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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勞動合同

正式勞動合同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正式勞動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正式勞動合同

正式勞動合同1

甲方(用人單位):山東XXX有限公司

住所:濟南市歷城區XXX

電話:188XXXXX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王先生

乙方(勞動者):XXX

電話:135XXXXXXX

住址:濟南市歷城區XXXX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律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為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20xx年4月10日至20xx年4月10日;

2、本合同包含3個月的試用期(自20xx年4月10日至20xx年7月10日)。

第二條、工作地點:濟南市歷城區數碼港大廈D座601室。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財務部門擔任會計職務,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並按調整後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2300元加績效考核,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1800元;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每月的28號。

第六條、社會保險:

1、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依法應由乙方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從乙方應得工資中扣繳,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並依法採取安全防範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八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九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祕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係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 (具體部門、職務)為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合同律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日期 20xx年4月10 日 日期:20xx年 4 月 10 日

正式勞動合同2

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勞動者姓名: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緊急聯繫人: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法》及《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意見的通知》規定,經過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或者工作(工程)結束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分配乙方在崗位擔任________職務(工種)。在正常情況下乙方應當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具體生產(工作)任務和質量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________小時、每週不超過________小時工作制。如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2、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協商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規定支付工資。日加班不超過________小時,月加班不超過________小時。

四、勞動報酬

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________日為發薪日。工資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________項執行。

1、實行計時工資制,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每日工資________元,每月工資________元。

2、實行計件工資制,具體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保護和社會保障

1、甲乙雙方均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3、甲方按照________人民政府的規定參加工傷保險,乙方因工負傷、致殘、死亡依法享受因工傷亡待遇。

4、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自治區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衞生規定的作業場所和防護設施。

5、乙方遵守甲方的安全規定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操作。

六、其他約定的事項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

七、違約責任

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履行。一方違反本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賠償相關損失。

八、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均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正式勞動合同3

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別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本合同於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

第三條乙方工作應達到認真負責、準時、保質保量標準。

第四條乙方根據甲方安排工作地點工作。如工作需要到外地出差的,甲方需告知準確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假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六條休假包括週六、週日雙休和國家法定節假日及法定相關假期。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xx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建設徵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五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限界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十、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一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桂林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的。

第三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四條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於桂林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五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六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七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九條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二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四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三條本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桂林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正式勞動合同4

用人單位名稱: 《社會保險登記證》的單位編號: 地址: 聯繫人和電話:

勞動者姓名: ,工作崗位:

身份證號碼:

入職日期:年 月 日 ;雙方簽訂最後一份勞動合同期限是: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本單位工作年限(含依法合併計入的年限:如組織調動等): 年月。

現因 (填寫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原因的編號,見附後),定於 年月日,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單位名稱:(蓋單位公章) 簽收人:(勞動者簽名)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填寫須知:

1、本證明須用藍色、黑色的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塗改無效;

2、本證明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原因須嚴格對照附後表格的編號填寫,失業原因選 擇編號“11B”的,必須附上詳細説明和相關證明材料;(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原因 及編號見背面)

3、本證明一式兩份(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用於勞動者提交公共就業服務 機構辦理失業登記。用人單位必須如實填寫並及時辦理停保手續,違者將承擔相關 法律責任。

4、本證明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正式勞動合同5

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別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本合同於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

第三條乙方工作應達到認真負責、準時、保質保量標準。

第四條乙方根據甲方安排工作地點工作。如工作需要到外地出差的,甲方需告知準確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假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六條休假包括週六、週日雙休和國家法定節假日及法定相關假期。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第八條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九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

第十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執行。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二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元或按________執行。

六、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桂林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桂林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九條當事人依據第十八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一)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20xx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建設徵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第二十五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正式勞動合同6

一、所需材料

1.本人書面《解除聘用合同申請書》(即原辭職申請書)(①該材料由本人出具且須有本人親筆簽名,簽名不得打印;②須在申請書內寫明本人調入本單位時間、所評的最高職稱以及“本人自願申請與某某單位解除聘用合同”字樣;③一式一份,審批部門存留)

2.本人所評最高職稱複印件(①該材料由本人出具;②一式一份,由審批部門存留。)

3.《關於某單位同意與某同志解除聘用合同的説明》(①該材料由單位出具;②須由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名並加蓋學校公章。③該材料一式一份,審批部門存留。)

4.填寫《深圳市寶安區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解除聘用合同備案表》(①該材料由單位和本人填寫;②由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名、單位蓋章、本人簽名、街道教辦簽署“同意該同志解除聘用合同的申請”意見並加蓋公章;③該材料正反面打印,一式四份,區人事部門一份、主管部門一份、單位一份、存入本人檔案一份。)

二、辦理程序

1.本人書面向學校提交解除聘用合同申請書、本人所評最高職稱複印件,並下載填寫《深圳市寶安區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解除聘用合同備案表》經本人簽名後提交學校填寫。

2.單位同意本人解除聘用合同後,出具單位同意與某同志解除聘用合同的説明。

3.單位將本人書面“解除聘用合同申請書”、所評最高職稱複印件、單位同意與某同志解除聘用合同的説明和《深圳市寶安區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解除聘用合同備案表》於3個工作日內交至街道教辦(直屬學校直接交至區教育局人力資源科C304室)。

4.街道教育辦同意後,在“主管部門意見”欄左側簽署“同意該同志與聘用單位解除合同”並加蓋教辦公章,由教辦將《深圳市寶安區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解除聘用合同備案表》連同本人書面“解除聘用合同申請書”和單位同意與某同志解除聘用合同的説明於3個工作日內送交區教育局人力資源科C304室。

5.經人力資源科提出意見,區教育局領導簽署審批意見後,按照解除聘用合同管理權限送交區人事局審批備案或直接由區教育局審批備案。

6.經審批同意後,區教育局將《深圳市寶安區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解除聘用合同備案表》交至街道教育辦或直屬單位。

7.由單位和本人填寫《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和合同副本。由本人簽名單位蓋章後,單位和本人分別留存一份。

8.單位依據銷編、停薪、並將以審批《深圳市寶安區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解除聘用合同備案表》原件歸入本人檔案,將《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和合同副本複印一份交至主管部門備案,同時提醒本人與區教育局檔案室聯絡,處理檔案轉移問題。

9.本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並辦理有關檔案移交等手續後方可離崗。

 三、注意事項

1.有了解除合同證明書就不用提供合同副本,其中證明書“字第__號”由單位編寫。

2.本人申請辭職即按解除聘用合同辦理,而不是終止聘用合同。 3.已獲得初級職稱的仍由區教育局審批備案,已獲得中級及以上職稱的由區人事局審批備案。

4.原辭退手續參照此指南執行,單位須寫明辭退原因,提供辭退相關證據材料。

正式勞動合同7

在我國,很多企業在勞動合同的簽訂方面存在着不規範的行為,很少有企業和員工簽訂較長期的合同,《勞動合同法》從法律的角度,限制了勞動合同短期化。勞務派遣在我國已經有了一定的發展,現在我國的勞務派遣形式多樣,但是仍然存在着種種不規範。《勞動合同法》首次從法律的角度對勞務派遣進行了規制。隨着經濟的多元化發展,非全日制用工成為當前一種靈活僱傭的形式,《勞動合同法》對非全日制用工做了明確定義和規範。

有關勞務派遣的規定

目前我國勞務派遣發展迅速,但侵害勞動者權益的情形較為普遍。考慮到勞務派遣涉及到三方的權利義務,《勞動合同法》設專節進行了規範。

第一,規定設立勞務派遣公司註冊資金不得少於50萬元,資金應當一次到位。同時明確勞務派遣單位必須與被派遣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並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且必須簽訂兩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工作期間支付最低工資等,加大勞務派遣單位的責任,促使勞務派遣市場的合理化和規範化。

第二,針對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責任不清的問題,《勞動合同法》規定了幾項措施:

一是規定用工單位必須履行的義務,包括提供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告知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福利待遇,進行崗位培訓,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二是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應訂立勞務派遣協議,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違約責任等。

三是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四是規定了被派遣勞動者一些權利,包括要求同工同酬的權利、工資正常調整的權利、對勞務派遣協議的知情權、工資不被剋扣的權利、參加或者組織工會的權利等。

勞動合同法中規定了勞動合同應當具備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的條款。這説明勞務派遣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合同的時候,應該在合同中寫明工作地點工作內容等,那麼就意味着勞務派遣單位應該在與勞動者簽訂合同之前就與企業簽訂了協議。但是卻沒有指出現在存在的先招募大量的勞動者後,再與企業簽訂用工合同的勞務派遣單位的行為是不是屬於勞務派遣。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兩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在無工作期間需支付不得低於勞務派遣單位所在地區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報酬。也就是説勞務派遣單位很可能與企業簽訂的是一年的用工協議,但它卻需要與勞動者簽訂為期兩年的合同,當勞務派遣單位與企業的協議到期後,剩下一年的時間就需要勞務派遣單位向勞動者支付薪酬。可見國家出台勞動合同法的目的之一就是減少失業率,使得儘可能多的勞動者有最低工資。然而這有可能傷及勞務派遣單位的利益,所以其實施難度非常大。也許等勞動合同法正式實施以後,勞務派遣單位就不復存在了。

同時勞動合同法還規定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後續訂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這就意味着,勞務派遣機構與勞動者簽訂兩次兩年期限的合同後,就需要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那麼在勞動者的勞動生涯中,如果勞務派遣機構沒有派遣任務,他就需要支付勞動者的薪酬。由於勞務派遣規模較大,鉅額的薪酬它必然不會

承擔。也許將來勞務派遣單位會徹底的消失,但是非正式就業的普遍化需要中介機構,將來的勞務派遣將以外包機構等其他形式出現。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工企業需要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很多企業使用非正式員工的最大原因就是節約勞動力成本。勞動合同法的出台將促使企業僱傭正式員工以節約成本。這樣非正式員工利益不僅得不到保護,反而會導致失業率上升。又或者,這一個規定最終成為一紙空文,得不到有效實施。

有關短期契約工的規定

現在的研究一般將非正式員工分為三類,合同在一年以內、勞務派遣工、非全日制用工。對於合同在一年以內的短期契約員工,《勞動合同法》並未有明確的規定。

在僱用短期契約形式的非正式員工方面最突出的一個問題時也經常採用勞動合同一年一簽的舊觀念,以往企業在管理中,為了實現勞動關係的短期效益,減少用人成本和避免用工管理的不便,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上一般採取一年一簽的方式。但《勞動合同法》於20xx年1月1日生效執行後,企業要慎重使用一年一簽的方式。 《勞動合同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用人單位初次施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可以被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所以,企業在延用一年一簽勞動合同的管理方式,勢必在平衡角度上將企業置於被動。因此,改變勞動合同一年一簽的舊觀念,探索中長期用工思路是企業當前的戰略要求。

有關非全日制用工的規定

近年來,以小時工為主要形式的非全日制用工發展較快。這一用工形式突破了傳統的全日制用工模式,適應了用人單位靈活用工和勞動者自主擇業的需要,成為促進就業的重要途徑。為了規範用人單位非全日制用工行為,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促進非全日制就業健康發展,勞動保障部於20xx年發佈了《關於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勞社部發[20xx]12號)。《勞動合同法》在總結這一政策執行情況的基礎上,從法律層面上對非全日制用工做出特別規範。

(一)非全日制用工定義

所謂非全日制用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68條的規定,定義為: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這種方式主要是指鐘點工以及一些兼職工作,非全日制用工方式也是很普遍的。

(二)非全日制用工簽訂書面合同情況

對於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單位必須和勞動者簽署書面的勞動合同,否則,將會受到支付雙倍工資等嚴厲的懲罰。對於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勞動合同法第69條明確規定,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可以不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這也是與其短期性、即時結清性以及相對簡單性的特點相符合的。在這種用工方式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主要是工資支付關係,權利義務較為簡單,而且一般的履行期限可能只是幾天的時間,因此,允許雙方訂立口頭協議,

只要雙方協商一致後,無須簽署書面的勞動合同。從勞動者維權的角度講,如果條件許可,應儘量簽署書面的勞動合同。

(三)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在多家單位同時工作的情況

對於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在其和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未依法終止、解除之前,不得再和其他的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這屬於工作關係的排他性。

但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則與此相反,享有和多家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權利,這個規定也是和非全日制用工方式的特點相符合的。當然,非全日制用工勞動者的上述權利也並非毫無限制的,其必須保證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四)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資支付規定

非全日制用工的方式下,主要是按照小時數計算工資,當然雙方也可以約定按周、按月或按工作量計算工資。不論是小時工資還是計件工資,具體數額雙方協商確定,但按照勞動合同法第72條的規定,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非按小時計算工資,可以類推出相應的小時工資加以比較。工資結算可以每天即時結清,也可以約定每週一結,但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週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這一規定的提出解決了現實生活中有關在校大學生、離退休人員的用工,是否受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的約束的問題。根據勞動部1995年制訂的《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二條規定“在校生利用業餘時間勤工儉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係,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一直以來認為大學生兼職不受勞動法調整,對於其報酬可以雙方約定,不受最低工資標準的約束。離退休人員在實踐中,也一直是按勞務關係處理。在新法實施後,上述情形用工,也應受到本法的約束和保障。

(五)非全日制用工試用期的規定

非全日制用工由於履行期限相對較短,因此,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存在試用期,即使雙方做了試用期的約定,也是無效的,一律按照正常用工期看待。

勞動合同的試用期,是指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勞動關係還處於非正式狀態,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是否適合自己的要求進行了解的期限。一般而言,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的勞動報酬往往低於勞動合同中約定對同一崗位的工資,以致於很多單位把試用人員當成廉價勞動力,甚至利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相對容易的特點,頻繁地更換試用人員,加重了勞動關係的不確定性,也增加了勞動者的經濟負擔。非全日制用工本來就屬於靈活用工形式,勞動關係的不確定性比全日制用工要強,而且非全日制勞動者的收入也往往低於全日制職工,所以更應該嚴格控制試用期來加強對非全日制勞動者的保護。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約定了試用期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試用期的期限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六)非全日制用工勞動關係的終止情況

非全日制用工具有靈活性,這也是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相對簡單的權利義務相對應的。非全日制用工雙

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無需提前通知。而且在非全日制用工狀態下用人單位提出終止的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這有別於全日制用工。

本法是第一次用法律形式確定非全日制用工,較其他國家的定義,本法界定標準較嚴。非全日制用工是與全日制用工相對的概念,在我國出現的時間不長,但呈現出較快增長的趨勢,勞動合同法針對其特點設專節做了相應的規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提出終止用工,終止用工應該通知另一方。書面通知、口頭通知均可。任何一方提出終止用工都不用向對方支付經濟補償。為了更好地利用非全日制用工的靈活性,從而促進就業,促進勞動力資源的優化配置,勞動合同法對非全日制用工的終止做出了比全日制用工更為寬鬆的規定。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本法所指的“終止用工”既包括因勞動合同期屆滿而導致的終止,也包括勞動合同期沒有屆滿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國家立法機構本着減少失業率,規範就業市場的目的,出台了《勞動合同法》,這是對我國立法制度的一個補充。但是國家立法機構還需要對其進行更好的補充解釋,各地方政府也需要出台嚴密嚴格的實施細則來保證它的實施,執法機構應該進行嚴格的監管,同時這更離不開企業的配合。20xx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正式開始實施,我們希望能夠看到這部法律很好的實施,真正的解決了非正式員工僱用中的'許多不合理的現象,規範非正規就業,更好的保護非正式員工的權益。

正式勞動合同8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下,簽訂本協議,雙方應嚴格履行,不得違反。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

二、工作條件、雙方的義務

甲方:為使乙方順利完成工作任務,應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衞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生產工作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加強對乙方的勞動紀律和法制教育。

乙方:在合同期內,接受甲方的領導,服從甲方工作安排,加強業務學習,遵守規章制度,保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交給的工作任務。實行微笑服務、熱情服務。注意總結歸納在營業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提出合理化建議,為藥房的發展獻計獻策。

三、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經營工作的需要,聘用乙方在藥房的藥品零售 崗位工作。認真做好藥品擺放、店堂衞生等相關工作和藥店佈置的其它臨時性工作 。

2、乙方經業務培訓,安全法制教育,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的工資制度和分配形式。甲方實行基本工資+績效考核的工資制度

1、基本工資1800元

2、績效考核內容(按20xx年薪酬調整方案)執行

(二)、甲方根據經濟效益和乙方貢獻調整工資和發放獎金。

五、勞動紀律和條件

1、乙方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與人事調度。

2、乙方實行坐班制,正常工作時間必須在崗。遲到、早退、病假、事假等不在崗狀況按照《公司管理規定》計扣薪酬。

3、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有關勞動、職業衞生規定的營業場所。

4、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情況,特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培訓和管理。

5、甲方根據企業情況,為乙方提供意外傷害保險。乙方在上下班途中應遵守交通規則,做好安全防範措施,若途中發生意外由乙方自行負責。

6、乙方應端正勞動態度,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執行衞生規程和安全要求,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管理,聽從指揮。

7、乙方違反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公司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甚至解除本合同並不予經濟補償。

8、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協議。

(1)在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為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經教育和一般行政處分無效的。

9、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拖欠發工資2月以上。

(2)乙方工作環境惡劣或危險。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年月 日 年月 日

正式勞動合同9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職工)姓名: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_________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______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關愛留守兒童實踐,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_________為週期,總工時_____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_________)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___元/月;試用期滿工資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_________日發放工資。如遇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大學生,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_________年/_________季/_________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並作如下約定:

_________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並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20xx年3月,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並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後,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並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_________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_________

十二、調解及仲栽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鑑證機構(蓋章)_________

鑑證人:_________

鑑證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式勞動合同10

勞動合同,也稱勞動契約、勞動協議,它是指勞動者同企業、事業、機關單位等用人單位為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訂立勞動合同應遵循合法原則(訂立勞動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有關規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當事人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時的法律地位平等,沒有任何隸屬關係、服從關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是以平等的身份訂立勞動合同。

勞動者經過自願報名、全面考核後,雙方依法就勞動合同的條款經過協商,取得一致意見,達成協議,並經雙方簽字蓋章,勞動合同即告成立。勞動合同可以規定試用期,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定時勞動合同地位平等,應當在自願的基礎上協商一致。為了提高簽約效率和節省簽約勞動量,實踐中較為常見的是用人單位事先擬好勞動合同,由勞動者作出是否簽約的決定而不允許改變合同內容,也就是簽定格式合同;雖然格式合同中單方面限制勞動者主要權利和免除用人單位主要義務的條款因違反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而歸於無效,但勞動者簽約時仍然應當注意完全理解格式合同的條款內容,並對其中的不合理部分提出異議。

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為:

一、勞動合同期限;

二、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雙方還可以協商約定勞動合同的補充條款。

其中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條款比較重要,因為《勞動法》和《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規定雙方可以協商約定責任的認定、賠償的範圍、計算方法和承擔方式,所以由用人單位提供的格式合同的“霸王條款”常見於此處,一旦發生糾紛用人單位常常持此“尚方寶劍”提請仲裁,而使勞動者處於不利的地位。

當前我國人才流動比較頻繁,為防止不正當競爭,用人單位一般與高級職員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者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後的一定期限內,負有保密義務,不能到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直接競爭關係的其他單位任職,這是勞動合同中的競業避止條款。因為競業避止肯定會限制勞動者的職業自由,直接影響勞動者離開用人單位後的職業發展和經濟收入,所以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一定數額的補償費,在競業避止的年限內,補償額一般不低於避止人員原工資的50%,而且競業避止的年限應當適當,一般不超過兩年。勞動者在簽定競業避止條款應特別注意工資補償、避止年限、避止範圍等,進行有效的自我保護。

還應當注意:

勞動合同約定的試用期是包括在合同期限內的,最長不得超過6月;工作內容可以規定勞動者從事某一項或者幾項具體的工作,也可以是某一類或者幾類工作,但都要求明確而具體。

用人單位不得將勞動合同的法定解除條件列為約定解除條件,藉以逃避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承擔的經濟補償義務。如果勞動者家庭駐地離工作單位特別遠,在合同中還應有食宿的解決方案。

由於國務院目前尚未對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作出具體規定,對於企業高級職員來説,應當要求在勞動合同中明確。

同時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據法律參加社會保險,這並不是合同所能約定和雙方所能協商解決的,但雙方可以就醫療、養老和人生意外傷害等補充商業保險訂作為制定就業計劃和派遣的依據。

勞動合同範本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現住址:

經濟類型: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

正式勞動合同11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户口所在地 區 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規、規章,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自 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 _______年 月 日終止,有效 年。

二、工作安排

甲方有權根據經營和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能力和表現,安排和調整乙方工作,乙方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並按照本崗位職責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三、教育與培訓

乙方任職期間,甲方應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安全生產、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與培訓。

四、勞動保護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併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工具,制訂操作規程、安全衞生制度。

五、勞動報酬

甲方按本企業規定的工資發放形式和考核辦法,每月15日(把現金人民幣打到乙方建設銀行的帳號)支付乙方勞動報酬,並按規定支付乙方有關補貼,乙方取得勞動報酬後,應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税。

六、有關福利待遇

乙方在本企業滿工作一年以上,可享受帶薪年假。

七、勞動紀律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2)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2、乙方解除合同,應提前15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以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期間的情況除外。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一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3)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甲方

可以解除本合同;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十、勞動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的;

2、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十一、勞動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十二、解除、終止合同的幾點説明

1、乙方調離甲方時,乙方將被免除在甲方聘用期間的職務。此外,乙方應向甲方交回甲方發放的證件,歸還甲方交其使用的生活用品、工作設備、物品(包括辦公用品、資料、鑰匙、工服等)勞動合同書及其它物品。

2、乙方調離甲方時,自批准之日起3日內乙方如不辦理調出手續,甲方有權按乙方自動離職處理。

3、合同終止、解除後,三個月內,乙方必須將各項社會保險等關係從甲方名下轉走,否則甲方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十三、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合同期內,若甲方無故解聘乙方,屬甲方違約,對此造成的乙方經濟損失,甲方應按規定給予乙方違約金 元。

2、乙方違約合同期內,若乙方無故中止合同,乙方應向甲方繳納違約金 元,並返還在甲方工作期間由甲方出資參加專業培訓的培訓費。

十四、當事人約定的其它內容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五、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解決。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時,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解釋權在人力資源部。

甲方(公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正式勞動合同12

甲方:

乙方:

使用説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事、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亊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四十四條中寫明。

四、當亊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亊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經營地址

第二條乙方姓名性別户籍類型(非農業、農業)居民身份證號碼户籍所在地地址在淄居住地址聯繫甴話郵政編碼事、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簽訂類別為勞動合同。

1新訂。

2續訂。

第三條本合同為的勞動合同。

1固定期限。

2無固定期限。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其中:試用期個月,試用期自甲方用工之日起計算。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在崗位上從亊工作。

除突収亊件搶險避險等緊急情況乙方應服從甲方指揮安排外,若因甲方工作需要對乙方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地點進行變動調整,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幵訂立變更協議。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亊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六條乙方休息休假按國家規定執行,若因甲方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加班加點後,不能按規定時間休息休假的,按照國家規定給予補休或者由甲方支付加班工資。

五、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按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元。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八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本地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參加幵繳納社會保險,其中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九條在本合同期內乙方患病、非因工負傷期間的待遇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在本合同期內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甲方依法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可以適時制定和調整福利制度。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事條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亊的工作為無害工作(或者為有一定毒素的工作崗位,容易產生危害)。

第十三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収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保障乙方在勞動過程中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

第十四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亊敀,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五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六條乙方應當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甲方對乙方違章違紀行為,應當進行批評教育,可以按照法定程序給予處分和經濟處罰。

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可以予以拒絕。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中止、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變更本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載明變更內容、日期、由雙方簽字蓋章,幵互留變更文本。

第十八條本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事)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或者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

(三)収生不可抗力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中止履行的情形結束,仍具備繼續履行本合同條件的,本合同應當繼續履行。

第十九條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情形:

(一)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幵與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事)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亊原工作,也不能從亊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的,仍不能勝任工作的;○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収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4乙方同時與○

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敁的;○6被依法追究刑亊責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履行法定程序後,可以按裁減人員解除本合同:○1依照企業破產法進行重整的;○2生產經營収生嚴重困難的;○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本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4其他因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収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甲方依本條(一)、(事)、(四c)項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按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條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情形

(一)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經與甲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事)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3未依法為乙方交納社會保險費的;○4甲方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敁的;○6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亊先告知甲方。

乙方根據本條(三)、(四)項約定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應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事)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因甲方出現法律規定的情形或者不可抗力情形,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四)因乙方出現意外亊件的情形,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依本條(一)、(三)項終止本合同時,除因合同期滿甲方在維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約定條件下,提出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況下,甲方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外,甲方應當按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事條本合同期滿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應當延續至相應情況消失時終止:

(一)乙方從亊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事)乙方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幵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乙方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第四十三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幵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的約定,辦理交接。甲方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亊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四十四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第四十五條雙方根據需要可另行簽訂的培訓服務協議、保密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未約定亊項,按法律法規和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七條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或者因解除、終止本合同収生爭議,雙方均可按照勞動爭議處理程序規定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應當向乙方交付本合同原件一份,由乙方保存。

甲方(公章)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正式勞動合同13

甲方:

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乙方:

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家庭地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法律法規,經雙方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試用期滿後,如考核合格,予以錄用,簽定此合同。

第二條、合同期限為下列第2項。

1、無固定期限。

2、固定期限。自年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月日。

3、以完成____工作為限。

第三條、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工作崗位或工作內容。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簽訂本合同前必須先簽訂公司《保密和競業限制協議》此合同方可生效。

2、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制訂本單位內部規章制度,並對乙方實施管理。

3、依據生產(經營)特點和乙方的工作崗位(內容),制訂專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祕密等有關事項。

4、告知乙方所從事工作的危險性和可能造成的職業危害,並在上崗前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安全和職業技術培訓,並針對乙方的工作環境,按規定為乙方提供安全保護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

5、甲方不得無故解聘乙方人員,保證乙方工作的合理性和穩定性。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衞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

2、乙方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衞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六條、勞動報酬的確定和支付:

1、乙方人員基本工資為元/月。

2、甲方每次月16日左右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3、乙方在工作期間如發生以下情況,公司有權不予發放工資:

(1)在公司工作不滿兩月的;

(2)未經公司同意擅自離職的;

(3)未經公司許可參加公務員、研究生、教師、事業編、駕駛證、工程師等職稱和職業考試的,並因參加以上考試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4)在公司入職考核或其他不定期考核中成績嚴重不合格(<60分),或者因其他個人原因,公司予以勸退的;

第七條、合同的終止、解除和變更:

1、勞動合同期滿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本合同即行終止。

2、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3、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自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之日起本合同即行解除。

4、乙方參加公務員、研究生、教師、事業編、駕駛證、工程師考試和其他類型的職業、職稱考試,必須在進公司求職之初,向甲方書面説明情況,並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乙方需無條件向甲方交納5000元/月的誤工費和培訓費;並且甲方保留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

5、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出現時,本合同可以終止或解除。終止、解除或變更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序辦理。

第八條、離職交接

1、簽定合同後,乙方不得隨意離職,如需離職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

2、提出申請後,乙方需協助甲方人力資源部招聘或者內選代班人員,並且與代班人員完成詳細工作交接,方可提出正式離職申請;同時,乙方需將工作明細、辦公物品、借支帳務等與甲方交接清楚。

3、完成工作及財務交接後,乙方需填寫《離職人員籤批審定表》,由乙方所在部門工作代班人,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部、董事長共同簽字後方算認可,否則不予離職。

4、乙方應嚴格按照離職程序辦理,如有違反,甲方有權扣發乙方兩月工資、相關社會保險和其他福利。如存在賬務不清者,待乙方賬務清楚後,甲方再給予乙方辦理離職手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乙方應賠償給甲方從入職起每半年10萬元培訓費用。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擅自離職或以曠工、消極怠工的形式變項離職,經甲方告知的,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每半年10萬元的違約金。

2、公司人員不得接受客户任何形式的禮金、禮品,不得吃、拿、卡、要,如有發現一律開除。業務方面人員不得個人收取貨款,不得借公司之名私自開展業務,如有發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並無條件給甲方以同等發生數額10倍的違約金。

3、乙方由於玩忽職守或操作不當,給企業造成損失,(貨物破損、丟失、污染、變質)根據責任大小企業有權扣其工資並罰款,其它不應有所犯錯誤,按企業內部管理處罰辦法執行,個人自身損壞由自己承擔責任,造成嚴重後果者,由企業追究經濟責任和經國家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條、乙方擅自離職或按規定離職後,兩年內不得組建公司,不得經營同類產品,不得轉移客户或參與其它同行業的生產與經營,不得與他人以任何形式合體經營或生產同類產品,否則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半年。

第十一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理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員工手冊》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生效期為年月日。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本合同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正式勞動合同14

姓名:___________

部門:___________

編號: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20xx年1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

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勞動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二條乙方享有的工作條件與辦公設施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在人身不受侵害、人體健康不受損傷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用品與設施條件。

3.甲方將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包括參加各種行業研討和培訓會。

第三條乙方工作崗位、工作報酬和福利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甲方__________以上崗位的工作內容和崗位職責由甲方員工規章制度等內部管理制度予以規定。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專業特點、業務能力和工作表現,可隨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甲方根據合同簽署時乙方的工作崗位和職位,保證乙方的月均工作報酬不低於_______元人民幣,並向乙方提供各種保險,包括但不限於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若合同簽署後,遇甲方工作需要,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則乙方具體的薪酬待遇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

4.職工有權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假節日、婚嫁等假期,具體標準見《公司考勤管理規定》。

第四條工作紀律

1.乙方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與人事調度。

2.乙方實行坐班制,正常工作時間必須在崗。遲到、早退、病假、事假等不在崗狀況按照《公司考勤管理規定》計扣薪酬。

第五條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1.甲方與乙方嚴格按照本勞動合同,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3.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4.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第六條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具體程序見《員工辭職管理辦法》。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經甲方警告後在合理期間內仍未改正或由此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

(2)營私舞弊,侵佔甲方財產或串通第三方,惡意泄露、出賣甲方機密等以主觀故意或重大過失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未經甲方許可,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頻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解散、前算或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勞動合同期滿或者合同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勞動合同即自行終止。在勞動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七條經濟補償

1. 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在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必須按合同約定標準結算欠發乙方的工作報酬。

2. 若由於甲方崗位需要,甲方認為有必要對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項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訂立針對此次培訓的服務協議,並約定服務期限。若乙方違反約定,應按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參見《員工學習培訓管理辦法》。

3. 在乙方履行合同期間,乙方不按合同規定辭職或擅自離職,乙方不得將從原崗位工作中獲得的資料、技術信息或客户名單等商業祕密泄漏於與甲方從事相同或相似業務或其他有競爭關係的新僱主,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包括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而產生的爭議),按20xx年1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條款解釋和執行。

2.若遇實習或者試用,依據公司具體的實習協議或試用協議而定,若實習或試用者通過,則依據董事長簽署的轉正決議,簽署本勞動合同,勞動期限從實習或試用算起。

3.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而本合同尚未涉及的,雙方可以簽署補充協議予以調整。

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二(2)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字 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正式勞動合同15

甲方(用人單位)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單位地址

乙方(勞動者) 性別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户口所在地

根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根據下列第 種方式執行)

1、固定期限: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終止。

實行有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雙方約定試用期從 年 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共 個月 天。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根據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從事 工作,工作地點在 。乙方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完成甲方分配的正常工作任務。在合同期內,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可以變更乙方工作崗位、工作地點。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工作時間按下列第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乙方的工資實行提成制、或底薪加績效工資、或底薪加提成,具體按甲方的工資制度執行。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詳細瞭解甲方規定的工資制度。本合同簽訂時,視為乙方已充分知曉、並同意按甲方制定的工資制度執行。乙方在延長勞動時間、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情形下,工資標準與其它工作時間相同。

2、乙方試用期間的基本薪資為 元/月, 崗位工資元/月,績效工資元/月。

3、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正常工作情況下基本薪資為元/月,崗位工資 元/月,績效工資 元/月,每滿一年增加工齡工資 元/月。

4、甲方每月 10-20 日(節假日順延)以銀行轉賬或現金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五條 勞動保護

1、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並對乙方進行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勞動規章制度的教育培訓。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勞動規章制度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冒險作業。

3、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執行。

第六條 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五、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3、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條 商業祕密保護

乙方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對其知悉或使用過的甲方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在上述期限內披露、自行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若該損失難以計算的,賠償金額按《反不正當競爭法》第20條第1款的規定計算。

第八條 專業技術培訓及服務期

乙方接受甲方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與其簽訂培訓及延長服務期協議,約定培訓結束後乙方的服務期限及違約金。乙方違反服務期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22條第2款的規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具體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培訓協議約定。

第九條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後國家頒佈的法律法規相牴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6、乙方已閲甲方的各項制度,並保證遵守,如有違反,接受甲方的相關處理決定。

第十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考慮到社保轉移困難及在甲方工作的不確定性,自願放棄參加各項社會保險。

2、乙方因工作疏忽為甲方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按實際損失金額賠償。

3、乙方入職後崗位調動及薪資變動等各項表格、文件、制度視同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4、乙方崗位薪資標準詳見《員工薪酬管理制度》。

5、甲方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計 個月,每月給予乙方保底工資 元整。(詳細保底方案見《員工薪酬管理制度》)

6、乙方入職開始須按月繳納伙食費 500 元整,共繳納滿 個月為止,甲乙雙方合同期滿,繳納的伙食費將作為忠誠奉獻獎勵一次性返還給乙方。

7、乙方未做滿合同期離職(含自離、辭職、辭退、開除),不享受忠誠奉獻獎勵;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該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甲方(蓋章):

法人代表(代理人)簽名:

簽約日期: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標籤: 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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