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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合同(彙總6篇)

企業合同(彙總6篇)

隨着法律知識的普及,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企業合同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企業合同(彙總6篇)

企業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合同簽訂時間:年月日

合同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茲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企業登記工商檔案查詢事宜,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查詢下列企業的工商檔案:(填寫企業名稱、註冊號、法定代表人、註冊地址等相關信息)

二、甲方應當保證被查詢企業經工商登記並在北京市行政區域範圍內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登記,如因甲方提供的.企業名稱有誤導致不能查詢,乙方所收律師服務費用不予退還。

三、甲方應提供查詢原因(如資信調查、民事訴訟或者其他原因)及相關的材料

四、甲方應當承擔下列費用:

1.甲方向乙方支付查詢費用人民幣xx元整(該費用僅限於律師服務費用)

2.上述費用於本合同簽訂後由甲方支付到乙方的下列銀行卡內:

開户銀行:

銀行卡號:

户主:

3、複印費、交通費、郵寄費由甲方承擔。

五、乙方指派本所xxxx律師作為甲方的代理人,具體負責查詢上述企業的工商登記檔案,並取得蓋有工商查詢章的查詢結果文本。

六、乙方應當本着勤勉、誠信原則,依法履行代理職責,並對查詢過程中涉及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七、如取得查詢結果文本,則乙方應當在取得該文本後12個小時內,將查詢結果、代理費和查詢費發票一併送交或郵寄給甲方;甲方若未收到該文本與發票,必須在本合同簽訂後15天內向乙方提出,否則視為收到。

八、本合同於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查詢費時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先由乙方通過電子郵件給甲方,甲方簽字或蓋章後郵寄給乙方一份。乙方在查詢完畢後將蓋章的合同與查詢資料同時郵寄給甲方。兩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由xx法院管轄。

甲方:

乙方:

企業合同 篇2

摘要:市場經濟作為法治與契約相融合的經濟形勢,在其發展過程中最為關鍵的產物便是合同,這也是市場經濟主體進行商品交換在法律層面上的主要表現形式。現如今,隨着我國油田建設規模逐漸加大,油氣田市場的交易行為愈發頻繁,法律合同的簽約率也呈現不斷上升的趨勢,當然其中潛在的風險也不容小覷。石油產業作為我國支柱型產業,相關企業同樣也是市場經濟體制中的活躍主體,在通過各式各樣合同與外界產生經濟往來時,應當對其做好必要的管理,對其中潛藏的法律風險予以控制,這是目前油田企業經營發展中需要保持高度重視的關鍵點。

關鍵詞:油田企業;合同管理;法律風險;控制

依法治國是我國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主要是指依據憲法及相關法律來治理國家,處在這一大環境形勢之下,油田企業的合同管理也迎來了新的挑戰與發展機遇。而隨着我國油田建設規模的不斷擴大,加之經營管理逐漸向法治化、規範化、精細化發展,外部法律環境逐漸完善,,對企業合同依法辦事、合規經營提出更高要求,隨之而來的便是不斷提升的合同法律風險。鑑於此,在當前依法治國形勢下,油田企業需要高度重視合同管理工作,明晰其中的各類風險,並對相關控制對策有全面分析和了解,從而促進企業未來的穩健發展。

一、油田企業合同管理風險及其特點

合同作為企業展開經濟往來與市場經營活動的重要方式,針對合同開展的管理工作旨在通過合同的約束去保證項目的有序開展,雙方自覺、嚴格遵從合同條款規定,合理行使自身權利職責,確保雙方利益都得到保障。在當前我國依法治國形勢下,企業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活動中,為明確雙方權利及義務,需要保證所簽訂合同的法律效力,避免各種潛在風險對雙方合法權益造成侵害。一般來講,油田企業的合同管理工作具備如下特點:

(1)法律風險大。合同作為企業經營管理髮展的重要手段,所以隨着油田建設規模的逐漸擴大及項目逐漸增多,加之外部法律環境的不斷變化,合同所帶來的法律風險同樣增大,對合同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2)種類多。油田企業在購置設備及物料時會因此產生合同,引入先進技術會產生技術許可合同,項目施工產生工程合同等等;

(3)週期長。油田企業的合同簽訂需要經過洽談、簽署到履行等一系列過程,前後涉及的時間較長,倘若出現合同變更、延期履行等情況,時間會進一步拉長,再加上長期交易、分期分批履行的合同因素中存在諸多不確定因素,也會對油田企業造成較大影響。

二、依法治國形勢下油田企業合同管理風險內容

(一)合同主體風險

油田企業在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與外界合作,在合同簽訂中則需要全面掌握對方資質。而針對不同行業,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也對其主體資格有着不同要求,大部分企業只需獲得營業證書便可,但鑑於油田企業項目的複雜性與技術性,對對方企業除了有營業證書的基本要求之外,還會要求其他資質或批准證書。所以,油田企業在合同簽訂過程中一定要保證對方主體資質適格,保證其經營範圍與資質同業務要求相符,倘若對對方資質的驗證工作存在疏忽,便會導致合同無效或被撤銷的風險加大,耽誤業務開展的同時可能造成油田企業不可挽回的經濟損失。

(二)合同內容風險

在當前依法治國的形勢下,油田企業在合同簽訂的過程中為了提高工作效率,按照法律規定進行了主要業務合同的標準文本編制,將同類型合同主要條款進行統一,在這一情況下一定程度上能促進油田企業合同管理工作的標準化、規範化發展,但使合同工作存在侷限並暗藏風險。一般來講,合同的主要條款有名稱、數量、違約責任劃定等等,其中絕大多數內容可在國家法律規定範圍內進行洽談,如果沒有作明確規定,可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或交易習慣執行。油田企業經營管理中所籤合同通常金額巨大,而在合同往往未對具體責任及權利進行明確劃分,造成爭議性條款存在,而這些內容則是糾紛產生的根源,導致油田企業利益存在受損風險。

(三)合同履行風險

合同簽訂過後的履行過程同樣會存在諸多問題,導致合同難以正常履行,還會出現對合同條款的變更,由於對方企業問題的存在而導致合同無法按照條款履行的情況在油田企業合同管理中同樣存在。具體來講,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對方違約主要分為合同履行不當和合同不履行兩種,其中不履行又分為拒不履行及不能履行。此外,對方企業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存在履行提前或履行延後的不當履行情況,都有可能對油田企業造成隱蔽性風險。

三、依法治國形勢下油田企業合同管理風險控制對策分析

(一)加強法律法規學習

在當前的依法治國形勢背景下,大眾的法律意識得到進一步強化,企業在經營管理中要想有效規避法律風險,則需要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因此,油田企業在面對當前合同管理法律風險時,應當加強對《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的學習及貫徹落實,唯有對《合同法》中的形式、效力、有名合同法定要求等重要內容全面掌握,才能在合同簽約中有效規避風險,降低損失可能。同時,油田企業還需加強對國家其他專項法律法規的學習,其中包含政府部門新頒佈的行業相關規定文件,唯有對國家乃至國際法律環境變化全面掌握,才能夠在合作簽訂中保持清醒頭腦,避免對方鑽法律“漏洞”而導致自身利益受損的情況發生。因此,在依法治國形勢下的合同管理風險控制工作,需要油田企業基於管理的角度去提高對合同法律風險的識別率,這是維持企業長效管理的關鍵環節。油田企業應當緊隨當前法律大環境的變化潮流,調整自身在市場經濟體制中的地位,以法律法規運用能力的提升去做好對合同法律風險的控制。

(二)做好資質信息驗證

油田企業在簽訂合同之前,要對合同的策略及相關主體的資質進行全面驗證,做好所選企業的核實工作,對合同簽約相關主體的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等必要證件的原件及複印件進行核實,如需要特定資質等級證書,應當提前告知對方提供。針對上述資質證件,油田企業應當一一複印且做好相關的保存工作,倘若合同中的項目規模較大,涉及數額巨大且技術要求高,油田企業則應當組建工作小組前往對方企業展開實地考察,要充分掌握對方的經營狀況、技術實力、企業人員構成、業內口碑等等,確保考察的細緻性,避免因為調研工作存在疏忽而導致合同後續履行受阻。此外,油田企業還需結合具體項目的特點及相關要求,將合同中的有關條款及注意事項一一列明,倘若條件允許或是項目合同極為重要,還應當有第三方專業機構介入,對合同業務進行全面審閲,提出其中的暗藏風險,保證油田企業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所以説,資質信息驗證工作要求工作人員具備良好的風險意識,能夠對其中可能存在的問題及時發現並規避,所以做好對方資質信息的驗證工作是基礎關鍵,在相關內容及形式確定好之後,再進行合同的簽訂。

(三)改善合同履行弊端

合同簽訂之後的履行行為,是整個項目的關鍵環節,同時也是合同管理法律風險高發環節,為了確保油田企業相關項目的有序開展,必須做好合同履行相關工作。在當前依法治國的形勢下,油田企業應當充分利用國家賦予的權利及合同約定的權利去保護自身合法利益。具體來講,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需要做好如下幾點:

(1)具備證據意識,油田企業的合同管理工作部門要對一些相關的紙質文件進行收集、歸納、整理,並且要定期做好檢查與歸檔工作,對合同的履行進度做好動態化監視;

(2)禁止口頭協議,倘若合同條款需要變更或是對其中相關協議進行必要補充,應當按照企業規章制度以及國家相關條款規定,採取書面的形式進行補充和變更,禁止出現一切口頭形式的協議;

(3)充分掌握合同內容,作為油田企業的合同管理工作人員,要對所簽訂的合同內容充分掌握,並且對合同履行中潛藏的風險及時彙報給上級部門,將風險控制在最小範圍。

(四)完善合同管理系統

在當前科學技術與信息化水平不斷提升的年代,油田企業應當積極構建完善的合同管理系統,通過信息化技術的'加持去強化合同管理部門對項目合同的有效監督。一般來講,過去的合同管理大多由工作人員人工完成,不僅工作效率較低,誤差較多,同時也難以發揮出大數據的分析決策功能,通過完善的合同管理系統構建,能夠對項目合同的履行進度及風險預警等方面發揮良好效果,同時其中大量數據的保存也會更加安全高效,通過該合同管理系統能夠對項目資金的流向、履行日程等方面全程監控。通過合同管理系統的不斷完善,能夠提升油田企業各部門的管理協同性,在聯合管理控制下,合同出現法律風險時便能夠有相關數據提供支持,為風險解決方案的制定提供參考。同時,合同管理系統的完善能夠為風險預警機制的設立奠定基礎,基於合同管理系統對大數據展開分析與動態化監控,在到達預警值時發出提醒,石油企業便可基於線上和線下資料展開及時補救,確保合同管理法律風險得到良好控制。綜上所述,為確保在當前依法治國形勢下油田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則需要做好合同管理中法律風險的控制工作。而油田企業的合同管理是一項系統且複雜的工作,為了將合同簽訂中的主體風險、內容風險及履行風險控制到最小化,則需要採取相應的控制對策,同時組建擁有較高法律意識的管理隊伍,逐步改善目前油田企業所簽訂合同中的弊端。如此一來,才能夠確保油田企業在依法治國形勢下保持較高的合同管理水平,維持企業經營的穩健發展。

參考文獻:

[1]蔣威.依法治國形勢下油田企業合同管理風險與控制對策探析.中小企業管理與科技(下旬刊).20xx(5).

[2]陳宇.探究油田企業合同管理的風險及其控制.商情.20xx(21).

[3]李峯.依法治國形勢下油田企業合同管理風險與控制對策探析.中國管理信息化.20xx(18).

[4]林冬娟.油田企業實施合同管理的控制方法.企業改革與管理.20xx(4).

[5]張利民.油田企業合同管理風險的控制措施研究.現代企業文化.20xx(3).

作者:陳亞楠 單位: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漢油田分公司

企業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

合同簽署地點: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資本: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年金基金受託管理業務資格

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資本: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年金基金託管業務資格

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確保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財產的安全,保護受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企業年金試行辦法》《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__________企業年金計劃》《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受託管理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甲方委託乙方為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的託管人,從事託管業務。

雙方同意本着真誠合作、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開展此項合作。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財產的管理、託管運作以及相互監督等相關事宜中的權利、義務及職責,確保受託財產的安全,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定義和釋義

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下列用語應當具有如下含義:

1.1本合同:指甲方與乙方簽署的《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託管合同》(合同編號:)及其附件,以及甲、乙雙方對該合同及附件作出的任何有效變更。

1.2企業年金:指__________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願建立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1.3企業年金基金或受託財產:指__________企業根據《__________企業年金計劃》所歸集的資金及其投資運營所形成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基金。

1.4投資管理人: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設立、有效存續,並取得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業務資格。根據《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合同》,管理企業年金基金投資資產的專業性投資管理機構。

1.5委託投資資產:指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財產中已委託投資管理人投資的資產。

1.6受託財產託管專户:指乙方根據甲方的指令以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的名義在乙方營業機構開立的企業年金基金財產銀行存款託管專用賬户,專門用於歸集企業年金的繳費支付待遇。

1.7委託投資資產託管專户:指乙方根據甲方的指令以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的名義在乙方營業機構開立的企業年金基金銀行存款託管專用賬户,用於委託投資資產交易的清算等。

第二章聲明並承諾

2.1甲方聲明並承諾。

2.1.1甲方對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財產來源及用途的合法性做出書面承諾,保證受託財產沒有設立任何擔保,也沒有任何其他限制性條件妨礙乙方對該受託財產的託管權。

2.1.2甲方認真履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併為合同有效執行負有責任,而且該項委託不會為任何其他第三方所質疑。

2.1.3甲方依據企業年金計劃設立的相關文件和《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受託管理合同》等簽訂本合同並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職責。

2.1.4甲方簽署本合同、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會違反甲方章程和適用於甲方的任何判決、裁定、授權、協議。

2.1.5甲方同意將與本合同有關的受託財產託管專户和委託投資資產託管專户的印章印鑑及相關文件交乙方託管,並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內不做出掛失、重新登記等導致印章、印鑑和相關文件無效的行為。甲方同意將與本合同有關的證券賬户交乙方使用,賬户原件由乙方託管。

2.1.6甲方在此保證提供給乙方的一切信息資料為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沒有任何重大遺漏和誤導。

2.2乙方聲明並保證:

2.2.1乙方為一家依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託管銀行,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享有充分的授權和法定權利以其資產承擔民事責任。

2.2.2乙方聲明具備有關監管部門批准的企業年金基金託管業務資格,在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範圍內,有合法資格從事企業年金基金託管業務。

2.2.3乙方具備簽署和履行本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2.2.4乙方簽署本合同、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會違反乙方章程,以乙方為主體的任何合同、契約以及適用於乙方的任何判決、裁定、授權、協議等法律文件。

2.2.5乙方承諾採取措施保證其工作人員嚴格遵守有關法律、職業道德規範及本協議,不挪用受託財產,不將受託財產用於擔保或資金拆借。

2.2.6遵循誠信原則,選派專職人員負責受託財產託管工作。

2.2.7乙方在此保證提供給甲方的一切資料均為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沒有任何重大遺漏或誤導。

2.2.8乙方承諾受託財產的託管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

第三章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甲方的權利:

3.1.1增加或減少受託財產。

3.1.2要求乙方按照信息報告的規定,提供受託財產託管業務信息報告。

3.1.3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對乙方進行監督和檢查。有權查閲、抄錄或者複製與其受託財產有關的賬目以及其他文件,取得受託財產財務狀況、證券交易記錄等資料。

3.1.4要求乙方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或受託財產造成的損失。

3.1.5按照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終止本合同。

3.1.6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本合同終止後的相關事宜。

3.1.7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權利。

3.2甲方的義務:

3.2.1按照本合同規定及時將受託財產交乙方託管。

3.2.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規定的範圍內,甲方不得單方面動用或處分受託財產,也不得干預乙方託管行為。

3.2.3受託乙方在證券登記機構開立證券賬户,在乙方指定銀行營業機構開立受託財產託管專户和委託投資資產託管專户。

3.2.4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將《__________企業年金計劃》《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受託管理合同》《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賬户管理合同》《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合同》等乙方履行託管職責必需的資料交付乙方。所有根據本合同由甲方向乙方發出的指令和通知,必須以書面形式做出,並加蓋甲方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名,甲方有義務保證其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名的真實有效。

3.2.5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託管費。

3.2.6要求投資管理人協助、配合乙方對投資管理人監督。

3.2.7本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3.2.8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監管部門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四章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乙方的權利:

4.1.1按照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取得託管費收入。

4.1.2對投資管理人的投資行為行使監督權,發現投資管理人的投資運作行為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時,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投資管理人,並同時向甲方報告有關情況,監督投資管理人限期糾正。

4.1.3對甲方受託財產託管專户和委託投資資產託管專户的資金調撥行為行使監督權,發現甲方的劃款指令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或合同及其他有關規定時,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同時向委託人和監管機構報告。

4.1.4按照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終止本合同。

4.1.5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權利。

4.1.6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監管部門及甲方授予的其他權利。

4.2乙方的義務:

4.2.1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履行託管人義務。

4.2.2配備足夠的、合格的、熟悉基金託管業務的專業人員,由專門部門負責受託財產的託管事宜,並將本託管財產與其他託管資產和固有財產嚴格分開,對不同的資產分別設置賬户,實行分賬管理。

4.2.3執行甲方和投資管理人的指令,辦理受託財產名下的資金往來。對甲方和投資管理人的正常、合法、合規的指令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執行。

4.2.4除甲方的指令或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不得自動用或處分託管財產。

4.2.5建立、健全與受託財產託管業務相關的內部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

4.2.6定期向甲方提供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關於本受託財產託管內部控制以及與本受託財產託管有關係統的可靠性的專項評審報告。

4.2.7向甲方報告其發生的任何可能與受託財產利益或履行本合同相關衝突的行為。

4.2.8按照本合同等文件的約定,採取適當、合理的'措施,對投資管理人進行監督。

4.2.9採取必要的措施、政策與程序,跟蹤、獲取委託投資資產投資的上市公司公開信息,並確保公開信息的及時性、全面性與來源的可靠性。

4.2.10按照本合同的有關約定對受託財產進行會計核算。

4.2.11依據《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受託管理合同》《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合同》及本合同,計提並支付相應的受託費、投資管理費和託管費。

4.2.12嚴格按照本合同有關信息報告的約定,向甲方提供受託財產託管業務信息報告。

4.2.13複核投資管理人計算的委託投資資產淨值等財務信息以及編制的受託財產投資運作報告的有關內容,並向甲方出具書面複核意見。

4.2.14及時將支付企業年金基金的資金信息以及受託財產收益情況發給甲方和賬户管理人。

4.2.15按本合同約定完整保存與受託財產有關的檔案資料。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後至少15年內,完整保存有關受託財產的原始憑證、記賬憑證、賬冊、交易記錄和重要合同。

4.2.16配合與協助投資管理人辦理委託投資資產交易席位租用與變更等相關事宜。

4.2.17配合與協助甲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完成本合同終止和《__________企業年金投資管理合同》終止的相關事宜,向甲方及時出具委託投資資產投資清算報告。

4.2.18協助甲方追究投資管理人的違約責任。

4.2.19賠償因乙方原因提前終止合同使受託財產造成的損失以及因違約或違規行為給甲方或受託財產造成的損失。

4.2.20協助甲方或應甲方的要求向任何第三方追償該第三方給受託財產造成的損失,追償所得歸受託財產所有。

4.2.21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4.2.22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監管部門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章賬户管理人和投資管理人的指定與變更

5.1賬户管理人。

5.1.1甲方確定或更改企業年金基金名稱和對應的賬户管理人,應向託管人出具書面通知。如涉及到甲方、乙方和賬户管理人三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時需要簽訂三方協議書的,可以作為附件。

5.1.2賬户管理人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並出具書面通知。

5.1.3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向本企業年金基金的賬户管理人發送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預留印鑑的指令或通知。

5.2投資管理人

5.2.1與本受託財產相對應的投資管理人和投資政策等情況由甲方確定後書面通知乙方。

5.2.2乙方應根據本合同以及《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合同》的規定,接受投資管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在其權限範圍內發送的指令和通知及其他業務文書。

5.2.3甲方應在終止投資管理人簽署的《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合同》前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乙方應配合、協助甲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完成合同終止後的相關事宜。

第六章受託財產的託管

6.1受託財產。

6.1.1本合同項下的受託財產是指甲方受託乙方託管的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的全部財產。

6.1.2受託財產獨立於甲方的固有財產及其受託的其他財產,獨立於乙方的固有財產及其託管的其他資產,獨立於投資管理人的固有財產及其投資管理的其他資產。

6.1.3甲方和乙方在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等原因進行終止清算時,不得將受託財產及其收益歸入其清算財產。

6.1.4甲方和乙方不得將受託財產的債權與不屬於受託財產的債務相互抵消。

6.1.5非因受託財產本身承擔的債務,甲方和乙方不得主張或同意第三方對受託財產進行強制執行。

6.2受託財產增加或減少。

6.2.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按月向乙方下達受託財產增加與支付的指令或通知,通知乙方接收新增受託財產和支付受益人企業年金待遇等。

6.2.2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增加的委託投資資產劃撥至託管人的委託投資資產託管賬户,託管人應於收到委託投資資產當日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甲方與投資管理人。

6.2.3在合同存續期內,如遇甲方需要減少委託投資資產,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並抄送投資管理人。甲方通知乙方將相應資金從委託投資資產託管賬户劃撥至受託財產託管賬户,乙方應於劃撥資金當日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甲方與投資管理人和賬户管理人。

6.3賬户的開設與管理

6.3.1交易席位的租用與管理

6.3.1.1委託投資資產證券買賣的證券經紀機構由投資管理人聘用,並由投資管理人告知甲方和乙方,投資管理人指定證券經紀商提供的席位用於本項委託投資資產的投資交易工作,上海證券交易所席位號為:,深圳證券交易所席位號為:。投資管理人應確保該證券經紀商有足夠的交易和清算能力。

6.3.1.2甲方或投資管理人有充足理由認為證券經紀機構不能履行證券經紀職責時,可選擇新的證券經紀機構代替,但投資管理人應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和乙方,原任經紀機構應在業務完全移交後方可退任。

6.3.2資金賬户的開設與管理。

與受託財產有關的資金賬户(受託財產託管專户、委託投資資產託管專户、清算備付金賬户等)的開設與管理由乙方依據法律、法規規定和有關業務規則執行。資金賬户的預留印鑑由乙方保管。

6.3.3證券賬户的開設與管理。

6.3.3.1根據甲方指令,乙方以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的名義在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分別開立一個或分不同的投資組織開立多個證券賬户。

6.3.3.2甲方為乙方開設證券賬户提供相關便利。乙方應及時將證券賬户開通信息通知投資管理人,並將賬户開設確認資料和股東代碼卡等的複印件送交甲方備案,乙方保留原件。

6.3.3.3本受託財產的證券賬户開設和使用,僅限於滿足本受託財產業務的需要,乙方不得出借和轉讓,亦不得使用這些賬户從事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活動。

6.3.3.4乙方應制定受託財產有關賬户的管理制度,並實施完善的風險防範措施,安全保管受託財產。賬户管理制度、風險防範措施及其修訂應及時報甲方備案。

6.4受託財產移交。

6.4.1在向乙方轉交受託財產前,甲方應向乙方發出受託財產移交通知書。通知書中應註明移交時間、移交金額以及該財產對應的投資管理人名稱及委託投資資產賬户名稱與賬號等。

6.4.2乙方應在移交受託財產到賬的當日,向甲方及相關的投資管理人出具受託財產到賬確認書。確認書中應註明到賬金額以及對應的投資管理人名稱及委託投資資產的賬户名稱與賬號、到賬時間等,並加蓋乙方公章。

6.4.3甲方向乙方下達受託財產支付指令後,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辦理資金劃轉手續,並及時將辦理結果報告甲方。

6.5實物證券的保管。

乙方根據投資管理人發送的指令,辦理實物證券的購買和轉讓手續,並根據相關規則安全保管實物證券。委託投資資產的實物證券及保管憑證由乙方持有。

6.6指令和通知的執行。

6.6.1指令和通知的內容。

6.6.1.1來自甲方的指令和通知包括但不限於受託財產託管專户與委託投資資產託管專户的款項相互撥人、停止清算、受託財產的增加、支付受託費、投資管理費和託管費以及向受益人支付企業年金待遇等。

6.6.1.2來自投資管理人的指令和通知包括場外交易(如新股配售、新發國債認購、銀行間市場債券買賣、銀行間市場回購等)收付款、收付券指令等。

6.6.1.3指令必須載明下列內容:賬號、金額、劃款方式、用途、預留印鑑、簽字、日期和其他需要載明的事項。

6.6.2指令和通知的發送確認。

6.6.2.1甲方及投資管理人的指令和通知應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權代表簽發並加蓋預留印鑑。

6.6.2.2指令必須以書面方式發送,書面方式包括原件送達和傳真。

6.6.2.3乙方收到指令或通知後,應指定專人驗證簽名和印鑑。簽名和印鑑驗證一致的,按照7.4.3有關規定執行。簽名和印鑑驗證不一致的,該指令或通知無效,乙方並應立即報告甲方。

6.6.2.4對於限時到賬的指令或通知,甲方應當考慮乙方辦理業務的必要時間。

6.6.3指令和通知的執行。

6.6.3.1對於來自甲方的指令和通知,除非違反法律、法規、《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受託管理合同》和本合同,乙方不得拒絕執行。乙方對甲方的指令或通知有異議的,應在接到指令或通知的當日通知甲方。如甲方書面通知維持其指令的,乙方必須執行。

6.6.3.2對於來自投資管理人的指令和通知,乙方應對其進行審查,若沒有違反法律、法規和《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合同》等有關規定,而且沒有與甲方的指令或通知相沖突,應立即執行,不得延誤。乙方若發現投資管理人的指令或通知違反法律、法規、投資政策及《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合同》的規定,應按照本合同7.7.2規定的處理方式和程序執行。

6.6.3.3如果投資管理人的指令或通知沒有違反法律、法規、投資政策及《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合同》的規定,但與甲方的指令或通知相沖突,乙方應暫停執行,並立即報告甲方和投資管理人。甲方應當在合理時間內予以答覆,乙方按甲方的答覆執行。

6.7資金清算。

6.7.1乙方負責本委託投資資產的交易清算,確保清算的及時性。

6.7.2如因投資管理人買空、賣空造成清算有誤,由投資管理人承擔相應責任。如因乙方資金劃撥造成清算有誤,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6.7.3投資管理人每個交易日按照與乙方約定的方式向乙方發送當日委託投資資產場內交易成交記錄的明細數據和清算數據,投資管理人保證該數據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乙方收到數據後應立即與乙方從證券登記公司接收的數據進行核對,如核對結果不一致,應立即與投資管理人進行溝通。

6.7.4乙方每日根據甲方和投資管理人的指令、接受的交易數據及信息,負責辦理委託投資資產的資金清算。資金清算的方式在符合銀行資金結算的有關規定的前提下由甲方、投資管理人和乙方共同商定。

6.7.5在甲主向乙方發出停止清算指令後,乙方應立即停止相應投資組合的交易清算,但對在收到上述指令之前已發生的按規定應清算的交易,則應完成其清算。

6.7.6乙方完成企業年金待遇支付的資金結算後,應立即將清算信息通過加密傳真通知甲方和賬户管理人。

6.7.7乙方應制定和實施完善的託管財產資金清算管理辦法,保證各項資金收付的及時、準確。

6.8受託財產會計核算。

6.8.1受託財產會計處理。

6.8.1.1乙方應根據相應會計核算辦法的要求,對受託財產單獨建賬、獨立核算,並應指定專門人員負責受託財產會計核算與會計資料保管。

6.8.1.2會計核算科目、核算方法、報表種類、資產估值的方法和複核程序由甲方、乙方和投資管理人蔘照《證券投資基金會計核算辦法》及國家有關規章制度共同確定《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會計核算辦法》,對於明顯有失公允的資產估值經甲方、投資管理人和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調整。

6.8.1.3屬於本受託財產的投資運營收益應全額記入本財產的會計賬簿,不得少記、漏記,也不得與其他收益相混淆。

6.8.1.4按相應的會計核算辦法的規定可以列支的受託財產費用,如受託費、投資管理費、託管費、交易費用等,乙方應進行計算和核實。因乙方或投資管理人未履行或完全履義務導致的費用支出,以及因處理與本財產無關的事項所發生的費用不得列為本受託財產的費用。

6.8.2受託財產估值。

乙方應按相應會計核算辦法的有關規定對受託財產進行估值,包含兩方面內容:

6.8.2.1乙方應按《證券投資基金會計核算暫行辦法》和《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計核算辦法》規定的估值方法對委託投資資產進行估值,並與投資管理人計算的估值數據進行核對。

6.8.2.2乙方應對未委託投資的企業年金基金財產進行估值,並與所有的委託投資資產估值數據進行彙總,及時將彙總的估值數據上報甲方,定期與賬户管理人核對受託財產淨值總額

6.8.2.3當委託投資資產估值出現錯誤時,乙方和託管人應該立即告甲方,並説明採取的措施,在甲方同意後,立即更正

6.8.3數據核對。

6.8.3.1乙方應與投資管理人每日核對交易數據、資產估值結果和賬户處理數據等,並將核對一致後的數據按時傳至甲方。

6.8.3.2乙方應記錄當日交易數據、資產估值結果和賬務處理數據核對不符的情況、出現的原因及解決辦法等,並連同最終核對一致後的數據一同傳至甲方。如果在規定的報送時間內未能找到核實不符原因,乙方應先以乙方核算或計算的結果為準報送,並説明核對不符的具體情況,待找到原因後説明不符原因與處理情況。

6.8.4委託投資資產核實。

乙方應按照相應會計核算辦法的規定對委託投資資產進行賬實核對。如果出現賬實不符,乙方應立即通知相應的投資管理人,並記錄不符的情況、原因、解決辦法和處理結果,及時報告甲方。

6.9對投資管理人的監督與核查。

6.9.1監督與核查的內容。

乙方應根據《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本合同、《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合同》、投資政策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投資範圍、投資比例、投資限制、投資禁止行為、財務信息、資產淨值、各交易席位交易量以及投資管理人的指令與通知、委託投資資產投資運作報告相關內容等的合法性、合規性和真實性進行監督和核查。

6.9.2處理方式和程序。

6.9.2.1乙方發現投資管理人的投資指令違反法律、法規、投資政策、本合同、《投資管理合同》約定的,應當拒絕執行,立即通知投資管理人,並及時向甲方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乙方發現投資管理人依據交易程序已經生效的投資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其他有關規定或合同的約定,應當立即通知投資管理人,並及時向甲方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

6.9.2.2乙方有義務督促投資管理人改正違反法律、法規、投資政策、本合同、《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合同》的行為,並將糾正結果報告甲方。如果投資管理人在限期內未予糾正,乙方應立即報告甲方。

6.9.2.3乙方發現投資管理人可能存在違反法律、法規和投資政策、本合同、《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合同》的行為,但難以明確界定時,應立即報告甲方。甲方在合理時間內予答覆的,乙方按甲方的答覆執行。甲方在合理的時間內未予答覆的,乙方視同甲方認可投資管理人的行為。在甲方負責對乙方的此類報告內容進行核實時,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核實工作。

6.9.2.4乙方在履行上述監督職責的基礎上,為提高託管服務水平,每半年對委託投資資產及其投資組合的市場風險及流動性風險等進行全面的評估,並對委託投資資產及其投資組合的績效進行客觀評價。

6.9.3監督與核查的責任。

若投資管理人存在違反法律、法規、投資政策、本合同、《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合同》的行為,乙方在其有義務監督與核查的範圍內應當發現而未及時發現,應當能夠制止而未及時制止,或發現後未及時向甲方報告,由此造成損失的,乙方負相應賠償責任。

6.10受託財產檔案管理。

6.10.1檔案保存。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後至少15年內,甲乙雙方各自完整保存有關受託財產的原始憑證、記賬憑證、賬冊、交易記錄和重要協議。乙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分委託投資資產或投資組合完整保存與受託財產有關的會計檔案。

6.10.2檔案查閲。

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或甲方授權代表對有關檔案進行查閲。

第七章投資管理風險準備金的提取與使用

7.1乙方應按照《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本合同、《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合同》的規定,根據甲方的指令,在向投資管理人每季度支付管理費的同時,將投資管理人收取的管理費的20%,於收取管理費的當日直接劃入上述風險準備金賬户,專項用於彌補相應委託投資資產的投資虧損。

7.2投資管理人應在乙方指定的營業機構開立專門的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風險準備金賬户,專項用於其所管理的委託投資資產風險準備金的提取與支付。

7.3風險準備金餘額達到委託投資資產淨值的10%時不再提取。

7.4風險準備金賬户在乙方的預留印鑑應當包括甲方指定人員的名章。

7.5投資管理人在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等原因而終止清算時,委託投資資產存在虧損,應動用投資管理風險準備金進行彌補。彌補虧損之後如投資管理風險準備金有剩餘,可歸入其清算財產。

7.6相應的《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合同》終止時,如清算後,委託投資資產存在虧損,應動用投資管理風險準備金進行彌補。彌補虧損之後如投資管理風險準備金有剩餘,經甲方同意後,投資管理人可以支取。

第八章託管業務信息報告

8.1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向甲方報送託管業務信息報告,對投資管理人編制的委託投資資產運作報告中的有關內容出具書面複核意見。

8.2乙方應當在每季度結束後10日內向甲方提交季度企業年金基金託管和財務會計報告。並應當在年度結束後30日內向甲方提交年度企業年金基金託管和財務會計報告,其中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須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8.3乙方可對委託投資資產及其投資組合進行風險監控與績效評估,並提供風險監控與績效評估報告。

第九章託管費、受託費及投資管理費的計提與支付

9.1託管費。

依據甲乙雙方預定,乙方按年率%從受託財產中提取託管費。

9.1.1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託管費,由乙方逐日計提,按季支取。乙方在次季初2日內(節假日順延)將託管費清單報送甲方,並根據甲方的指令從受託財產中一次性支取。

9.1.2日託管費按前一日該受託財產淨值和雙方約定的受託財產年託管費率計提。其中:受託財產淨值等於委託投資資產淨值(銀行間市場債券按市價)加上未委託投資財產淨值。託管費計算方法如下:

H=E_____R_____1/當年天數

式中:H為每日應計提的託管費。

E為前一日受託財產淨值。

R為雙方約定的年託管費率。

9.1.3託管費應分別對委託投資資產和未委託投資財產進行計提和支取。

9.1.4甲乙雙方對託管費的計算與支付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託管費率發生調整時,甲方應及時將調整後的年託管費通知投資管理人。

9.2受託費的計提與支付。

依據《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受託管理合同》約定的計提和支付辦法,乙方在次季初2日內(節假日順延)將受託費清單報送甲方,並根據甲方的指令從受託財產中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9.3投資管理費的計提與支付。

依據《_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合同》約定的計提和支付辦法,乙方在次季初2日內(節假日順延)將投資管理費清單報送甲方,並根據甲方的指令從委託投資資產中一次性支付給投資管理人。

第十章甲方對乙方的監督與檢查

10.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監督、檢查的類型分為日常檢查、年度檢查和專項檢查等。

10.2甲方實施監督、檢查可採取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兩種方式。現場檢查應事先向乙方發送檢查通知(特殊情況除外)。

10.3甲方檢查人員應持檢查通知原件、甲方介紹信和有效身份證件,對乙方進行現場檢查。乙方應協助和配合甲方檢查人員的工作,如實反映情況,並提供相關資料。檢查人員可對與受託財產有關情況和資料進行記錄、錄音、錄像、照相和複製。

10.4在監督、檢查過程中,甲方發現乙方在受託財產託管業務中存在的任何問題,須向乙方作出書面提示。乙方在接到提示後,應立即對提示內容予以確認。如無異議,應在限期內改進,如有異議,應做出書面解釋。

第十一章雙方授權代表的指定與變更

11.1授權代表及其簽字。

任何一方向對方下達的指令、通知和其他業務文書,應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預留印鑑。

11.2授權代表及其簽字及印章的變更。

11.2.1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及其簽字、印章樣本等事項發生變更的,應提前通知對方,同時向對方提供變更後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的姓名、簽字樣本、預留印鑑和啟用日期等。

11.2.2接受方收到變更通知後,應立即以傳真和電話兩種方式同時向發送方確認。

第十二章文件的發送與接收

12.1甲乙雙方須通過雙方認可的安全、恰當的方式,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送所有與本合同有關的指令、通知或其他業務文書。

12.2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以人工傳遞或掛號信方式送出的通知或指令,以對方簽收之日為送達日。以傳真方式發送的通知或指令,以傳真發出方電話通知接收方式並確認後視為送達,該電話和回覆應被錄音,發送方須定期將原件通過掛號信或人工傳遞方式送往對方。

12.3甲乙雙謀取主應當對發送和接收的文件進行記錄,並應採取電話錄音的方式記錄與對方的業務談話內容。

12.4甲乙雙方均應將詳細的聯繫方式(包括通信地址、錄音電話、加密傳真等)送對方備案。聯繫方式發生變更前應向對方發送變更通知。

第十三章保密責任

13.1乙方應就受託財產相關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法律、法規和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不得在未獲甲方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以任何方式披露或利用該信息。

13.2對於在雙方合作過程中獲知的與甲方經營相關的所有財務、統計、人員、技術及其他方面的數據和信息,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告知第三方或與第三方共同利用。在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而將有關信息告知第三方或與第三方共同利用前,乙方應當與該第三方簽訂保密協議。

13.3對於在合作過程中獲知的乙方商業祕密以及乙方提供的對投資管理人的監督信息,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告知第三方或與第三方共同利用,但法律、法規或本合同另有規定或為第三方向甲方提供諮詢等服務所需者除外。在依本條款規定將有關信息告知第三方或與第三方共同利用前,甲方應當與該第三方簽訂保密協議。

13.4甲乙雙方應持續履行保密義務,保密義務不因本合同終止而終止。

第十四章合同生效、變更、續簽及終止

14.1合同生效日期與存續期限。

14.1.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為年。

14.1.2本合同正本一式5份,甲乙雙方各持2份,上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1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合同變更。

除法律、法規或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本合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

14.3合同續簽。

本合同到期前30個工作日,乙方可向甲方提交續簽本合同的申請報告。甲方應在本合同到期前5個工作日前以書面形式答覆乙方是否續簽。若甲方同意,即可續簽。

14.4合同終止。

14.4.1有下述情形之一發生時,本合同終止:

14.4.1.1發生《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的託管人必須退任的事項。

14.4.1.2合同到期雙方沒有續簽。

14.4.1.3乙方自行退任,並經甲方書面同意。

14.5除合同到期終止外,提出合同終止的一方應向另一方送達由其法定代表人簽發並加蓋公章的書面通知。

14.6合同終止後,在甲方收回本受託財產或委任新的託管人並履行職責前,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的託管職責。

14.7本合同終止後,乙立應配合、協助甲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完成本合同終止相關事宜。

第十五章文件檔案的保存

本合同有效期內及本合同終止後至少15年內,甲方和乙方各自完整保存與本合同有關的各項全部原始憑證、記賬憑證、賬冊、交易記錄和各項合同及重要協議。

第十六章禁止行為

16.1乙方不得進行《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的禁止行為。

16.2乙方不得利用受託財產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謀取利益。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與義務轉給任何第三方。

16.3除根據甲方、投資管理人的有效指令或本合同規定外,乙方不得動用或處分受託財產。

16.4乙方與投資管理人在行政上、財務上應相互獨立,其高級管理人員不得相互兼職。

16.5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規定的其他禁止行為。

第十七章違約責任

17.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約定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果甲乙雙方均有過錯的,各自承擔應負的責任。

17.2因乙方違約給受託財產或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7.3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7.4在受託財產被司法機關或其他政府機構扣押和查封的情況下,除非得到甲方面授權,乙方沒有義務代表甲方就針對受託財產所提起的司法或行政程序進行答辯。任何得到甲方書面委託,代表甲方進行訴訟及爭議和解中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八章免責條款

18.1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任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或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對甲、乙雙方或一方產生實質性不利影響的,雙方可協商解決。

18.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

18.3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受託財產及對方造成的損失,採取適當措施防止甲方損失的擴大,並應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18.4上述之“不可抗力”為甲乙雙方不可預料、不可避免亦不可克服的如下事件或者類似事件:國家重大政策調整,火災、暴雨、地震、颶風、雷擊等自然災害。

第十九章爭議處理

19.1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法規,甲乙雙方的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障。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設於某地的某某仲裁委員會,按照其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19.2當任何爭議發生或任何爭議正在進行仲裁時,除爭議事項外,雙方仍有權行使本合同項下的其他權利並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其他義務。

第二十章託管合同的效力

20.1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蓋章以及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或蓋章,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規定其效力終止的情況出現時止。

20.2本合同一式5份,合同雙方各執2份,上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1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章其他事項

本合同中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根據《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通過協商解決。必要時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簽署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簽署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企業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

合同簽署地點: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註冊資本:_________

營業範圍:_________

組織形式:_________

營業期限:_________

企業年金基金受託管理業務資格證書編號: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甲方是設立企業年金計劃的企業,乙方是依法成立具備受託管理資格的公司,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企業年金試行辦法》和《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甲方委託乙方為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的受託人,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從事此項受託管理業務;雙方同意本着真誠合作、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開展此項合作。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企業年金基金財產賬户的管理等相關事宜中的權利、義務及職責,確保企業年金基金財產的安全,實現企業年金基金保值增值,維護受益人和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定義和釋義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釋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1.1本合同:指編號為_________號的《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受託管理合同》及對該合同的任何修訂和補充。

1.2受託管理:指甲方基於對乙方的信任,將自己合法支配的財產委託給乙方,由乙方按甲方的意願、以企業年金基金財產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運用和處分年金基金財產的行為。

1.3企業年金基金:指_________企業根據《_________企業年金計劃》歸集的資金及其投資運營收益形成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基金。

1.4初始受託財產:簽訂本受託合同時雙方約定的信託財產金額。

1.5企業年金基金財產或受託財產:指本合同期限內由甲方交付的全部財產和本受託管理期限內獲得收益的總和。

1.6受託財產託管專户:指根據乙方指令託管人以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的名義在託管人營業機構開立的企業年金基金財產專用存款賬户,用於歸集企業年金的繳費、投資運營收益和支付企業年金受益人的退休待遇等。

1.7委託投資資產託管專户:指根據乙方指令託管人以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或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證券組合的名義在託管人營業機構開立的,專門用於委託投資資產交易清算的託管專用賬户。

1.8受託當事人:指根據本受託管理合同享受權利並承擔義務的甲方、乙方和受益人。

第二章受託的名稱

本受託的名稱為: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

第三章受託的設立

3.1受託當事人

3.1.1委託人(甲方):_________

3.1.2受託人(乙方):_________

3.1.3受益人:由甲方提供的《受益人名冊》確定(詳見附件1)

3.2受託聲明與承諾

甲方自願按照本合同將其合法擁有的按照《_________企業年金計劃》歸集的企業年金基金財產委託給乙方,甲方對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財產來源及用途的合法性做出書面承諾,保證本企業年金基金財產沒有設立任何擔保,也沒有任何其他限制性條件妨礙乙方對該財產的受託管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以企業年金基金財產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處分企業年金基金財產,乙方承諾:管理本受託財產應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3.3受託目的

依靠乙方的專業管理能力、優質服務以及透明化、規範化的操作,實現企業年金基金保值增值,保證企業年金基金財產的獨立性,提高企業年金基金的運行效率,降低綜合管理成本,為受益人提供補充養老保障,維護受益人的利益。

3.4受託財產

3.4.1初始受託資金為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甲方須在合同生效後的10個工作日內匯入乙方設立的企業年金基金受託財產託管專户。

3.4.2甲方在合同期內將按月增加或減少受託財產,增加的受託財產金額以實際到賬的金額為準,減少的財產以甲方確認的企業年金待遇支付金額為準。增加的財產與初始受託財產及其投資運營收益一併歸屬於受託財產。

3.4.3受託財產獨立於甲方、乙方和其他任何為企業年金基金提供服務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固有財產。

3.4.4乙方因受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歸屬於受託財產。

第四章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甲方的權利

4.1.1有權向乙方瞭解受託財產的管理、處分及收支情況,並有權要求乙方做出説明。

4.1.2有權查閲、抄錄或者複製與受託財產有關的受託賬目以及處理受託管理業務的其他文件。

4.1.3乙方違反受託目的處分受託財產或者因違背管理職責、處理受託管理業務不當致使受託財產受到損失的,甲方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撤銷該處分行為,並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受託財產的原狀或者予以賠償。該項規定的申請權,自甲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不行使的,歸於消滅。

4.1.4乙方違反受託目的處分受託財產或者管理、處分受託財產有重大過失的,甲方有權解任乙方。

4.1.5法律、行政法規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4.2甲方的義務

4.2.1甲方有義務承諾甲方建立_________企業年金計劃符合中國相關法律法規。

4.2.2甲方有義務承諾交付的全部受託財產的來源符合中國相關法律法規。甲方有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繳納受託資金及合同期限內追加資金的義務。並承擔由於未按時繳納資金而引起的一切責任。

4.2.3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建立企業年金基金相關的資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企業基本信息、職工基本信息、營業執照、財務報表、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憑單、監管部門要求提供的材料等相關資料及證明。甲方有義務確認所提供的任何形式的信息材料準確無誤;並保證無故意隱瞞。

4.2.4甲方同意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方式管理、處分受託財產。

4.2.5甲方有義務向受益人披露企業年金基金定期報告。

4.2.6甲方有義務承擔按照合同約定的各項管理流程填製表格、確認數據、加蓋公章的職責。

4.2.7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人員變動信息,遇重大人員變動情況應及時通知乙方。

4.2.8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第8.2條的規定從受託財產中支付費用。

4.2.9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向賬户管理人支付賬户管理費。

4.2.10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章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的權利

5.1.1依據本合同約定從受託財產中收取受託管理費;依據《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託管合同》《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合同》從受託財產中列支託管費和投資管理費;依據《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賬户管理合同》約定通知甲方向賬户管理人支付賬户管理費。

5.1.2依據本合同的約定通知甲方將企業年金月繳費劃入受託財產託管專户。

5.1.3依據本合同約定的方式,管理、處分受託財產。

5.1.4當甲方的指令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5.1.5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5.2乙方的義務

5.2.1乙方從事受託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眾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如遇國家政策重大調整,應及時通知甲方,各方應就相關事項進行協商和調整。

5.2.2乙方管理、處分受託財產所產生的債權,不得與其固有財產產生的債務相抵銷;乙方管理、處分不同企業年金基金受託財產所產生的債權債務,不得相互抵銷。

5.2.3應當遵守本合同的約定,本着忠實於受益人最大利益的原則處理受託管理業務;乙方管理受託財產,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5.2.4不得將受託財產轉為其固有財產;乙方將受託財產轉為其固有財產的,必須恢復該受託財產的`原狀;造成受託財產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5.2.5除經甲方同意,並以公平的市場價格進行交易之外,乙方不得將其固有財產與受託財產進行交易或者將不同受託財產進行相互交易。

5.2.6為受託財產提供專門的財務管理,與乙方固有財產以及不同的受託財產分別記賬,在託管銀行開立企業年金基金受託財產託管專户。及時與託管人核對受託財產託管專户餘額、企業的繳費到賬情況和向受益人支付待遇等信息。

5.2.7及時通知託管人將受託財產託管專户的資金劃入委託投資資產託管專户。

5.2.8支付受益人企業年金基金待遇時,通知託管人將資金從受託財產託管專户劃入受益人的銀行存款賬户或專門用於支付受益人企業年金待遇的法人存款賬户中。

5.2.9保存處理受託管理業務的完整記錄,保存期限自本受託生效之日起至本受託終止後的15年。

5.2.10本受託合同終止時,如甲方選任了新受託人,在完成與新受託人的交接工作之前,乙方應繼續負責本合同受託財產的管理、確認和分配等。

5.2.11當出現甲方選任新受託人的情況時,乙方有義務妥善進行交接工作。在完成與新受託人的交接工作之前,乙方應繼續負責受託財產的管理、確認和分配等事項。

5.2.12如果出現對受託財產進行清算的情況,乙方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的清算程序,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參與清算。

5.2.13法律、行政法規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章受益人的權利和義務

6.1受益人的權利

6.1.1受益人有權對其企業年金基金個人賬户餘額進行查詢,並要求乙方做出説明。

6.1.2如受益人死亡,由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獲取相應的受託利益。

6.2受益人的義務

6.2.1受益人不得轉讓企業年金基金受益權,不得將企業年金基金受益權用於償還債務或設定擔保。

6.2.2受益人有義務提供本受託相關的資料和信息。

6.2.3對甲方、乙方以及處理受託管理業務的情況和資料負有保密義務。

第七章受託財產的管理

7.1企業年金計劃

7.1.1《_________企業年金計劃》是甲方制定的關於其企業年金具體操作的指導性內部文件。本合同中第7.2、7.3條中的有關規定,將按照《_________企業年金計劃》中的有關條款執行。

7.1.2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應儘快將經甲方蓋章確認的《_________企業年金計劃》交給乙方。甲方有權根據甲方的實際情況修改《_________企業年金計劃》的部分條款。在合同有效期內,如《_________企業年金計劃》的條款發生變更,則甲方需要在發生變更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新的《_________企業年金計劃》連同書面通知送達給乙方,乙方在收到新的《_________企業年金計劃》後,下一個月按新計劃實施。

7.1.3甲方修改《_________企業年金計劃》的條款,如涉及乙方受託管理內容,應與乙方協商達成一致。

7.2受託管理職責

7.2.1乙方應將受託財產與乙方固有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並與其管理的其他受託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

7.2.2乙方應在充分考慮企業年金基金財產的安全性和流動性的前提下,遵循謹慎、分散風險和專業化管理的原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投資政策。

7.2.3定期彙集和編制受託財產管理報告、財務會計報告及其他相關報告,並通過合同約定的信息披露方式通知甲方或受益人。

7.2.4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流程,負責定期核查受託財產的投資運營情況,並將運營結果及時通過賬户管理反映。

7.2.5在受益人達到支付條件時,按照合同約定的規則和流程,負責辦理向受益人支付企業年金待遇的事項。

7.2.6在發生重大事件時,及時向甲方、受益人和監管部門報告,接受甲方、受益人和監管部門的查詢。

7.2.7根據本合同和企業年金計劃規則,辦理企業年金繳費。

7.3受託管理的方式

7.3.1乙方在保證受託財產安全的前提下,應當委託其他機構代為處理企業年金基金賬户管理、託管和投資管理等事務並予監督。

7.3.2甲方不得干預乙方行使對其他代理機構的選擇權。如甲方干預,導致受託財產受到損失的,其損失由甲方承擔。

7.4賬户管理

乙方應委託專業賬户管理機構代為處理企業年金基金賬户管理事務,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7.4.1企業年金賬户的建立

乙方需要委託賬户管理人為甲方的企業年金基金建立相應的企業年金基金賬户。企業年金基金賬户包括企業賬户和職工個人賬户,記錄企業和職工的基本信息及繳費、投資運營收益分配、支付、未歸屬權益和餘額等信息。

7.4.2記錄企業賬户和個人賬户內資產變化狀況。

7.4.2.1委託賬户管理人記錄每個受益人的個人賬户中的企業繳費部分餘額和個人繳費部分餘額。

7.4.2.2委託賬户管理人計算受益人應享有的企業年金受託利益,並記入其賬户。

7.4.3根據甲方提交或確認的相關文件,賬户管理人計算受益人的企業年金應支付的數額。

7.4.4對甲方和受益人的相關信息進行變更登記。

7.4.5委託賬户管理人根據企業年金賬户信息的變化,提供階段性報告;根據甲方的需要提供賬户相關信息的查詢服務。

7.5託管

乙方委託商業銀行等託管機構處理企業年金基金託管事務,應包括以下內容:

7.5.1乙方選擇符合具備企業年金基金託管業務資格的商業銀行等機構作為企業年金基金的託管人。

7.5.2乙方指令託管人在其營業機構為乙方管理的受託財產開設獨立的銀行賬户——受託財產託管專户。併為受託財產的委託投資開立專門的銀行賬户——委託投資資產託管專户。

7.5.3乙方委託託管人對受託財產每日或每週進行估值,並及時接收託管人上傳的交易數據、賬務數據和估值數據。

7.5.4託管的具體內容見《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託管合同》。

7.6投資管理乙方委託其他機構代為處理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事務,應包括以下內容:

7.6.1乙方在投資管理過程中以控制投資風險為首要投資原則,制定相應的投資政策及戰略資產配置;

7.6.2乙方選擇符合具備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業務資格的機構從事企業年金基金的投資管理。

7.6.3乙方依據《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安排投資管理事項。

7.6.4投資管理的具體內容見《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合同》。

第八章受託的財務管理

8.1處理原則

8.1.1乙方辦理企業年金基金受託管理業務,應建立企業年金基金受託管理業務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辦法。

8.1.2乙方對不同的企業年金計劃,應建立單獨的會計賬套分別核算,應在託管人開設單獨的銀行結算賬户——受託財產託管專户。受託財產託管專户的開設與管理由託管人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有關業務規則執行,受託財產託管專户的預留印鑑由託管人保管。企業年金計劃的受託財產應與其他受託財產、乙方固有財產、託管人的其他資產分別管理、分別編制報表。

8.1.3乙方指令託管人在其營業機構開立的受託財產託管專户用於:歸集企業年金繳費、與託管賬户相互劃撥資金和支付企業年金待遇等。託管人每日根據乙方的指令辦理受託財產託管專户的資金劃撥和核算。每個企業年金計劃的受託財產託管專户資金相互獨立,各結算賬户資金不得相互佔用。在委託投資管理人投資前,乙方應及時通知託管人將受託財產託管專户的資金劃入委託投資資產託管專户。在支付受益人企業年金待遇時,乙方及時通知託管人從受託財產託管專户的資金劃入受益人的銀行存款賬户或劃入由乙方指定的賬户中。

8.1.4乙方負責審核並確認企業年金繳費、投資運用、收益分配、支付等環節的合規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定期對賬户管理信息進行賬務核對,保證受益人權益記錄正確;對企業年金基金受託財產的記錄進行核對,使賬證、賬賬、賬實相符。

8.2受託財產承擔的費用

8.2.1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的報酬

8.2.1.1受託費,收取金額按本合同第十二章有關約定。

8.2.1.2託管費,收取金額按《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託管合同》有關約定。

8.2.1.3投資管理費,收取金額按《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合同》有關約定。

8.2.2處理受託管理業務所發生的下列費用可在受託財產成本中列支:

8.2.2.1可能發生的中介機構服務費:如審計費等。

8.2.2.2受託終止時的受託財產清算費用。

8.2.2.3受託財產管理、運用、處分過程中發生的税費和佣金等。

8.3賬户管理費

賬户管理費按季由乙方通知甲方支付給賬户管理人,不在受託財產中列支,具體收取方法見《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賬户管理合同》的規定確定。

第九章受託的監管

9.1甲方可根據監督需要,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賬户查詢、賬務查詢、投資管理情況查詢。

9.2甲方在對投資情況等有疑問時,可以要求進行外部專項審計,外部專項審計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章風險承擔

10.1風險承擔

10.1.1乙方管理受託財產應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乙方作為本企業年金基金管理的最終負責人,承擔本企業年金基金管理中所產生的違約風險。

10.1.2乙方應通過風險聲明書揭示風險,風險聲明書應當載明下列主要內容:

10.1.2.1受託人依據受託文件的約定管理、運用受託財產,受託財產仍有可能受到損失。

10.1.2.2受託人依據受託文件的約定管理、運用受託財產導致受託財產受到損失的,其損失由受益人承擔。

10.2乙方的賠償責任

10.2.1乙方違反受託目的處分受託財產或者因違背管理職責、處理受託管理業務不當致使受託財產受到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10.2.2乙方採取本合同約定之外的方式運用本受託項下的受託財產,由此產生的收益,歸受託財產所有;由此給受託財產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以其固有財產承擔賠償責任。

10.2.3由於其他當事人未履行職責造成企業年金基金財產損失由乙方代為追索,同時乙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一章信息披露

11.1信息披露的內容和時間

11.1.1定期報告:乙方應在每季度結束後15日內向甲方提交季度企業年金基金管理報告;並應在每年度結束後45日內向甲方提交年度企業年金基金管理報告,其中年度企業年金基金財務會計報告須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11.1.2臨時文件: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遇重大事項嚴重影響受託的執行,應在知道該事項發生之日起的5個工作日內報告甲方和受益人。

11.2信息披露的方式

11.2.1乙方依本合同的要求定期向甲方提交受託管理報告,受益人可向甲方查詢。

11.2.2乙方向甲方和受益人提供互聯網等信息查詢手段。

第十二章受託人報酬

12.1依據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按年率_________%從受託財產中提取受託費。

乙方應收取的受託費,由乙方指令託管人逐日計提,按季支付。託管人應在次季初2日內(節假日順延)將受託費清單報送乙方,並根據乙方的指令從受託財產中一次性支付。

12.2日受託費按前一日該受託財產淨值和本合同約定的受託財產年受託費率計提。其中:受託財產淨值等於委託投資資產市值(銀行間市場債券按市價)加上未委託投資財產淨值,日受託費計算方法如下:

T=E×R×1/當年天數。

其中:T為每日應計提的受託費;

E為前一日受託財產淨值;

R為本合同約定的年受託費率。

12.3受託費應分別對委託投資資產和未委託投資財產進行計提和支取。

12.4甲乙雙方對受託費的計算與支付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受託費率發生調整時,甲方應及時將調整後的年受託費率通知託管人和投資管理人。

第十三章受託的生效、變更、終止和清算

13.1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甲方和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13.2受託期限

13.2.1本合同受託期限為:自初始受託資金匯入受託財產託管專户之日起________年。

13.2.2受託期限到期日為________,若遇公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13.2.3在受託期限屆滿前壹個月,甲方與乙方就《_________企業年金基金受託管理合同》是否續簽達成書面協議。

13.3受託變更

13.3.1當甲方和乙方權利義務、受託期限、受託核算等條款發生變化時,視為受託變更。

13.3.2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和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如需要變更,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13.3受託的終止

13.3.1本受託因下列原因終止:

13.3.1.1本合同規定的終止事由發生;

13.3.1.2受託期限屆滿;

13.3.1.3本合同的受託目的已經實現或不能實現;

13.3.1.4本合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同意終止;

13.3.1.5本合同中雙方的受託關係依法被撤銷;

13.3.1.6本合同中雙方的受託關係被解除。

當發生以上任何情形之一時,本合同設定的企業年金基金受託即告終止。提前終止受託應以書面協議或書面文件為準。

13.3.2本受託期間,甲方不得擅自提前終止本合同,否則由此給受託財產或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且甲方須向乙方全額支付乙方的報酬。

13.3.3本受託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提前終止本合同,否則由此給受託財產或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13.4受託的清算

13.4.1企業年金基金受託財產不屬於甲方或乙方的固有財產,若甲方或乙方依法解散、依法被撤銷、被宣告破產而終止時,受託財產不屬於任何一方清算財產或破產財產。

13.4.2受託終止,乙方應負責受託財產的管理、清理和確認賬户餘額等。

13.4.3乙方應在受託終止後的十五個工作日內,編制受託財產清算報告,報告甲方和受益人。

13.4.4甲方和受益人如對清算報告有異議,可以提出複核要求。當無法取得協商一致時,可以聘請外部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受託財產進行清算審計,有關費用由受託財產承擔。

13.4.5甲方和受益人在收到受託清算報告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提出書面異議的,乙方就清算報告所列事項解除責任。

13.5受託終止後受託財產的歸屬

13.5.1受託終止時,本合同項下的受託財產歸屬於《受益人名冊》中的全體受益人,每名受益人享有的受益權資格和比例根據甲方提供的受託終止前執行的《_________企業年金計劃》確定。

13.5.2本合同期滿受託終止時,甲方指定了新受託人,乙方應協助新受託人接管受託財產和受託管理業務;甲方未指定新受託人時,乙方按國家相關政策履行其職責。

13.5.3通常情況下,本受託財產不因甲方破產而終止。但因甲方破產致使本受託合同終止時,乙方按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履行其職責。

13.5.4因乙方破產致使本受託合同終止時,甲方指定了新受託人,則乙方應協助新受託人接管受託財產和受託管理業務;甲方未指定新受託人時,乙方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履行其職責。

第十四章保密條款

14.1保密義務

甲方、乙方和受益人於本受託設立和管理中所獲得的對方商業祕密以及其他未公開的信息,未經許可,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自己使用或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和使用,但根據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要求應當進行披露的除外。前述“第三方”包括本合同任何一方的當事人有關聯關係的法人機構、其他組織和個人或公眾。

14.2賠償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第13.1條的約定,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五章文件檔案的保存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本合同終止後至少15年內,甲方和乙方各自完整保存與本合同有關的各項全部原始憑證、記賬憑證、賬冊、交易記錄和各項合同及重要協議。

第十六章違約責任

16.1若甲方或乙方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或一方在本合同項下的聲明、保證嚴重失實或不準確,視為該方違約。本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16.2如因為乙方的過錯,違背管理職責、管理受託管理業務不當或者違反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規定,致使企業年金基金財產損失,或造成實際年收益率下降,乙方應給予賠償。

16.3如甲方違約(包括擅自變更合同、未按約定方式提前終止合同等),甲方負責賠償乙方處理違約事務而支出的費用及所受到的損失。

16.4如甲方的受託資金來源不合法致使本合同約定的受託關係無效,以及由此發生損失和費用或引起債務,其責任全部由甲方承擔。

第十七章免責條款

17.1乙方按甲方的指令並依據本合同約定行使相關權利義務所產生的風險責任,乙方免除責任。

17.2甲方和受益人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給乙方處理受託管理業務帶來的風險責任,乙方免除責任。

17.3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任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或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對甲、乙雙方或其中一方產生實質性不利影響的,雙方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17.4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

17.5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受託財產及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17.6“不可抗力”為甲乙雙方不可預料、不可避免亦不可克服的如下事件或者類似事件:國家法律法規修改、戰爭、自然災害等。

第十八章爭議的解決

18.1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解釋、修改和終止等事項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法規及規章。

18.2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設於某地的某某仲裁委員會,按照其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18.3當任何爭議發生或任何爭議正在進行仲裁時,除爭議事項外,雙方仍有權行使本協議項下的其他權利並應履行本協議項下的其他義務。

第十九章通知和送達

19.1甲方與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寫的註冊地址為受託當事人同意的通訊地址。乙方按通訊地址或聯絡方式以專人送達、掛號信件或傳真等有效方式,就處理受託管理業務過程中需要通知的事項通知甲方或受益人。

19.2通知在下列日期視為送達被通知方:

19.2.1專人送達:被通知方簽收單中所顯示的日期;

19.2.2掛號信郵遞:發出通知方持有的國內掛號函件收據所示日後第7日;

19.2.3傳真:收到成功發送確認後的第1個工作日。

19.3一方通訊地址或聯絡方式發生變化,應自發生變化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果在受託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發生變化,應在2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9.4如通訊地址或聯絡方式發生變化的一方(簡稱“變動一方”),未將有關變化及時通知另一方,除非法律另有規定,變動一方應對由此而造成的影響和損失承擔責任。

第二十章需要載明的其他事項

20.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達成補充協議另行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合同一方當事人被兼併或被收購,其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權利與義務由兼併方或收購方承擔。

20.3本合同一式伍份,由甲方、乙方各執貳份,上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0.4在本合同期限內,如國家出台企業年金相關法律法規,相牴觸之處本合同條款將做相應調整。

20.5在本合同期限內,如國家、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出台企業年金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而導致本合同需要審查或相關部門批准由乙方負責辦理。如果乙方因此而喪失受託管理資格,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有義務按照甲方要求將有關資料向新受託人交接。

甲 方(簽章):_________ 乙 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企業合同 篇5

摘要:針對鐵路非運輸企業業務實際,對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各類風險進行分析,並就防範法律風險的方法和措施提出建議。

關鍵詞:合同管理;法律風險;防範

隨着我國鐵路的飛速發展,鐵路非運輸企業的業務規模也在大幅度增長。鐵路非運輸企業面臨的合同管理難度越來越大。在當前深入市場轉型發展的背景下,加強鐵路非運輸企業合同管理,對於保障企業收益水平,促進企業規範經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鐵路非運輸企業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風險

(一)簽訂過程中存在的風險

1.對方法律主體資格不適合導致的合同無效風險

我國《民法通則》和《合同法》明確規定,我國對一些特定行業實行准入制度。如煤炭貿易就是一個需要許可經營的行業,需獲得煤炭經營資格證後方可進行。如對方企業不具備該資格證,其簽訂的煤炭貿易合同無效。簽訂了該類合同,就會給企業埋下巨大的風險隱患

2.因合同簽訂的形式或程序不符合要求而導致的合同無效

非運輸企業大量開展的建設工程合同、融資租賃合同、技術轉讓合同等需採用書面形式,其他簽訂形式將可能導致合同無效。另外,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除不宜進行招標、投標的外,都應當依法按照招標、投標的形式簽訂。如果在招投標過程中,存在標底泄露、串通等行為,其簽訂的施工合同也屬無效情形。

(二)合同履行過程中存在的法律風險

(1)對方當事人因缺乏誠信或實際履行能力降低而帶

來的法律風險在合同的實際履行中,對方當事人履行能力降低往往在所難免。作為市場主體,合同當事人面臨的風險是多方面的,很多因素都可能影響到其支付能力和生產能力,屬於正常的市場風險範疇。對方當事人履行能力降低,特別是經營狀況嚴重惡化,缺乏誠信,也會給企業帶來法律風險。

(2)因各種因素變化進行合同履行變更帶來的法律風險

在合同的實際履行中,雙方當事人有時會根據各自的生產經營情況以及市場行情、國家相關政策調整等因素的變化而變更合同主體。例如合同主體發生變更後,第三方的信用程度和履行能力對守約方來説就存在法律風險。

(三)在合同日常管理過程中存在的風險

在合同日常管理過程中,合同的附件、會議紀要、來往信件(包括電子郵件)和其他有關的書面材料等原始資料都需要進行妥善保管和留存。否則,在合同發生糾紛後,將使企業處於被動地位,無法有力的為企業爭取合法權益,給企業帶來法律風險。

二、鐵路非運輸企業防範合同管理法律風險的措施

(一)強化合同管理的組織職能

防範合同法律風險首先需要企業內的相應組織機構和人員來完成。應按照集中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成立包括各相關部門經理及管理人員的合同管理小組。在合同的起草、簽訂、履行、日常管理等過程中,按照所涉及到的不同工作內容,分別由相應對口部門專項負責,確保責任到位。對於重大合同或合同數量較大的企業,還需聘請法律顧問作為保障。

(二)強化合同管理制度建設

鐵路非運輸企業應依照我國《合同法》、鐵路總公司和鐵路局等的相關合同管理制度,結合本企業經營特定和實際,強化合同管理制度建設,建立健全各類合同管理制度,同時要注重相應的保障落實的制度建設,既要做到有章可循,又要做的有章必循,使合同管理實現規範化、制度化、常態化。

(三)強化基礎資料的日常規範管理

合同管理中各類基礎資料的日常規範化整理有利各類合同糾紛的`解決,這也提早排除工作疏忽和潛在風險的重要方法。要重視客户工商檔案資料、資質資料、資產資料、企業關聯狀況等各類資料和信息,也要重視合同台賬、審查記錄、合同檢查、合同培訓等必要的合同管理基礎資料。對於合同數量大、標的額較大的企業,還要請專業法律顧問制定合同文本,或由法律專業機構幫助制定主要經營業務的合同範本,確保合同文本的條款比較完善,防止合同文本的不完善,為企業埋下糾紛隱患。

(四)強化合同履行的日常監控跟蹤

合同的履行往往是一個長期的過程,是比較容易出現風險的階段。強化合同履行過程的監督和跟蹤,是加強鐵路非運輸企業合同管理的重要保障。合同管理人員不僅要注重合同前期工作,更要強化對合同履行過程的踉蹤,加強與業務人員的溝通配合,及時發現履行過程中不符合合同約定的事項,及時提出風險警示,並提出解決建議,將合同管理工作重心前移,做到真正的全過程管理。

(五)強化相關人員的法律培訓

合同管理不僅僅是合同管理人員的責任,相關業務人員同樣要提高法律風險意識。為此,一方面要注重提高企業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通過各類培訓提升法律專業能力。另一方面,對業務承辦人員,也同樣要加強法律培訓工作,提高其法律風險意識和能力,從思想上強化防範合同糾紛和解決法律風險的保障。

三、結束語

鐵路非運輸企業直接面向市場,面對的各類企業及人員信譽等級良莠不齊。同時,隨着鐵路非運輸企業進一步深入市場,合同管理工作勢必面臨新的挑戰。強化合同管理、降低法律風險、維護企業合法權益、保障企業正常發展,是鐵路非運輸企業合同管理重要職責。

參考文獻

[1]張秀錦,企業合同的風險防範與管理控制,產業與科技論壇,20xx年第18期.

[2]張鈞,合同陷阱與防範,中國物資出版社,1999年5月.

企業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煙台華科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為明確甲方與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租車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同意為乙方提供員工上下班通勤班車服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市場上可提供包車的車輛。

2、甲方為乙方提供的車型為客車輛 座。租車時間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租金每月為人民幣元/輛(甲方包車司機勞務費、油費、保養、保險養路費)

甲、乙雙方商定此次所行駛的班車線路,詳見班車路線表。

乙方有加班、夜班等情況時,應提前通知甲方(每天加班於當天下午1點之前通知,增設夜班提前1天通知),甲方應按乙方的需要提供班車服務。

第二條 費用支付

1、乙方向甲方支付每月租金共計元。

2、甲方向乙方每月的23號提供上月租金的發票(如遇節假日順延)

3、乙方收到甲方的發票4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月租金(如遇節假日順延)。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車輛應保障車況良好、乾淨衞生清潔、駕駛員熟練,熟悉道路。

2、甲方若提前終止班車服務或合同將賠償乙方1個月的'租金款做違約金。

3、乙方沒有按每月合同所定的事件向甲方支付每月的月租金,甲方有權停止對乙方的班車服務,一切後果將由乙方負責。

4、如甲方提供的車輛,中途因車輛本身的故障造成拋錨則由甲方儘快更換相應的車輛,由甲方或司機在途中為其提供相應的車輛,費用由甲方負責。

5、乙方沒有按每月合同所定的時間向甲方支付每月的月租金,甲方有權停止對乙方的班車服務,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照本合同之規定時間向甲方支付班車月租金服務費用。

2、乙方負責員工的乘車安排及管理,嚴禁在車上打鬧向外伸頭探頭亂扔廢棄物,愛護車輛設施協助司機做好行車安全。

3、乙方不得隨意更改班車路線及增設臨時上下站點,如需延長線路或增設上下站,需經雙方協商確認,如由此增加的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租用期間如需增減車輛或變更用車時間應提前3天通知甲方,由雙方對增減車輛費用變更時間等具體問題協商。

5、乙方若提前終止班車服務或合同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乙方不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爭議解決

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本合同履行地,當地中級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其他

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和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友好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簽字後生效,合同內容全部履行完成後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煙台華科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公章) (公章)

負責人: 負責人: 電話: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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