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谷 >

職場範例 >勞動合同 >

勞動合同書(合集15篇)

勞動合同書(合集15篇)

隨着時間的推移,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勞動合同書,歡迎閲讀與收藏。

勞動合同書(合集15篇)

勞動合同書1

鑑於甲方已經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加以雙方自願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 類型確定本合同期限(請選擇: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

1、固定期限:有效期自 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有效期自 年月日起,試用期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經營的 店

內從事營業員工作,工作崗位為,甲方保留根據需要修改乙方工作職責和職位説明的權利。

2、乙方同意:甲方有權在特殊情形出現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勞動報酬。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假

1、工作時間為全天制:7:00—19:00。

2、乙方按照上述所選擇的營業時間工作在商場,營業時間外乙方應完成必要貨物的整理、擺放等甲方安排的工作。

3、乙方享有每月 天的假期。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乙方的勞動報酬由甲方依法確定並分配,乙方的工資方式為:“基本工資+提成”構成。

2、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基本工資為元人民幣/月,提成以每月日至次月 日期間銷售總額為基數,並按照相應的提成比例進行考核。

3、乙方在試用期期間工資為 元人民幣/月,其他績效部分依照上條。

4、甲方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期每月15日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資,

第五條 勞動紀律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嚴格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守則、勞動紀律。乙方應遵守的甲方勞動紀律

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條款:

1、嚴格遵守甲方的考勤制度,不得遲到、早退、曠工,未經請假善自離開崗位的,按照曠工處理。

2、結束在甲方的工作時間、應當做好交接工作,包括對甲方所屬分類文件及財務的交接。

3、乙方不得損害甲方名譽和利益。

4、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第六條 勞動合同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甲方有權根據本合同與乙方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3、乙方辭職應提前30日(試用期內提前2日)以電話方式通知甲方,並完成與甲方的工作交接,歸還甲方的財務,履行與甲方約定的其他義務。否則,甲方可不予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約定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2、乙方未提前30日內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履行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的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的規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雙方另有約定的以雙方約定為準,與國家、地方政府有關法律,法規相的,按照有關規律、法規執行。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行一份。

甲 方:

乙方:

勞動合同書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1、根據有關規定,經協商甲、乙雙方共同簽訂本協議,共同執行。

2、本協議期限為6個月,自________止。

3、工作崗位:________________

4、工資報酬:________________

5、勞動紀律:________________

各種規章制度。

6、協議期限:協議到期自動解除

7、協議變更:協議期內雙方可以另行協議變更。

8、本協議簽字即生效。

乙方按時上下班,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規範。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勞動合同書3

甲 方:興山縣天寧礦業集團耿家河煤炭有限公司

乙 方:姓名:

電話:

家庭聯繫人姓名:

電話: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結合礦年度安全生產總體目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動合同。

乙方在簽訂本勞動合同時,同時簽訂相應安全生產責任書,乙方一旦簽字,即成為本礦安全生產責任人。

一、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當事人任選其一)

1、自 20xx 年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可以另附文本)

二、生產崗位及任務內容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生產和工作需要,從事(以下崗位中打√)採煤工、掘進工、運輸工、其他工種( ),並完成甲方按照相應崗位責任制和安全、生產、技術等責任制要求而規定的數量指標和質量指標;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和生產崗位。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告知危險危害因素

我礦是井工開採煤礦,主要生產、工作場所在地下,而且又有老空區的影響,危險因素眾多,主要自然災害有老空水、頂板水、底板透水;煤層具有自然發火特性,可形成內因火災;井下充滿木支架等易燃物,可造成外因火災;煤層本身含有瓦斯,揭穿空區,可能有瓦斯庫,易引發瓦斯爆炸、燃燒、窒息;煤塵具有爆炸性,可造成瓦斯煤塵爆炸、燃燒;煤巖塵中含有二氧化硅,有煤肺、矽肺病威脅;煤層偽頂、直接頂具有隨採隨落、易於斷裂的特點,易造成冒頂事故;除這五大自然災害,還有機電機械、運輸車輛、空氣環境、工作環境、照明環境、行走環境、火藥放炮及其他一些危險因素,這些因素都可能對人員生命安全造成傷亡、職業病等不同程度的傷害。

(二)甲方保障乙方勞動安全,防止職業病危害

1、甲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條件。2、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定期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 3、甲方按照有關規定為職工提供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對從事特種作業勞動者應當進行專門培訓並採取相應的預防措施。4、甲方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安全生產方面享有的基本權利

1、享受工傷保險和傷亡求償權。(注:採煤工(師傅)保額40萬,醫療限額10萬;運輸工保額20萬,醫療限額10萬);2、危險因素和應急措施的知情權;3、安全管理的批評檢控權;4、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權;5、緊急情況下的停止作業和緊急撤離權。

職工有權要求礦方提供:1、安全的生產系統;2、符合標準的生產設備、設施;3、安全的生產作業環境;4、符合要求的勞動保護用品;5、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四)、從業人員在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①在生產過程中必須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不得違章作業;②接受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必備的安全生產知識;③發現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主要負責人報告;④正確使用和佩戴勞動防護用品。

四、勞動報酬與保險福利待遇

甲方按照國家有關法規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根據單位經濟效益和乙方完成任務、出勤天數、安全生產、勞動紀律等方面的考核情況,按時足額以貨幣形式付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保險福利待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月收入不得低於勞動部門發佈的當年月收入的最低限。

甲方依法為乙方購買養老、工傷、醫療保險,(45歲以下繳納養老、工傷、醫療保險,45歲以上只繳納工傷保險)。45歲以下職工每月繳納社保個人部分由乙方自付,餘下部分由礦方繳納。乙方月出勤必須達到24個工日,沒有達到24個工日,每天扣30元,(除工傷以外)。新來職工試用期三個月後辦理社保卡,社保卡由乙方自己管理。

五、工作時間及休息時間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保障乙方的法定休息時間和節假日。甲方根據安全生產需要,確需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徵得工會和乙方同意,之後甲方應及時安排乙方補休,或按規定向乙方付加班加點工資。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作息制度,如不得遲到、早退、無故曠工等,因病、因事請假,應獲准許並辦理相應手續。

六、勞動紀律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和勞動紀律,服從管理,保守國家祕密和甲方商業機密,愛護甲方財物,盡職盡責,積極工作。如有違犯,應接受甲方按規定給予的相應處罰。甲方應對乙方加強思想政治教育、法紀教育、安全衞生教育和崗位技術培訓,乙方必須積極參加,自覺努力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素質。甲方對乙方模範遵守勞動紀律等良好行為,應按規定給予相應的獎勵。

七、勞動合同的續延,變更和解除

(一)勞動合同的續延。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並辦理終止勞動合同的手續。在甲乙雙方完全同意條件下,可以續延勞動合同。續延的勞動合同,應送當地勞動部門的仲裁機構鑑證。

(二)勞動合同的變更。

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並且在不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情況下,因甲方轉產或調整生產任務,或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所籤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三)勞動合同的解除。

1、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達到解除勞動合同條件時,對方依法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2、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一方達到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時,對方依法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依法可以解除。

4、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以及甲方依法制訂的規定製度,屬於不能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對方則不能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否則可以追究對方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5、解除勞動合同必須依法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並送當地勞動部門的仲裁機構、社會保險機構、就業管理機構備案。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本合同一經簽訂生效,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認真履行,如有違反,應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反本合同所應負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酌情賠償。

九、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內容)

1、甲、乙雙方簽訂勞動合同後,甲方原則上給乙方安排住房,以利於職工得到充分的休息,在此特別申明,乘車必須乘坐有客運資質車輛,凡是騎乘摩托車、搭乘摩托車及非法營運車輛造成的傷害,其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處理,礦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2、因本人違章而造成的傷害,根據情節給予500元處罰,違章造成的傷害發生的醫藥費按工傷管理相關條款執行。

3、在礦住宿的職工應節約用水、用電。水費按每年100元收費,用電按每度0.5元收費;不打牌(夜晚不超過10:30分)、酗酒,酒後下井的,當班工日不計並罰款200元;

4、職工在井下打架鬥毆的不論對錯與否先對雙方罰款各500元,再進行處理,情節嚴重的交公安機關處理;

5、運輸工在運輸過程中必須認真檢查礦車連接狀況,杜絕跑車事故,如因馬虎大意造成跑車的,礦方將給予懲處,按損失的50%處罰;

6、扒乘機車和絞車導致發生受傷事故的,由本人承擔醫藥費,不享受工傷待遇,礦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十、工傷管理

作為井工企業,作業場所存在危險,稍有不慎就有可能發生傷害事故,為確保雙方權益,作以下規定:

(一)工傷的認定:1、發生事故後,當班值班礦長必須提出書面事故經過、受傷地點、現場證明人以及當班的工作安排情況,2、根據以上情況,由企業法人、礦長、生產礦長、安全礦長在一起分析確認其工傷性質,因不可抗拒的外在因素造成工傷事故還是本人違章造成的傷害,3、確定其受傷性質後,確定人、當班工人簽字確認;乙方不服者可申請勞動部門仲裁解決。

(二)關於醫藥費問題:1、在未突破保險限額的,由保險公司全額承擔,2、超過保險限額的部分,因不可抗拒的外在因素造成工傷事故的醫藥費差額部分由公司承擔,因本人違章造成的醫藥費5萬元以內由乙方自己承擔、5萬元以上的公司承擔40%,違章人員承擔醫藥費60%.

(三)關於住院期間生活費問題:職工受傷住院期間,公司給予一定的生活費,其標準是:昭君、古夫住院生活費按30元/天,宜昌按40元/天;

(四)關於住院期間親屬護理費用標準(含護理人員生活費):昭君、古夫住院生活費按60元/天,宜昌按70元/天;

(五)因傷致殘的按現行國家標準《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執行,其賠付金額按本地區標準賠付,一方是主要責任者,甲方承擔40%,乙方承擔60%,傷殘等級由勞動監察部門鑑定為準。

(六)職工發生死亡事故,由勞動部門確定事故性質,屬因工死亡,由政府出面組織處理的,其賠付金額按現行國家標準在本地區的賠付標準足額賠付;因工死亡由雙方協商解決的,其賠付金額按現行國家標準在本地區的賠付標準上上浮5%賠付。因病或其它原因造成的非因工死亡的,公

司不承擔責任和賠付,公司可視情況給予一定數額的人道主義救助。

(七)一般外傷由乙方自行在新農合醫保中開支,不願意者可申請公司,由公司上報勞動部門報銷醫藥費後按實報數給付,差額部分由乙方自己承擔。

十一、權利保障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應平等享受權利,履行義務。一方權利受到侵犯,則有權向勞動監察機構投訴。發生勞動爭議時,甲乙雙方均有權依法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自發生爭議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其它規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2、本合同所稱之“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及“國家有關規定”,是指國家各級立法機關、政府、行政職能管理部門制訂的有效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本合同所稱之“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

是指甲方在不違反和超過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前提下,按照合法程序制訂的各種規章制度。其他約定是由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後簽訂的本合同。

3、本合同必須自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送勞動行政部門的勞動仲裁機構鑑證。

4、本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式二份,甲方存入職工個人檔案一份,乙方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章):乙方(簽章):

年 月日 年月日

勞動合同書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

籍貫: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緊急電話(至親):________________

備註:

1、本合同不得複寫,只能用藍,黑墨水填寫;

2、本合同代簽,冒籤,塗改無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月。

2、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月。

備註: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種與甲方招聘要求有關的證件的真實性,如提供不真實的證件,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崗位工作,併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乙方應服從甲方所安排的工種、崗位,按照甲方關於本崗位工作任務和責任制度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3、乙方的工作任務為: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為使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安全、勞動保護、衞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乙方在工作中要遵守有關操作規程,愛護甲方的財產。

四、勞動報酬

1、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甲方必須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其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報酬的標準和辦法為:正式月:採用計件制,實行多勞多得的方式,如按甲方規定的時間而未能達到基本工資的,按國家標準支付乙方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薪資由:法定當地最低底薪+特別加給+崗位津貼+職務加給+計件金額+全勤獎+工齡獎+住房補貼)

備註: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後,可以按本企業的工資制度適時調整乙方工資水平,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

3、乙方試用期工資每月為___________元,試用期為_______月;

4、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違背當地政府的最低工資規定。

五、工作時間和休假:

1、正常工作時間:早上7:30~11:00下午13:00~17:30

2、甲方有權在生產忙碌時,要求乙方晚上或公司指定的休息日加班:加班工資按計件計算(或依法定1、5倍/小時計算)。

3、公司每月1號,16號為休息日

4、公司所有正式員工均享有國家法定假日

六、勞動紀律:

1、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管理制度。

2、乙方應遵守職業道德,不得損害甲方或業主利益,不得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七、教育與培訓:

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職業教育與就業准入的有關規定以及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為勞動者提供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甲方按照勞動法第二十六條、二十七條的規定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按法律的規定辦理。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4、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甲方應當在期限屆滿30日前就終止或續訂的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於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違反方應支付對方違約賠償金____________元。

2、乙方在合同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的,乙方如若違反本合同,需無條件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金。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經濟損失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十二、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書5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勞動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職務,乙方如不服從甲方安排,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辭職申請,否則,甲方可以追究乙方相關責任。

三、工作時間簡易勞動合同書範本第三條 甲方實行每日 小時、每週 天工作制。

第四條 因生產經營需要,經協商同意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休息。

四、勞動報酬

第五條 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工資 元。

五、勞動保險

第六條 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和當地政府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條 乙方患病、工傷、致殘、死亡等待遇,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乙方的勞動保護、安全衞生條件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七、勞動紀律

第九條 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遵守職業道德,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守甲方商業祕密。

八、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第十條 勞動合同解除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

3、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 經雙方協議,同意終止合同。

九、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十三條 雙方因在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從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從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另行約定的專項協議、勞動合同變更協議和甲方規章制度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為 勞動合同。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 地點: 省 市 路 號 。

第三條 工作內容:

1、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換乙方的的工作崗位和工種。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並按調整後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 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 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 元;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 。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 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並依法採取安全防範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七條 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八條 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祕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係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條 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 為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一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約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6

甲方:

乙方:

性別: 年齡:年 月 日出生

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為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二、工作內容

l、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乙方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自己購買)

3、乙方必須保證自己具有相應崗位必備的資格。

三、工作時間

乙方工作時間 至 ,每個月休息天,端午節休息 天,中秋節 天,春節休息 天,合同簽訂後,一個月內到衞生局辦理註冊。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超過一星期未上班,甲方有權扣除本月工資。

四、勞動報酬

l、甲方有權根據乙方從事的崗位以及服務站的經濟效益情況,確定乙方的工資分配。

2、乙方確保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前提下,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標準為 元,加處方提成 %。

五、勞動紀律

l、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l、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聘用後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7)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七、違約責任

l、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八、勞動爭議處理

l、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南昌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立即生效。

甲方: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7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公民身份號碼:

居住住址:

户籍地址:

聯繫電話:

緊急狀態聯繫人: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係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雙方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章 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訂立時間不一致的,以乙方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乙方到崗後雙方才正式建立勞動關係。

第二章 試用期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試用期月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若乙方實際到崗之日與試用期約定上崗之日不符的,試用期同時提前或順延。

第三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 工作。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企業本部。

第六條 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

第七條 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有權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適當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八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標準工時制。

第九條 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乙方節假日休息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第十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

第十一條 乙方自行加班的須徵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甲方不承擔支付加班報酬的義務。

第五章 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 乙方應當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 聲譽和利益。

第十三條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在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已有的規章制度以及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按法定程序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均具有約束力,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四條 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衝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更不得將屬於甲方的業務轉讓給其他方或乙方自行經營,同時,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 第十五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如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除了給予乙方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解除本合同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章 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乙方在正常出勤並付出正常勞動後,有權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乙方的月工資(均為税前應發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甲方根據企業的實際經營狀況,統一制定工資調整、加班費、福利待遇以及請事、病假和曠工的扣除標準等,對此乙方予以認可並接受。

第七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七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如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如無特別約定的,合同簽約後5天內員工未能上崗的。

2、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户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用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賭博、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

3、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5、乙方是駕駛員的,因其自身原因,其營運服務的證、照被吊扣或失效15天(含)以上的或因乙方發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行車死亡事故或次責以上(含次責)特大行車事故或物損三萬元以上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6、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達損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7、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局收容教育的。

8、乙方向甲方辭職或者經協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9、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辭退乙方,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並拒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勞動管理的。

3、甲方因兼併、分立、合資、轉(改)制、經營方式調整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甲方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辭職。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2、當事人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4、乙方享受基本養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死亡的。

5、乙方暫時無法履行合同的義務,但仍有繼續履行條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其它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脱產學習與進修、執行有關部門的公益性任務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過15天的。

6、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 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2、完好歸還其佔有的甲方的辦公用品、文件、設備等有形或無形資產;

3、向甲方完整移交載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載體;

4、協助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

5、完成甲方規定的離職流轉程序,辦理有關離職手續

6、處理其他應了而未了的事務;

7、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技術祕密,並不得有任何有損甲方利益的言論和行動。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可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完畢後,將截止乙方提出辭職或擅自離職之日的工資支付給乙方。

第二十六條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補償金等(包括並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八章 其他規定

第二十七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等同。乙方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全面知悉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並理解無誤。

第二十八條 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九條 在本合同生效之前,雙方若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其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於《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為準。

第三十條 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繫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

等情形)時,委託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繫人”作為乙方的受委託人,甲方可與該受委託人就本合同的有關變更、終止等涉及乙方勞動關係的一切問題進行協商和處理,該受委託人也可代領、簽收相關文書、款項等。如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聯繫方式無法聯繫上緊急狀態聯繫人或該聯繫人拒絕接受乙方委託的,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而發生爭議的,可向甲方住所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8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勞動局制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終止。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出租汽車駕駛員崗位工作。乙方應按照營運任務承包合同以及崗位責任制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營運任務。

第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洫管理局規定的營運車輛,建立健全駕駛員服務規程、勞動安全等有關規章制度。

第四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職業道德、遵章守紀、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按國家和市的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五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甲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在保證安全行車、完成甲任務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條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勞動報酬按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辦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停運的,在停運期間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大病醫療統籌及其它社會保險費用。

第九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乙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病假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甲方按照國家和市有關規定,保障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工資、保險和有關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乙方應保證完成甲方擔負的外事、搶險、主要客運集散點供車及其它特殊任務。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骨文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有關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出租汽車準駕證》、《出租汽車駕駛員監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定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1.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轉業軍人和國家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或處理期間,乙方不得依據第一款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或者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在本合同工期滿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終止或續訂意向,經雙方協商同意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十六條、

第十七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國家和市有關經濟補償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應當説依據國家和市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市出租汽車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機關(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員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鑑證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9

甲方(僱用單位)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僱職工)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實習期限合同。乙方在甲方試用期為5-7天。試用期若乙方合格,續簽實習期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_____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需達到甲方客户的滿意。

三、勞動報酬

第四條甲方每月工作三十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元,其中實習期間工資為_______元人民幣。前十五日工資作為風險抵押金。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__小時,每週不超過_______小時,因工作需要處長工作時間的,經徵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_______小時,每月不得超過_______小時。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方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作,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在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_______%支付工資;

第七條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提供勞動安全和衞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五、勞動紀律

第八條乙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服從甲方在工作上的各項合理要求,工作認真,不遲到,早退,不曠工。化裝師不應以任何方式自行收取現金,如有發現解除合同。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命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了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仍不能勝任工作。

第十三條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五條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書10

甲方: 乙方:

地址: 性別:

電話: 年齡: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職務: 年 月 日

為加強勞動領域的民主和法制建設,建立正常合法的勞動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以下簡稱社會保險法)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如下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其中試用期為個月。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 崗位從事 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量。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

第四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6個小時,

平均每週不超過35個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七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月工資 元,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最低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工資標準。

第八條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 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九條 甲方應按《社會保險法》的有關規定為職工辦理工傷保險,同意乙方根據户口性質選擇醫療保險和社會養老保險,併為乙方繳納相關保險費用。

第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二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的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十三條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按照勞動保護規定發給防護品。

第十四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六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七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但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支付一年一個月最多不超過12個月的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費。

第十八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九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

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條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為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給乙方按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費。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終止,但甲方應按乙方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支付一年一個月最多不超過12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費。

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七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約定

第二十八條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 表 人:代 表 人:

年 月 日年月日

勞動合同書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書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期限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試用期個月,失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達到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作制。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的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八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工資報酬。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為元。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

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二十三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page]

第二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五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

(1)合同期限屆滿;

(2)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3)乙方達到離休、退休、退職條件。

第二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1)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2)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後形成事實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延勞動合同關係的;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

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page]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三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五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法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六條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第三十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及其他

第三十九條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12

甲 方: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 甲方根據需要,安排乙方在財務室工作;

2、如因公司生產需要,甲方可調整崗位。發生崗位變動按照公司實際情況另行簽定《崗位聘用合同》。

第三條 工作時間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配套規定執行。甲方由於工作需要,在保證乙方身體健康情況下,可以延長工作時間。

第四條 勞動報酬

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每月15-20日為工資發放期,社會保障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出差補助及其他津貼由公司在合理時間內支付。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4、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的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的權利;

5、忠於職守,勤奮工作,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6、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7、乙方應遵守《保密和競業禁止合同》,承擔合同的責任,保守公司專有技術祕密;

8、服從公司的其他合理化安排;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公司的長遠利益,制定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規章制度;

2、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3、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衞生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

4、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及勞動保障措施;

5、乙方在工作場所、工作時間、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人身傷害,甲方按國家規定給與工傷待遇,支付工傷津貼並報銷相關醫療費用。非因公所導致的殘疾,由醫療保險支付或者由領取社會保險補貼的個人自行解決。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拒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嚴重影響甲方的正常管理活動;

4、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6、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勝任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0、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的協議的。

甲方依據第8、9、10項解除勞動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

三、甲方有下列行為,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在試用期內: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乙方非因上述第三款之原因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乙方完成在手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條 賠償

1、乙方非因第七條第三款之原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包括:本員工錄用費、培訓費和直接經濟損失;

2、乙方泄漏甲方商業祕密,須賠償甲方因該商業祕密被第三方獲知而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因此而減少的市場份額的損失,為保護商業祕密的支出等;

3、乙方毀損甲方的財物的,須照價賠償;

4、乙方應離職後三年內從事同行業同性質的工作,須承擔賠償責任;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該根據損失的具體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因工作中不負責任、玩忽職守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須承擔賠償責任。分別以下列情況承擔責任:一線工人須承擔因其行為而被毀損的機器設備的維修費;設計人員設計上的重大失誤,須承擔甲方在該設計上的投入費用(包括:人力成本、設備投入等)及需支付第三方的賠償款;

6、乙方在履行職務的過程中,因自己的過錯給第三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在先行賠付後有權要求乙方追償;

第九條 合同的終止與續訂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30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如因特殊原因,合同終止後一方沒有離開工作崗位,可推定為雙方簽訂了一年期的勞動合同。期限從上一個合同終止之日起算。

第十條 本合同經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各持一份。未盡事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國家相關政策法規辦理;如依據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如無相關規定,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書13

甲方(單位)全稱:

經濟類型:法定代表人:

登記註冊地:

實際經營地:

乙方(職工)姓名:性別:

身份證號碼:

户籍所在地:

實際居住地:

煙台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採用下列第()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個月。

(二)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個月。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完成工作任務時止(該工作任務為甲方事先確定並且完成目標是確切具體的)。

二、工作任務和工作地點

(一)工作內容: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在崗位(工種)從事工作。

(二)乙方的工作地點或工作區域為。

乙方的具體崗位職責和工作要求按甲方制定的相關標準執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乙方的崗位(工種)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為休息日。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應當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

(二)甲方依據國家和省的相關規定,保證乙方享有法定節假日、年休假、婚假、產假、探親假、喪假、病假等休息休假權利。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時,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安排在休息日加班時,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如不能安排補休,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四)乙方休息休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或扣減辦法按國家、省及本單位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定執行。

1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於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

文檔下載《電子勞動合同書》

勞動合同書14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__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並約定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並約定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C、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地點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__________________ 。

三、工作內容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工作。甲方根據

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經協商確認執行條款,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小時工作制。

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週周______至周______工作,上午______,下午______。每週周______為休息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班運轉工作制。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屬於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三)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屬於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四)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五)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決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執行下列條款:

(一)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從事以下工時工作崗位,乙方工作時間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並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1、用工單位實行每天______小時工作制,每週工作______天,每週休息______天。

2、用工單位實行輪班制,安排乙方實行______班______運轉工作制,每班工作時間______小時。

(二)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屬於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崗位,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三)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屬於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屬於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崗位,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並在乙方離職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按照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執行。

六、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______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______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條款:

A、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______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______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______(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七、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依法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並每年向職工公佈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八、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下列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住房公積金。

D、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具體標準為:

E、甲方依法執行國家有關福利待遇,並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F、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九、勞動爭議處理

(一)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全面履行,並嚴格執行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和給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

十、其他事項

(一)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為乙方繳納住房公積金的,乙方有權向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投訴。

(二)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繫。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四)本合同不得塗改。

(五)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本合同附件包括: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書15

甲方:

乙方:

簽定日期:年月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表人:

註冊地址:

乙方:

文化程度:性別:居民身份證號碼:

出生日期:年月日

家庭地址:

郵政編碼:聯繫電話:

户口所在地:省(市)區街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北京市勞動合同的相關政策、法規、規章,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於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其中試用期月,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義務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

第三條: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並履行以下義務:

(一)遵守國家及北京市法律法規;

(二)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終止同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

(三)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四)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牟取經濟利益;不得泄露甲方任何有關管理、技術性或商業情報,如:甲方的管理制度(規定)、會計數據、薪金福利數據、經營開發信息、客户資料、檔案資料及來源等;

(五)在受聘甲方期間不得從事第二職業。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但因工作及職責需要,對部分職位實行不定時工時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制。乙方的職位實行工時制。

第五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須遵守國家及甲方的有關規定。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八條: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根據甲方薪酬制度,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標準不低於北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其中乙方在試用(見習)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費用。

第十一條: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按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五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與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六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時、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甲方與乙方經協商就勞動合同解除以書面形式達成一致的,本合同終止。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而無需賠償或補償: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或在聘用過程中被證明提供重大不實聲明及文件;

(二)嚴重違反本合同或公司頒佈的規章制度、行為準則;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榮譽及利益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

(四)違反國家及北京市法律法規,被依法拘留或追究刑事責任;

(五)接受與甲方業務相關聯的公司或個人、以任何形式給予的利益或好處;

(六)泄露甲方商業機密及任何有關管理、技術性或商業情報;(七)在受聘甲方期間從事第二職業。

第二十條: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變更合同達成協議。

第二十一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終止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終止本合同: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二)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復員、專業退伍軍人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五)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三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至少提前30日(特殊職務要求提前6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辦理有關交接工作。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有一方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即自然終止。

第二十六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退休、離休、退職或者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七條: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八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法和解除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賠償金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二)甲方支付乙方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九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二)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一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與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二條: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滿半年而不滿一年的按一年,不滿半年的按半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乙方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應承擔經濟責任:

(一)乙方違反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二)違約金:

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繳納標準=上年度本人月工資總額的20%*合同未滿的累計月份。

(三)招收費用的賠償:

由甲方出資招收的人員,在合同期限尚未屆滿而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向甲方繳納錄用費;

費用標準為,以甲方出資的費用為基數,自乙方報到之日起,按在甲方工作每滿一年減交20%計算。

(四)培訓費用的賠償:

乙方在甲方參加學歷教育、外派、脱產學習等培訓的人員,在合同期限尚未屆滿而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向甲方繳納培訓費。

繳納標準以甲方出資的費用為基數,自培訓結束之日起,按在到甲方工作每滿一年減交20%計算;

甲乙雙方簽訂培訓協議的,按培訓協議中規定的賠償標準計算。

(五)經濟損失賠償費

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到其他單位工作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勞動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追究乙方責任。

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機密並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按損失數額如數賠償。

乙方因個人原因,損壞甲方設備、儀器、儀表及工具的,需交納經濟損失賠償費。

因乙方個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並掌握商業機密的人員,三年內不能從事其原性質的工作。如違反規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應依法追究經濟賠償責任。

九、合同爭議處理及合同附件

第三十四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三十五條:甲方有關管理制度及規定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甲方有權修改有關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的管理制度的修訂須經總經理辦公會或職工代表大會通過生效。

十、其他

第三十六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北京市的相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標籤: 合同書 勞動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xuewengu.com/flzc/hetong/djmq3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