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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正式勞動合同

事業單位正式勞動合同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事業單位正式勞動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事業單位正式勞動合同

事業單位正式勞動合同1

用人單位名稱: 《社會保險登記證》的單位編號: 地址: 聯繫人和電話:

勞動者姓名: ,工作崗位:

身份證號碼:

入職日期:年 月 日 ;雙方簽訂最後一份勞動合同期限是: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本單位工作年限(含依法合併計入的年限:如組織調動等): 年月。

現因 (填寫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原因的編號,見附後),定於 年月日,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單位名稱:(蓋單位公章) 簽收人:(勞動者簽名)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填寫須知:

1、本證明須用藍色、黑色的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塗改無效;

2、本證明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原因須嚴格對照附後表格的編號填寫,失業原因選 擇編號“11B”的,必須附上詳細説明和相關證明材料;(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原因 及編號見背面)

3、本證明一式兩份(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用於勞動者提交公共就業服務 機構辦理失業登記。用人單位必須如實填寫並及時辦理停保手續,違者將承擔相關 法律責任。

4、本證明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事業單位正式勞動合同2

一、所需材料

1.本人書面《解除聘用合同申請書》(即原辭職申請書)(①該材料由本人出具且須有本人親筆簽名,簽名不得打印;②須在申請書內寫明本人調入本單位時間、所評的最高職稱以及“本人自願申請與某某單位解除聘用合同”字樣;③一式一份,審批部門存留)

2.本人所評最高職稱複印件(①該材料由本人出具;②一式一份,由審批部門存留。)

3.《關於某單位同意與某同志解除聘用合同的説明》(①該材料由單位出具;②須由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名並加蓋學校公章。③該材料一式一份,審批部門存留。)

4.填寫《深圳市寶安區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解除聘用合同備案表》(①該材料由單位和本人填寫;②由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名、單位蓋章、本人簽名、街道教辦簽署“同意該同志解除聘用合同的申請”意見並加蓋公章;③該材料正反面打印,一式四份,區人事部門一份、主管部門一份、單位一份、存入本人檔案一份。)

二、辦理程序

1.本人書面向學校提交解除聘用合同申請書、本人所評最高職稱複印件,並下載填寫《深圳市寶安區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解除聘用合同備案表》經本人簽名後提交學校填寫。

2.單位同意本人解除聘用合同後,出具單位同意與某同志解除聘用合同的説明。

3.單位將本人書面“解除聘用合同申請書”、所評最高職稱複印件、單位同意與某同志解除聘用合同的説明和《深圳市寶安區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解除聘用合同備案表》於3個工作日內交至街道教辦(直屬學校直接交至區教育局人力資源科C304室)。

4.街道教育辦同意後,在“主管部門意見”欄左側簽署“同意該同志與聘用單位解除合同”並加蓋教辦公章,由教辦將《深圳市寶安區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解除聘用合同備案表》連同本人書面“解除聘用合同申請書”和單位同意與某同志解除聘用合同的説明於3個工作日內送交區教育局人力資源科C304室。

5.經人力資源科提出意見,區教育局領導簽署審批意見後,按照解除聘用合同管理權限送交區人事局審批備案或直接由區教育局審批備案。

6.經審批同意後,區教育局將《深圳市寶安區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解除聘用合同備案表》交至街道教育辦或直屬單位。

7.由單位和本人填寫《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和合同副本。由本人簽名單位蓋章後,單位和本人分別留存一份。

8.單位依據銷編、停薪、並將以審批《深圳市寶安區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解除聘用合同備案表》原件歸入本人檔案,將《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和合同副本複印一份交至主管部門備案,同時提醒本人與區教育局檔案室聯絡,處理檔案轉移問題。

9.本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並辦理有關檔案移交等手續後方可離崗。

 三、注意事項

1.有了解除合同證明書就不用提供合同副本,其中證明書“字第__號”由單位編寫。

2.本人申請辭職即按解除聘用合同辦理,而不是終止聘用合同。 3.已獲得初級職稱的仍由區教育局審批備案,已獲得中級及以上職稱的由區人事局審批備案。

4.原辭退手續參照此指南執行,單位須寫明辭退原因,提供辭退相關證據材料。

事業單位正式勞動合同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全額事業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XXXX學校制

勞動合同簽訂注意事項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簽訂、履行勞動合同有關的信息真實、有效。

2、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4、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簽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①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②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③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辦公室幹事 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是: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不定時工作制度)工時制度。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的崗位(工種)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

第五條 甲方每月以法定貨幣足額支付乙方工資。甲乙雙方約定,月工資按其畢業時間套專技人員工資,按所聘專技崗位執行相應工資,月工資(含社保金)為 元。試用期期間,不享受學校福利待遇。試用期後與在職職工享受同等福利待遇。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當月發放工資的清單。

第六條 乙方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在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應按本條第一款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乙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與在校正式職工享受同等待遇,請事假、病假與在校正式職工同等標準扣除工資。

第七條 乙方在婚假、產假、喪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標準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第八條 暑假期間根據學校需要安排乙方上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安排。安排上班的按月工資標準計發實際工作時間工資,未安排上班的,不計發工資。

第九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社保費用。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或以貨幣形式按月發放。

第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後解除本合同,也可以在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立即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政策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時,甲方應當另行安排乙方其他工作崗位,乙方仍不能從事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在工作考核中不合格者;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四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試用期內的,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變更、續訂、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懷化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有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或與今後國家和懷化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和懷化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乙方檔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日期:

事業單位正式勞動合同4

甲方:__________性質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別:出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身份證號:_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

2、試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3、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_______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乙方所處的部門、工作任務、工作地等,乙方應接受調整。

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第三條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1、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工作業績確定工資報酬,在本單位內參照適用同工同酬待遇。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

3、甲方按月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不得無故拖欠。

4、甲方在年終時根據乙方的當年實際業績、效率、效益、損失、工作態度等因素考核結算乙方的獎金。

第四條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五條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六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因其它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5、一方解除勞動合同,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説明理由,並向對方書面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第七條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責任保證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甲方發生經濟損失,則乙方必須盡責處理善後事宜,挽回相應經濟損失。甲方可以根據損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態度進行相應的處罰。

在本條事項未完全處理完畢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單方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係。原勞動合同期屆滿的,則相應順延到本條事項處理完畢。

第八條商業保密及競業禁止

1、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獲悉的商業祕密,包括客户信息、相關資料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或者他人進行使用,此保密期間不限於勞動合同期限。

2、乙方自雙方勞動關係以任何形式結束之後,在兩年內不得與甲方形成競爭關係,此條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幫助他人從事與甲方有競爭性的工作。

3、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須向甲方賠償_____萬元違約金。

第九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如因一方當事人嚴重違背本合同約定條款而導致本勞動合同解除的,則須向對方承擔違約金十萬元。

第十條其他事項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由於經常接觸甲方公章等印鑑,所有涉及乙方與甲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證明、欠條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後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經法定代表人簽字的一律無效,對此乙方完全同意並遵守,此條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後。

2、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守則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知:如本合同本送達地址發生變動,乙方須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一旦按此地址送達,即視為履行了通知義務。

第十一條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管理機關備案一份。本合同甲方加蓋騎縫章。

甲方:_____乙方: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合同訂立日期: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事業單位正式勞動合同5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勞動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甲方相關制度和乙方崗位特點,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並期望雙方保持良好的長期聘用關係。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個月。

第二條 本合同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的經營場所。

第四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業績等,在與乙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並按照規定上下班。

第六條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第七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四、 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和 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九條 乙方試用期月工資標準為 元,試用期滿後的工資標準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執行,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等公司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一條 甲方於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按照公司規定的月工資標準足額 向乙方支付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如果對甲方發放的工資表示異議,則應在工資結清之日起10日內 向甲方書面提出,超過時間則視為無異議。

五、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均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六、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標準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 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 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本公司規程。

第十七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告知乙方並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七、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 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第十九條 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 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第二十條 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 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勞動合同:

(一) 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户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過去工作經歷、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等資料;

(二) 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規章制度;

(三)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 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一) 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勞動合同續簽達成一致的;

(二) 甲方經營的、乙方所在的店關閉;

(三) 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四)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就合同續訂或者終止事宜表 明自己的意見,並辦理相關書面手續。

八、 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六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全額追索。此保密義務在合同終止或期滿後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七條 乙方未提前15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將 在乙方辦理交接工作後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和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 的,應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依法給對方予以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權依法從乙方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包括但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一) 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乙方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二) 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

(三) 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

(四) 應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項。

十、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條 在簽訂本合同之時,乙方須保證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勞動關係。如果由於乙方未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引起的糾紛,視為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與其立刻解除勞動關係。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乙方還必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因此對外承擔的損失、招聘費、培訓費等)。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的,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可以向相關部門提請仲裁。

十一、 其他規定

第三十二條 乙方在此確認已充分知悉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 冊、獎懲辦法、勞動合同管理辦法等),確認這些規章制度以及以後修訂的規章制度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乙方有約束力。

第三十三條 如果乙方的通訊地址發生變更,乙方應即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 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訊地址給乙方郵寄的文件,視為已送達。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三十五條 簽訂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修改、廢止的,依法執行新的法律、法規。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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