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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劫人質救母案的反思演講

從劫人質救母案的反思演講

在現實社會中,我們的工作之一就是課堂教學,反思過去,是為了以後。怎樣寫反思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從劫人質救母案的反思演講,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從劫人質救母案的反思演講

大家好!

最近,廣州發生了一起為了“籌錢救母”而綁架人質的案件,在廣州打工的重慶兄弟張方述、張方均,鬧市持刀劫持女人質。這個被媒體形容為“人間悲劇”的案件,最終以綁架罪分別判處哥哥張方述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0xx元,判處弟弟張方均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1000元而結束。然而這個案子卻帶給我們很多思考。

貧窮不是罪惡,孝道不是犯罪的理由。兄弟倆盡的是孝道,碰的卻是法律底線。法律需要彰顯公義,需要彰顯尊嚴,更需要給那位被劫持的無辜女人質一個交代。因而,公眾可以對其同情,法律不能為其免罪,無論如何,兩兄弟理應受到法律的懲處。

案子雖然判了,兩被告人也都表示沒有意見,不上訴,但此案留給我們的思考顯然還在繼續。其實,從事發至今,此案的社會關注度一直不減,孝道和法律如何平衡,為救母而劫持人質,究竟是該輕判還是重判,相關爭論依舊熱烈。

在上月27日一審開庭時,公訴人出乎意料地為被告人“求情”,在指出“為了給被害人一個公道,維護法律的公正,兩被告人應該受到懲處”的同時,又提出“與一般人犯罪不同,是為盡孝鋌而走險,建議輕判”。從法院的判決來看,顯然採納了公訴人的建議,對兄弟倆作出了輕判。而且,法院的輕判似乎與社會上的一些議論也有着一定的關係,不少人都為兄弟倆救母的孝心所感動,為之同情,而忽視他們劫持人質的犯罪行為,給他人的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帶來了多麼嚴重的影響。

為了盡孝就可以鋌而走險嗎?為了籌錢救母就可以傷害他人、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嗎?顯然不能。任何人都不能因為個人理由正當,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去犯罪。只想到母親的安危,卻不把他人的安危放在眼裏,本身就嚴重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權利,而且説嚴重點,它還威脅到正常的社會公共秩序和公眾的安全感。很難想象,一個人只要其作案動機是“善良”的、“道德”的,就可以為所欲為,就可以隨意劫持人質,而法律卻作出“善意”的輕判,那麼公正與正義又何在?正常的社會秩序又靠什麼來保障?

法律本身就具有雙重性,一方面以鐵律嚴規懲罰有過錯者,寄望他們在法律面前重新做人;另一方面也具有警示和震懾的作用,以消除那些試圖實現惡念的潛在者。雖然法律也講究寬嚴相濟,但過度的寬容很容易讓法律失去應有的.懲戒作用。就此案而言,法律的判決可謂是相當的寬容,但這種善意的寬容會否傳遞出一種什麼樣的影響,恐怕還很難説。

人非草木,孰能無情。誠然,張家兄弟的境遇值得同情,但情有可原,法無可恕,為了救母而犯罪,在道德上具有可寬恕性,法律卻不能為此而打折。救母的方式有很多,可以通過自己的勞動,可以通過尋求社會救助,以極端的、可能危害到他人生命安全的方式,是自私,是“愚孝”,法律當以明晰的信號,對此予以制止。這既是給女人質一個公道,也是給社會、給公眾一個公道。

社會需要正義,也需要同情,但不能因同情而破壞正義。從許霆案到梁麗案,再到如今的“劫持人質救母案”,無不在提醒着我們:要想正常的公共秩序不受影響,法律當該嚴則嚴,而不能搖擺飄忽。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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