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谷 >

職場範例 >勞動合同 >

有關勞動合同模板集合八篇

有關勞動合同模板集合八篇

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合同8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有關勞動合同模板集合八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四川海岸電器電子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是甲方職工,鑑於勞動合同月日已到期,雙方協商一致於 年 月 日解除勞動關係。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四川海岸電器電子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

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xx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xx 身份證號碼:xxx

xxxx(集團)有限公司,與xxx(集團)有限公司成本合約部預算員(xxx)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雙方之間勞動法律權利義務關係達成協議:

(一) 甲乙雙方共同確認:本協議系雙方自願協商達成的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詐、脅迫、重大誤解等影響協議效力的情形,雙方均應自覺遵守和履行,不得以各種理由要求確認無效或者撤銷或者變更。雙方之間不存在本協議書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也不存在本協議書以外的其他任何未結款項。

(二)甲、乙雙方於 20x年 06 月30 日起終止勞動關係。 甲乙雙方之間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再無任何(包括但不限於)勞動糾紛在內的所有涉法糾紛。

(三) 經雙方核對無誤,甲方在本協議簽字生效後十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乙方(含税)人民幣壹萬伍仟柒佰叁拾玖圓伍角整(包含但不限於乙方服務期間所應享有的各項合法所得及費用:保密費、加班費、離職補償費、帶薪年休假補償、社會保險費等各種形式的勞動報酬等以及相關全部經濟補償等費用)。

(四) 乙方自願放棄其他請求,且不再就勞動報酬、社會保險費繳交及各種社保待遇、經濟補償、賠償金及其它涉及勞動爭議事項向有關部門投訴、提出仲裁申請或提起訴訟。甲乙雙方在勞動合同關係解除後無任何糾葛,乙方承諾並放棄任何可能存在的權利和權益。

(五) 乙方不得向除甲、乙雙方外任何個人或單位泄露任職期間接觸到的本公司全部相關信息及本協議的內容。乙方若違約則無條件承諾:在甲方書面提出賠償要求後一個自然月內返還本協議中乙方所得及賠償甲方人民幣貳拾萬元整。

甲方:xxx(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

日期:二零xx年x月x日 日期: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的名稱等基本情況。

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等基本情況。

委託代理人:姓名或名稱(可以是某一職能部門或工作人員)

乙方: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籍貫、現住址等基本情況

一、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依據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自願簽訂本合同,並保證信守本合同所列各項條款。

二、勞動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起,至 年 月 日止。在試用期內,甲方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解除合同;乙方發現甲方招工説明與實際不符或自覺不適合該項工作等,也可解除合同。

三、工作內容

(一)根據甲方的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擔任 工(員)。乙方應在每個工作日完成 定額,合格率應達到 。(該條款可根據具體工作性質規定不同的切實可行的勞動定額和質量指標。對此,甲方應有一個同一的標準,一般可以是甲方職工代表大會通過的勞動定額指標和質量指標,或同行業同工種在同等條件下應達到的指標。)

(二)根據工作需要,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另行安排乙方的工種(工作崗位)。在合同期內,乙方從事的工種(工作崗位)因故不再需要的,甲方有義務為乙方另行安排新的工種(工作崗位),並應保證不因此給乙形成經濟收入的跌落。否則,甲方應償補足到乙方從事原工種或工作崗位時的工資水平。如因乙方的緣故導致乙方不能從事原工種的,不在此限。

(三)乙方每週工作 天,每天工作 小時。但甲方可在法定期限內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並支付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 倍;在休息日及法定節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應付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 倍。乙方也可自行延長工作時間,但工資按正常工作時間計付。

(四)遇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況時,乙方延長工作時間不受上項條款的眼制,但報酬支付按上項條款執行。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應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同業標準的生產安全技術設備,保證勞動場所的工業衞生條件,並向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應制定合理的間休時間和場所,保證乙方工作期間身體健康不因持續工作而遭受損害。

(三)甲方應負責保證乙方接受必要的安全技術教育和緊急狀態的處理措施教育,保證乙方接受崗前工作技能的訓練。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有違安全操作規程的工作指令,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但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因其它原因,威脅勞動者及其他人的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避險處理的除外。

五、勞動報酬

(一)甲乙雙方同意,依照甲方現行的工資分配方式確定乙方的工資待遇、增資辦法及增資標準。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每月工資 元,試用期滿上崗後每月工資——元。甲方應保證在每月——日前向乙方支付當月工資。其它津貼、補貼項目依照甲方現行規定執行。

(三)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應按時按量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為乙方提供勞動保險待遇。

(四)合同期間,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住宿方便,工作中間免費提供工作餐一份(或甲方為乙方提供交通便利,每月負責報銷交通費

元等等)。

六,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考勤制度、崗位負責制度、及其他勞動紀律。任務。

(三)乙方應接受甲方管理人員及班組負責人員的管理,並有義務接受與其崗位工作無關的臨時性工作安排。

(四)如有違約行為,乙方自願接受甲方依法實施的處罰。

七、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一)勞動合同期滿;

(二)因乙方身體原因而不能繼續從事原工作的,而甲方又無其它崗位適合乙方身體現狀的;

(三)乙方死亡的;

(四)甲方被撤銷或被宣告破產。

八、違反合同的責任

(一)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如有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之行為,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或説明計算方法),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根據情況可以制定其它責任形式)。

九,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或自勞動行政部門鑑證後生效)。其它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另行協商處理。

甲方:(加蓋公章)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4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户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勞動合同 篇5

疑問一: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實施細則。

《勞動合同法》第82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若用人單位既不支付2倍工資也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怎麼辦??用人單位會受到什麼懲罰?

很多人肯定會説申請勞動仲裁,但實際對勞動者來説申請仲裁的維權成本太高,先不説錢就是收集資料都要花大功夫!所以有沒有更好的實際可用的辦法呢?

疑問二: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序,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嚴重的標準如何衡量?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勝任的標準如何衡量?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範本《勞動合同法實施細則》。

疑問三: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

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選擇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的,其額外支付的工資應當按照該勞動者上一個月的工資標準確定。

1、若勞動者上個月有請假,扣除假期工資後只領到200元,低於最低工資標準,是否還按此實發工資支付?上一個月的工資標準是合同工資還是實發工資?

2、《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或者”是不是説若用人單位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就不用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的工資就可解除勞動合同了?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疑問四: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因任務完成而終止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若勞動合同因任務完成而終止,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續簽或簽訂固定期限合同,還需要支付經濟補償嗎?

疑問五: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支付了賠償金的,不再支付經濟補償。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

賠償金和經濟補償的區別?2倍經濟補償是不是就等於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疑問六: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服務期,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不屬於違反服務期的約定,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約定服務期的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一)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二)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五)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此條的違約金是何標準?

疑問七: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應得工資?若員工有請假,是否只計算其實勤工資?

勞動合同 篇6

(員工工號: ):

你與xxx公司於年 月 日簽訂/續訂的勞動合同,因下列第 項原因,根據《公司勞動合同制實施辦法》第 條第 款的規定,決定從年 月 日起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超過規定醫療期仍不能上班工作;

3、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

5、員工連續待聘滿六個月。

經濟補償為元,醫療補助費為元。

請你於勞動合同解除之日前一週內到所在單位勞動人事部門辦理勞動合同解除手續,逾期不辦理手續者責任自負。

特此通知

公司名稱:

日期: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1.同意在甲方指定地點從事清潔工作,遵守指定地點的規章制度和作息時間,以認真負責的態度作好清潔工作。

2.甲方不可無故拖欠、苛扣乙方工資,按時支付乙方的勞動相應所得工資、報酬。

3.如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追究其賠償責任。

4.甲、乙雙方如單方面解除合同,需提前15天在本合同截止日期前通知對方。

5.如指定地點主管不滿意乙方的工作或得到指定地點主管的投訴,甲方有權調換乙方的工作地點和終止本合同。

6.甲方在指定地的清潔工具及清潔藥劑,乙方應妥善使用保管,如有人為損壞須照價賠償。

7.如乙方在指定地點須添加清潔藥劑和更換工具須提前3—5天通知甲方。

8.甲方應在每月______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_________元,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9.試用期內,如乙方被甲方認為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0.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本合同有效期通常為一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_個月。本合同截止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 篇8

甲方(單位):

乙方(勞動者):

方因 自願提出與 方解除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方同意與 方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就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議定如下事項:

此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按協議各自應履行的義務要在三日內主動履行完畢,否則要承擔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責任,以後雙方均不得向對方提出任何有關與原勞動合同關係的要求。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xuewengu.com/flzc/hetong/rky2g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