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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勞動合同模板集合9篇

有關勞動合同模板集合9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勞動合同9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有關勞動合同模板集合9篇

勞動合同 篇1

實踐中,有的被派遣勞動者與正式工幹一樣的活,勞動報酬卻低很多,這樣很不公平。因此本條明確規定了被派遣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

目前勞務派遣領域中對勞務派遣工進行身份歧視的問題比較突出,集中體現為勞務派遣工與正式工之間雖從事相同的工作但工資待遇相差較大。有的企業中勞務派遣工與正式工的基本工資相差30%至40%。在繳納社會保險方面,勞務派遣工與正式工也有差別,正式上的社會保險是按照公司上年度平均工資的標準繳納的,而勞務派遣工的社會保險是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繳納的。

有的用工單位是將勞務派遣工的工資待遇和勞務派遣單位的管理費一併交給勞務派遣單位,再由勞務派遣單位根據自己的薪酬制度確定勞務派遣工的工資待遇,因此對於用工單位而言,無法做到勞務派遣工與正式工的同工同酬。

某市總工會的調查報告顯示,同樣從事一線崗位工作,勞務派遣工的平均工資收入僅為正式工的81.52%。在一些企業中,從事同樣工作的勞務派遣工工資與正式工工資最多要差一半。據對某礦區的調查,勞務派遣工在原煤一線生產人員中佔百分之八十以上,大多已成為熟練工人和中堅力量,但他們的工資實際和全民工、合同工有明顯的區別,突出表現在:基本標準工資低;看病要自費;沒有病假、探親假等。不論作表現如何,都不能評先進。沒有療養、休養的權利,也不能申請困難補助。

用工單位大量使用派遣員工,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派遣員工工資水平較低,且沒有正式員工的福利,使人工成本大大降低。因此,勞動合同法規定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這不僅是一個法律問題。也是一個社會問題。用工單位應當保證勞務派遣工和正式工做到同工同酬。

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單位對於從事相同工作崗位、付出相同勞動、取得相同工作業績的勞動者,支付大體相同的勞動報酬。

同工同酬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1、是勞動者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相同;

2、是在相同的工作崗位上付出了與別人同樣的勞動工作量;

3、是同樣的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業績。

一般而言,同工同酬的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男女同工同酬:

在勞動報酬分配上的性別歧視由來已久,而且難以根除;

2、不同種族、民族、身份的人同工同酬:

直至今天,某些國家和地區也還存在這種分配歧視。我國自解放以來,基本消除了這種歧視現象;

3、地區、行業、部門間的同工同酬:

由於各地的經濟水平與生活水平差異很大,各個行業、部門的特點也都有所不同,因此,存在着地區、行業、部門間“同工不同酬”的現象;

  企業內部的同工同酬:

這是同工同酬中最重要的內容。

在同一企業中從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勞動且取得相同勞動業績的勞動者,有權利獲得同等的勞動報酬。

在管制中的犯罪分子的同工同酬:

我國刑法第39條規定,對於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勞動中應當同工同酬。

  注:

1、同工同酬作為一項分配原則也有相對性,即使相同崗位的勞動者之間也有資歷、能力、經驗等方面的差異,因此勞動報酬只要大體相同就不違反同工同酬的原則。

2、《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實施後,同一工種已不再有農民工與正式工的差別,在同一企業工作的農民工與非農民工,同工同酬。

3、在微觀經濟學中,如果工作對於教育、培訓、經驗和責任感水平方面的要求都相似的話,即使工作的具體內容不一樣,僱主也應該付給僱員們相同的工資。

勞動合同 篇2

先生/小姐:

根據《xxxxxx企業員工獎勵與違規違紀處理暫行辦法》第三章違規違紀處理第(五)條解除勞動合同規定: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連續曠工5天及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10天及以上的,解除勞動合同。北京xxxx有限公司 趙xx、閆xx因條件成立,決定與以上人員解除勞動合同。

請上述兩人到xxxxxx辦理勞動合同解除手續。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內未回單位辦理解除合同手續的,視為自動解除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xxxx有限公司

二OXX年五月六日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

乙方(勞動者):

簽訂日期:年月日

注意事項

一、本合同文本供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向勞動者出具依法取得的《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

三、勞務派遣單位不得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以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勞動者。

四、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其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告知勞動者。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五、勞動合同應使用藍、黑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確需塗改的,雙方應在塗改處簽字或蓋章確認。

六、簽訂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單位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應簽字或蓋章;被派遣勞動者應本人簽字,不得由他人代簽。勞動合同交由勞動者的,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不得代為保管。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勞務派遣許可證編號: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

經營地: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

户籍地址:

經常居住地(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第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試用期至多約定一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用工單位名稱)工作,用工單位註冊地,用工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派遣期限為,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第三條乙方同意在用工單位崗位工作,屬於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工作崗位,崗位職責為。

第四條乙方同意服從甲方和用工單位的管理,遵守甲方和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按照用工單位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相應的質量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崗位執行下列第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1天。

2、依法實行以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依法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第六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關於工作時間的法律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與身心健康,確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經依法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並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七條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第八條經甲方與用工單位商定,甲方採用以下第種方式向乙方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於每月日前足額支付:

1、月工資元。

2、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為。

3、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月基本工資元,績效工資計發辦法為。

4、約定的其他方式。

第九條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計發標準為或元。

第十條甲方不得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乙方從甲方獲得的工資依法承擔的個人所得税由甲方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甲方應按照不低於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月向乙方支付報酬。

第十二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與用工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向乙方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第十三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合理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用工單位連續用工的,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五、社會保險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依法在用工單位所在地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告知乙方,併為乙方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提供幫助。

第十五條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當會同用工單位及時救治,並在規定時間內,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其享受工傷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甲方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乙方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乙方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請工傷認定申請。

六、職業培訓和勞動保護

第十六條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必需的職業能力培訓,在乙方勞務派遣期間,督促用工單位對乙方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乙方應主動學習,積極參加甲方和用工單位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落實國家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並在乙方勞務派遣期間督促用工單位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第十八條甲方如派遣乙方到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崗位,應當事先告知乙方。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依法告知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和培訓,提供必要的職業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在乙方上崗前、派遣期間、離崗時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九條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乙方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甲乙雙方應當依法變更勞動合同,並採取書面形式。

第二十一條因乙方派遣期滿或出現其他法定情形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對其重新派遣,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情形的,甲方可以依法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雙方應當協商派遣單位、派遣期限、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等內容,並以書面形式變更合同相關內容;乙方不同意重新派遣的,依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甲方應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當配合甲方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四條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協商、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用工單位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九、其他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中記載的乙方聯繫電話、通訊地址為勞動合同期內通知相關事項和送達書面文書的聯繫方式、送達地址。如發生變化,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雙方確認:均已詳細閲讀並理解本合同內容,清楚各自的權利、義務。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勞動合同一式()份,雙方至少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4

一、用人單位(甲方)確定招用勞動者(乙方)後,需簽訂勞動合同明確雙方的勞動權利和義務。乙方口頭同意錄用而不願簽訂本合同的,甲方應作不同意招用處理;乙方同意簽訂合同而甲方招用30日以上不簽訂本合同並對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閲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三、本合同必須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乙方親自簽名或簽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四、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五、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工時制三種。實行不定時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

六、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七、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八、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如需勞動部門鑑證,鑑證部門再留存一份。

勞 動 合 同 書

(全日制規範試用文本)

甲方全稱(用人單位):

工商登記註冊類型: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勞動合同履行地: 住所地:

乙方姓名(勞動者):性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 現居住地:

就業登記證號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類型和期限

以下3種形式是確定勞動合同期限的表達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商選擇確定第 種:

1. 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見習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其中(試用期、見習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3. 經雙方協商同意以完成 工作為勞動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完成本項工作之日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到崗。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

位(工種)。

(二)乙方同意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並已公示的工作職責和工作標準執行,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在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時制。

1、甲方實行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的工時制度。具體作息時間安排如下:

工作時間:

休息時間:

2. 根據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時間及每天上、下班時間由甲方合理確定,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3. 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屬於不定時工作制的範圍,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4. 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屬於綜合計算工時制的範圍,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二)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年休假、婚假、喪假、產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衞生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依法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四)甲方應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女職工禁忌勞動範圍的規定》和《未成年工勞動保護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五、 勞動報酬

甲方的工資支付週期不得超過一個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乙方。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款第(二)項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 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依法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確定調整的勞動定額應當使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甲方應根據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和工資指導價位,以及經營效益情況,合理提高乙方勞動報酬。

(三)以下2種形式是確定乙方加班工資的表述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商選擇確定第______種:

1.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支付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以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為基數,計算基數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2.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支付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以乙方的_______(上年月平均工資、前12個月平均工資)______(70%、80%、90%、100%)為基數計算,計算基數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其中上年月平均工資應當不少於6個月的平均工資。

(四)以下2種形式是確定乙方假期工資的表述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商選擇確定第______種:

1. 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其中婚假、喪假、年休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按乙方的______(月基本工資、上年的月平均工資、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_________(70%、80%、90%、100%)支付,最低支付標準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其中上年月平均工資應當不少於6個月的平均工資。

2. 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其中婚假、喪假、年休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以內部工資分配製度中確定的工資標準支付。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繳納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一)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各項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履行民主程序,並向乙方公示。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保守甲方商業祕密。

(三)甲方有權根據乙方的表現或行為,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乙方適當的獎懲和處理。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甲乙雙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並註明變更日期。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等進行經濟性裁員的,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解除本合同。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四)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八)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告知甲方。

(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雙方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甲乙雙方應提前 天協商勞動合同續訂事宜,協商一致的,續訂勞動合同。

(十二)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

(十三)甲方應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在甲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勞動合同的證明後 日內辦理工作交接(包括書面文件、物品、證件、電子文檔、欠(罰)款、工資的辦結等),甲方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勞動合同的無(失)效

(一)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二)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十、 解除、終止和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害的;

2.由於甲方的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一)項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除賠償本條(二)中約定的項目外,還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工資的 %的部分(或規定:按照與同崗位員工工資標準的下一等級的差額部分。);

(四)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二)約定,應按照本條(二)中約定的第1項目中的招收錄用費用和第2項。

(五)如果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或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本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等(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十一、 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註解]主要是關於保守商業祕密、競業限制、企業年金和福利待遇等事項,對由甲方出資培訓的勞動者,可協商約定服務期和違約責任。

(一)服務期。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費用元,為乙方提供專業技術培訓,乙方應為甲方服務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乙方違反此約定,以不超過乙方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數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二)競業限制。乙方所在的 崗位知曉甲方的商業祕密或相關知識產權,在雙方解除或終止勞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正文中簡稱甲方)

註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記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網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文中簡稱乙方)

註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記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網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 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聘用中國員工事宜達成本合同。

第一條 甲乙雙方有關乙方聘用中國員工及相關事宜,適用本合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條 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國員工或乙方聘用中國員工的,雙方應按照本合同有關約定另行訂立《聘用中國員工合約》,明確乙方聘用中國員工的具體人數、姓名、聘期、聘用費等事宜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條 乙方與被聘用的中國員工之間系聘用與被聘用的勞務關係,雙方可以根據本合同有關規定,另行訂立《聘用約定》,確定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的權利義務,《聘用約定》副本需送甲方備案。

第四條 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因購房貸款(含擔保)等民事事宜,應另行訂立相關協議,確定各自的權利義務。所生爭議,與甲方及本合同無關,甲方不承擔中國員工之連帶責任。

第五條 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因出國、培訓需約定服務期限、費用、賠償等事宜,應事前訂立相關出國培訓協議或者培訓協議,確定各自權利義務。所生爭議,甲方不承擔中國員工之連帶責任。

第六條 本合同內容與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變更而不一致的,分別以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規定為準。

甲方(單位蓋):

法人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快精神文明建設,建立清潔衞生的長效機制,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條款,按照自願、平等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共同信守。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為期一年。

本合同期限屆滿,乙方要求續訂合同,須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並提供身體健康證明,經甲方同意,可續訂合同手續。

二、乙方工作任務

1、能嚴格遵守鎮政府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安排,聽從調度。

2、乙方每天打掃環境衞生兩次(上午6、00—9、00點,下午4、00—5、00點),垃圾保證全部進入垃圾池或箱。乙方要確保街道24小時乾淨,雨雪天氣要照常清潔保潔,保持全天候在區域上崗值勤。

3、人行道和車行道打掃乾淨,無垃圾,人行道上的樹木和綠化帶要經常打掃,保持良好的環境。

4、乙方要遵守交通法規,注意安全生產,工作中發生大小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和處理,甲方概不負責

5、清掃街道範圍:

三、勞動條件:勞動工具由乙方自行負責。

四、勞動紀律:乙方應服從鎮政府管理,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保證完成任務,特殊情況次日不能上班必須向行政執法中隊請假,甲方對乙方工作出現差錯造成嚴重後果的,將扣發當月基本工資並提前解除協議。(其中乙方因身體不適,不適應本崗位工作的,甲方將提前解除協議)。

五、鎮執法大隊負責對乙方考核。

如被髮出一次整改通知書未及時整改的扣責任人50元工資,如全年出現3次被責令要求整改或被市、縣重點曝光的,予以辭退。年度內如未被責令要求整改和被市、縣重點曝光的、且工作成績優秀的保潔員,年終鎮將給予元獎勵。

六、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在合同期間,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不符的,按新規定執行。

2、本合同應妥善保管,它是建立勞動關係,處理人事爭議的依據。

七、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財政所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xx年xx月xx日

勞動合同 篇7

案情簡介:

20xx年1月20日,申請人劉某與被申請人某項目管理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為20xx年1月20日至20xx年2月28日。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公司安排劉某任職項目經理,從事項目協調工作。公司可因工作需要,調整劉某工作崗位,每月工資均為税前5000元。20xx年12月3日,公司總經理侯某突然發出通知,決定免除劉某項目經理職務,並將其調整為行政專員,當日即到新崗位報到。自20xx年12月4日,劉某每月工資調整為税前2500元。這一調動後,使得劉某每月工資只有原有的50%。20xx年1月20日,劉某提起勞動仲裁,要求恢復原職務並補足工資差額。公司認為,對劉某崗位的調整系單位用人自主權的體現,並且勞動合同中已明確約定:公司可因工作需要,調整劉某工作崗位。 申請人請求:

1.撤銷公司對劉某崗位擅自調整的決定;

2.公司補發因擅自調整崗位造成的工資差額。

處理結果:

1.撤銷公司於20xx年12月3日作出的對劉某崗位的調整的決定;

2.按照項目經理崗位工資向劉某補齊工資差額。

爭議焦點:

用人單位能否隨意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

評析:

根據原勞動部辦公廳《關於職工因崗位變更與企業發生勞動爭議等有關問題的覆函》(勞辦發1996100號)的規定:關於用人單位能否變更職工崗位問題。按照《勞動法》第十七條、第二十六條、第三十一條的規定精神,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而變更勞動合同,須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若不能達成協議,則可按法定程序解除勞動合同;因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而變更、調整職工工作崗位,則屬於用人單位的自主權。對於因勞動者崗位變更引起的爭議應依據上述規定精神處理。

司法系統對勞動者崗位調整也做了約束性規定,對仲裁機構處理類似案件具有一定指導借鑑意義。

如20xx年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對此規定:法院對於勞

動合同中有關單位可隨時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的約定原則上可予認可,但為防止單位用人權的濫用(如報復員工、逼迫員工辭職等),單位調整員工崗位必須具有充分合理性,即單位應對其調整員工崗位行為的“充分合理性”向法庭充分舉證,否則法庭將不予支持。從而對企業隨意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的情況做了限制。

江蘇省高院對此也進行了相關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26條等有關規定,在下列情況下,用人單位有權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可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崗位;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有權調整其工作崗位;

3.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用人單位有權根據情況調整勞

動者的工作崗位的;

4.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經過協商一致變更工作崗位的; 上述四種情形中,前三種情形下,用人單位有權根據自身需要單方面對勞動者的崗位、工作內容進行必要的、合理的調整,這是用人單位行使用工自主權的一種方式,但用人單位不能濫用用工權,隨意對勞動者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進行調整。用人單位在對勞動者崗位進行調整時,應當對勞動者所從事的職業及工資報酬等方面綜合考慮,不得超出一般人可以接受的合理限度,造成勞動者收入、地位明顯降低的調整或無視勞動者本身專業知識的調整。如果雙方為此發生爭議,應由用人單位舉證證明其調整崗位具有充分的合理性。用人單位不能舉證證明其調整崗位具有充分合理性的,人民法院應不予支持。

由此可見,按照一般法理,用人單位對勞動者崗位的調整限於法律規定的幾種情形,必須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用人單位應對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行為的“合理性”負充分舉證責任,否則對因此對勞動者造成的損害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啟示與思考: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為崗位變動而引起的勞動爭議。

在勞動合同訂立階段,勞資雙方處於一種處於談判狀態,地位平等,雙方協商確定勞動者的工作崗位,一經確定即對勞資雙方當事人產生約束力。然而,在勞動合同訂立後,由於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的更多的是人身關係的隸屬性,因此,用人單位對勞動者享有一定的指揮監督權。實踐中,用人單位往往會基於自己的優勢地位和對員工的指揮監督權,單方對員工的崗位變動作出安排。

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變更勞動合同內容特別是工作崗位的情況非常多見。那麼雙方變更工作崗位具體應當基於一種什麼樣的原則,成為解決此類爭議的關鍵。

(一)工作崗位變更應以協商一致為原則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因此,在一般情況下,如果變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需要經過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二)用人單位單方變更勞動者工作崗位需具備“充分的合理性”

用人單位能否可以對勞動者進行單方變更呢?筆者認為,用人單位可以對勞動者的工作崗位進行單方變更,但這種單方變更必須具有“充分的合理性”。然而哪些變動具有充分合理性,在理論和實務中都有不同的認識,很難給出一個統一的裁判標準。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一項和第二項之規定,在以下兩種情形下,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筆者認為,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一項和第二項之規定,實際上用人單位是被賦予了一定的單方變更權,在這兩種情況下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則應當被認定為具有“充分的合理性”。

勞動合同 篇8

甲方(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

用人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姓 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址

現居住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社會(養老) 保險號碼

就業登記證號碼

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並約定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並約定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c、以完成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地點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內容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經協商確認執行____條款,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____小時工作制。

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週周_____至周_____工作,上午____________,下午____________.

每週周______________為休息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____班____運轉工作制。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工作崗位,屬於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三)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工作崗位,屬於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四)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五)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決定。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並在乙方離職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按照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執行。

六、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______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_________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_____條款:

a、 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_________元。

b、 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_________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 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d、……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____________(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七、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依法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並每年向職工公佈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 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八、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下列______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 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具體標準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甲方依法執行國家有關福利待遇,並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勞動爭議處理

(一)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全面履行,並嚴格執行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和給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

十、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繫。

(二) 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

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 簽名日期:

勞動合同 篇9

(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使用)

甲 方: 北京盛世匯播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月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甲方 北京盛世匯播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石崇陽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北京市朝陽區東四環中路82號金長安大廈B2座1505室

第二條 乙方性別

户籍類型(非農業、農業)居民身份證號碼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 月 日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户口所在地省(市) 區(縣)街道(鄉鎮)

第三條 本合同於 年月日生效。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的以下工作: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時間為

第六條 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後,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標準為每小時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週期不得超過15日。支付勞動報酬的其他約定

第七條 甲方應當按照北京市工傷保險的規定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八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衞生教育和職業培訓,併為乙方提供以下勞動條件:

第九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條 甲乙雙方可以隨時終止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支付的小時工資低於北京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第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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