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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勞動合同合集八篇

關於勞動合同合集八篇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勞動合同8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關於勞動合同合集八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現居住地址:

文化程度: 聯繫電話:

甲方聘用乙方為勞動合同制職工,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履行。

乙方在此特別保證在本合同約定的勞動期限開始時,同其他單位之間已經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勞動關係,同時也沒有同其他單位之間存在競業限制義務,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同甲方無涉。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年,從年 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

試用期內,乙方需滿足職工手冊中規定的以及以下的錄用條件:

①身體健康,無傳染病、精神病等較大疾病; ②沒有違法犯罪前科和記錄; ③提供的身份證、簡介等個人資料,必須真實合法有效;④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⑤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⑥符合錄用崗位的職責和具體要求。

試用期內,若甲方認為乙方符合甲方的勞動用工要求,可以提前結束試用期。 若甲方錄用乙方後,發現乙方隱瞞上述錄用條件中①②③事項的,視為乙方欺詐,甲方有權確認勞動合同無效。試用期內,若甲方認為乙方不符合上述錄用條件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工作內容: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應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生產(工作)內容,具體要求(職工手冊中對相關工作崗位有要求的,則需符合)是:

2、乙方在上崗前對甲方的各工作崗位(包括但不限於已約定的工作崗位)已全面瞭解,乙方同意並接受甲方在合同期內根據工作需要、規章制度或乙方的工作表現,可以對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包括部門、工種、職務)進行調整,乙方應予服從,不再另行書面變更勞動合同。

3、工作地點:乙方同意並接受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或工作區域在甲方公司所在地或者甲方因工作需要而安排的其他工作地點或工作區域。若遇甲方經營地址、辦公場地變更,乙方同意到新的工作地點工作,無需另行協商。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時制度按標準工時工作制確定,若甲方依法審批綜合或不定時工時制後,

按審批後的工時制執行。

2、休息、休假按甲方相關制度執行,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可以決定加班。 3、

四、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衞生等規定。

2、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

3、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五、 勞動報酬和其他待遇

1、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乙方轉正後的基本工資為 元/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時相應調整),加班加點工資以慈溪市最低工資為基數計發 。

2、甲方在次月底前以法定貨幣形式支付給乙方應得的工資報酬,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方每月發放給乙方的工資中包括加班加點工資、社保補貼及其他福利待遇或費用,乙方應當予以核對,若有異議應當在接收當月工資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視為無異議。

上述全部工資報酬每月實際發放金額一般

3、乙方休息休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或扣減辦法按國家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

4、如乙方的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可相應調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為税前工資,乙方的個人所得税乙方依法繳納,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六、 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應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依法享受國家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各種福利待遇。

七、 勞動紀律

1.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員工手冊中相關的規章制度,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或處罰。

3、乙方毀損或遺失甲方財物,依市場價格賠償。

八、 教育與培訓

(一)甲方應根據生產和工作的需要,統籌安排乙方的教育與培訓。

(二)乙方從事技術工種(崗位)的,必須按國家規定持職業資格證書上崗。

(三)除本條第(一)項約定的正常教育與培訓外,甲、乙雙方可就乙方脱產或由甲方出資參加的培訓學習,簽訂專項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九、 其他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自願承諾解除合同會提前三個月通知

甲方,否則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應全額賠償:

1、接受甲方指派的相關任務,由於對外合同履行需要不能離開的;

2、掌握甲方商業祕密,調離原工作崗位未滿六個月的;

3、擔任公司中層以上領導職務的;

4、從事財務、購銷、設計開發工作的。

十、 商業祕密保護

(一)、商業祕密範圍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商業祕密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產品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標準、計算機軟件、數據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等。

2、經營信息:經營信息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客户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二)、乙方的保密義務

乙方對上述甲方商業祕密承擔以下保密義務:

1、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商業祕密;

2、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3、不得允許(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處分甲方商業祕密的行為皆屬於“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

4、如發現商業祕密被泄密或者自己過失泄露商業祕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泄露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企業報告。

5、乙方在聘用終止時,應交出所持有或本人控制的與公司業務有關的一切資料(包含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個人的筆記與複印的材料),乙方充分理解如果不遵守本款規定,即可被扣發報酬和福利,並承擔違約責任。

(三)、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乙方知曉本協議甲方的上述商業祕密時開始,到該商業祕密公開時止。乙方是否在職,不影響保密義務的承擔。乙方承認承擔保密義務是勞動合同的附隨義務,在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和甲方解除、終止勞動關係後,仍同意對甲方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

(四)、乙方違反甲方保密義務,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數額的,乙方應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違約責任

(一)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三)乙方未按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申請,或提出申請後未辦妥離職的相關交接手續,均按私自離崗處理並承擔解除勞動合同的責任。

十二、特別約定:

(一)乙方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最後工作日之前,按甲方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包括工作中的未盡事項、文件、資料、各種辦公物品等,須全部清點移交甲方指定人員。

(二)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訂前若屬於續簽勞動合同的,雙方已經就之前勞動

合同履行期間的工資(含加班加點工資)、福利待遇、報酬等所有費用結算完畢,互不拖欠。如有誤差,互不相找。

(三)乙方確認:

1、乙方承諾本次簽訂勞動合同系乙方自願提出與甲方簽訂本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若乙方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情形,甲方已經將該情形告知乙方,乙方自願放棄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地址等發生變化,應當在3日內及時告知甲方。如乙方以上事項變更事宜,沒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依據本合同首頁乙方所述地址送達法律文書,將視為已經送達。

3、簽訂本勞動合同時,乙方已詳細閲看,對合同內容予以全面理解,並已知曉並同意遵守甲方的各類規章制度。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説明書》等,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其他附件一起,與勞動合同同等有效。

十三、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調解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並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合同訂立日期:二?年 月日

勞動合同 篇2

簽約須知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2.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3.除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和競業限制條款兩種情形之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4.用人單位應按照雙方約定支付勞動者工資,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5.勞動合同空白之處應協商一致後填寫,不需協商之處可以寫"無"或劃掉。

6.勞動合同用鋼筆、毛筆或簽字筆填寫,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7.勞動合同甲乙雙方應妥善保管,乙方的勞動合同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甲方應及時將簽訂的勞動合同文本交給乙方,並由乙方簽收。甲方對已經解除或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甲方(用人單位) 全稱

住所

聯 系 電 話

法 定 代 表 人

(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姓名

出 生 年 月

户 籍 所 在 地

居民身份證或其他

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現 住 址

聯 系 電 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經雙方約定,採取下列第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法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

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止。

其中訂立第(一)、(二)項合同的,雙方約定的試用期: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工作地點為 。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四條甲方按工作標準經考核、考評確認乙方不勝任本崗位(工種)工作,可以調換乙方的崗位(工種)工作。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根據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乙方的崗位(工種)工作。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五條 甲方應建立健全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並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範和操作規程。

第六條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八條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盛市有關工傷事故和職業病報告制度。乙方在生產(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乙方有權拒絕執行,不視為違反勞動合同。

第九條 甲方按國家、盛市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第 種工作制。

(一)標準工時:乙方每日工作時間八小時,每週工作四十小時。

(二)綜合計算工時: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不定時: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第十一條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帶薪年假等休假權利。

第十二條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勞動報酬)

第十三條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和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按本勞動合同約定乙方的工作崗位(工種),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周)。

第十四條 甲方於每月 日前以貨幣或轉帳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加班時間、簽字等情況,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即:

(一)工作日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乙方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者支付乙方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節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乙方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六條甲方建立工資正常調整機制。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根據國家、盛市有關規定,視生產經營狀況和乙方的工作業績,適當調整乙方的勞動報酬。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甲方按國家、盛市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按規定代扣代繳。

第十八條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病假工資按國家、盛市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以及職工節育手術期間的待遇,按國家、盛市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勞動者的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二十二條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發生變化,勞動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三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二十四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六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或者本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乙方違法解除本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其他事項)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可以就出資培訓、保守商業祕密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等簽訂專項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附件。

第二十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條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依法請求調解,在法定時效內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盛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盛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本勞動合同經甲方與乙方簽字或者蓋章生效。本勞動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蓋章) 乙 方:(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僱主(以下簡稱甲方)與受僱職工(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____市個體工商户、私營企業僱工勞動管理暫行辦法》,甲乙雙方以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天。

第二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工作。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

第四條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不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元。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至少休息____日,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應依法支付加玫加點工資,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版00%的工資。

第七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____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八條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衞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九條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元。

第十條甲方應給予乙方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期內患病的醫療費用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乙方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

第十二條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條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____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

3、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

第十二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五條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條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終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方破產倒閉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條甲方依據本合同

第十四條、十五條解除乙方勞動合同以及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報酬的,甲方應依據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筆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三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四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定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____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員(簽章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於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了《勞動合同》,在此基礎上,就《勞動合同》中未約定的有關勞動關係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補充協議如下:

一、工作考評的相關規定

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工作實績考評,並依據考評結果給予相應的職位和待遇;甲方可以依據考評決定是否對乙方進行晉升、加薪等的獎勵和進行撤職、降級、降薪等的處分。

二、薪資條款

(1)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後確定乙方月工資為税前人民幣____元(大寫:壹萬元整)人才津貼每月人民幣____元(大寫:____元整)住房補貼每月人民幣____元(大寫:____元整)行政級別用車補貼每月人民幣____元(大寫:____元整)業績提成為銷售純利潤的____,提成結算按項目回款進度而定,原則上不超過一年(其中月基本工資為人民幣____元,基本工資作為計算加班工資、其他假期工資以及社保等核算的基數。基本工資之上的報酬,為崗位及綜合能力所體現的回報,一崗一定,不作為其它保險福利的依據),試用期工資等同於轉正工資,上述工資均為税前工資,人才津貼需員工本人提供相應銀行卡,入職當月購買廣州社保及住房公積金。

(2)員工全年考核分低於____分,或有兩個以上月度考核分低於____分,不能獲得年終獎。考核年度中途離職員工(包括辭退、辭職的),不享受年終獎。

三、保密條款

(1)乙方從甲方獲知的已經或將要用於(包括尚未公開的)行業或業務中的技術信息與經營、管理信息,其他雙方本着誠實、合理原則認為應當是商業祕密的技術信息與經營信息均屬於公司保密範圍;

(2)甲方的銷售信息、採購信息、人事財務信息、管理制度(包括工作規範、業務流程)、客户信息等經營信息,以及甲方注有“保密”的資訊等,均屬甲方商業祕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泄露他人及本公司無關人員;

(3)乙方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在其他與甲方相同或相近業務的單位從事第二職業;

(4)乙方保證在甲方工作期間使用任何知識均與前受聘單位無關,乙方承擔甲方交付的任何工作或任務,均不會侵犯前受聘單位的商業祕密;

(5)乙方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甲方商業祕密;

(6)乙方不得允許或者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

(7)乙方未經甲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銷燬、修改甲方的技術資料,包括電腦資料、檔案、程序等有商業價值的資料,不得攜帶上述資料外出使用或保管;

(8)乙方離職時,應當返還全部屬於甲方的資產,包括記載着甲方上述商業祕密的一切載體;

(9)因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祕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10)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中已包含了保密費用。員工離職後承擔的商業祕密保護義務,不以得到任何額外補償為條件。

四、公司制度的執行

(1)乙方承諾嚴格遵守公司已發佈或今後將發佈的所有規章制度,並嚴格按公司確定的標準、流程及權限操作執行;

(2)乙方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應忠於甲方公司,不私自收受客户、業務單位或結算人員的錢財禮品,不得發生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若違反規定,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同時,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與乙方的勞動關係。

五、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除《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以外,乙方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或認可,在職期間自營或在其他與甲方相同或相近業務的單位從事第二職業的。

六、違約責任

除《勞動合同》第十九條約定的情形外,乙方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乙方當年半年的工資收入,違約金不足以賠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甲方的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於:

(1)甲方出資配備的相關設備及各種用具器材等;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由此產生的訴訟費用、律師費用、仲裁費用。

七、免責申明乙方自與甲方簽訂勞動之日起,即承諾與原單位已解除勞動合同並沒有續簽,今後若有勞動糾紛,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與甲方無關。

八、處罰與賠償

(1)甲方根據公司獎懲制度的規定,可予以乙方警告、通報批評、經濟處罰、降職、降級、辭退等形式的處罰;

(2)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公司經濟損失,應當根據造成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九、甲方有關的規章制度是勞動合同的一部分,乙方已經充分了解本合同的所有內容並自願遵守甲方有關的規章制度。

十、本補充協議為《勞動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補充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與《勞動合同》同時生效。本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

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

乙方:________(簽名)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經授權的主要負責人):

地址: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雙方約定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新員工試用期為個月,從 年 月日起至年 月 日)

二、工作內容、時間及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在 崗位工作,乙方應完成該崗位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甲方可以根據其人事制度、業務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非有法定事由乙方應當服從。

工作時間及休假參照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三、勞動報酬及社會保險

甲方按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為月工資--元(具體見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

甲乙雙方依法按期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安全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保密和競業限制規定

乙方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知悉的甲方祕密信息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信息負有保密責任。在與甲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二年內不得在任何從事同類業務的單位工作,也不能自己從事同類業務。否則按法律規定承擔責任。

五、服務期約定

鑑於甲方為乙方提供無償專業技術培訓,乙方承諾為甲方服務2年。(服務期超過勞動合同期限的,合同期限自動順延。)

服務期內,乙方違反約定的,要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賠償甲方的培訓費等費用和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勞動合同變更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續訂

(一)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 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本合同期滿即行終止。由於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因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本合同依法訂立後,對雙方具有約束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茲有乙方承包xxxx有限公司焦爐尾氣綜合開發利用項目生產性輔助用房、檢修庫工程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雙方簽定勞務項目承包合同如下:

一、勞務承包項目:

生產性輔助用房、檢修庫

二、承包期限: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三、承包費用:

鋼筋每平方米40元(包括人工費、鋼筋製作機械、扎絲、焊條、鋼筋對焊和素焊、二次澆築)、基礎鋼筋製作安裝?岸?00元。

四、承包工程量:

生產性輔助用房和檢修庫設計圖所包攬的主體結構工程.

五、承包費支付方式:

乙方完工後經由甲方驗收合格,甲方以現金或支票方式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80%付款與乙方,剩餘20%竣工驗收後一次付清。

六、所有施工工程量及費用按設計圖紙結算。

七、承包期內乙方的職責、任務和要求:

(一)、乙方及其所聘人員必須自覺遵守和服從國家、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規和甲方校園管理規定和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甲方的公共財物和設施及環境。

(二)、在承包期內,對所需人員的聘用、教育管理制度和對聘用人員的報酬待遇,由乙方自主負責決定。在承包期內乙方及所聘人員所發生的勞務糾紛、工傷、病殘和安全事故及處理全部由乙方自行負責。

(三)、具體職責、任務和要求:

1、嚴格按照設計圖及國家相關質量驗收規範施工作業。

2、乙方對鋼筋製作質量負責。若由於質量問題發生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負責自有作業人員的安全衞士健康問題,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操作規程操作機械,若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上報甲方。因遲報或瞞報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4、乙方務必在合同約定的工期內完成所承包的施工任務,必須在20xx年2月8日前完成生產性輔助用房和檢修庫的主體結構工程。

5、在施工工期內,乙方要加強其自有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自我保護意識教育,時刻注意並確保用電用水安全,共同創建優質健康的工作環境,達到安全文明施工。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合同已經雙方認真研究,慎重考慮而達成一致,均必須共同遵守,需要變更、解除或終止,必須經雙方協商並一致同意,未經雙方協商並一致同意不得變更、解除或終止。

九、違約責任:

(一)、甲方無故不按時向乙方支付承包費用,按承包費的5%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二)、如乙方未按職責、任務和要求履行職責,完成任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從新整改,如整改無效,甲方有權按不底於承包費總額的5%扣減當月承包費。

(三)、乙方及其所聘人員對甲方公共財物、設施、設備和環境造成損失的,由乙方照價賠償。

(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單方面變更、解除或終止的',各自向對方按合同期內承包費總額的20%支付賠償金。

十、未盡事宜:

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簽定補充條款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相悖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分,甲、乙雙方各持一分;甲方存檔一分;財務部門備案一分。

甲方負責人簽字 : 乙方負責人簽字(印鑑):

(蓋章) 住址: (蓋章) 住址:

身份證件號碼: 身份證件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7

當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解除或勞動合同終止,意味着雙方之間的勞動關係隨之消滅,隨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勞動關係的解除,也將產生一系列新的權利義務關係。以下做一個簡單介紹。

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後,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於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消滅勞動關係的法律行為。

勞動合同終止則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後,因出現某種法定的事實,導致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形成的勞動關係自動歸於消滅,或導致雙方勞動關係的繼續履行成為不可能而不得不消滅的情形。

當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解除或勞動合同終止,意味着雙方之間的勞動關係隨之消滅,隨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勞動關係的解除,也將產生一系列新的權利義務關係。以下做一個簡單介紹:

一、當雙方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的附隨義務:

1、一次性付清勞動者的工資。根據《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第12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依法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付清勞動者工資。”因此,勞動關係解除或勞動合同終止時,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結清勞動者的工資。

2、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者支付違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賠償金。關於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規定,根據《勞動合同法》第50條第2款的規定:“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同時《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經濟補償金,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關於支付違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賠償金的規定,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違法解除、終止的賠償金。

3、 職工因工受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需支付傷殘補助金的情形。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五級、六級的,經工傷職工提出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4、 職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需支付醫療補助金的情形。根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法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除按照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發放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當發給不低於六個月

工資的醫療補助金。患重病者和絕症的勞動者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的100%。”

5、支付競業限制補償費。根據《勞動合同法》第23條第二款的規定,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6、 出具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證明。根據《勞動合同法》第50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之日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7、 用人單位按勞動者的要求辦理檔案關係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第18條的規定, 企業職工調動、辭職、解除勞動合同或被開除、辭退等,應由職工所在單位在一個月內將其檔案轉交其新的工作單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勞動(組織人事)部門。

8、辦理退休手續。勞動者符合退休條件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為其辦理退休手續。

9、 退還扣押的勞動者的財物及有關證件。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時,用人單位應當將勞動者存放在單位的財物或者證件返還給勞動者。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

4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二、 當雙方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勞動者的附隨義務:

1、辦理工作、物品等的交接手續。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時,勞動者應當按照用人單位的要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2、 保守商業祕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簽有保密協議的,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根據約定,在一定期限內應當保守祕密。

3、 競業限制業務。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簽訂了競業限制協議或者條款的,應當按照競業限制的約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

勞動合同 篇8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勞動合同法的頒佈和實施,對推動構建和諧勞動關係、重建勞動關係新格局意義極為重大,其宗旨是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同時也不能侵犯用人單位的利益。因此,作為勞動者的我們,應該在瞭解勞動合同法的前提下,最大程度的利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

對於即將踏入職場的我們,務必要了解勞動合同法的一些基本常識。老師利用課堂時間帶領我們學習其中最精華部分,我將我學習勞動合同法的幾點心得寫出來,大家共同從中學習受益。

在應聘過程中,勞動者要向用人單位提供自己真實的信息,但並不意味着求職應聘須如實回答所有提問。一些用人單位認為全面瞭解求職者的情況是自己的權利而侵犯勞動者的隱私。為保護勞動者的隱私權,《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不屬於“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單位都無權過問,勞動者也有權拒絕作答。

初入某個工作單位,單位都會要求一定的試用期,試用期滿且雙方都滿意後再簽訂勞動合同。對於有些用人單位無休止的延長勞動者的試用期,剋扣試用期的工資,無緣無故解僱試用期的勞動者等等行為,勞動合同法加大對試用期勞動者保護力度。針對一些用人單位濫用試用期侵害勞動者權益的問題,勞動合同法限定了試用期期限。勞動合同法同時限定了試用期工資的最低水平。勞動合同法還限定用人單位不得隨意解除試用期勞動者。

我們簽訂的勞動合同分為三種: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無固定期限。但是在這裏不少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對於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解除都存在誤解,認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不能解除。這樣誤解的結果是,一些勞動者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視為“護身符”,千方百計要與單位簽訂,而很多用人單位則將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看成了“終身包袱”,想方設法逃避簽訂。《勞動合同法》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給出了明確界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無確定終止時間就表明勞動合同的終止是不確定的,是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或者出現法定的解除情形時就可以解除的。其實,許多單位的實踐經驗表明,與符合條件的職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利於增加凝聚力,保持職工隊伍的穩定;而大多數職工也明白,不好好工作或者不與單位同舟共濟,就是簽了無固定期限合同也白搭。

在工作過程中,如果雙方發生分歧,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受到傷害,勞動者可以通過民事訴訟或者仲裁來解決勞動爭議。《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爭議案件或裁或訴。當事人可以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兩者都可以成為終局裁決。《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七條規定:“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這樣規定,更有利於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勞動合同法》是每一位勞動者以及每一個用人單位必須瞭解的法律,只有對其中的一些條文了解甚至熟知,才能保護我們自己的權益免受傷害。

標籤: 八篇 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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