合理的財務管理方法,提供財務工作水平和財務使用的透明度。依據社團聯合會及本協會原有相關文件規定先修訂條例如下:

一、經費來源:

(一)會員繳納的會費

(二)社會(主要是企業公司)贊助

(三)學校資助

(四)其他合法收入

二、經費使用

(一)本協會舉辦活動的費用

(二)本協會日常管理所需費用

(三)其他正當合理的開支

三、財務審批

本協會的財務使用實行嚴格的管理、分層逐級審批制

(一)各部門財務報銷,必須持有相關的.合法的正規國家統一發票,特殊情況應向理事會(董事長)通報後根據收據報賬。發票和收據必須有經手人的簽字,並註明相關時間、地點及使用事項。

(二)各部門經費使用必須首先經過部門負責人審批,報賬時需負責人簽字核實,最終上報理事會(董事長),經財務處報銷。

(三)超過預算的經費報銷,需事先向本部門負責人彙報,然後上報至理事會(董事長)。理事會審議後再經財務處核實報賬。

四、財務(產)管理

(一)本協會財務使用需嚴格遵守相關的管理制度並有理事會及全體成員給予監督,做到經費使用合理,真實,透明;管理和監督要求嚴格執相關財務條列,按章辦事。

(二)協會經費開支定期以公開形式向會員報告,並上報社聯,再由社聯向校團委老師彙報。

(三)所有部門在報賬時,除出示相關發票及收據外,還需另附一分詳細的經費使用明細表報財務處,接受理事會的監督核實。

(四)協會換屆時,協會財務有本屆財務負責人移交給新一屆財務負責人,並出具年度財務清單。同時需在換屆大會上做本屆的財務彙報,向廣大的會員説明協會財務使用狀況。

(五)協會所有財產為協會集體公共所遇,任何人不的隨意佔有或挪用,一經發現將予以嚴懲。

(六)經費使用要從實際出發,講求實效,力求節儉。並定期公佈經費使用情況。

五、財務處職責:

(一)本協會財務以董事長為主的理事會處理相關事宜。

(二)財務處需嚴格把關各級部門的經費使用,嚴格控制經費使用範圍,掌握開支情況,並及時的做出合理調整和調度。

(三)財務處需嚴格的審查各級部門的財務報告,真實無誤的登記財務使用情況,並記錄在冊、存檔。

(四)財務處財務人員,應大公無私,公平的對待各級部門的經費使用申請。不得出現提供虛假的財務報告、報假賬,貪污、挪用公款等系列違規現象,一經發現,必將嚴懲。

財務管理辦法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合作醫療制度穩健運行,規範農村合作醫療基金(以下簡稱合作醫療基金)的財務管理,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衞生工作的決定》(中發[20xx]13號)和雲南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財務管理暫行辦法,針對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特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基金財務管理的任務是: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按規定籌集和使用基金;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努力做好基金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並如實反映基金收支狀況;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加強監督和檢查,基金安全。

第三條合作醫療基金納入合作醫療基金財政專户管理,專款專用,不得擠佔和挪用,也不得用於平衡財政預算。

 第二章基金預算

第四條合作醫療基金預算是合管辦根據新農合制度的實施計劃和任務編制,經規定程序審批的的年度基金財務收支計劃。

第五條合作醫療基金預算的編制審批和執行。

1、合作醫療基金經辦機構於年度終了時,根據本年度合作醫療基金預算執行情況和下年度合作醫療基金收支測算,按照收支平衡、略有節餘的原則編制合作醫療基金預算草案。

2、年度預算草案的編制,按照規定的報表格式、時間及編制要求進行。

3、合管辦編制的年度基金預算草案,由縣衞生局審核並報縣財政局審核,經縣政府批准後執行,並報上級財政、衞生部門備案。下年度基金預算應在當年10月底前批准執行。

4、合作醫療基金經辦機構按照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批准的預算籌集和使用合作醫療基金。在執行和使用過程中遇特殊情況需要調整預算時,應由縣合管辦編制調整方案,報合作醫療基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同時報縣衞生局、財政局備案。調整後的預算仍要保持收支平衡。

5、合作醫療基金經辦機構應按期並逐級彙總向上級衞生局、財政局報告基金籌集及使用執行情況。

 第三章基金籌集

第六條合作醫療基金籌集實行農民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助相結合的原則。合作醫療基金籌集的水平根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規定結合當地羣眾、集體和政府的經濟承受能力合理確定。

第七條合作醫療基金收入包括:個人繳費收入、財政補助收入、集體資助收入、鄉鎮企業保費收入、民政救濟收入、轉移收入、利息收入、其它收入。

1、個人繳納保費收入是指農民自願向合作醫療基金經辦繳納的保費。個人繳納保費以家庭為單位按每人不低於10元的標準繳納,具體繳費數額要因地制宜地根據當地羣眾的承受能力,經村民討論,由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確定。

2、政府補助收入是指縣及縣以上各級財政按規定撥付到合作醫療基金經辦機構的對合作醫療的補助收入。

3、鄉(鎮)政府資助收入是指在財力許可的條件下,鄉(鎮)政府專門撥付用於擴大合作醫療基金的資金。

4、村集體經濟資助收入是指在財力許可的條件下,村集體專門撥付用於擴大合作醫療基金的資金。

5、鄉鎮企業保費收入是指鄉鎮企業向合作醫療基金經辦機構繳納的本企業中農民的保費,或者是經濟發達地區鄉鎮企業根據其使用的農民人數、財力等因素交付給合作醫療管理部門的專門用於合作醫療的資金。

6、民政救濟收入是指民政部門撥付到合作醫療基金經辦機構的對合作醫療的專項救助資金,該資金主要用於農村貧困家庭參保和部分農民患大病後補助其自負醫療費用的部分。

7、轉移收入是指參保農民跨地區(主要是指跨縣)流動而劃入的合作醫療基金收入。

8、利息收入是指合作醫療基金存入銀行所取得的利息收入。

9、其它收入是指社會募捐、捐贈(含捐贈物資兑現收入)、資助及其它經財政部門核准的合作醫療基金收入。

第八條合作醫療基金收繳,使用縣財政局統一印製的憑證。

第九條合作醫療基金各項收入應直接存入鶴慶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財政專户。

 第四章基金分配

第十條合作醫療基金收入通過待收入按用途和確定的比例分為醫療基金收入、風險基金收入。

醫療基金收入是按規定比例提取用於支付補償的收入。

風險基金收入是按規定比例提取用於彌補醫療基金超支的收入。基金的計提、上解、請領、撥回使用等按財政部、衞生部《關於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風險基金的意見》辦理。

 第五章基金支付

第十一條合作醫療基金支出應按鶴慶縣合作醫療章程、辦法和制度規定的基金管理級次、支出項目有計劃地劃分使用,經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確定,任何個人不得隨意改變。基金除用於補償參合農民醫療和健康體檢費用外,不得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第十二條合作醫療基金支出由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管理。

第十三條合作醫療基金支出按用途可分為醫療基金支出、風險基金支出。

1、醫療基金支出指按規定的限額和補償比例用醫療基金支付的醫藥費用支出、參保人員健康體檢支出、轉移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其它支出。

2、風險基金支出是指由於合作醫療基金超支造成合作醫療基金臨時週轉困難而按照規定程序動用風險基金所發生的支出。

第十四條合管辦在財政局和衞生局共同認定的國有銀行設立合作醫療基金支出户。(以下簡稱支出户)

支出户的主要用途是:接收收入户或財政專户撥入的基金;暫存合作醫療基金支付費用及該賬户的利息收入;支付基金支出款項。支出户除接收財政撥付的資金及該賬户的利息收入外,不得發生其它收入業務。

第十五條合管辦根據基金年度預算和月份收支計劃,按月填制用款申請書,在每月5日前報送縣財政局。財政局應在收到用款計劃的3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後在3個工作日內將基金從縣財政專户撥付到合管辦支出户。

第十六條合作醫療基金經辦機構應積極探索試行既保障農民基

本衞生服務,又有利於控制醫藥費用的支出方式、基本藥物目錄和診療規範。

 第六章基金結餘

第十七條基金結餘是指基金收支相抵後的期末餘額。合作醫療基金結餘包括醫療基金結餘和風險基金結餘。基金的結餘均轉下年使用,不得挪做它用。

第十八條合作醫療基金當年入不敷出時,按下列順序予以解決;

1、經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批准,動用歷年滾存結餘。

2、經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批准,向州新農合協調領導小組申請批迴縣本級風險基金。

3、採取以上措施仍無法解決的,及時上報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

 第七章資產

第十九條資產包括基金運行過程中形成的現金、銀行存款(收入户存款、財政專户存款、支出户存款)、暫付款項等。

第十八條合作醫療基金經辦機構應按有關規定建立健全銀行存款和現金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應按有關部門的.管理要求在指定銀行開設銀行存款賬户。現金的收付和管理,要嚴格遵守國務院發佈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中的有關規定。

第十九條合作醫療基金經辦機構應及時辦理合作醫療基金存款,按月和開户行對賬,保證賬賬、賬款相符。

 第八章負債

第二十條負債是指基金運行過程中形成的暫存款和臨時存款等,應定期清理,及時結清。

第九章基金決算

第二十一條合作醫療基金經辦機構應按月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縣財政局報送合作醫療基金財務報告,半年向縣衞生局報送合作醫療基金財務報告。

財務報告包括合作醫療基金收支表、資產負債表和有關附表及財務情況説明書。

財務情況説明書主要説明合作醫療基金的財務收支情況,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及需要説明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三條合作醫療基金經辦機構於年度終了後,按雲南省財政廳和衞生廳頒發的《雲南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會計核算暫行辦法》統一規定的報告時間和編制要求等編制合作醫療基金年度財務報告,編制年度財務報告應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

第二十四條合作醫療基金經辦機構編制的年度財務報告,經縣衞生主管部門審核彙總後報縣財政局審核批覆。經過審核批准的合作醫療基金年度財務報告為基金決算,列入同級政府決算。

 第十章監督與檢查

第二十五條合作醫療基金經辦機構要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基金管理,實行賬目公開,民主理財,定期向社會公告基金收支和結餘情況,接受社會監督。同時接受財政、審計及合作醫療監督組織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六條財政、審計及合作醫療監督組織應定期不定期的對合作醫療基金籌集、使用情況等進行監督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公佈於眾。對違紀或違法行為要進行深入調查,向政府及其主管部門領導彙報,並提出處理意見。

第二十七條下列行為屬於違紀或違法行為:

1、截留、擠佔、挪用、貪污合作醫療基金;

2、違背合作醫療章程、辦法和制度,擅自改變補償項目或補償比例;

3、未將合作醫療基金及利息等收入存入鶴慶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財政專户;

4、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

第二十八條屬於第二十七條所列行為,應限期糾正,並做相應的追回、退還等處理。對違紀或違法行為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者的處罰,按合作醫療有關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一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財務管理辦法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的財務監督,規範企業財務預算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和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企業年度財務預算編制、報告、執行與監督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財務預算是指企業在預測和決策的基礎上,圍繞戰略規劃,對預算年度內企業各類經濟資源和經營行為合理預計、測算並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的活動。

財務預算報告是指反映企業預算年度內企業資本運營、經營效益、現金流量及重要財務事項等預測情況的文件。

第四條企業應當建立財務預算管理制度,組織開展內部財務預算編制、執行、監督和考核工作,完善財務預算工作體系,推進實施全面預算管理。

第五條企業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國家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和國資委財務監督工作有關要求,以統一的編制口徑、報表格式和編報規範,向國資委報送年度財務預算報告。

第六條國資委依據本辦法對企業財務預算編制、報告及執行工作進行監督管理,督促和引導企業切實建立以預算目標為中心的各級責任體系。

第二章工作組織

第七條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做好財務預算工作,配備相應工作人員,明確職責權限,加強內部協調,完善編制程序和方法,強化執行監督,並積極推行全面預算管理。

第八條企業應當按照加強財務監督和完善內部控制機制的要求,成立預算委員會或設立財務預算領導小組行使預算委員會職責。在設立董事會的企業中,預算委員會(財務預算領導小組)成員應當有熟悉企業財務會計業務並具備相應組織能力的董事參加。

第九條企業預算委員會(財務預算領導小組)應當履行以下主要職責:

(一)擬訂企業財務預算編制與管理的原則和目標;

(二)審議企業財務預算方案和財務預算調整方案;

(三)協調解決企業財務預算編制和執行中的重大問題;

(四)根據財務預算執行結果提出考核和獎懲意見。

第十條企業財務管理部門為財務預算管理機構,在企業預算委員會(財務預算領導小組)領導下,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國資委有關工作要求,負責組織企業財務預算編制、報告、執行和日常監控工作。企業財務預算管理機構應當履行以下主要職責:

(一)組織企業財務預算的編制、審核、彙總及報送工作;

(二)組織下達財務預算,監督企業財務預算執行情況;

(三)制訂企業財務預算調整方案;

(四)協調解決企業財務預算編制和執行中的有關問題;

(五)分析和考核企業內部各業務機構及所屬子企業財務預算完成情況。

第十一條企業內部各業務機構和所屬子企業為財務預算執行單位。企業財務預算執行單位應當在企業預算管理機構的統一指導下,組織開展本部門或者本企業財務預算編制工作,嚴格執行經核准的財務預算方案。企業財務預算執行單位應當履行以下主要職責:

(一)負責本單位財務預算編制和上報工作;

(二)負責將本單位財務預算指標層層分解,落實到各部門、各環節和各崗位;

(三)按照授權審批程序嚴格執行各項預算,及時分析預算執行差異原因,解決財務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

(四)及時總結分析本單位財務預算編制和執行情況,並組織實施考核和獎懲工作;

(五)配合企業預算管理機構做好企業預算的綜合平衡、執行監控等工作。

第三章財務預算編制

第十二條企業編制財務預算應當堅持以戰略規劃為導向,正確分析判斷市場形勢和政策走向,科學預測年度經營目標,合理配置內部資源,實行總量平衡和控制。

第十三條企業編制財務預算應當將內部各業務機構和所屬子企業、事業單位和基建項目等所屬單位的.全部經營活動納入財務預算編制範圍,全面預測財務收支和經營成果等情況。

第十四條企業編制財務預算應當以資產、負債、收入、成本、費用、利潤、資金為核心指標,合理設計基礎指標體系,注重預算指標相互銜接。

第十五條企業應當根據不同的預算項目,合理選擇固定預算、彈性預算、滾動預算、零基預算、概率預算等方法編制財務預算,並積極開展與行業先進水平、國際先進水平的對標。

第十六條企業編制財務預算應當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加強對外投資、收購兼併、固定資產投資以及股票、委託理財、期貨(權)及衍生品等投資業務的風險評估和預算控制;加強非主業投資和無效投資的清理,嚴格控制非主業投資預算。

資產負債率過高、償債能力下降以及投資回報差的企業,應當嚴格控制投資規模;不具備從事高風險業務的條件、發生重大投資損失的企業,不得安排高風險業務的投資預算。

第十七條企業編制財務預算應當正確預測預算年度現金收支、結餘與缺口,合理規劃現金收支與配置,加強應收應付款項的預算控制,增強現金保障和償債能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第十八條企業編制財務預算應當規範制定成本費用開支標準,嚴格控制成本費用開支範圍和規模,加強投入產出水平的預算控制。

對於成本費用增長高於收入增長、成本費用利潤率下降、經營效益下滑的企業,財務預算編制應當突出降本增效,適當壓低成本費用的預算規模,其中,經營效益下滑的企業,不得擴大工資總額的預算規模。

第十九條企業編制財務預算應當注重防範財務風險,嚴格控制擔保、抵押和金融負債等規模。

資產負債率高於行業平均水平、存在較大償債壓力的企業,應當適當壓縮金融債務預算規模;擔保餘額相當於淨資產比重超過50%或者發生擔保履約責任形成重大損失的企業(投資、擔保類企業另行規定),原則上不再安排新增擔保預算;企業不得安排與業務無關的集團外擔保預算。

第二十條企業編制財務預算應當將逾期擔保、逾期債務、不良投資、不良債權等問題的清理和處置作為重要內容,積極消化潛虧掛賬,合理預計資產減值準備,不得出現新的潛虧。

第二十一條企業應當按照“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彙總”的程序,依據財務管理關係,層層組織做好各級子企業財務預算編制工作。

第二十二條企業應當建立財務預算編制制度。企業內部計劃、生產、市場營銷、投資、物資、技術、人力資源、企業管理等職能部門應當配合做好財務預算編制工作。企業財務預算編制應當遵循以下基本工作程序:

(一)企業預算委員會及財務預算管理機構應當於每年9月底以前提出下一年度本企業預算總體目標;

(二)企業所屬各級預算執行單位根據企業預算總體目標,並結合本單位實際,於每年10月底以前上報本單位下一年度預算目標;

(三)企業財務預算委員會及財務預算管理機構對各級預算執行單位的預算目標進行審核彙總並提出調整意見,經董事會會議或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後下達各級預算執行單位;

(四)企業所屬各級預算執行單位應當按照下達的財務預算目標,於每年年底以前上報本單位財務預算;

(五)企業在對所屬各級預算執行單位預算方案審核、調整的基礎上,編制企業總體財務預算。

第四章財務預算報告

第二十三條企業應當在組織開展內部各級子企業財務預算編制管理的基礎上,按照國資委統一印發的報表格式、編制要求,編制上報年度財務預算報告。企業年度財務預算報告由以下部分構成:

(一)年度財務預算報表;

(二)年度財務預算編制説明;

(三)其他相關材料。

第二十四條企業年度財務預算報表重點反映以下內容:

(一)企業預算年度內預計資產、負債及所有者權益規模、質量及結構;

(二)企業預算年度內預計實現經營成果及利潤分配情況;

(三)企業預算年度內為組織經營、投資、籌資活動預計發生的現金流入和流出情況;

(四)企業預算年度內預計達到的生產、銷售或者營業規模及其帶來的各項收入、發生的各項成本和費用;

(五)企業預算年度內預計發生的產權併購、長短期投資以及固定資產投資的規模及資金來源;

(六)企業預算年度內預計對外籌資總體規模與分佈結構。

第二十五條企業應當採用合併口徑編制財務預算報表,合併範圍應當包括:

(一)境內外子企業;

(二)所屬各類事業單位;

(三)各類基建項目或者基建財務;

(四)按照規定執行金融會計制度的子企業;

(五)所屬獨立核算的其他經濟組織。

第二十六條企業應當對年度財務預算報表編制及財務預算管理有關情況進行分析説明。企業年度財務預算編制説明應當反映以下內容:

(一)預算編制工作組織情況;

(二)預算年度內生產經營主要預算指標分析説明;

(三)預算編制基礎、基本假設及採用的重要會計政策和估計;

(四)預算執行保障措施以及可能影響預算指標事項説明;

(五)其他需説明的情況。

第二十七條企業應當按規定組織開展所屬子企業開展財務預算報告收集、審核、彙總工作,並按時上報財務預算報告。企業除報送合併財務預算報告外,還應當附送企業總部及二級子企業的分户財務預算報告電子文檔。三級及三級以下企業的財務預算數據應當併入二級子企業報送。

級次劃分特殊的企業集團財務預算報告報送級次由國資委另行規定。

第二十八條企業應當按照下列程序,以正式文函向國資委報送財務預算報告:

(一)設董事會的國有獨資企業和國有獨資公司的財務預算報告,應當經董事會審議後與審議決議一併報送國資委;

(二)尚未設董事會的國有獨資企業和國有獨資公司的財務預算報告,應當經總經理辦公會審議後與審議決議一併報送國資委;

(三)國有控股公司的財務預算報告,應當經董事會審議並提交股東會批准後抄送國資委。

第二十九條企業財務預算報告應當加蓋企業公章,並由企業的主要負責人、總會計師(或分管財務負責人)、財務管理部門負責人簽名並蓋章。

第三十條國資委對企業財務預算實行分類管理制度,對於尚未設董事會的國有獨資企業和國有獨資公司的財務預算實行核准制;對於設董事會的國有獨資公司和國有獨資企業、國有控股公司的財務預算實行備案制。

第三十一條國資委依據財務預算編制管理要求,建立企業財務預算報告質量評估制度,評估內容不少於以下方面:

(一)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二)是否符合國家宏觀政策和產業政策規劃;

(三)是否符合企業戰略規劃、主業發展方向;

(四)是否客觀反映預算年度內經濟形勢和企業生產經營發展態勢;

(五)是否符合財務預算編制管理要求;

(六)主要財務預算指標的年度間變動情況是否合理;

(七)預算執行保障和監督措施是否有效。

第三十二條國資委根據質量評估結果,在規定時間內對企業財務預算提出審核意見並反饋企業。對於存在質量問題的,要求企業及時整改,其中對於嚴重脱離實際、各相關預算指標不銜接的,要求企業重新編制上報財務預算報告。

第五章財務預算執行與監督

第三十三條企業應當及時將各業務機構及所屬各級企業重點財務預算指標進行層層分解。各預算執行單位應當將分解下達的年度財務預算指標細化為季度、月度預算,層層落實財務預算執行責任。

第三十四條企業應當嚴格執行經核定的年度財務預算,切實加強投資、融資、擔保、資金調度、物資採購、產品銷售等重大事項以及成本費用預算執行情況的跟蹤和監督,明確超預算資金追加審批程序和權限。

第三十五條企業應當對財務預算執行情況進行跟蹤監測,及時分析預算執行差異原因,及時採取相應的解決措施。

第三十六條企業財務預算執行過程中出現以下情形之一,導致預算編制基本假設發生重大變化的,可予以調整:

(一)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

(二)市場環境發生重大變化;

(三)國家經濟政策發生重大調整;

(四)企業發生分立、合併等重大資產重組行為。

第三十七條企業應當將財務預算調整情況及時報國資委備案。具體備案內容包括:

(一)主要財務指標的調整情況;

(二)調整的原因;

(三)預計執行情況及保障措施。

第三十八條企業應當建立財務預算執行結果考核制度,將財務預算目標執行情況納入考核及獎懲範圍。

第三十九條企業應當在預算年度終了及時撰寫預算工作總結報告,認真總結年度財務預算工作經驗和存在的不足,分析財務預算與實際執行結果的差異程度和影響因素,研究制定改進措施。

第四十條國資委根據月度財務報告建立企業財務預算分類監測和反饋制度,對主要財務預算指標執行情況進行分類跟蹤監測,對經營風險進行預測評估,並將監測和評估結果及時反饋企業,督促企業加強預算執行情況監督和控制。

第四十一條國資委在預算年度終了,依據企業年度財務決算結果組織財務預算

執行情況核查,對主要財務預算指標完成值與預算目標偏離的程度和影響因素進行分析,並將核查和分析結果作為企業財務預算報告質量評估的重要內容。第六章罰則

第四十二條企業負責人、總會計師(或分管財務負責人)應當對企業財務預算編制、報告、執行和監督工作負責;企業總會計師(或分管財務負責人)、財務管理部門負責人對財務預算編制的合規性、合理性及完整性負責。

第四十三條國資委將企業財務預算管理情況作為總會計師履職評估的內容。

第四十四條企業不按時上報財務預算報告或者上報財務預算報告不符合統一編制要求、存在嚴重質量問題,以及財務預算執行監督不力的,國資委將責令整改。

第四十五條企業在財務預算管理工作中弄虛作假的,或者上報的財務預算報告與內部財務預算不符的,國資委將給予通報批評。

第四十六條企業編制年度財務預算主要指標與實際完成值差異較大的,國資委將要求企業作出專項説明,無正當理由的,國資委將給予警示。

第四十七條國資委工作人員在企業財務預算監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導致重大工作過失或者泄露企業商業祕密的,視情節輕重予以行政處分。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八條企業應當根據本辦法規定製定本企業財務預算管理工作制度。

第四十九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可以參照本辦法,制定本地區相關工作規範。

第五十條本辦法自20xx年6月25日起施行。

財務管理辦法13

一、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的資金使用管理,提高經濟效益,保證資金支出安全,並能儘量減少審批程序,特制定本辦法。

二、財務支出審批程序

第二條生產性支出。在既要滿足生產的正常需要,又要在庫存合理的前提下,根據簽訂的購貨合同和月初經審批同意的用款計劃,購買原材料、燃料、輔助材料、備品備件、低值易耗品等生產用物資。一般情況下采取貨到驗收付款,根據發票和入庫單由部門經理簽字、財務部主管複核後方可報銷(在預算範圍之內)。

第三條非生產性開支。辦公用品、非生產性低值易耗品等物品的購置,原則上由辦公室統一購置和管理,各部門不得自行購置。否則費用自理,不予報銷。辦公室根據部門批准的申請計劃組織購置,辦公室主任、總會計師簽字後方可報銷。

第四條對外投資統一由公司本部開展,下屬各分店(或分公司)不允許從事任何對外投資。對於50萬元以下短期投資款項的支付由總會計師、總經理聯籤;50萬元~20xx萬元的短期投資由總經理會議決定,報總會計師、總經理審核,董事長核准;20xx萬元以上的短期投資必須由董事會決議後實施。對於長期投資投資金額在500萬元以下的項目經總經理辦公會通過後即可投資;投資金額在500萬元~20xx萬元,投資方案必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方可實施;投資金額在20xx萬元以上的,必須召開股東大會討論通過後方可實施。

第五條在建工程項目開支。公司下屬各部門(包括下屬分店、分公司及子公司)在投資新建或改擴建項目時須遵照以下程序進行審批和實施。

擬新建或改造項目的職能部門要對擬投資項目提出立項建議書,立項建議書經公司主管經理批准後(下屬各店為店總經理批准),即可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可行性研究。而後由項目小組(由各分店或子公司的總經理、財務部主管、公司資產管理部、基建工程部及財務部組成)進行集體討論。討論通過並會籤後,根據擬投資項目概算總額與公司所規定的核準權限呈報不同的職能部門。審議通過後,再行實施,具體核准權限如下:

3萬元以下的在建工程項目必須由各分店總經理、財務部主管、本部基建工程部及資產管理部組成的項目小組會籤後即可實施;3萬元~50萬元的在建工程項目還必須在上述小組會籤後報公司總經理、總會計師聯籤;50萬元以上的項目,經上述會籤及聯籤後,還必須由董事長簽字同意後才能實施。

財務部門根據合同規定,按工期進度支付工程款。付款時,由客户寫出申請,項目小組和設備管理部門簽署意見,財務部審核,其款項的支付,3萬元以下由各分店(或分公司)的總經理簽字,3萬元~50萬元應由公司總經理和總會計師聯籤;超過50萬元時,還應報董事長核准。在建工程尾款(工程尾款不得低於合同總價款的30%)的結算須在審計部門審計及監理部門出具監理報告後,才能付清全部價款。

第六條固定資產購置。機器設備、交通工具及通用設備等固定資產的購置,實行預算管理制度。

(一)下屬各分店(或分公司)固定資產購置的審批程序和權限:在預算範圍之內,如果購置的固定資產單位金額在5000元以下,則由各分店(或分公司)擬使用部門提出購買申請,報各分店(或分公司)的設備主管部門,設備主管部門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和今後的發展需要決定是否購置,而後報各店(或分公司)總經理審核批准方可購買;對於單位金額在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固定資產購置項目,在履行上述程序後,報經公司總經理和總會計師聯籤後方可購置;對於單位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購置,在前述審批基礎上,必須由董事長審批和加簽。

(二)公司本部固定資產購置的審批程序和權限:在預算範圍之內,如果購置的固定資產單位金額在5萬元以下,則由擬使用部門提出購買申請,報設備主管部門,設備主管部門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和今後的發展需要決定是否購置,而後總經理審核審批,最終必須由總經理和總會計師聯籤後方可購置報銷;對於單位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購置,在前述審批基礎上,必須由董事長審批和加簽。

第七條通訊費、差旅費、業務招待費等日常費用報銷程序。

公司本部報銷的審批權限:對於一次報銷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由財務部負責人審核批准;1000元以上至1萬元,由總會計師審核批准;1萬元以上至3萬元,必須由總會計師和總經理聯籤;超過3萬元,則必須由董事長加簽。

第八條工資的支付:按照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應按時發放職工的工資。

下屬各分店(或分公司)的工資由所屬的人事部門依據規章制度進行統一核算,經分店(或分公司)總經理、財務部負責人簽字後方可支付;公司本部的工資開支,工資表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無誤後,經總經理和總會計師聯籤後,由財務部負責核發。

三、其他事項的審批權限

第九條暫借款的審批。由於業務需要,因公出差或購買貨物需預支現金的,預算內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由財務部部長簽字批准,1000~5000元由財務主管領導簽字批准,5000~10000元由總經理批准,10000元以上由董事長批准。所支付的現金,前款沒有結算清的,一律不再借款。

下屬各分店(或分公司)的借款,預算範圍內5000元以下一律由各分店(分公司)總經理簽字批准,5000元以上的,必須按照上款要求由公司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批。

第十條對外擔保的審批權限。公司對外提供擔保時,擔保合同由財務部起草,經法律部(或法律顧問)複核,按公司有關程序會籤後,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生效。對外擔保(抵押)500萬元以下的事項,必須經過董事會決議通過方可提供擔保;超過500萬元以上的擔保(抵押)事項,必須經過股東大會決議通過方可實施。

下屬各分店(或分公司)不允許對外開展擔保業務。

第十一條銀行借款的審批權限。借款金額在20xx萬元以下的,由財務部負責人報公司總經理同意並由董事長批准;20xx萬元~6000萬元的,經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方可借款;超過6000萬元,必須經過股東大會決議通過後方可借款。

下屬各分店(或分公司)不允許以自己的名義向銀行借款。

四、附則

第十二條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財務管理辦法14

一、財務控制目的

( 一) 企業單位的財務控制目的

企業單位的財務控制管理,其目的無非就是在於使企業單位的經濟利益最大化實現,也就是用最少的投入換取最高的利潤,企業剩餘的產品價值是利潤的體現,隨着利潤增多,企業單位的財富也就越多。所以企業單位的財務控制目標,就是通過對企業成本的約束、組織、指導和控制,實現企業利潤的最大化,增強企業的盈利能力,不斷增加企業的財富。

( 二) 事業單位的財務控制目的

事業單位的財務控制管理目的與企業單位不同,事業單位的財務控制管理目的在於,保證事業單位的財務活動符合法律、法規和基本的相關政策,同時也要幫助單位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所以,事業單位的財務控制目的就是通過組織和規範組織,內部機構部門的財務行為,保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其相關的管理辦法,相關政策的貫徹實行,有效的提高行政資金利用的有效率,確保事業發展目標實現的管理活動。

( 三) 事業單位的財務控制目的和企業單位的財務控制目的相比較

企業單位的財務控制管理目的在於利潤最大化,因而大多數的企業都很注重財務控制管理,他們大多數都擁有完整的財務控制體系,而且已經較為成熟。而事業單位的管理目標並不單一,目標的多重性導致了管理方式的多樣性和手段的不斷變化,這也導致事業單位的財務控制管理比企業的財務控制管理難上很多,很多事業單位為了達到控制財務的目的,不惜違背客觀規律來使用行政資金,這導致了很多事業單位資金使用的效率偏低的現象。

二、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問題所在

( 一) 財務管理職能弱

現在的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職能還是太弱了,這導致了很多事業單位的財務控制不規範,經費支出不明確,費用支出無計劃,無定額,明細記錄不足。此外,事業單位還極少對資金使用的效益進行預估,完成後又極少進行資金使用效率的考核,導致很多單位財務控制混亂,資金使用效率低下。

( 二) 預算執行的約束力不足

從整體來看,目前我國的事業單位的支出預算和管理水平仍然處於較低的階段,管理體制沒有完全理順。因此,在事業單位的財務控制預算中缺乏強有力的監督考核和行之有效的約束機制。此外經費的使用缺乏後續情況考核,對於經費使用後的社會效益並沒有考核和總結分析,這不但造成了資金使用的效率降低,更是造成了資金使用的隨意性。

( 三) 專項資金管理不規範,不嚴肅,資金供給不合理

因為專項資金在使用之前缺乏專門的論證,上級調撥部門把關不嚴,使經費和與不少相關的項目脱節,在各級部門的'預算和結算中所有的經費支出項目幾乎都被列為專項經費,適用範圍很模糊,不明晰,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另一方面,項目的資金分配不規範現象十分嚴重,很隨意,這不但給資金專項使用造成了阻礙,而且給乘機挪用專項經費者提供了機會。

三、建議事業單位借鑑企業單位的財務控制管理手段辦法

企業單位的財務控制預算主要通過對效果、效率、經濟等方面進行分析為前提來實現,經濟就是指在達到預期目標的前提下將成本降到最低,效率是指投入的人力物力和產出的產品和效益之間的關係是否正常,效果則是説,進行投入後的預期目標成果和最後的實際成果之間的關係。從這裏來看,事業單位必須要改善預算管理模式,加強預算控制,增加約束力,外部監督和內部考核並重,從這些層面來進行全面改良。

( 一) 對財務控制的概念要重新定義

因為財務控制的理論結構、目標、內容、方法和環境都發生了變化,財務管理也已經脱離財政管理獨立存在,其微觀性已經成為其中的決定性因素。在當今的財務管理和財務控制必須在當今經歷理論政策的指導下進行,並且要立足於現代企業制度和法人治理結構的要求。

( 二) 財務控制的要求

首先必須要引入競爭機制和論證考核機制,保證其資金使用效率的最大化,另外為了能在市場經濟機制下獲得良性發展,事業單位應該要擺脱依賴,實現自我發展,並建立相應的激勵機制。除此以外,還應該有外部的監督來確保資金特別是專項資金可以被花在實處,還要有相應的制度進行控制和約束,各個部門間應該要嚴格把關,確定資金使用的效率最大化,這很重要。

( 三) 加強預算控制

預算控制是指財務監管部門及其人員通過財務法規、財務制度、財務定額、財務計劃等方面對資金活動進行組織、指導、監督和約束。確保實現資金的管理控制活動。財務活動中,如果有預算,沒有管理和控制,就難免出現財務失控現象造成財務管理混亂,並且難以為日後的效益評估留下明細的數據,對效果的評估和論證造成障礙。因而,預算控制可以説是財務控制的核心所在,事業單位應該要加強預算控制,從內到外,各部門的預算都應該加強控制和管理,並且還應該有明細的記錄,為日後的工作和論證提供支持。

四、結束語

新的形勢下,事業單位的財務控制對於單位的發展影響越來越大,只有借鑑現代企業的財務控制制度,才能更好的促進現在事業單位的良性發展,才能讓事業單位為社會的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支持,發揮相應的作用。

財務管理辦法15

一、原則

1、嚴格財務收支審批制度,公司發生的各項開支都必須由經手人填寫費用報銷單,註明支出事由、項目、發票張數、報銷金額、和經辦人簽名、部門經理簽字、財務經理審核(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分計劃內和計劃外相關程序審批後,出納方可付款。

2、加強報銷管理,當月帳,當月了,25日以後帳最遲不得超過下月3 日。

3、為了分清責任,進行部門核算,不同人員支出的業務費用不得混淆在一張報銷單上。

二、支出相關部門審核

對所有報銷內容,相關部門經理必須就其合理性及必要性進行審核。

三、財務部門審核

財務部門對所有報銷票據,依據相關財經法規及內部財務制度對其合法性進行審核。

四、審核權限同審批權限

五、費用報銷及借款時間

六、報銷手續

嚴格執行財務報銷制度,款項支出時填寫支出憑單並將發票(所有票據須開明細發票,經手人須在票據背面簽字)交給財務。由客户或分公司報銷的要向財務註明並留複印件,原件給客户。 計劃內報銷必須提供的原始憑證:

1、 版面費、廣告代理費:由部門憑發票填寫費用(成本)報銷單,財務部對票具進行核實(附上媒體刊登的詳細清單),核對無誤後付款。

2、 印刷費(出片費):部門憑發票,附印刷品結算單,進行核實無誤後,填寫費用(成本)報銷單,財務審核無誤後付款。

3、 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由運營管理中心統一購買的,運營管理中心保管人員根據發票同實物核對無誤後,填寫驗收單後(低值易耗品還需有出庫單),憑發票(附上驗收單及分攤明細)填寫費用報銷單。各單位自行購買的憑發票填寫費用報銷單經相應級別的領導審批後報銷。

4、 機房與OA設備:技術部保管人員根據發票同實物核對無誤後填寫驗收單和出庫單。憑發票(附上驗收單)填寫費用報銷單。

5、 資料費:各單位購書及其它資料,首先將書、資料和發票拿到資料管理部門(運營管理中心)進行登記驗收,並在書、資料上蓋章、編號。經手人憑發票(附上驗收單)填寫費用報銷單。

6、 差旅費:於返回3天內必須報銷,由部門經理審核票據的合理性並在報銷單上隨同差旅者簽字認證,後至財務核銷借款。各單位經理報差旅費憑報銷單經大區總裁審批後到財務核銷借款。對3天內無故不及時報銷的,財務部應催辦一次,仍不辦理者,財務部有責任從其當月工資和獎金中扣除。試用人員出差借款須由經理擔保,視同經理借款。

7、 業務費用:所有業務費用票據須開明細發票,經手人須在票據背面簽字。各單位應本着勤儉節約的原則使用業務費用,任何人不得用於除業務需要以外的個人消費。業務招待費須有兩人以上簽字並註明時間及招待客户名稱;加班用餐費須有全體用餐人簽字;交通費須註明起始、地點及原因;禮品費須註明所送人名及禮品名稱、數量;快遞費單據上請註明客户名稱。所有費用均計入部門成本。未按規定填寫説明或簽字的,財務人員應將報銷憑證退回並説明原因。

8、 超計劃報銷手續必須有審批報告,其它同計劃內報銷手續一樣。

差旅費報銷管理規定為保證公司差旅費的合理使用,規範差旅費的開支標準,特制定此規定,具體如下:

(1)出差人員是指經公司總經理批准離開本市一天以上進行各項公務活動的員工。

(2)出差人員出差需持有經部門經理、運營中心、公司總經理簽字的《出差申請表》。申請表中需註明部門名稱、出差人姓名、出差時間、出差地點、出差事由、 出差來回乘坐交通工具、預計差旅費金額,報總經理審批,憑申請單辦理借款和報銷手續後將申請單交運營管理中心存檔。

(3)報批手續:

一般人員出差,在特殊情況下需乘飛機,必須有總經理審批同意,報公司總經理批准。

①員工出差到外地,可預借一定金額的差旅費。出差回來後憑單據在三日內報銷,逾期不報銷者,將從工資中扣除所借款項。

②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市內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實行定額包乾(詳見後附差旅費報銷標準),由出差人員調劑使用,節餘歸己、超支不補。

③出差乘坐火車,一般以硬卧為標準,如買不到硬卧票,按硬座票價的60% 予以補助。

④出差期間的交際應酬費,須事先請示總經理特批。

⑤往返機場、車站的市內交通費准予單獨憑車票報銷(不含出租車費用)。

⑥出差參加展示會的運雜費、門票等准予單獨憑票報銷;對於到外地參加會議、展覽、及其他活動的人員食宿及其他費用由對方負擔的,不得在公司報銷路費並領取補助。

⑦出差或外出學習、培訓、參加會議等,由集體統一安排食宿的`,按其統一標準報銷,不享受任何補助。

9、 出差補助天數的計算方法:

(1) 出發日補助計算:以有效報銷車票或飛機票的準確開車或起飛時間為準:上午12:00前出發的可享受全天補助;12:00後出發的,當日不能到達目的地的,可享受半天補助;12:00後出發的,當天到達目的地的並住宿,可享受全天補助;

(2) 到達日補助計算:以有效報銷車票或飛機票的準確開車或起飛時間為準:上午12:00前返回的可享受半天補助;12:00後返回的可享受全天補助。

10、 出差天數的計算方法:按照實有天數計算。

11、 費用核算:公司所有人員出差費用均計入各部門成本。

12、 其它

(1) 報銷差旅費時,應提供出差期間相應票據(如住宿費、市內交通費、餐費等),以便財務部進行帳目財務處理。如無法提供相應票據,日補助超過30元以上的部分將由財務按國家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

(2) 凡購買打折機票的(票面有不得籤轉更改字樣的),在報銷時必須按打折後的實際價格填寫,如有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後將加倍扣還。

標籤: 財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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